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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耀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办法

前言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

质量是房地产企业生存的根本,是公司效益得于实现的基本保证,更是公司社会声誉的一面旗帜。

为实施有效的工程质量监督控制程序,保障工程质量,推进成就“光耀”发展战略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本次编制大量参考了现行的规范、标准和制度,如有纰漏,敬请反馈修正。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光耀集团有限公司,其解释、补充或修改等工作由工程管理中心负责。

 

二〇一八年十月

目录

一、编制说明2

1、质量控制依据2

2、质量控制目标2

3、质量控制原则2

二、工程质量管理机构与职责3

1、质量管理组织架构3

2、工程管理中心职能4

3、质检部职能4

4、工程部职能5

三、质量前期管理6

1、质量管理培训6

2、前期管理内容8

3、工程开工综合条件审查10

四、施工过程质量管理11

1、施工阶段质量控制11

2、施工过程质量管理11

3、工程质量事故处理15

4、材料质量管理17

5、质量监督管理18

6、工程质量信息管理19

五、后期工程质量管理办法20

1、工程竣工移交管理20

2、工程质量回访管理21

六、工程质量考核管理22

1、考核内容与主体22

2、考核目的22

3、考核依据22

4、考核时间22

5、考核办法23

6、考核结果的运用23

七、附录24

1、行政办公制度错误!

未定义书签。

2、工程管理制度24

3、流程25

4、常用表格26

光耀集团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办法

一、编制说明

1、质量控制依据

1.1集团公司与承包商、供应商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供货安装合同》及相关的补充协议。

1.2设计文件(正式施工图及说明等)与设计修改文件。

1.3与各方达成的针对特定项目的技术、质量图文资料。

1.4地区现行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及相关的技术规程和质量评定标准。

1.5集团公司管理规章及相关体系文件。

1.6集团公司质量目标。

1.7国家和地区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有关的政策和规定。

2、质量控制目标

建立项目质量管理制度,对工程质量进行有效的控制,不断提高工程质量,牢牢树立“百年大计、质量为本”的思想,确保向顾客提供满足要求的产品,进一步提升“光耀”品牌形象。

2.1分项工程、检验批验收一次性合格率:

大于90%并不留结构隐患。

2.2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一次性合格率:

大于90%;重要分部工程验收一次性合格率:

100%。

2.3单项工程验收一次性合格率:

大于95%。

2.4装修工程观感质量验收合格率:

大于90%。

2.5单位工程验收合格率:

100%;

2.6质量投诉率:

小于20%。

3、质量控制原则

3.1以事前控制为重点,对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及管理。

3.2以督促承包单位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为重点,对工程项目建设的人、机、料、法、环等生产要素实施全方位的质量控制。

3.3未经公司有关职能部门审核或经审核不合格的施工单位、供货单位,不得进行工程施工及工程供货任务。

3.4未经专业工程师验收或经验收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等,不准在工程上使用。

3.5未经专业工程师验收或经验收不合格的工序不予签认,且承包单位不准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3.6通过对工程部、施工单位的质量工作监督检查,利用“计划——执行—检查——处理”(PDCA循环)模式实现质量管理工作的持续改进,确保工程质量让业主满意、公司满意、社会满意。

二、工程质量管理机构与职责

工程管理中心对公司总裁室负责,是公司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第一责任部门,全面负责公司所有在建项目的施工质量要素的全程控制,中心下设工程部、水电综合部、质检部;工程部和水电综合部直接实施施工过程的质量监控管理,质检部以第三方监督管理方式实施对工程质量的过程管理,办公室提供质量管理的服务支撑和资料、档案管理。

1、质量管理组织架构

 

2、工程管理中心职能

2.1对公司总裁室负责。

2.2协调职能。

使不同的阶段、不同环节、不同部门、不同层次之间通过统一指挥形成目标明确、步调一致的局面;及时精确处理一些看似矛盾的工期、质量和造价之间的关系,使时间、空间和资源利用之间的关系得到充分统一;协参与调项目与政府和社区的关系,给施工创造条件。

2.3组织职能。

在熟悉工程项目形成过程及发展规律的基础上,通过部门分工、职责划分,明确职权,建立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使工程项目的各阶段各环节各层次都有管理者分工负责,形成一个具有高效率的组织保证体系,以确保工程项目的各项目标的实现。

2.4施工质量管理,制定、分解质量目标和执行、检查各种指标、信息反馈收集、分析以及措施纠偏。

3、质检部职能

3.1对公司工程管理中心负责。

3.2负责制订各阶段的施工过程中的质检规划并组织实施。

3.3负责严格执行公司关于质量工作的决议。

3.4协助公司选择施工队伍、重要材料品牌、供应商的具体工作。

3.5负责落实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班子,监督施工单位内部质量检查控制流程。

3.6进行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参加图纸会审,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监督质量计划的实施,完成质量目标。

