桩基工程施工方案.docx

上传人:b****7 文档编号:8985013 上传时间:2023-02-02 格式:DOCX 页数:70 大小:62.4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桩基工程施工方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70页
桩基工程施工方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70页
桩基工程施工方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70页
桩基工程施工方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70页
桩基工程施工方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70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桩基工程施工方案.docx

《桩基工程施工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桩基工程施工方案.docx(7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桩基工程施工方案.docx

桩基工程施工方案

桩基承台——施工工艺

2009-11-109:

37  【大中小】【打印】【我要纠错】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中桩基承台梁。

  2.1 材料及主要机具:

  2.1.1 水泥:

宜用325号~425号矿渣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

  2.1.2 砂:

中砂或粗砂,含泥量不大于5%.水:

应用自来水或不含有害物质的洁净水。

  2.1.3 石子:

卵石或碎石,粒径5~32mm,含泥量不大于2%.

  2.1.4 钢筋:

钢筋的级别、直径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有出厂证明书及复试报告,表面无老锈和油污。

  2.1.5 垫块:

用1∶3水泥砂浆埋22号大烧丝提前预制成或用塑料卡垫。

  2.1.6 火烧丝:

规格18~20号铁丝烧成。

  2.1.7 外加剂、掺合料,根据施工需要通过试验确定。

  2.1.8 主要机具

  2.1.8.1 浇筑混凝土:

应备有磅秤、混凝土搅拌机、插入式振捣器、平尖头铁锹、胶皮管、手推车、木抹子和铁盘等。

  2.1.8.2 绑扎钢筋:

应备有钢筋钩子、扳手、小撬棍、铡刀(切断火烧丝用)、弯钩机、木折尺以及组合钢模板等。

  2.2 作业条件:

  2.2.1 桩基施工已全部完成,并按设计要求挖完土,而且办完桩基施工验收记录。

  2.2.2 修整桩顶混凝土:

桩顶疏松混凝土全部剔完,如桩顶低于设计标高时,须用同级混凝土接高,在达到桩强度的50%以上,再将埋入承台梁内的桩顶部分剔毛、冲净。

如桩顶高于设计标高时,应预先剔凿,使桩顶伸入承台梁深度完全符合设计要求。

  2.2.3 桩顶伸入承台梁中的钢筋应符合设计要求,一般不小于30d,钢筋长度不够时,应予以接长。

  2.2.4 对于冻胀土地区,必须按设计要求完成承台梁下防冻胀的处理措施。

  2.2.5 应将槽底虚土、杂物等垃圾清除干净。

  3.1 工艺流程:

  核对钢筋半成品→钢筋绑扎→预埋管线及铁活→绑好砂浆垫块

  3.1.1 钢筋绑扎工艺流程:

  确定组装钢模板方案  →组装钢模板 →模板预检

  3.1.3 混凝土浇筑工艺流程:

  搅拌混凝土 →浇筑 →振捣 →养护

  3.2 钢筋绑扎:

  3.2.1 核对钢筋半成品:

应先按设计图纸核对加工的半成品钢筋,对其规格、形状、型号、品种经过检验,然后挂牌堆放好。

  3.2.2 钢筋绑扎:

钢筋应按顺序绑扎,一般情况下,先长轴后短轴,由一端向另一端依次进行。

操作时按图纸要求划线、铺铁、穿箍、绑扎,最后成型。

  3.2.3 预埋管线及铁活:

预留孔洞位置应正确,桩伸入承台梁的钢筋、承台梁上的柱子、板墙插铁,均应按图纸绑好,扎结牢固(应采用十字扣)或焊牢,其标高、位置、搭接锚固长度等尺寸应准确,不得遗漏或位移。

  3.2.4 受力钢筋搭接接头位置应正确。

其接头相互错开,上铁在跨中,下铁应尺量在支座处;每个搭接接头的长度范围内,搭接钢筋面积不应超过该长度范围内钢筋总面积的1/4.所有受力钢筋和箍筋交接处全绑扎,不得跳扣。

  3.2.5 绑砂浆垫块:

底部钢筋下的砂浆垫块,一般厚度不小于50mm,间隔1m,侧面的垫块应与钢筋绑牢,不应遗漏。

  3.3 安装模板:

  3.3.1 确定组装钢模板方案:

应先制定出承台梁组装钢模板的方案,并经计算确定对拉螺栓的直径、长度、位置和纵横龙骨、连杆点的间距及尺寸,遇有钢模板不符合模数时,可另加木模板补缝。

  3.3.2 安装钢模板:

