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科学学院下半年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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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科学学院下半年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
海洋科学学院2017下半年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
审核工作进度安排表
为做好本次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审核工作,请我院研究生导师、研究生及答辩秘书等仔细阅读本工作安排,严格按照进度做好各项工作,并请同学们密切关注网站最新信息:
海洋科学学院-研究生教育-通知通告。
提交答辩申请材料、重合度检测论文、送审材料、答辩后材料等环节若不能按时完成,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答辩工作,超时不再接收相关材料。
从答辩资格审查到学位授予审核各环节的工作请查阅《中山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以及相关文件要求(下载地址:
研究生院主页-学位工作-管理规定-科学学位)。
研究生导师应加强对研究生论文的学术指导,督促研究生恪守学术规范,保证学位论文质量。
学位论文是国家规定收藏保存的资料,也是各级管理部门实施质量监督的重要依据,导师和研究生应重视学位论文本身的撰写质量,不能单纯重视学术论文的发表而忽视了学位论文的质量。
近年来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已加大学位论文抽查力度,并将论文抽查的结果作为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名额分配、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价以及学科评估的重要参考依据,也是导师指导研究生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除少量材料(如论文封面、硕士论文答辩委员聘书、答辩表决票)需到学院办公室领取外,所有表格直接从网上下载,双面打印。
由于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审核各种表格处在不断修改完善之中,请务必使用最新下载获取所需表格。
(表格下载地址:
研究生院主页-学位工作-表格下载-科学学位)。
填写过程中不得粘贴,凡是粘贴的一律无效。
需要手写的地方请用黑色钢笔填写。
本次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审核工作在新校务管理系统(中山大学教育管理服务平台)中进行,以下校务管理系统均指新校务管理系统。
因新校务管理系统的学位模块仍在完善当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教务老师李老师联系。
联系人:
李老师,联系电话/,地址:
东校园南实验楼E202。
时间安排
及摘要
内容
前期工作
登陆校务管理系统查看是否已按要求修满课程。
若需要补报成绩的请填报《成绩报送单/学业考核成绩呈报表》(见群共享)交到学院办公室。
为确保申请人学位授予信息的准确上报和学位证认证工作的开展,请务必在校务管理系统查看是否有用于制作毕业证、学位证的纸质版照片,并核对或上传电子版学位证书照片,核对姓名、出生日期及身份证号码等个人基本信息。
学位照片上传后方能下载答辩申请书。
(操作办法见附件1)
注:
未参加毕业照片集中采集的学位申请人请尽快自行到新华社广东图像采集中心采集点拍照,留下个人地址,约一个月左右收到照片材料后,把光盘照片上传到校务管理系统,并把纸质版照片交到研究生院管理处208室(南校园逸夫楼东边小红楼),方能制作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上传的电子版照片规格必须符合要求且须与学位证书使用的纸质照片一致,严禁上传规定之外的电子版照片。
