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工程带电区临时施工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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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交通工程带电区临时施工管理办法
轨道交通工程带电区临时施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带电作业管理,确保施工人员、电路、设备在带电区域的安全,特编制牵引降压供电系统临管期安全工作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汉东轨道交通工程带电作业涉及的施工单位,凡进入发布带电区域范围施工的有关工作。
包括各车站(含停车场、车辆段)的设备机房(变电所、通信、信号、综合监控机房)、各种电缆路径、正线接触轨轨行区等区域。
第三条变电所的所有电气设备、电缆、接触轨,自第一次受电开始即认定为带电设备。
受电之后,一切进入带电变电所区域施工的单位都应向管理单位提出作业申请。
进入已送电的接触轨轨行区作业,需向管理单位提出作业申请,得到批准,并在临管单位指派的监护人的监护下方可进行施工。
设备带电前由汉东地铁管理公司向各施工单位及周边居民下发送电公告,送电区域范围及送电时间在送电公告中明确表示。
第四条凡需要进入设备机房、接触轨轨行区等带电区域的施工单位均需和相关临管单位签定安全协议,需交纳一定数量安全保证金。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汉东地铁管理公司现场指挥部牵头成立带电区域施工指挥协调小组,负责变电所,接触轨带电区域内停电作业的总体协调和管理工作。
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供电施工单位项目部,停电作业的日常事务管理由供电施工单位在协调小组的指导下具体负责,协调小组的成员包括牵头施工单位、各参建单位项目工程师和安全部门等相关成员。
第六条汉东轨道交通工程供电系统施工单位为变电所、轨行区带电区域临管期间的管理单位。
总调度主任、副主任分别由供电施工单位担任,主任主持带电区域施工作业日常管理工作;总调度由供电施工单位调度担任,负责带电作业区域施工计划的统一管理。
第七条调度组组建完成,并经协调小组审核同意后,将总调度及接触轨调度、变电调度成员及联系方式以文件形式下发各单位。
组织机构图
第三章各单位管理职责
第八条指挥协调小组
1.总体负责带电作业区域施工管理、协调工作。
2.负责审核、批准临管单位工作制度、职责。
3.负责处理违反带电作业区域施工计划、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
第九条总调度
1.负责带电区域停电施工的具体管理工作,受理各单位提出的停电施工作业申请。
2.负责制定临管单位的工作制度、职责,在协调小组的领导下确保带电作业区域的施工安全。
3.负责带电作业区域内施工计划的审核、批准、变更、发布;负责受理、审核及报批进入带电作业区域施工的各施工单位提交的临时变更施工计划,在满足正常运行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的满足各施工单位的正常施工。
4.负责带电作业区域内违反施工作业计划和其它违章事件的调查、上报;参与协调小组解决在带电作业区域内计划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5.负责带电作业区域内工作票的签发。
第十条变电所调度
1.负责带电作业区域内施工计划的收集、整理、汇总、初审、上报总调度。
2.负责发令指挥变电所临管操作人员和接触轨临管操作人员停、送电操作。
3.负责安排做好作业区域内的安全防护措施。
4.负责安排作业区域内施工作业的监护。
5.施工单位完成作业后,负责检查临时安全防护措施的拆除,检查施工机具、材料是否全部退场,确认无误后双方在工作票上签字,回收工作票。
6.向总调度销作业令,并经总调度同意后,恢复供电。
第十一条接触轨调度
1.负责带电作业区域内施工计划的收集、整理、汇总、初审、上报总调度。
2.负责安排做好带电作业区域内的安全防护措施。
3.负责安排带电作业区域内施工作业监护。
4.施工单位完成作业后,负责检查临时安全防护措施的拆除,检查施工机具、材料是否全部退场,确认无误后双方在工作票上签字,回收工作票。
第十二条变电所和接触轨临管单位