安装组合钢模板,组合钢模板由平面模板、阴、阳角模板拼成。

其纵横胁拼接用的U形卡、插销等零件,要求齐全牢固,不松动、不遗漏。

  3.3.3 模板预检:

模板安装后,应对断面尺寸、标高、对拉螺栓、连杆支撑等进行预检,均应符合设计图纸和质量标准的要求。

  3.4 混凝土浇筑:

  3.4.1 搅拌:

按配合比称出每盘水泥、砂子、石子的重量以及外加剂的用量。

操作时要每车过磅,先倒石子接着倒水泥,后倒砂子和加水搅拌。

外加剂一般随水加入。

第一盘搅拌要执行开盘批准的规定。

  3.4.2 浇筑、桩头、槽底及帮模(木模时)应先浇水润湿。

承台梁浇筑混凝土时,应按顺序直接将混凝土倒入模中;如甩槎超过初凝时间,应按施工缝要求处理。

若用塔机吊斗直接卸料入模时,其吊斗出料口距操作面高度以30~40cm为宜,并不得集中一处倾倒。

  3.4.3 振捣:

应沿承台梁浇筑的顺序方向,采用斜向振捣法,振捣棒与水平面倾角约30°左右。

棒头朝前进方向,插棒间距以50cm为宜,防止漏振。

振捣时间以混凝土表面翻浆出气泡为准。

混凝土表面应随振随按标高线,用木抹子搓平。

  3.4.4 留接槎:

纵横接连处及桩顶一般不宜留槎。

留槎应在相邻两桩中间的1/3范围内,甩搓处应预先用模板挡好,留成直槎。

继续施工时,接槎处混凝土应用水先润湿并浇浆,保证新旧混凝土接合良好;然后用原强度等级混凝土进行浇筑。

  3.4.5 养护:

混凝土浇筑后,在常温条件下12h内应覆盖浇水养护,浇水次数以保持混凝土湿润为宜,养护时间不少于七昼夜。

  3.5 冬期施工:

  3.5.1 钢筋焊接宜在室内进行。

在室外焊接时,最低气温不宜低于-20℃,且应有防雪挡风措施。

焊接后的接头严禁立即碰到冰雪。

  3.5.2 拌制混凝土时,骨料中不得带有冰雪及冰团,拌合时间应比常温规定时间延长50%.

  3.5.3 基土应进行保温,不得受冻。

  3.5.4 混凝土的养护应按冬施方案执行。

混凝土的试块应增加二组,与结构同条件养护。

  4.1 钢筋分项工程:

  4.1.1 保证项目:

  4.1.1.1 钢筋的品种质量,焊条、焊剂的牌号、性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的规定。

进口钢筋焊接前必须进行化学成分检验和焊接试验,符合有关规定后方可焊接。

  4.1.1.2 钢筋表面必须清洁。

带有颗粒状或片状老锈,经除锈后仍留有麻点的钢筋,严禁按原规定使用。

  4.1.1.3 钢筋的规格、形状、尺寸、数量、间距、锚固长度、接头设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4.1.1.4 焊接接头、焊接制品的机械性能,必须符合钢筋焊接及验收的专门规定。

  4.1.2 基本项目:

  4.1.2.1 绑扎钢筋的缺扣、松扣数量不超过绑扣总数的10%,且不应集中。

  4.1.2.2 弯钩的朝向应正确。

绑扎接头应符合施工规范的规定,搭接长度均不小于规定值。

  4.1.2.3 用Ⅰ级钢筋制作的箍筋,其数量符合设计要求,弯钩的角度和平直长度应符合施工规范的规定。

  4.1.2.4 对焊接头无横向裂纹和烧伤,焊包均匀。

接头处弯折不大于4°,接头处钢筋轴线位移不得大于0.1d,且不大于2mm.

  4.1.2.5 电弧焊接头焊缝表面平整,无凹陷、焊瘤,接头处无裂纹、气孔、焊渣及咬边。

接头处绑条沿接头中心线的纵向位移不得大于0.5d,且不大于3mm;接头处钢筋的轴线位移不大于0.1d,且不大于3mm;焊缝厚度不小于0.05d;焊缝宽度不小于0.1d;焊缝长度不小于0.5d;接头处弯折不大于4°。

  4.1.3 允许偏差项目,见表2-10.

