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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水劳务合同

合同编号:

HNSHAGL-002

 

郑州市民公共文化服务区南区地下交通系统及地下空间项目四标段(8-25/8-31;CM1-CM8)防水施工承包合同

工程地址:

郑州市主城区须水—马寨组团,规划市民公共文化服务区的南区

时间:

二零一七年四月十八日

合同承包协议

甲方(发包方):

河南省顺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郑州市民公共文化服务区南区地下交通系统及地下空间项目四标段(8-25/8-31;CM1-CM8)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郑州市民公共文化服务区南区地下交通系统及地下空间项目;

1.2工程地址:

郑州市主城区须水—马寨组团,规划市民公共文化服务区的南区内;

1.3工程情况:

地下道路及地下附属设施,其中地下环廊CM1~CM8区域共计294.13m,其中CM1-CM7为二层环廊,CM8为一层环廊;8-25~8-31区域地下管廊区域63m,为三层综合管廊;筏板基础,墙体为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

第2条、承包范围:

2.1、本项目地下底板、侧壁、顶板、横向纵向施工缝、桩头及桩头钢筋、筏板放大角加强部位防水工程,具体施工部位和做法如下:

1)、地下室混凝土底板防水一级:

聚乙烯薄膜(PE)隔离层+2.0厚非固化沥青防水涂料+3.0厚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Ⅱ型);

2)、侧壁防水一级:

2.0厚非固化沥青防水涂料+3.0厚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Ⅱ型);

3)、地下室顶板防水一级:

2.0厚非固化沥青防水涂料+3.0厚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Ⅱ型)(种植区为4厚改性沥青耐根穿刺防水卷材)

4)、横向施工缝(地板、顶板)和侧墙施工缝:

单组分聚氨酯水膨胀密封胶;横向施工缝(中板):

遇水膨胀条、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

5)、纵向施工缝:

单组分聚氨酯水膨胀密封胶

6)、桩头及桩头钢筋:

RG防水涂料、遇水膨胀止水胶

7)、筏板放大角:

聚氨酯防水涂料、聚氨酯密封胶

基层清理、运输、材料二次搬运及卸车、各种辅助工具、各种辅材。

1.2、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辅材及部分包料、包质量、包管理、包安全、包进度及一切相关费用等(注:

非固化沥青防水涂料及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由甲方提供)。

第三条:

工程工期

开工时间确定方法:

以监理下发的开工令为准;工期以甲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第四条:

工程量计算和工程款拨付

4.1、单位实体工程量以固定单价的形式招标。

(见附表)

4.2、工程量计算规则:

按清单计价工程量计算规则,结算时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附加层不计算面积。

4.3、工程款支付方式:

以甲方和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为准。

4.4、劳务承包方所承包的主体工程内容全部完成并经分包方及监理、业主方验收,符合国家现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所规定的合格等级,分包方在30天内付至已完工作量的95%。

4.5、5%保修金在3年保修期满后支付;

4.6、施工过程出现的变更(增减),结算时能套用固定单价的,就以固定单价结算;不能套用的或者也没有相似的固定单价,采取计日工计入结算。

4.7、施工过程中对劳务承包方的各种罚款开具即生效(劳务队负责人签字与否一律生效),且在当期应支付劳务承包方的款项中直接扣除。

4.8、支付工程款时劳务承包方应提供由劳务人员签字的工资表方能付款。

4.9、关于零星用工,承包范围内原则上无点工。

如发生承包范围外的点工,不分工种按150元/工日结算,均为含食宿工价,10小时为一个工日,不足10小时的工时进行累计。

且以派工人员及生产经理签字为结算依据。

4.10、分包方有权根据甲方要求的设计变更发出指令,乙方应无条件接受,并按变更要求组织施工。

乙方不得擅自对设计做出变更。

第五条:

工程要求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设计要求、甲方书面要求和国家相关的施工验收规范、标准等为质量评定验收依据。

本工程涉及的相关材料、设备、配件等质量按国家相关规范及标准执行。

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5.2、本工程质量:

乙方应确保防水工程达到优良标准,严格参照防水工程新规范标准及甲方、建设方的要求施工,涂膜工程保证不起皮、不空鼓、不分层、不露点、平整均匀,与基层有一定粘结力,达到设计厚度等质量要求。

