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水泥工业发展专项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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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水泥工业发展专项规划
广东省水泥工业发展专项规划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1规划概述
1.1规划编制背景
水泥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原材料,是人类社会的主要建筑材料,水泥工业与经济建设密切相关,一直是广东的传统优势产业。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广东水泥工业结构调整和促进产业升级,指导全省水泥工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水泥工业产业发展政策》、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09〕38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08]5号)以及《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的要求,特制定本规划。
1.2规划的发展原则
(一)坚持合理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建设大中型水泥工程必须有可靠的资源保障。
新建水泥生产线必须有充裕的石灰石矿山资源保证,规范设计,合理开采。
重视资源综合利用,鼓励企业利用低品位的原料和燃料、工业废渣、污坭等进行水泥生产,发展循环经济。
新建水泥熟料生产线必须同步配置高效可靠的余热利用装置,减轻环境负担。
(二)坚持技术进步,提高行业竞争力
鼓励企业利用先进适用技术、工艺、装备,建设环保和节能型水泥工业。
鼓励在资源、交通运输和环境保护等条件适宜的地方,通过置换淘汰落后产能存量建设日产熟料≥5000吨的大型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禁止建设日产熟料2500吨以下规模的水泥生产线(特种水泥除外)和新建、扩建任何落后工艺的水泥生产能力;三年内基本淘汰全省落后水泥产能,加快淘汰能耗、环保不达标的水泥生产设备和工艺。
(三)坚持合理布局,实现科学发展
水泥工业的发展要综合考虑当地的水泥发展规划、经济发展水平、市场需求、资源、能源、交通和环境容量等因素,做到合理规划,科学有序发展。
重点扶持发展粤北(清远、韶关)、粤西(肇庆的山区、云浮)、粤东(惠州的山区、梅州、河源)“三大水泥熟料生产基地”;支持有条件地区建设处置工业废弃物、城市垃圾和污泥的大型水泥生产线,禁止在珠江三角洲区域内新建同质化的水泥熟料生产线;支持在靠近市场、有稳定的熟料供应、混合材就地获取、物流成本低的地区适量建设年产水泥≥100万吨的大型水泥粉磨站或大型新型干法水泥生产企业在异地建设水泥配制站,总体建设规模以满足本地区的市场需求为限。
三大水泥生产基地原则上不再新建水泥粉磨站和水泥配制站。
(四)坚持等量淘汰,优化产业结构
坚持“发展和淘汰”并重齐抓,以调整产业结构为主线,在发展新型干法水泥的同时,加快淘汰落后水泥产能。
必须坚持“上大压小、等量淘汰”的原则,新建工程企业或所在地政府要按工程建设规模承诺等量淘汰落后水泥产能(本地级市辖区内落后水泥产能已全部淘汰退出除外),并有可操作的保障措施;已承诺淘汰未能兑现的地区水泥建设工程缓批或限批。
(五)坚持体制创新,做大做强产业
鼓励现有水泥企业间的重组联合。
支持大企业对中小水泥企业并购重组,协助淘汰落后工艺,优化存量产能,发展建筑部品构件、墙体材料、预拌混凝土、干混砂浆等下游产品,延伸产业链,推动我省水泥工业实现由大到强转变。
1.3规划的发展目标
本次规划的规划年限:
基准年为2008年,目标年为2015年。
规划范围为广东省。
根据广东水泥工业的基本情况及发展趋势,2015年广东省水泥工业的发展目标见表1。
表1广东省水泥工业的发展目标
目标内容
指标
单位
2010年
预测
2015年
目标
产能
水泥熟料产能
万吨
9000
11000
产业结构调整
采用先进生产工艺的水泥比重
%
≥70
≥98
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
