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微瓦斯非煤系地层瓦斯隧道安全施工技术.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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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微瓦斯非煤系地层瓦斯隧道安全施工技术

低(微)非煤系地层瓦斯隧道安全施工技术

1.瓦斯组成与瓦斯隧道及工区划分

1.1.瓦斯组成

广义——凡从围岩或煤层渗入隧道的有害气体,均称为瓦斯。

其主要成分为甲烷(沼气CH4)、二氧化碳(CO2)、氮气(N2),还有少量的硫化氢(H2S)、一氧化碳(CO)、氢气(H2)、二氧化硫(SO2)及其它碳氢化物和稀有气体。

狭义——单指甲烷(CH4),包括煤层甲烷和石油甲烷。

甲烷及其他气体的爆炸限值及相对密度如表1所示。

表1甲烷及其他气体的爆炸限值及相对密度

项目

甲烷CH4

二氧化碳CO2

一氧化碳CO

硫化氢

H2S

乙烷C2H6

丙烷C3H8

爆炸下限%

5

 

12.5

4.3

3

2.1

爆炸上限%

15

 

74.2

45.5

12.5

9.35

对空气的相对密度

0.554

1.53

0.97

1.17

1.05

1.55

气体主要积聚于隧道断面的位置

拱顶

下断面

全断面

全断面

全断面

下断面

1.2.瓦斯隧道分类

瓦斯隧道:

凡隧道通过的地层中预计含有瓦斯或检出瓦斯、即属于瓦斯隧道(与瓦斯地段长度占全隧道比例大小无关)

1.2.1.按照隧道瓦斯含量划分

《铁路瓦斯隧道技术规范》(TB10120—2002)明确了瓦斯隧道、瓦斯隧道工区概念,瓦斯隧道工区的性质及等级决定着整个隧道的瓦斯性质及等级。

(1)瓦斯隧道分为低瓦斯隧道、高瓦斯隧道及瓦斯突出隧道三种,瓦斯隧道的类型按隧道内瓦斯工区的最高级确定。

(2)瓦斯隧道工区分为非瓦斯工区、低瓦斯工区、高瓦斯工区、瓦斯突出工区共四类。

(3)低瓦斯工区和高瓦斯工区可按绝对瓦斯涌出量进行判定。

当全工区的瓦斯涌出量小于0.5m3/min时,为低瓦斯工区;大于或等于0.5m3/min时,为高瓦斯工区。

(4)《贵州省高速公路瓦斯隧道施工技术指南》(2014)瓦斯隧道分为微瓦斯隧道、低瓦斯隧道、高瓦斯隧道及煤(岩)与瓦斯突出隧道四种,瓦斯隧道的类型按隧道内瓦斯工区的最高级确定。

1.2.2.按瓦斯来源划分

依据有害气体成因和运移、成藏的特征以及含气岩系组成和分布,结合隧道等地下工程揭露遇到的天然气地质情况分析,隧道等地下工程有害气体的成分、浓度及涌出方式等与所处的地层岩性、岩石的矿物成分及地质构造等密切相关。

总结铁路、公路隧道等地下工程遇到的瓦斯隧道主要可分为两大类,即煤系地层和非煤系瓦斯隧道。

(1)典型的煤层瓦斯隧道

中铁十八局集团在建的渝黔铁路新凉风垭隧道,为铁路单洞双线隧道,全长7618m。

隧道出口穿越含煤地层,穿越二叠系龙潭组页岩、砂岩夹煤层,共9层煤,总长度175m。

其中,可采煤层5层,分别为K2、K4、K5、K8、K9,主采K2、K4、K5,厚度1.5~2.0m,层位稳定。

K2、K3、K4、K5煤层具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瓦斯绝对涌出量为0.13~3.02m/min,压力为0.45~1.5MPa。

