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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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防范基金及其他资产(以下简称“基金资产”)投资风险,建立严谨、科学、高效、有序的X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金投资运作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X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章程》和《X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大纲》,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包括基金投资管理的原则、组织结构、投资禁止行为、投资研究、投资决策、投资执行、投资的风险管理等方面内容,适用于基金投资的全过程。
第二章 基金投资管理的原则
第三条公司在运用基金资产投资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
公司基金投资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
(二)防火墙原则:
公司基金资产和固有资产的运作应当严格分离,基金投资研究、决策、执行、清算和评估等部门和岗位应当在物理上和制度上适当隔离。
不同的基金要独立运作,分别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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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制约原则:
基金投资业务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必须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并通过切实可行的相互制衡措施来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四)严格授权原则:
授权制度是投资管理业务控制的核心,必须贯穿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全过程;
(五)研究为先原则:
任何基金投资决策的作出必须建立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之上。
第三章 基金投资管理的架构
第四条基金投资管理流程运行主要涉及以下部门和岗位:
(一)总裁
(二)投资决策委员会
(三)相关分管领导
(四)投资管理部
(五)研究部
(六)交易部
(七)基金运营部
(八)技术管理部
(九)督察长
(十)风险控制委员会
(十一)监察稽核部
(十二)风险管理部
第五条公司投资管理的架构如下图:
第四章 投资禁止行为
第六条基金投资禁止有如下行为:
(一)基金合同中投资目标与投资范围规定以外的品种;
(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七十三条有关禁止行为的规定;
(三)同一基金在相同时间对同一投资品种进行相反方向交易。
确因投资组合的投资策略或流动性等需要而发生的同日反向交易,公司应要求相关投资组合经理提供决策依据,并留存记录备查,但是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投资的组合等除外;
(四)公司管理的不同基金在相同时间对同一投资品种进行相反方向交易;
(五)通过单独或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
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六)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进行交易;
(七)以其他方式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八)任何人员未经授权或批准穿越部室之间的防火墙;
(九)投资于股票池以外的投资品种;
(十)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五章 投资管理流程
第七条公司基金投资采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投资策略。
在资产配置方面,由投资决策委员会自上而下地领导基金的资产配置;在投资品种选择方面,自下而上地选择具有投资价值的证券。
通过两者的结合,有效地实现投资目标、控制投资风险。
第一节 投资研究
第八条规范基金投资行为,提高基金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公司基金的投资必须建立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
第九条基金投资的研究包括宏观经济分析、行业研究、上市公
司研究、市场与策略研究、债券研究、基金研究与金融工程研究等。
第十条研究报告主要来源于两个渠道:
公司研究部研究员撰写的研究报告和外部研究机构的研究报告。
第十一条投资研究是基金资产配置及股票池构建和调整的重要依据。
第十二条研究部在对宏观经济指标、国家财政政策、国家货币
政策、经济周期、行业景气、国际环境等因素及外部研究报告进行充
分研究的基础上,定期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提交《基金资产配置建议报告》。
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建议报告作出基金资产配置决策。
研究部资产配置建议形成的流程图如下:
宏观经济指标,财政
政策,货币政策,经
济周期等
行业及公司信息
经济数据
外部研究成果及公开
信息
分析
分析
定量分析
归类整理
宏观经济研究报告
行业研究报告
金融工程研究报告
研究数据库
策略研究员
策略研究报告
研究部会议讨论
投资决策委员会
第十三条基金的股票池主要由研究部负责构建和维护。
股票池的构建程序如下:
(一)研究部行业研究员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和公司内部和外部行业及上市公司的研究成果,初步拟定各基金的股票池,经研究部讨论,履行公司股票池审批管理程序后生效。
股票池构建的情况应上报投资决策委员会,并通报投资管理部、风险管理部和监察稽核部;
(二)进入股票池的股票必须有研究部行业研究员或外部研究机构的研究分析报告支持;
(三)研究部在交易系统上进行设置以禁止基金资产对股票池以
外股票投资的行为;
(四)风险管理部负责各基金禁止或限制池股票的构建,经风险控制委员会同意,由风险管理部在交易系统中进行设置。
第十四条股票池的维护程序如下:
(一)股票池的调整分为定期和临时两种;
(二)股票池每年定期调整两次,调整的时间为每年的五月和十一月。
