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问题.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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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问题
中小企业在规章制度方面存在的常见问题
摘要
企业规章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
目前,多数中小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不够全面,没有覆盖企业中所有部门和人员,没有渗透到企业各个业务领域和业务操作系统。
尤其在财务部门,小企业会计工作秩序混乱,核算不实而造成的会计信息失真现象极为严重。
如不少企业常规票据、印章分管制度,会计人员分工中的“内部牵制原则”均未建立,甚至一些小企业连正规的财会部门也没有建立,会计、出纳及财务审核一切工作均由一个人包办。
原始凭证的取得和填制本身就不合法,以此为依据编制的记账凭证、登记账簿、编制的财务报表及进行的一系列财务分析等也可可能失真。
比如,福建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行政、财务工作均由王小姐一人负责,2007年7月上海分公司采购了4台手提电脑,被其他员工实际领用3台,尚有1台在王小姐处保管,该台电脑虽入财务账,但实物账中却没有王小姐入库和领用的记录。
2007年12月底王小姐离职移交时向公司隐瞒了实际领用该电脑的事实,由于实物账中也没有王小姐领用的记录,公司并未发现。
直到2008年3月份,公司对上海分公司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时才发现上述问题,而此时王小姐离职后已经不知去向。
还有我们最近办的一个案例,真为该公司混乱的财务管理捏把汗,因为财务自己就可以决定汇出多少钱,真是够可怕的:
深圳某公司上海分公司韩某对上海分公司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2008年5月份工资、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销售提成和经济补偿金等共计约8万余元。
在仲裁发生后,我们建议企业先将韩某2008年5月份工资2000余元通过银行卡支付给韩某。
后企业总经理电话通知分公司财务将韩某2008年5月份工资2000余元支付给韩某。
谁知该财务没有理解总经理的意思,自说自话向韩某的工资卡账户中一次性支付了15000余元,后来该财务解释说自己之前听同事谈起过韩某向公司起诉要求公司赔偿15000余元,现在又接到总经理的付款通知,以为公司同意支付了,就按自己认为正确的算法把钱支付出去了。
(二)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
中小企业内部审计只能大多缺失,不能及时发现内部员工的违法违纪行为。
一些企业的业务经办人员、财会人员或管理人员利用监督不力的漏洞,进行职务侵占、挪用单位资金等违法行为。
上海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常熟办事处主任张某,利用客户付款的漏洞和公司财务管理漏洞,在2006年-2007年短短1年的时间内,非法侵占公司货款60余万元。
其具体操作手法非常简单,也非常明目张胆:
公司销售货物给客户,客户常常采取现金直接付给张某,但张某却向公司谎称客户没有付款,而公司也疏于与客户对账,张某因此截留公司货款从事其他活动。
直到被该办事处其他员工向公司举报,张某才案发。
(三)内控制度行为主体素质较低。
有些企业甚至让根本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从事财务工作,由于这一部分人员普遍素质及业务能力低下,连正常的会计业务都处理不好,错误百出,更谈不上对内部控制制度的运用了,加上一些中小企业领导本人对会计法规、会计制度及会计准则不熟悉,法律意识淡薄,客观上使个别内部人员利用这些漏洞,挤占、挪用甚至贪污企业的资产。
举个最简单的财务常识例子:
我们经常遇到有些小企业财务在计算日时常常简单地采取日工资=月工资标准/30,如果某离职员工工作到当月22日,在计发离职其末月工资时常常会采取末月工资=月工资标准/30×22,而这样错误的算法常常为劳动争议埋下了隐患,有可能使用人单位面临劳动争议败诉的风险。
其实正确的算法为末月工资=月工资标准
/21.75×当月实际工作天数。
(四)对内控制度执行不力。