  4.2 模板分项工程:

  4.2.1 保证项目:

  4.2.1.1 模板及其支架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其支架的支承部分有足够的支承面积。

  4.2.1.2 模板安装在基土上,基土必须坚实并有排水措施。

  4.2.2 基本项目:

  4.2.2.1 模板接缝处接缝的最大宽度不应大于1.5mm.

  4.2.2.2 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应清理干净,并采取防止粘结措施。

粘浆和漏涂隔离剂面积累计不大于1000c㎡.

  4.2.3 允许偏差项目,见表2-11.

  4.3 混凝土分项工程:

  4.3.1 保证项目:

  4.3.1.1 混凝土所用的水泥、水、骨料、外加剂等必须符合施工规范和有关标准的规定。

  4.3.1.2 混凝土的配合比、原材料计量、搅拌、养护和施工缝处理必须符合施工规范的规定。

  4.3.1.3 评定混凝土强度的试块,必须按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7)的规定取样、制作、养护和试验,其强度必须符合施工规范的规定。

  4.3.1.4 对设计不允许有裂缝的结构,严禁出现裂缝;设计允许出现裂缝的结构,其裂缝宽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4.3.2 基本项目:

  4.3.2.1 混凝土应振捣密实,蜂窝面积一处不大于200c㎡,累计不大于400c㎡,无孔洞。

  4.3.2.2 任何一根主筋均不得有漏筋。

  4.3.2.3 无缝隙无夹渣层。

  4.3.3 允许偏差项目,见表2-12.

  5.1 安装模板和浇筑混凝土时,应注意保护钢筋,不得攀踩钢筋。

  5.2 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一般不小于50mm.其钢筋垫块不得遗漏。

  5.3 冬期施工应覆盖保温材料,防止混凝土受冻。

  5.4 拆模时应避免重撬、硬砸,以免损伤混凝土和钢模板。

  6.1 蜂窝、露筋:

由于模板拼接不严,混凝土漏浆造成蜂窝;振捣不按工艺操作,造成振捣不密实而露筋。

  6.2 缺棱、掉角,配合比不准,搅拌不均匀或拆模过早,养护不够,都会导致混凝土棱角损伤。

  6.3 偏差过大:

模板支撑、卡子、拉杆间距过大或不牢固;混凝土局部浇筑过高或振捣时间过长,都会造成混凝土胀肚、错台、倾斜等缺陷。

  6.4 插铁钢筋位移:

插铁固定不牢固,振捣棒或塔吊料斗碰撞钢筋,致使钢筋位移。

  6.5 对于地震设防区,当承台梁采用支模浇筑时,承台梁侧面应按设计要求回填土并夯实。

  本工艺标准应具备以下质量记录

  7.1 水泥的出厂证明及复验证明。

  7.2 钢筋的出厂证明或合格证,以及钢筋验收单抄件。

  7.3 钢筋隐蔽验收记录。

  7.4 模板标高、尺寸的预检记录。

  7.5 钢筋焊接接头拉伸试验报告。

  7.6 结构用混凝土应有试配申请单和试验室签发的配合比通知单。

  7.7 混凝土试块28d标养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商品混凝土应有出厂合格证。

人工挖土——施工工艺

2009-11-913:

7  【大中小】【打印】【我要纠错】

  人工挖土

  2.1 主要机具:

尖、平头铁锹、手锤、手推车、梯子、铁镐、撬棍、钢尺、坡度尺、小线或20号铅丝等。

  2.2 作业条件:

  2.2.1 土方开挖前,应摸清地下管线等障碍物,并应根据施工方案的要求,将施工区域内的地上、地下障碍物清除和处理完毕。

  2.2.2 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位置或场地的定位控制线(桩),标准水平桩及基槽的灰线尺寸,必须经过检验合格,并办完预检手续。

  2.2.3 场地表面要清理平整,做好排水坡度,在施工区域内,要挖临时性排水沟。

  2.2.4 夜间施工时,应合理安排工序,防止错挖或超挖。

施工场地应根据需要安装照明设施,在危险地段应设置明显标志。

  2.2.5 开挖低于地下水位的基坑(槽)、管沟时,应根据当地工程地质资料,采取措施降低地下水位,一般要降至低于开挖底面的50cm,然后再开挖。

  2.2.6 熟悉图纸,做好技术交底。

  3.1 工艺流程:

  确定开挖的顺序和坡度 →  沿灰线切出槽边轮廓线 →  分层开挖→修整槽边 →  清底

  3.2 坡度的确定:

  3.2.1 在天然湿度的土中,开挖基坑(槽)和管沟时,当挖土深度不超过下列数值的规定,可不放坡,不加支撑。

  3.2.1.1 密实、中密的砂土和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砂土)一1.0m;

  3.2.1.2 硬塑、可塑的粘质粉土及粉质粘土一1.25m;

  3.2.1.3 硬塑、可塑的粘土和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粘性土)一1.5m;

  3.2.1.4 坚硬的粘土一2.0m.

