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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工程地质勘测工作标准

铁路工程地质勘察工作标准

中铁第一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地路处

二00八年十二月

 

铁路工程地质勘察工作标准

1、总则

2、铁路工程地质勘测

2.1勘测前的准备工作

2.2工程地质调绘

2.3勘探

2.4测试

2.5岩土鉴定及观测工作

2.6室内试验项目的选择

3.工程钻探

3.1钻探布置原则

3.2钻探技术要求

3.3配合钻探技术要求

3.4钻探资料整理及质量验收标准

4、资料整理

4.1资料整理的要点

4.2基础资料整理

4.3综合资料整理

4.4工点资料整理

4.5资料的计算机处理

1总则

1.0.1工程地质勘测是铁路工程设计和建设的基础工作。

为贯彻执行国家及铁道部有关技术经济政策和铁路现行标准、规范、规程;为明确地质人员责任,了解地质工作要求,掌握地质工作方法,统一工程地质调绘、勘探、测试、试验和资料整理、分析、验收等工程地质勘测各个重要环节,提高工程地质勘测资料的质量,结合我院工作具体情况制定本指导书。

1.0.2本指导书适用于新建铁路、改建铁路、铁路枢纽、高速铁路及客运专线的铁路工程地质勘察。

1.0.3铁路工程地质勘察除应符合本指导书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和铁路标准规范的规定。

工程地质资料是多工种、多工序相互配合、集体劳动的成果。

工程地质人员不仅应熟悉和掌握本专业理论知识、勤于场地地质条件调查,而且要了解相关专业的知识和各种勘探、测试手段的性能和特长,与钻探、物探、测试、试验等工种加强联系,密切配合,在勘测与资料整理中要不断加强综合分析能力,在数据采集、资料分析、地质成图等方面要积极开发、推广应用计算机技术,并逐步使工程地质数据、资料与各类工程设计程序软件联网。

为保证和提高工程地质资料的质量和水平而共同努力。

1.0.4工程地质调绘、勘探、测试、试验是工程地质人员认识自然的重要手段。

在铁路工程地质勘测中应根据勘测阶段、结合区域地质条件,合理采取综合勘探、测试和综合分析方法;应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方法、新理论。

1.0.5工程地质勘察应采取合理的工作程序,由点到面、由浅入深、分阶段开展工作,要按照准备工作,地质调绘,勘探测试,地质资料综合分析及与文件编制的工作程序进行,

勘察资料的内容和深度必须满足设计要求。

1.0.6 根据工程地质资料图件、说明的重要性和复杂程度,审查签署采用二级审查、四级签署,即分为设计、复核、审核、审定。

施工图阶段审查至处以下所一级的图纸,其审核者由所总审签,审定者由处主管总工程师审签。

签署者应各负其责,分别把好质量关。

资料质量的关键在于第一手资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程度,因此各级勘测单位都要首先认真把好勘测资料的调绘、复核关。

2铁路工程地质勘测

2.1勘测前的准备工作

2.1.1勘测前的准备工作是参加勘测的全体地质人员的职责。

生产组织单位、地质组长(队长)应做好组织安排,地质人员应服从分配,各负其责。

2.1.2根据接受任务的情况,熟悉有关《规范》、《细则》,准备工具、计算机及办公用品等。

2.1.3接受勘测任务后应充分研究勘测任务书,明确勘测地段和任务要求,有目的地广泛搜集、熟悉区域地质资料和既有勘测资料等,使全员对区域地质条件、工作任务做到心中有数。

2.1.4根据不同勘测阶段的要求,进行遥感影像判释,并把叛释成果转绘到平面图上,划分线路通过地区的大型构造、不良地质、特殊地质分布地段,以便全面开展或重点调查核对。

2.1.5配合有关专业做好线路方案研究,并区分各比选方案的异同之处和存在的控制性地质问题,以便对方案做出初步评价和指导下一步工作。

2.1.6根据区域地质条件,拟定工程地质综合勘探的组合方式;根据工程及地质条件,初估勘探、试验工作量,向地路处、计划处、总工办及主管院总汇报,以便统一安排勘察力量。

