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范本之五金模具加工合同.docx
《合同范本之五金模具加工合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合同范本之五金模具加工合同.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合同范本之五金模具加工合同
合同范本之五金模具加工合同
五金模具加工合同
【篇一:
冲压零件外委加工合同】
冲压零件外委加工合同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发展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建立起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特签订本合同,本合同为基本合同,仅对双方商定的基本条款进行约定,本合同从双方发生业务关系起至在双方保持业务期间,持续有效。
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已经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等与本合同相抵触的或未涉及到的条款均以本合同为准,合同的变更、解释需要采取书面的形式,在双方的业务往来中,经双方共同确认之后,与本合同履行相关的协议、合同、传真、订单、图表、信函等可以作为本合同有效附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一、供货规定
1.1双方签署本开口合同后,乙方在合同有效内无条件接受甲方供需计划,参照供需计划安排生产,制定相应交付风险防范措施并确保100%按期交付。
1.2供货计划的提出到交付过程相关规定详见《供货计划》。
1.3由甲方按交付期提前提货。
二、质量要求
详见双方另立的《质量保证协议》。
三、工装(含模具、检具、夹具等)要求
3.1外委产品如需甲方提供模具、检具、夹具(以下统称“工装”)的,乙方需签订《外委产品的工装使用协议》,并到甲方工装、质量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详见附件。
3.2外委产品中无需男方提供“工装”的,乙方不必签订此协议。
3.3甲方提供的模具需由乙方支付保证金200万元。
四、产品材料提供及使用要求
4.1属买卖制外委产品
4.1.1定义:
属买卖制外委产品是指:
a、工装、原材料或半成品需由甲方提供,且乙方需到甲方处按指定价格购买材料或半成品,制造完毕后,由乙方按合同价销售给甲方的外委产品。
b、甲方仅提供工装,乙方负责生产制造(含原材料采购),制造完毕后,乙方按合同价销售给甲方的外委产品。
c、甲方因无工艺设备或技术,需长期外委但产品路线属于甲方的产品,如,杆件、厚板料冲压等产品。
4.1.2外委产品的材料原则上由甲方提供,如属此规定的,其外委产品的原材料由乙方到甲方处购买。
并承诺在甲方所购买的原材料必须用于生产甲方所外委的产品,不得挪作其他用。
其原材料买卖价格按《外委产品价格合同》中核算的价格结算。
乙方生产中产生的工艺废料原则上由乙方自行处理,其废料价格及价值由双方约定并在《外委产品价格合同》中抵扣生产成本,其抵扣额由甲乙双方根据《武钢外购废钢价格表》提供的废料季度价格为基准进行协商,然后按月结算。
4.1.3外委产品的材料甲方规定由乙方自行采购的,其供货的产品的原材料由乙方按甲方提供的产品定义材料自行采购合格材料,生产中不得擅自更换材料,否则,需按ppap流程,重新提供文件。
待文件确认后,方可更换。
4.1.4材料付款由乙方支付后提货。
4.2属非买卖制外委产品
4.2.1定义:
属非买卖制外委产品是指:
a、甲方因设备或工装或物流等原因,临时提出的某工序进行外委,下一道工序仍需回到甲方继续加工的成
品,如剪切;部分机加、冲压、焊接、粘接等工序的外委产品(特殊情况除外)。
4.2.2甲方因设备或工装问题,临时提出的某一工序外委的冲焊半成品,其材料或半成品由甲方提供,乙方负责加工。
乙方加工制造完毕后的成品直接返回到甲方指定地点。
如有工序废料,则由乙方负责返回或按时价处理并抵扣其加工费用。
4.3乙方必须合同有关规定(4.1.2、4.1.3条款)进行采购材料,如有违反,则甲方有权对乙方按材料价值部分的10倍进行罚款,直至取消供应商资格。
五、定价与结算
5.1同一产品双方以《外委产品价格合同》形式确定价格且在约定有效其内作为结算价格,约定有效期内双方有变更要求的,再行谈判,重签《外委产品价格合同》,原价格合同自动失效。
价格有效期内甲方若发现乙方的合同货物的价格高于国内市场价格或目标票价,或甲方应市场要求需下调配套件价格时,甲方可要求乙方且乙方有义务同步下降合同货物的价格。
5.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同货物的成本分析清单,以显示货物的成本构成,供甲方参考。
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产品价格是同期国内最低价,否则一经甲方发现,乙方除返还已供产品的差价外,还应支付违约金(已供货价值的30%)。
5.3“工装”由甲方提供,所有权在甲方。
其运输费原则上由乙方负责。