图1渝黔铁路新凉风垭隧道煤层赋存示意图

该隧严格按照煤与瓦斯突出隧道组织施工和管理,是目前在建瓦斯隧道管理规范的典范。

在工程领域隧道穿越煤层首次采用瓦斯抽放技术。

(2)典型的非煤系瓦斯隧道

典型工程案例有达成铁路炮台山隧道、成简公路龙泉山、兰渝铁路梅岭关和肖家梁等系列天然气隧道。

隧道等地下工程基本处于近地表,隧道穿越地层不是气源岩沉积地层,也不是天然气运移聚集成藏地层。

当隧道下部为油气层,但较大规模的褶皱运动使深层天然气向隆起幅度更高的部位运移,区域的断裂活动极大提高天然气的垂向输通性能,受与储气层相通而圈闭条件好的张裂隙和裂隙发育的砂岩透镜体的分布控制,在该地层形成次生天然气储层。

因此,该隧穿越地层围岩体内存在瓦斯,大量以游离态赋存岩体孔隙中,少量在泥岩体内以吸附态存在,因隧道开挖引起围岩体变形的影响而大量释放。

1.2.3.瓦斯工区施工期间,应由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进一步评定瓦斯工区等级,并编制瓦斯工区评定文件,当瓦斯工区等级发生变化或与勘察、设计不符时,应按施工变更流程上报建设、监理单位,适时调整设计及施工方案。

2.低(微)瓦斯危害

通过煤系地层的隧道,因其煤层的位置是固定的,可通过勘测手段预测其对隧道施工的危害性,因而采取的工程措施针对性较强,便于组织施工和采取防治对策。

而非煤系地层区瓦斯涌出具有随机性、分布不均匀性的特点,修建隧道时对瓦斯没有充分的认识和准备,使得非煤系地层区瓦斯隧道的瓦斯灾害危害性更大。

较为典型的案例有1994年(老)达成线炮台山隧道瓦斯燃烧和爆炸事故、2015年洛带1号隧道气体爆炸事故。

2.1.瓦斯隧道施工风险

瓦斯隧道建设面临瓦斯燃烧、瓦斯爆炸、煤尘爆炸(煤系地层)、煤与瓦斯突出、煤体自燃、人员窒息等施工风险。

非煤瓦斯隧道还有人员窒息、有害气体中毒等。

2008年3月27日凌晨2:

40左右,沙湾电站引水隧洞1#施工支洞下游掌子面在完成钻孔、装药后,该作业面10名工人撤离到安全距离实施爆破。

爆炸发生后,瞬间从掌子面涌出大量有毒和窒息性的气体并向洞外高速扩散,造成了这1O人相继中毒窒息死亡的重大中毒事故。

2008年4月26日,专家组在现场勘查时,从1#支洞口到下游掌子面沿程检测到:

CO2:

1.7%~2.9%,SO2:

1.5~7.6ppm。

使用进口气体检测仪检测到H2S最高达l9.4ppm,SO2最高达17.6ppm。

2.2.瓦斯燃烧与爆炸案例

1、炮台山隧道位于四川省金堂县内,穿越龙泉山脉,全长3078m,是我国在砂岩、页岩地层中遇到的第一座无煤层的铁路瓦斯隧道。

该隧道原设计为无瓦斯隧道,1993年7月正式进洞施工,为加快施工进度和满足施工通风要求,隧道进出口均设有平导,其中进口平导长1078.49m,出口平导长1037.69m,在无天然气逸出前工程进展顺利。

然而1994年4月3日,在隧道出口端平行导洞掘进到810m的掌子面处,突然涌出了大量瓦斯气体,因照明灯泡爆裂引发瓦斯燃烧,死1人,伤3人。

4月4日汽车进洞又引起瓦斯爆炸事故,死12人。

隧道施工被迫停工达7个月之久,损失惨重。

现场采样分析,由平导掌子面炮眼涌出的天然气含甲烷95.42%,有轻微重烃和惰性气体,不含硫化氢。

2、2015年2月24日中午13时20分左右,成都洛带古镇附近一在建隧道发生爆炸。

由中国水电建设集团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五洛路1号隧道,发生疑似瓦斯爆炸事故。

此次爆炸导致2人死亡,22人受伤。

其中2人重伤、20人轻伤,伤者主要为留守人员。

图3四川洛带隧道疑是瓦斯爆炸现场照片

3.低(微)瓦斯安全施工技术

3.1.搞好非煤系地层低瓦斯隧道安全施工的重要性

1、限于目前隧道地质勘察技术水平,对于油气对隧道穿越地层影响以及油气运移和在浅层存储情况认识不足,难易在勘察阶段发现低压力、低浓度瓦斯,无法定性定量预测预报隧道洞身穿越地层瓦斯的分布、含量和涌出情况。

