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办事指南.docx

上传人:b****7 文档编号:8980926 上传时间:2023-02-02 格式:DOCX 页数:22 大小:34.8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办事指南.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2页
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办事指南.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2页
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办事指南.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2页
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办事指南.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2页
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办事指南.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2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办事指南.docx

《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办事指南.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办事指南.docx(2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办事指南.docx

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办事指南

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

2006年6月19日作者: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事业单位是指:

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事业单位应当具备法人条件。

一、设立登记

1、申请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应具备下列条件:

(1)经审批机关批准设立

(2)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3)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经费来源;

(5)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国家机关举办的事业单位申请法人登记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登记申请书(统一印制,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领取);

(2)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同上);

(3)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任命文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4)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5)开办资金(举办单位出具的开办资金证明或合法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6)场地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如产权证明、租赁协议等。

房屋租赁协议的期限必须在一年以上);

(7)登记主管机关规定的其他文件

①新设立的事业单位应有规范的组织章程;

②特殊行业的事业单位应有业务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3、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股份、合作)事业单位申请法人登记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登记申请书(同上);

(2)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同上);

(3)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任职(聘任)文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4)审批单位的批准文件;

(5)组织机构章程(包括概述及宗旨,机构名称、地址,单位经济性质及注册资金,职业及业务范围,领导机制,内设机构及劳务用工制度,财务管理及利润分配,债权债务,法律责任及终止程序,系两个以上单位联合成立者,还须载明各方出资方式、数额、各成员方的权利义务、退出条件程序等);

(6)发起人(单位、个人)的资格证明;

(7)人员名册及主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或上岗复印件;

(8)行业许可证(《执业资格证书》,无须执业资格证书的免于提供);

(9)开办资金(须由法定验资机构出具验资报告);

(10)场地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材料(同上);

(11)登记主管机关规定的其它文件

4、事业单位登记的主要事项及其填写:

(1)单位名称是指经审批机关批准使用的名称。

经审批机关批准使用多个名称的、应在《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备案)申请书》封面上填写单位的“第一名称”,在第二面的相应栏目填写“第二名称”及其他名称,并将其他名称加上括号。

但不得填写未经审批机关(或举办单位)批准使用的事业单位自定的名称。

已有印章的单位在封面单位名称栏加盖印章,无印章的单位领取证书刻制的印章须到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2)住所:

本单位所在地的市、区(县)、乡(镇)及街道门牌号。

(3)举办单位:

由机构编制部门审批的事业单位,填写其直接一级行政主管部门;非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批的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如国有企业举办的事业单位),填写事业单位的主管单位(如某公司)。

(4)经费来源:

按实际情况如实填写。

(5)开办资金:

填写经由法定验资机构验证的事业单位资产数额。

(6)法定代表人:

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必须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二、变更登记

1、事业单位“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按《条例》规定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2、变更登记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变更登记申请书(同上);

(2)变更事项相关文件:

法定代表人变更须提交新任法定代表人的职务任命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和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

办公地址变更,须提交变更后办公用房证明(契约、租赁协议、产权证)复印件;

机构名称、经费来源变更,须提交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等。

三、注销登记

1、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1)依法撤消和解散的;

(2)经费无保障,不能正常开展活动的;

(3)登记注册后长期未开展活动的。

2、事业单位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3、事业单位办理注销登记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1)注销登记申请书;(统一印制,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领取);

(2)主管机关同意撤销或依法撤销、解散的批文;

(3)清算组织出具的清算报告;

(4)《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

(5)事业单位的印象;

(6)其他有关文件。

登记管理机关核准注销登记后,撤销其登记注册号,并刊登公告,通知业务主管部门及财政、工商行政部门和开户银行。

四、登记程序

(1)申请:

举办单位(设立登记、变更登记由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单位登记规定和要求,到登记管理机关领取申请表格,按规定填写好,连同应提交的文件资料报送到有管辖权的登记管理机关。

(2)受理:

登记管理机关对申请登记的事业单位依法作出接受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表示。

是登记管理机关履行登记责任的起点。

根据《条例》,登记管理机关作出受理决定后,应在30日内,作出核准登记或不予核准登记的决定。

(3)审查:

由受理人对申请单位提交的文件、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审查、鉴别,调查核实有关登记事项和条件。

(4)核准:

由登记管理机关负责人进行复审和终审,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最后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登记的决定,并及时通知申请登记的事业单位。

(5)发证:

由发证人员通知准予核准设立登记、变更登记的事业单位办理领证手续,颁发《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将有关材料整理归档。

被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凭证书刻制公章,开立银行帐户,并向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涉及名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的事业单位应缴回原公章。

(6)公告:

由登记管理机关将核准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的事业单位法人的有关事项通过公开发行的报刊公之于众。

这是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最后环节。

五、登记收费标准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计价格[2000]433号文件规定:

事业单位初始登记(备案)每件300元,变更登记每件150元,年检不收费。

登记公告费用按实际支出,由申请登记(备案)单位负担。

六、监督与管理

事业单位未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理》办理登记的由登记管理机关责令限期补办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的由登记管理机关建议对该单位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纪律处分。

对不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出借印章的,或违反规定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以及超越业务范围的,由登记管理机关根据不同情节,予以警告。

责令限期改正或撤消登记,收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印章。

违反法律、法规的,由有关机关依法处理。

七、其它事项

1、按《条例》规定,经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每年1月1日至3月30日向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提交年度检验报告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接受年检。

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为重点

        推进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创新

 

事业单位为我国的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事业单位逐步走向市场化,实现自我发展。

面对事业单位改革的现实需要,亟待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法人治理结构,这也自然成为事业单位改革发展的核心。

一、对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的基本认识

关于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目前尚没有法律法规规定。

在事业单位改革中推行法人治理结构是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的需要,也是事业单位不断改革发展的内在动力。

(一)推行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

经过三十年的努力,经济体制改革已取得了显著成就,市场要求事业单位提供更为全面、有效的服务。

但由于事业单位改革步伐缓慢,严重地制约这一需求的满足。

实践证明,只有在事业单位中推行法人治理结构,让事业单位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在竞争中不断发展壮大,才能充分满足市场对事业单位公共服务的需求。

(二)推行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是行政体制改革的需要。

要建立廉洁、高效、服务型政府,就要实行政事分开,接受社会更深层次的监督。

这样做,一方面可以让各级政府从繁杂的事务中脱身,专心致力于行政管理,提高行政管理效率。

另一方面,在事业单位中推行法人治理结构,强化事业单位的责任,加强对事业单位的考核评价,深化对事业单位的监督,可以大幅度地提高各事业单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更大程度、更高效率地满足社会对公共服务的需求。

(三)推行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是事业单位改革的需要。

事业单位改革的目的是充分满足国有资本服务社会经济的发展能力。

实践证明,在有条件的事业单位中推行法人治理结构,真正落实事业单位的责、权、利,让事业单位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市场主体,可以在更大程度、更有效地满足市场对公益服务需求。

总之,事业单位改革经验已证明,在事业单位改革中推行法人治理结构势在必行。

二、当前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成因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决策机能缺陷。

根据现行制度,事业单位没有完全独立的决策权。

从纵向来看,事业单位决策权表现出多个层级。

如一般具体事项由本单位决策,重大事项由业务主管部门决策,涉及人、财、物等方面主要事项由组织、人事、财政等综合部门决策等。

各层级权限划分没有法律、法规或规范文件明确,往往靠传统或经验确定,有时根据领导风格、特点决定,受领导影响明显。

从横向上看,决策权力被细化分割,分由各相关部门调控。

二是法定代表人制度不完善。

目前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绝大多数仍沿用干部化管理模式,通过行政命令产生,所谓法定程序只是形式而已,这决定了法定代表人完全对任命机关负责,不能真正代表本单位行事。

(二)问题的成因。

一是立法滞后。

事业单位法人制度建设实践时间较短,关于事业单位法人制度方面法律法规很不完善。

主要表现在:

体系不完善。

目前除《民法通则》进行原则性规定外,国家在文化、教育、科技、卫生等方面的行政法律法规和规章有些零散规定。

关于事业单位法人制度规定大部分集中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而《条例》只是行政法规,还没有一部专门的法律来规范事业单位法人制度,人们对建立事业单位法人制度的认识还不到位,没有形成良好社会氛围。

二是事业单位法人权力没有落实到位。

尽管实行了统一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制度,但这种登记是建立在审批制度基础上的一种补充登记,只是对批准设立机关的审批事项的形式确认,无法从实质上对事业单位法人主体进行审查。

事业单位在人、财、物等方面没有真正决策权,一些基本权利体外循环,没有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的条件和积极性。

也就是说建立法人治理结构首先要是法人,没有独立人格的法人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法人,很难建立独立的法人治理结构。

反过来,因为没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缺乏落实行使法人权力能力,不利于各项权利落实,二者互相影响,形成恶性循环。

三是事业单位缺乏有效的绩效考核制度。

事业单位所从事的社会服务是非物质和无形的,很难用客观标准来衡量绩效。

而就现行的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制度来说,基本上形同虚设,只要单位存在,财政就只管拨钱,从不过问绩效如何,就导致许多事业单位缺乏进取心和创新精神。

对于单位内部而言,沿用行政化的首长负责制,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工作积极性不高。

三、加强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的对策建议

(一)拓宽宣传途径,深化认知程度。

法人治理结构还是一个新生事物,人们还没有完全理解它的真实内涵和作用,对它的认识和理解还处于初始阶段。

要发挥宣传的功能作用,在对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进行宣传时,一方面要提高宣传覆盖面,另一方面要抓住重点,适时聘请专家对事业单位管理层和工作人员进行指导和培训,提高对法人治理结构含义、作用、功能、实践经验等知识的认知。

(二)要做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由于多种原因,事业单位并不是单纯包含公益类机构,许多营利性机构也混杂其中。

事业单位法人治理模式改革首先应当建立在分类改革基础上,通过分类,区分不同事业单位的性质和职能,建立不同类型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模式,为全面推行事业单位改革,实现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创新提供基础。

(三)改革事业单位人事制度。

可通过建立完善人才市场,充分发挥人才市场对经营管理者的约束功能。

建立事业单位职业管理人才市场,发挥市场在配置人力资源中基础性作用,让真正的事业家去干事业,同时通过市场压力规范事业单位管理行为。

全面推行事业单位全员聘用制,改事业单位人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完善事业单位人员进出机制。

(四)加强事业单位法人监督。

健全的监管体制和强有力的监管使事业单位更加关注和重视法人治理结构的建设,从制度上保障服务质量,防范业务风险。

事业单位作为一种服务组织,应该分行业建立统一的服务质量标准体系,建立服务质量认证体系,建立科学的事业单位绩效评价制度,使事业单位监管工作更加客观公正。

鉴于目前事业单位监管职能比较分散,可考虑设置专门的监管机构,统一行使普遍意义上的监管职责。

与此同时,应充分发挥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业监管职责,发挥社会各界的社会监督功能,鼓励建立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实现同行互律。

以此促进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工作健康开展。

 

   (浙江省象山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供稿)

 

浅谈事业单位登记档案规范化管理 

    事业单位登记档案管理工作是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事业单位登记档案是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依法对事业单位进行登记、监督、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资料,它担负着为事业单位管理提供服务、为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提供参考、为社会查询提供法律凭证等使命。

事业单位登记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要将《档案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管理办法》以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提升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水平。

    一、以提高认识为前提,强化登记档案管理责任意识

    事业单位登记档案规范化管理需要各级领导的充分重视,强化责任意识。

一是要高度重视登记档案管理工作。

要以高度的责任感,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和全心全意的服务思想,对待登记档案管理工作。

在实际工作中应投入一定的精力关心支持这项事业,经常过问、检查、督促档案工作,想方设法创造档案管理的物质保障条件,确保足够的人力、物力、资源的配备。

坚持把登记档案管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日常管理、年度检验、网上登记等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定期了解登记档案现状,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指导工作人员依据标准和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同时针对登记档案与其他档案整理不同的特点,主动邀请档案馆有关专家到现场进行帮助指导,研究制定出适合全市登记档案整理的具体方案和标准,为做好登记档案管理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是要不断提高登记档案数字化认识。

