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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阳豫龙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荥阳市豫龙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10-2020年)

调整方案

豫龙镇人民政府

二0—七年-一月

1镇域概况及《现行规划》实施情况•仁

1.1镇域概况1……

1.2《现行规划》实施情况1.…

2规划目标3•…

2.1耕地和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3..

2.2保障重点区域、重点建设项目的合理用地需求3

2.3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3...

3土地利用结构调整4....

3.1农用地结构调整4....

3.2建设用地结构调整4....

3.3其他土地结构调整5....

4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6....

4.1耕地保护6.....

4.2基本农田保护6.....

5合理安排建设用地7....

5.1城镇用地7...…

5.2农村居民点用地7....

5.3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Z...

6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9....

6.1生态建设9..…

6.2环境保护9

7土地整治1.0..

8土地用途分区与建设用地空间管制11

8.1土地用途分区1.1..

8.2建设用地空间管制1.1…

9重点项目安排12..

10村土地利用控制13.

11规划实施保障措施14.

11.1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自上而下的控制1.4

11.2做好相关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14

11.3完善耕地保护政策和机制14.

11.4健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机制14.

11.5建立健全公共参与制度1.5.

附表15.

、八,、■

刖言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河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5〕41号)要求和《荥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10-2020年)调整方案》(以下简称县级调整方案)下达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主要控制指标,结合本地实际,豫龙镇人民政府对《豫龙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现行规划》)进行调整完善,形成《豫龙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方案》(以下简称《调整方案》)。

规划调整期限:

规划调整基准年为2014年,着重对豫龙镇2015-2020年期间各项用地进行调控与安排。

规划调整的范围是荥阳市豫龙镇行政辖区内全部土地,土地总面积为65.15

平方公里。

1镇域概况及《现行规划》实施情况

1.1镇域概况

豫龙镇地处荥阳市东部,距郑州市中心10公里,东与郑州市中原区相接,西临荥阳市新城区,南与贾峪镇毗连,北与广武镇相邻。

东西宽度为8.2公里,

南北长度为14.6公里,总面积为65.15平方公里。

豫龙镇位于荥阳市中心城区东部,涉及中心城区面积1364.71公顷,涉及

中心城区扩展区面积959.73公顷;荥阳市产业集聚区位于荥阳市中心城区东南部,涉及豫龙镇面积1448.61公顷,其中大部分包含在中心城区范围内,面积为1058.11公顷,其余部分在中心城区扩展区内面积为390.21公顷。

郑州宜居健康城位于豫龙镇西部,占地面积1785.53公顷,是郑州都市区

“六城十组团”中的重要产业组团。

以医疗保健为主导产业,整合医药、休闲、养老、文化旅游等相关产业,进一步促进医疗健康产业集聚,带动城市组团开发。

其发展定位:

建设郑州都市核心区的医疗综合服务区、服务中西部地区的医疗保健基地。

豫龙镇交通区位优势非常明显,由郑州西南绕城高速公路豫龙站可进出连霍、京珠等全国高速网和省内通往各地市高速;由310国道、中原西路向东可直达郑州市中心;郑西铁路客运站即在镇政府南1.8公里处;西气东输以及南水北调工程穿境而过。

全镇辖28个行政村,166个村民组,人口5.19万,镇区现有标准工业园区3个,总面积17.5平方公里,基础设施完备,配套完善,配有500KV变电站。

2014年,全镇生产总值1030577万元;固定资产投资890323万元;农业总产值47993万元;工业总产值1455902万元;财政收入33394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5629元。

1.2《现行规划》实施情况

1.2.1耕地和基本农田控制指标实施情况

2014年全镇耕地保有量面积3380.06公顷,比现行规划上级下达规划目标3004.01公顷多了376.05公顷,完成上级下达耕地保有量任务,耕地得到有效保护。

2014年全镇落实基本农田面积1961.09公顷,上级下达基本农田保护目标1961.09公顷(境外27.98公顷),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

1.2.2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实施情况

《现行规划》豫龙镇的建设用地总规模2793.08公顷,2014年全镇建设用地总规模2680.49公顷;《现行规划》豫龙镇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2274.98

公顷,2014年全镇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2198.41公顷;《现行规划》豫龙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1538.20公顷,2014年城镇工矿用地规模1430.13公顷;《现行规划》豫龙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949.09公顷,2014年新增建设用地规模709.65公顷。

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均未突破,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情况实施较好。

1.2.3土地幵发整理实施情况

上级下达给豫龙镇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和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分

别为869.25公顷、165.88公顷。

规划实施期间,全镇新增建设占用耕地641.34公顷,占下达指标的73.78%;全镇补充耕地25.11公顷,占下达指标的15.14%,补充耕地整体完成情况距离目标有很大差距。

