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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标准制修订计划

附件1:

标准申报项目总体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一)项目概况

本次上报纺织行业标准计划项目共计122项,全部为产品类推荐性行业标准,其中制定88项,修订34项;基础通用标准8项,方法标准22项,产品标准92项。

(二)领域及分布

本次上报122项标准,涉及纺织品服装和纺织机械两大领域,其中纺织品服装领域94项,纺织机械领域28项。

在纺织品服装领域中,纺织基础标准13项、棉纺织印染14项、毛纺织品7项、麻纺织品6项、化学纤维22项、针织品4项、家用纺织品10项、产业用纺织品3项、服装11项、其他纺织品4项;在纺织机械领域中,纺纱机械9项、染整机械3项、针织机械6项、并捻绕线机械1项、毛纺机械1项,非织造布机械1项、纺织检测仪器2项、电气自动化装置5项。

(三)重点领域的标准

本次上报的122项标准中,属于国家和工信部以及国家标准委确定的纺织标准化重点领域的标准有9项。

其中新材料领域6项,产业用纺织品领域3项(其中1项跨新材料和产业用纺织品两个领域),新一代纺织装备1项。

《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提出“提升碳纤维、芳纶、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等高性能纤维及其复合材料发展水平。

”明确要求完善相关标准体系,加快建立有利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行业标准和重要产品技术标准体系。

本次申报的《纺织品定量化学分析碳纤维与某些其他纤维的混合物》、《碳纤维饱和吸水率试验方法》、《超高分子量聚乙烯长丝耐磨性试验方法》、《纺织品定量化学分析芳砜纶纤维与某些其他纤维的混合物》、《芳纶1313缝纫线》和《芳纶绝缘非织造布》等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工信部印发的《纺织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提出“加强产业用纺织品与医疗、建筑、交通、水利、农业等下游应用领域相关标准和使用规范的衔接。

”工信部、发改委和质检总局三部委联合印发的《产业用纺织品“十二五”发展规划》提出,要加强“耐高温过滤材料、适用于铁路、水利、公路等工程用土工合成材料”等产业用纺织品标准的制定。

本次申报的《芳纶绝缘非织造布》、《建筑覆盖用非织造布》和《空气过滤布的过滤性能测试方法》3项标准属于产业用纺织品领域。

国家标准委印发的《标准化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提出要加强“纺织新材料、产业用纺织品、计算机辅助服装设计、新型纺织成套装备等标准”的制定工作,本次申报的《纺粘、熔喷复合法非织造布生产联合机》属于新型纺织机械成套装备。

(四)与产业发展结合的情况

本次申报的122项标准中,88项新制定项目均是相应领域标准缺失的项目,涉及的产品在行业内已形成较大规模,生产企业数量多,为行业发展所急需,这些标准的制定将会有效填补相关领域的标准空白。

34项修订项目是经过复审后确认需修订的标准项目,标龄均超过5年以上,有的已超过10年,通过修订,以解决标龄老化问题,满足当前技术水平发展的需要,提升标准的先进性、合理性和适用性。

这些标准的提出与制修订,可为相关产品的生产、贸易提供统一的技术规范,对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加强行业自律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五)与国际国外的对比情况

我国纺织行业对口国际标准化组织的3个技术委员会(ISO/TC38纺织品、ISO/TC133服装尺寸系列和代号、ISO/TC72纺织机械与附件),相关联标准共452项,已不同程度转化为我国标准的有323项,转化率为71.46%,除不宜转化项目外,其余均已有转化计划或准备立项转化。

详见下表:

本次申报的122项标准中,《纺织品和服装缝纫型式分类和术语》等同采用了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标准,《分梳山羊绒纤维长度和长度分布的测定光电法》和《针织羽绒服装》2项分别参考了美国材料与试验协会(ASTM)有关标准,其余项目在国际国外均无相关对应标准,均不采标。

整体来看,本次申报的标准将主要根据我国多年的生产实际情况和技术创新成果,同时参考国际买家合同的要求进行制定,标准的技术水平基本属于国内领先。

二、项目提出过程

(一)纺织联合会进行项目征集

本批项目提出历时半年多。

2011年9月联合会开始征集,向有关标委会(和归口单位)下发项目征集通知,各标委会按要求向委员、企业及检测机构等广泛征集项目,标委会对征集的项目进行汇总审查,审查的重点是项目的技术先进性、与现有标准体系的协调配套性以及产业发展的急需性。