万吨
≥5000(2006-2010年)
全部淘汰
能源消耗
可比熟料综合煤耗
千克标准煤/吨
≤120
≤105
可比水泥综合电耗
千瓦时/吨
≤95
≤85
可比水泥综合能耗
千克标准煤/吨
≤105
≤93
粉磨站可比水泥综合电耗
千瓦时/吨
≤38
≤34
资源节约及利废
2000t/d及以上新型干法生产线废气余热利用率
%
≥70
100
石灰石资源利用率
%
≥80
≥95
吨水泥平均废弃物利用率
%
≥20
≥30
水泥散装能力
%
≥60
≥90
污染物排放
污染物排放达标率
%
100
100
企业安装在线连续监测装置
%
100
100
1.4规划的发展重点
根据各市的经济发展状况、市场需求、资源分布和交通运输条件,按照上述发展原则,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促进广东水泥工业有顺健康发展。
未来广东省的水泥工业应以粤北(清远、韶关)、粤西(肇庆山区、云浮)、粤东(惠州山区、梅州和河源)三大基地为发展重点。
各区域新型干法水泥熟料产能规划见表2。
表2各区域新型干法水泥熟料产能规划表
区域
2010年预测
2015年规划值
产能(万吨)
占全省比例(%)
产能(万吨)
占全省比例(%)
粤北
2500
39.68
3900
35.45
粤西
1900
30.16
3600
32.73
粤东
1500
23.81
2800
25.46
粤中
400
6.35
700
6.36
合计
6300
100
11000
100
(一)珠三角地区(广州、佛山、江门、东莞、深圳、珠海、中山等市)
珠江三角洲地区经济发达,环保要求高,土地紧缺。
因此,该地区原则上不新建同质化的水泥熟料工程,在混合材资源丰富且交通方便的区域按照市场需求量布局建设相应产能的100万吨以上大型水泥粉磨站或大型水泥配制站;鼓励和支持企业发展利用大型新型干法水泥窑处置工业废弃物、污泥和城市生活垃圾;同时要加速淘汰落后水泥产能,到2010年,珠三角地区落后水泥产能基本淘汰,鼓励提前淘汰退出。
(二)粤北地区(清远市、韶关市)
该地区石灰石资源和小水电丰富。
目前探明大型石灰石矿区主要分布在清远英德、韶关乐昌等地,已详查资源量占全省总量的43.0%。
该地区要加大淘汰落后水泥产能力度,加快改善交通运输条件,有序发展新型干法水泥,努力打造成为广东最大的新型干法商品熟料和水泥生产基地,原则上不新建水泥粉磨站。
到2012年底,该地区的落后水泥产能基本淘汰。
2015年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能力达到3900万吨左右,占全省比重35.45%。
(三)粤西地区(湛江、茂名、阳江、肇庆、云浮等市)
该地区的石灰石资源主要分布在肇庆山区、云浮、阳江和茂名。
该地区水运条件便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能力,应进一步加强矿山资源地质勘探工作,集中力量在西江沿岸地区寻找优质大型的石灰石矿床,以满足“粤西水泥生产基地”的建设需要。
加快淘汰落后水泥产能,努力提高新型干法水泥的比重,其中商品熟料占该区域熟料产量的30%以上,为珠江三角洲地区的水泥粉磨站提供熟料。
湛江、茂名、阳江等地区靠近市场的地方,可适度通过置换落后水泥产能的模式建设大型水泥粉磨站。
到2012年底前区域内落后水泥产能基本全部退出。
2015年该地区新型干法水泥熟料产能达到3600万吨左右,占全省比重32.73%。
(四)粤东地区(惠州、河源、梅州、汕头、汕尾、潮州、揭阳等市)
该地区的石灰石资源主要分布在梅州市、河源市和惠州市山区。
该地区应进一步加强资源地质勘探工作,加快新型干法水泥工程的建设,尽快形成“粤东水泥生产基地”。
在石灰石资源紧缺的潮州、揭阳、汕头、汕尾等市,适度建设大型水泥粉磨站或水泥配制站。
加快淘汰落后水泥产能,2012年底前粤东地区的落后水泥产能基本全部淘汰;2015年该地区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能力达到2800万吨左右,占全省比重25.46%。
1.5规划的相符性分析
根据规划的协调性分析,《广东省水泥工业发展专项规划》与上层及同层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环境经济与技术政策、各层相关规划等基本相符,通过对规划的冲突与矛盾分析得出以下结论:
1.规划规模:
广东省2008年水泥熟料产量为10132万吨,该规划2015年目标为淘汰落后产能5770万吨,达到100%新型干法产能共计11000万吨,比2008年增加产能868万吨;通过对比,该规划的产能比700号文增加995万吨,各区域最终产能均有增加,比例基本不变。