3.7负责各种隐蔽工程验收的最终把关和质量文件的签署。

3.8负责工程质量检查及工程验收、竣工验收工作。

3.9负责施工材料、构配件进场的抽检。

3.10行使质量一票否决权。

3.11负责向上级部门提交阶段性或月度的质量检查汇报文件。

3.12整理有关质量记录评定资料、图纸,做好归档工作。

3.13负责已交工工程质量投诉的处理,并将存在的问题在在建工程中防微杜渐。

4、工程部职能

4.1全面负责项目的质量监控,保证项目质量达到公司要求

4.1.1落实和执行公司及工程管理中心关于质量的工作指示。

4.1.2按公司的总体目标编制项目监理规划并组织实施。

4.1.3组织做好施工现场的开工前的质量控制准备。

4.1.4参与施工图纸的会审和交底工作。

4.1.5负责审核施工中关键工序的施工方案。

4.1.6负责组织项目中设计变更洽商工作。

4.1.7负责制订各阶段的施工过程中的质检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执行和跟踪质量计划监控。

4.1.8负责项目质量管理的运行状态和成果的日常检查,发现偏离计划时及时处理和上报。

4.1.9负责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及时归档,并统计分析相关数据。

4.1.10负责向上级主管提交阶段性或月度的质量汇报文件。

4.1.11审核施工单位上报的工程月、周进度计划和各项质量、成本、安全检查计划及完成情况并书面上报。

4.1.12负责项目档案资料的管理和存档工作和工程管理中心及下属各部门的文件收发及管理,以及对公司文件、通知的传递。

4.2对总承包商的采购程序和进场材料、设备进行监督

4.2.1监督审查总包单位的采购计划、采购程序和管理制度以及采购的材料设备的质量,对其违规行为有质询和处罚权。

4.2.2参与材料设备到货的质量检查验收,并跟踪送检,保存管理材料、设备的产品资料和合格证;参与对供应商的评价、考核和管理;跟踪各种试件的送检;并建立《材料进场管理台帐》。

4.2.3参与施工过程中的材料、设备的样板选型和确认,配合协调设备安装的验收、安全监察的报批手续。

4.3负责竣工验收的组织工作和工程的后期质量管理工作

4.3.1组织对完工项目进行成品保护;

4.3.2组织四方验收,对工程竣工条件进行认定;

4.3.3协助相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准备,通过各主管部门的竣工验收;

4.3.4负责与工程有关的备案资料的准备;

4.3.5负责办理竣工备案手续;

4.3.6组织向物业公司进行工程交接;

4.3.7协助质检部落实工程整改、保修事宜,受理客户投诉并建立相关档案;

4.3.8积极总结工作中的问题与经验,不断加强和提高自身管理素质。

三、质量前期管理

工程质量前期管理工作是指公司在获得土地之后和工程开工之前,工程管理中心和相关职能部门为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达到项目的总体发展目标,针对具体工程而制定的各种质量保障计划和措施。

1、质量管理培训

通过质量管理培训,建立有效的培训管理体系,贯彻各级质量管理思想、管理方法,提高全员质量和技术实施技能,落实质量全员制,从而实现质量管理程序化、标准化,达成工程质量目标。

1.1培训的组织与对象

质量管理培训由工程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培训的对象为工程管理中心所辖各部室及公司各级与施工质量管理活动有关的人员。

1.2培训类型定义

1.2.1部门内训:

培训部门或其管辖部门的领导或员工对部门内部有关技术质量管理员工的质量培训。

1.2.2公司内训:

公司领导、其它部门领导或员工对技术质量管理员工的质量培训。

1.2.3外聘讲师内训:

从外聘请讲师对技术质量管理员工的质量培训。

1.2.4外派培训:

公司或工程管理中心组织技术质量管理员工外出参加由教育培训等机构举办的公开课、学习考察、学习研讨和现场观摩交流。

1.3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包括质量管理知识培训、质量技能培训、新检验器材培训等。

1.4培训时间

原则工程管理中心一个月组织一次质量培训,时间视具体情况提前3~4天通知。

1.5培训需求分析与培训计划

1.5.1培训需求分析:

培训需求有两个来源,一是公司和工程管理中心根据实际情况主动组织的培训。

二是工程管理中心和质量管理相关部门员工提交的培训需求,个体提交的培训需求经汇总、筛选合并后统一安排培训。

1.5.2培训计划

培训计划分年度、季度、月度三个层级,年度培训计划由工程管理中心组织编写,行政中心审核,季度和月度培训计划由工程管理中心组织编写,工程总监审批(各层级培训计划根据实际情况可按编写程序调整)。