内部控制制度是企业各个业务部门或人员,在业务运作过程中形成的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一种动态机制,是具有控制功能的各种方式、措施及程序的总称,它绝不等同于规章制度。
内部控制要以有效为前提,其关键是作为内控制度主体的经理和员工,要严格执行内控制度,不能图省事、怕麻烦。
上海某家具有限公司制定了严密的《印章管理办法》,按该办法规定,严格限制员工带公章外出,若必须带印章外出的,则需总经理签字,办理好外带公章领用手续,并至少2人同行,做好用印记录。
2007年5月的某日,业务员黄某以要带公章去客户处当场签合同为由,要求携带公章外出,正巧总经理外出,印章保管人于是自己决定将公章交黄某,也未办理任何领用手续。
2007年6月初,黄某提出口头提出辞职得到公司批准。
但2007年6月中旬,公司突然收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开庭传票,原来黄某以被公司辞退为由向公司索取6万余元经济补偿金,随仲裁传票寄来的是盖有公司公章的一纸辞退通知书,但公司却苦于无证据证明黄某曾经实际接触过公章。
篇二:
学校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学校规章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本文发表在《教学与管理(小学版)》2003-4
学校的规章制度是为了实现学校管理目标,对学校各项工作和对各类人员的要求加以条理化、系统化,规定出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和工作规程。
这是学校根据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规,按照学校教育工作的规律和各校的实际情况,采用条文的形式,对全校教职工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等行为提出的具有约束力和一定强制性的准则和规范,即学校的“法”。
制定科学合理的规章制度,对完成学校的各项任务,建立学校的正常秩序,提高学校管理效率,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然而,我们在对十五所中小学的制度管理进行调查时却发现,由于这些学校在制度管理的过程中,存在着不少的问题,因而使得规章制度远远没有起到其应有的作用,相反还相当大的消极作用。
这些学校在规章制度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一)把规章制度当作“管、卡、压”的工具。
这主要表现在有些学校领导过分地依赖制度的管理,他们简单化地认为所有的工作方面的问题都可以通过制度的建立来解决。
他们认为,管理就是制订出严厉的制度,然后印发给各位员工,再然后就是认真执行者奖励,违者罚。
有些领导嘴上经常说:
“你不好好工作我就扣你的奖金,再不听话我就让你下岗。
”这样的作风,这样的态度都只能使教职工们暂时被压服,但他们往往是口服心不服,因此,他们总是想方设法地钻制度的空子。
(二)规章制度缺乏代表性和民主性。
比如,有的学校原来对教师小孩医疗统筹费是由学校统一交的,另外,小孩16岁之前每年还可以拿到数量不少的“独生子女费”,而现在这些却都没有了。
这些规定的取消没有经过学校的教代会讨论,只是几个领导说取消就取消了。
对此,群众很有意见,后来群众中就有人说,这些规定的取消是由于学校主要领导人的小孩都已长大成人了。
不管领导出于什么动机将这些规定取消,由于它缺乏民主性和代表性,因此,客观上已使得领导的威信严重受损。
(三)在制度面前不能一视同仁,缺之制度管理的平等性。
比如,有个学校在房子装修方面,为了整楼的消防、安全和美观,学校规定各家各户在对阳台进行装修时,装修物不能伸出滴水线。
但在装修过程中,有位老师(该校某位领导的好友)却不按照这一规定去做,后来其他老师看到后也纷纷仿效。
学校在处理这一问题时,强行要其他老师拆去,按原规定重新装修,而对某位领导的那位好友却没有这样的要求。
结果是其他教师也坚决不拆。
最后这项制度不得不落空,同时领导的威信也大大地受损。
(四)制度执行过程中的低权威性。
这主要原因有:
一是由于规章制度没有形成文本,只是领导在大会上宣布宣布而已,然后在领导认为必要时就去执行,领导认为没有必要时就不执行,这种在执行过程中的随意性,大大地降低了规章制度本身的权威性;二是,领导成员对有关的制度认识不统一,并且有不同意见的领导时常在群众中表白出来,对有关的制度说三道四,这分明是在扇动群众对制度的不满情绪,这当然也就大地降低了制度的权威性;三是,领导不能模范地执行有关的规章制度。
比如,某校早上签到有个规定:
每个人报到时都要签名,并签上自己报到的时间。
可是有好几次该校的某位领导迟到了,由于顾及面子,她没有签上她报到的真实时间,而是签了一个“提前到的时间”,而这些细节又都被后来的签到人员发现了?