规划的最终规模不完全符合“等量淘汰原则”,也与部分文件的总产能有出入。
规划提出“以1990年以来,广东省水泥消费量、主要国民经济统计指标为依据,参考国家建材规划研究院2009年编制的《广东省水泥市场分析研究报告》的市场预测,并根据《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纲要》和《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提出的建设规划目标,预计2010年全省水泥需求量达到1.25亿吨,2015年达到1.50亿吨。
”该规划规模控制在需求量规模以内。
2.规划提出“建立省落后水泥产能退出补贴资金,对经济落后的地区给予适当的补贴。
地方政府应适当安排或通过合法渠道筹集专项资金,用于属国家产业政策限制类的水泥企业关闭退出市场或转产进行补贴,确保该项工作稳妥推进。
”解决淘汰企业问题。
目前广东新型干法水泥比例为43%,落后产能比重大,根据规划到2010年广东省新型干法比例达到70%,2012年基本完成淘汰,保证到2015年比例达到100%。
淘汰时间满足相关产业政策等提出的“三年内完成淘汰落后产能”的要求。
但该淘汰时间与实际问题存在矛盾与冲突,未来怎么做好企业转型,妥善安置职工,将成为主要障碍。
3.本规划实施后规模有所增加,二氧化硫和粉尘的排放量大幅减少,氮氧化物排放量增加,建议水泥行业考虑对水泥企业进行脱氮氧化物技术研究开发利用。
4.规划中提出“做好对地处城镇规划区内、名胜风景区内、水源保护区内的水泥企业和环保不达标企业的依法关闭退出工作。
”广东省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54个,风景名胜区120个,与饮用水源保护区等敏感点遍布本次规划涉及区域,建议下级规划考虑该部分敏感点位置,充分考虑水泥企业发展区域,做好选址,做到达标排放,满足生态功能区划、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水环境功能区划等要求,保证土地利用的合理合法性。
1.6规划前后水泥行业变化情况小结
表3规划前后水泥行业主要指标变化情况小结
工程
规划实施前
规划实施后
(2015)
变化情况
变化量
变化比例
产量(万t/a)
10132
11000
+868
8.57
其中
新型干法
4362
11000
+6638
152.18
立窑
5770
0
-5770
-100
主要污染物排放
(t/a)
粉尘
41163
16500
-24663
-59.92
SO2
70786
33000
-37786
-53.38
NO2
78240
110000
+31760
40.59
综合电耗(万度/年)
726550
770000
+43450
+5.98%
煤耗(万t/a)
1244
1100
-144
-11.58%
水耗(万t/a)
7233.2
6600
-633.2
-8.75
2环境现状评价
2.1资源利用现状评价
1、水资源综合利用中供、用、排、耗关系和用水结构出现重大变化,水资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水环境安全面临严峻挑战,部分区域水生生物资源受到严重威胁。
其中,珠江三角洲等经济发达地区用水需求量激增,但蓄水能力不足,水资源短缺问题突出;粤北山区调蓄能力相对较强,但需水量相对较小,水资源未充分利用;东江流域和雷州半岛资源性缺水严重;西江水量丰富,但利用率低;农村供水安全问题不容忽视,自来水普及率仅为73.8%,大部分地区缺少备用应急水源。
而且,由全省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可知,全省部分水域水质污染仍比较严重,特别是大中城市河段,部分水库水质呈现富营养化状态,水质性缺水问题也比较严重。
特别是珠江三角洲及粤东等地区水土资源过度开发,水土流失严重,已出现水质性缺水问题。
另外,水资源保护过程中,由于主要江河防洪工程体系不完善,防洪(潮)能力不强,造成城市与农村、沿海地区与山区的水利防灾减灾能力发展不平衡。
2、广东省人均占有的土地面积和耕地面积均不足全国平均水平的一半,全省土地资源总量和人均量均不丰富。
而且,广东省人为原因造成的水土流失较严重,特别是随着经济的发展,水土流失呈明显逐年增加的趋势。
3、由2008年广东省能源生产、消费结构可以看出,目前,广东省的能源结构不断优化,煤炭资源在广东省的消费比重已下降为13.7%,电力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提高到47.9%。