拟申请答辩的研究生需按学位论文格式要求整理出论文初稿供导师审阅,经导师同意后在网上申请答辩。
论文撰写格式应严格按照《中山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要求》(研究生院主页-学位工作-管理规定-科学学位)。
答辩申请
10月17日前交答辩申请材料、博士生预答辩(导师审核并打印)
答辩申请总体流程:
研究生完整录入科研成果情况――博士生预答辩(预答辩后提交博士论文审查表)――学位申请人网上填写答辩申请――提请导师审查通过――提请学院管理人员审查通过――网上申请完毕。
研究生完整录入科研成果情况:
登陆校务管理系统-学位管理-学生科研成果,选择“论文信息管理”或“专著信息管理”或“专利信息管理”点击,进入相应的界面。
点击“添加”按钮,进入增加页面,填写相关信息后点击“保存”按钮,保存添加的论文信息,保存后可以再次更改,点击“提交”按钮。
论文只填写已正式发表的(已接受未正式发表的页码填0,备注写“已接受”)。
若有多篇科研成果的,请注意区分是否学位论文。
博士生若暂未有科研成果的,请点击“暂无发表论文”,并告知教务秘书李老师。
硕士生若无科研成果的,则直接填写答辩申请。
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的研究成果是学业成绩的重要证明,也是学校科研成果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重要评价指标,将作为核心内容列入各单位年度绩效考核。
请导师督促研究生在系统中提交其在学期间的所有研究成果信息,认真负责地审核该项内容。
博士生需进行预答辩,并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填写《博士学位论文审查表》,连同纸质版答辩申请书同时提交。
学院不统一组织博士生预答辩,各实验室自行安排。
博士生预答辩指导小组(或专家组)三人以上(包括组长),组长一般由导师担任,成员应为熟悉课题的讲师以上教师。
学位申请人网上填写答辩申请:
点开“学生申请答辩”,填写相关信息后点击“保存”,系统保存审查信息,可再次修改;点击“提交”按钮,系统提交审查信息给导师,不可再次修改。
学生网上提交答辩申请后请主动告知导师。
导师审查通过:
导师审阅学生提交的学位论文,若认为论文达到我校相应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符合我校学位论文写作规范,同意学生申请论文答辩,则登录校务管理系统或导师服务平台()查看学生已提交的答辩申请,填写并提交导师推荐意见。
若要求学生修改答辩申请信息的,请在系统里退回给学生,让学生修改后重新提交。
硕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推荐意见不能过于简单,可填写包括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及学风的综合评价以及论文学术评语(论文选题意义;对文献资料掌握程度;研究成果,所用资料、实验结果和计算数据的可靠性及写作的规范化、逻辑性;论文的不足之处等)。
博士生预答辩后,请导师登录校务管理系统-学位管理-博士论文审查,填写并提交导师意见、指导小组审核意见。
学院审查:
导师网上同意学生答辩申请后,学生才可在系统里下载答辩申请书(点开“下载答辩申请书”,点击“点击下载申请书”即可,下载的PDF版本已有导师意见),打印(除封面单页打印,其余双面打印),贴上照片(普通彩色证件照即可),签名,请导师审核并签名(下载时已有导师签名的不需重复签名),交至学院办公室。
学院审核通过后系统里学生的当前状态变为“论文评审”。
当前状态可在校务管理系统-学位管理-学生申请答辩处查看。
答辩申请书所需成绩单由学院办公室统一出具。
审查内容包括:
是否完成了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各项要求,修满学分;成绩是否符合要求;中期考核情况;论文是否如期完成;指导教师对申请人的学位论文的审查意见;预答辩情况等。
到学院办公室成功提交答辩申请书(博士生需同时提交论文审查表)后,可领取论文封面(博士生20份/人、硕士生15份/人)。
注意事项:
1.“专业名称”、“导师姓名”以申请人校务管理系统的学籍记录为准。
专业名称必须填写正确,导师姓名不得随意增加。
2.申请书封面要选择“学位类型”,勾选“科学学位”。
