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雪峰土地五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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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雪峰土地五论
贺雪峰:
土地问题五评
哪一种类型的农村土地
当前中国农村有两种完全不同的土地,一是因为城市发展或公用事业建设需要,而被要求“农转非”的城乡建设用地,一是用于农业生产尤其是用于大宗农产品的土地。
前一种土地占中国农村土地的比重极少,以每年占有数百万亩来概算,每年“农转非”的土地不超过中国农村土地总量的0.5%。
虽然每年“农转非”土地数量不大,积累起来却很可观,以每年占0.5%来计算,20年占地就可能达到10%。
在人多地少,粮食生产不能放松的情况下,如此占地,引起了政府高层的极大忧虑。
同时,“农转非”的土地,因为非农使用具有极高的经济收益,土地收益尤其是非农使用所产生的级差收益如何分配,就成为利益相关各方严重关注的问题。
土地被征用农民希望获取更多土地非农使用的收益,地方政府则往往以较低价格征用,却以高价推向市场,从而赚取了极大的差价。
某些地方政府尤其是中西部地区,因为政府财政收入有限,招商引资愿望迫切,而以极低的价格从农民手中征用土地,以极低廉的土地价格吸引资本,失地农民甚至得不到基本的补偿。
土地“农转非”所产生的级差收益,使这些地区的土地成为利益相关各方激烈争夺的焦点,这些地区也成为农民上访及发生冲突最多的地区。
客观地说,这些地区农民也大多从“农转非”的土地中获得了巨大利益。
不过,“农转非”的土地仅仅只占农村土地的极少部分,且只涉及到极少部分农民的状况。
真正的农村土地,是指占中国农村人口90%以上的农业型地区主要用于农作的土地,这部分土地是中国基本的耕地,是保障粮食和农产品供给的基础。
这部分土地,不仅在面积上占到了中国农村土地的绝大部分(90%以上),而且农民数量也占到了绝大多数。
就以上两种不同的农村土地的状况来看,虽然城郊农村土地“农转非”引发大量争议乃至冲突,这些地区的土地问题成为了整个社会关注的热点,这些地区农民的状况,绝大多数却并不是很糟糕的,甚至反过来,城郊农民成为城市人羡慕的对象,城郊农村的村庄成员权具有的巨大收益。
而占中国农民绝大多数的农业型地区的农村土地,就完全不同于“农转非”的土地,这部分土地用于农业生产,收益不大,土地的意义不仅仅在于生产,在于经济的方面,而且在于社会和文化的方面。
我们讨论农村土地,一定要首先分清楚了是哪一部分农村的农民土地,否则,我们就会陷入话语的困境和逻辑的混乱当中。
有人常常以占中国农村极少数的城郊农村的“农转非”土地来说占中国农村绝大多数的农业型地区农村的土地的事,这种说事,有意无意地混淆两类土地的差异及两种地区农民对土地的不同要求。
比如,我们在农业型地区农村调查,农民有强烈的调整土地的要求,不是村干部要调整土地,而是农民从土地作为基本生存资料的公平伦理角度要求土地调整。
在这些地区发生的农民上访,往往是针对村干部不调整土地,而非村干部调整了土地。
在这些地区,绝大多数农民并不要求土地承包永久不变,他们要求从村庄社区伦理的角度来公平地分配土地。
在这些地区,农民不满的是,虽然土地是集体的,集体权利却是虚置的,村干部也不管理土地。
陈志武说,“如果土地私有,在转让过程中拥有地权的农民至少还有点发言权,是交易的主体方,许多情况下农民的所得不至于象现在这样少。
农村土地私有化的制度收益是农民更富有了;其制度成本是,那些掌权者少了捞钱、捞权的基础”。
[1]陈志武显然是在说“农转非”的土地,但即使他这个说法有理(当然,他的这个说法仍然是无逻辑的。
一个连村主任和乡党委书记都分不清楚的美国教授,如何可能真正理解中国农村?