1.2.4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实施情况

2014年豫龙镇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314.31平方米/人,高于规划期末246.11平方米/人的目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详见附表1o

2规划目标

根据荥阳市下达豫龙镇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建设用地总规模,结合现行规划的执行情况及新型工业化、城镇化等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对豫龙镇规划期内土地利用目标进行了以下调整。

2.1耕地和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

调整后,规划期内基本农田面积不低于1706.00公顷;规划到2020年,

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646.84公顷。

2.2保障重点区域、重点建设项目的合理用地需求

调整后,规划期末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3303.80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

地规模控制在2778.74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1890.30公顷以内,水利交通特殊用地规模控制在525.06公顷以内,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687.98公顷以内,建设占用农用地控制在687.01公顷以内,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656.14公顷以内。

2.3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充分整治、利用闲置和低效建设用地,提高各业各类建设用地的经济产出率。

规划调整后,到2020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不超过271.99平方米。

详见附表2o

3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3.1农用地结构调整

2014年全镇农用地面积3642.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5.90%;规划调整后到2020年全镇农用地面积3034.6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6.58%,规划期间农用地面积净减少607.32公顷。

3.1.1耕地

2014年耕地面积3380.0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1.88%,规划调整后到2020年,全镇耕地面积2663.2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0.88%,规划期间耕地面积净减少716.85公顷,减少的耕地主要为建设占用。

3.1.2园地、林地

2014年园地面积16.7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0.26%,规划调整后到2020年,全镇园地面积168.3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58%,规划期间净增加151.57公顷;2014年林地面积142.3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18%,规划调整后到2020年林地面积113.1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74%,规划期间净减少29.15公顷。

3.1.3其他农用地

2014年其他农用地面积102.8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58%,规划调整后到2020年,全镇其他农用地面积为89.9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8%,规划期间净减少12.88公顷。

3.2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2014年全镇建设用地面积2680.4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1.14%;到2020年建设用地面积为3302.5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0.69%;与2014年相比,建设用地面积净增加622.07公顷。

321城镇工矿用地

2014年,全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1430.1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1.95%,规划调整后到2020年,城镇工矿用地面积增加到1890.2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9.02%,规划期间城镇工矿用地面积净增加460.16公顷。

3.1.2农村居民点用地

2014年,全镇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768.2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1.79%,规划调整后到2020年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调整为887.2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62%,规划期间农村居民点面积净增加118.92公顷。

3.1.3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

2014年交通水利用地面积413.6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35%,规划调整后到2020年,交通水利面积增加到456.5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7.01%,规划期间交通水利面积净增加42.99公顷;规划期内其他建设用地面积未发生变化。

3.3其他土地结构调整

2014年豫龙镇其他土地面积192.3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95%;规划调整后到2020年其他土地面积177.6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73%;规划期间其他土地面积净减少了14.75公顷。

详见附表3。

4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4.1耕地保护

根据荥阳市下达给豫龙镇耕地保有量目标,规划到2020年,全镇落实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646.84公顷。

本次调整豫龙镇耕地面积减少的主要位于留村、西张寨村、二十里铺村、王寨村、槐西村、樊砦村、黑张村、翟寨村、茹寨村、焦寨村、石柱岗村、赵家庄村、碾徐村、罗垌村等14个行政村;耕地面积增加的村主要有赵家垌村、蒋寨村、寨杨村等3个行政村。

规划期内,耕地共减少784.46公顷,全部为建设占用;乡镇自行补充耕地67.61公顷(全部为土地整理补充耕地),其他在全市范围内实现占补平衡,规划期间全镇净减少耕地面积716.85公顷。

4.2基本农田保护

规划调整后到2020年,上级规划下达给豫龙镇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为1706.00公顷,实际落实基本农田1675.99公顷(飞入地10.07公顷不作为本镇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另有飞出地40.11公顷纳入本镇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划定后基本农田面积1706.03公顷,完成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主要分布在毛寨村、关帝庙村、兴国寺村、京襄城村、蒋寨村、晏曲村、赵家庄村、瓦屋孙村、陈庄村、寨杨村、茹寨村、郝寨村。

调整前全镇基本农田1933.11公顷,平均质量等级为7.00等,本次规划调入基本农田51.14公顷,调入地块主要分布在赵家庄村、关帝庙村、碾徐村、陈庄村;调出基本农田308.26公顷。

