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学院校院系部两级教学管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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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学院校院系部两级教学管理
平顶山学院校、院(系、部)两级教学管理
规定
(平学院行﹝2007﹞52号)
为进一步调动院(系、部)的办学积极性,规范教学管理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依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管理要点》和《平顶山学院扩大院(系)事权、加强院(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暂行)》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建立校、院(系)两级管理体制制定本规定。
一、教学管理工作的内容和任务
1、教学管理的基本内容
教学管理一般包括培养计划管理、教学运行管理、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以及学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践教学建设、教学管理制度建设等教学基本建设的管理。
2、教学管理的基本任务
教学管理的基本任务是研究教学及其管理规律,改进教学管理工作,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和效率;建立稳定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工作正常运行;研究并组织实施教学改革;努力调动教师和学生的教与学两方面积极性。
二、校级教学管理工作的地位和职责
l、校级教学管理工作的地位和作用
学校是独立的办学法人,是主持学校教学工作的决策机构,对全校实行统一领导和宏观管理。
校级管理机构应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把握办学方向,确立明确的奋斗目标,制定教育教学规划和实施程序;应研究教学及其规律,改进教学管理工作,提高教学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应建立稳定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应研究并组织实施教学改革,优化专业结构,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增强办学效益。
2、校级教学管理的主要职责
校长全面负责学校的教学工作,分管教学的副校长主持日常工作。
有关教学及管理的指导思想、中长期发展规划、重大改革举措等,由校长办公会议或学校党政联系会议讨论决定。
教务处是学校管理教学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工作。
三、院(系、部)级教学管理工作的地位和职责
1、院(系、部)级教学管理工作的地位和作用
各院(系、部)是学校领导下的、有相当办学权利的管理实体,负责本教学单位的教学、科研、学生思想政治和党建等各项工作。
院(系、部)级管理机构应以教学工作为中心,以本科教育为主体,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有效管理教学过程,调动本部门教师和学生的积极性,不断增强自身的办学实力,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
2、院(系、部)级教学管理的主要职责
各院(系、部)由院长(主任)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教学工作,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副主任)主持日常工作。
院(系、部)党政联系会议决定本单位教学及管理工作的有关重要问题。
院(系、部)教学指导委员会是教学工作的研究、咨询机构,应定期研究本单位的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等重要工作,并向院(系、部)党政联席会议提出有关建议。
四、两级教学管理的职责划分
根据校、院(系、部)两级教学管理的地位和主要职责,其在教学管理工作中的具体职责细分如下:
序列
职责名称
学校的职责
院(系、部)的职责
1
培养计划编制
根据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负责制定培养计划的原则和基本要求;审定院(系)编制的专业培养计划,并下发执行。
按照学校制定的原则和基本要求制订专业培养计划,经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
2
教学运行安排
按培养计划下达教学任务,负责审核各院(系、部)教学任务落实情况;编排课程总课表。
负责落实培养计划,合理安排本单位应承担的教学任务;按学校要求初步安排实验课的课表。
下达辅修专业、选修课和重修课的教学任务;负责编排相应的课表,安排全校有关学生选课。
负责落实辅修专业、选修课和重修课的教学任务;负责办理本单位学生的选课手续,分类统计汇总,报教务处。
负责全校各类教材的征订和发放工作。
选定并安排教材的征订,教师用书的领用。
检查、监督全校培养计划的执行情况;审批停课、调课申请。
提出并审查教学计划执行过程中的调整意见;审查教师的停课、调课申请,报教务处批准。
负责全校教室的统一调配;审批公共教室的临时性申请。
负责专用教室、实验室及其教学设施的管理。
3
考务管理
负责审核提前考试的申请,协调安排考场、考试时间等。
审查所在单位教师提出的提前考试申请,报学校教务部门批准。
负责编制期末考试安排表;负责签发试题印刷申请表;审核全校各类课程考试的违纪、作弊等处理结果。
