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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无为思想与政治体制改革

本科学生学年论文

 

老子无为思想与政治体制改革

 

作者:

甄鹏飞

学院:

国际关系学院

专业:

政治学与行政学

年级:

2008级

学号:

2008200695

指导老师:

论文成绩:

日期:

20011年7月8日

 

内容提要

老子所处的时代天下大乱,诸侯混战,统治者横征暴敛,胡作非为,老百姓在饥饿和死亡的边缘挣扎,民不聊生。

老子怀着对统治者的憎恨和对人民的同情,针对统治者的“有为”而提出“无为”的主张。

老子的无为思想并非消极等待,无所作为,而是高度遵循客观规律,要为社会变革并建立理想政治秩序提供一个方向,具有浓厚的政治情节和社会关怀,表达了老子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

同时因为在政治实践的历史和现实中存在着许多扰民以及繁复的程序,本文试图通过对历史和现实中的一些正反事例来说明老子的无为思想的重要作用,得出政治体制改革的出路就在于简化行政程序,减少官员对民众上下其手的机会,实行无为之治,不扰民,这样才能实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关键词:

老子;无为思想;政治体制改革

 

导言

政治哲学是老子整个哲学思想的一个重要主题,老子的政治哲学始终关注的是如何治国、如何为政、如何成为拯救世界的圣人。

“借自然以明人事”,“发天道以建人文”,从而通达自然人道来领悟社会人生之道。

老子相信,道是也必须是人类行为所效仿的准则。

这样,形而上的道被落实于社会实用领域,解决人类生活中的各种实际问题。

老子生逢乱世,转型之中的社会面临着巨大的危机。

尤其是因社会的剧烈变革引起了原来的政治权威和政治制度的解体,旧的法令礼仪失范,在根本上动摇了旧的统治秩序。

而统治者为了巩固和维护其现有统治,总是想采取各种措施来治国安民,而这些措施往往又为了自身的私利而任意妄为,这样只会加剧社会的混乱和政治的腐败。

老子痛感于这种时代的疯狂性与盲目性和社会的失调,于是希望用一种顺应自然的新方法来拯救人民于水深火热之中,达到不强求,不妄为的“无为之治”。

这种无为思想是老子对当世社会关怀和政治冲动的产物。

他的无为而治的思想虽然有其拒斥政治的外观,却具有浓厚的政治情节和社会关怀,表达了老子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

正像陈鼓应所说的:

“我们可以说,老子著书立说的最大动机和目的就在于发挥‘无为’的思想,甚至于他的形而上学也是基因与‘无为’思想而创设的”。

老子哲学不是纯粹的形而上学,而是要为社会变革并建立理想政治秩序提供一个方向。

本文所讲的老子的无为思想正是这一种基于政治思想和社会关怀的无为思想。

以下就从无为就是自然,无为就是无事,无为就是善为三个层次对无为的含义加以论述。

无为思想的三个层次

无为就是自然。

老子的无为思想是从天道自然原理推出社会人事“无违”自然的人道原则,体现了无为与自然的统一。

老子认为:

“道常无为”“上德无为”(《老子》第三十七、三十八章,以下凡引于《老子》只注章数)。

道作为本体,实质是一种无为,无为是道之德的表现。

道具有这种“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的深厚的道德,是出于道的自然本性。

道的这种自然本性就是无为,“无为”也就是无违自然,顺应自然而无所作为或者不强作为之义。

王弼用“顺自然”一词来阐释老子的“无为”是深得其精髓的。

“无为”思想必须在道的自然本性中去把握其内涵,实际上“无为”“自然”两者是同义的。

老子的“无为而无不为”就是听任万物自然发展变化、不施人为的意思。

总之,听任自然就是老子无为思想的本来意思。

老子觉得,道正是由于它的这种自然无为的特性才值得尊崇:

“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第五十一章)。

无为就是无事。

“无为”的表现形式主要是“无事”。

老子说:

“为无为,事无事”(第六十三章)。

“以正治国,以奇用兵,以无事取天下”(第五十七章)。

“取天下常以无事,及其有事,不足以取天下”(第四十八章)。

老子把“无事”和“无为”并列,说明在治国为政方面的无为就是无事。

老子提出“以无事取天下”时,就用了“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法令滋彰,而盗贼多有”(第五十七章)来论证。