2.2工程地质调绘

2.2.1工程地质调绘应紧密结合工程设置和区域地质情况,采用远观近察、由面到点、点面结合的方法反复认识,在地质调绘的基础上,合理、有效地布置工程勘探、地质测试工作,逐步查明区域地质条件和工程地质条件,为线路方案比选和工程设计提供准确、可靠的地质资料。

2.2.2工程地质调绘应包括下列内容:

1地形地貌:

查明地形、地貌的形态、成因、类型和发育特征,以及地形、地貌与岩性、构造等地质因素的关系,划分沿线地貌单元。

2地层岩性:

查明地层的平面分布范围、层序、成因、时代、厚度、岩土名称、主要矿物或碎屑的成分、颗粒组成、胶结物成分、岩石风化破碎的程度和深度等。

第四系应查明名称、时代、成因、颜色、颗粒组成、结构特征、滚圆度、湿度、密实度等,并按地貌单元、地层层位、成因类型、堆积时代等划分土的单元体。

3地质构造:

查明断裂和褶曲等构造形迹的性质、分布、产状、规模、结构面的力学性质、序次、组合方式;各类构造岩的工程地质特征、查明岩层产状、接触关系、节理、裂隙等的发育情况与晚近期构造活动特征及地震活动情况。

4水文地质:

通过对地层、岩性、构造、裂隙、地表水和井、泉、地下水露头的调查,判明区域内地下水的类型、分布、埋深、补给条件及流量、流向、水力坡度、水位变化规律;含水层的富水性与水质、水温等,并分析表水和地下水对工程建筑与环境地质的影响。

5不良地质、特殊地质:

查明与方案比选和工程有关不良地质的类型、性质、范围、影响程度,及其发生、发展和分布规律;查明特殊岩土的类型、性质、特征、分布范围等,判断其对建筑物与环境地质的影响。

6岩土工程性质:

查明岩、土成分、密实程度、含水情况、及其物理、水理、力学、化学性质,划分岩土施工工程分级与填料组别,提供地基土的基本承载力,隧道围岩分级,岩土边坡坡率等工程设计指标。

7砂石建筑材料:

配合有关专业,落实沿线新采砂、石材料的产地及名称、成份、结构、颗粒组成、夹杂物,石场的剥土厚度与石料的抗压、抗冻、磨损等质量情况,并计算其储量和可开采的情况。

8调查既有建筑物的使用情况,地质病害防治措施及效果。

2.2.3区域地质图调绘要求:

全线工程地质图(1:

10,000~1:

200,000)的编制,应充分利用既有资料汇编,并对沿线一定范围的主要地质构造、不良地质进行现场核对,在野外现场填绘中,一般应采用比提交图比例尺大一级的地形图作为填图底图(详细工程地质图和工点工程地质图可利用线路最大比例尺的地形图直接在现场填图,必要时用仪器实测),调绘的方法一般采用穿越法,调查的路线大致与构造线,岩层走向及地貌单元相垂直,把沿线的各种地质界线、岩层产状与各种物理地质现象等标绘在地形图上。

也可采用布点法,根据不同比例尺预先在地形图上布置好一定数量的观察点与观测路线,以达到全面收集

测区地质现象的目的,但对工程起控制作用的岩层走向与构造线等,应沿其走向追索,并编制示意断面图。

2.2.4地质调绘的宽度应满足线路方案选择、工程设计和病害处理所包括的范围,并应根据区域地质构造的复杂程度,不良地质发生、发展和影响的范围,以及工程地质条件分析等需要扩大的范围。

2.2.5工程地质调绘的精度要满足以下要求:

1各种工程地质图与代表性断面图均应有足够的地质观测点、勘探点、测试点与井、泉点等作依据,地质点的布置目的要明确,以能控制重要地质界线,并能说明工程地质条件为原则,其数量与分布应据成图比例尺,露头情况与地质复杂程度等而定。

2观测点的布置应尽量利用天然或人工露头,一般应布置在需要划分的地层、岩性分界线,构造线、代表性的岩石露头,人工露头与地下水露头、岩层产状变化点、不同地貌单元的分界线以及各种不良地质界线处。

