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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奖惩实施细则

1.0目的

为规公司质量管理奖惩工作,增强员工质量意识,充分调动其提高产品质量的积极性,树立实物质量与部门效益、个人利益直接挂钩的损益赔偿观念,以适当的经济手段调动和发挥各部门提升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有效性、稳定和提高产品实物质量的积极性,特制订本细则。

2.0围

适用于公司质量管理奖惩的实施和管理。

3.0职责

3.1质量管理部质量管理奖惩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本细则并组织实施。

3.2相关部门执行本细则之规定。

4.0术语和定义

采用ISO9000:

2005质量管理体系术语、定义以及IRIS:

R02国际铁路行业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术语、定义。

5.0质量管理奖惩基准分

根据公司各单位质量管理工作具体情况,按照公司绩效考核管理体系要求,采用扣分和加分的方式实施质量管理考核和奖励,考核或奖励分值合计不大于100分。

6.0质量管理考核原则

6.1同时违反两条或两条以上的考核项目,按扣分高的条款执行考核,不重复考核。

6.2 同一事件同时违反两次(含两次)以上,每再发现一次加倍考核。

6.3核定属百分数的考核指标实际完成情况时,按四舍五入原则核定。

6.4某一考核项目如有关联责任单位时,按扣罚直接责任单位分数的50%予以扣罚;如关联责任单位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时,按责任大小,按比例分摊扣罚。

6.5当本工序单位发现上工序单位流入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指可发现或处理的质量问题)时,则直接责任单位为上工序;如本工序单位将该产品未进行处理就流到下工序单位时(无论本工序单位加工或不加工),则将追究本工序单位为直接责任单位,而上工序单位则成为关联责任单位。

6.6任何由于个人主观原因或虽是客观原因造成但自检仍可以发现的质量问题没有处理擅自流入下工序造成返工(修)(指经返工后成为合格品的或可降级使用),均视为责任返工(修)。

6.7某一产品发生3件(含3件)以上同类质量问题,视为批量质量问题;相同或类似产品质量问题在一个月连续发生三次(含三次)以上,视为惯性质量问题。

6.8实际指标不足一个单位时,按一个单位计算。

6.9铁道部、南车集团对公司实施质量管理考核时,由质量管理部负责分解落实到相关责任单位,必要时,按公司《纠正和预防措施管理程序》组织实施质量改进。

6.10属于产品在装配和运用过程中发生的质量问题,造成客户投诉和客户服务相关的考核,按照《客户(产品运用质量)投诉和客户服务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质量管理考核。

6.11涉及产品实物制造现场的质量考核,应遵循先提醒再考核的原则。

7.0质量管理考核实施

7.1质量管理部按照《质量管理考核项目和标准》,根据各渠道反馈的体系和产品质量问题信息,经调查核实后提出质量管理考核建议并填报《南车株洲电机有限公司专项考核通知书》,报公司技术、质量副总经理批准后,质量管理部以质量管理考核通报、督察通报、专题检查报告等方式通报至相关单位。

7.2质量管理部将考核结果按照公司绩效考核流程的要求,提交至综合管理部。

7.3综合管理部负责将各单位质量管理考核结果纳入公司部门绩效考核体系并按规定程序实施具体考核。

8.0质量管理奖励项目和标准

质量管理奖励的具体项目和标准见《质量管理奖励项目和标准》。

9.0质量管理奖励申报和实施

9.1在优化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效能,改善和提高产品实物质量,培育和提升公司质量形象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可办理质量管理奖励申请手续,向质量管理部提交《质量管理奖励申报表》。

9.2质量管理部经调查核实后,按照《质量管理奖励项目和标准》提出质量管理奖励事宜和奖励加分建议报公司技术、质量副总经理批准。

9.3质量管理部也可根据了解和掌握的具体事实,按照《质量管理奖励项目和标准》对有关单位提出质量管理奖励事宜和奖励加分建议报公司技术、质量副总经理批准。

9.4经公司技术、质量副总经理批准后,质量管理部对被奖励加分单位以质量管理奖励通报的方式通报全公司。

9.5质量管理部按照公司绩效考核流程的要求,提交至综合管理部。

9.6综合管理部负责将各单位质量管理奖励结果纳入公司部门绩效考核体系并按规定程序实施具体奖励。

10.0附则/附录

质量管理部对有关单位实施的质量管理奖惩事项应由被考核和奖励单位落实到具体班组或个人。

 

附录1:

(A4幅面,由质量管理部保存3年)

质量管理考核项目和标准

考核项目

考核标准

一、质量管理体系运作

1.