对通过审查的项目,标委会按要求编报计划报送联合会。

(二)纺织联合会进行公示及协调

2011年11月,联合会汇总各标委会报送计划共189项,联合会进行初步形式审查后,将184项下发给各标委会,由标委会进行横向审查,重点审查与相关领域标准之间是否存在交叉、重叠或者矛盾现象,对有意见项目向联合会提出反馈意见。

同时,通过网站公示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公示期结束后,对反馈意见进行汇总,共有59个项目收到反馈意见。

联合会将有意见项目通报相关标委会,由相关方进行沟通协调,凡达成一致意见的项目,纳入拟上报项目列表。

为保证项目的科学性,结合工信厅科[2011]137号文件要求,联合会于2011年12月27日召开了行业标准化工作会议,对184项标准项目进行了讨论,最后确定134项上报给工信部。

由于个别标委会未在规定时间准备好材料,本批申报共122项。

本批申报的122项标准,联合会科技发展部对相关申报材料进行认真核实后,报协会分管副会长批准,正式行文报工信部。

(三)司局审查情况

经消费品司审查,纺织行业本次申报的122项行业标准,属于纺织行业内有关领域的标准项目,与其它行业或领域不存在交叉重复情况,同意报送科技司。

三、分领域阐述标准项目

我国纺织工业从纤维原料到纱线、面料、制品和服装,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产业链,加上与之配套的纺织装备,形成了纺织品服装和纺织机械两大标准领域。

根据不同原料性质和不同的加工方式以及产品的最终用途,可将纺织品服装领域细分为纺织品基础、棉纺织印染(包括色织)、毛纺织、麻纺织、丝绸、化学纤维、针织品、家用纺织品、产业用纺织品、服装、以及其他纺织品等11个专业门类。

根据纺机产品的不同用途和特点,可将纺织机械领域细分为纺织机械基础、零部件、纺部机械、织部机械、染整机械、针织机械、非织造布机械、化纤机械、纺织检测仪器和电气自动化等专业门类。

如下表:

本次上报122项标准,涉及纺织品服装和纺织机械两大领域,其中纺织品服装领域94项,纺织机械领域28项。

在纺织品服装领域中,纺织基础标准13项、棉纺织印染14项、毛纺织品7项、麻纺织品6项、化学纤维22项、针织品4项、家用纺织品10项、产业用纺织品3项、服装11项、其他纺织品4项;在纺织机械领域中,纺纱机械9项、并捻绕线机械1项、毛纺机械1项,染整机械3项、针织机械6项、非织造布机械1项、纺织检测仪器2项、电气自动化装置5项。

以下分具体领域详述:

(一)纺织品/基础标准(第1-13项)

共13项,全部为制定,其中基础标准1项,方法标准12项。

1、标准体系及标准在其中的位置

纺织品/基础标准领域是纺织品标准体系中跨两个及以上专业门类的通用标准集合体,主要包括纺织品术语、图形符号、通用试验方法、分类编码、标志、包装、运输储存、安全等通用标准,其标准体系可分为:

纺织品通用类、织物类、纱线类、其他类(如非织造布)等四个大类。

本次申报的13项标准中,《纺织品定量化学分析碳纤维与某些其他纤维的混合物》等9项属于纺织品中纤维鉴别与定量分析方法标准,《纺织品耐磨性的测定双轮磨法》属于织物性能测试标准,《非织造布外观疵点术语》等3项属于非织造布领域的术语和方法标准。

2、与其他行业或领域的关系

9项纺织品中纤维鉴别和定量分析方法和1项织耐磨性能标准,作为纺织品通用类试验方法标准,可以作为纺织行业上下游各类产品标准的配套试验方法;3项非织造布基础方法标准,可为作为行业内相关非织造布产品的配套标准,与其他行业不存在交叉重复关系。

3、对产业发展的支撑及解决的主要问题

纺织基础方法标准作为纺织产品标准的引用标准,在行业内统一术语和检测方法,为纺织产品检测和产品标准的制定奠定了基础。

本次申报的9项碳纤维、芳砜纶等各种高性能纤维和其他混合物的鉴别和定量分析标准,将为规范新型纤维市场准入提供技术保障,为新材料的产业化和产品开发提供技术支撑。

3项非织造布标准中,2项试验方法标准,将补充和完善非织造布领域的通用试验方法标准体系,1项疵点基础术语标准,可统一对影响非织造布外观质量的疵点的认识,利于供需双方对外观质量的评判,推动市场的良性竞争与整个行业的发展。