3观测点在图上的定位,一般可根据某地形地物点与观测对象的相对位置,借助目测、步测和罗盘定向的简易方法在地形图上点绘,其误差在图上应不超出±2mm(当比例尺≥1/10,000,对有可能影响线路位置与方案选择的不良地质界线、重要的地质构造线和地质点,应用仪器测绘;对评价工程地质条件有重要意义的不良地质现象,在图上填绘宽度不足2mm时,应适当放大,并加以说明)。

4调绘的宽度应以满足线路方案比选、工程设计和病害处理的需要为原则。

一般在线路方案受地质条件控制时,其调绘范围应包括影响线路通过的地带;对沿河越岭地段调绘范围要包括可能展线的地带。

对控制方案区域性的不良地段,地质复杂的越岭地段及越岭长隧道等,应进行加深地质工作,为方案比选提供充分资料。

5地层时代划分,应根据地层岩性与工程的关系、勘测阶段及成图比例不同而异。

全线工程地质图,地层单元应划分到系,影响线路方案或工程处理的第四系地层,宜划分到统;详细工程地质图,地层单元宜划分到统,地质条件复杂的应划分到组;工点工程地质图,当构造复杂,不良地质发育受地层控制时,宜划分到组,必要时应细划分至段;详细工程地质图、工点工程地质图对第四系地层,应按成因类型、时代及岩性进行划分。

2.2.6对现场肉眼鉴定时难以确定其名称的岩性、结构、构造、矿物成份的岩、土,必要时应取样进行试验鉴定与岩矿分析。

2.2.7地质调查记录、试坑、钻孔鉴定记录等原始资料,应详细、准确、可靠,文图相符;每个观测点均应详细记录其点号、位置(里程、高程)、观测方向,区分类型将观测的现象描述清楚,重要的、代表性强的观测点,应有素描图或照片。

2.2.8遥感图像视野广阔,影像直观,信息丰富,遥感图像判释是进行地质调绘的一种先进、有效的手段,尤其在加深地质工作、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初测)中应充分发挥其作用。

2.2.9供选线及设计使用的各类工程地质图件,应在充分进行地质调查的基础上,根据地形地貌和线路里程,现场填绘;其中的隐性地质界线(例如软土、地震可液化层等)应结合微地貌、植物群落等与特殊土有关的自然特征填绘。

控制性的构造线、不良地质周界宜用仪器实测并有地质观测点控制。

2.2.10区域性地质标志、应统一认识的地质问题、地质条件复杂的地段应反复深入调查、慎重落实。

大型不良地质或地质条件复杂的大型工程等都应组织地质人员会勘定性,提出措施。

2.2.11地质调绘是地质选线的重要环节。

通过地质调绘查明区域地质条件,可为不同地貌单元、不同地质环境的线路方案比选提供地质依据。

1越岭方案比选:

一般为越岭隧道及其两侧引线方案的比选。

应查明越岭地段区域构造、地层岩性、水文地质、不良地质、特殊地质及地应力场的分布特征,综合考虑越领隧道及两端引线的地质条件,选择各方面地质条件均较佳的位置通过。

原则上线路应避免沿褶皱轴线或大型断层破碎带(平行或小角度)走行。

100000m以上特长隧道,应进行TBM掘进机和钻爆法不同施工工法的地质条件比选和超前地质预报设计。

查明设置辅助坑道可行性及地质条件。

2河谷选线:

应查明区域地质构造与河谷形态的关系。

在无大型构造的侵蚀性河谷地段,线路一般宜选择在地形平坦的宽谷一侧,尽量避开陡坡和岩层结构面倾向河床一侧的山坡(顺层);线路走在宽大断层破碎带发育的河谷地段时,应查明构造破碎带及其引起山坡变形的程度和分布情况,避开山坡变形发育一侧山坡,避免在断层带及其严重影响带内设置大型工程。

3不良地质、特殊地质地段选线:

应查明不良地质、特殊地质的性质、分类、规模、发生、发展情况及稳定程度。

尽量绕避严重的不良地质、特殊地质地段,不能绕避的应有切实可靠的工程措施。

要做到绕有依据、过有措施。

4高地震烈度区:

沿线地震动参数分区应按现行《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的规定,结合工作区域的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水文地质等条件及工程设置情况具体划分;对有小区划的地区应按当地小区划分地震动参数;对个别地震地质情况复杂、位置落实的大重工程,需要进一步进行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的评价;要查明活动断裂的展布及性质;采用各种勘探手段,查明地震液化层的分布范围、埋深及厚度。

