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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汛应急预案.docx

防汛应急预案

目录

1.总则3

1.1编制目的3

1.2编制依据3

1.3适用范围3

1.4工作原则3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4

2.1应急组织机构4

2.2应急组织机构职责4

2.3组织体系框架图6

3.预防预警机制7

3.1预防预警信息7

3.2预防预警行动7

3.3预警支持系统8

4.应急响应总体要求8

4.1洪涝灾害的分级8

4.2Ⅳ级应8

4.3Ⅲ级响应9

4.4Ⅱ级响应10

4.5Ⅰ级响应11

4.6不同灾害应急响应措施12

4.7信息报送和处理12

4.8成立指挥部12

4.9应急处置13

4.10应急人员及工地安全防护13

4.11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13

4.12信息发布13

4.13应急结束13

5.应急保障13

5.1通信保障13

5.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13

5.3技术储备与保障14

6.善后工作14

6.1善后处置14

6.2分析评估14

7.监督管理14

7.1宣传、培训和演练14

7.2奖励与责任15

7.3监督检查15

8.附则15

8.1名词术语解释15

8.2预案实施时间16

长沙开福万达广场项目防汛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及时有效地做好洪水灾害的防范与处置工作,保证抗洪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工地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切实维护工人生命财产安全和工地财产安全,保障本工程顺利实施。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湖南省实施<水法>办法》、《湖南省实施<防洪法>办法》、《湖南省防汛应急预案》、《长沙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工程范围内受到洪水灾害的防范和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实现控制工地洪水减少洪水危害,确保工地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2)防汛工作实行项目经理和安全总监负责制,统一指挥,各部门分级负责。

(3)以防洪安全、工地人员财产安全和生产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不断提高防汛抗洪的现代化水平。

(4)坚持防汛抗灾,实行全员参与,专群结合,各部门协调配合,积极参与和支持抗洪救灾工作。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本工程设立防汛指挥办公室,负责本工地的防汛应急工作。

2.1应急组织机构

长沙开福万达广场第二工程局总承包项目部设立防汛指挥办公室,由有丰富经验的项目经理陈晓担任指挥长,项目安全总监、总工程师任副指挥长,工程部经理、技术部经理、质检部经理、综合办主任、以及各部成员为指挥部成员。

工程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工地现场办公室。

2.2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2.2.1工程防汛指挥办公室

综合、协调、组织、领导整个工地防汛工作;传达贯彻市人民政府、市防指对防汛工作的指示;拟订本工程防汛政策、制度和规定等;组织制订防汛预案;及时掌握本工程所在地区汛情做出预判并组织实施整个工地的抗洪抢险措施;负责防汛经费、物资的安排使用与管理。

和业主监理沟通,协同作战。

2.2.2工程防汛指挥长

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担任防汛办公室指挥长,处理本工程防汛工作;组织拟订防汛工作的方针、政策并贯彻实施;收集有关部门发布的洪汛信息和向全工地发布雨、水等信息;组织制订防汛预案并监督实施;指导、督促各部成员和各分包单位实施防汛预案;指导、检查、督促各部门制订并实施防洪的防御预案;组织、指导工地防汛抢险队的建设和管理。