研究部行业研究员结合市场和上市公司基本面的变化提出对股票池的调整意见,经研究部讨论,履行公司股票池审批管理程序后,才能对股票池中的股票进行相应调整;
(三)根据市场和上市公司基本面的变化,研究部行业研究员可随时提出调整股票池的建议,但必须经研究部讨论,履行公司股票池审批管理程序后,才能对股票池中的股票进行相应调整;
(四)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和基金经理可根据市场和上市公司基本面的变化提出调整股票池的建议,但必须经研究部行业研究员提交相应研究报告并经研究部讨论,履行公司股票池审批管理程序后,才能对股票池中的股票进行相应调整;
(五)研究部对交易系统中股票池的设置进行相应的调整;
(六)风险管理部负责各基金禁止或限制池股票的调整,经风险控制委员会同意,由风险管理部在交易系统中进行相应设置;
(七)股票池调整的情况应上报投资决策委员会,并通报投资管理部、风险管理部和监察稽核部。
第十五条研究部构建和维护股票池的流程图如下:
法律,法规及基金
合同的规定
公司内部研究成果
公司外部研究成果
投资决策委员会委
员,基金经理建议
研究部讨论
股票池构建与维护方案
履行公司股票池审批管理程序
研究部在系统中
设置
投资决策委员会
投资管理部
监察稽核部
风险管理部
第十六条公司建立研究与投资的业务交流制度,并保持通畅的交流渠道。
基金经理在作出具体投资决策前,通过多种形式认真听取研究人员和其他投资人员的建议,使投资建立在深入研究基础上,以减少投资的盲目性。
研究与投资的业务的交流渠道如下图所示:
研究部
资产配置建议及其他研究成果
构建与维护股票池
投资决策委员会
投资品种选择
资产配置决议
投研相关会议
修正
基金经理组建投资组
合
评价与修正
第十七条研究部将建立适当的研究报告质量评价体系,主要评价内容包括:
研究报告的客观性和及时性、数据的可靠性和投资建议的合理性;投资建议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并对公司投资决策或投资管理人员操作起到重要支持作用;收集的资料是否能够满足投资管理人员对资料的基本需求;资料管理系统是否完善、资料查阅是否方便快捷。
第十八条为充分利用外部资源,公司应与外部券商及其他相关机构建立广泛的交流渠道,并指定专人负责相关事宜。
第二节 投资决策
研究报告
投资决策委员会
风险报告
风险管
理部
研究部
研究报告
分管投资领导
风险报告
研究报告及股票池
基金经理
投资组合方案
第十九条公司基金的投资决策实行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
投资决策流程如下:
(一)投资决策委员会对基金资产配置等重大投资决策形成决议并下达给基金经理。
分管投资领导作为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执行委员负责决议的督促落实;
(二)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要求,结合股票池及有关研究报告,负责制定具体的投资组合方案;
(三)根据有限授权原则,基金经理在授权范围内的投资组合方案可直接进入执行程序;超出基金经理授权权限但在分管投资领导授权权限范围内的,经分管投资领导审批后方可进入执行程序;超出分管投资领导授权权限的,须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后方可进入执行程序;
(四)风险管理部对基金的投资组合进行日常性的风险测量,定期向总裁、分管投资领导、投资决策委员会和风险控制委员会提交风险测评报告。
第二十条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负责基金投资决策的专业委员会,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组成由总裁办公会决定,总裁或总裁授权的人员任主任委员。
第二十一条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基金合同》和公司的有关规定,行使以下职责:
(一)决定基金投资的程序与权限设置;
(二)审定基金的投资策略与资产配置方案,并定期检讨与调整;
(三)设定基金投资的限制性指标,并定期检讨与调整;
(四)对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提出的重要事项进行讨论并做
出决定;
(五)对超出分管投资领导审批权限的投资方案及方案调整做出决定;
(六)审批基金经理的年度投资计划及考核其执行情况;
(七)组织落实风险控制委员会和监察稽核部的基金合规控制决议和监察报告,确保投资过程各环节严格遵守公司的风险控制制度,确保投资行为的规范性、合理性,并强制相关人员改正违反合规控制的行为;
(八)审议基金业绩评估和风险控制报告,确保公司管理基金充分贯彻了公司的投资理念和投资方法,投资风险在可控范围以内;
(九)必要时要求基金经理提交加强基金风险控制或提高基金业绩的方案,审议通过后要求基金经理在适当的时间内贯彻执行;
(十)审议公司与券商之间的关系,包括:
1.投资研究相关部门对各券商提供服务水平的评估报告;
2.租用基金专用交易单元情况和向券商支付佣金的建议报告。
(十一)审议现有产品及计划中的新产品在投资管理方面的所有事宜,通过后报董事会审议;
(十二)审议基金的限制投资证券的投资计划。
风险管理部负责监控名单的执行情况;
(十三)决定其它有关基金管理或投资决策方面的重大事项。
第二十二条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
(一)投资决策委员会每月定期召开会议。
特殊情况下,投资决
策委员会委员有权利要求召开临时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
(二)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投资管理部、研究部提交的投资方案和研究报告,经过充分论证,最终做出投资决策,形成投资决议。
会议决议以书面形式经委员签署意见后归档,不同意见应说明理由。
决议形成后,各部门须严格遵照执行。
(三)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的过程中,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资决策委员会三分之二(含)以上委员参加会议且与会委员三分之二(含)以上表决通过,方可形成有效决议。
主任委员拥有一票最终否决权。
第二十三条基金经理在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公司投资管理制度范围内负责基金的日常投资管理工作。
第二十四条公司投资管理部应结合市场变化对各基金经理的投资情况作出阶段性评估。
定期对投资中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方法进行评价,每月提供投资评价报告上报投资决策委员会和公司总裁,以便于总裁和投资决策委员会参考,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投资计划。
第二十五条风险管理部负责投资风险的过程控制和评估,出现重大变化及时向投资决策委员会和风险控制委员会报告。
第二十六条风险管理部设绩效评估岗,制订投资管理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