?
,后来人们渐渐地发现签到本上再也没有人签“迟到的时间”了。
这就是领导没有起到模范作用的消极影响。
现在该校的这项制度形同虚设——虽然每个人都签到了,但这种签到对大家“按时到”没有起到其应有起的约束作用。
(五)规章制度不够严密。
比如,领导为了让大家都能按时地上班,因此制定了“签到登记制度”,但这项制度只能管“是否按时到”,却不能管按时到后是否在岗,是否在岗努力地工作。
所以许多人在按时报到后就到处窜岗聊天,有的甚至跑到校外干私活。
(六)制度落后。
好的制度应该是与是俱进的,如果一项制度不能与时俱进,那么它
必然会落后于时代的要求,不能对师生员工起到应有的制约作用。
比如,某校师生行为规范里就规定学生不能戴首饰,教师上课不能化妆。
而这些规定是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制定的。
这些过时的规定明显已落后于时代,当然也就遭到师生们的抵制。
(七)有令不行,执法不严。
比如,某校规定开会不能迟到,但每次开会时都给同志们15~20分钟的时间迟到,也就是说通知上写的8:
00开会,但是往往都拖到8:
30左右才正式开会,迟到的人也从来没受过任何处罚。
这样,这项制度等于没有制定过,同时还给教职工们一种感觉就是:
学校的制度可以不执行。
(八)制度的执行过多受人为的因素影响,执行起来前后不一致。
如某校的分房制度,1997年教代会通过的分房方案中规定:
单身职工不能分给三室二厅的住房,到1998年分房时,在没有召开教代会讨论的前提下,领导为了照顾某些人能分到三室二厅的住房,又将上述的规定改为:
三十五岁以上的单身职工也可以分给三室二厅的住房。
这一改变在教职工中反响很大,并且其消极影响也十分持久,领导在群众中的威信也大打折扣。
(九)有些制度的规定不够明确和具体,缺乏操作性。
比如,某校的“评选先进”的制度中的一些规定先进工作者的条件是这样写的:
“热爱祖国、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爱岗敬业,工作认真,积极主动,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这些条件确实是每个先进应该具备的基本条件,但是我们却无法判断哪个职工是否具备这些条件。
也正因为如此,该校每年评先进时,有的科室变成了“轮流当先进”,而有的科室则是“敢说敢喊敢骂的人你不能不给他当先进”,这样评出来的所谓的先进都不是当年度真正意义上的先进。
因此,这项制度并没有真正起到激发教职工工作热情的作用。
为了更好地发挥规章制度在学校管理过程中的积极作用,避免其消极的负面作用,在制定和执行规章制度时应该注意以下些什么呢?
(一)加强硬性规章制度的管理与加强柔性规章制度的管理相结合
所谓硬性规章制度,就是指那些界限很明确的、很容易判断的直接硬性约束组织成员具体的、外在的工作行为的规定或规章制度。
例如,学校规定的上午上班时间为7点30分,员工超过这个时间上班就是迟到;员工不请假又不按时上班则以旷工论处。
这类制度非常明确,容易把握。
硬性制度对日常的、眼前的工作具有直接的、现时的和常规的制约作用。
所谓柔性规章制度就是指那些界限不太明确、很不容易判断,属于精神领域、对人的行为具有内在、长远的和导向性的规定、准则和规范。
例如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热爱集体、团结友爱、提倡奉献、认真工作、为人师表等,这些都是对人观念上的约束和引导,这是一种隐性的规范,对人的行为带有深刻的影响作用。
两种不同的规章制度,具有不同的管理价值,其作用是不能互为替代的,在管理的实践过程中,我们应该将两者紧密地结合起来使用,既注意对教职工工们外显行为的规范管理,又要注意对教职工进行思想教育特别是师德规范教育,只有这样,教师们工作和生活才能既严格有序地进行,又有一种心情舒畅和积极向上的心理氛围,而不被动地接受规章制度的约束,大家也就乐于奉献,乐于工作,而不至于挖尽心思去钻制度的空子。
(二)注意规章制度制定和执行过程的民主性
学校管理者应该将学校的规章制度的制定权交给全体员工,通过规章制度的制定来调动员工的管理积极性,以提高员工执行制度的自觉性。
制订规章制度,不能仅仅采取简单的行政命令的方式,要经过群众的酝酿、讨论,使大家认识到,规章制度,虽然对员工是一种约束,但它是维护学校利益不可缺少的,也是代表员工利益的,大家要自觉遵守。
这样做,本身就是一种教育活动。
如果员工只是被动地、消极地对待学校的规章制度,规章制度就起不了多大作用。
(三)规章制度具体明确并且要文本化
制度是行动的准则,也是教育的手段。
