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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主桥承包标准协议改

 

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甲方:

乙方:

签定地点:

 

签定时间:

二O年月日

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甲方将管段内的大桥主桥工程施工承包给乙方,甲、乙双方在公平、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建筑项目和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大桥(DK000+000.00-DK000+000.00)

1.3承包范围:

****大桥主墩施工及钢梁制作安装等,工程内容主要有建造码头、栈桥及水上平台、实施水下爆破、钢围堰制作安装就位、封底、水中钻孔桩施工、承台施工、索塔施工、支座及钢桁梁制安、斜拉索安设、阻尼器安设、涂装、桥面系施工、防撞设施施工等。

1.4承包形式:

清单单价承包,双方确定的单价见附表1;

根据甲乙双方确定的工程量清单单价作为乙方承包上述工程全部工程内容并承担此合同条款中公司(以下简称业主)要求甲方履行的全部责任和义务的承包单价(包括工、料、机、税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管理费、试验费、财务费及大小临建设、工程缺陷责任期修复费用等)。

即大桥主桥工程前期临建至工程竣工交付的整个运转过程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其费用已包含在清单单价中。

税费包含在清单单价中,税金计算基数为合同总价,费率执行甲方上级单位中铁三局与业主的合同约定。

清单单价中包含甲供料的材料费和运杂费。

1.5开工预付款:

甲方不支付开工预付款。

1.6下列文件为构成并作为阅读和理解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优先支配地位次序如下,即:

1.6.1本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及补充协议;

1.6.2甲方上级管理单位中铁三局与业主签订总包合同和附件;

1.6.3业主(公司)的招标文件、中铁三局的投标书及投标书附录;

1.6.4中铁三局与业主合同专用条款及数据表(含招标文件补遗书与此有关的部分);

1.6.5中铁三局与业主(公司)合同通用条款;

1.6.6技术标准和要求;

1.6.7技术规范(或施工技术指南);

1.6.8图纸;

1.6.9业主与监理工程师下发文件、指令通知等文件及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1.6.10上述文件中,业主(公司)对承包人的要求,同样视为本合同关系中甲方对乙方的要求。

第二条工期

2.1****大桥主桥总工期为个月,年月日开工,年月日完工。

执行甲方规定工期,满足业主对工期的调整。

2.2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每月下达的施工计划安排施工,并完成相应的施工任务;如因非甲方原因导致不能完成计划,甲方有权对乙方做出经济处罚,若连续两个月未能完成施工计划,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直至将乙方清除出场。

第三条组织机构、物资管理、机械管理

3.1甲方指定项目全权统一对*****大桥主桥工程进行管理,乙方成立专门的施工队,设置施工技术室、安质室、材料、机械等部门,形成完善的管理机构体系,接受甲方管理,对业主、监理一律冠以工程队的名称(对外签定经济合同不得使用工程队名称)。

配备队长、总工及相应的管理技术人员,对合同工程实施管理和技术控制,选择优秀的作业人员有效进行现场的施工生产。

乙方必须为主桥施工提供完备的有关技术、试验、交通、办公场所、施工场所、临时驻地、办公设备、施工设施设备等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必须具备相应的施工业绩及履约能力(包括满足施工所需的机械设备和人力资源)。

3.2甲方对物资管理的要求

3.2.1甲供料由业主供应和甲方供应两部分组成,主要项目见附表2,甲供料中的混凝土、钢筋按附表指定价供应,其余材料按市场价或业主指定价供应,涨价风险由乙方承担。

3.2.2工程物资的采购必须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乙方提报计划-甲方总工程师审核-经理审批-甲方物资管理室进行采购。

3.2.3乙方要建立健全各种管理台帐,严格执行甲方物资管理办法及物资管理实施细则,并根据甲方要求建立各种帐、卡及辅助台帐并上报报表,满足业主、铁路审计要求。

3.2.4本工程施工用主要材料由甲方或甲方的上级单位组织公开招标采购,并签订采购合同,采购合同由甲方物资管理室管理,做为拨付材料款的依据,材料款由甲方财务从乙方已完工程款中扣出直接支付给供货商。