1.变电所临管单位负责组建电力调度组,负责对所有带电设备包括接触轨施工、设备调试的送停电及抢修工作实施全面调度。
负责组建操作组、抢修组对变电所设备进行配合施工停电、调试停电操作或抢修。
2.接触轨临管单位负责组建操作组、抢修组,对接触轨设备进行配合施工停电、调试停电操作或抢修。
操作组和抢修组须在电力调度的调度下工作。
第十三条其他各施工单位
1.配备有经验的施工人员参与带电作业区域作业的调度管理,并配备专人与总调度、变电所、接触轨调度保持联系。
2.根据施工进度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提报施工计划给变电所、接触轨调度。
3.严格按批准的施工计划中规定的作业内容、作业范围、作业时间进行作业,严禁超时超范围施工。
4.进入带电作业区的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总调度管理的规章制度,未经施工配合人员的允许,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5.未经总调度允许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延长工作时间。
6.进入带电作业区域内的施工单位,在施工前要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报相关监理单位备案,并对进入带电作业区域内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落实相应的防护措施。
第四章计划管理
第十四条带电作业区域施工实行周计划审批制度
1.计划申报:
各施工单位应根据各自施工计划安排,须进入带电作业施工的区域,于每周规定时间,将本单位下周一至周日的施工计划(附件三)分别报至变电所或接触轨调度,变电所和接触轨调度经收集、整理、汇总、初审后于当日12:
00报建管公司现场指挥部、监理、总调度(计划包括书面材料(传真)和电子文档)。
2.计划审核、批准:
总调度收到初审的施工计划后,经总调度、业主、监理审核后,批准执行,各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计划实施。
第十五条进入带电区域作业实行“请、销令”制度
1.请令:
各施工单位在规定的作业时间、作业范围内进行施工,在进入规定范围内施工前。
提前一天(16:
00前)向接触轨或变电所调度申报次日施工检修申请单,见附件三(内容包括作业范围、时间、内容、防护办法、安全措施),办理工作票请令登记;各调度报送总调度,由总调度审核并签发工作票。
2.销令:
施工单位在完成作业后,拆除施工机具、材料及临时安全防护措施,经监护人确认全部拆除后,双方在工作票上签字,作业视为完成。
第五章带电区域工作注意事项
第十六条所有进入带电区域作业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DL408-9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高压试验部分)》(DL560-95)、《牵引变电所安全工作规程》(铁运[1999]101号)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七条各施工单位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胸卡、胸卡上须注明姓名、单位名称及职务等信息。
第十八条各施工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前,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报监理及业主相关部门审批;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在完成施工后,施工现场应做到工完料清,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进入带电区域内施工作业。
第六章申请作业范围
第二十条变电所作业范围:
进入送电公告公布的带电变电所设备房、电缆夹层内进行施工作业必须请点作业。
第二十一条接触轨作业范围:
进入送电公告公布的接触轨区施工时(包括施工器具、施工设备和人体)需要申请接触轨停电并按照流程进行请点,经接触轨调度审核后,报总调度批准。
并做好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
第七章申请作业流程
第二十二条变电所施工作业流程,参见附件一
(2)。
第二十三条接触轨停电施工作业流程,参见附件一(3)。