  3.2.2 超过上述规定深度,在5m以内时,当土具有天然湿度,构造均匀,水文地质条件好,且无地下水,不加支撑的基坑(槽)和管沟,必须放坡。

边坡最陡坡度应符合表1-1的规定。

  3.3 根据基础和土质以及现场出土等条件,要合理确定开挖顺序,然后再分段分层平均开挖。

  3.3.1 开挖各种浅基础,如不放坡时,应先沿灰线直边切出槽边的轮廓线。

  3.3.2 开挖各种槽坑:

  3.3.2.1 浅条形基础。

一般粘性土可自上而下分层开挖,每层深度以60cm为宜,从开挖端都逆向倒退按踏步型挖掘。

碎石类土先用镐翻松,正向挖掘,每层深度,视翻土厚度而定,每层应清底和出土,然后逐步挖掘。

  3.3.2.2 浅管沟。

与浅的条形基础开挖基本相同,仅沟帮不切直修平。

标高按龙门板上平往下返出沟底尺寸,当挖土接近设计标高时,再从两端龙门板下面的沟底标高上返50cm为基准点,拉小线用尺检查沟底标高,最后修整沟底。

  3.3.2.3 开挖放坡的坑(槽)和管沟时,应先按施工方案规定的坡度,粗略开挖,再分层按坡度要求做出坡度线,每隔3rn左右做出一条,以此线为准进行铲坡。

深管沟挖土时,应在沟帮中间留出宽度80cm左右的倒土台。

  3.3.2.4 开挖大面积线基坑时,沿坑三面同时开挖,挖出的土方装入手推车或翻斗车,由未开挖的一面运至弃土地点。

  3.4 开挖基坑(槽)或管沟,当接近地下水位时,应先完成标高最低处的挖方,以便在该处集中排水。

开挖后,在挖到距槽底50cm以内时,测量放线人员应配合抄出距槽底50cm平线;自每条槽端部20cm处每隔2~3m,在槽帮上钉水平标高小木橛。

在挖至接近槽底标高时,用尺或事先量好的50cm标准尺杆,随时以小木橛上平,校核槽底标高。

最后由两端轴线(中心线)引桩拉通线,检查距槽边尺寸,确定槽宽标准,据此修整槽帮,最后清除槽底土方,修底铲平。

  3.5 基坑(槽)管沟的直立帮和坡度,在开挖过程和敞露期间应防止塌方,必要时应加以保护。

  在开挖槽边弃土时,应保证边坡和直立帮的稳定。

当土质良好时,抛于槽边的土方(或材料)应距槽(沟)边缘0.8m以外,高度不宜超过l.5m.在柱基周围、墙基或围墙一侧,不得堆土过高。

  3.6 开挖基坑(槽)的土方,在场地有条件堆放时,一定留足回填需用的好土,多余的土方应一次运至弃土处,避免二次搬运。

  3.7 土方开挖一般不宜在雨季进行。

否则工作面不宜过大。

应分段、逐片的分期完成。

  雨季开挖基坑(槽)或管沟时,应注意边坡稳定。

必要时可适当放缓边坡或设置支撑。

同时应在坑(槽)外侧围以土堤或开挖水沟,防止地面水流入。

施工时,应加强对边坡、支撑、土堤等的检查。

  3.8 土方开挖不宜在冬期施工。

如必须在冬期施工时,其施工方法应按冬施方案进行。

  采用防止冻结法开挖土方时,可在冻结前用保温材料覆盖或将表层土翻耕耙松,其翻耕深度应根据当地气候条件确定,一般不小于0.3m.

  开挖基坑(槽)或管沟时,必须防止基础下的基土遭受冻结。

如基坑(槽)开挖完毕后,有较长的停歇时间,应在基底标高以上预留适当厚度的松土,或用其他保温材料覆盖,地基不得受冻。

如遇开挖土方引起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地基和基础暴露时,应采用防冻措施,以防产生冻结破坏。

  4.1 保证项目:

  4.1.1 柱基、基坑、基槽和管沟基底的土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严禁扰动。

  4.2 允许偏差项目,见表1-2.