5.3、甲方与乙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

甲方应在接乙方通知24小时内组织监理及相关部门参加隐蔽验收。

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5.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5.5工程竣工后,由乙方组织相关部门验收,保证能够通过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的验收合格。

5.6本工程质保期为三年(即竣工验收合格交付甲方后次日开始计算至满三年止,如在质保期内甲方通知乙方,乙方未履行义务,则质保期应至履行义务后止),在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如渗水、倒塌、脱落、变形、损坏、松动、起层、浸渍等),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2小时内派人免费维修;逾期则按每次5000.00元承担违约责任,并且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他人维修,由此产生的费用甲方有权从质保金中双倍扣除,不足数额乙方应在甲方通知后五天内支付给甲方,否则按应付额的日仟分之三计算承担违约金。

5.7乙方保证工程所使用的材料、设备、配件等质量和工程质量合格并符合国家关于有害物质限量的相关标准和环保要求,否则,由此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损失

5.8、安全要求:

施工期间无重伤事故,轻伤率控制在1‰以内,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劳务队负责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保险原件交于甲方保存;若是没有购买的,项目部代买,在第一次拨付工程款时2倍扣除。

5.9、施工过程中若不听从项目部管理,项目部管理人员有权采取罚款制度(罚款单不需要劳务签字,一律生效),每月进行一次罚款结算,否则该月罚款在当期进度款中2倍扣除。

5.10、施工人员所需的安全帽等安全措施由承包方负责。

第六条:

工程说明

6.1、投标单价包括内容:

施该单价款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辅材)费、设备费、配件费、人工费、需要防水处理的所有洞口、管口等甲方均不再计取任何费用、防水三年的质量保修及因此导致的一切索赔等费用、管理费、住宿生活费、机械费、运输费、配合费、垃圾清运、安全责任及安全措施费、利润等完成承包内容和范围所需的一切费用及相关税费。

任何情况下不得提出调整合同单价。

6.2、材料搬运(水平、垂直)由承包方负责;每道工序施工完毕负责清理、收集及搬运;负责材料装卸。

6.3、施工用水源和用电源由发包方提供,但二级电箱后的设备(如施工照明设备、乙方自用各种开关箱)和电缆及电线由乙方负责;现场临时用水,只提供主水管,其它由乙方负责;所有临建房由分包方统一建设,承包方根据需要向分包方申请租用房间,租赁费按照普通间400元/间•月,(均为新式活动房20m2标准间)的标准收取,另行签租赁合同,生活电费、水费以表计结算用量在每期拨款时扣除。

6.4、承包方负责施工期间的生活用水、用电和生活照明。

工人住宿、伙食、厨房、厕所及清洁卫生等由分包方统一安排管理。

承包方按照临建房租赁间*30元/月收取管理费。

承包方退场时针对租赁的临建房进行验收,对于故意损坏的部位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补修或者赔偿,赔偿办法以活动板房制作单位单价计算。

第七条:

工程奖励与处罚

7.1、承包方必须对其承担的全部工程的质量负责,施工中必须有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照国家规范及投标方制定的质量管理措施和质量奖罚措施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验、控制和奖惩。

7.2、施工期间,发包方对承包方所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生产以及文明施工等进行定期综合考核,若发包方认为承包方没有履约能力时,发包方有权辞退承包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投标方承担,同时已完成的工程量不给于结算。

第八条:

履约保证金

8.1、履约保证金为3万元;

8.2、履约保证金返还:

工程全部结束后,返还50%;待验收合格后,30天内返还剩余的50%。

8.3、履约保证金适用范围

8.3.1、故意恶意中标且没有实力,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且施工的全部工程量不给于结算。

8.3.2、施工过程中出现上访、打架、阻挠甲方办公室正常办公,每出现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的10%。

8、3、3、合同签订后发现投标人实际采取模式为转包,没收履约保证金,且施工的全部工程量不给于结算。

第九条:

其他部分

9.1、工程施工期间的人力资源安排:

要求针对本工程作出各阶段计划用工数量及实际能够保证用工数量计划表;发包方将依据该计划表对承包方在各施工阶段的实际用工数量进行复核,少一人一天罚款500元,无上限;若承包方实际人数少于计划数量的20%,发包方有权清退该投标方,并对其造成的各种损失进行索赔。

9.2、承包方在送达投标文件的同时,应同时送达工程承诺书1份,其承诺内容从以下几方面考虑:

工期、质量、人力资源等方面充分考虑。

承诺书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表(报价表):

序号

部位

施工范围

报价主体

单位

综合单价

工作内容及说明

1

顶板,侧壁,底板

1、聚乙烯薄膜(PE)隔离层;

2、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改性沥青耐根穿刺防水卷材

m2

所涉及到的材料(辅材)、人工、机械等全部由承包方提供及施工。

(叠加处、附加层、收头、嵌油膏等不再计取)

非固化沥青防水涂料

非固化沥青防水涂料

2

施工缝

1、单组分聚氨酯水膨胀密封胶(10x20);2、遇水膨胀条;3、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

单组分聚氨酯水膨胀密封胶(10x20)

m

所涉及到的材料(辅材)、人工、机械等全部由承包方提供及施工。

(叠加处、附加层、收头、嵌油膏等不再计取)

(单组分聚氨酯水膨胀密封胶(10x20);遇水膨胀条;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以上三种材料报价为两种,含主材和不含主材单价)

遇水膨胀条

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

m2

3

桩头

1、桩头RG防水涂料;2、遇水膨胀胶圈

桩头RG防水涂料

m2

所涉及到的材料(辅材)、人工、机械等全部由承包方提供及施工。

(桩头RG防水涂料、遇水膨胀胶圈以上两种材料报价为两种,含主材和不含主材单价)

遇水膨胀胶圈

4

筏板放大角

1、聚氨酯防水涂料;2、聚氨酯密封胶

聚氨酯防水涂料

m2

所涉及到的材料(辅材)、人工、机械等全部由承包方提供及施工。

(聚氨酯防水涂料报价为两种,含主材和不含主材单价)

 

甲方提供的材料表

序号

材料名称

备注

1

非固化沥青防水涂料

2

3.0厚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3

4.0厚改性沥青耐根穿刺防水卷材

第10条:

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2017年04月18日签订。

第十一条、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郑州市民公共文化服务区南区地下交通系统及地下空间项目四标段(8-25/8-31;CM1-CM8)项目部签订。

第十二条、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承包人必须是投标人)在按下面要求签字或盖章并盖单位章后生效。

第十四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一份。

附件:

承诺书

为了保证民工的合法权益,保障民工工资,本公司郑重承诺在建郑州市民公共文化服务区南区地下交通系统及地下空间项目四标段(8-25/8-31;CM1-CM8)工程项目工程中,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要求支付民工工资,保障民工工资,现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民工工资的有关规定。

  2、按照《劳动法》规定雇佣和使用民工,工资将及时如数发给民工。

  3、我公司劳务班组雇佣民工的将要求各班组按照规定签订用工合同,并负责督促其按照合同规定及时结付民工工资。

  4、按照劳动法规定雇佣和使用民工工资将直接发放给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

  5、我公司对民工工资的支付负直接责任,全面负责与之形成劳务关系的民工的用工管理。

  6、我公司在民工进场后10内建立进场民工花名册,其中包含进场民工个人详细信息、进场时间、从事工种、所在班组等资料,随册附进场民工身份证,劳动合同、技术专业证书等相关材料,随时掌握进场民工的数量。

我公司项目负责人直接管理施工现场的民工,不得通过包工头、带班长等代管。

  7、我公司民工工资的支付工作接受建设单位监督管理,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就民工工资的支付作出约定,我公司按建设单位提供的规范文本签订保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的承诺书。

我公司若有违反合同约定中民工工资支付相关条款及承诺书中条款的行为,全部责任由我公司承担,并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对建设单位负责。

  8、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民工工资行为造成民工上访,本公司愿意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建设、公安等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作出的处罚和决定。

  9、我公司相关人员积极配合承包方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发放的各项工作,协调各方面关系,及时按承包方要求送交各项资料。

 

发包人:

(盖章)承包人:

(盖章)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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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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