所以规章制度的文字要简单明了,便于记忆掌
握,制定每项制度时,都应有明确的目的和内容要求,以利于贯彻执行,也便于检查。
另外,只有形成规范文本的规章制度,在执行的过程中才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同时也有利于规章制度的不断完善。
(四)规章制度应与时俱进不断发展性
一般来说,规章制度具有较强的时间性和场合性,这就使得规章制度带有较大的变动性与发展性。
管理者需要根据管理工作的变动与实际需要,及时地调整、补充和完善,使其具有更强大的适应性。
(六)广泛宣传教育
规章制度是对人的外在行为进行约束与监督,这就决定了规章制度具有较强的、现行的规范作用,但是其真正的管理效用还取决于人们对这种制度的内化程度。
管理者应该加强对员工的教育,使员工自觉自愿地接受其约束,这是规章制度管理最为有效的表现,也是最为困难的一项工作,但这又是规章制度管理应该坚持不懈地努力的目标。
学校应该通过各种形式,多种渠道,向师生员工进行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讲明规章制度的目的、意义和行动要求,使师生员工增强是非观念和自我控制的能力,养成自觉遵守规章制度的习惯。
同时,通过广泛宣传教育,在学校中形成强有力的集体舆论,从而帮助大家提高认识水平,提高维护规章制度的责任感,共同遵守的气氛。
规章制度的教育,不仅是在实行初期进行,而且要持之以恒,经常进行。
在每个学期每个学生开始时,在每届新生入学时,都应该集中进行。
(五)硬性制度,一经公布,就要坚决执行
首先是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
如果领导干部不带头执行,就很难要求其他员工执行。
比如,有个学校规定不能利用工作时间去吃早餐,刚开始大家都认真地执行,但是后来员工们发现有些校级领导在此项制度执行不久,就经常利用工作时间外出吃早餐,并且不受到任何处罚,从此,该校员工又逐渐地恢复了往日的景象——工作时间员工们三三两两地外出吃早餐。
其次是在制度的执行过程中,要一视同仁。
无论是谁,也不管他有任何背景,只要违规或表现良好,都应该受到同等的奖惩,而不得有例外,如果不能做到这一点,制度的权威性就会大大降低。
篇三:
落实制度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1、贯彻执行集团公司规章制度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措施
问题:
(一)对规章制度的学习重视不够。
每年上级检察机关与党委政府都有相应的规章制度出台,而基层检察院平时专注于完成上级机关和党委政府下达的业务培训和政治理论学习任务,对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相对较少。
如某基层检察院,2005至2007年均修订和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但3年来组织干警学习的只有3次,平均每年才有1次,而每年集中学习业务知识和政治理论知识的时间不少于15次。
由于安排的学习时间不够,个别干警对成册的规章制度理解不深,影响了制度的贯彻和执行。
(三)遵守规章制度的自觉性不高。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
规章制度的落实需要人的自觉遵守。
目前基层检察院在规章制度的执行上随意性较大,执行不够严谨。
如《车辆管理制度》,每个基层院都开展了“违规驾车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等专项治理整顿活动,签订了责任状或安全承诺书等,但是在行车方面还是出现不少问题。
一是超速行驶。
某基层院在职干警40人,一年中就有10人开车超速行驶,占全院干警的25%;二是行车时打手机。
据调查,某基层院有半数以上的干警在行车中有过打手机的现象;三是出车前不进行安检。
目前基层院专职司机少,外出办案时大多是干警自己开车。
有的干警为了赶时间不对车辆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有的干警是因为不懂技术不知该从何检查。
以上行为存在着较大的安全隐患。
(四)对规章制度的落实坚持不到位。
做任何一件事要想取得成效都离不开坚持,规章制度的落实也不例外。
目前,基层检察院规章制度的落实在坚持常抓不懈方面还不到位。
如《干警八小时以外行为监督制度》中规定“不准着检察制服在公共场所饮酒”,但还是有个别干警着制服在公共场所应酬。