——陈志武的文章中,将村主任称为村长,而且创造了“乡支部书记”的官职。
他说掌握大权的村长、村支部书记写条子要求农村信用社为其关系户提供贷款,信用社不遵命,今后的存在资格就可能泡汤。
他的想象脱离实际之远,真是难为了他的耶鲁大学金融学教授资格),他也不能因此以城郊农村的土地来代替整个中国农村的土地,不能由此导出中国农村应该的土地制度安排。
只有真正地理解占中国绝大多数农村的农民的土地问题,才能得出对农民有益的关于土地制度安排的结论。
土地之于农民
在农村调查,可以感受到农民对现状是满意的,有老人说,现在的日子好过了,可惜人已经老了,不能享受更多时间。
因为机械化和轻简便生产技术的推广,农业劳动开始告别肩挑人扛,重体力劳动大为减少,而农业生产的季节性使农民有充裕的农闲休息时间。
应该说,中国95%农村的农民都已经解决温饱问题,中国农民生活在一个史之前例的富足时代。
问题是,今天的中国农民也生活在一个市场经济和消费主义时代,而不是生活在自给自足的传统社会,农民不仅要解决温饱问题,而且不得不应对消费主义的压力,不得不购买超出温饱的各种奢侈品,不得不支付现金来获取各种服务,如医疗、教育乃至农业技术。
与传统时代不同的是,当前的中国农民面对着极为强大的支出压力。
农民总体状况是温饱有余,但谈不上小康,可以归结为“温饱有余、小康不足”。
1990年代以来,在市场化加深,农民现金支出压力加大的背景下,农民外出务工增多,以至到了2000年以后,全国农村已经很少可以见到年轻人的身影。
他们大都外出到城市和沿海务工经商去了。
在当前的中国农村,农民的收入结构中,普遍是务工收入占到了农民总收入的一半左右。
虽然有越来越多的农民进城务工经商,但只有很少一部分农民真正在城市生活下来,进城务工的绝大多数农民难以获得足以在城市完成劳动力再生产所需的稳定就业和收入条件(尽管这部分进城农民工被国家统计局统计为城市人口),进城农民工必须依托农村的家庭收入,来维持一个生活在农村还不差的生活水平,同时,他们在城市的务工收入,也只在农村花费才能算得上不错的收入。
也就是说,自1990年代以来,因为农民大量进城务工经商,中国农民的收入结构出现了有趣的变化,其中一部分收入来自务工,一部分收入来自务农,在全国大多数农村地区,农民的务工收入和务农收入相差不多,各约占一半。
仅仅依靠务农收入,或仅仅依靠务工收入,在市场经济越来越发展,消费主义越来越深入的情况下,农民都不足以维持体面生活所需收入条件。
我们可以将农民外出务工,看作农民越来越不能依赖务农收入而不得不进行的外出兼业行为。
也可以反过来,将进城务工农民保留农业生产收入的务农行为称为兼业行为。
正是依靠兼业的务工务农,中国绝大多数地区的农民不仅维持了收入的增长,而且有能力应对越来越大的支出压力,从而保持住了体面而有尊严的生活方式。
更具体地说,农民之所以要依靠及可以依靠务工和务农的双重收入来维持自己的收入状况,是与农民劳动力再生产的方式,也就是与农民的家庭结构有关的。
在农村,一般的家庭结构是上有父母,下有子女,中间是中青年的一对夫妻。
子女未成年,是纯粹的消费者,不仅不能为家庭创造收入,而且往往是家庭主要的消费者,尤其是教育支出往往构成了农民家庭支出的最大笔的长期的常规支出(由幼儿园到大学:
若可以考上大学的话)。
中青年的夫妻当然是家中赚取收入的主力,但仅仅依靠人均1.3亩、户均5—6亩的土地,从事大宗农产品生产的农村家庭的收入,不足以应对家庭支出,难以维持一个起码的体面生活。
因此,年轻人外出务工成为当前农村农民的首要选择。
一个农村家庭除了未成年子女和正当壮年的夫妻外,一般还有尚能劳作的父母。
农村老年人,在70岁以前一般都会参加农业劳动。
在当前机械化作业越来越普及,轻简便劳动技术广泛推广的背景下,作为父母的60岁左右一代人,基本上可以较为轻松地完成平均5—6亩土地的耕作,还可以喂养牲畜,种植蔬菜。