选线时应尽量避开不利于抗震的地形地质区和处理困难的液化土层分布地段;必须通过时,应综合考虑地震及工程地质条件,“避重就轻”地合理选定线路位置,并注意不设置不利于抗震和难以修复的大型工程。

2.2.12环境保护设计是铁路工程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确定线位和采取工程措施时,要全面考虑保护建设区的自然环境和生态平衡,并注意下列内容:

1铁路建设对沿线山体稳定平衡的破坏而诱发的滑坡、崩落、错落、落石、泥石流、水土流失等地质灾害;

2铁路建设对地表水或地下水迳流条件的改变而引起的地面沉降、黄土湿陷及岩溶与人工洞穴塌陷;

3软土地区由于铁路建设对邻近建筑物稳定造成的影响;

4沙漠地区由于铁路建设造成沙丘活动对环境的影响;

5多年冻土地区由于铁路建设引起地温变化对环境的影响;

6膨胀土地区由于铁路建设产生的干湿效应造成的影响;

7对沿线具有科研价值的文物古迹及典型的地质剖面和具有风景旅游价值的地质景观和温泉等的影响。

2.3勘探

2.3.1勘探工作包括钻探、挖探、物探、触探、简易勘探(洛阳铲、钎探、小螺旋)等。

它们既是探测、认识地表以下地层岩土特征和工程地质条件的必要手段,又是为工程设计获取地质资料的重要环节。

工程地质勘察必须科学合理地应用勘探方法(遥感、测绘、物探、原位测试、钻探、试坑等),大力推行地质综合勘探。

2.3.2地质人员应熟悉和掌握各种地质勘探手段的基本原理、适用条件、成果资料识别和应用等;综合勘探应根据地质条件、工程类别、基础类型、工程规模和勘测阶段等具体情况选取行之有效的勘探方法,尽量用较少的勘探工作量,获取最佳的效果;能用轻型勘探解决的,就不宜用重型勘探,避免工程地质勘探只采用钻探的做法,严禁以勘探替代调查的现象。

2.3.3勘探工作必须建立在调绘的基础上,要大力推广综合勘探,对每个勘探点,都必须有明确的目的与要求,布置勘探点要遵守《铁路勘测安全规则》中的有关规定,并注意保护农田,对妨碍交通、危及安全以及可能影响建筑物稳定与污染环境的勘探孔、试坑鉴定后应及时回填整平场地。

2.3.4根据勘探目的,选择合适的勘探孔类型和机器设备,采用合理的勘探方法,保证勘探质量。

钻探工作应严格按照现行《铁路工程地质钻探规程》(TB10014)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般黏性土、粉土及砂土地层>0.5m,软弱基岩>0.2m时应分层,对工程有影响的软弱夹层、软弱面(带)不得遗漏,含水层分层及水位的测量应准确。

复杂或单纯靠钻探难以解释的控制性重要钻孔应与物探、原位测试、挖探等手段密切配合,以获取更多的对比参数。

2.3.6当钻探方法难以准确查明地质情况或难以保证原状土样质量时,宜采用挖探方法取样。

土层挖探深度不宜超过地下水位。

松散地层应采取支护措施,确保安全。

2.3.5各类工程的地质钻孔原则上地质人员均应现场鉴定;100m及其以上的深钻孔、工程地质条件复杂(如滑坡钻孔)及重点工程的钻孔,地质专册、地质组长或派专人参与现场鉴定、验收;重大不良地质及控制性重点工程的深钻孔,分管处总应参与现场检查、验收。

待图表资料核对无误后,岩芯土样可不再保存。

对有利用价值的岩芯,如相隔时间不长可选取代表性保存,也可采用照片等方法以备核查。

2.3.7钻孔终孔时,钻探技术人员必须亲临现场,会同班组人员对钻孔进行检查验收,并按规定对钻孔做出质量评定,必要时,请地质人员到场指导。

2.3.8对100m及其以上的深孔,应尽量考虑一孔多用,并应进行钻孔设计然后方可施钻。

2.3.9钻孔以及与之配合使用的物探点,均应用仪器测定其位置、高程;下一阶段利用价值较大的钻孔,宜设标志桩。

2.3.10需要进行水文地质试验的钻孔,应根据地质情况、水量等确定试验方法,一般水量少者(Q<1.5L/min)采用恢复水位法,水量稍大者用提水或抽水试验方法。

降深一般采用二至三次,落程不小于1.0m,并现场绘制Q~S曲线,每次降深稳定时间:

当抽水为稳定流的黏性土、粉土、粉砂、细砂、基岩裂隙水含水层时应大于或等于12小时;中、粗砂含水层时应大于或等于8小时;卵、砾石含水层时应大于或等于4小时。

当抽水为非稳定流时,其稳定时间不得少于一个对数周期。

水位精度要求:

提水试验为±10cm;抽水试验为±1cm。

水量精度要求为

×100%<5%,对重要钻孔应有物探测井配合。

当含水层较多,各层水质、水量变化较大时,应结合工程需要分层封水、进行测定。

2.3.11工程物探(包括:

电法勘探、弹性波勘探、重力勘探、磁法勘探、放射性勘探、地温勘探、孔内物探等)应根据场地地质参数和物探方法的适用性,合理有效地加以选用。

2.3.12铁路工程地质勘察中,遇下列情况应采用物探方法进行探查:

1探测隐伏的地质界线、界面、岩溶洞穴、采空区、含水层等;

2探测钻孔间及外延段地质情况;

3测定岩土层的波速、振动强度、卓越周期等参数。

2.3.14在地质条件复杂地段采用物探进行工程地质勘察时,应采用综合物探方法,并注意与钻探及其它勘察资料的综合分析。

2.4测试

2.4.1岩土测试包括室内试验与原位测试。

2.4.2室内试验包括:

岩石试验、土工试验、岩土矿物理化分析试验、水质分析试验等。

送室内试验所取试件应具有代表性,要严格保证其数量与质量,试验项目和方法应根据岩土性质和设计需要确定。

2.4.3原位测试包括:

静力触探、动力触探、静载试验、标准贯入试验、十字板剪切、旁压试验、扁板侧胀试验、应力铲试验、现场直剪试验、岩体应力试验等。

原位测试方法的选择应根据场地岩土条件、各测试方法的适用性、建筑物基础设计要求等综合考虑。

2.4.4原位测试方法的选择和测试点的布置,应注意各测试方法间及与勘探、室内试验的相互配合,利于地质资料的综合分析对比。

2.4.5静力触探在有经验、地质情况清楚的地区,可单独使用;对于长大干线或无勘探经验地区,宜在初测阶段建立适合本地区的承载力经验公式,或对拟选用的公式进行验证,并与钻探或其它测试手段配合使用。

2.5 岩土鉴定及观测工作

2.5.1岩土鉴定是铁路工程地质勘测的重要环节,包括沿线岩土调查、钻探岩芯鉴定、试坑鉴定、岩土测试成果数据分析等。

它是对线路及各类工程所涉及的岩土工程特征、地质条件进行分析和场地评价的基础资料。

因此在工程地质勘测中应重视岩土鉴定。

应详细描述岩土工程地质特征、岩体特征、水文地质特征等。

岩土的分类、定名应切合实际,岩土工程指标(基本承载力、土石工程分级、围岩类别、挖方边坡坡率等)的确定要有依据,并符合规范则要求。

2.5.2岩石的描述应包括:

名称、颜色、时代、成因、产状、节理、裂隙的性质、发育程度、充填情况和风化程度。

对沉积岩尚应描述层理产状、层厚、沉积物的颗粒大小、形状、胶结物成分和胶结程度;对岩浆岩和变质岩尚应描述主要矿物成分、晶体大小和结晶程度,岩浆岩的产状、变质岩片理的发育程度及产状等。

岩体描述尚应包括结构面、结构体和岩层厚度。

结构面的描述包括:

类型、性质、产状、组合形成、发育强度、延伸情况、闭合程度、结构面的粗糙程度、充填情况和充填物性质以及充水性质等。

结构体的描术包括:

类型、形状、大小、结构体在围岩中的受力情况等。

岩体厚度可分为四类,详见表2.4.2

沉积岩单层分类

表2.4.2

分类

单层厚度(m)