乙方所购的物资必须符合工程质量和业主的要求。

购料时必须取得正规发票,填写甲方名称(),票据归甲方所有;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或参与而单方面进行采购工程材料,或未经甲方实验室按规范要求进行试验检测而进场使用,甲方将不予拨付相应材料款。

3.2.5根据批准的施工方案、计划、合法有效的购销合同,甲方对构成工程实体和前期施工用材料款进行代付。

钢桁梁材料由甲方组织招标,乙方参与,材料款由甲方代付。

3.2.6采购的工程用主要物资及安全防护用品要有供应单位资质资料,双方物资管理人员要对供应商进行调查评审确定合格供方并备案。

供应物资的随行证件必须齐全,符合贯标的要求并由甲方项目物资管理室保管。

3.2.7施工现场物资存放要做到正确、整齐、安全、稳固、合理,查点方便,料签齐全,标识明显。

要认真执行物资保管和保养规定,做到无变质、锈蚀、损坏、霉烂、虫蛀物资。

3.2.8乙方负责所有材料提报、检验(试验)、签认,承担检验(试验)费用。

对进场材料的质量和数量负责。

3.2.9施工所需的材料,除必须有正规厂家合格证原件外,还需经甲方试验室检验合格并且监理认可后方可进场使用。

3.2.10甲供料的供应方式为车板方式,卸车费用由乙方承担。

3.3甲方对机械设备管理要求

3.3.1乙方根据中铁三局对业主的相关投标承诺及现场施工生产的需要制定进场机械设备计划。

甲方有权对进场机械设备的数量、型号、新旧程度进行检查审核,达不到要求的,责令乙方进行补充或更换,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3.3.2乙方必须根据承担任务数量、施工质量和工期要求提供详细的设备配备清单,开工前报甲方机械管理部审核。

3.3.3乙方机械设备现场管、用、养、修由其自行全程负责,但必须接受甲方机械管理人员的监督和控制;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调配或调离。

3.3.4乙方设备进场后要报甲方进行评估验收,并要积极协助甲方对进场设备登记造册,建立机械设备台帐,明确机械设备产权、进场时间、设备型号、数量、生产厂家、原值、进场评估价值等基本内容。

3.3.5乙方进场的机械设备必须为完好机械,操作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机械操作证件,属于特种设备的要有有效特种设备检验合格证。

3.3.6施工期间,甲方机械管理人员依据合同和施工需要,每月对乙方现场机械设备进行一次盘点验收,保证施工机械的数量和质量。

对于验收不合格或不能满足施工需要的,乙方要按照甲方机械管理人员提出更换或补充机械设备的通知,限期落实。

3.3.7根据工程需要乙方现场租赁外部机械时,须报甲方机械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审核备案。

租用机械设备进场前,租赁双方责任人签署租赁合同,加盖单位公章(若为个人则需附身份证复印件),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明确租费标准、计费方式、进出场时间和故障处置预案。

3.3.8根据施工生产进度,已经不需要的机械设备,乙方要提前一周报请甲方停用或退场,待项目部落实,项目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

属外租的设备,乙方需要结算清楚,在报请停用或退场的同时应提供与出租方签认的结算结果。

3.3.9本工程所发生的机械费用完全由乙方承担,相关的机械租赁税费完全由乙方承担,并向甲方提供填写甲方名称()的相关发票。

第四条工程单价的相关说明

4.1工程单价包括但不限于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及承包工程工作内容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设计、技术、质检(自检)、安装、缺陷修复、安全防护、环保、协调、能源、管理、保险、利润、税费、进出场、机械转移、检测监控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工程单价为一次性包死单价,施工中不进行任何调整。

单价中包含用电费用。

4.2计量的项目有水上钻孔桩、水上钻孔桩钢筋、承台混凝土、承台钢筋、索塔混凝土、索塔钢筋、斜拉索、钢梁、抗风阻尼器、纵向阻尼器、桥面系、防撞钻孔桩、防撞钻孔桩钢筋、防撞系梁混凝土、防撞系梁钢筋、防撞设施钢绞线、施工辅助设施费、施工监控费、安全生产费共20个计量项目,20个计量项目包含了从施工准备阶段到成品通过业主验收所需的全部工程施工内容;