3.填写的信息要求准确、真实、完整、一致,一般不允许改动。
4.签名填写的部分要用黑色钢笔填写,若无研究成果则填“无”。
因各种原因不能按期申请论文答辩者,请尽快填写《研究生延期答辩申请审批表》(下载地址:
研究生院主页-培养工作-表格下载),交到学院办公室,办理延期答辩手续,否则不能申请下一次的答辩。
因申请专利或数据未发表等原因要申请内部论文保密的,请按《中山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管理暂行办法》(研究生院主页-学位工作-管理规定-科学学位)第四章要求填写附件三的内部保密审批表办理相关手续。
内部保密论文申请经批准后论文封面右上角的“密级”填“内部*年”,保密期限原则上为2至5年。
学位申请人最迟应在学位论文定稿前完成相关审批手续。
重合度检测
10月19日
提交检测论文,学院组织进行送审前院内初审
所有参加答辩的学位论文都必须在送审前进行论文重合度检测。
电子版可以是PDF或WORD格式,不能为修订模式,不能有空白页,删去两个声明和参考文献部分。
每篇论文一个文件,命名为“学号-学生姓名-导师姓名”,并请将电子版发送到(邮件的主题为电子版名称)。
检测结果将会反馈给导师,由导师督促学生仔细核查修改论文后再送审。
若检测结果为重度,请导师以书面形式反馈核查结果和是否同意该论文修改后送审的意见。
每篇论文只检测1次,修改后不再重复检测。
导师要高度重视检测结果,对检测提示的问题要认真核实,属严重的学术失范行为的,应严肃处理。
同时,学院会将送检测论文分别发送到相关研究方向的教师进行送审前院内初审,对论文格式、论文结构及内容出具修改意见,评审完成后将把评审意见及论文退回学生修改同时反馈至导师处,送外审的论文格式及内容应已修改。
具体事宜请留意届时通知。
10月19日前确认申请学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
学院将在系统中当前状态为“论文评审”的人员数据导出报学位办。
该名单以外的人员(不含以往暂缓授予学位人员),视为未通过答辩申请资格审查,将不能提交校学位委员会讨论。
对博士研究生答辩资格的审查结果予以登记,填写《博士论文评阅审核情况登记表》,按时提交研究生院学位办备案。
学院将在系统上检查照片上传情况,导出未上传照片的学位申请人名单。
论文送审
10月26日前提交送审材料
送审材料包括候选评阅人名单(导师签名同意送审)及上传送审论文
提交候选评阅人名单时同时提交用于格式检查的装订版论文
论文送审及评阅工作学位申请人全程回避。
不允许申请人及导师向评阅专家催促或询问评阅结果。
论文评阅结果应严格按《中山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只有在论文评阅书全部收齐,并且评阅意见达到论文答辩要求的情况下,才能安排论文答辩的事宜,否则答辩结果无效。
匿名送审的论文其扉页、原创性声明与使用授权声明、中英文摘要、正文、页眉以及附录部分均不得出现申请人和导师的姓名,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清单与致谢部分暂为空白。
导师认为博士生论文在指定时间前修改完毕可以送审后,提供五位省外专家(考虑专家所在单位的地域分布,不要集中于某一城市或单位)作为侯选评阅人,并填入《博士论文评阅人组成审核表》。
表格中“所在单位”填上专家所在单位的具体名称、邮编、手机号码以及电子邮箱,“专业特长”填专家所在专业。
所填信息必须准确。
评阅人组成表只需提交纸质版1份(版面仅限1页)。
导师核实信息无误后在表格右上角空白处写“同意送审”,并签字确认,用信封封好,连同一本用于格式检查的装订版论文送交办公室。
候选评阅人名单不能向学生公开。
博士生论文最终评阅人不再公布,请不要邀请候选评阅人参加答辩委员会。
同一导师若有2名博士生参加论文送审的,候选评阅人总数应超过6人(含6人),若是3名博士生,候选评阅人总数应超过7人(含7人)。
博士论文评阅人应是本学科领域学术造诣较深,科研成绩突出的博士生导师或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
博士论文评阅人应尽量在不同的高水平大学或科研机构的博士生导师中聘请。
不符合规定的评阅人的评阅结果无效。
学位申请人的导师不得作为评阅人。
评阅人不参加答辩委员会。
导师认为硕士生论文在指定时间前修改完毕可以送审后,提供三名候选评阅人,填入《硕士研究生论文评阅及答辩组成人员安排表》。
若拟聘请学院以外的专家为评阅人,请在表格中评阅人姓名后加职称,并在“工作单位”填上专家所在单位的具体名称、手机号码以及电子邮箱。