或者说,因为年龄较大而缺乏进城务工优势的作为父母一代的中老年人,可以通过从事农业种植来获取收入,这些收入虽然不足以维持整个家庭的支出,却是家庭收入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而中老年父母不仅具有从事农业生产的能力,而且有从事农业生产的需求。
在机械化和轻简便农业技术得到推广,农业生产不再纯粹是繁重体力劳动的条件下,农业生产并非多么可怕的事情,适度参加农业劳动,对作为父母的中老年农民,不仅具有身体上的意义(活动),而且具有重要的精神和心理层面的意义(他们觉得自己的生命仍然具有价值,劳动成为一种内在需要)。
这样,农民家庭要维持家庭劳动力的再生产,并且在消费主义压力下保持住体面的生活,这个家庭就可能通过将务工或务农作为兼业,来获取家庭收入的最大化。
仅仅只有务工收入或务农收入,这个家庭的收入将难以应对支出压力的增长,从而陷入贫困状态,这个家庭能够维持温饱就不错了。
而若有或是外出务工(以农业收入为主的情况下),或是有在家务农(务工收入高于务农收入)的收入作为补充,则这个家庭就不仅可以维持温饱,而且会有些闲钱,可以在农村生活的安逸适意,——至少从经济上可以这样看。
当前中国大部分农村家庭是通过农业收入来解决温饱,而通过外出务工获取现金收入。
虽然外出务工的现金收入不足以维持农民在城市的体面生活,这些收入拿到农村,却是一笔巨大的收益。
因为土地收入可以应对家庭日常的生活支出,务工收入就成为家庭的闲钱,就可以应对各种社会性交往(如人情),及应对消费主义压力,及购买表现自己地位的奢侈品。
离开务工收入,仅仅依靠土地收入,农民家庭就会陷入贫困。
同样,若没有农业的收入,仅仅依靠在城市的务工收入,一家三代人即使在农村生活(费用相对于城市生活较为便宜),因为没有农业收入,这个农民家庭就不得不用打工收入购买各种生活必需品,就不得不压缩各种社会性支出,就不再有能力购买表现自己社会地位的奢侈品,从而落入到农村社会中的底层。
当然,这些家庭就更加没有能力在城市体面地生活下来。
当前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安排的高明之处正在于,均分的农村土地,使得所有尚不具备真正进入城市安居条件的农民,可以在农村拥有户均数亩的土地,依靠年龄偏大的父母的耕作,这些土地为农民家庭提供了也许不多却至关重要的收入,正是这些务农收入,使农民家庭不需要用外出务工收入来购买农村生活必需品,使农民家庭可以应对消费主义的压力,可以生活得体面而且有些尊严。
倘若农民家庭不再有来自户均数亩土地上的收入,农民家庭即使仍在农村生活,其生活水平与质量都会大幅度下降。
现在的问题是,有人十分地热衷于农村土地的规模经营,希望通过加快土地流转,而形成规模经营的现代农业。
有人规模经营,必然有更多农户无地经营。
无地经营即无来自农业的收入,无来自农业的收入,农户生活质量就必然会下降。
几亿农民生活质量下降,就不会是一件仅仅事关农业的小事,而几乎必然地成为政治性的大事。
土地:
最基础的人权
一,
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又是一个发展速度很快的国家,且是一个基尼系数越来越大,城乡差距越来越大的国家,在整个发展过程中,农民相对收入越来越少,相对状况越来越差,因此,社会各界似乎一致认为,中国必须改变城乡二元结构,以让农民和城市人同样享受到经济发展的好处,让农民也可以过上城市人的生活。
无疑,农民是向往城市生活的,电视天天在向农民传播着现代城市人的生活方式,城市小资生活情调让所有农村青少年陶醉其中,因此,无论从事农业生产是否赚钱,农村青少年在初中或高中毕业以后,几乎无例外地要到城市走一通,打工闯天下成为农村青少年仅次于读大学的梦想。
到了城市打工,农村青少年很快就会发现,城市梦仍然是有些遥远:
虽然打工可以挣比农业生产更多的钱,但打工很辛苦,每天的劳动强度不大,劳动时间却很长,且不自由,城市的打工生活与电视告诉他们的城市小资生活,在情调上相差很远。