4.3计量项目工作内容说明

4.3.1水上钻孔桩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各种施工材料的购置、设备的配置、方案的设计、钢护筒施工(加工、运输、打入、拆除)、钻孔、检孔、灌注、护筒内超灌混凝土、桩头处理、成桩检测等,即乙方完成达到成品钻孔桩工程的所有直接和间接工序,施工中需用的所有机械、劳力、材料、设计、技术、周转材料、二三项料等全部由乙方自行筹备。

所有工作内容的相关费用和材料费用均包含在水上钻孔桩清单单价中。

计量单位为米。

4.3.2水上钻孔桩钢筋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钢筋(材)卸车、保管、加工、检测、运输、绑扎、安装、声测管、验收等工作。

即乙方完成达到钻孔桩混凝土灌注前钢筋(材)加工的所有直接和间接工序,包括从卸车至混凝土灌注前的所有钢筋施工工序,施工中需用的所有机械、劳力、材料、设计、技术、周转材料、二三项料等全部由乙方自行筹备。

所有工作内容的相关费用和材料费用均包含在承台钢筋清单单价中。

计量单位为吨。

4.3.3承台混凝土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各种施工材料的购置、方案的设计、冷却管施工(加工、埋设)、模板施工、漏水处理、混凝土灌注、养生、临时施工设施预埋件安装等,即乙方完成达到成品承台工程的所有直接和间接工序,施工中需用的所有机械、劳力、材料、设计、技术、周转材料、二三项料等全部由乙方自行筹备。

塔座砼施工与承台施工执行统一价。

所有工作内容的相关费用和材料费用均包含在承台混凝土清单单价中。

计量单位为圬工方。

4.3.4承台钢筋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钢筋卸车、保管、加工、检测、运输、绑扎、安装、验收等工作。

即乙方完成达到承台混凝土灌注前钢筋加工的所有直接和间接工序,包括从卸车至混凝土灌注前的所有钢筋施工工序,施工中需用的所有机械、劳力、材料、设计、技术、周转材料、二三项料等全部由乙方自行筹备。

塔座钢筋施工与承台施工执行统一价。

所有工作内容的相关费用和材料费用均包含在承台钢筋清单单价中。

计量单位为吨。

4.3.5索塔混凝土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各种施工材料的购置、方案的设计、模板制安、施工设备配备(电梯、爬梯、塔吊、砼灌注设备等)、临时支架、托架预埋件施工、斜拉索相关构件安装定位、顶帽施工、垫石施工、围吊蓝施工、防雷装置、防腐处理、安全措施等,即乙方完成达到成品索塔工程的所有直接和间接工序,施工中需用的所有机械、劳力、材料、设计、技术、周转材料、二三项料等全部由乙方自行筹备。

所有工作内容的相关费用和材料费用均包含在索塔清单单价中。

计量单位为圬工方。

4.3.6索塔钢筋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钢筋(材)卸车、保管、加工、检测、运输、绑扎、安装、验收、劲性骨架施工、绞线施工和预应力螺纹钢筋施工等工作。

即乙方完成达到索塔混凝土灌注前钢筋(材)加工和安装的所有直接和间接工序,包括从卸车至混凝土灌注前的所有钢筋(材)施工工序,施工中需用的所有机械、劳力、材料、设计、技术、周转材料、二三项料等全部由乙方自行筹备。

所有工作内容的相关费用和材料费用均包含在承台钢筋清单单价中。

计量单位为吨。

4.3.7斜拉索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索的运输、配料、制束、卷盘、组束、安装(挂束)、拖束、牵引、调试、锚具安装、张拉设备配置与标定、两次张拉、调试、锚固、切割钢束头、封锚头、束力监控、相关杆件的安装、防腐、防护、表面处理、防护套施工、技术记录、临时束施工等,即达到业主验收标准的所有直接和间接工序,施工中需用的所有机械、劳力、材料、设计、技术、周转材料、二三项料等全部由乙方自行筹备。

