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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西洋公约组织简称北约组织或北约

北大西洋公约组织(简称北约组织或北约)

北大西洋公约组织(英文:

NATONorthAtlanticTreatyOrganization),简称北约组织或北约,是美国与西欧、北美主要发达国家为实现防卫协作而建立的一个国际军事集团组织。

1949年4月4日美国与加拿大、英国、法国、比利时、荷兰、卢森堡、丹麦、挪威、冰岛、葡萄牙、意大利共12国在华盛顿签订了《北大西洋公约》,标志着北约正式成立。

公约于1949年8月24日生效。

北约的目的是与前苏联为首的东欧集团国成员相抗衡,若某成员国一旦受到攻击,其他成员国可以及时作出反应、联合进行反击。

但这一条款在九一一事件之前,一直未曾付诸实施。

及至前苏联解体,华沙公约组织宣告解散,北约遂成为一个地区性防卫协作组织。

北约的最高决策机构是北约理事会。

理事会由成员国国家元首及政府首脑、外长、国防部长组成。

总部设在布鲁塞尔。

组织机构主要有北大西洋理事会、防务计划委员会、常设代表理事会、军事委员会、国际秘书处等。

欧洲盟军最高司令历来由美国将领担任。

北约就重大国际问题进行磋商合作,协调立场,加强集体防务,每年举行各种联合军事演习。

北约拥有大量核武器和常规部队,是西方的重要军事力量。

这是资本主义阵营在军事上实现战略同盟的标志,是马歇尔计划的发展,使美国得以控制欧洲的防务体系,是美国称霸世界的标志。

宗旨:

成员国在集体防务和维持和平与安全方面共同努力,促进北大西洋地区的稳定和福利。

成员国:

26个(截至2007年):

比利时、冰岛、丹麦、德国、荷兰、加拿大、卢森堡、美国、挪威、葡萄牙、土耳其、西班牙、希腊、意大利、英国、波兰、匈牙利、捷克、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保加利亚、罗马尼亚、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

总部:

比利时布鲁塞尔。

组织机构:

(1)北大西洋理事会(NorthAtlanticCouncil),亦称北约理事会,即部长理事会,最高决策机构。

由成员国外长组成,必要时国防部长、财长甚至政府首脑也可与会。

每年两次例会。

在部长理事会休会期间,各成员国大使级常驻代表负责理事会日常工作。

(2)防务计划委员会(DefencePlanningCommittee),由参加北约防务一体化指挥系统的成员国国防部长组成(法国于1966年7月1日退出军事一体化机构,1995年12月起参加国防部长会议和军委会会议,但仍不参加军事一体化机构。

西班牙于1982年加入北约,但不参加军事一体化机构。

1997年12月2日,在北约秋季理事会上,西班牙因其在直布罗陀海峡制空权得到保证,宣布重返北约军事一体化机构。

冰岛因无军队不参加上述委员会),每年开会两次,负责审议北约防务政策和军事计划。

1966年北约又设立专门负责核防务政策的核计划小组(NuclearPlanningGroup,法、冰未参加)。

1968年,除法、冰之外的北约欧洲成员国国防部长组成非正式的北约"欧洲小组"。

(3)国际秘书处(InternationalSecretariat),负责北约会议的筹备。

秘书长除领导秘书处外,也是部长理事会、防务计划委员会、核防务委员会和核计划小组的主席。

(4)军事委员会(MilitaryCommittee),系北约最高军事指挥机构,由参加军事一体化指挥系统的成员国总参谋长组成。

每年约开会三次,负责就北约防务问题向部长理事会和防务计划委员会提出建议,并对下属各主要战区司令部实施领导。

军委会主席由军委会成员推选,任期3年。

其日常事务由各国总参谋长任命的常驻军事代表组成军事代表委员会负责办理。

军委会下设国际军事参谋部,负责实施军委会的政策和计划,此外还设有3个军事指挥机构:

欧洲盟军最高司令部、大西洋盟军最高司令部、美国-加拿大地区计划小组。

(5)北大西洋议会(NATOParliamentaryAssembly)。

这是北约26个成员国及17个联系国议会间组织,议员由各国议会指定,名额按国家人口比例分配。

议会宗旨是鼓励各国议会间的合作,密切各国议会与北约机构的联系,推动实现北大西洋公约的目标。

议会每年召开两次全会。

北约“和平伙伴国”目前有:

乌克兰(1994.2.8)、阿尔巴尼亚(1994.2.23)、摩尔多瓦(1994.3.16)、格鲁吉亚(1994.3.23)、阿塞拜疆(1994.5.4)、芬兰(1994.5.9)、瑞典(1994.5.9)、土库曼斯坦(1994.5.10)、哈萨克斯坦(1994.5.27)、吉尔吉斯斯坦(1994.6.2)、俄罗斯(1994.6.22)、乌兹别克斯坦(1994.7.13)、亚美尼亚(1994.10.5)、白俄罗斯(1995.1.11)、奥地利(1995.2.10)、马其顿(1995.11.15)、瑞士(1996.12.11)、爱尔兰(1999.12.1)、克罗地亚(2000.5.25)和塔吉克斯坦(2002.2.20)。

马耳他于1995年4月26日加入,1996年10月30日退出。

波兰、匈牙利、捷克分别于1994年2月2日、8日、3月10日加入该组织,1999年3月12日正式加入北约后退出该组织。

主要活动:

进入90年代后,随着华沙条约组织的解体和冷战的结束,北约迅速调整战略,以“全方位应付危机战略”取代“前沿防御战略”,通过北约东扩和推行“和平伙伴关系计划”竭力向中东欧和前苏地区拓展影响,在欧洲安全事务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1991年5月28~29日,北约国防部长会议决定:

用“全方位应付危机战略”取代“前沿防御战略”;大幅度精简部队,组建一支由7个军组成的主力防御部队、一支7万人的快速反应部队和各成员国武装力量组成的后备部队,以构成北约新的三层次防御体系。

11月7~8日,北约在罗马举行首脑会议,通过了《北约新战略概念》,对北约军事战略作出重大调整,放弃“前沿防御战略”,从过去主要对付苏联转向“预防冲突和处理危机”;缩小部队规模,提高其灵活、机动和快速反应能力;调整“灵活反应战略”,削减核武器,但仍将保持一定的核威慑力量。

会议决定成立“北大西洋合作委员会”,邀请苏、波、匈、捷、保、罗和新独立的波罗的海三国参加将于12月举行的首次特别外长会议,以确定双方在政治、安全方面的磋商和合作关系。

12月9日,北约举行16国外长会议,次日同原华约国家保加利亚、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波兰、罗马尼亚以及拉脱维亚、立陶宛和爱沙尼亚外长联合举行了北大西洋合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北合会”)第一次会议。

北合会发表了《关于对话、伙伴关系和合作的声明》,决定加强北约和原华约成员国的联系机制,每年举行一次成员国外长会议,每两个月举行一次大使级会议。

声明还确定了双方的合作范围,其中包括防务计划、军控、军转民、科技和环保等。

1993年6月10~11日,北约部长理事会春季会议和北合会外长会议相继在雅典召开。

北约部长理事会发表声明,称北约愿向在波黑执行任务的联合国维和部队提供空中保护。

1994年1月10~11日,北约16国在布鲁塞尔召开苏联解体后的第一次首脑会议,主要讨论了北约在新形势下的新战略和内部调整,与俄罗斯、中东欧国家关系以及波黑冲突等问题。

会议提出了《和平伙伴关系计划》,并发表了《首脑会议声明》。

1995年5月31日,在北合会外长会上,俄罗斯外长科济列夫宣布俄正式加入北约“和平伙伴关系计划”,并签署了北约与俄的《双边军事合作计划》和《定期公开磋商制度框架文件》。

科济列夫还发表讲话表示俄仍反对北约东扩,称北约东扩“既不符合俄罗斯国家安全利益,也不符合整个欧洲的安全利益”,“北约作为唯一的军事集团与建立统一的欧洲潮流背道而驰”。