因此,此类隧道施工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2、低瓦斯隧道中瓦斯涌出量小,洞内瓦斯浓度低,有时甚至测量不出来,容易忽视。

施工过程中,瓦斯检测和通风管理流于形式,未得到施工各方重视。

3、铁路规范规定,低瓦斯隧道不要求使用防爆的机具和电气设备,很多人以为与普通隧道没有区别,疏于防范。

低(微)瓦斯隧道一般不会出事故,在施工易产生麻痹思想,但低瓦斯隧道搞不好一样会爆炸,一样会出事故,有必要强调它的安全生产重要性,有必要针对低(微)瓦斯隧道的特点采取一定的防范措施。

3.2.针对非煤系地层瓦斯地质超前预报

针对非煤系地层瓦斯地质预报采取超前钻探法。

(设计情况?

兰渝铁路梅岭关隧道为高瓦斯隧道(油气瓦斯),在高瓦斯地段,每25m一循环设6个直径Ф89mm超前探孔,每循环搭接5m,其余段拱部每25m设1个30m长超前探孔,循环搭接5m,并辅以加深炮眼超前探测,每段面加深炮眼个数不少于5个,炮眼加深深度不小于3m。

1、天然气超前钻探测工艺流程

 

2、施工要点

(1)《铁路隧道超前地质预报技术指南》要求,瓦斯隧道超前探孔必须采用水循环钻或湿式钻孔。

(2)油气地质钻孔天然气参数检测项目目前还没有规范可参考。

在钻孔过程中,采用“多气体复合检测仪器”测钻孔孔口可能涌出的有害有毒气体成分、浓度。

根据检测到的气体成分和浓度以及钻孔动力现象,确定钻孔有害气体涌出量和排放措施。

(3)施工过程要加强瓦斯检测和施工通风管理。

(4)瓦斯地质钻探工艺的实施安全是一个系统,这个系统包括:

钻场人员安全的要求、设备安全的要求、瓦斯地质钻探工艺安全的要求、钻场环境安全的要求等。

所有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三级”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所有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佩戴自救器和矿灯。

所有作业人员必须熟悉钻机的操作方法、维护保养等知识,严格按照钻机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钻探作业过程中,安全员、瓦检员,地质技术管理人员必须现场跟班,详细记录打钻情况,核实钻探技术参数,防止出现误打和误报情况。

跟班队干、班组长、电钳工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检查仪。

3.3.瓦斯隧道通风

加强通风是防止瓦斯积聚、避免瓦斯浓度超限、预防瓦斯事故发生的主要技术措施。

瓦斯工区必须实施连续通风,并将测风作为瓦斯防治的关键工序。

施工通风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是避免瓦斯燃烧、瓦斯爆炸的主要防治措施。

因此,施工中必须重视通风管理工作。

微瓦斯工区可按常规隧道安全施工要求进行施工,但应加强通风管理和瓦斯检测。

1、瓦斯隧道通风要求

(1)对瓦斯易于积聚处,应实施局部通风,风速不宜小于1m/s。

全隧道最低风速不小于0.25m/s。

瓦斯密度比空气小,如有瓦斯涌出源,且风速较低时,易积聚于拱顶部位,并形成瓦斯积聚层。

此外,瓦斯的扩散速度比空气大1.6倍,易透过裂隙、结构松散的煤(岩)层溢(涌出)出。

研究表明,风速在0.3m/s时,甲烷会从发生点反流形成甲烷带。

当风速为0.5m/s时,甲烷几乎不会发生反流,但也会形成甲烷带。

当风速大于1m/s时,甲烷散乱,则不会形成甲烷带,不会在拱顶上部聚积。

(2)对瓦斯易积聚的空间和衬砌模板台车附近区域,应采用空气引射器、局部通风机等设备,实施局部通风的方法,消除瓦斯积聚。

(3)微瓦斯工区和低瓦斯工区放炮后应至少通风15min,高瓦斯工区和瓦斯突出工区放炮后应至少通风30min,再由瓦检员、放炮员、安全员进洞巡视检测。

当按规定时间不能将瓦斯浓度稀释到0.5%以下时,应提高风速、增大风量、延长通风时间或采取钻孔排放等措施,经检测有效后,方可恢复施工。

(4)瓦斯工区施工期间,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工区电源,并制定恢复通风、排除瓦斯和送电的安全措施。