好在青少年体力好,精力旺盛,可塑性强,他们很快就习惯于这种单调、乏味和长时间的打工生活,并且习惯于工厂生活的干净和规律。
进城务工的农村年轻人,除少数例外,绝大多数人很难在城市通过打工,获得足以在城市安居下来的收入,他们必须在农村奉养父母,依靠农村父母的农业收入来成家,来生儿育女,来完成劳动力的再生产,他们必须将自己的子女留在农村家中,让年老的父母照看,他们逐步成为从城市务工中赚取收入以维持在农村劳动力再生产的庞大群体。
随着时间的推移,进城务工的农村年轻人,年龄增大了,忍受强体力劳动的能力和完成技巧性劳动的能力降低,超长劳动时间难以忍受,务工收入并未随着务工年限的增长而增长,反而随着年龄增长而越来越少。
到了中年,就很难再适应高强度的工厂劳动,这个时候,进城寻找小资情调的梦已破碎,对生活要求变得越来越现实,虽然他们已经不太适应农村的脏乱差,但他们也发现了农村的好处:
农业生产很自由,农闲时间多,农村消费低,及农村空气新鲜,果蔬新鲜,以及农村的钱耐用,农村用钱的地方也相对较少。
近年来,随着农业税的取消和新农村建设发力,外出多年的农民突然发现,农村的生活条件大有改善,而农业机械化又极大地减轻了农作体力,农村并非他们青少年时期所想象的恶梦,而城市也并非他们所想象的天堂。
他们认识到,他们过去所向往的城市光鲜生活,其实只是城市一部分人的生活,而农村生活中也不乏美好的东西:
农村生活并不缺少美,而缺少发现。
与其到城市做人下人,不如在农村做人上人。
农村因此成为进城务工但却不能因此创造在城市完成劳动力再生产条件的大部分进城务工人员的最终归属,或者说,进城失败的农民,他们还有一个相对不错的农村归属,他们在城市生活得艰难困苦时,他们就可以回到农村过那种有点世外桃园的温饱有余基础上的生活。
又因为他们可以回去,他们就不必非得呆在城市忍受苦难。
在当前中国的经济结构下面,进城务工农民中,只有不超过30%的农民可能在城市碰上好运气:
获得稳定的高收入的就业机会或做生意赚了钱,而70%以上进城农民注定是不能获得在城市安居所需收入条件。
也就是说,70%进城农民最终都不得不再回到农村。
问题是,进城务工失败的这70%农民还回不回得去农村,还能不能回去过那种温饱有余,与自然亲近,有点悠闲又花费不多的生活。
若不能回去,数量庞大的不能真正在城市安居的农民,就不得不在城市寻找维持温饱的职业,城市那些仅够维持温饱的职业,就成为众多不再能回去农村的农民所竞争的目标,而越多的人来竞争这类目标,这些参与竞争的人们就越是难以获得良好的收入可能性。
城市只有很少的人在拣破烂时,破烂王的收入可以支撑起他们在城市的体面生活。
当越来越多进城农民不再能回到农村,而不得不在城市拣破烂时,拣破烂就只会有越来越少的收入。
正是因为当前中国在部分进城失败的农民可以返回农村,而不是不计代价地呆在城市竞争维持温饱的边缘性就业机会,而使留在城市的农民工仍可以获得温饱线上的收入,回村的农民工也可以获得体面的生活。
这样一种格局下面,一方面是城乡差距在拉大,城市内部的结构也在分化,一方面是整个社会并未在局促有限的城市空间中形成严重的两极化,中国最底层的社会仍然可以保有温饱以上的生活,而不至于挨饿。
这应该是中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最大秘密,又是中国农民所享受到的底线人权。
据国际粮食署的统计,当前世界,挨饿人口的数量约在9亿多人,而2008年挨饿人口又将增加7500万。
在全球近10亿挨饿的人群中,中国挨饿人口应该是比较少的。
据我们的调查,当前中国农村,温饱问题尚未解决的农民数量应低于3000万,如此算来,中国最下层的人口生活的质量,是远高于世界最下层人口生活的质量。
按10亿人挨饿的比例,全球每六个人就有一个挨饿,中国13亿人,应有二亿多人挨饿。
实际上,中国未解决温饱问题的人口数量可能只有二亿多人的十分之一,这对于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的确是了不起的成就。