部体系审核,包括集中审核、专题审核、质量抽查、质量督察。

不积极配合部审核开展工作,不提供必要的审核资料和检验手段的,每发生一起扣直接责任单位0.5分。

审核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项因整改不及时或整改效果不理想的,每发生一项扣直接责任单位1分。

3.

体系外部审核、第二方(顾客,包括株机公司)审核。

体系外部审核出现严重不合格项,第二方(顾客)审核出现重大问题并导致严重后果,每发生一项扣直接责任单位2分。

整改不及时或整改效果不理想,每发生一起扣直接责任单位1分。

5.

铁道部、南车集团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

每发生一项扣直接责任单位2分。

整改不及时或整改效果不理想,每发生一起扣直接责任单位1.5分。

7.

违反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规定,造成体系运行出现不良后果或造成不良质量影响。

每发生一起扣直接责任单位1分。

8.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换版期间,未严格按照文件编制实施计划和相关要求完成文件的编制、修订、评审或文件编制质量较差造成不良后果的。

每发生一起扣直接责任单位0.5分。

9.

各项质量工作和质量改进计划,包括年度质量工作计划、各种会议形成的质量改进指令、专题体系、过程和产品改进计划、产品质量保证计划等项目。

因未按期保质完成的,每发生一起扣直接责任单位0.5分。

10.

公司年度质量目标完成情况

未能建立有效测量渠道,未能保存相应测量资料,或未按规定期限上报测量数据的,每发生一起扣直接责任单位0.5分。

在规定测量期限未达到指标要求的,每发生一起扣直接责任单位1分。

12.

计量器具使用、送检。

使用超过检定期或明知无效和失效但仍使用的计量器具,每发生一起扣直接责任单位0.5分,造成严重质量后果的扣1.5分。

考核项目

考核标准

13.

未严格执行公司检验文件和技术文件,造成不良质量后果。

每发生一起扣直接责任单位0.5分。

14.

质量月报编制、提交

数据统计不真实或未按时提交月报,每发生一起扣直接责任单位0.5分。

二、产品实物质量控制

1.

机车责任中途故障(机破)、机车责任重大惯性扣临修、产品(重大部件)责任返厂修、用户重点投诉、一般投诉。

责任单位能及时处理故障,并制定有效纠正预防措施且整改效果到位将免除扣罚,否则每发生一起扣直接责任单位2分。

2.

下工序(车间、项目部部工序)重点投诉。

上工序由于严重的质量问题而造成下工序批量质量事故的,每发生一起扣直接责任单位0.5分;责任单位未能及时处理质量问题,造成下工序再次投诉或上报的,加倍扣罚。

3.

产品首件检查或首件评审。

未按规定要组织,或组织整改不及时的,每发生一起扣直接责任单位1分。

4.

生产过程产品责任返工、返修、报废、让步放行。

责任单位能按照规定制订并执行纠正预防措施,整改落实到位,且未造成批量的免除扣罚,否则,每发生一起扣直接责任单位0.5分。

生产过程产品责任批量返工、返修,每发生一起扣直接责任单位1分。

生产过程产品责任让步放行,每发生一起扣直接责任单位0.5分;经一级评审认定产品责任的,扣直接责任单位1分。

质量判定结果或标识与实际不符,每发生一起考核责任单位0.5分。

8.

纠正和预防措施管理。

责任单位应针对产品、过程不合格制定并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经质量管理部验证纠正和预防措施实施不到位或效果不佳的,每发生一起扣直接责任单位0.5分。

9.

产品制造过程中发生批量或惯性质量问题。

每发生一起扣直接责任单位1.5分。

10.

产品制造过程中隐瞒质量问题不报,造成不良后果。

每发生一起扣直接责任单位0.5分。

11.