5.4劳务加工费用按甲、乙双方商定的产品价格结算(产品价格合同附后)。
在此合同框架内,甲乙双方可以以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的零件加工明细表来规定加工零件的品种、数量、价格等,零件加工明细表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5.5加工费按月结算,乙方持甲方签收的产品入库验收单到甲方财务部按合同规定结算。
发票必须在当月20日以前送甲方财务挂账。
5.6甲方在入库验收手续办理完毕且乙方已提交相关发票之日起的第四个月上旬(105天)后付款。
但如甲乙双方未签订供货合同,甲方有权不予支付货款。
六、保密及产品条款
6.1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样件、图纸及其他相关供货(价格、数量等)与质量信息有保密的义务。
乙方按照甲方提供要求及技术资料、图纸所产品的配件,只能供甲方使用。
乙方不能将配件或产品提供给其他任何第三方使用,乙方应以书面形式要求其职工及相关协作厂承担相应保密义务。
6.2如有泄密情况发生,一经查实,甲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有权就乙方泄露造成的实际损失要求乙方赔偿,并可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6.3甲方的公司标识经甲方授权只可用于供应给甲方的合同货物,合同解除后,授权自动失效,乙方不得继续使用,否则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6.4本条之上述任何条款,在双方合作期间及合作终止后5年内有效。
七、质量保证及环境保证体系
7.1乙方应按照甲方建议及要求,建立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作为全面履行的一部分,质量保证体系包括使用可行的质量控制、检测手段和记录,以保证为甲方人急偎亲匠产品是合格的,甲方此进行检查考核。
对于检查与考核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乙方的供货,直至乙方完全整改,达到甲方的要求为止;若整改连续2次不达标,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而无需对乙方的经济损失做出任何赔偿。
7.2乙方提供产品、服务、活动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及甲方制定的环境方针,本着预防为主、持续改进的思想,努力使用环境得以改善。
对已通过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的供应商,甲方将予以优先考虑,甲方有权不定期的对乙方的环境进行现场评价。
八、解除合同
8.1甲方在经营困难时,可与乙方随时解除合同。
8.2乙方在每批供货产品的不合格率达到当批供货量的1%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8.3乙方无特殊原因不能按照订单供货,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8.4乙方报价明显高于市场实际价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而不承担任何责任。
8.5若甲方要解除合同,应在解除合同前壹个月书面通知乙方,经协商同意后,以书面形式解除合同,乙方应归还甲方的技术信息资料及其他财产。
8.6乙方未通过甲方组织的年度供应商体系审核(参照ts16949:
2009)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8.7乙方同意:
甲方经提前三日通知乙方之后,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而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8.8乙方从事不正当交易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8.9如乙方违反有关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甲方有权变更或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九、廉政条款
乙方同意:
乙方不得为供货份额、价格、结算等事项对甲方有关工作人员请客、送社或暗中给予回扣、佣金、有价证券、实物或其它形式的好处,否则不论数额大小,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按乙方当年已供货额(含当年已结算及未结算部分)的10-30%。
对于此项违约金,甲方可以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货款中直接扣除。
十、违约条款
10.1乙方严格按照甲方供需合同供货,如因此造成甲方工厂的停产或欠产,应承担全面赔偿责任。