然而,广东省煤炭所占比重与发达国家相比仍然偏高,油、气等优质能源和清洁能源比例偏低。
而且,广东省的原油、成品油、煤炭和电力等主要能源大部分均来自省外或进口,外来能源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和不可控制性。
加上全省电力需求的急剧上升,会由于资源和运输紧张、电力建设相对滞后等原因,使得广东省能源供应出现阶段性持续偏紧的局面。
另外,广东有一半以上城市出现酸雨,珠三角多个城市为酸雨污染严重区。
广东省能源利用所带来的污染物排放仍然是环境恶化的主要影响因素,而且,随着能源消费总量的不断增长,能源利用与环境保护的矛盾将日益突出。
2.2环境现状评价
1、自然灾害频繁
广东省是全国自然灾害最为频发的地区之一,每年都有台风、暴雨、洪涝、干旱、寒旱、病虫害等自然灾害发生。
一般而言,沿海以台风、暴雨、洪涝灾害为主,而且是气象灾害频发区,包括珠江流域中下游和珠三角地区、韩江流域下游的韩江三角洲、沿海诸小河流域的下游地区及沿河地带;北部山区以冷害、干旱为主,而粤西山区气候灾害相对较少。
水土流失主要以梅州、肇庆、河源、茂名等市最为严重。
频发的自然灾害对区域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实现以及区域生态安全形势都有着深刻影响。
2、环境污染严重
(1)水环境污染问题仍较突出
根据全省工业废水设计处理能力和实际处理量分析,广东省工业废水处理设施的运行负荷均值仅为56.4%、生活污水实际处理量是产生量的30%左右。
废水处理率低,大量未经处理的废水直接排放,使得水污染问题仍成为广东省最为突出的环境问题之一,生活有机污染特征明显。
其中,珠三角地区由于水污染物排放量大,部分河段纳污量已超出环境容量;粤东地区由于人口密度大,生活污水排放量大且处理设施不完善,造成部分河段水质恶化;水体水质的恶化也造成珠三角和粤东地区的水质性缺水现象比较严重。
(2)酸雨污染、灰霾天气较严重
广东省酸雨污染仍然严重,全省有81%的城市受酸雨污染,广州、深圳、佛山、江门、茂名、肇庆、惠州、东莞和中山等9个城市属于重酸雨区,大部分城市处于珠江三角洲。
广东省SO2、NO2及PM10的年均浓度基本上仍呈上升趋势,特别是PM10,与全省制造业废气污染物的排放有很大关系;而且,以氮氧化物污染为特征的机动车尾气型空气污染也日渐突出。
每年的一、四季度是灰霾天气的高发季节,加上机动车尾气氮氧化物排放造成的光化学污染,更加重了灰霾污染的程度,特别是珠江三角洲地区。
(3)饮用水安全问题
随着经济发展和城镇化的推进,广东省污染物的排放量不断增加,城市环保措施如生活污水处理和生活垃圾处置有待加强;另外,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任意排放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仍未得到合理的解决,饮用水安全日益受到严重的威胁。
(4)生态破坏问题凸现
广东省部分区域生态环境已受到一定程度的破坏,生态系统较为脆弱。
局部地区水土流失等问题依然严重,部分地区水土流失强度大,水土流失面积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约8%;森林资源总量不足,质量不高,结构简单,红树林等湿地面积减少,功能不断退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形势严峻,外来入侵物种对生态环境影响明显;城市森林生态系统建设滞后。
另外,农业面源污染负荷加重,化肥、农药、化学制剂被大量使用,畜禽养殖废弃物随降水和径流进入环境,土壤重金属污染和有机污染问题日益显露,农产品安全问题突出,严重制约了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影响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压力增大
据统计,全省约有75%的工业源产生工业固废,主要以综合利用为主、处置为辅,并伴有少部分的贮存或丢弃,固废产生量大、减量化水平不高。
其中,综合利用率在70-80%之间,资源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另外,固废贮存的安全问题,特别是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置问题,也需引起重视。
2.3制约因素分析
本评价筛选除本规划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主要制约因素分析结果见表4。