  6.1 基底超挖:

开挖基坑(槽)或管沟均不得超过基底标高。

如个别地方超挖时,其处理方法应取得设计单位的同意,不得私自处理。

  6.2 软土地区桩基挖土应防止桩基位移:

在密集群桩上开挖基坑时,应在打桩完成后,间隔一段时间,再对称挖土;在密集桩附近开挖基坑(槽)时,应事先确定防桩基位移的措施。

  6.3 基底未保护:

基坑(槽)开挖后应尽量减少对基上的扰动。

如基础不能及时施工时,可在基底标高以上留出0.3m厚土层,待做基础时再挖掉。

  6.4 施工顺序不合理;土方开挖宜先从低处进行,分层分段依次开挖,形成一定坡度,以利排水。

  6.5 开挖尺寸不足:

基坑(槽)或管沟底部的开挖宽度,除结构宽度外,应根据施工需要增加工作面宽度。

如排水设施、支撑结构所需的宽度,在开挖前均应考虑。

  6.6 基坑(槽)或管沟边坡不直不平,基底不平:

应加强检查,随挖随修,并要认真验收。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和民用建筑物、构筑物的大型基坑(槽)、管沟以及大面积平整场地等机械挖土。

  2.1 主要机具:

  2.1.1 挖土机械有:

挖土机、推土机、铲运机、自卸汽车等。

  2.1.2 一般机具有:

铁锹(尖、平头两种)、手推车、小白线或20号铅丝和钢卷尺以及坡度尺等。

  2.2 作业条件:

  2.2.1 土方开挖前,应根据施工方案的要求,将施工区域内的地下、地上障碍物清除和处理完毕。

  2.2.2 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位置或场地的定位控制线(桩)、标准水平桩及开槽的灰线尺寸,必须经过检验合格;并办完预检手续。

  2.2.3 夜间施工时,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在危险地段应设置明显标志,并要合理安排开挖顺序,防止错挖或超挖。

  2.2.4 开挖有地下水位的基坑槽、管沟时,应根据当地工程地质资料,采取措施降低地下水位。

一般要降至开挖面以下0.5m,然后才能开挖。

  2.2.5 施工机械进入现场所经过的道路、桥梁和卸车设施等,应事先经过检查,必要时要进行加固或加宽等准备工作。

  2.2.6 选择土方机械,应根据施工区域的地形与作业条件、土的类别与厚度、总工程量和工期综合考虑,以能发挥施工机械的效率来确定,编好施工方案。

  2.2.7 施工区域运行路线的布置,应根据作业区域工程的大小、机械性能、运距和地形起伏等情况加以确定。

  2.2.8 在机械施工无法作业的部位和修整边坡坡度、清理槽底等,均应配备人工进行。

  2.2.9 熟悉图纸,做好技术交底。

  3.1 工艺流程:

  确定开挖的顺序和坡度 →  分段分层平均下挖  →修边和清底

  3.2 坡度的确定:

  3.2.1 在天然湿度的土中,开挖基础坑(槽)、管沟时,当挖土深度不超过下列数值规定时,可不放坡,不加支撑。

  3.2.1.1 密实、中密的砂土和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砂土)一1.0rn.

  3.2.1.2 硬塑、可塑的粘质粉土及粉质粘土一1.25m.

  3.2.1.3 硬塑、可塑的粘土和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粘性土)·。

5m.

  3.2.1.4 坚硬性粘土一2.0m.

  3.2.2 超过上述规定深度,在5m以内时,当土具有天然湿度、构造均匀、水文地质条件好,且无地下水,不加支撑的基坑(槽)和管沟,必须放坡。

边坡最陡坡度应符合表l-3的规定。

  注:

当有成熟经验时,可不受本表限制。

  3.2.3 使用时间较长的临时性挖方边坡坡度,应根据工程地质和边坡高度,结合当地同类土体的稳定坡度值确定。

如地质条件好,土(岩)质较均匀,高度在10m以内的临时性挖方边坡坡度应按表1-4确定:

  注:

当有成熟经验时,可不受本表限制。

  3.2.4 挖方经过不同类别土(岩)层或深度超过10m时,其边坡可做成折线形或台阶形。

  3.2.5 城市挖方因邻近建筑物限制,而采用护坡桩时,可以不放坡,但要有护坡桩的施工方案。

  3.3 开挖基坑(槽)或管沟时,应合理确定开挖顺序、路线及开挖深度。

  3.3.1 采用推土机开挖大型基坑(槽)时,一般应从两端或顶端开始(纵向)推土,把土推向中部或顶端,暂时堆积,然后再横向将土推离基坑(槽)的两侧。

  3.3.2 采用铲运机开挖大型基坑(槽)时,应纵向分行、分层按照坡度线向下铲挖,但每层的中心线地段应比两边稍高一些,以防积水。

  3.3.3 采用反铲、拉铲挖土机开挖基坑(槽)或管沟时,其施工方法有两种;

