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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工作制度

保密工作制度

篇一:

保密制度汇编

保密制度汇编

一、保密守则。

二、保密领导小组职责。

三、专(兼)职保密干部的职责。

四、保密室管理制度。

五、保密工作制度。

六、文件的保密管理制度。

七、档案保密工作制度。

八、要害部门保密制度。

九、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管理规定。

十、复印机、传真机、有线和无线通信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十一、计算机保密及操作守则。

十二、领导干部保密工作制度。

十三、新闻报道的保密审查制度。

十四、失泄密事故处理制度。

十五、保密工作奖惩制度。

十六、保密工作检查评比制度。

十七、保密干部培训制度。

十八、阅文保密制度。

一、保密守则

单位全体人员均应自觉地遵守下列保密守则:

(一)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

(二)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

(三)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

(四)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

(五)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机密;

(六)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机密;

(七)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

(八)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资料;

(九)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机密事项;

(十)不携带机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十一)不准密件平邮;

(十二)不将内部文件、资料、刊物作废纸出售;

(十三)不得擅自翻印、复印、全抄、录音秘密以上文件、资料、刊物。

二、保密领导小组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保密工作方针、政策、规定和指示,增强自身保密意识。

二、承办上级保密部门和领导交办的保密工作事宜,及时提出本单位的贯彻执行意见。

三、按照上级保密工作部门的要求,结合本会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年度或每个时期的保密工作计划。

四、采取各种形式开展保密宣传

教育

工作,增强本会全体人员的保密意识。

五、深入实际,开展保密调研,认真

总结

工作经验,及时提出加强和改进保密工作的意见。

六、及时开展保密检查,善于发现苗头,督促和帮助单位切实解决保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坚决堵塞各种失泄密漏洞。

七、组织、协助、参与追查各种失泄密和窃密事件,并按规定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处理工作。

八、主动掌握保密工作信息,及时向上级保密部门翻印情况和报告工作。

九、以身作则,严格执行保密法规和各项制度,确保不丢失、不泄露国家秘密。

三、专(兼)职保密干部的职责

一、熟悉本职业务,主动、认真地进行工作,圆满完成本职岗位的工作任务。

二、认真贯彻上级有关保密工作方针、政策、规定和指示,及时向本级保密组织和领导提出贯彻执行的意见,承办上级保密部门和领导交办的保密工作事宜。

三、遵照上级保密工作部门和领导的有关指示,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年度或每个时期的保密工作

计划

四、自觉参加学习,增强自身的保密意识。

五、经常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

六、及时进行保密检查,解决保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堵塞各种失泄密漏洞。

七、组织、协助、参与追查各种失泄密和窃密,并按规定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处理工作。

八、掌握保密工作信息,及时向上级反映情况和报告工作。

九、以身作则,严格执行保密法规和各项制度,不丢失、不泄露国家秘密。

十、敢于向一切违反保密法规、制度的现象和各种失泄密、窃密的行为作斗争。

四、保密室管理制度

一、保密室应当设在有利于安全保密的地方,安装各项保密设施。

二、国家秘密文件、资料,由保密室或者经指定的管理人员负责收发,有关调查案件材料、人事档案材料等,可由经办单位负责。

领导同志亲启的文件,由亲启者拆封,若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拆封后应当交保密室登记保管。

三、对发出、收进的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应当逐件进行登记、编号、办好收发手续。

四、传递国家秘密文件、资料,一律不得通过普通邮政进行。

传递国家秘密文件、资料时,必须进行登记及办理签收手续。

五、传递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应当按照制发机关规定的阅读范围,不得擅自扩大传阅范围,传阅秘密文件、资料,必须在办公室内进行。

六、组织传阅秘密文件、资料,由保密员负责。

七、对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应当定期清查、清退,每季度进行清查、清退一次。

篇二:

保密工作制度汇编大全

保密制度汇编大全

一、保密守则。

二、保密领导小组职责。

三、专(兼)职保密干部的职责。

四、保密室管理制度。

五、保密工作制度。

六、文件的保密管理制度。

七、档案保密工作制度。

八、要害部门保密制度。

九、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管理规定。

十、复印机、传真机、有线和无线通信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十一、计算机保密及操作守则。

