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专项资金的自查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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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专项资金的自查报告

水利专项资金的自查报告

  自查报告是一个单位或部门在必然的时刻段内对执行某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的一种自我检查方式的报告文体。

下面是小编搜集整理的水利专项资金自查报告,希望对您有所帮忙!

  水利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一)  依照水利部、省水利厅有关开展中央水利资金利用治理专项检查工作的布置,我局组织开展了XX-20xx年度中央水利资金利用治理情形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形汇报如下:

  一、中央水利资金利用治理情形及自查工作开展情形

  20xx年11月下旬,我局依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央水利资金利用治理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办规计函1054号)及省厅相关文件要求,迅速贯彻落实,布置自查工作。

由局长亲自牵头,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组织局办公室(财务)、计划与建设治理科等科室组成自查工作组,对我县XX年以来中央资金补助项目进行了全面梳理和自查自纠。

从自查情形来看,各中央资金补助项目,立项批复文件齐全,资金全数拨付到位,并严格执行了专户、专账、专人治理,利用合理标准,资金拨付严格按合同规定执行,符合各专项项目资金治理方法的规定。

  二、自查结果

  XX-20xx年期间,共计下达云和县中央财政补助项目37批次,补助资金总额4835万元,涉及农村饮水平安工程、县城供水管网改造、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水电站更新改造、应急度汛、防汛补助等项目,有力的支持了我县水利建设,对改善水利基础设施,增进地址社会经济进展起到了专门大的推动作用。

  中央水利资金下达后,由县财政局按年度预算、工程进度和合同约定情形,通过规定程序将补助资金及时拨付到项目建设专户,不存在滞留、侵占挪用和套取中央水利资金问题。

  20xx年前下达建设项目已全数建设完成,并及时组织相关验下班作,农村饮用水工程已全数验收,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时期性验收终止,其他如节水改造、农田水利、农村水电站、渔业及应急度汛等防汛补助项目也已完成。

  20xx年及以后下达中央补助项目:

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专项资金项目山塘整治重点县已完工,应急度汛、防汛岁修项目也完成完工验收,其中中央财政补助的水文监测系统改造项目完成方案编制,地质勘探、项目选址、土地预审,20xx年9月1日正式动工,目前已完成中央投资89万元,完成工程总投资232万元。

另外还有20xx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已全数动工建设,上级主管部门要求XX年6月底前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年内可完成下达的中央财政投资打算。

  各项目投资打算下达后,建设单位全力组织项目实施,均能按规定完成投资,不存在资金下达后执行进度缓慢或项目部份(或全数)完成后尚有较多节余资金无法利用等问题。

  资金利用均按合同规定执行,工程款支付及时,资金利用符合相关资金治理方法规定,不存在滞留、侵占、挤占挪用、虚报冒领和套取水利建设资金等问题。

  为治理好中央资金,云和县不断完善项目建设和资金治理机制,各中央资金补助项目严格实行了项目法人制、项目监理制、工程招投标制及合同制治理,各项目法人成立了比较健全的财务治理制度,严格依照《会计法》和各专项项目资金治理方法等规定,依法设立会计账簿,配备财务人员,进行独立核算。

项目资金利用治理实行了"三专",即实行专户治理、专账治理、专人治理。

  列入大体建设预算的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在工程动工后,申请资金拨付前,需将工程立项和预算批复、招投标文件、施工合一样相关资料报送财政局、水利局备案。

工程建设进度款按项目的施工合同约定、工程进度等情形拨付补助资金。

完工结算按县审计局出具的审计结果及合同约定进行支付。

建设资金拨付采纳封锁式治理,建设单位按工程进度,填报《云和县财政支农项目资金预拨申请单》,并附送经监理工程师核定的工程进度相关材料。

经项目所在乡镇、街道及水利局签署意见后,送财政局办理拨付。

经县财政局审核后,直接拨付至至施工单位大体账户。

  在历次中央资金利用的稽察和专项检查中,对我县中央资金治理仍是比较认可的,资金利用治理不存在突出的问题。

  三、整改方案

  自查自纠中,未发觉水利专项资金利用存在截留、挪用、移用、贪污侵占等资金利用治理突出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强化资金监管。

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细化资金治理制度、健全国库集中支付治理,严格按程序利用的原那么,从制度和源头上保证资金平安。

坚持按期开展的水利资金专项检查,对一些重点项目进行不按期检查。

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水利建设项目实施全程跟踪审计。

  

(二)优化项目治理。

目前,我县已依照中央、省市有关水利进展改革文件文件精神,组建了云和县水利进展,依照集中法人的模式进行水利项目建设治理,下一步重点做好公司人员、机构的选配和优化,力争组建一支专业、精干的项目治理队伍。

  (三)建议中央资金加大对基层防汛预警系统保护治理、水利工程保护保养,专门是农村饮水平安工程建设、农村饮水提升改造等农村水利工程的保护养护和水利行业能力和基层水利效劳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支持力度,确保水利事业长足健康进展。

  水利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二)  依照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水利专项资金利用治理情形检查工作的通知》(川水函〔20xx〕xxxx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组织市、区、县水务局相关业务部门会同财务人员,对全市20xx年中央财政水利专项资金进行了全面的清理,从资金申报、项目批复实施、项目验收、资金拨付等关键程序入手,一一进行了认真检查查对,现将自查情形报告如下:

  一、项目大体情形

  20xx年中央财政共安排我市水利专项资金万元,目前资金已经全数下达。

一是中央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2230万元,重点用于我市小型农田水利维修养护;二是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万元,重点用于国有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三是中央财政安排的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共计xx00万元,重点用于农业生产及农村居民生活抗旱。

省级特大防汛经费550万元重点用于我市20xx年""洪灾水库抢险救灾、乡镇防汛、水文测报、河道工程修复及防汛应急抢险物质购买等。

四是中央财政安排的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应急度汛)经费80万元,重点用于市本级城区堤防水毁工程修复。

  我市项目专项资金利用严格执行了相关资金的利用治理方法,实施主体主若是各乡镇人民政府、水库治理单位及相关供水单位,区水务、财政部门进行严格监管,并由市、区、县水务部门逐项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由财政部门拨付资金。

  二、项目建设与治理

  

(一)项目申报和审批。

  20xx年我市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和审批严格依照相关资金建设指南进行报批。

一是中央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依照水利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建设指南〉的通知》(办财务〔20xx〕2xx号)、省财政厅《四川省地址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利用治理实施方法》(川财综〔XX〕56号)和《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xx〕338号)等文件精神,水务局组织相关技术人员编写了《20xx年中央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方案》,并上报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审查,通过审查后由区、县水务局和财政局联合进行了批复。

二是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依照四川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xx年度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实施打算的通知》(川水函42号)文件精神,由区、县水务局编制实施方案,会同财政局联合进行上报,市水务局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审查,并对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

三是中央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项目,依照省财政厅《关于下达中央及省级特大抗旱补助费的通知》(川财农〔20xx〕31号)及《遂宁市财政局关于下达特大抗旱补助费的通知》(遂财农〔20xx〕32号)文件精神,对区水务局和财政局联合编制的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

省级特大防汛经费项目,按财政部、水利部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治理方法,对水务和财政联合编制的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

  

(二)项目资金利用治理。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利用严格依照相关项目资金的利用治理方法执行,由水务、财政一起监管,无超范围、超标准利用,无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滞留沉淀、侵占浪费等行为。

涉及到的防汛物资采购严格执行了政府采购等相关规定。

蓬溪县要紧做法为:

严格依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及县财务局、水务局出台的《蓬溪县20xx年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资金利用治理方法》(蓬财农〔20xx〕19号)增强资金治理。

成立由财会人员、村组干部、项目质量监督人员、村级水务治理员、社员代表一起组成的村民理财监督小组,实行集体审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

成立健全工程建设、运行治理、财务治理等各项规章制度。

县财政、审计部门和项目主管单位,对资金的利用随时进行检查、监督,提高资金利用效益,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打算任务的完成。

同时在项目实施的全进程中主动同意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的检查监督,确保工程建设无违规、违纪、违法事件发生。

农户自筹资金由项目乡镇和村社依照"一事一议"有关政策组织筹集,对资金收取数量、利用等情形进行全面公示,同意群众监督,并严格依照打算投入建设。

  通过实行县级部门报账、公示公告等有效监管方法,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专门是做到资金到项目、治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

以资金投入操纵项目规模,按项目治理资金,推行各村委会统一核算、统一报帐、统一支付的治理模式,强化对项目资金的监督治理。

同时,踊跃配合审计等有关部门做好审计、稽察等工作,对政策落实和资金利用中显现违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依法依纪追查。

  (三)项目实施。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在项目实施上严格依照经合规性审查并批复的实施方案执行,项目实施严格执行了国家及水利行业有关技术标准,实施中没有随意变更建设地址、内容、规模等,除中央财政安排的市本级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应急度汛)经费80万元完成%,其他项目实施全数完成。

  (四)项目验收。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项目依照批复的实施方案完成了全数建设内容,并与财政部门及时组织验收。

除射洪县的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正进行市级验收中,全市其他项目验收全数完成。

  (五)项目要紧成效。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项目实施后,一是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使我市273处水源工程、渠系工程的38处渠系建筑物、农村塘坝池窖98处取得了有效整治,配套改造长度;二是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使我市36座水库、6处堤防、2座水闸、2座泵站取得了及时保护,确保了国有水利工程的运行平安;三是中央特大抗旱及防汛资金补充购买了防汛物质,水文测报设施设备修复4处、完成水毁工程修复xx5处、防汛通信设施修复90处、抗旱设备购买3(台/套)。

通过项目实施一是对旱区的水源工程进行了及时修缮,增加了工程蓄水,增强了抗旱能力;二是对我市""洪灾水毁工程及时修复,确保了工程平安。

  三、存在的要紧问题及相关建议

  

(一)存在的要紧问题。

  个别工程项目在实施中进度较缓,主若是治理体制不健全,责任落实不到位。

项目建成后治理还需增强,落实专人按期清理渠道淤塞,保证工程良性运行。

部份工程无标识、标牌和编码,需进一步完善。

尽快完成工程扫尾工作。

  

(二)整改情形及相关方法。

  依照省、市检查、验收时提出的相关意见,已全面整改落实到位。

  (三)相关建议。

  由于我市水利工程数量众多,所需的维修养护投入较大,地址财力有限,为了更好地发挥工程效益,恳请上级加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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