  3.3.3.1 端头挖土法:

挖土机从基坑(槽)或管沟的端头以倒退行驶的方法进行开挖。

自卸汽车配置在挖土机的两侧装运土。

  3.3.3.2 侧向挖土法:

挖土机一面沿着基坑(槽)或管沟的一侧移动,自卸汽车在另一侧装运土。

  3.3.4 挖土机沿挖方边缘移动时,机械距离边坡上缘的宽度不得小于基坑(槽)或管沟深度的1/2.如挖土深度超过5m时,应按专业性施工方案来确定。

  3.4 土方开挖宜从上到下分层分段依次进行。

随时作成一定坡势,以利泄水。

  3.4.1 在开挖过程中,应随时检查槽壁和边坡的状态。

深度大于1.5m时,根据土质变化情况,应做好基坑(槽)或管沟的支撑准备,以防坍陷。

  3.4.2 开挖基坑(槽)和管沟,不得挖至设计标高以下,如不能准确地挖至设计基底标高时,可在设计标高以上暂留一层土不挖,以便在抄平后,由人工挖出。

  暂留土层:

一般铲运机、推土机挖土时,为20cm左右;挖土机用反铲、正铲和拉铲挖土时,为30cm左右为宜。

  3.4.3 在机械施工挖不到的土方,应配合人工随时进行挖掘,并用手推车把土运到机械挖到的地方,以便及时用机械挖走。

  3.5 修帮和清底。

在距槽底设计标高50cm槽帮处,抄出水平线,钉上小木撅,然后用人工将暂留土层挖走。

同时由两端轴线(中心线)引桩拉通线(用小线或铅丝),检查距槽边尺寸,确定槽宽标准,以此修整槽边。

最后清除槽底土方。

  3.5.1 槽底修理铲平后,进行质量检查验收。

  3.5.2 开挖基坑(槽)的土方,在场地有条件堆放时,一定留足回填需用的好土;多余的土方,应一次运走,避免二次搬运。

  3.6 雨、冬期施工:

  3.6.1 土方开挖一般不宜在雨季进行,否则工作面不宜过大,应逐段、逐片分期完成。

  3.6.2 雨期施工在开挖基坑(槽)或管沟时,应注意边坡稳定。

必要时可适当放缓边坡坡度,或设置支撑。

同时应在坑(槽)外侧围以土堤或开挖水沟,防止地面水流入。

经常对边坡、支撑、土堤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3.6.3 土方开挖不宜在冬期施工。

如必须在冬期施工时,其施工方法应按冬施方案进行。

  3.6.4 采用防止冻结法开挖土方时,可在冻结以前,用保温材料覆盖或将表层土翻耕耙松,其翻耕深度应根据当地气温条件确定。

一般不小于30cm.

  3.6.5 开挖基坑(槽)或管沟时,必须防止基础下基土受冻。

应在基底标高以上预留适当厚度的松土。

或用其他保温材料覆盖。

如遇开挖土方引起邻近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地基和基础暴露时,应采取防冻措施,以防产生冻结破坏。

  4.1 保证项目:

  4.1.1 柱基、基坑、基槽、管沟和场地的基土土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严禁扰动。

  5.1 对定位标准桩、轴线引桩、标准水准点、龙门板等,挖运土时不得撞碰、也不得在龙门板上休息。

并应经常测量和校核其平面位置、水平标高和边坡坡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定位标准桩和标准水准点也应定期复测和检查是否正确。

  5.2 土方开挖时,应防止邻近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管线等发生下沉和变形。

必要时应与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协商,采取防护措施,并在施工中进行沉降或位移观测。

  5.3 施工中如发现有文物或古墓等,应妥善保护,并应及时报请当地有关部门处理,方可继续施工。

如发现有测量用的永久性标桩或地质、地震部门设置的长期观测点等,应加以保护。

在敷设有地上或地下管线、电缆的地段进行土方施工时,应事先取得有关管理部门的书面同意,施工中应采取措施,以防止损坏管线,造成严重事故。

  6.1基底超挖:

开挖基坑(槽)管沟不得超过基底标高。

如个别地方超挖时,其处理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院校资料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