一个学生一个表,答辩委员及答辩安排可先不填,单面打印,仅限一页纸版面。
导师核实信息无误后在表格右上角空白处写“同意送审”,并签字确认,用信封封好,连同一本用于格式检查的装订版论文送交办公室。
候选评阅人名单不能向学生公开。
同一导师若有2名硕士生参加论文送审的,候选评阅人总数应超过4人(含4人),若是3名硕士生,候选评阅人总数应超过5人(含5人)。
硕士论文评阅人应是本学科和相关学科的硕士生导师或具有教授、副教授及相当职称的专家。
符合要求的本学院老师可以作为评阅人。
学位申请人的导师不得作为评阅人。
评阅人不参加答辩委员会。
论文送审工作均通过评阅系统进行(“双盲审”)。
学生登陆校务管理系统,在学位管理-上传论文文件处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转换为PDF格式的论文电子版。
论文上传后系统做匿名检测。
若系统检测有姓名,请修改后重新上传。
提交前请下载论文检查是否为最终送审版本,论文发出后不能更换版本,请确认无误后再提交。
该项工作必须在当前状态为“论文评审”时才可以进行。
如果论文评阅人要求寄送纸质版论文,请同学们尽快提交装订版论文,并预交邮寄费。
评阅返回情况可在校务管理系统-学位管理-上传论文文件处中查询,送审时间不长(博士的未满20天,硕士的未满15天)的请不要致电学院办公室催促,更不允许学生或导师自行向候选评阅人了解情况。
评阅意见全部返回并审核后,导师可登陆导师服务平台()查看评阅意见。
若有评议结果为2(修改后可以参加答辩)的,请导师根据具体情况在导师服务平台里确认是否同意该学生参加本次答辩。
通过评阅的学生可自行登陆校务管理系统在学位管理-上传论文文件处下载评阅意见。
下载的评阅意见可用于答辩会。
研究生导师必须高度重视学位论文质量,应根据论文评阅意见指导研究生认真修改论文,确保我校学位论文质量。
答辩经费开支支取发放事宜依财务处相关规定执行,具体方式另行通知。
格式修改
10月31日前
学院返回论文格式检查结果
博士生、硕士生都必须在提交候选评阅人名单时提交用于格式检查的装订版论文一本(内容完整,不需签名)。
格式检查完成后将退回学生修改,答辩后提交的4本论文格式应已修改,请导师在用于格式检查的论文封面上写上格式修改审查意见。
具体事宜请留意届时通知。
论文答辩
11月25日前
组织论文答辩
博士生论文评阅通过后,填写《博士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核表》(一式两份,评阅人处不填,答辩时间要注明开始时间),导师核实信息无误后在表格右上角空白处签名,送交学院办公室审核,领取论文审查表和答辩申请书(附有成绩单),连同审核后的答辩组成表和三份评阅书(自行下载),送交研究生院学位办(108室)审核,领取答辩委员聘书、档案袋,再凭研究生院审核通过的答辩申请书到学院办公室领答辩表决票,如期举行答辩会。
答辩会安排如有变动,请在会前重新提交一式两份的安排表到学院办公室(其中一份用于重新报学位办审核,审核通过后方为有效)。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五至七人组成,其中校外专家二至三名。
尽可能聘请本学科和相关学科的学术造诣较深,科研成绩突出的博士生导师或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
评阅人不参加答辩委员会。
硕士生通过论文评阅后,完整填写《硕士研究生论文评阅及答辩组成人员安排表》(填写要求见下文),导师核实信息无误后在表格右上角空白处签字确认,送交学院办公室审核,领取答辩申请书(已附有成绩单)、答辩委员聘书、答辩表决票及档案袋,并按安排表如期举行论文答辩会。
答辩会安排如有变动,请在会前重新提交纸质版安排表。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三至五人组成,应是本学科和相关学科的硕士生导师或具有教授、副教授及相当职称的专家,其中要有外单位(海洋科学学院以外)专家。
评阅人不参加答辩委员会。
《硕士研究生论文评阅及答辩组成人员安排表》单面打印,评阅人处不填,答辩主席放在第一位,答辩委员姓名后加上职称,“是否硕(博)导”处填“博导”或“硕导”,单位若是高校需具体到学院,答辩时间要注明开始时间注意:
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的论文答辩会对答辩委员人数及其要求的不同,答辩委员会成员不符合要求的,答辩结果无效。