十二、领导干部保密工作制度。

十三、新闻报道的保密审查制度。

十四、失泄密事故处理制度。

十五、保密工作检查评比制度。

十六、保密干部培训制度。

十七、阅文保密制度。

十八、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

一、保密守则

单位全体人员均应自觉地遵守下列保密守则:

(一)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

(二)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

(三)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

(四)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

(五)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机密;

(六)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机密;

(七)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

(八)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资料;

(九)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机密事项;

(十)不携带机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十一)不准密件平邮;

(十二)不将内部文件、资料、刊物作废纸出售;

(十三)不得擅自翻印、复印、全抄、录音秘密以上文件、资料、刊物。

二、保密领导小组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保密工作方针、政策、规定和指示,增强自身保密意识。

二、承办上级保密部门和领导交办的保密工作事宜,及时提出本单位的贯彻执行意见。

三、按照上级保密工作部门的要求,结合本会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年度或每个时期的保密

工作计划

四、采取各种形式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工作,增强本会全体人员的保密意识。

五、深入实际,开展保密调研,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及时提出加强和改进保密工作的意见。

六、及时开展保密检查,善于发现苗头,督促和帮助单位切实解决保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坚决堵塞各种失泄密漏洞。

七、组织、协助、参与追查各种失泄密和窃密事件,并按规定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处理工作。

八、主动掌握保密工作信息,及时向上级保密部门翻印情况和

报告

工作。

九、以身作则,严格执行保密法规和各项制度,确保不丢失、不泄露国家秘密。

三、专(兼)职保密干部的职责

一、熟悉本职业务,主动、认真地进行工作,圆满完成本职岗位的工作任务。

二、认真贯彻上级有关保密工作方针、政策、规定和指示,及时向本级保密组织和领导提出贯彻执行的意见,承办上级保密部门和领导交办的保密工作事宜。

三、遵照上级保密工作部门和领导的有关指示,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年度或每个时期的保密工作计划。

四、自觉参加学习,增强自身的保密意识。

五、经常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

六、及时进行保密检查,解决保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堵塞各种失泄密漏洞。

七、组织、协助、参与追查各种失泄密和窃密,并按规定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处理工作。

八、掌握保密工作信息,及时向上级反映情况和报告工作。

九、以身作则,严格执行保密法规和各项制度,不丢失、不泄露国家秘密。

十、敢于向一切违反保密法规、制度的现象和各种失泄密、窃密的行为作斗争。

四、保密室管理制度

一、保密室应当设在有利于安全保密的地方,安装各项保密设施。

二、国家秘密文件、资料,由保密室或者经指定的管理人员负责收发,有关调查案件材料、人事档案材料等,可由经办单位负责。

领导同志亲启的文件,由亲启者拆封,若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拆封后应当交保密室登记保管。

三、对发出、收进的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应当逐件进行登记、编号、办好收发手续。

四、传递国家秘密文件、资料,一律不得通过普通邮政进行。

传递国家秘密文件、资料时,必须进行登记及办理签收手续。

五、传递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应当按照制发机关规定的阅读范围,不得擅自扩大传阅范围,传阅秘密文件、资料,必须在办公室内进行。

六、组织传阅秘密文件、资料,由保密员负责。

七、对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应当定期清查、清退,每季度进行清查、清退一次。

篇三:

保密管理制度

南宁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保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集团公司保密管理,保障秘密安全,维护国家、集团公司安全和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各企业保密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秘密,包括国家秘密、集团公司秘密。

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限制知悉人员范围的信息。

集团公司秘密是指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在日常工作中产生的,涉及改革发展、生产经营、市场竞争、利益和信誉等,根据管理需要,在一定时间内限制知悉人员范围的信息。

本制度所称保密管理,包括定密、保密、监督等全过程管理。

第四条集团公司保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各负其责的体制。

第五条集团公司保密管理遵循严格管理、严密防范、确保安全、方便工作的管理原则,既确保秘密安全,又有利于信息资源合理利用。

第六条所有员工都有保守秘密的义务,不得泄露所知悉的秘密。

—1—

第二章保密机构与职责

第七条保密工作在集团公司党委和集团公司保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

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建立和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审定集团公司保密工作部署和年度工作安排;

(三)审定集团公司产生的秘密信息密级、保密期限及知悉范围;