调出地块主要分布在南张寨村、郝寨村、毛

寨村、兴国寺村、关帝庙村、赵家庄村、陈庄村、晏曲村、蒋寨村。

调整后,全镇基本农田面积1675.99公顷,平均质量等级为7.00等,比调整前减少257.12公顷。

详见附表5。

5合理安排建设用地

5.1城镇用地

豫龙镇是荥阳市委、市政府实施“东引东进”经济战略的最前沿乡镇,是荥阳市“河南产业集聚区”所在地的主体镇,产业发展战略定位为汽车工业、纺织服装工业。

规划期内以镇驻地为中心,主要向北、向东方向发展,西边与荥阳市中心城区和产业聚集区相连。

涉及中心城区面积1364.71公顷,涉及中

心城区扩展区面积959.73公顷;涉及荥阳市产业集聚区面积1448.61公顷,其中大部分包含在中心城区范围内,其余部分在中心城区扩展区内。

规划调整后到2020年,豫龙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1890.29公顷,与2014年相比增加460.16公顷,用于保障中心城区用地以及新力电力、罗垌水厂等项

目用地,主要分布在西张寨村、翟寨村、王寨村、二十里铺村、樊砦村、焦寨村、茹寨村、槐西村等。

5.2农村居民点用地

规划调整后到2020年,豫龙镇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887.21公顷,与2014年相比,净增加了118.92公顷,面积增加的村主要有留村、黑张村、二十里铺村、罗垌村、槐西村等。

规划期内,共安排农村建设用地建新规模349.09公顷,其中弹性空间建新规模186.18公顷,主要用于保障产业集聚区和中心城区用地需求;农村建设用地自求平衡建新规模162.91公顷,主要分布于留村、石柱岗村、王寨村、兴国寺村、楚寨村、茹寨村等。

规划调整后到2020年,豫龙镇共需完成农村居民点拆旧规模230.18公顷,其中农村居民点自求平衡拆旧规模162.91公顷,弹性

空间拆旧规模66.06公顷。

详见附表8。

5.3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

豫龙镇里有310国道、郑州西南绕城高速公路和西气东输以及中原西路西延、南水北调工程等国家、省、市重点工程穿境而过,是郑州市的西门户。

规划调整后到2020年,豫龙镇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面积525.06公顷,与2014年相比,增加42.99公顷。

主要用于满足规划期内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用地需求,涉及的主要项目有渠南路、互通式立交、公交站场等。

6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6.1生态建设

规划期内加强土地生态环境建设,减缓镇域环境污染,逐步改善和提高全镇生态环境质量。

统筹城市和农村环境保护,突出抓好水、大气以及农村环境治理,使环境质量全面达标,生物多样性得到充分保护、生态环境实现良性循环。

荥阳市积极开展生态创建活动,已建成槐西村省级生态村,同时在荥阳市豫龙镇建设荥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

加强农田林网建设,提高农田林网绿化标准;加大农田综合整治力度,提高农地区的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搞好干线公路沿线绿化建设,建成覆盖全镇的干线林网防护体系,构建良好的农田生态屏障。

加强南水北调中线干渠、郑西高铁等铁路、公路、河渠两侧生态廊道网络建设。

加强城镇建设用地绿化。

推进村庄整治、整合,改善农村居住环境。

6.2环境保护

控制污染排放总量,预防对大气和水环境造成污染。

规划实施必须建立在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并逐步削减的基础上,做到“增产不增污”。

各类工业聚集区、城镇发展带及城镇规划必须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严禁不符合环评要求的项目落地,从源头上控制污染排放总量,预防对大气和水环境造成污染。

加强企业管理,预防和减轻生态环境破坏。

新建项目必须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方案的编制工作,否则不予批准建设用地;对生态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进行补偿,加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预防引发生态环境问题。

7土地整治

以提升粮食产能为目标、大力推进农用地整理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夯实农业现代化基础;以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为导向,大力推进城乡散乱、闲置、低效建设用地整理;推动豫龙镇新型城镇化建设;以保护环境为前提,大力推进废弃、退化、污染、损毁土地的治理、改良、修复,促进土地资源永续利用。

规划调整后到2020年,土地整理补充耕地67.61公顷,为建设用地整理补充耕地67.61公顷,完成上级规划确定的土地整治任务。

土地整理复垦的重点区域主要在蒋寨村、毛寨村、寨杨村、兴国寺村、赵家垌村等。

8土地用途分区与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8.1土地用途分区

规划调整后到2020年,豫龙镇共划分8个土地用途分区,分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用地区、风景旅游用地区、林业用地区和其他用地区。

其中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1727.6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6.52%;一般农地区面积1255.9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9.28%;城镇建设用地区面积1865.9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8.64%;村镇建设用地区面积903.5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87%;独立工矿用地区面积36.7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56%;风景旅游用地区69.2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6%;林业用地区面积83.0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27%;其他用地区面积572.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79%。