所有工作内容的相关费用和材料费用均包含在斜拉束清单单价中。

计量单位为吨。

4.3.8钢梁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永久支座的购置与安装、临时支座的安拆、辅助设施搭拆、钢桁梁材料的购置、桁架杆件的制作、试拼、运输、高强螺栓的购置检验、焊接验收检查、拼装方案设计、起重设备调配、托架设计与施工、施工现场的材料保管、压重、水平或垂直运输设备的配置、组拼、吊装、联结、就位、拼装过程中的监控检测、合拢施工、斜拉束配套施工、钢梁的除锈、涂装施工等,即达到业主验收标准的所有直接和间接工序,施工中需用的所有机械、劳力、材料、设计、技术、周转材料、二三项料等全部由乙方自行筹备。

所有工作内容的相关费用和材料费用均包含在钢桁梁清单单价中。

计量单位为吨。

4.3.9抗风阻尼器安装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吊装设备的配备、防护设施、施工调整、防护处理等。

即达到业主验收标准的所有直接和间接工序,施工中需用的所有机械、劳力、材料、设计、技术、周转材料、二三项料等全部由乙方自行筹备。

所有工作内容的相关费用和材料费用均包含在抗风阻尼器安装清单单价中。

计量单位为个。

4.3.10纵向阻尼器安装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吊装设备的配备、防护设施、施工调整、防护处理等。

即达到业主验收标准的所有直接和间接工序,施工中需用的所有机械、劳力、材料、设计、技术、周转材料、二三项料等全部由乙方自行筹备。

所有工作内容的相关费用和材料费用均包含在抗风阻尼器安装清单单价中。

计量单位为个。

4.3.11桥面系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纸所涉及项目所有直接和间接工序,施工中需用的所有机械、劳力、材料、设计、技术、周转材料、二三项料等全部由乙方自行筹备。

所有工作内容的相关费用和材料费用均包含在桥面系清单单价中。

计量单位为成桥纵延米。

4.3.12防撞设施钻孔桩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各种施工材料的购置、方案的设计、水上施工平台施工、钢护筒施工(加工、运输、打入、拆除)、钻孔、检孔、灌注、护筒内超灌混凝土、桩头处理、成桩检测等,即乙方完成达到成品钻孔桩工程的所有直接和间接工序,施工中需用的所有机械、劳力、材料、设计、技术、周转材料、二三项料等全部由乙方自行筹备。

所有工作内容的相关费用和材料费用均包含在防撞钻孔桩清单单价中。

计量单位为米。

4.3.13防撞设施钻孔桩钢筋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钢筋(材)卸车、保管、加工、检测、运输、绑扎、安装、声测管、验收等工作。

即乙方完成达到钻孔桩混凝土灌注前钢筋(材)加工的所有直接和间接工序,包括从卸车至混凝土灌注前的所有钢筋施工工序,施工中需用的所有机械、劳力、材料、设计、技术、周转材料、二三项料等全部由乙方自行筹备。

所有工作内容的相关费用和材料费用均包含在承台钢筋清单单价中。

计量单位为吨。

4.3.14防撞设施系梁混凝土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各种施工材料的购置、方案的设计、冷却管施工(加工、埋设)、模板设计施工、混凝土灌注、养生、旧橡胶施工等,即乙方完成达到成品系梁工程的所有直接和间接工序,施工中需用的所有机械、劳力、材料、设计、技术、周转材料、二三项料等全部由乙方自行筹备。

所有工作内容的相关费用和材料费用均包含在系梁混凝土清单单价中。

计量单位为圬工方。

4.3.15防撞设施系梁钢筋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钢筋卸车、保管、加工、检测、运输、绑扎、安装、验收、预埋件安装等工作。

即乙方完成达到承台混凝土灌注前钢筋加工的所有直接和间接工序,包括从卸车至混凝土灌注前的所有钢筋施工工序,施工中需用的所有机械、劳力、材料、设计、技术、周转材料、二三项料等全部由乙方自行筹备。

所有工作内容的相关费用和材料费用均包含在防撞设施系梁钢筋清单单价中。

计量单位为吨。

4.3.16防撞设施钢绞线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钢绞线卸车、保管、检验、下料、穿束、波纹管施工、张拉顶的配置(含校验、标定)、张拉、压浆、封锚等工作。