4、与国际国外的对比分析

纺织品基础标准领域与ISO/TC38(纺织品)基本对应,相关联标准共285项,已不同程度转化为我国标准的有205项,转化率为72%,转化后的标准基本制定为国家标准。

本次申报的13项标准均为首次制定,目前没有相关的国际或国外标准,主要根据我国科技成果以及检测技术发展实际提出和制定。

5、涉及国内外专利情况

在项目征集过程中,未发现涉及国内外专利情况。

6、与现有标准、制定中的标准的协调配套情况

本次申报的9项纤维鉴别和定量分析标准是对现有的系列国家标准GB/T2910《纺织品定量化学分析》的有益补充;纺织品耐磨性是衡量纺织品质量的一个重要指标,现有方法主要采用马丁代尔耐磨试验仪进行测定,本次申报的《纺织品耐磨性的测定双轮磨法》标准,将为纺织耐磨性测定提供一个可选方法;3项非织造布领域的基础方法标准,可作为现有非织造布产品标准的配套标准。

7、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次申报的13项标准均为推荐性行业标准。

(二)纺织品/棉纺织印染(第14-27项)

共14项,制定4项,修订10项,产品标准13项,方法标准1项。

1、标准体系及标准在其中的位置

纺织品/棉纺织印染领域包括棉纺织纱线、本色布、印染布、衬布以及纺织上浆用浆料等几大类。

本次申报的14项标准中,《精梳棉/涤纶(低弹)包芯纱》等6项属于纱线标准,《《棉竹节本色布》等5项属于本色布标准,《篷盖用维纶染色防水帆布》为印染布标准,《机织复合衬》等2项属衬布标准。

2、与其他行业或领域的关系

本次申报的14项标准,均为棉纺织印染类产品标准,与其他行业或领域没有直接关系,不存在交叉重复情况。

其中的常规产品与个性化产品有共性的内容,但个性化产品具其鲜明特点及特性考核要求,常规的产品标准不可替代。

3、对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及解决的主要问题

纱线类6项:

《精梳棉/涤纶(低弹)包芯纱》为制定,其它5项为修订。

《精梳棉/涤纶(低弹)包芯纱》的技术成熟,已成为国内军警制式衬衫用纱的指定产品,英国等发达国家军队也向我国采购用此类纱线生产的衬衫,因其具有优良特性,已向民用领域快速延伸。

但目前无统一标准,不利于规范产品生产和销售。

5项修订的纱线产品标准,由于原标准制定时间较长,现有产品质量、加工设备以及纤维性能等各方面均有不同程度的改变和提升,需要修订以适应技术发展。

本色布类5项:

《棉竹节本色布》为制定,其它4项为修订。

《棉竹节本色布》是近年来开发并快速成长的新产品,已规模化生产,起草单位一家年生产竹节坯布就达几十万米,但目前无标准,缺乏统一规范。

《棉本色帆布》等4项标准属修订,原标准中有关产品等级、布面疵点评分方法等与现在通行要求不一致,不适应当前贸易的需要,在纤维含量、撕破强力等考核指标上,也需根据技术进步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印染布类1项:

《篷盖用维纶染色防水帆布》属修订项目。

随着工农业飞速发展及自然灾害的频繁发生,蓬盖布需求量大增,特别是一些特殊场合对蓬盖布的要求相对较高,原标准已不适应这种发展水平,需要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

衬布类2项:

《机织复合衬》产品作为一种新型衬布,目前国内已有多家企业批量生产,并大量出口中东,急需制定行标在业内进行统一规范。

《粘合衬水洗后分离时间试验方法》是为满足粘合衬理化性能检测的需要提出的,该方法可为考核粘合衬的水洗后分离时间提供统一的方法依据。

4、与国际国外的对比分析

本次申报的14项标准,在国际国外没有相关标准可参考,主要根据我国技术水平和生产实际制修订。

在纱线方面,纱线条干等指标可将瑞士乌斯特(USTER)统计公报指标作为一个参考。

本色布和印染布方面,布面疵点检验现在基本按照美标4分制标准执行。

由于我国纺织品市场国际化特点明显,制定产品标准时,一方面考虑国内企业生产实际,另一方面也结合国外客户的合同指标要求,综合考虑。

5、涉及国内外专利情况

在项目征集过程中,未发现涉及国内外专利情况。

6、与现有标准、制定中标准的协调配套情况

本次申报的14项标准,与现有标准不存在交叉重复问题。

每个产品由于原料(棉、常规化纤、新型纤维等)不同,生产工艺和设备等均不同,产品性能及生产的后道产品就不一样,对应的产品标准在性能指标上就有差异。

方法标准的制定也是与产品标准配套,形成系列。

7、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次申报的14项标准均为推荐性行业标准。

(三)纺织品/毛纺织品(第28-34项)