第八章配合停、送电工作流程
第二十四条变电所内作业的停、送电倒闸操作按照按变电所倒闸操作的规章制度执行。
第二十五条带电区域停电作业中,接触轨调度与变电所调度工作流程,参见附件一(4)。
第二十六条施工及停电安全措施配合工作
1.每日施工前,施工单位应主动与接触轨临管监护单位联系,施工单位作业负责人应于施工作业开始前15分钟到达车站,接触轨临管监护单位人员也必须到达同时到达车站。
施工作业负责人向变电所值班员出示施工检修申请单,变电所值班员应仔细核对已经批准的申请单和施工作业通告,在确认无误后,通知施工作业负责人在施工登记薄上进行统一登记。
2.变电所值班员在施工作业单位登记结束后,向变电所调度汇报登记内容,变电所调度再次核对上报内容与施工作业计划,确认无误后向变电所值班员发出作业登记号,办理倒闸停电作业。
3.变电所值班员在变电所调度的指挥下完成倒闸停电作业后,由变电所调度通知接触轨临管监护单位进行接触轨验电、挂接地线、设备上挂警示牌等防护措施,防护措施完成后,施工单位需在监护人的带领下进入施工范围。
4.施工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工完场清,所有人员撤离施工现场,施工单位和临管单位双方确认后在施工检修申请单上签字,视为作业完成且人员料具全部撤场,具备临时接地线拆除条件,临管监护单位方可拆除临时接地线。
上述程序完成后由施工单位和接触轨临管监护负责人向变电所值班员提出施工作业注销,变电所值班员向调度员汇报施工作业已注销,调度员向变电所值班员发出注销号,在接到注销号后,施工人员与监护人员在工作票上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
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完工时,施工单位应在原施工作业截止时间前20分钟,通过临管监护人、变电所值班员与调度员联系,得到批准后方可延长到许可的截止作业时间。
5.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动用其他单位的相关设备,施工作业完毕后必须恢复正常状态、试验完好,并由设备所属单位和使用单位确认。
6.施工作业的登记与注销,原则上必须在同一变电所办理。
7.施工安全
7.1所有进入接触轨已送电范围进行施工作业的单位必须接受相关安全教育培训,施工作业期间由施工单位负责人落实本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所有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接受监护人的监督管理,服从统一指挥。
7.2进入轨行区施工必须申请接触轨停电,作业期间必须做好验电、在施工作业地点的两端挂接地线的安全措施,安全措施的具体操作由接触轨临管单位负责。
未做好安全措施,施工作业人员不得进行施工作业。
7.3施工作业中若有接触轨停电要求,施工作业范围必须不得超过接触轨停电范围。
第九章工作票分类
第二十七条根据作业性质不同,工作票分为两种
1.第一种工作票:
用于接触轨或高压设备停电作业及低压AC400V电源主母线的停电作业,附录四《第一种工作票》;
2.第二种工作票:
用于高压设备不停电的作业,低压设备上的停电与不停电作业,以及在SCADA系统或二次回路上进行的不需高压设备停电的作业,附录四《第二种工作票》。
第二十八条施工单位进入变电所施工时,作业点距设备在5m范围以内,按第一种工作票执行;作业点距设备在5m以上,按第二种工作票执行。
第十章违章处罚
第二十九条对于施工单位在带电区域内违章作业和违反安全操作规定的单位及个人,现场监护人有权制止并及时上报指挥协调小组,通报施工单位,责令其整改,造成后果的由责任单位全部赔偿。
第三十条施工单位在带电区域内进行施工作业时,对其他施工单位的成品要进行保护,造成损坏的按原价赔偿。
第三十一条施工单位在带电区域内进行施工作业时,要做到工完料清,施工后垃圾要清理干净,如发现乱扔污物、包装物、施工的废弃物等,一经查实责任单位应及时清理干净,情节严重者按相关规定进行经济处罚。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由指挥协调小组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未尽事宜由相关单位协商后报请指挥协调小组批准执行。
附件:
附件一:
工作流程图
附件二:
指挥小组工作人员联系表
附件三:
施工作业计划申请表
附件四:
工作票
附件五:
带电区施工安全管理协议
附件六:
带电区施工安全防护要求
第六章附件
附件一:
工作流程图
1、计划申报流程