巨厚层

>1.0

厚层

0.5~1.0

中厚层

0.1~0.5

薄层

<0.1

2.5.3土的鉴定应在现场观察描述的基础上结合室内外测试、试验成果,综合确定其名称及工程地质特征。

1碎石类土应鉴定描述:

名称、颜色、颗粒级配、碎石成分及形状、层理特征、潮湿程度、充填物的性质和充填程度、密实程度、胶结物及胶结程度等。

2砂类土应鉴定描述:

名称、颜色、矿物成分、颗粒级配、颗粒形状、粘粒含量、层理特征、潮湿程度、密实程度、胶结情况等。

对地下水位以下或毛细饱和带中的砂土可描述为饱和。

砂土的密实程度宜根据坑探、标准贯入锤击数划分。

3粘性土应鉴定描述:

颜色、包含物、土质结构、层理特征及含水状态。

粘性土的含水状态根据液性指数IL划分,见表2.4.3-1、表2.4.3-2。

铁路部门粘性土状态划分

表2.4.3-1

含水状态

IL

半干硬

IL<0

可塑

硬塑

0≤IL<0.5

软塑

0.5≤IL<I

流塑

IL≥1

工民建粘性土状态划分

表2.4.3-2

含水状态

IL

坚硬

IL≤0

硬塑

0<IL≤0.25

可塑

0.25<IL≤0.75

软塑

0.75<IL≤1.0

流塑

IL>1

4特殊性土:

除应鉴定、描述上述相应土类规定的内容外,尚应描述反映其特殊成分、状态和结构的特征。

如对软土(含淤泥及淤泥质土、泥炭)需描述天然含水量、孔隙比、压缩系数、有机质含量特征等;对膨胀土应描述液限、亲水性矿物含量、自由膨胀率、土体结构特征等;对黄土及黄土质土应描述形成年代、土体结构特征、湿陷类型和等级等;对盐渍土应描述含盐土质名称、含盐的性质及盐分含量等;对人工填土应描述堆填方式及年限、物质成分、密实程度和厚度的均匀程度等。

5对具有夹层、互层、尖灭层、透镜体等特征的土层尚应描述各层的土质名称、厚度及层理特征。

2.5.4挖探孔的鉴定不仅要描述上述岩土性质内容,还应记述开挖情况,坑壁稳定情况。

层位起伏有变化时,应按方位绘制坑壁展视图,为分析、评价地质环境条件提供确切的依据。

2.5.5勘探孔采取岩、土、水样,应严格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检查取样质量是否满足要求,不合格的试样应考虑在相邻勘探孔补取。

样品应按要求封存、及时运送、并填好委托书,送试验室。

2.5.6对一些在勘测期间不能获取完整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数据资料的,应设置长期观测站、点进行观测。

观测工作应根据要求进行,观测成果应及时整理。

设观测站、点的项目有:

地下水位变幅观测、盐渍土地区的毛细水强烈上升高度观测、活断裂升降差异观测、山坡变形观测、地基沉降观测等。

2.6室内试验项目的选择

2.6.1室内试验包括:

岩土物理性质、力学性质试验和水质分析。

2.6.2岩土试验取得的物理力学数据,由于使用的仪器设备、试验方法和技术标准不同,其试验成果不尽一样。

因此工程地质人员应了解室内试验的基本情况和有关规定,并与试验密切配合,对试验成果应在进行分析、研究的基础上选用。

2.6.3岩土试验应根据工程类型、岩土性质等,参考表2.7.3-1、表2.7.3-2选定试验项目。

2.6.4收到岩土试验报告后,应仔细检查试验项目及指标数据,发现问题及时与试验室联系。

当有岩土样损坏或欠缺所造成的指标缺少或错误时,应设法及时采取弥补措施。

岩石试验项目表2.7.3-1

岩层类型

工程

 

类别

抗压

强度

膨胀试验

湿

ρ

G5

ω

R

R

r

cf

bc

cf

P

a

E

Es

g/cm3

MPa

MPa

MPa

MPa

MPa

MPa

硬质岩

隧道

+

+

(+)

+

+

(+)

(+)

(+)

桥涵、挡土墙、大型厂房、高路堤等地基

+

+

+

+

+

+

软质岩

隧道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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