共7项,全为制定,其中产品标准4项,方法标准3项。

1、标准体系及标准在其中的位置

纺织品/毛纺织品领域包括毛纺原料及毛条、纱线、毛织品(机织与针织)、制成品及工业用品等门类。

本次申报的7项标准中,《分梳山羊绒纤维长度和长度分布的测定光电法》和《短毛条》属于原料及毛条类;《赛络纺机织毛纱》和《赛络菲尔机织毛纱》属于纱线类;《精梳单经单纬毛织品》、《毛针织品缝迹伸长率试验方法》和《毛针织品领圈拉开试验方法》属于毛织品类。

2、与其他行业或领域的关系

毛条、毛纱、毛精纺面料以及毛针织品均为毛纺织领域的特有产品,与其它行业和领域没有直接关系,不存在矛盾或交叉情况。

3、对产业发展的支撑及解决的主要问题

原料及毛条2项:

山羊绒原料作为我国特色优势资源,其长度指标直接影响到交易价格。

目前这项指标的检测方法是采用手排法,其结果受到检验人员操作水平的影响,因此需要制定客观检测方法,使检测结果更加公平,满足各使用方的需求。

《分梳山羊绒纤维长度和长度分布的测定光电法》是采用仪器法测试纤维长度,测试结果更具客观性、公正性,可更好地服务于山羊绒原料的生产和贸易。

《短毛条》是毛纺企业粗纺、半精纺工艺所用的一种原料。

原来企业生产时多用散毛,制成品存在手感粗糙、纱线不够光洁、易起球等缺陷。

根据工艺和设备的需求,可添加一定比例的短毛条改善这种状况。

但现行的毛条产品标准不适用这种短毛条,需要制定标准来鉴定短毛条品质并规范短毛条的各项技术指标。

纱线类2项:

赛络纺和赛络菲尔纺均为新型纺纱型式,具有生产流程短,生产效率高,产品生产周期短,且成纱质量好,纱线毛羽少的特点,更好的适应了当今产品短交期高质量的要求,产量占整个毛纱产品的1/5左右,已成为毛纺行业的重要品种。

制定《赛络纺机织毛纱》和《赛络菲尔机织毛纱》标准有利于明确赛络纺、赛络菲尔纺纱线的定义和地位,对推动新型纺纱技术发展及应用,促进面料的开发、生产和销售有着十分积极的意义。

毛织品类3项:

《精梳单经单纬毛织品》是一类比较特殊的精梳毛织品,从其面料本身角度讲,其特征是织物的经纱和纬纱全部由紧密纺单纱构成,由此形成的面料风格、手感、纹路、质地等与常规精梳毛织品不同。

该类产品近年来在国内已大量生产,但由于其结构特殊,尤其是在起球、断裂强力、撕破强力等指标方面,用现有《精梳毛织品》标准来评价已不能满足当前市场贸易的需要,需制定本标准来规范这类产品。

缝迹伸长和领圈拉开是考核毛针织品的重要指标,原来没有列入标准考核范围内。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列入标准考核已成趋势,同时也必须有相应的试验方法加以配套,制定《毛针织品缝迹伸长率试验方法》和《毛针织品领圈拉开试验方法》可为产品标准质量考核将提供支撑。

4、与国际国外的对比分析

《分梳山羊绒纤维长度和长度分布的测定光电法》为非等效采用ASTMD1447-2007《用光电法测定棉纤维长度和长度均匀性试验方法》,测试原理等同于ASTMD1447-2007,考虑羊绒纤维和棉纤维的性能差异,在取样方法和操作步骤方面有较大的改动。