答辩前应准备的材料(答辩材料提交时间以本安排表为准):
研究生院主页-学位工作-办事指南-科学学位:
博士答辩材料清单/硕士答辩材料清单
注意事项:
1.答辩表仅限一张纸(双面打印)。
学位人员评审表博士的2页(双面打印,限于一张纸),硕士的1页(单面)。
2.已加盖院系公章的表决票直接从学院办公室领取。
每个学生一套表决票,答辩会前先把学生姓名填上。
3.请答辩秘书把学位论文答辩程序(研究生院主页-学位工作-办事指南)打印下来交给答辩主席。
答辩委员会内部讨论时,导师介绍完申请人情况后应离开会场。
答辩主席宣读答辩委员会决议时不公布表决票和成绩。
4.请答辩秘书提请答辩委员会注意,在作出建议授予硕士或博士学位的决议时,必须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含三分之二),方为通过;作出修改论文重新答辩的决议时,重新答辩的最后时间应不超过《中山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从入学到获得学位最长年限的要求。
5.除答辩秘书外,可另外安排专门记录人员。
论文答辩记录是答辩过程的重要证明,应由专人当场实时记录,内容详实完整,包括委员们提问和申请人回答的内容。
6.每场答辩会的答辩人数不能太多,硕士答辩会申请人报告及答辩时间不少于30分钟,博士答辩会不少于60分钟。
7.填写《学位基本数据表》前请先浏览《学位基本数据表填写注意事项》(附件2)。
8.学位申请人答辩通过后,应根据答辩委员会的意见认真修改学位论文,经指导教师审核同意后,及时提交至学院办公室。
11月30日
学院截止接收答辩材料
答辩会结束后,尽快整理材料,并在指定时间前把材料交至学院办公室。
逾期不再接收材料。
若导师有外出计划,请提前准备好材料交导师签字。
提交材料前先把填好的《学位人员评审表》交到学院办公室检查格式、教务员审核成绩并签名(之后博士生还要找导师签字)、复印相应份数(博士生复印25份,硕士生复印15份),连同原件和其他材料一起交回学院办公室。
评审表表头月份填当次学位评议时间(6/12月)。
评审表博士的正反2页一张纸,硕士的1页。
除签名外,所有信息需录入后再打印,字体字号应与表格的一致。
入学年份应与学号头2个数字相符。
所修课程较多的,填满表格即可,不用增加行数。
答辩主席处只需录入姓名,研究生教育与学位专门委员会“召集人”处填“何建国”。
评审结果和表决结果以符号☑表示。
研究成果仅列可用于申请学位的材料。
多项材料则按重要性排序,按顺序列出作者(申请人名字加下划线)、文章题目、期刊名、年份、卷期页码、影响因子点数、与学位论文哪部分相关、第一署名单位等信息。
若是已被接收尚未排版出页码的,注明Accepted。
若是打算先毕业以后再回来申请学位的,则在研究成果处填“暂无”。
评审表的论文题目必须和装订版的学位论文题目一致。
硕士评审表中的“攻硕期间公开发表论文数”仅统计第一作者(含导师第一、学生第二)的论文,导师第一、学生第二的论文可以列入“在读期间公开发表论文清单(限本人为第一作者)”。
博士生、硕士生申请学位管理办法查阅《海洋学院研究生申请学位管理办法》(2013年7月起执行),其中每名硕士毕业研究生需参与发表(含接受)SCI文章;如导师认为其硕士论文经过进一步研究或与其他研究生论文整合可达到SCI收录论文水平,导师需出具担保书。
博士生详见文件要求。
由于提交的答辩材料较多,提交时需一一检查,所以请同学们答辩完后尽快提交,不要挤在最后几天。
提交答辩材料包括:
1.论文答辩申请书
2.研究生课程成绩单(已附在答辩申请书后)
3.论文扉页(有答辩委员会成员签名)
4.中英文摘要(与论文的摘要相同,与扉页装订在一起)
5.论文评阅书(统一由学院办公室从系统导出,不需提交)
6.论文答辩表(仅限一张纸,双面打印)
7.论文答辩会议记录
8.学位论文答辩情况表(决议要填日期,“填表人”处填答辩秘书姓名,仅限一张纸,双面打印)
9.学位基本数据表(填写注意事项见附件2)
10.论文四本(扉页有答辩委员签名,原创性声明及学位论文使用授权声明有签名和日期,论文封面右上角的”编号”为学生的学号,”密级”除内部保密论文填写“内部*年”字样外均为”公开”。
“专业名称”、“导师姓名”以学位申请人校务系统中的学籍记录为准。
专业名称必须填写正确,导师姓名不得随意增加。
)
11.论文答辩表决票
(要有2名监票人签名,并填上答辩日期)
12.学位人员评审表
(按前面所述准备好后,博士生复印25份,硕士生复印15份,连同其他材料一起提交。