二,
前不久到湖北京山农村调查,发现在1990年代中期以来,农村出现了一个持续多年的土地流转高潮。
我们调查的孙桥镇沙岭湾村,1990年代以来,共有约50户(全村500户)将房子和承包地一并卖给四川来的移民,而进到城镇务工经商。
农民进城的动力既来自农业的推力,又来自城市的拉力。
农业的推力是1990年代高额的农民负担,种田划不来,而城镇务工经商的诱惑,使农户愿意以极低的价格将房屋和承包地卖掉,而转移到城镇。
我们调查的孙桥镇就在1990年代中期修建了商贸一条街,均是上下两层的临街楼房,一层做商业门面,二层做家居用房。
附近农民包括沙岭湾村农民将自己的房屋和承包地以极低价格卖给外地来的移民,而以较高的价格买了商贸街的临街房。
这些买了临街房的农民,自然不可能都做成生意,——城镇并不因为开门店的人多起来了,就会有更多人来购物,城镇及推而广之的城市就业机会并不因为人们有更强烈的就业愿望而无限增长。
我们在调查期间,到让如此众多农户卖掉房屋和承包地的商贸街考察,发现商贸街90%以上临街门面房都关门闭户,户主外出打工去了,只有不足10%的门面仍在惨淡经营,其中不少家是开麻将馆供农民娱乐。
沙岭村不仅在高农民负担阶段出现了一波农民卖断房屋及土地的高潮,而且在取消农业税后再次出现了卖断高潮,甚至有30例卖断发生在2004—2006年。
不同的是,在1990年代,一般农户卖断房屋和承包地(户均10亩),价格大多不超过1万元,其价格甚至低于卖断住房的造价。
而在取消农业税后,农民卖断房屋和承包地的价格上涨到3至5万元,其价格已在卖断房屋的价格之上了。
最近出现的一例当地农民认为不可思议的高价卖断的例子是,一个农户竟以8.5万开价卖掉其房屋和16亩承包地,当然,这个农户的住房也的确是大而好的,是造价高的。
目前,这个具有大而好的住房再加上16亩耕地承包权的农户还没有找到买主。
农户卖断房屋及承包地,大多是要以此来应对他们的各种急需。
2004年沙岭湾村一个农户以1.5万元卖掉自己的住房与14亩耕地,是因为在县城理发的儿子结婚,急需用钱。
卖掉房子农户的弟弟非常希望获得自己兄弟土地的承包权,这样就可以有一个象样的经营规模(他自己有12亩土地),但他说自己拿不出1.5万元钱,而之前的2003年,卖掉房子农户的弟弟花5万多元修建了新的楼房,且现在每年纯收入早已超过1万元。
问题不在于买房屋并因此获得土地承包权的农户,而在于那些要钱急用并因此卖掉房屋和承包土地的农户的状况。
除少数因为子女考上大学并因此在城市获得稳定就业和收入的家庭,及少数在城市做生意发了财的农户,绝大多数卖掉房屋和承包地进城的农户的处境,似乎并未比在农村的原有处境好。
糟糕的反倒是,在沙岭湾村,在1990年代卖掉土地进城的农民的生活状况,远不如那些仍在农村拥有房屋和承包地,从而可以有效依靠家庭人口生产周期来灵活应对务工务农,并因此可以获得更有体面及更多尊严,也生活得更好和更多预期的农户的状况。
在农村占有土地和房屋的家庭,在务农与务工之间,在城市和乡村之间,可谓进退有据。
而那些卖断房屋及承包地的农户,随着年龄的增长,打工收入越来越少,务农收入一块又已不再有,这些家庭就越来越难以在城市生活下去,也越来越难以租得起房子。
他们又不好意思再回到村庄生活。
只有那些的确没有出路又“脸皮厚”的农户,不得不再回到村庄,找块荒地建一个又破又小的房子住着。
他们没有了承包地,收入来源少,住得条件差,而10年前,他们绝决地将自己辛苦建造的住房和可以获得收入的承包地低价卖断给他人了。
他们不得不过着比过去更加困难、更不体面的生活。
十年前卖断房屋和承包地的农户,还只是整个中国的极少数,而若现在是相当部分农户卖断承包权,置自己于死地而希望在城市获新生,则进城农民之间的竞争就会更加残酷,且最终不得不沦入贫民窟及不得不重回村庄苦度余生的农民,就不会是一个小数目。
这个意义上,让农民进城后,还可以回到村庄,回到过去那些温饱有余的生活当中,正是当前中国农民应该享有的最基础的人权。
农业规模经营?