12月5日,北约部长理事会通过北约东扩的研究报告并批准西班牙外交大臣哈维尔·索拉纳出任北约秘书长。

法国外长德沙雷特在会议上宣布,法国决定加强同北约的关系,重新参加北约军事委员会和国防部长会议,但并不意味着法国参加北约的军事一体化组织。

随后,北约举行1979年以来首次外长和国防部长联席会议,正式批准向波黑派出由北约指挥的、6万人组成的多国部队,以监督波黑和平协议执行。

这是北约历史上在非成员国领土上最大规模的军事行动。

包括俄罗斯在内的14个非北约成员国也参加了多国部队。

1996年6月3日,北约部长理事会春季会议在德国柏林举行,决定建立一支多国多兵种联合特遣部队,同意西欧盟国在美国不派地面部队参与的情况下,以西欧联盟名义动用上述部队,并可使用北约参谋、情报、通讯、运输和后勤等设施,对外实施维和、人道援助等行动。

这也是北约建立欧洲防务特性的主要内容。

1997年3月20~21日,美俄总统就北约东扩、军控和双边经贸合作在赫尔辛基举行特别首脑会议。

双方在北约东扩问题上各持已见,但均表达一定的合作愿望。

俄不再坚持签署一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北约-俄罗斯双边关系文件,同意北约提出的,由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签署具有“政治约束力”的国际协议。

5月27日,北约16国领导人、北约秘书长索拉纳、俄罗斯总统叶利钦在巴黎正式签署《北约与俄罗斯相互关系、合作与安全基础文件》。

文件申明,双方均不把对方视作潜在敌人,努力增进彼此信任;加强在欧洲安全、维和、军控、反恐怖、反走私等领域的全面合作;建立由北约秘书长、俄罗斯代表、北约成员国代表组成的俄罗斯-北约常设联合理事会,每年至少举行两次外长和国防部长会议,每月举行一次大使级会议,就双边安全问题进行磋商,但有关决定需在一致同意的情况下作出;北约表示“不打算、没理由、无计划”在新成员国领土上部署核武器和向新成员国派驻作战部队,但不放弃在新成员国进行军事演习和拥有最低限度军事设施的权利。

5月29~30日,北约外长春季理事会在葡萄牙辛特拉举行,决定成立“欧洲-大西洋伙伴关系委员会”,以取代北合会,强化和平伙伴关系计划,还主张加强北约与地中海国家的联系,并决定为地中海沿岸国埃及、以色列、约旦、摩洛哥、突尼斯、毛里塔尼亚六国培训军事人员。

7月8~9日,北约成员国在马德里举行首脑会议,一致决定立即与波兰、匈牙利、捷克三国举行入约谈判,在1999年北约成立50周年之前完成法定批准手续。

会议通过的《北约东扩宣言》称,北约绝不会把任何欧洲民主国家排除在外,罗马尼亚、斯洛文尼亚将是第二轮东扩的候选国。

北约首脑会议还通过了北约-乌克兰特殊伙伴关系宪章。

会议期间,“欧洲-大西洋伙伴关系委员会”举行首次首脑会议。

12月2日,北约秋季国防部长会议在布鲁塞尔举行。

由于英国在直布罗陀海峡制空权问题上对西班牙作出让步和希、土在爱琴海制空权问题上达成妥协,北约内部机构改革向前迈出重要的一步。

会议决定将北约军事指挥机构层次由四级减至三级,各类司令部由65个裁减至20个,并决定98年6月北约驻波黑维和部队使命到期后,在波黑继续保持一定规模的军事存在。

西班牙因其直布罗陀海峡制空权要求得到满足,决定重返北约军事一体化机构。

16日,北约外长秋季理事会在布鲁塞尔举行。

16国外长与波、匈、捷三国外长正式签署波、匈、捷加入北约的议定书,并批准了12月2日北约国防部长会议就精简军事指挥系统、延长北约驻波黑部队使命等达成的协议。

1998年5月28日~29日,北约外长春季理事会在卢森堡举行,主要讨论了科索沃、印巴核试验问题。

北约16国还与28个伙伴国举行了“欧洲-大西洋伙伴关系委员会”外长会议。

6月14日,北约秘书长索拉纳表示,一旦解决科索沃问题的国际和平使命受挫,北约将动用军事手段。

10月13日,北约向南联盟发出分阶段实施有限空中打击的“可行动命令”。

北约秘书长索拉纳称,此含义是北约16国已将对南采取军事行动的决定权交给北约欧洲盟军司令。

12月1日,荷兰议会上院批准北约东扩议定书。

至此,自加拿大于1998年2月4日第一个批准该议定书后,北约16国立法机构均已履行接纳波、匈、捷三国入约的法律手续。

12月8~9日,北约外长秋季理事会在布鲁塞尔举行,主要讨论了北约新战略。

美国强调面对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国际恐怖活动、地区和种族冲突的威胁,北约新战略除坚持集体防御原则外,还应包括“捍卫共同利益”;北约对外军事干预只要符合联合国宪章,不一定非要安理会授权。