即乙方完成钢绞线施工的所有直接和间接工序,施工中需用的所有机械、劳力、材料、设计、技术、周转材料、二三项料等全部由乙方自行筹备。

所有工作内容的相关费用和材料费用均包含在防撞设施钢绞线清单单价中。

计量单位为吨。

4.3.17施工辅助设施费包含但不限于码头建设、栈桥施工、船舶及其他设备、水上平台、钢围堰(加工、运输、安装、着床、锚固就位、拆除等)、水下爆破、封底混凝土、抽水、海事航道水利部门的协调和发生的相关费用、监理协调、河道清理、河道防护、各类支架、电力电缆、驻地建设、场地建设、场地恢复、施工测量、委外试验、委托试验、设备标定、竣工资料整理、保险费用(建筑工程一切险、第三方责任险、建筑意外伤害险)、税金、风险包干、调差索赔、激励约束考核费、迎检费用、环保费用、文明施工费用、供水与排污设施、施工管理、大型施工设备、配套设施、中铁大桥局股份有限公司施工设计事业部的设计费用180万元等。

计量单位为元。

4.3.18施工监控费包含但不限于结构安全、线型控制、结构调整、监控仪器购置、业主监理要求及斜拉桥施工要求的所有监控项目。

计量单位为元。

4.3.19安全生产费按照国家和铁道部有关规定及业主和甲方的要求执行,实行专款专用,全部用于本合同范围内的安全生产。

4.4计量数量的确定:

4.4.1钻孔桩(主墩桩基与防撞设施钻孔桩)的计量长度为施工图纸中钻孔桩有效桩长(有效桩长=承台底标高-桩底设计标高)。

4.4.2斜拉索的计量数量仅为设计图示斜拉索重量,其他锚具、锚板、锚箱、防腐料、缠包带等作为斜拉索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

4.4.3钢梁的计量数量仅为设计图示(钢材Q370qD和钢材Q345qD)构件(含节点板)重量,其他支座、高强度螺栓或铆钉、除锈、涂装、压重等作为钢梁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

钢梁图示钢材Q235构件(桥面系两侧人行道及桥面系其他部位除外),按每吨8000元计量。

防电维修车由甲方提供,乙方负责免费安装。

如钢梁图示钢材Q235构件不包含防电维修车走行轨道及轨道托架重量,则防电维修车走行轨道及轨道托架购置的材料费由甲方承担,乙方负责免费安设。

如钢梁图示钢材Q235构件包含防电维修车走行轨道及轨道托架重量,则按每吨8000元计量。

4.4.4索塔钢筋的计量数量仅为设计图示普通钢筋的重量,其他劲性骨架、钢绞线、预应力螺纹钢筋、锚具等作为索塔钢筋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

4.4.5以下项目按施工图纸设计数量计量:

水中钻孔桩钢筋、承台、承台钢筋、索塔混凝土、索塔钢筋、抗风阻尼器、纵向阻尼器、防撞设施钻孔桩钢筋、防撞设施系梁、防撞设施系梁钢筋、防撞设施钢绞线11项。

4.4.6施工辅助设施费、施工监控费和安全措施费包干使用。

4.5本项工程的承包清单单价,一次性包死,过程中不调整。

4.6乙方施工过程中的工程所有税费等,根据业主要求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采取甲方代扣代缴制度,其费用在清单单价之内,由甲方统一上缴。

4.7建筑工程一切险、第三方责任险、建筑意外伤害险等险种,按业主要求办理。

4.8乙方必须将合同约定的主桥工程全部完成。

若乙方不能完成全部工程,甲方有权对乙方已完项目承包单价下调20%进行结算。

4.9甲方对甲供材料收取0.5%的材料管理费。

4.10承包清单单价是在乙方阅读了甲方初步设计文件后的单价,充分考虑了正式施工图可能进行的设计变化情况。

4.11业主要求工期提前,压缩施工时间,清单单价不调整。

4.12清单单价中包含了各种材料的损耗费用。

第五条工程质量

5.1全部工程施工质量满足《客运专线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要求,满足业主和甲方相关文件要求。