表4本规划工程实施的制约因素分析一览表
地区
生态制约因素
环境制约因素
资源制约因素
分析结论
珠三角
水土资源过度开发,水土流失严重
环境污染较严重,目前剩余的环境空气容量和地表水环境容量十分有限;酸雨、灰霾污染较严重。
区域人口密集,人均耕地占有量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用水需求量大,但蓄水能力不足,水资源短缺问题突出;能耗消耗高,原煤、原油依赖外借,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和不可控制性。
以耕地保护和污染控制为主
粤东
水土资源过度开发,水土流失严重;
水环境和海域污染严重,部分河流的污染物排放量甚至已超出环境容量。
人口密度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不完善,水质性缺水现象比较严重。
水泥用灰岩矿产资源相对其他三个地区来说,储量最低。
以水环境和海洋环境的整治和保护为主。
粤西
近海海洋资源丰富,生态系统多样;境内自然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较多;水土流失较严重,大部分区域(云浮、肇庆、茂名等)属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和水土保持生态区。
属广东省酸雨分布三。
个中心之一:
以茂名为中心的粤西酸雨中心;从地质灾害分布来看,存在一定区域的地裂缝易发区。
/
以海洋环境保护为主
粤北
广东省重要的生态保护屏障和生态功能区,属广东省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水源涵养区及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境内自然保护区、地表水敏感区等生态敏感区较多。
属广东省主要河流发源地,水质功能要求高(
、
功能区居多);自然保护区等生态敏感点较多,环境空气质量要求较高,该区域属广东省以韶关为中心的粤北酸雨中心区;大部分地区属山区,存在较多的地面塌陷和崩塌滑坡泥石流易发区。
/
以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水土保持为主
3资源承载力分析
资源承载力分析表明:
广东省水资源量对广东省水泥工业发展规划的水资源需求具有足够的支持能力,不会对广东省的供水造成压力。
在注意矿山的生态恢复和水土保持前提下,矿产资源完全可以满足规划的需求量,并且可支撑广东省水泥行业的持续发展。
粤北、粤西、粤东地区资源-环境承载力处于较高的水平,规划实施后承载压力度仍处于低负荷状态,有一定的发展空间;而珠三角地区资源-环境承载力处于比较低的水平,生态承载相对较弱,需要加强规模的控制和合理布置。
珠三角和粤北的SO2现状总量指标利用率较高,超过100%,因此,这两个区域是SO2减排的重点区域,SO2的减排是确保本规划实施的前提和关键。
规划实施后,广东省各区域和全省水泥行业2015年的SO2排放量将比2008年大幅度减少。
综上,水资源、矿产资源对规划实施具有足够的支撑能力,不会成为本规划实施的制约因素;但大气环境承载力是本规划实施的制约因素。
水泥行业对于矿产资源的消耗总量是相当大的,应按照可持续发展和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加强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的工作,使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得到不断提高,同时应结合生态情况加强规模的控制和合理布置。
广东省应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减少SO2的排放量,以确保本规划的顺利实施。
4环境影响预测、分析与评价
4.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1)广东省各地级市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有一定的大气环境承载力。
(2)规划实施后,粉尘和SO2的排放量呈较明显的下降趋势;但2010年NO2的排放量比2008年略微增加,2015年NO2的排放量比2010年明显增加。
广东省各区域和全省规划实施后2015年SO2排放量占2010年SO2总量控制目标的比例都很小。