培训计划至少应包括培训主题、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类型、讲师、资源投入等。

1.6培训实施

1.6.1除部门内训由各部门自行组织外,其它培训均由工程管理中心、行政中心统一组织实施,如培训计划发生变更,应提前电话或书面通知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

1.6.2培训纪律:

培训讲师如需更改培训时间需提前通知培训组织者;参与人员不得无故缺席,如不能及时参加培训,需提前向培训组织者请假。

1.6.3培训出勤以培训签到登记为准,由培训组织者监督执行。

1.7培训效果反馈

质量管理培训以实用、学习为原则,培训结束后,参训人员及时将培训效果、心得及建议反馈至培训组织者。

2、前期管理内容

2.1设定质量目标

工程管理中心作为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责任部门,应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对项目的工程质量提出明确目标。

2.2设立管理架构

2.2.1项目开工前,工程管理中心要认真研究公司内部相关报告与既有成果,提出工程分期分区施工安排,并在此基础上牵头组建工程部,提出人员编制、职责分工方案和施工单位人员资格及岗位数量配置的具体要求,制定工程质量管理架构及相关流程。

2.2.2人员配置,在质量要求方面,工程部必须有明确的架构与人力资源保障措施。

2.3充分发挥工程管理中心工程部的监理作用

要求工程部编制工程《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并报工程管理中心审批。

监理作用指:

根据集团公司和公司工程部以及工程管理中心要求、《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以及有关行政法规等一并规定的监理职责。

质量保障工作要求:

要求认真履行部门职能,对整个项目从开工到竣工验收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监控,做好日常检验记录、工作日志及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2.4强化施工单位管理

2.4.1施工责任:

按照承包合同具体规定施工单位的职责。

2.4.2架构与人员要求:

要求施工单位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上报满足合同要求的项目管理架构和人员配备以及岗位职责,报工程管理中心审批后严格执行。

2.4.3质量保障工作要求:

开工前,施工单位需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计划及重大技术问题解决方案等按审批流程报工程管理中心审查,施工单位严格按审批的方按执行。

2.5建立项目质量管理制度

2.5.1工程开工前,项目负责人组织研究工程特点,确定工程施工过程中需要执行的具体质量管理办法,规划执行程序和流程,编制实施细则。

2.5.2工程质量现场管理制度大致分为:

图纸会审管理办法、技术交底管理办法、工程样板管理办法、旁站监理管理办法、工程材料管理办法、新材料推广应用管理办法、工程质量联合检查管理办法、工程验收管理办法、工序质量管理办法、隐蔽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办法、工程质量回访管理办法、工程资料管理办法以及其他辅助管理办法。

2.5.2.1图纸会审管理办法:

在图纸会审时应关注各专业图纸中的一致性,提前发现、解决错漏,避免日后返工或增加签证。

同时对未来小业主使用中可能带来的不安全、不便利和不舒适问题应列明并知会总工室等相关部门及时解决。

2.5.2.2技术交底管理办法:

施工前由工程管理中心组织总工室、材料部等相关部门召开现场技术交底会对施工单位、供货商进行充分的技术交底,提出相应的质量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上述要求进行质量控制和验收。

2.5.2.3工程样板管理办法:

涉及外观及对质量有较大影响的材料均需按样板申报确认程序由公司相关部门确定样板,确认后的样板送工程部并封存留样,作为验收依据。

与样板不符的任何材料不允许在项目中使用,所有装修工程包括粗装修修的砌筑、抹灰工程等,在大面积施工前必须先做施工样板,施工样板最终经工程管理中心确认后方可大面积施工。

2.5.2.4旁站监理管理办法:

为加强对隐蔽工程及重要工程节点的质量控制,要求对桩基工程、深基坑开挖、混凝土浇筑、承载力检测、基础土方回填、核心区钢筋节点部位制作绑扎与焊接、混凝土浇筑、房屋定位测量放线、沉降观察、施工缝处理、防水工程施工、地下室抗渗漏、外墙洞口填塞、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建筑材料的见证取样及送样、“四新”试验等工序进行全程监理。

2.5.2.5工程材料管理办法:

按照材料部的管理要求,各工程部建立各种主要材料供应商、材料品牌名册;定期调整,凡进入现场的材料、设备均应严格执行材料报审制度;工程管理中心工程部、质检部各专业工程师对进场材料、构配件设备以及半成品、成品进行抽样检查(比照样板)或抽样送检,工程部各专业工程师负责材料送检监督。