5.2本工程适用的标准和规范由乙方负责购买,费用由乙方承担。

5.3建立健全质量责任制,层层签订质量责任书并有奖惩措施。

对业主、甲方下发的质量文件、要求、通知要有反馈和落实。

5.4按照甲方下发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质量规划、措施组织实施。

乙方应按业主及监理提供的各种表格式样及时填报检测资料及竣工资料(包括影像资料)。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整理内业资料。

5.5执行项目部制定的质量检查制度,按检查制度及措施进行过程控制检查,质量检查有记录,查出的问题或通病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对检查出的问题要回复、反馈、响应。

5.6乙方的临时设施、水中设施、码头、辅助设施等修建标准必须满足业主、甲方的相关技术要求和标准。

第六条安全

6.1乙方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十二字方针,明确安全目标,消灭人身重伤以上、机械大事故等安全责任事故,确保施工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不受损害。

严格贯彻执行国家、铁道部、业主及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条例和办法。

6.2乙方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与作业班组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对安全责任目标进行分解,并实行考核,制定奖惩措施。

6.3乙方要建立各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6.4乙方要保证施工中投入的安全措施费不少于产值的1%,甲方财务设专门细目进行管理。

安全防护用品按规定采购并发放,满足现场需要并有记录。

6.5乙方要配合甲方对重大危险源或危险性较大工号进行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编制单独的专项方案,并对重大危险源制定管理方案、应急预案并演练。

6.6按照甲方的安全看板管理要求,对所有工序进行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到作业班组。

6.7按照甲方制定的安全检查制度,进行日常、定期、专项、季节等检查,安全质量检查要有记录,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对检查出的问题有整改和回复反馈响应,对限期整改的项目进行追踪验证,对违反规定的,按奖惩措施及相关制度给予处罚。

6.8乙方要建立安全教育制度,对参加施工的全部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

6.9特种作业人员要持证上岗并登记造册,上报甲方安质部备案。

6.10乙方工点作业要有班前安全讲话或安全事项告知及交接班记录。

6.11乙方在施工前应认真编制工地安全实施标准,全面规划,合理安排,规范指挥行为、作业行为和现场生产设施,实施标准化管理。

6.12乙方在运输道路应设专人养护,车辆司机和联络员要建立可靠的信号联系,实行呼唤应答制度,在人行道、运输道路之间设置隔离标志,保证安全需要。

6.13乙方施工用电必须按照《用电安全工作规程》进行操作。

6.14水上作业平台、栈桥、河道上下游等部位要设置专门的安全防护措施,制定安全防护预案,满足业主、海事部门的相关要求;

6.15做好工地防火材料的配置工作,满足消防要求。

第七条安全质量事故报告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的防范意识,加强安全教育和防范,一旦发生安全质量事故,执行国务院493号令颁布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乙方应立即向甲方进行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乙方应立即在甲方的统一指挥下,全力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做好善后和现场恢复生产的工作,事故所发生的直接和间接损失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技术要求

8.1为保证工程进度、质量,乙方必须配齐配全技术人员(如队长、总工程师、预算计量、安质人员、专业工程师、测量人员、试验人员、内业资料整理人员等)来满足甲方与业主的投标履约和工程施工需要。

在施工过程中,乙方要按照甲方要求更换、增加技术人员。

8.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批复的施工组织设计、作业指导书、技术交底组织施工。

8.3乙方必须按照经复核后的施工技术交底进行放样施工,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日常的测量及施工放样由乙方自行负责,在施工期间,甲方有权不定期的对乙方的测量工作进行检查复核,乙方必须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条件。

8.4乙方必须在现场安排专职质检员,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必须严格按照报检程序进行施工。

若乙方未按报检程序擅自施工,发生一次,甲方将对乙方处以5000~10000元的罚款,并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后果及损失的全部责任。

8.5乙方必须配合甲方进行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查,对于拒绝和不服从管理者,每出现一次,甲方对乙方罚款20000元,并且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8.6乙方必须配备满足内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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