当前有一种似是而非的流行观点,说是要实现农业现代化,就必须搞农业的规模经营,就需要将耕地集中到种田能手甚至集中到大资本手中,一旦种植规模达到数百亩乃至上万亩,农业现代化就有了希望。
湖北省农民侯安杰种田2万亩,湖北省主要领导几乎人人批示,要总结经验,尤有将其规模种田经验向全省推广之势。
从可能性上讲,中国有9亿农民,有2.3亿个小农家庭,中国目前农民收入结构中,农业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离开农业收入,仅仅依靠打工收入,农民收入很快就会降低到温饱水平。
以目前中国18亿亩耕地为准,2.3亿农户,户均耕地约在6—7亩左右,假定规模经营达到户均100亩,则18亿亩耕地仅能供0.18亿户农户经营,还有90%以上农户则不再有地可种,也就不再可能从土地上获得收入。
而倘若规模经营达到2万亩,则中国农民几乎就不再可以从农业中获得收入。
离开农业收入,指望9亿农民仅仅依靠并不稳定且十分微薄的打工收入,这不仅会使农民陷入到了贫困艰难的境地,而且会构成中国社会秩序的极大隐患。
从农业规模经营本身来看,也有一种美化规模经营,而轻视分田到户所产生小农家庭作用的倾向,这种倾向严重地轻视了分田到户所具有的政策潜力和小农家庭本身的活力。
在关于湖北省农民侯安杰的报道中,记者说流转给侯安杰的耕地,在之前的农民手中,亩产粮食只有600斤,而侯安杰通过科学种田,可以达到亩产1000多斤,亩产提高了近一倍。
记者以此来证明土地规模经营的效益。
如果记者不是造谣的话,侯安杰让土地亩产粮食可以提高一倍肯定也是特殊情况。
学界公认,小农家庭具有极高的土地生产能力,尤其是在中国人多地少的情况下,小农家庭生产粮食,亩产已达世界之最,这也是我们可以用9%的耕地养活占世界21%人口的原因。
规模经营可能降低生产投入是可能的,但规模经营可以提高粮食亩产,可以比精耕细作的小农家庭更为有效地管理农作物,则是无稽之谈。
有人说,农业不能只指望粮食,发展高效农业才是农业的出路,而发展高效农业必须依靠土地的规模经营,高效农业是高科技农业,高投入高产出农业,高风险农业。
高效农业一般是指粮食产业以外的农业,粮食作为大宗农产品,要解决吃饱问题,其市场需要必须得到满足,且价格不能波动太大。
问题恰恰在于,中国农业首先且基础的是粮食等大宗农产品的种植业,而非高风险的其他农业,决定中国农地制度安排和农地经营状况的主导产业只能是粮食等大宗农产品的种植业。
关于农业现代化及作为基础的农业规模经营的讨论,在当前中国农村有九亿农民的现实语境下,显得十分古怪。
在人多地少,农民并没有从农业中真正地转移出来,且绝大多数农田仍然不得不从事粮食等大宗农作物种植的情况下,农业规模经营基础上的农业现代化,是过于奢侈的目标。
有趣的是,虽然现代化含义上的农地规模经营显得荒唐,当前中国农村,也并非9亿农民都局限在人均一亩三分上,而是按他们自己的方式实现了合理规模的农地经营,具体表现有三个方面:
一是在家庭内部,如果户均土地较少,家庭劳动力较多,则家庭中的青壮年劳动力就可能外出打工,而留下中老年人在家务农,务农收入构成了家庭总收入中的重要补充。
二是在家庭之间,有些家庭只有年轻的夫妻,这样的家庭可能举家外出打工,他们将土地转让给自己的亲友耕种,象征性地收取一些土地流转费用,这种土地流转是临时性的,流转出去的土地可以随时要回耕种。
三是一些在城市安居家庭,比如子女考上大学,在外做生意发了财,从而不仅在城市购买房产,而且有了固定的收入来源的农户,他们往往将承包地以较低的价值转让甚至白送给亲友耕种。
因为农民的流出,就使得留在农村的劳动力有了一个超过人均一亩三分地的经营规模。
在全国农村,农村劳动力经营土地的规模,劳均约在五亩,一个家庭两个留守劳动力经营土地的平均规模应当在十亩左右,十亩就是一个规模。
以十亩规模的农田从事粮食等大宗农作物种植,在农业生产条件较好的农村,若种一稻一麦,其收益大致可以计算如下:
稻谷产量1100斤,按目前水稻价值0.9元计算,可以有900多元收入,小麦产量500斤,按0.8元/斤计算,可以有400元收入。
按每亩需要支出400元(化肥、种籽、农药、机耕、机割、灌溉等成本),农户每亩可以有8—900元纯收入,十亩收入即达近万元。
农业生产具有季节性,农民有大量农闲时间,农民可以在农闲时间从事其他种养植业,如果蔬种植、养猪喂牛、捞鱼摸虾,这些作业不仅减少了农户家庭的支出,而且可以增加农户家庭的收入。
在全国存在着一个统一的城市劳动力务工市场价格的背景下,当农村土地很少,农业生产中不仅存在严重的劳动力过剩,而且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