10.2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解除合同的,应承担全面赔偿责任。
10.3如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付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当时有效的中国人民银行的延期付款规定赔偿乙方损失。
十一、合同争议
由本合同引起的或者与之有关的争议均应由合同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经协商未能解决的,应当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它条款
12.1甲方工作人员以甲方名义与乙方签订合同时,除非甲方书面进行有关的授权并在合同上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否则这些合同对甲方无任何约束力。
乙方由此发生的损失与甲方无关,乙方不得据此向甲方索赔。
12.2对于本协议项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任何一项违约金,甲方均可在应付乙方的货款中直接扣除。
12.3乙方若出现不能按本倾情供需合同和口头要货要求正常交货;或者出现设备、工装、质量事故及其他原因造成本公司产品停产时,必须及时将《外委单位重要信息报告单》以传真形式发到甲方,因信息延误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另外,甲方每季度对乙方的交付、供货产品质量等业绩进行综合评分,并根据乙方评分业绩情况,甲方每季度或半年对乙方供货额进行调整。
12.4乙方供货后,乙方同意将正常供货3个月货款作为履约保证金。
当乙方货款不足以支付违约金、赔偿金时,不足部分用履约保证金进行充抵。
履约保证金不足时,从后续货款中优先补足。
本合同因任何原因终止或解除时,履约保证金将用于支付乙方因质量问题或其他任何原因而应承担的违约或赔偿责任。
对于履约保证金的剩余部分,甲方将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18个月后退还乙方。
12.5本合同为年度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有效,有效期为当年度1月1日是起至12月31日止。
十三、合同附件及附表
附件一:
供货协议
附件二:
质量保证协议
附件三:
外委产品的工装使用协议
附件四:
技术协议
附件五:
外委产品价格合同
甲方:
有限公司乙方:
有限公司
法定委托人:
法定委托人:
日期:
日期:
【篇二:
冲压件加工协议】
加工协议
甲方:
河北中亿永兴工贸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加工业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原则,签订如下协议:
1、定义
1.1冲压件:
本协议所称冲压件是指甲方委托带料加工的成品冲压件。
1.2模具:
生产上述冲压件所用各序模具。
1.3器具:
生产、周转、运输用各类料架、料箱、周转箱等。
1.4等工艺文件:
本合同所称工艺文件是指甲方委托乙方带料加工冲压件的工艺过程卡,工艺卡片。
2、项目内容:
2.1加工方式:
根据月度计划或库存量,乙方提前一周提出用料需求,甲方及时提供原材料乙方自行取料,由乙方按照工序要求加工成符合甲方用户质量要求的成品,并按照甲方用户发交计划运送指定地点进行交货。
2.2边角料销售:
按照双方协商确定的价格由乙方销售。
2.3合同价格:
以双方协商确定的价格为准,其中各工序加工价格、边角料销售价格、管理、期间各种费用、运输费用均为含税价。
3、零件质量要求
3.1协议生效后,乙方负责从甲方拉运零件生产所需模具、借用周转箱等器具,建立台帐。
因模具为生产冲压件的特殊器具,为保证其安全,防止器具损坏、丢失,乙方向甲方交纳万元人民币担保金后方可拉运。
3.2甲方派专人跟班进行零件生产的指导,监督,确认初批零件的质量状态,乙方及早消化工艺文件,积极组织生产,确保按照甲方用户要求及时足量发交。
3.3乙方负责零件质量状态的检验,根据甲方用户要求出具质检报告。
3.3按照行业要求,零件废品率确定为废品率之内,甲方负责提供原材料,乙方按照边角料价格销售,销售款归甲方所有;超出废品率,原材料价款由乙方负责。
3.4考核:
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受到甲方用户考核或责任追究的,由乙方承担。
4、加工费用及其结算
4.1甲方应为乙方建立专用的原材料、零件台账。
乙方领取原材料/交付零件,应按甲方要求办理物料出入库手续。
每月底双方核对乙方交付甲方零件数量,无误后乙方为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进行挂账。
4.2双方合作期满,经甲方检查,模具器具没有损坏丢失的,甲方退还乙方担保金。
4.3甲方支付乙方的发给用周期为产品交付后60天。
5、双方权利和义务
5.1甲方
5.1.1甲方向乙方提供冲压工艺文件一份。
5.1.2甲方负责确认乙方生产的第一批冲压件的质量状态,并留有封样件。
5.1.3甲方月初向乙方下达本月的生产量计划,根据用户需求每日下达发交计划。