事业单位登记档案数字化工作是促进信息化建设健康发展的重要内容。

随着事业单位网上登记工作深入推进,将产生的大量数字档案,如不对其进行有效管理,容易造成散失、损毁甚至篡改电子档案现象的发生,其易修改性将对档案的原始性造成巨大的冲击,如不对其进行科学归档、建立索引,容易造成资源分散、检索困难,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将得不到有效发挥。

因此,要将事业单位登记数字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提高到与传统纸质档案管理同样高的位置,大力推进事业单位登记数字档案的保存、备份、归档工作。

三是要切实加强对登记档案管理的宣传。

要不断提高事业单位对于登记管理档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通过开办宣传专栏,开设网站登记档案管理板块,利用网站滚动信息、手机短信平台、宣传资料手册、座谈会等各种形式和载体,向广大干部职工广泛宣传有关档案法规、办法和制度,进一步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知法、守法意识,使登记档案工作真正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朝着规范化、程序化和标准化的方向发展。

    二、以严格标准为抓手,创新登记档案管理模式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的形成贯穿于受理、审查、核准到发布公告的各个环节,并形成于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中。

应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抓完整、促质量,积极探索和实践事业单位登记档案管理新模式。

一是要建立工作台帐,加大收集整理力度。

登记管理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是登记管理档案工作的起点,它在登记管理档案业务工作诸环节中处于领先地位。

没有这个环节其他登记管理档案业务工作无从做起;搞好这一环节,登记管理档案材料才能做到完整、系统,才能更好地开发档案信息资源。

做好登记档案基础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应建立《事业单位档案材料收集登记簿》,包括《接收(转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登记表》、《收集(转出、缺少、清退)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材料登记表》等基础表格,使登记档案基本情况一目了然。

坚持把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工作和事业单位登记档案整理工作结合起来,在严格事业单位年度审验的同时,做好年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保证档案材料真实、有效、齐全。

二是要创新建档模式,实行分卷立宗。

要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强化“一户一档”制度,一户一档,分类归档,专柜储存,专人负责管理。

严格按照规定,规范归档范围,实行专用档案室、档案柜,一个登记单位一个档案盒,按登记序号编排,统一编号、统一格式、按单位建立索引,对每份档案材料按设立、变更、年检、注销进行分类整理以满足档案管理需要。

三是要加大硬件投入,完善基础设施。

为切实做好登记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等工作,应将登记档案建设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多渠道筹措资金,购置档案柜、档案盒等硬件设备,配置专用计算机、打印机等必要设备,为开展事业单位登记档案管理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三、以开发利用为目标,建立健全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事业单位登记档案规范化管理的最终目标是开发利用档案。

为提高登记档案管理的利用率,应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档案法》及有关政策,重点围绕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三个关键环节,健全完善以下四项制度。

一要健全完善事业单位登记档案收集整理制度。

为使登记档案收集整理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轨道,应制定档案员职责、登记档案整理归档制度,凡属于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范围的文件材料,应定期交本单位档案管理人员集中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登记主管机关收到事业单位的有关登记申请,经核准登记,发给证书并发布公告后,归档文件应及时送交档案管理人员,事业单位的年度报告和日常监督管理所形成的有关文件也应及时送交档案管理人员。

档案管理人员在接收档案时,应检查有关材料是否齐全,不全的应敦促有关人员交齐,并履行签字手续。

二要健全完善事业单位登记档案保管制度。

在现有制度的基础上,不断健全完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管理人员职责》和《保管保密制度》,严格按照“六防”(防火、防潮、防蛀、防盗、防光、防高温)要求保管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并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的保密工作。

严禁个人私自保存登记档案,对利用档案材料营私舞弊者,应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对违反《档案法》和《保守秘密法》的,应依法处理。