其它几项标准在国际国外未查询到相关标准,均根据我国生产实际和科技发展水平自主制定。

5、涉及国内外专利情况

在项目征集过程中,未发现涉及国内外专利情况。

6、与现有标准、制定中的标准的协调配套情况

与山羊绒长度相关的标准有GB18267-2000《山羊绒》、FZ/T21003-2010《分梳山羊绒》、GB/T21293-2007《纤维长度及其分布参数的测定方法阿尔米特法》。

GB18267和FZ/T21003中规定采用手排法进行测试,GB/T21293中规定了采用阿尔米特法(电容法)进行测试。

手排法受到检验人员操作水平的影响,阿尔米特法(电容法)为使用仪器的客观检测方法,但与手排法的测试结果差异较大,不太适用。

《分梳山羊绒纤维长度和长度分布的测定光电法》采用光电法进行测试,测试结果与手排法相近,是一种较为适用的客观检测方法。

现行毛条相关标准有FZ/T21001-2009《自梳外毛毛条》和FZ/T21004-2009《国产细羊毛及其改良毛毛条》,但均不适用于粗纺、半精纺工艺的短毛条产品,《短毛条》标准是对现行毛条标准体系的补充,可配套使用。

《赛络纺机织毛纱》和《赛络菲尔机织毛纱》2项标准与现行FZ/T22001-2010《精梳机织毛纱》同为纱线类标准,但由于纺纱工艺与设备以及最终产品性能和风格各不相同,标准的考核指标参数也不一样。

《精梳单经单纬毛织品》与GB/T26382-2011《精梳毛织品》同属毛织品系列标准,GB/T26382-2011《精梳毛织品》是大类产品的一般技术要求,《精梳单经单纬毛织品》是较为具体的产品标准,二者相互补充。

《毛针织品缝迹伸长率试验方法》和《毛针织品领圈拉开试验方法》与现行的毛针织产品标准能够配套使用。

7、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次申报的7项标准为推荐性行业标准。

(四)纺织品/麻纺织品(第35-40项)

共6项,制定4项,修订2项,全部为产品标准。

1、标准体系及标准在其中的位置

纺织品/麻纺织品包括麻半制品、麻纱线、麻布及制成品等门类。

本次申报的6项标准中,《苎麻本色纱》等3项属麻纱线产品标准,《苎麻本色布》等2项属麻纺面料标准,《亚麻装饰织物》属麻制成品类标准。

2、与其他行业或领域的关系

苎麻、亚麻、大麻纯纺及混纺纱、布及制成品为麻纺织行业的常规大类产品,其针对性强、要求具体、特点鲜明,与其它行业和领域没有直接关系,不存在交叉或矛盾。

3、对产业发展的支撑及解决的主要问题

麻纱3项:

《苎麻本色纱》为修订,随着近年来的技术进步,苎麻纱的质量提高,产品结构优化,出口增长,需要对原标准进行修订。

《精梳亚麻与棉混纺本色纱》和《精梳大麻与棉混纺本色纱》是新开发的较成熟产品,对提升麻棉混纺布的质量起着重要作用,目前全国大约有几十家企业生产,已成规模,但缺少统一标准,不利于规范产品生产和销售,需要制定标准加以规范和引导。

麻布2项:

《苎麻针织坯布》是生产开发苎麻类服装用针织面料,苎麻用于针织服装是近年来产品开发的一个新趋势,目前市场发展前景可观,但无标准规范,需要制定。

《苎麻本色布》为修订,随着苎麻纺织生产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需对原有标准的部分技术指标加以修订。

麻制品1项:

《亚麻装饰织物》是装饰织物产业中的新品种,也是麻纺织产品的重要发展方向之一。

目前主要有窗帘、沙发布、台布等产品,全国上百家企业生产,需要制定标准对其生产和消费进行规范。

4、与国际国外的对比分析

麻纤维是我国特色产品,我国基本形成从原料到成品一系列常规标准,国际和国外没有类似公开标准。

麻类产品的检测方法标准基本引用纺织品/基础方法标准,产品标准自成体系。

由于国际国外标准体系与我国不同,难以与国际国外进行直接对比。

从产品本身来看,我国苎麻产品在全球属于中等水平,高档产品还主要依靠进口。

5、涉及国内外专利情况

在项目征集过程中,未发现涉及国内外专利情况。

6、与现有标准、制定中的标准的协调配套情况

与《苎麻本色纱》相关的标准有商检标准SN/T0455-1995《出口苎麻纱、苎麻棉混纺纱检验规程》,该标准除规定公量和筒子外观检验外,其它品质检验均直接引用本标准内容。

