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高级职务评审工作实施细则》样本.docx

上传人:b****4 文档编号:907293 上传时间:2022-10-13 格式:DOCX 页数:28 大小:27.6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工业和信息化部高级职务评审工作实施细则》样本.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8页
《工业和信息化部高级职务评审工作实施细则》样本.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8页
《工业和信息化部高级职务评审工作实施细则》样本.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8页
《工业和信息化部高级职务评审工作实施细则》样本.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8页
《工业和信息化部高级职务评审工作实施细则》样本.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8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工业和信息化部高级职务评审工作实施细则》样本.docx

《《工业和信息化部高级职务评审工作实施细则》样本.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工业和信息化部高级职务评审工作实施细则》样本.docx(2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工业和信息化部高级职务评审工作实施细则》样本.docx

《工业和信息化部高级职务评审工作实施细则》样本

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工信人[]327号

相关印发《工业和信息化部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实施细则》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部直属各机关、部属各高校:

  为深入做好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以下简称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在试行中如有意见和提议,请立即反馈部人事教育司。

  联络电话:

人才工作处

二○○九年十一月五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实施细则

(试行)

  第一条 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管理措施(试行),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要求,制订我部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实施细则。

  第二条 评审范围

  

(一)部社科、经济、会计、图书、档案、新闻、出版、工程等8个系列高级职称评委会,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委会信息和通信工程、无线电管理和技术、网络信息安全、电子信息工程、电子工程建设、标准化、质量和可靠性、计量、科技管理、情报工程、工程技术咨询及中介技术服务等11个专业分评委会,面向部直属各机关、部属各高校开展对应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并负担其它单位委托评审相关工作。

  

(二)社科系列高级职称评委会开展研究员、副研究员评审工作;出版、档案、图书、新闻等4个系列高级职称评委会开展对应系列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

经济系列高级职称评委会开展高级经济师评审工作;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委会开展高级会计师评审工作;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委会开展信息和通信工程等11个专业高级工程师评审工作。

其它不含有评审条件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委托其它含有评审权地域、部门或单位评委会进行。

  第三条 组织机构

  部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由人事教育司组织实施,委托部教育和考试中心负责部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材料审核、证书管理、业务咨询、日常服务等工作,并按国家相关要求合适收取评宙费用;委托相关单位负责部对应系列高级职称评委会(或分评委会)日常管理和服务、评审会筹备、评审组组织、评审会议统计、评审材料报送等工作。

委托工作由人事教育司发文给予明确。

  第四条 组织评审

  

(一)报送推荐材料

  每十二个月组织l次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当年5月1日—6月30日为报送推荐材料时间,具体安排以人事教育司通知为准。

各单位人事部门根据部职称工作管理措施、各系列高级职称申报具体条件(见附件一),组织开展个人申报和单位推荐工作,并立即将以下材料交送部教育和考试中心:

  1.加盖本单位印章推荐函1份。

其它单位委托评审需提供书面委托函l份;

  2.《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参评人员汇总表》(见附件二)1份;

  3.“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用人员记录表》(见附件三)1份;

  4.按《申报材料目录》(见附件四)整理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材料1套。

  

(二)审核推荐材料

  部教育和考试中心于当年7月30日前完成相关推荐材料审核工作,并将审核经过材料送对应评委会(或分评委会)委托单位。

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应立即通知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对推荐材料不完整、填写不清楚,应立即通知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给予补充。

  (三)召开评审会

  各评委会(或分评委会)委托单位负责制订年度评审工作计划、组织初评工作、召集评审会,并负担评审会议统计、评审档案资料归档、评审材料上报和其它服务工作。

各评委会按年度评审工作计划,于当年l0月30现在完成评审工作。

  1.初评工作

  各评委会(或分评委会)委托单位依据当年审报人员情况,按专业组建若干评审组。

每个评审组由7名以上(单数)评委会委员和评委会以外教授组成。

初评工作由评审组组长主持,关键内容包含破格晋升人员答辩、民主评议申报人员、以无记名方法进行投票表决;形成评审组书面推荐意见,并说明破格晋升和未推荐人员理由,向评委会推荐申报人员,必需取得评审组到会人数1/2以上(不含l/2)同意票数。

各评审组要立即填写被推荐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见附件五)“教授评议组或同行教授意见”,由评审组组长签字。

  2.评委会评审工作

  社科等7个非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委会委托单位,要召集本评委会2/3以上(不含2/3)委员出席评审会。

评审会由主任主持,主任因特殊情况不能主持,由副主任主持,评审会先曰评审组介绍初评情况,再目评委会进行充足酝酿,最终采取无记名方法投票表决。

对评审经过人员,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评审组织意见”,由高级职称评委会主任或副主任签字后,报人事教育司。

  工程系列各分评委会委托单位要召集本分评委会不少于17名委员出席评审会。

评审会由常任主任主持,常任主任因特殊情况不能主持,由常任副主任主持。

评审会先由评审组介绍初评情况,再由评委会进行充足酝酿.最终采取无记名方法投票表决。

分评委会评审工作结束后,由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委会主任或副主任召集ll个分评委会常任主任等人员,审核各分评委会评审工作程序,认可评审结果。

对评审经过人员,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评审组织意见”,由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委会主任或副主任签字,报人事教育司。

  (四)公告评审结果

  人事教育司组织相关单位人事部门,将已经过评审人员相关材料在太单位公告7个工作日。

  (五)确定评审结果

  公告结束后30天内,对无异议评审结果,人事教育司将发文给予确定。

各单位人事部门要依据确定文件立即领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并办理评审材料归档等手续。