)
13.科研成果材料
(包括已发表论文全文、未正式发表论文的截图形式的接收函及最后版本的全文等,所有提交的材料都要有导师签字确认。
其中博士论文全文首页空白处要有导师注明“同意XXX以此SCI收录论文申请学位(IF:
XX)”。
已发表论文应包含期刊的封面页、目录页及论文全文,若只有全文电子版,则打印一份最后版本的全文。
请在每份科研材料首页上方空白处标明学生姓名、第几作者、第一署名单位等信息。
第一署名单位为中山大学且学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学生第二)
14.博士论文审查表(硕士生不需提交)
前7项材料请装入档案袋
15.之前用于检查格式的学位论文
(封面空白处要有导师关于论文格式修改审查意见)
注意事项:
1.若需要修改学位论文信息的(如论文题目做了修改,与申请答辩时在校务管理系统里录入的不一致的),请务必于12月初登陆校务管理系统进行修改。
操作方法:
进入系统——点击“个人学位答辩信息”——点击“点击修改论文”——修改完毕,提交。
允许修改的内容:
论文中英文题目,中英文摘要,主题词,论文字数。
修改后的论文信息应与获得通过的学位论文的信息一致。
请学位申请人慎重对待,切勿随意修改!
2.提交材料后领取《关于向“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授权出版学位论文的通知》和《出版章程》。
同意授权出版的请在指定时间内返回授权书和论文电子版。
保密学位论文(含涉密学位论文及内部学位论文)在保密期内不向中国知网(CNKI)投稿。
如自愿投稿,请于保密期满后,直接向中国知网(CNKI)投稿。
12月5日前
学院召开学位评议会议
学院召开学位评议会议,审议并通过建议授予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名单。
12月6日前
院系上交材料
学院将以下相关材料汇总、按通过的表决名单顺序统一送交学位办。
(相关表格请登录:
研究生院主页—学位工作相应栏目—表格下载)
1.学位评议决议表(原件及电子版)以及会务记录复印件
2.各单位答辩情况与学位授予审核统计表
3.学位论文答辩情况表(只交同等学力人员的,双证的直接交档案馆、单证的由院系归档)
4.《申请博士学位人员评审表》原件及15份复印件
5.《研究生教育与学位专门委员会建议授予硕士学位人员一览表》原稿及15份复印件
6.专业学位单证班学员证书照片(一式两份)
7.学位基本数据表
8.各单位每人收4本学位论文,收齐后其中1本交图书馆,1本交学位办公室,另2本送院、系资料室保存。
保密论文附保密审批表。
9.博士生以及医科科研型硕士发表学术论文复印件、发表学术论文一览表电子版(必须从校务系统导出)。
10.学位论文重合度检测与处理情况统计表。
11.向CNKI投稿的电子版论文全文及学位论文出版授权书。
回收授权出版论文
通过答辩并同意将学位论文授权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出版的同学,经导师同意后,请将填写完整的纸质版《学位论文出版授权书》交到学院办公室,电子版学位论文发送到。
电子版命名为“博士/硕士-学号-姓名-专业-导师”,邮件主题为“授权出版论文”。
保密学位论文(含涉密学位论文及内部学位论文)在保密期内不向中国知网(CNKI)投稿。
如自愿投稿,请于保密期满后,直接向中国知网(CNKI)投稿。
缓授学位者可在获得学位后自行投稿。
12月9日前
提交论文电子版
通过图书馆主页网上提交论文电子版(内部保密论文仅在网上提交基本信息,电子版直接用U盘带去图书馆提交,同时附上内部保密审批表复印件)。
电话:
。
12月15日后
办理离校手续
毕业生(含委培生)必须办理离校手续。
未办理完离校手续的,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请提前领取证书。
登录离校系统(用户名和密码与校务管理系统所用的相同)查看必要环节办理情况。
如果系统数据方面有问题,请与各职能部门联系。
如需出具婚育证明请与学院办公室李老师联系。
毕业生登记表请以实验室为单位向学院办公室领取,全部填写完毕后交回学工部。
未领取就业协议书的也请到学院办公室领取。
12月中旬
召开学位评定分委会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12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