《精梳亚麻与棉混纺本色纱》和《精梳大麻与棉混纺本色纱》与现行标准FZ/T32004《亚麻棉混纺本色纱》、FZ/T32013《大麻棉混纺本色纱》等纱线类产品标准在考核项目上是相通的,但标准的适用范围、考核指标各不相同。

对同一大类产品而言,可互相补充、配套作用。

与《苎麻针织坯布》相关联的产品标准有GB/T22847-2009《针织坯布》,因苎麻纤维与棉纤维、毛纤维、化学纤维、再生纤维在性能上不同,苎麻针织坯布有自已的生产工艺及产品风格特点,用《针织坯布》标准来考核苎麻针织坯布产品不合适。

《苎麻针织坯布》标准是针织坯布类产品标准的一个分支,是对原体系的补充。

《苎麻本色布》为修订,《亚麻装饰织物》为所属领域的一个产品类别,与其它产品标准不存在重复交叉情况。

7、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次申报的6项标准均为推荐性行业标准。

(五)纺织品/化学纤维(第41-62项)

共22项。

制定19项,修订3项,方法标准5项,产品标准17项。

1、标准体系及标准在其中的位置

化学纤维包括化学纤维原料(浆粕、树脂、切片)、化学纤维(人造纤维与合成纤维短纤维、长丝等)、化纤企业直接再加工的加工丝、化纤毛条、化纤帘子布等产品门类。

本次申报的22项标准中,《纤维中二氧化钛含量试验方法》属于化学纤维通用试验方法标准;《粘胶纤维用浆粕过滤阻值的测定》等4项标准属于纤维原料浆粕、切片类标准;《缝纫线用涤纶短纤维》等4项属化学纤维短纤维类标准;《涤纶预取向丝/牵伸丝混纤丝异收缩率试验方法》等13项属化学纤维长丝类标准。

2、与其他行业或领域的关系

本次申报的22项标准,均为化学纤维原料与纤维产品类标准,与其它行业和领域没有直接关系,不存在交叉或矛盾。

在本领域中,化学纤维常规产品与差别化产品有共性的内容,但差别化产品有其鲜明特点,不能用常规产品标准替代。

3、对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及解决的主要问题

通用方法1项:

化学纤维的光泽是通过加入二氧化钛来现实的,加入量不同,会产生不同效果(分有光、半消光、全消光等),对后道产品的性能也会产生影响。

制定《纤维中二氧化钛含量试验方法》是检测化学纤维光泽的方法依据,适用于不同纤维品种。

化纤原料4项:

粘胶纤维用浆粕是生产粘胶纤维的原料,其过滤阻值是决定浆粕质量的一项关键指标,但目前国内外无相应测试方法标准,制定《粘胶纤维用浆粕过滤阻值的测定》标准,可在行业内进行统一规范;阻燃切片是生产阻燃纤维的原料,目前市场量大,但没统一标准,难以与非阻燃切片加以区分,不利于规范市场交易。

《合成纤维原料切片阻燃性能试验方法氧指数法》就是要对阻燃聚酯切片进行界定,防止市场混乱,保护企业利益;聚酯瓶片是生产再生纤维的原料,随着资源环境压力的增大,聚酯瓶片的生产前景和发展潜力巨大,我国每年从国外进口的回收聚酯包装瓶就高达200多万吨以上,目前急需制定《纺丝级回收再利用聚酯瓶片(PET)》标准,以规范、评判、仲裁瓶片原料的质量;《纤维级聚对苯二甲酸-1,3-丙二醇酯切片(PTT)》是生产PTT(聚对苯二甲酸1.3丙二醇酯)纤维的原料,目前国际上有影响的PTT生产厂家是壳牌公司和杜邦公司,国内也有多家企业在规模生产。

制定我国PTT聚酯切片行业标准,有利于打破跨国公司的技术垄断,提升我国产品技术水平。

化纤短纤4项:

《缝纫线用涤纶短纤维》和《异形涤纶短纤维》属于涤纶差别化短纤产品,《再生涤纶短纤维》是回收再利用涤纶短纤产品,《聚对苯二甲酸-1,3-丙二醇酯(PTT)短纤维》是PTT短纤产品。

《缝纫线用涤纶短纤维》和《再生涤纶短纤维》属修订,《异形涤纶短纤维》是常规涤纶纤维的差别化产品,通过改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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