新材料的运用由工程管理中心工程部、质检部各专业工程师对其施工质量、工艺等综合应用监控工作,并配合成本控制中心完善新材料预算成本监控。

2.5.2.6工程质量联合检查管理办法:

为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控管理,工程管理中心须联合相关部门(或单位)对施工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联合检查、竣工验收前联合普检、入伙前质量普检等工程质量检查体系,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反馈,总(分)包单位逐项进行维修整改。

2.5.2.7工程验收管理办法:

为加强验收质量,规范验收流程,工程管理中心须制定分阶段验收管理流程和相关验收表格进行工程质量控制表。

2.5.2.8工程质量回访管理办法:

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交付业主后,工程管理中心质检部组织质量回访,收集整理业主反馈的质量问题、建议等,以“服务业主,持续改进”为出发点,提高工程前期质量监控能力。

2.5.2.9工程资料管理办法:

规范资料等信息及时、准确、完整的传递;收集、整理、保管等,满足因施工需要的及时调用,由工程管理中心编制该办法并负责实施、完善等相关工作。

3、工程开工综合条件审查

本节所述开工综合条件审查对象为各施工单位,其目的主要是控制工程施工质量相关要素满足合同条件和实际需求,为顺利开展施工、保障工程质量。

3.1桩基工程、主体工程、以及甲乙方分包工程在开工前应经过开工审查

3.2开工审查内容:

3.2.1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的组建和报批:

开工前施工单位按照合同和项目具体要求组建项目经理部,书面报工程管理中心审批。

3.2.2实施性施工组织方案、质量计划、与重大技术问题的解决方案报批,提交的各种方案必须科学、合理、可行,经工程管理中心审批后遵照执行。

3.2.3质量保证体系审查:

施工单位须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工程管理中心审查“质量保证体系”的操作流程可行性和实用性以及资源配备情况。

3.2.4场地市政设施保护:

施工前按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和图纸对场地内的市政设施实施改迁或保护。

3.2.5施工用水、用电落实:

施工单位按照合同约定的范围将水、电引至施工区域,并已完成临时水、电安装方案的报批和安装工作。

3.2.6施工场地布置:

按照获批的方案完成施工围挡、场地道路硬化和总平面布置。

3.2.7完成满足进度需求的人、机、料等资源的采购进场工作。

3.2.8完成现场高程、轴线控制桩复核和保护。

3.2.9安全文明施工保障措施已按要求落实。

3.2.10工程开工按照《开工令签发流程》执行。

四、施工过程质量管理

1、施工阶段质量控制

施工阶段质量控制按照《项目施工管理流程》、《施工阶段质量控制流程》、《质量计划审批流程》、《隐蔽工程质量控制流程》、《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流程》、《资料收发流程》以及相关制度执行。

2、施工过程质量管理

2.1施工阶段质量控制办法

施工过程中坚持以质量过程控制为原则,控制的内容主要包括测量的复核,现场施工控制,试验检测,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质量缺陷及事故的处理等。

2.1.1测量的复核

在各项工程的施工进行中,对控制工程的位置、高程、尺寸及其线型的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并复核、认定,尤其是对基桩、梁柱、建筑物垂直度的控制。

2.1.2现场质量控制

现场质量控制是对承包人的各项施工程序、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以及材料、机械、配比等进行全方位的巡视、全过程的旁站、全环节的检查,各专业工程师在施工期间必须经常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及时发现并处理施工质量问题,以达到对施工质量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主要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2.1.2.1检查用于工程的材料、设备、现场施工人员及其它施工条件与批准的施工方案和质量计划是否符合。

2.1.2.2检查各种使用材料是否与样板一致、是否与经确认的厂家品牌一致,检查材料是否进场复试检测合格。

2.1.2.3对如下关键工序实行过程旁站监督:

桩基工程、深基坑开挖、混凝土浇筑、承载力检测、基础土方回填、核心区钢筋节点部位制作绑扎与焊接、混凝土浇筑、房屋定位测量放线、沉降观察、施工缝处理、防水工程施工、地下室抗渗漏、外墙洞口填塞、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等。

2.1.2.4对隐蔽工程进行隐蔽前的检查。

2.1.2.5进行每道工序或检验批、单项工程完工后的检查验收。

2.1.2.6监督承包人施工人员试样抽取和控制参数的测定及(施工)记录。

2.1.2.7观察了解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的自然风险、隐患及外部干扰的信息,及时做出应对处理。