若登记机构或人员变动、对所保管的档案资料办理交接手续,应造册登记,逐项交待,逐项签章,做到交接清楚,资料连续完整。

三要完善电子档案备份管理制度。

对于电子档案保存的具体规定,可以按照《电子文件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并参照纸质档案相关管理制度,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建立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职责,规范业务流程。

四要健全完善事业单位登记档案利用制度。

为提高档案利用率,应进一步建全完善档案查阅制度,对档案内部使用、查阅、借阅的要对程序、时限等做出明确规定,为社会组织和个人查询登记事项和登记公告方面的档案信息提供方便。

在对社会开放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时,应当严格执行《档案法》的以下规定:

利用的方式应限于阅览、复制和摘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和组织在利用档案时,须持介绍信或者工作证、身份证等合法证明并填写《查阅事业单位登记档案审批表》。

    四、以信息化建设为重点,大力推进登记档案数字化工作

    事业单位登记档案数字化工作是实施事业单位网上登记工作的内在需要。

为进一步提高登记管理的信息化水平,一要及时整理归档。

事业单位网上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登记管理机关应将具有保存价值的电子文件及时放入网上登记管理系统永久库与纸质档案同步保存,并在其它如服务器、移动硬盘、光盘等存储设备中进行备份,做到“即时整理、即时保存、即时归档”。

二要统一归档文件格式。

为了便于今后的查阅和利用,可以参照传统事业单位纸质档案的分类方式,将其分成设立、变更、注销、年检、公告等电子文件夹,再将发生具体业务事项的事业单位将其所有电子文档制作成PPT或其它形式放入相应的电子文件中进行归档,并依照登记证号进行排序、编号、归档。

三要加强集约化管理。

各事业单位可以依托各主管部门硬件资源,实现事业单位网上登记办理、数字存储设备共享,这样既可以避免各单位分别新购软件和存储设备,最大限度地节省投资,提高利用率又可以集中保管档案数据,并顺利实现重要电子文件和数字档案的登记备份。

    五、以强化素质为核心,不断提高档案管理服务优质化水平

    登记档案管理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不仅要求工作人员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良好的职业道德,而且要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较强的业务能力。

一要加强业务培训,全面提高登记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责任意识。

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工作人员培养纳入人才培养计划,全面提高工作人员素质,通过专业培训、知识更新、进修学习等提高业务水平,建立登记档案管理人才梯队,适应登记管理档案业务发展。

同时,建立档案管理考核责任追究制度,将事业单位登记档案管理列入绩效目标考核内容,推动档案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要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在加强业务学习的同时,还应注重干部队伍的作风建设,教育引导他们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实际,实事求是,在工作中做到“廉洁公正、严谨细致、恪守职责、热情服务”,在机关形成一种“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工作氛围。

三要强化服务意识,提高登记档案人员的服务水平。

在确保事业单位档案资料齐全、内容规范完善的同时,注重提高服务质量,使用文明语言,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工作提供详实可靠的资料信息,使档案管理工作达到“材料规范、内容齐全、管理科学、服务优质”的目标。

                                   

              (甘肃省金昌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供稿)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及对策

 广西来宾市象州县事业单位登记始于2001年,经过九年多的工作实践,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时也从中发现了一些不能忽视的问题,需要认真研究。

现就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谈点建议和看法。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

个别部门,特别是部分领导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认识不够,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缺乏理解,认为登记不登记没什么两样,登与不登不会影响自己的业务开展,单位干部职工也没有受到不利的影响。

有些事业单位认为一切业务都以举办单位的名义开展活动,人、才、物都是他们管,没有必要再进行法人登记。

二是变更登记和年检不及时,或不登记、不年检。

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事业单位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自出现依法应当申请变更登记的情况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

然而,总有部分事业单位以怕麻烦、单位经费紧张等为由,对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开办资金等发生了变化的登记事项,不及时或超时限进行变更登记,有的甚至拖着不办;事业单位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上一年度执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情况的年度报告,登记管理机关依法对其报送的年度报告和有关情况进行审查后,作出年检合格或者不合格的决定。

但有一些事业单位以单位经费紧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解决方案 > 学习计划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