5.1.4甲方及时足量保证冲压件生产原材料供应。
5.2乙方
5.2.1乙方负责按照生产计划组织冲压件生产,并按照甲方用户需求进行及时、足量发交。
5.2.3乙方应及时进行模具、器具的维护工作,保证其使用期间的完好,损坏丢失的,经双方评估维修或重新制作费用,由乙方承担。
5.2.4乙方为甲方加工零件期间,不得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把甲方的零件承包给其他的生产厂家,一经发现甲方保留处理的权利。
5.2.5乙方为甲方带料加工期间,不得将生产出的零件出售给甲方用户之外的客户。
6、运输
6.1模具、器具在合同生效后由乙方拉运,保证模具、器具完好无损,乙方承担运输费用。
6.2合同到期中止时,模具、器具由甲方拉运,承担运输费用。
6.3冲压件发交到甲方指定地点,费用由乙方承担。
7、违约责任
7.1乙方需根据生产计划合理安排生产,保持四分之一月度生产计划量的库存量,确保零件准时足量发交,保证甲方用户的需求,否则,影响了甲方用户的装配需求,造成甲方用户停线,需要承担甲方用户考核处罚的双倍违约金,甲方有权从担保金中扣除。
7.2因乙方发货不及时,或因发生批量质量事故等,发生影响甲方用户装配需求造成其停产的情况,甲方除按7.1条进行索赔外,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8、管辖法律及纠纷解决
8.1本合同及其附件、补充协议的有效性、履行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任何争议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8.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甲乙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8.3争议诉讼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履行各自本合同中规定的义务和行使权利。
9、合同生效
9.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附件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9.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
河北中亿永兴工贸有限公司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篇三:
五金外加工协议(代合同新浩华东)】
五金外加工协议(代合同)
甲方:
商丘新浩纸业有限公司
乙方:
江阴市华东机械配件冶炼厂签订地点:
为了双方利益,经双方友好协商,乙方为甲方金加工及冷作加工,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为甲方加工配件必须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二、乙方所有加工配件必须送至甲方五金库。
三、加工费用:
按江阴的《加工材料及机床价格》在原辅材料价格确认不改变的情况下,
外协加工的价格开票时应下降5%,表内不包含的乙方需向甲方报价,经甲方确认后执行。
四、加工费用的结算:
把所加工的单据(回单)报甲方审核后方可开票,特殊情况须经甲
方同意。
五、加工的配件经甲方使用一个周期才能确认合格,否则作退货处理,一切费用由乙方承
担,并对乙方进行信用考核。
六、信用考核是指甲方对交货期、维修质量满意度降低到一定程度,甲方有权取消乙方(指
不合格加工单位)的外加工资格即解除合同。
七、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提供的《外加工明细表》进行加工,超出明细表范围的必须经甲方
确认后才能加工,否则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遇特殊情况可以后补手续。
八、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办理出门手续必须按照甲方的程序执行,如违反
将按照甲方的规章制度执行,特殊急件除外。
九、有关大件的加工:
甲方通知乙方先进行报价,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给予报价,由甲
方进行比价后确认交给那家加工,报价要实事求是,否则将按信用考核进行考核。
十、其它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另行制订。
十一、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十一、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二、本协议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
甲方:
商丘新浩纸业有限公司乙方:
江阴市华东机械配件冶炼厂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