详情见附表10。

8.2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为加强对建设用地的空间管制,本规划在建设用地布局适宜性评价、协调相关规划的基础上,将辖区划分为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其中允许建设区3269.1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0.18%,有条件建设区159.7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45%,限制建设区3085.9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7.37%。

详情见附表11o

9重点项目安排

根据荥阳市“十三五”交通、水利、旅游等规划,规划调整后到2020年,全镇拟安排重点建设项目22个,其中交通项目9个,水利项目4个,能源项目3个,旅游项目1个,健康养老项目1个,新型农村社区3个,其他重点项目1个。

详情见附表12o

10村土地利用控制

根据土地利用调控方向和差别化的区域土地利用政策,综合经济社会发展

水平、资源环境条件、土地利用现状和潜力等因素,制定各村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规模等土地利用约束性指标,强化村行政辖区内的土地利用调控责任,为各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资源保障。

11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11.1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自上而下的控制

应按照本方案确定的约束性指标、结构布局优化原则和有关政策要求,严格落实,确保上下级规划之间的协调衔接;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规模等约束性指标纳入各级政府年度考核目标。

11.2做好相关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

各部门、各行业编制的村镇、交通、水利、能源、旅游、生态建设等有关

规划,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

规模。

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从严审查各类规划的用地规模和标准,切实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必须及时调整和修改用地方案,缩减用地规模,调整用地布局。

11.3完善耕地保护政策和机制

健全耕地保护补偿制度,充分调动农民保护耕地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加强

和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综合运用多种政策平台,多措并举,严格落实耕地“占

一补一、先补后占、占优补优”的原则,从严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数量、质量并重要求,确保建设占用耕地与补充耕地的数量、质量相当。

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加强耕地内在质量建设,实现“藏粮于地”。

11.4健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机制

把节约放在优先位置,进一步严格土地用途管制,控制耕地、林地、园地等转为建设用地,强化城镇建设用地开发强度、人均用地指标整体控制,以最少的土地资源消耗支撑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实用文案

11.5

建立健全公共参与制度

规划调整方案一经批准,及时依法公告。

要利用各种媒介,对规划调整的

目的、意义和作用进行宣传,以增加群众对规划严肃性的认识。

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促进作用,促进公平公正执法,减少或避免各种违规行为的发生。

附表

附表1豫龙镇《现行规划》主要控制指标实施情况表

指标

2009年

2020年

2014年

指标属性

总量指标(单位:

公顷)

耕地保有量

4081.55

3004.01

3380.06

约束性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2254.22

1961.09

1961.09

约束性

园地总规模

26.84

0.00

16.73

预期性

林地总规模

160.84

56.39

142.34

预期性

建设用地总规模

2009.53

2793.08

2680.49

约束性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1537.12

2274.98

2198.41

约束性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634.91

1538.20

1430.12

预期性

水利交通特殊用地

472.41

518.21

482.07

预期性

增量指标(单位:

公顷)

新增建设用地总量

949.09

709.65

预期性

新增建设占用农地规模

927.92

675.91

预期性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869.25

641.34

约束性

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规模

165.88

25.11

约束性

效率指标(单位:

平方米)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

157.94

246.11

314.31

约束性

附表2豫龙镇主要控制指标调整情况表

指标

2020年

(调整前)

2014年

2020年

(调整后)

指标属

总量指标(单位:

公顷)

耕地保有量

3004.01

3380.06

2646.84

约束性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1961.09

1961.09

1706.00

约束性

建设用地总规模

2793.08

2680.49

3303.80

约束性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2274.98

2198.41

2778.74

约束性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1538.20

1430.12

1890.30

预期性

水利交通特殊用地

518.21

482.07

525.06

预期性

增量指标(单位:

公顷)

新增建设用地总量

949.09

709.65

687.98

预期性

新增建设占用农地规模

927.92

675.91

687.01

预期性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869.25

641.34

656.14

约束性

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规模

165.88

25.11

约束性

效率指标(单位:

平方米)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

246.11

314.31

271.99

约束性

附表3豫龙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单位:

公顷

类地

4

1

O

2

积面

%z(\例匕

积面

%z(\例匕

w'积

一农用地

地园

地园

3

1

6

2a

8

5

2

8

1

2

1

5

1

9

2

-

8

1

8

1

8

8

2

1

-

建设用地

9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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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基期年(2014年)

调整后目标年

规划期间

地类

面积

比例(%)

面积

比例(%)

规划期增减面

其他建设用

风景名胜设施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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