法等西欧国家认为“共同利益”的解释弹性太大,强调“区外”干预不能无限度,北约对外干预不应绕开联合国安理会。

德外长菲舍尔再次表示希北约逐步改变核威慑战略,作出不首先使用核武器的承诺。

加拿大、丹麦和挪威对德主张表示支持,但美、法、英坚决反对。

与此同时,“欧洲-大西洋伙伴关系委员会”举行外长会议,通过了1998年至2000年行动计划。

欧盟轮值主席国奥地利外长许塞尔同北约秘书长索拉纳举行了欧盟-北约首次会晤。

1999年3月12日,北约在美国密苏里州举行仪式,正式接纳波兰、匈牙利、捷克入盟。

三国表示,加入北约是为了寻求安全保障,使自己实现“回归欧洲”的目标。

美国务卿奥尔布赖特对三国入约表示欢迎,并表示这不会是最后一批,因为北约东扩不是一个事件,而是一个进程。

3月24日~6月10日,北约在未经联合国安理会授权的情况下,对南联盟进行了大规模空袭。

除美国、加拿大外,西欧13个盟国除希腊因自身利益不主张动武外全部参与。

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西班牙、比利时、丹麦、挪威、葡葡牙10国直接参战,冰岛、卢森堡虽无空军,但也通过出资或提供机场等形式予以支持,奥地利、瑞士、瑞典等传统中立国也对北约行动表示支持。

3月24日,俄罗斯总统叶利钦发表声明,强烈谴责北约空袭南联盟,指责这是公开的侵略行为,决定立即冻结同北约的关系,召回俄驻北约的军事代表,暂停参与北约的“和平伙伴关系计划”。

4月21日,捷克、保加利亚、斯洛伐克、匈牙利作出了向对南联盟实施军事行动的北约部队开放领空、陆路、水路的决定。

22日,罗马尼亚宣布向北约开放领空。

4月23日~25日,北约19个成员国同“和平伙伴关系国”的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在华盛顿举行首脑会议,庆祝北约成立50周年。

俄罗斯和白俄罗斯因抗议北约轰炸南联盟拒绝出席会议。

会议讨论了科索沃局势,通过和发表了《关于科索沃的声明》、《华盛顿宣言》、《北约战略概念》等文件。

《北约战略概念》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北约的宗旨。

强调北约在坚持“集体防御”职能的同时,基于在“民主、人权、法治方面的共同价值观”,将“为保证欧洲公正持久的和平秩序而奋斗”,致力于建立一个完整、自由、统一的欧洲。

(二)关于风险和威胁。

认为欧洲-大西洋地区内外的一些国家面临着严重的经济、社会和政治问题;种族和宗教对立、领土争端、政策不当或失误、侵犯人权以及国家瓦解等可能引发地区局势动荡;该地区之外存在着“核、生、化以及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的危险和国际恐怖主义活动。

(三)关于联合国的作用。

承认联合国安理会担负着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首要义务,在维护欧洲-大西洋地区的安全与稳定方面也起着关键的作用。

会议期间,法国总统希拉克、德国总理施罗德等领导人表示,北约绕开联合国对南联盟采取的军事行动是“特例”,不是“先例”,不能推而广之。

北约历次首脑会议:

经过5次扩大,北大西洋公约组织(北约)已形成了拥有26个成员国的世界上最强大的军事集团,其边界直接与俄罗斯领土接壤。

以下是北约历次首脑会议的简介:

1957年12月,第1次首脑会议在巴黎举行。

会议重申对和平与安全的立场,强调建立核武库的必要性,决定把中程导弹交给北约驻欧洲最高司令支配。

1974年6月,第2次首脑会议在布鲁塞尔举行。

会上签署了大西洋宣言,重申所有成员国对成立公约所承担的义务。

1975年5月,第3次首脑会议在布鲁塞尔举行。

会议重申集体防务义务和对付经济问题的互助义务。

1977年5月,第4次首脑会议在伦敦举行。

会议承认人权是国家间合作的基本原则,开始研究对东西方关系的长期趋势和对防务的需要。

1978年5月,第5次首脑会议在华盛顿举行。

会议着重讨论北约同华沙条约组织的关系,并就北约的长期防务计划作出决定。

1982年6月,第6次首脑会议在波恩举行。

会议讨论了在欧洲部署新式中程核导弹和与苏联进行谈判等问题,通过了《波恩宣言》,强调了防务与对话并重的双重战略。

1985年11月,第7次首脑会议在布鲁塞尔举行,美国总统里根向盟国通报了他在日内瓦同苏联总统戈尔巴乔夫举行会谈的情况。

1988年3月,第8次首脑会议在布鲁塞尔举行。

会议重申坚持北约的威摄战略,对苏联既保持对话,又保持有力的防务。

会后发表了题为《朝着常规武器控制目标前进》的声明。

1989年5月,第9次首脑会议在布鲁塞尔举行。

会议通过了关于防务和军备控制政策的总体方案及处理东西方关系的政治声明两个文件,并正式肯定了美国总统乔治·布什在会上提出的欧洲常规裁军的新建议。

1989年12月,第10次首脑会议在布鲁塞尔举行。

会议认为北约和华约均是“稳定欧洲的支柱”,强调西方要在急剧变化的形势下协调立场,维持欧洲的边界现状。

1990年7月,第11次首脑会议在伦敦举行。

会上通过的《伦敦宣言》在强调北约继续保持适当数量核武器和常规武器的同时,向苏联和东欧国家表示了“和平友好意向”。

1991年11月,第12次北约首脑会议在罗马举行。

会议通过了《北约新战略概念》、《关于和平与合作的罗马宣言》、《关于苏联的声明》等文件和对南斯拉夫实行经济制裁的决定。

1994年1月,第13次布鲁塞尔会议通过了美国提出的关于同原华约成员国和其他欧洲国家建立“和平伙伴关系”的计划。

这是北约东扩的一个重要战略步骤。

1997年7月,第14次马德里会议正式决定,首批接纳波兰、匈牙利和捷克三国加入北约,北约东扩计划正式启动。

1999年4月,第15次会议在华盛顿举行,在庆祝北约成立50周年的同时,通过了面向21世纪的新战略。

2002年11月,第16次首脑会议在捷克首都布拉格举行。

会议决定邀请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罗马尼亚和保加利亚加入北约;决定加强防务能力和对北约的军事机构进行改革,并就国际反恐和伊拉克等问题进行了磋商。

2004年6月,第17次首脑会议在土耳其伊斯坦布尔举行,它是北约2004年3月实现新一轮东扩后的首次峰会。

会议将主要讨论北约战略调整、下一轮扩大、与第三方发展新型关系等重要内容。

2005年2月,北约首脑会议在布鲁塞尔北约总部举行,加强盟国在北约框架内的合作,特别是在伊拉克和阿富汗问题上的合作,是这次北约首脑会议的重要议题。

2006年11月,北约首脑会议在拉脱维亚首都里加举行,会议通过了《里加峰会声明》、北约未来转型战略等文件,并宣布北约快速反应部队已完成组建工作。

北约快速反应部队由陆、海、空三大兵种的精锐部队组成。

根据北约计划,这支快速反应部队能在5天内部署到世界上任何地方,在单次补给情况下可连续30天执行各种使命。

这些使命包括共同防御、人道主义援助、作为先锋为后续部队开辟通道等。

2008年4月,北约首脑会议在罗马尼亚首都布加勒斯特举行。

北约扩大和阿富汗问题是此次峰会的重要议题。

各成员国领导人决定,正式邀请克罗地亚和阿尔巴尼亚加入北约,但马其顿的入约申请被暂时搁置,同时乌克兰和格鲁吉亚加入北约“成员国行动计划”的申请也未被接受。

会议决定邀请黑山和波黑加入北约专为致力于入约国家而建立的“强化对话机制”。

会议发表声明,承诺在阿富汗问题上共同承担长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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