又如《政治理论学习制度》中规定“每周星期五下午为政治理论集中学习”,由于基层院平时忙于业务,要集中起来确实不容易,且集中学习太多干警也有厌烦情绪,以致变成有制度、无落实。
(五)对规章制度的落实督察不够。
督促检查是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的关键,督察不到位,工作走过场,或者督察坚持不了,规章制度就不可能真正落实到实处。
当前基层检察院在规章的督察上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督察责任不到位,有时由纪检部门来督察,有时由业务部门的负责人来督察;二是督察之后责任追究不力,对违反规定的干警,有时口头教育批评了事,真正形成书面材料的不多,造成下次再违反时还是口头教育批评就过关;三是督察的方式不够灵活,有时只是为了应付而督察,有时不分青红皂白地训斥,对有特殊情况的干警没有进行具体了解,不符合以人为本的要求。
对策:
二、加强落实规章制度的对策
从目前基层检察院落实规章制度存在的问题来看,落实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应在合理性、科学性、可操作性方面加强基层检察院规章制度的落实工作,使其真正落实到实处。
(一)加强学习,提高干警对规章制度落实重要性的认识。
新时期、新形势下,社会不断向前发展,检察事业日新月异,新的规章制度层出不穷,要提倡干警终身学习,不但学习业务知识,还要学习理论知识和法律法规等等。
单位在年初签订责任状时,要组织学习,使干警充分理解各项规章制度。
平时通过多种渠道提醒干警学习规章制度、自觉遵守规章制度,如可以在汽车方向盘附近贴“为了你的安全,请不要接打手机”等小字条。
年终总结时要对一年来是否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总结,落实好的要与评先挂钩,落实不到位要取消评先资格,使干警认识到遵守规章制度的重要性。
(二)做好规章制度的修订和完善工作。
基层检察院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具有合理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的规章制度。
一是修订和完善规章制度时要结合工作实际情况,不能要求过高,定得太苛刻。
二是可以邀请熟悉法律法规的律师或专业人士参加规章制度的制定,使其更加规范化。
三是制定的规章制度要与上级院和党委政府部门的规章相衔接,这样执行起来才不脱离大局,才更具有操作性。
四是制定规章制度前要进行公示,让干警对规章制度进行讨论和修改,征求干警的看法和意见,使制定出来的规章制度更具有公正性和人性化。
(三)发挥中层领导干部执行规章制度的表率作用。
基层检察院中层领导干部是各项检察工作的带头实施者,在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中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一是先学习。
干警还没有学的,中层领导干部先学,要真正掌握规章制度的内容和要求;二是先做到。
干警能做到的,中层领导干部先做到,且要做得更好。
干警做不到的,中层领导干部也要做到,想方设法让干警做到、做好;三是先提醒。
中层领导干部和干警时时相处,要做到一个帮助一个,相互提醒,共同防范。
(四)要做到执行规章制度时不打折扣。
基层院在执行规章制度中要反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我行我素的行为,树
立办事高要求、严管理、讲效率的意识,善于用规章制度管权、管人、管事。
一是强化遵守规章制度的意识,进一步提高干警的自我约束能力,不断增强全面履行各项义务的意识,树立良好的行为规范。
二是克服应付了事心理。
由于基层院的各种业务和活动繁重,有的干警认为反正自己不会违反规定,用不着花费很多时间去学习这些东西,人到心不在,随意性较大,这种想法必须改正。
三是要克服畏难情绪。
基层要执行的规章制度很多,工作任务和压力与日俱增,但不能因为工作任务重而削弱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度,要鼓励干警从压力中找出动力,做到“重点工作抓住不放,一般工作兼顾不忘”,在完成业务工作的同时,严格遵守好各项规章制度,使各项检察工作统筹发展,全面推进。
(五)讲究方法,做好督察工作。