恢复供电和恢复洞内通风机通风前,应检测瓦斯浓度,并按下列程序执行:

①分级启动主风机通风15~30min后,由瓦检员、通风管理员、安全员进洞检测瓦斯浓度,当停风区瓦斯浓度超过1%时,继续加强通风,稀释瓦斯。

②经检测证实停风区瓦斯浓度不超过1%时,通知专职电工恢复停风区电气设备供电。

③当检测确认停风区瓦斯浓度不超过1%,且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均不超过0.5%时,方可由专职通风管理员启动局部通风机。

2.瓦斯隧道通风设备要求

(1)压入式通风机必须装设在洞外或洞内新鲜风流中,避免污风循环。

瓦斯工区的通风机应设两路电源,并应装设风电闭锁装置。

当一路电源停止供电时,另一路应在15min内接通,保证风机正常运转。

(2)瓦斯工区,必须有一套同等性能的备用通风机,并经常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

(3)瓦斯隧道应采用抗静电、阻燃的风管。

风管口到开挖工作面的距离应小于5m,风管百米漏风率不应大于2%。

3.关于瓦电闭锁和风电闭锁

在设计时判定隧道是否属于低瓦斯隧道的依据是地质勘察资料,但由于技术水平和设备限制,地质工作往往存在或大或小的误差。

为了确保隧道开挖时即使突然出现大量瓦斯,仍不会发生爆炸事故。

在隧道中安装“瓦电闭锁”和“风电闭锁”。

“瓦电闭锁”——洞内重要位置均应布置探头,长期不间断监测瓦斯。

当探头测得风流中瓦斯浓度超标时,可立即自动启动断电报警器,切断规定范围的电器设备电源,并产生声光报警。

“风电闭锁”——当隧道内通风机由于某种原因不能运转供风时,自动切断停风区全部电气设备电源。

3.4.瓦斯检测

微瓦斯、低瓦斯工区应采用人工检测的方式。

大范围穿越低瓦斯地层时,宜采用人工检测与自动监测相结合的方式。

高瓦斯、瓦斯突出工区应采用人工检测与自动监测相结合的方式。

1、人工检测

(1)人员要求:

瓦检员(经省煤炭安监局培训取得特种工操作证);

(2)仪器配置:

瓦检员应配备光干涉式甲烷测定器。

非瓦斯工区、微瓦斯工区、低瓦斯工区配备低浓度光干涉式甲烷测定器。

当地层富含H2S、CO、N2等有害气体时,还应配备相应的多气体测定器。

洞内工程技术人员、施工班组长等主要管理人员配备便携式甲烷检测仪。

(3)人工瓦斯检测要求

①专职瓦检员应严格执行瓦斯巡检制度,按时到岗,跟班作业,不得擅自离岗空班、漏检和假检,根据瓦斯巡检图规定路线和频率进行瓦斯巡检工作。

每次检查结果应记入瓦斯检测日报表和瓦斯记录牌。

测定甲烷浓度应重点在隧道风流的上部,测定二氧化碳浓度应重点在风流下部。

无作业台架处应配置辅助工具。

②瓦斯工区瓦检员应严格洞内交接班制度,并应在岗位上进行现场交接班,交清工区内瓦斯异常涌出变化、煤层赋存变化、是否存在瓦斯突出预兆现象、各种电气设备、局部通风机和作业机械等状态;瓦检员交接班时应在交接手册上互相签字,做到有据可查。

③当微瓦斯工区和低瓦斯工区仅采用人工检测时,开挖工作面拱顶部位应悬挂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随时检测瓦斯浓度。

(4)人工巡检频率

正常情况下微瓦斯工区、低瓦斯工区日常巡检频率每班应不少于2次。

高瓦斯工区、瓦斯突出工区日常巡检频率每班应不少于3次。

测定完毕,及时填报瓦斯巡检表。

高瓦斯工区、瓦斯突出工区的开挖工作面及瓦斯涌出量较大、变化异常区域时,应固定专人随时检测瓦斯。

以下作业环节,瓦检员应跟班作业,随时检测瓦斯:

①瓦斯工区钻爆作业(钻眼、装药、放炮前、放炮后)时。

②瓦斯超前探测钻孔、焊接动火、塌腔及采空区处治等作业时。

③瓦斯工区经审批进行焊接等动火作业时,瓦检员必须跟班作业,随时检测动火点前后20m范围内的瓦斯浓度,确保动火作业区域瓦斯浓度小于0.5%。

瓦斯浓度大于0.5%时,严禁隧道内一切动火作业。

对于瓦斯突出工区,在未消除瓦斯突出危险期内,严禁隧道内一切动火作业。

动火点附近还应采取消防措施。

2、瓦斯自动监控

(1)参考标准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1029-2007);

AQ6201-2006《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

(2)瓦斯自动监控系统设置要求

①瓦斯自动监控系统应具备甲烷断电仪和甲烷风电闭锁装置的全部功能,必须具有断电状态和馈电状态监测、报警、显示、存储和打印报表功能,实现风、瓦斯、电闭锁和声光报警。

瓦斯浓度达到报警值时,传感器应发出声、光报警信号、断电仪发出光报警信号,计算机发出声音报警信号。

瓦斯浓度超过断电值时,断电仪可自动切断超限区的电源,而自动检测系统仍正常工作。

②隧道洞口应建立瓦斯监控中心,配置经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的瓦斯监控员,并建立24小时连续值班制度。

瓦斯监控员应严格遵守瓦斯检测操作规程,熟悉微机操作和瓦斯自动监测设备性能,随时注意各类瓦检监测设备的运行状态,填写瓦斯隧道安全监控系统运行记录表。

值班人员严禁擅离职守、脱岗离岗。

③安全监控系统一般由传感器、执行机构、分站、电源箱(或电控箱)、主站(或传输接口)、主机(含显示器)、系统软件、服务器、打印机、UPS电源、网络接口电缆和接线盒等组成。

兰渝铁路熊弩湾、梅岭关、肖家梁等瓦斯隧道多采用KJ101N型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江苏镇江中煤电子有限公司);渝黔铁路采用KJ90型(重庆煤科院)。

配置传感器种类:

低浓度甲烷传感器、风速传感器、一氧化碳传感器、二氧化碳传感器、硫化氢传感器、温度传感器等。

(3)甲烷传感器设置要求

甲烷传感器应垂直悬挂在隧道上方风流稳定的位置,距顶板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侧壁不得小于200mm,并应安装维护方便,不影响行人和行车。

甲烷传感器设置位置:

开挖工作面风流中,掌子面5m范围拱部;开挖工作面回风流中,掌子面风筒口一侧10~15范围内。

各种作业台车和机械附近20m内的风流中;坑道总回风的风流中,距离洞口30~50m范围。

局扇及电气开关前后10m的风流中。

隧道洞室和横通道中,如变电器、梯车洞室等瓦斯易于积聚处。

掘进工作面长度大于800m时,必须在隧道中部拱顶增设甲烷传感器。

(4)调校

安全测控仪器设备必须定期调校。

安全测控仪器使用前和大修后,必须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测试、调校合格,并在地面试运行24~48h方能安装到隧道内。

采用催化燃烧原理的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甲烷检测报警矿灯等,每隔10d必须使用校准气体和空气样,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调校一次。

3.5.其他

(1)钻爆作业要求

隧道穿越非瓦斯地层、微瓦斯地层地段的爆破器材可采用常规爆破器材。

隧道穿越低瓦斯地层、高瓦斯地层及瓦斯突出地层地段使用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瞬发电雷管或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

瓦斯工区钻爆作业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联锁放炮制”。

在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放炮员、专职瓦检员、安全员应同时检查开挖工作面附近20m范围内的瓦斯浓度,并填写一炮三检记录表。

(2)作业机械防爆要求

微瓦斯、低瓦斯工区的作业机械可使用非防爆型,但应配置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同时应加强通风、瓦斯检测及施工安全管理,当瓦斯浓度超过0.5%时,应停止机车运行。