课程所在院(系、部)负责试卷的审查、保管、保密、联系印制、统计分析等工作;学生所在院系负责安排本单位学生课程考核的考务工作,认定各类考核中的违纪、作弊等。
组织安排各类全国性等级考试与竞赛工作,负责相关的统计分析。
负责本院系学生各类全国性等级考试、竞赛资格审查、报名组织等及学校委托承办的各类考试工作。
4
成绩管理
负责全校成绩的汇总、统计、分析及管理;负责对校外提供成绩证明。
课程所在院(系、部)负责本单位所开课程的成绩网上提交;学生所在院(系)负责本单位学生成绩、学分等相关信息的统计、分析和管理。
负责审核学生的查卷申请,并审批成绩的更正手续。
课程所在院(系、部)负责成绩查询,并办理更改手续,报教务处批准。
5
学籍管理
负责组织上级安排的学生各类电子注册等工作。
负责本院(系)学生电子注册的全部信息收集等工作。
负责审核转学、转专业、退学、休学、复学等学籍异动申请,并报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按有关规定处理。
审查转学、转专业、退学、休学、复学等学籍异动申请;审批本院系同一专业内的专业方向调整申请,并报教务处备案。
核发肄业证、结业证、毕业证和学位证等。
审查本单位学生的肄业、结业、毕业、学位资格等情况,并将结果报学校教务部门审核。
6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
做好校级大学生教学信息员的组织管理工作,及时处理有关问题,协助校督导室开展全校性教学督导工作。
做好本单位学生教学信息员的组织管理工作,组织督导组开展教学督导工作,处理有关问题,并向学校提出改进意见。
组织全校性教学检查和全员评教,并经学校批准后,公布检查结果和评教结果。
组织本单位的集中教学检查和全员评教,并将检查结果报教务部门备案。
负责全校正高职称专任教师和申请晋升正高职称教师的教学综合考核工作。
负责本单位副高职称以下(含副高)教师的教学综合考核工作。
负责对各院(系、部)的教学工作进行评估和考核,形成奖惩意见报学校审定。
负责对本单位教研室(实验室)进行评估和考核,提出处理意见报教务处备案。
制定教学(实验)工作量计算办法,核定各院(系、部)每学期的总工作量。
制定本单位教师(实验师)的工作量计算细则,负责具体人员的工作量计算,并报学校核实。
7
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
制定学校教学改革规划并组织实施;审定各院(系、部)教改方案;定期发布教改动态信息。
提出本单位教学改革方案,经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随时收集各类教改信息,报学校汇总。
发布教改项目指南,组织教改项目评审,核拨资助经费。
负责教改项目的申报、推荐及过程管理等工作。
组织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的评审;负责省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的申报和推荐工作。
负责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的申报和推荐工作,协助学校教务部门进行优秀教学成果的推广应用。
8
教学基本建设
制定全校专业发展规划,组织申报新专业和重点专业。
制定本单位专业建设规划,申报新专业和重点专业。
制定全校课程建设规划,组织精品课程的申报、检查和评估。
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课程建设规划,申报和建设校级精品课程。
制定全校教材建设规划,评选校级优秀教材。
负责本单位内教材的建设工作,推荐校级优秀教材。
制定全校实践教学建设规划,组织检查、评估。
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实践教学建设规划。
负责制订全校实验室建设规划和年度设备投资计划。
提出并组织实施本单位实验室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
制定编写教学大纲等教学文件的原则和要求,经学校批准后印发执行。
按照学校制定的原则和要求,编写教学大纲等教学文件初稿,经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
负责组织对全校教学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负责本院(系、部)教学管理人员的管理工作。
负责分配全校教学经费和教学专项经费管理。
负责本院(系、部)教学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9
其它日常教学工作
根据院(系、部)招生计划意见,向学校提出年度招生计划建议。
根据社会需求、学科专业建设情况,提出专业招生计划意见。
编制学校年度教学工作计划;主持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指导院(系)教学指导委员会开展工作。
编制本院(系、部)教学工作年度计划;及时向学校教务部门提出教学方面的建议和意见。
组织召开全校性教学工作会议;负责制定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编印《教学工作简报》。
组织召开院(系、部)教学工作会议;负责制定本单位的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发布教学工作信息。
起草年度教学工作总结,提出教育教学工作奖励意见,报学校批准后实施。
总结本单位年度教学工作,提出教育教学工作奖励的推荐意见,报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审核。
负责全校性教学文件资料、外来文件资料、教学档案的整理归档和学校基本信息的计算机管理工作。
负责本院(系、部)教学文件资料、外来文件资料、教学档案的整理归档和本单位教学基本信息的计算机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