近年来,通过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活动,基层院干警文明执法、遵章守纪的自觉性有所加强,但从查摆出来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不力的情况看,督察不力是一个重要原因。
为此,必须加强规章制度执行的督促检查工作。
一要督察到位。
在选定好督察长的同时,在各科局室物色督察联络员,保证督察到位,不留死角。
二是督察要讲究方法。
在督察过程中,对违纪的干警要允许其说明理由,错的要坚决纠正,做到以理服人。
三是建立督察档案。
即对每一件违纪行为都要做好具体详细的记录,必要时通过电子显示屏通报批评,违纪情况要与年终评先和晋级晋职挂钩,彰显规章制度的权威性。
第五、明确职责,细化分工。
为了规范人们的行为,使之受到约束,实现各项规章制度意图,达到完成企业目标的要求,企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都应明确责任人和责任部门,只有明确责任人和责任部门,才能使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层层分解,细化分工,使各项规章制度得到很好地落实。
第七、建立完善的考核、评价机制。
有制度、有执行,但并不一定能做好企业管理中的各项工作,还得对各项规章制度及其执行情况进行合理、有效地评价和考核,这样不但能使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公平、合理的执行,也能促进全体职工主动按要求执行,更能对现有规章制度进行完善及修订和补充。
而对各项规章制度执行的考核依据就是要建立合理的评价机制,不仅要对规章制度的落实进行评价,而且要对其结果进行纵横对比、合理评价,因此,建立完善的评价机制是各项规章制度执行考核的依据。
同时,完善的评价机制也能对各项规章制度的完整性、科学性、可操作性进行合理地评价,并使其得到及时的完善和补充修订。
篇四:
当前企业规章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当前企业规章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作者:
王春江
来源:
《企业文化·中旬刊》2015年第03期
一、目前企业规章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规章制度做样子,应付检查,形式主义严重
单位制定规章制度的目的和初衷不是为了如何抓好企业管理,按照规章制度办事,而是为了应付上级部门的检查。
单位编纂规章制度只是装门面、做样子、充数量。
制定好企业制度后往往束之高阁,只有在检查时在拿出来摆一摆。
以某些单位的应急预案为例,应急预案的规定不能结合企业实际,抢险人员名单多年不变,应急电话变动不能做到及时更新,如果真的发生突发事件时,干部职工的第一反应并不是应急预案是如何规定的,如何做,做的程序和先后顺序是什么,往往把把应急预案的规定抛在脑后。
虽然有些企业认识到了制度建设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同时也加大了制度化建设力度,但是制定的制度过于严格、呆板和僵化,对员工灵活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的积极性和热情起到了到抑制作用。
久而久之,企业的整体运行逐渐陷入因循守旧、不思进取的恶性怪圈,危及制度建设的终极目标。
(二)对规章制度的检查,执行落实不到位
上级部门检查下级部门工作时,虽然有着各种检查细则和要求、规范,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往往不能按照检查细则的规章制度执行,检查下级单位时存在随心所欲、主观主义的现象,往往一个人一个检查方法,每个人的检查喜好和检查重点存在偏差,只要检查人员一更换,上一次检查合格的下级规章制度就可能出现问题,而检查细则成了一纸空文,得到落实的程度不高。
这就造成下级企业应对这种检查的办法,不是在企业规章制度本身上下功夫,而是必须在拉拢贿赂上级检查人员上做文章,滋生了腐败的土壤。
管理制度也形同虚设、朝令夕改,处理问题时“人治”化成分居多,企业管理完全依照老板的好恶来处理,处于一种随意、松散的状态。
经验管理在一些中小企业里甚至居于主导地位,想当然、乱指挥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