2、施工作业实施流程
3、接触轨停电施工作业流程
4、停电中,接触轨管理与调度工作流程
附件二:
指挥小组工作人员联系表格式
1、施工计划申报办公点
序号
名称
办公地点
联系方式
备注
1
2
3
2、指挥协调小组
序号
姓名
部门
联系方式
备注
1
2
3
4
5
6
3、总调度
序号
姓名
部门
联系方式
备注
1
4、变电所调度
序号
姓名
部门
联系方式
备注
1
2
3
4
5
5、接触轨调度
序号
姓名
部门
联系方式
备注
1
2
3
4
5
注:
联系方式根据本管理办法要求和分管部门现场实际情况另行按通知或会议纪要形式确定。
附件三:
施工作业计划申请表
接触轨/变电所施工计划申请表
施工单位:
施工负责人: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序号
日期
起止时间
作业地点
施工项目
作业范围
停电范围
作业人数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总调度(章)
审批人:
日期:
年月日
接触轨/变电所调度(章)
审批人:
日期:
年月日
施工申请单位(章)
申请人:
施工负责人:
日期:
年月日
接触轨/变电所施工计划申请表
申请单位:
申报人:
联系电话:
施
工
单
位
填
写
工作单位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工作地点
登记车站
起止时间
作业内容
施工明细
配合要求
配合意见
接触轨停电
是
()
否
()
牵引动力
轨道车()电客()无()
变电所停电
是
()
否
()
发车时间
运行时分
分钟
正线停电
是
()
否
()
停电范围
安全措施
强制解除闭所关系
是
否
说明
批
复
意
见
总调度(章)
审批人:
日期:
年月日
接触轨/变电所/正线调度(章)
审批人:
日期:
年月日
附件四:
工作票
第一种工作票(第一页)
工程名称:
站(所)
第号
作业地点及内容
填票人
工作时间
自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止
工作领导人
姓名:
()
作业组成员
及安全等级
()
()
()
()
()
()
()
()
()
()
()
()
共计人
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
1.断开的断路器和断开的隔离开关:
(按操作顺序填写)
2.安装接地线(或接地刀闸)的位置
3.装设防护棚、悬挂标示牌的位置
4.注意作业地点附件有电的设备:
5.其他安全措施
已经完成的安全措施
1.已经断开的断路器和断开的隔离开关:
(按操作顺序填写)
2.接地线(或接地刀闸)装设的位置
3.防护棚、悬挂标示牌装设的位置
4.注意作业地点附件有电的设备:
5.其他安全措施
工作领导人:
(签字)签发:
(签字)
电调确认日期:
年月日电调:
(签字)
第一种工作票(第二页)
工程名称:
站(所)
第号
根据电力调度员发布的第号命令准予在年月日
时分开始工作。
实际于年月日时分安全措施已经做好。
工作许可人:
(签字)
经检查安全措施已经做好,实际于年月日时分开始工作。
工作领导人:
(签字)
变更作业组成员记录:
.
批准人(填票人、工作领导人或签发人):
(签字)
经电力调度员同意工作时间延长到年月日时分。
工作领导人:
(签字)工作许可人:
(签字)
因工作间断,开工前重新检查安全措施,可以于年月日时分开始工作业。
工作领导人:
(签字)
因转移工地,工作领导人应交代现场安全措施。
工作领导人:
(签字)
工作已于年月日时分全部结束。
工作领导人:
(签字)
临时接地线共组和临时防护栅、标示牌已拆除,并恢复了常设防护栅和标示牌,经电力调度员
批准工作票于年月日时分结束。
工作许可人:
(签字)
备注:
第二种工作票
工程名称:
站(所)
第号
作业地点及内容
填票人
工作时间
自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止
工作领导人
姓名:
()
作业组成员及安全等级
()
()
()
()
()
()
()
()
()
()
()
()
共计人
工作条件(停电或不停电):
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本栏由签发人填写)
已经采取的安全措施(本栏由工作许可人填写)
工作领导人:
(签字)签发人:
(签字)
根据电力调度员发布第号命令准予在年月日时分开始工作,实际于年月日时分安全措施已经做好。
工作许可人:
(签字)
经检查安全措施已经做好,实际于年月日时分开始工作。
工作领导人:
(签字)
变更作业组成员记录:
.