2.1.2.9监督施工单位质量内部检查程序,要求其实施班组自检、专业质检工程师专检,自检合格后填写“检验批验收记录表”作为报验资料之一。

对违反施工技术规范和批准的施工技术方案的方法和工艺操作行为及时作出现场指令,发出质量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对屡教不改或问题较为严重的发出工程部工程师通知单。

如果情况严重,专业工程师应马上汇报主管领导,下发《工程(暂)停工令》。

2.1.3试验检测

建筑材料的见证取样、送样;现场试件的见证制作、保养、送样;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试验过程见证;结果收集整理成册以及不合格产品处置等详细记录。

2.1.4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按照《广东省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统一用表》进行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验收;严格执行上道工序不合格,不许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2.1.5质量缺陷及事故的处理

2.1.5.1对于质量缺陷的工程,工程管理中心应要求施工单位根据质量缺陷的原因提出不同的处理意见,报工程管理中心批准,工程管理中心应在对质量缺陷生产的原因做出判定并确定了补救方案后,及时指令施工单位进行修补、加固或返工处理。

处理中监理工程师应监督检查,缺陷工程处理后,应经监理工程师验收。

 

2.1.5.2质量缺陷的现场处理 

在各项工程的施工过程中或完工以后,现场监理人员如发现工程项目存在着技术规范所不容许的质量缺陷,应根据质量缺陷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按如下方式处理:

 

2.1.5.2.1当因施工而引起的质量缺陷处在萌芽状态时,应及时制止,并要求承包人立即更换不合各的材料、设备或不称职的施工人员;或要求立即改变不正确的施工方法及操作工艺。

 

2.1.5.2.2当因施工而引起的质量缺陷已出现时,应立即向施工单位发出暂停施工的指令(先口头后书面),待施工单位采取了能足以保证施工质量的有效措施,并对质量缺陷进行了正确的补救处理后,再书面通知恢复施工。

 

  2.1.5.2.3质量缺陷发生在某道工序或单项工序完工以后,而且质量缺陷的存在将对下道工序或分项工程产生质量影响时,监理工程师应在对质量缺陷产生的原因及责任做出了判定、确定了补救方案后,再进行质量缺陷的处理或下道工序或分项的施工。

 

2.1.5.2.4在交工使用后的缺陷责任期内发现施工质量缺陷时,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指令承包人进行修补、加固或返工处理。

2.2工程施工样板确认

2.2.1所有可见工程均须制作施工样板,施工样板确认由工程管理中心相关部门组织,会同质检部、工程管理中心、设计院、总工室、材料部和施工单位参加,对施工样板提出修改意见,由工程管理中心相关部门整理书面记录,填写《施工样板报审表》,必要时附图片资料,经总工室、工程部、工程管理中心等相关部门签字认可并存档。

2.2.2施工样板确认按照《施工样板确认流程》执行。

2.3施工项目试验检测控制

施工试验检测控制是对各项工程实施中的实际内在品质进行符合性的检查(非原材料试验),如桩基检测、回填密实度、混凝土的强度、土钉与锚索以及拉接筋的现场抗拔、地基加固等的测定或试验。

施工试验检测按以下要求进行控制:

2.3.1由工程管理中心对施工单位按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的检测试验项目、试验方案、设备及方法进行审查,由总监理工程师批准,专业工程师对试验的实施进行现场检查监督、对试验结果进行评定。

2.3.2工程管理中心专业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各种现场试验检测项目的频率、取样方法及试验过程跟踪,旁站监督。

在下一个分部或下道工序施工前按规范设计要求完成试验检测。

对涉及重大安全和结构稳定性的检测项目须由经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完成。

2.3.3试验检测结束后由施工单位提供试验报告报工程管理中心,经工程管理中心工程师审查批准后方可隐蔽上道工序和进行下道工序。

2.4施工不合格品控制

建筑工程不允许出现不合格品,施工不合格品主要指在检验、试验、质量审核过程及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工序。

2.4.1施工工序不合格品控制

不合格工序通常是在施工单位、专业工程师、质监部门或公司上级部门检查时发现。

提出不合格工序后,工程管理中心立即对不合格品进行初步分类定性:

轻微、一般不合格、严重不合格。

轻微不合格工序由专业工程师口头或书面提出整改处理措施;一般不合格工序由工程管理中心项目经理或项目经理授权专业工程师书面提出整改处理措施;严重不合格工序由项目经理或工程总监或取得授权的项目经理出具处理方案,必要时由项目经理或工程总监决定是否上报公司处理。

当出现不合格工序,应立即要求停止继续该工序施工,按严重程度和出现频率发出口头通知、书面整改通知或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若继续施工将造成结构损害或无法返修的应请示工程总监下发停工令,直至整改合格。

2.4.2不合格品的改进

建立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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