产品制造过程中任意涂改原始质量检验记录(含检验流程卡、自检、互检记录),造成不良质量后果。

每发生一起扣质量管理部门0.5分。

12.

不合格品处理。

不合格品处理违反程序,擅自接收、转序、放行不合格品,一项扣直接责任单位0.5分。

因不合格品分级不正确,每发生一项扣直接责任单位0.5分。

因非质量工程师或授权人员判定不合格品类别和评审级别的,每发生一项扣质量管理部门0.5分。

因未在规定时间制订并实施纠正预防措施,每发生一项扣直接责任单位0.5分。

因整改不及时或整改效果不理想的,每发生一项扣直接责任单位0.5分。

17.11

关键、特殊工序质量督导、“三直三现”质量巡查发现的质量问题。

对于首次提出的问题原则上不进行考核,如在后续的督导中再次发生,每发生一项累加0.5分考核。

因未在规定时间制订并执行纠正预防措施,每发生一项首次考核责任单位1分,后续每延期一周累加1分考核。

因客观原因整改不能按期完成,必须提前一周提出修订计划报质量管理部备案,否则每发生一项首次考核责任单位1分,后续每延期一周累加1分考核。

20.

外供件入库检验。

未按照要求及时入库、报检,造成不良后果的,每发生一起考核责任单位0.5分。

因供应商质量问题,造成无法进行有效索赔或及时消除质量隐患的,每发生一起考核责任单位0.5分。

质量判定结果或标识与实际不符,每发生一起考核0.5分。

在外供件入库检验过程中,因漏检而流入制造过程中,每发生一起考核0.5分。

 

附录2:

(A4幅面,由质量管理部保存3年)

质量管理奖励项目和标准

奖励项目

奖励标准

一、质量管理体系运作

1

针对体系部审核(包括集中审核、专题审核、质量抽查、质量督察、质量督导)发现问题积极整改并取得明显效果,促进了体系的有效运行。

根据具体整改效果,给予相关单位奖励加分0.5分。

2

针对体系外部审核、第二方(顾客)审核发现问题积极整改并取得明显效果,促进了体系的有效运行。

根据具体整改效果,给予相关单位奖励加分1分。

3

严格执行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规定,未造成体系运行出现不良后果或造成不良质量影响。

根据具体情况,给予相关单位奖励加分0.5分。

4

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质量工作和质量改进计划(含年度质量工作计划、各种会议形成的质量改进指令、专题体系、过程和产品改进计划、产品质量保证计划等),确保执行过程和效果达到预期目标。

根据具体情况,给予相关单位奖励加分0.5分。

5

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质量管理体系改进和优化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绩的。

根据具体情况,给予相关单位奖励加分0.5分。

6

年终圆满实现公司年度质量目标。

根据具体情况,给予相关单位奖励加分1分。

二、产品实物质量控制

1

连续3个月未出现因产品实物质量问题进行质量管理考核扣分。

根据具体情况,给予相关单位奖励加分0.5分。

2

按照公司统一部署和自行组织开展质量攻关,产品实物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和提高。

根据具体情况,给予相关单位奖励加分1分。

3

严格执行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加强过程质量控制,避免了重大和批量隐性产品质量问题的发生。

根据具体情况,给予相关单位奖励加分1.5分。

4

组织本单位员工认真开展群众性的质量改进和质量攻关活动,涌现了一批先进班组和个人并取得了明显效果。

根据具体情况,给予相关单位奖励加分1分。

 

附表1:

(A4幅面,由质量管理部保存3年)

QM.GLGZ -01-2011表01

专项考核通知书

被考核

部门

考核

时间

考核金额

(绩效分数)

事由:

 

说明:

在接到考核通知单后,必须在5天提出申诉,过期不提出申诉则认为接受考核。

提出部门

审核

批准

 

附表2:

(A4幅面,由质量管理部保存3年)

QM.GLGZ -01-2011表02

质量管理奖励申报表

申请单位(公章)

申请日期

年月日

申请奖励

事实简述

所在单位领导审批意见

 

主管领导(签名):

年月日

质量管理部

奖励建议

 

主管领导(签名):

年月日

技术、质量副总经理批准意见

 

签名: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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