(四)研究解决保密工作有关问题,保障保密技术装备资金和保密工作经费;

(五)协调处理集团公司保密工作其他重大事宜。

第八条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党委办公室,承担集团公司保密管理日常工作,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组织制定和实施集团公司保密工作

规章制度

(二)组织编制、调整集团公司产生的秘密信息密级、保密期限及知悉范围;

(三)负责集团公司保密备案管理和保密事项审查、审批;

(四)指导、参与重要涉密会议、活动保密

方案

的制订及涉密文件资料管理;

(五)指导、协调和监督集团公司各部门、所属企业保密工作,组织学习保密法规和保密知识技能,开展各种形式的保密宣传教育活动;

—2—

(六)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查处集团公司各部门、所属企业失、泄密事件,提出处置方案;

(七)负责与南宁市保密局联络工作,承办上级及集团公司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保密管理工作。

第三章管理要求

第九条集团公司各部门、所属各企业必须严格遵守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注重开展保密宣传教育,落实员工保密责任,完善各项保密措施,防止失、泄密。

第十条集团公司实行领导干部保密责任制。

各级主要领导为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负第一责任;分管领导对所分管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负分管领导责任。

第十一条所属各企业应建立或指定保密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保密工作人员。

第十二条集团公司建立员工保密

合同

制度。

集团公司、所属各企业应与涉密岗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涉密人员)签订保密协议。

涉密人员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实行脱密期管理。

集团公司、所属各企业临时或短期聘用人员,其工作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和集团公司秘密,特殊情形确需涉密的,应签订保密协议,并控制其知悉范围。

第十三条集团公司实行保密要害部门、岗位制度。

保密要害部门、岗位由保密管理机构拟定,所属各企业拟定的保密要害部门、岗位需报集团公司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确认。

—3—

保密要害部门、岗位应全员逐级签订《保密

责任书

》,涉密人员聘用应进行资格审查,录用后报本级保密管理机构备案。

保密要害部门、岗位应配备使用保密技术防护设施、设备。

第十四条集团公司实行统一定密制度。

集团公司各部门、所属各企业应严格按集团公司的统一规定,确定秘密范围及密级,不得漏定、错定,不得随意扩大或缩小秘密范围、提高或降低密级。

第十五条集团公司建立保密工作介入制度。

集团公司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所属各企业保密管理机构应提前介入重要涉密项目、会议和活动,主动与主办部门研究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并监督落实。

第十六条集团公司、所属各企业应经常性开展保密专业培训,并纳入年度培训计划。

涉密人员应经保密知识技能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七条集团公司实行保密事项报告制度。

员工发现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企业应立即处理并向同级或集团公司保密管理机构报告。

所属各企业对重大涉密会议、涉密活动及重大保密工作事项,应及时向集团公司报告。

对失、泄密事件实行年度汇总报告,没有发生失、泄密的,进行“零”报告。

第十八条集团公司、所属各企业应保障保密设备配备及工作开展等保密工作所需经费,并列入年度财务预算。

—4—

第四章定密

第一节范围与密级

第十九条国家秘密范围与密级,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第二十条集团公司的密级按重要程度由高到低依次分为绝密、机密、秘密。

(一)绝密:

上级划定的绝密事项及对集团公司整体利益、运营安全产生严重影响的核心秘密,包括但不限于集团公司发展战略、重大经营管理决策、重大项目等事项的相关信息。

(二)机密:

上级划定的机密事项及对集团公司整体利益、运营安全产生一定影响的秘密,包括但不限于集团公司重要技术、重要经营管理、重要项目规划方案、招投标事项、财务档案及统计材料等事项的相关信息。

(三)秘密:

上级划定的秘密事项及对集团公司局部利益、运营安全产生影响的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一般的技术和经营,人事档案,员工工资性收入,尚未公开的人事任免、职工违纪违法处理材料等事项的相关信息。

第二十一条产生秘密的部门和所属各企业,由承办人员依据国家有关保密规定,编制本部门、企业《分级保护目录》,及时确定秘密信息密级、保密期限、知悉范围等事项,并报集团公司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秘密知悉范围应当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在最小范围。

被确定为国家秘密、集团公司秘密的,相关部门或企业应报集团公司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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