对部分评审不正确,群众反应意见较大评审结果,按相关要求进行复议。

  第五条 其它相关事项

  

(一)申报人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计算到申报当年拟召开评审会时问。

  

(二)各单位人事部门要认真审查申报人员材料,确保审报材料真实性、规范性和完整性。

  (三)申报材料要严格根据相关要求和《申报材料目录》整理装袋,并在材料袋上粘贴统一格式《申报材料目录》。

  (四)各单位人事部门要负责组织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推荐表》(见附件六)。

  (五)申报人员要提交在现任专业技术职务期间完成2篇代表论文、著作或技术汇报。

  1.代表论文最少有l篇在国家科技期刊或省部级以上专业学术会议上发表。

申报人员是其中1篇代表论文、著作第一作者,是另一篇前两名作者之一。

  2.代表著作包含著作、译作、公开出版教材或技术手册等。

著作宇数应在5万字以上;译作字数应在10万字以上;教材或技术手册关键章节由申报人直接参与编写,字数应在5万字以上。

  3.代表技术汇报应是申报人员作为关键责任人参与省部级及以上关键项目标技术汇报,并项目已经过判定。

  4.代表论文、著作或技术汇报标题要同时填写在《申报材料目录》第5栏,《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推荐表》“任现职后关键论著”栏,《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著作、论文及关键技术汇报登记”栏内,并排列次序相同。

  5.申报人员要提交材料包含代表论文原件、发表刊物封面和目录复印件及《同行教授推荐意见表》(见附件七),翻译论文还应附外文论文原件;代表著作原件、著作封面和目录复印件及《同行教授推荐意见表》,翻译著作还应附外文著作原件;代表技术汇报原件、项目经过判定相关证实材料复印件、技术汇报存档档案号及《同行教授推荐意见表》。

其它非代表论文只提交发表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复印件。

其它非代表著作只提交著作封面和目录复印件。

  (六)申报人员在现任专业技术职务期间,取得国家级(或相当于国家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省部级(或相当于省部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国家一级学会、协会颁发科学技术方面奖项,和和本专业相关发瞧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等相关情况,要同时填写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推荐表》“获奖情况”栏、《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任现职后关键号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栏内,并排列次序相同。

其它获奖情况可填写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任现职后关键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栏内。

以上获奖情况应提交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七)申报评审考评结合高级职称,还要提交本人经过相关考试约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八)破格晋升高级职称人员须参与相关评审组公开答辩。

  (九)未经同意,不得私自召开评审会,个人私自向评委会递交未经审核申报材料,评审结果无效。

  (十)除考评结合外,全国已统一组织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系列、各专业高级职称,不再进行评审工作。

  (十一)相关表格可到部网站人教司子站http:

//rsjys.miit.gov.cn人才工作栏内,或部教育和考试中心网站http:

//www.ceiaec.org职称评审栏内下载。

  (十二)部属各高校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按《工业和信息化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管理措施(试行)》开展。

  (十三)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各省分中心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审个人申报和单位推荐工作,由各省通信管理局按《工业和信息化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管理措施(试行)》等相关要求,和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方案进行。

  (十四)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其它未尽事宜,按《工业和信息化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管理措施(试行)》和国家相关要求进行。

  第六条 本实施细则从印发之日起试行。

  第七条本实施细则由人事教育司负责解释。

附件一

  各系列高级职称申报具体条件

  (试行)

一、社科系列正(副)高级职称申报具体条件

  

(一)申报人员范围

  从事社会科学及相关专业研究工作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人员基础条件

  1.含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

  2.近5年聘用期间年度考评在称职(含)以上。

  3.申报副研究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含有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学位),取得助理研究员任职资格后,从事助理研究职员作5年(含)以上;

  

(2)取得博士学位,取得助理研究员任职资格后,从事助理研究职员作2年(含)以上;

  (3)工信厅人[]54号文件要求破格评审高级职称申报条件。

  4.申报研究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含有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学位),取得副研究员任职资格后,从事副研究职员作5年(合)以上;

  

(2)工信厅人[]54号文件要求破格评审高级职称申报条件。

  5.外语水平达成要求

  申报研究员须参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A级考试,成绩达成60分(含)以上且在使用期内:

申报副研究员须参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B级考试,成绩达成60分(含)以上且在使用期内;或符合工信厅人[]54号文件相关免试要求。

  6.计算机能力达成要求

  参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取得4个计算机模块合格证书;或符合工信厅人[]54号文件相关免试要求。

二、经济系列高级职称申报具体条件

  

(一)申报人员范围

  从事经济管理、生产经营管理、经济计划、经济贸易、经济监督、经济研究等方面工作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人员基础条件

  1.含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

  2.含有坚实专业理论知识,掌握中国外现代经济管理科学方法和发展趋势。

有较高政策理沦水平和丰富经济工作实践经验,能够处理关键经济活动中实际问题,提出有价值政策性意见,在加强经济管理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方面贡献显著。

  3.近5年聘用期间年度考评在称职(含)以上。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含有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学位),取得经济师任职资格后,从事经济师二作5年(含)以上;

  

(2)取得博士学位,取得经济师任职资格后,从事经济师工作2年(含)以上;

  (3)工信厅人[]54号文件要求破格评审高级职称申报条件。

  5.外语水平达成要求

  参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A级考试,成绩达成60分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表格模板 > 合同协议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