2.2.3工程防汛指挥成员

负责防洪排涝工作的各事项管理和抗洪抢险技术指导;根据调度方案组织人员制定临时防汛方案,负责组织实施防洪抢险工作,参与重大险情的抢护和水毁工程(或工作)的修复。

始终战斗在工地汛情最严重的第一线,组织指挥工人、各分包劳务队的排水防洪工作。

负责调配防汛、排涝的供电负荷。

负责防洪保安工作。

紧急情况时,组织防汛抢险突击队。

负责把握防汛抗灾通知传达,及时组织、协调和指导防汛抗灾工作。

向项目部和业主监理提出测算、申报防汛和修复水毁工程所需资金和影响的工期。

负责防汛抢险秩序工作,防汛紧急期间组织人员撤离和转移。

转移工地的各种需要转移的材料、半成品。

建筑工地的防洪安全。

为防汛抢险优先组织和征调交通运输工具,保障防汛抢险运输道路畅通。

紧急防汛期,组织防汛抢险突击队,协助实施排泄设备启用。

负责工地的救灾工作,做好有关损失统计和检查工作,及时向业主和监理提供灾情信息。

负责排水管网疏浚与畅通。

负责组织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提供疫情与防治信息,预防和控制疫情。

负责监测天气形势,及时提供天气预报。

负责防汛、排涝的电力供应及电力设备的抢修,保障防汛抢险用电。

负责组织向媒体宣传报道防汛抗灾工作。

2.3组织体系框架图

防汛

万亩堤垸

 

3.预防预警机制

3.1预防预警信息

3.1.1气象水文信息

应加强对当地灾害性天气的信息的收集,并将情况及时报送工地防汛办。

3.1.2工程信息

当江河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应将情况报告上级工程管理部门和同级防汛指挥机构。

3.2预防预警行动

3.2.1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各部门及防汛指挥办公室要切实做好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

加强宣传,增强水患意识,做好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

健全机构,落实责任,注重培训,加强预警。

(3)预案准备。

修订完善防洪预案、防洪工程调度规程等。

主动应对大洪水。

针对性制订工程抢险方案。

(4)物料准备。

储备必需的防汛物料。

在防汛重点部位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以备应急需要。

(5)防汛安全检查。

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明确责任,限时整改。

(6)加强防汛管理工作,

3.2.2湘江洪水预警

(1)当湘江即将出现洪水时,各部门应做好洪水预报工作,及时向防汛指挥机构报告水位、流量的实测情况和洪水走势,为预警提供依据。

3.3预警支持系统

3.3.1洪水风险图

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研究绘制本工地洪水风险图决策依据。

4.应急响应总体要求

4.1洪涝灾害的分级

4.1.1按洪涝灾害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Ⅳ级(一般)、Ⅲ级(较重)、Ⅱ级(严重)和Ⅰ级(特别严重)四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标示。

4.1.2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工程防指成员应急响应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4.1.5洪涝灾害发生后,应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情况。

4.2Ⅳ级应

4.2.1响应条件

(1)市水文局预报,湘江长沙站水位逼近警戒水位(36.00m)且预报仍将继续上涨,堤防等工程出现一般险情(即将发生一般洪水时);

4.2.2启动程序

市防办根据天气预报、雨水情、灾险情按程序启动Ⅳ级响应。

4.2.3响应行动

防汛值班:

各部门值班人员密切关注和了解雨、水、工、险、灾情和天气变化情况,随时向负责人报告有关情况。

防汛会商与组织:

工地防指副指挥长主持防汛会商,防指相关成员参加,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对汛情的监视和对当前工作的指导。

应急调度:

各部门根据水情、工险灾情情况自行做好本级防汛物资、资金、人力和水库等防洪工程调度。

4.3Ⅲ级响应

4.3.1响应条件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进入Ⅲ级响应。

(1)市水文局预报,湘江长沙站水位超过警戒水位,且预报将逼迫保证水位(38.37m),万亩以上堤垸等工程出现较大险情(即将发生较大洪水时);

(2)市气象局预报,强热带风暴、台风(日降水量100-150mm)将严重影响我市大部分地区,并发出紧急警报;

4.3.2启动程序

工地防办根据天气预报、雨水情、灾险情提出启动建议,由防指启动Ⅲ级响应。

4.3.3响应行动

防汛值班:

防办副指挥长领班,加强对值班人员的优化调度,适当增加值班力量,密切关注雨、水、工、险、灾情和天气变化情况,随时向工地防办指挥长报告有关情况。

防汛会商与组织:

工地防汛办指挥长主持防汛会商,防指相关成员参加,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密切监视汛情发展变化,加强防汛抗灾工作的指导,及时将情况上报上级部门。

必要时,应组织专题会商。

应急调度:

工地防指根据灾、险情的严重程度和相关调度规程,充分做好人、财、物等调度运用工作。

4.4Ⅱ级响应

4.4.1响应条件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进入Ⅱ级响应。

(1)市水文局预报,湘江长沙站水位达保证水位(38.37m),并预报水位仍将上涨,千亩以上堤垸出现溃垸性险情,个别万亩以上堤垸发生溃垸(即将发生大洪水时);

(2)市气象局预报,强热带风暴、台风(日降水量150-200mm)将影响我市大部分地区,发出紧急警报;或我市大部分地区将出现强降水过程,并且相应地区主要河流控制站在警戒水位以上时,汛情紧急时;

(3)某座中型水库出现超设计水位洪水,出库流量超过下游河道安全泄量,严重危及沿线城镇等公共安全。

4.4.2启动程序

工地防办根据天气预报、雨水情、灾险情提出启动建议,由市应急委启动Ⅱ级响应。

4.4.3响应行动

防汛值班:

工地防办指挥长24小时领班,工地防办副主任参与值班,按照大洪水值班要求,分设值班、调度、材料综合、后勤保障等工作小组。

防汛会商与组织:

随时召开防汛会商会或专题会商会,防指挥长主持防汛会商,相关成员防指专家组参加。

分析洪水发展趋势,未来天气变化情况,研究决策抗洪抢险中的重大问题并作出相应部署,发布紧急通知。

各部门相关成员单位工作要求:

相关成员派出主要负责人带队指导防汛救灾工作,及时向工地防指汇报情况。

4.5Ⅰ级响应

4.5.1响应条件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进入Ⅰ级响应。

(1)市水文局预报,湘江长沙站水位将超历史最高实测水位(39.18m);

(2)市气象局预报,强热带风暴或台风影响我市,导致全市日降水量普遍超过200mm;

4.5.2启动程序

工地防指根据天气预报、雨水情提出启动Ⅰ级响应。

4.5.3响应行动

防汛值班:

工地防汛办指挥长(项目经理)24小时带班,工地防汛办副指挥长坚守值班。

按照非常洪水值班要求,分设信息、调度、材料综合、后勤保障等工作小组。

必要时,相关成员抽调人员,充实值班力量。

防汛会商与组织:

应急委随时召开紧急会商会或专题会商会,必要时,项目经理主持防汛会商,相关成员、防指专家组参加。

分析洪水发展趋势、未来天气变化情况,研究决策抗洪抢险中的重大问题并作出相应部署。

督促相关分包切实做好抗洪抢险工作。

应急调度:

根据灾、险、工情的严重程度和相关调度规程,充分做好人、财、物的调度工作。

4.6不同灾害应急响应措施

4.6.1湘江洪水

(1)当湘江水位超过警戒水位时,工地防汛指挥机构密切关注雨水情,加强工程查险,科学调度人员,确保防洪安全。

4.7信息报送和处理

应急响应期间,各部门要建立健全防汛信息报送和处理制度,切实做好信息收集、传输、上报工作。

4.7.1洪涝灾情汇报制度。

洪涝灾害发生后,各部门及时用报表、文字、图片及录相等各种方式汇报灾害情况,并密切注视灾情变化,随时收集上报新的灾情和抗灾动态。

4.7.2汇报、登记制度。

及时填报洪水情况统计表,并书面总结工程洪涝经过、原因和损失情况。

并交业主和监理。

4.8成立指挥部

4.8.1各部门防汛指挥负责人应迅速上岗到位,分析事件的性质,预测事态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并按规定的处置程序,组织指挥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采取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4.8.2发生重大洪水灾害后,必要时成立现场指挥部。