(3)经过分析,广东省内存在水泥企业较密集且较临近自然保护区或风景名胜区的区域,本评价将它们作为需要重点关注的区域。
本报告建议应尽早淘汰这些区域内的落后水泥生产线,并尽量不新建水泥熟料等污染相对较大的生产线,减少对环境敏感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的影响。
(4)在下一层次规划(地级市的水泥产业规划)的环评中,需对下一层次规划中的水泥企业布局进行进一步的论证,根据环境敏感点/区域的分布情况,合理布局,以减少对环境敏感点/区域的影响。
(5)在下一层次规划(地级市的水泥产业规划)的环评中,下一层次规划在大气环境方面的合理性需要在环评中再进行具体的分析与评价。
4.2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水泥企业可将污水经处理后回用于设备冷却、地面清洁、洒水降尘、绿化灌溉用水等,立足于循环利用,水污染物排放量很小,甚至可以做到零排放,因此,规划实施后正常情况下不会新增废水污染物排放,不会增加排入主要河流的COD量,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但不排除部分水泥企业污水不能全部利用的情况发生,在污水需外排情况下,结合江河水环境功能及水质情况,水泥行业污水应尽量远离饮用水源保护区,禁止污水在处理后排入一级水源保护区的水体,并且对可能涉及二级保护区、或者准水源保护区的水体要求其污水处理达到一级排放标准方可外排,避免污水排入重度污染河段。
由于水泥行业排放的废水总量相对很小,且水质简单、排放浓度较低、布局分散,既不会对广东省的水污染物总量构成压力,也不会引起局部空间的累积影响。
总体来说,水泥行业污水排放对一般水体的水环境影响很小,不会影响广东省主要江河的水质达标率。
4.3固体废物环境影响与评价
水泥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各种收尘设备收集的各类粉尘,均可直接回收用做原料,因此一般无工业固废外排。
因此也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水泥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不会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4.4规划实施对广东省的生态影响分析
通过上述以生态功能区为基本评价单元,以广东省水泥工业发展规划方案为依据,运用景观生态学模型作为主要分析方法,从生态区与广东省省域两个尺度上对规划实施可能的对生态完整性影响分析与评价,本次评价有如下主要结论:
1.总的来说,本规划已充分考虑到使规划与广东省的景观生态空间的分异情况相一致的,与五个生态区的不同的生态服务功能的重点分异相一致。
既考虑不发达地区如南岭发展的需要,又考虑了对生态敏感地区的保护。
广东省水泥工业发展规划方案的空间密度分布、产量规划及建设工程的时序安排等方面与广东省生态功能空间格局基本协调。
2.2010到2015年规划建设最为密集的区域则是在南岭中亚热带常绿阔叶林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水源涵养生态区中,尤其是北江中游山地丘陵水土保持生态亚区,该生态区的主要生态服务功能为生物多样性保护、水源涵养以及水土保持,为全省的生态敏感地区和重点生态保护区域,相对而言,对水泥规划建设抗干扰较为敏感。
因此,本次评价认为,粤北区域较大密度的水泥规划建设必然会引起强烈的环境影响的时间累积效应,从而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较大的集中压力,会对该地区环境承载力提出较大的挑战。
因此,本次评价认为在规划的下一步实施中应对这个区域的工程实施时序进行全面、科学、合理的统筹安排,适当拉开时间间隔和空间间隔,避免在短期内产生巨大的不可逆影响。
4.5环境风险影响评价
综上所述,水泥行业的环境风险主要包括污染风险和生态风险等。
其中,污染风险主要包括除尘设施失效的风险、危险品仓库的风险等;生态风险主要包括水土流失风险、生态影响风险。
在采取有效的风险方法措施的情况下,可避免风险事故的发生,事故发生几率在可接受的水平;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减少事故的影响范围和降低影响程度。
4.6社会经济影响
总的来说,本规划的实施将带来很多有利的长远、累积和间接的社会经济影响,是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