批准人(填票人、工作领导人或签发人):
(签字)
因工作间断,开工前重新检查安全措施,可以于年月日时分开工作业。
工作领导人:
(签字)
因转移工地,工作领导人应交代现场安全措施。
工作领导人:
(签字)
工作已于年月日时分全部结束。
工作领导人:
(签字)
经电力调度员批准工作票于年月日时分结束。
工作许可人:
(签字)
附件五:
带电区施工安全管理协议
甲方:
乙方:
为确保汉东地铁X号线工程施工期间带电区域的施工安全,确保双方顺利完成施工任务,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义务与职责
1.甲方根据乙方的请求,及时批复带电区域的施工计划。
2.甲方及时办理带电区域施工的相关手续。
3.甲方同意乙方进入带电区域施工的同时,还应告之该区段施工的安全注意事项。
4.甲方负责乙方施工计划范围内停送电的配合工作。
5.甲方指派项目总工同志负责重大事情与乙方联系工作,联系电话:
。
6.甲方指派调度 同志负责审核、批复乙方施工作业计划及停送电工作。
姓名:
电话:
姓名:
电话:
7、甲方在变电所安排值班人员作为现场施工的配合人员。
二、乙方义务与职责
1.乙方配备有经验的项目部管理人员参与带电作业区域作业的调度管理,并配备专人与甲方变电所、接触轨调度保持联系,不得安排劳务人员。
2.根据施工进度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提报施工计划给变电所、接触轨调度。
3.乙方严格按批准的施工计划中规定的作业内容、作业范围、作业时间进行作业,严禁超时超范围施工。
4.乙方进入带电区作业,必须安排人员在变电所值班,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未经甲方配合人员的允许,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5.乙方进入带电区域内作业前,要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报相关监理单位备案,并对进入带电作业区域内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落实相应的防护措施。
6.乙方进入带电区域内施工,必须向甲方申请,经甲方批准办理了相关手续,按要求设置好防护后,方可进入带电区域内,否则造成的事故有乙方承担。
7.乙方在申报施工计划时,必须注明施工区段所需时间、有无大型机具。
8.各单位进出带电区必须从指定通道进出,严禁擅自翻越高架护栏、擅自打开站台门、擅自撬开带电设备房间门等进入带电区,避免发生触电事故。
9.凡需进入带电区的各施工单位人员一律服从临管管理单位的管理。
10.乙方在批准的时间内作业完毕并且必须确认所有人员及机具材料全部撤离带点区域后,方可向调度销令,否则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11.乙方必须在批准的时间内及时销令,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撤除,必须提前向甲方调度申请延长作业时间,经调度同意后,方可继续作业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撤除,否则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12.乙方在带电区域内施工时,必须保护好带电区域内的所有设备、设施和已完工程,禁止擅自严禁擅自拆除、更改、踩踏、污染、损坏,如若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
三、其他事项
乙方向甲方交纳合理的安全保证金(保证金暂定为X万元),施工完毕后,由甲方据实退还(依据规定罚款的除外)。
对不签订安全协议或不缴纳安全保证金的单位,甲方有权拒绝其进入带电区域施工。
本协议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监理单位各执一份,报汉东地铁管理公司一份。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进行补充。
甲方单位(章)乙方单位(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六:
带电区施工安全防护要求
各施工单位:
由我单位负责施工的X号线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沿线X-X站、风亭所、区间所变电设备已带电,接触轨安装、精调已完成,并计划于X月X日对全线接触轨送电,为了做好接触轨送电前的安全工作,结合我部的实际情况,X站至X站全线实行封闭管理,各站端门全部关闭、风亭所及区间所进入轨行区通道已封闭,并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并在各站、风亭所区间所出入口、轨行区端门、X号线沿线悬挂带通告及安全警告标志,现就有关X号线二期各施工单位安全事项做如下要求;
一、各单位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带电区施工安全教育培训,并将培训记录报至临管单位备案。
二、各单位设置专职调度,负责与调度室对接,不得随意更换人员,严禁安排劳务队人员。
三、各单位进出带电区必须从指定通道进出,严禁擅自翻越高架护栏、擅自打开站台门、擅自撬开带电设备房间门等进入带电区,避免发生触电事故。
四、凡进入带电区的各施工单位人员一律服从临管管理单位的管理。
五、施工人员进入带电区施工,必须安排项目部管理人员现场监督作业,并做好成品防护工作,严禁擅自拆除、更改、踩踏、污染、损坏设备、设施。
六、施工完成后将现场工器具、材料、垃圾清理干净并带出轨行区,不得有侵限、影响行车安全。
七、如不服从供电单位的管理,一律要追究相关单位领导的责任,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一律要追究法律责任。
八、如因违反相关管理规定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由责任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