4.9应急处置

4.10应急人员及工地安全防护

4.10.1各部门工作小组、抢险救援人员必须配备必要的救生、防护装备。

4.10.2湘江洪水、上游大堤坝等发生重大险情时,防汛指挥办公室和工程分包单位要依据特大洪水防御预案,迅速发出转移、撤离警报,转移至安全区。

各部门联系卫生部门要协助当地人民政府做好灾民的生活救助、疾病控制工作。

4.11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4.12信息发布

洪涝灾害信息发布遵循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

工地防汛办按照《长沙市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做好抗洪救灾的信息发布工作。

4.13应急结束

当气象条件好转,湘江长沙站控制站水位退出警戒水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险情得到有效控制时,由启动应急响应的机构按照有关程序宣布解除应急状态。

5.应急保障

5.1通信保障

5.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5.2.1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5.2.2应急队伍保障

5.2.3交通运输和供电保障

5.2.4医疗卫生保障

5.2.5治安保障

5.2.6物资保障

5.2.7经费保障

5.2.8社会动员保障

5.3技术储备与保障

6.善后工作

6.1善后处置

6.1.1有关部门和防汛指挥办公室在紧急防汛期间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汛期结束后应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作其他处理。

6.2分析评估

6.2.1市防办要对每一次防汛工作予以及时总结,并根据量化指标作出科学评价。

6.2.2防汛指挥办公室对防汛工作进行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提出建议。

7.监督管理

7.1宣传、培训和演练

工地防汛指挥办公室要采用多种方式,积极主动做好各类防汛避灾、自救、互救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对于从事防汛指挥的各级领导、应急管理和救援人员要定期进行专业基础知识培训。

7.2奖励与责任

7.2.1对在抗洪救灾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7.2.2对在抗洪救灾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不力,玩忽职守,造成严重灾害损失的,有关部门要依法给予责任人处分。

7.3监督检查

工地防办、有关部门对本预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应急措施到位。

8.附则

8.1名词术语解释

暴雨:

是指24小时降雨量超过50毫米的降雨。

山洪:

是指由于暴雨、冰雪融化或拦洪设施溃水等原因,在山区(包括山地、丘陵、岗地)沿河流及溪沟形成的暴涨暴落的洪水及其相伴发生的滑坡、崩塌、泥石流的总称。

泥石流:

是指山区沟谷中,由暴雨、冰雪融化等水源激发的、含有大量泥沙块石的特殊洪流。

警戒水位:

是指江河漫滩行洪,堤防可能发生险情,需要开始加强防守的水位。

湘江长沙站警戒水位为36.00米。

保证水位:

是指堤防及其附属工程安全挡水的上限水位,堤防的高度、坡度及堤身、堤基质量已达到规划设计标准的河段,其设计洪水水位即为保证水位。

湘江长沙站保证水位为38.37米。

洪水预报:

是指根据场次暴雨资料及有关水文气象信息,对暴雨形成的洪水过程进行预报。

包括流域内一次暴雨的径流量(称降雨产流预报)及其径流过程(称流域汇流预报)。

预报项目一般包括洪峰水位或洪峰流量及其出现时间、洪水涨落过程及洪水总量。

洪水风险图:

是指通过资料调查、洪水计算和成果整理,融合地理、社会经济信息、洪水特征信息,以地图形式直观反映某一地区发生洪水后可能淹没的范围和水深,用以分析和预评估不同量级洪水可能造成的风险和危害的工具。

水库汛限水位:

是指水库遭遇设计洪水时,能确保大坝安全,利用防洪库容进行洪水调节的起调水位。

水库汛限水位关系到水库防洪安全、地区供水安全保证程度、发电综合效益高低。

防汛会商:

是指市领导或市防指指挥长(副指挥长)主持、参加的防汛工作调度、决策会议。

参与部门和人员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水文、气象、电力、交通等相关部门及防汛技术专家组成员等。

8.2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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