高瓦斯、瓦斯突出工区的行走式作业机械,应安装车载瓦斯自动监控报警与断电系统等主动防爆装置,适时监测机车作业环境中瓦斯浓度。

当瓦斯浓度超过0.5%时,装置可及时发出声光报警,切断电源,控制机车熄火。

作业环境中瓦斯浓度降至0.5%以下,装置解除锁定,可重新启动机车。

瓦斯工区作业机械严禁在停风或瓦斯超限的作业区段进行作业。

为避免挖掘机和装载机械在操作过程中产生摩擦火花,出碴前和出碴过程中应对碴堆分层进行高压喷雾洒水,出碴机械方可进行出碴作业,同时运输道路洒水保持湿润,减少装碴和运输过程中扬尘。

(3)电气设备与照明

微瓦斯、低瓦斯工区的电气设备可使用非防爆型;高瓦斯工区、瓦斯突出工区的电气设备应使用矿用防爆型。

根据《铁路瓦斯隧道技术规范》8.1.1条,低瓦斯工区的电气设备和作业机械可使用非防爆型,但对于照明灯具,又规定采用防爆型(8.3.3条),可以这样处理:

靠近掌子面的未成洞地段,是洞内瓦斯浓度最高段落,应采用EXDI型矿用防爆照明灯,防止掌子面掘进时突然涌出大量瓦斯,发生事故。

已成洞地段,瓦斯已封闭,衬砌中溢出瓦斯量甚少,可采用非防爆灯具,但在成洞地段地点的起点(模板台车前方),应设置瓦电闭锁探头,一旦瓦斯浓度超标,应立即切断灯具电源。

瓦斯工区内固定敷设的照明、通信、信号和控制用的电缆应采用铠装电缆、不延燃橡套电缆或矿用塑料电缆。

工地移动照明,应采用矿灯,或防爆应急灯。

4.施工管理

4.1.瓦斯工区施工应按该隧道实测瓦斯最高值进行安全施工管理。

4.2.瓦斯隧道开工前除对施工作业及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还须对应急预案进行演练。

4.3.瓦斯工区通风、瓦斯检测应作为瓦斯防治的关键工序,严格过程控制和精细化管理。

通风系统设计、调整、维护和管理应坚持合理布局、优化匹配、防漏降阻、按时巡检、定期测风、严格管理、确保效果的原则。

4.4.瓦斯工区通风和瓦斯检测应配置足够数量的通风和瓦斯检测仪器、仪表,统一管理。

投入使用前,应经有国家授权资质的检定单位检定,并取得合格证。

每次使用前应按要求进行校对,使用过程中轻拿轻放,加强仪表保护,并定期检定和维护。

4.5.瓦斯隧道开挖后必须首先进行初喷混凝土作业,封闭围岩(包括封闭掌子面),减少瓦斯溢出。

锚杆支护应紧跟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或采取超前支护措施。

钢拱支护,在完成初喷混凝土后,应及时安装钢拱架,定位后及时复喷混凝土。

钢拱架的架设应密贴岩面,背后空洞或空隙应喷射混凝土填充密实,表面应平整,严禁凹凸不平,避免瓦斯积聚。

4.6.瓦斯隧道内,遇特殊情况必须采用电焊、气焊或喷灯作业时,应按动火审批程序和动火管理制度严格管理,加强瓦斯监控,并采取安全措施。

4.7.瓦斯隧道施工人员管理

(1)进、出瓦斯工区的所有人员应在洞口进行登记。

(2)严禁穿戴易于产生静电的化纤服装等进人瓦斯工区。

(3)进入瓦斯突出工区的作业人员进洞应携带隔离式自救器。

(4)瓦斯工区瓦斯超限、停电、停风时,受影响施工区域必须撤出全部作业人员,出洞后由负责人清点人数。

4.8.瓦斯工区施工火源管理

(1)严控火源进入瓦斯工区。

严格执行“严禁烟火进入隧道”的安全规定,施工作业人员和其它人员进洞前,应经洞口值班人员检查,严禁携带手机、电子表、火机、火柴、烟草及其它易燃易爆品。

(2)洞口、洞口监控室、洞口主风机附近20m范围内不得有火源。

(3)严格执行洞内电焊、气焊、喷灯焊、切割等作业动火审批程序,不得擅自动火作业。

经审批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加强动火过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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