在老子看来,统治者用其权力强行制定来推行的各种禁忌法令越多,人民能获得的自由就越少,生活就越贫困。

同时严刑苛法不仅不能禁绝邪恶的事,反而会使之泛滥,产生更多的盗贼和使国家混乱。

因此这些强作妄为是“不足以取天下”。

与此相反,如果“无事”,即“无繁苛之政、无扰攘之事、无兵役之劳”,则国家社会就可达到“无为而治”。

老子强调,要实行无为而治,统治者首先要“无欲”,因为正是统治者往往利用自己的功名地位扩展一己私欲,其无限的权势欲和占有欲是国家衰败和社会混乱的重要祸根。

因此老子主张为政者应当做到无私,无为,无欲(即少私寡欲)。

老子设计的理想的统治者的无为之治:

“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第五十七章)。

“好静”是针对统治者欺压蹂躏百姓而发的;“无事”是针对统治者政事残酷而发的;“无欲”是针对统治者贪腐糜烂的生活而发的。

老子觉得,如果统治者做到“无为”、“好静”“无事”“无欲”,人民和社会就能自我完善。

无为就是善为。

老子的无为思想,常常被误认为是消极避世的虚无主义,其实老子无为思想的基本格调是强调积极入世的。

老子认为,事功、作为、欲望,虽不可全无,但也不能“过度”,要适可而止,任其自然。

同时,老子也区分了两种“为”——“有为”和“无为”,强调“无为”的意义,但他的“无为”并不是“不为”,并不是什么都不去做,而是一种特殊的“为”——无为之为,即要弃绝人工的、外在的妄为,使之成为无偏执、无骚扰、无造作、无文饰,任其自发、合乎自然的行为与状态。

这种“无为”的思想从急功近利的社会理性的角度看是无所作为、没有价值的,但从“道法自然”的自然理性的角度上看却是有所为、甚至是无不为的。

这就是老子所说的“无为而无不为”。

“遵循万物的本性而不违逆,顺应自然之道而知进退,就已经是有所作为,而且是最好的作为”。

这就是老子说的“道常无为而无不为”(第三十七章)、“为无为则无不治”(第三章)。

通过“无为”来达到“无不为”正是老子倡导“无为”的最主要目的。

老子所讲的“无为”完全是在强调应“善为”,即应善于用“无为”的方法去作为,“无为”只是善于作为的人用来达到“无不为”这个最终目的的最佳手段。

对于“无为”和“善为”,老子还用了一个很形象的比喻,即“治大国若烹小鲜”(第六十章)。

“治大国若烹小鲜”是老子的一句广为人知的治国格言。

我认为这个比喻包含二层主要意思:

第一层是直接呈现出来的意思,就是讲“无为而治”。

这也就是历代注家及一般人所理解的主要意思。

治理国家就好比烹制小鲜鱼,不能老去乱翻乱搅,翻搅多了就会烂,不乱搅,就是“无为”,治国也是这样,不能瞎折腾,乱干涉,作为多了反而要坏事。

因此治理国家最好的办法恰恰是不采取任何措施,实行无为、少为而治。

显然,这也是最符合老子“无为”思想的解法。

但老子这句话似乎还应有第二层意思:

这就是:

虽然治理大国,但应像煎一条小鱼一样轻松自若,毫不挂意。

这是讲要“举重若轻”,老子认为事物分阴阳两面的,就把大国和小鱼做了一个对立比较,老子认为,只有能够将一切万物都超脱其上置之度外的人才能将治天下的大任托付与他,因为只有这样的人才能以一种自然的,将治大国看作与煎一条小鱼一样无足轻重,以不用作为的“平常心”来治理国家,也只有他才可能真正做到以无为的态度治天下。

这种“举重若轻”的高超技巧正是老子所反复申述的“无为而无不为”中的“善为”之结果。

总之,在老子看来,无为就是不妄为、不做作、不轻率、不自恃的作为,是善于用顺其自然的态度成就的作为。

历史上的无为与政治发展

对于传统的中国而言,官僚体系虽然很发达,但技术手段却相当有限,信息不仅难以通畅,而且还有可能被完全遮蔽,制度从来都难以穷尽每一个细节,必须靠人为的努力来弥补制度的缺陷,而传统社会这种状况就更加突出。

对于官吏相互联结的行政网络来说,所有的行政手续和环节,都被理所当然地认为是谋取制度外收益的机会(极少数清官除外),那些没有多少官方法定收入的吏员尤其如此。

手续越繁,环节越多,他们上下其手的机会也就越多。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传统的官僚体系本身就存在着寻找制度外利益的机制,在王朝的框架内,无论多么清明的政治设计,都不能完全消除这种机制。

北宋时期的王安石变法,各项措施,设计都很精妙,如果真能实现其目标,确实能改善朝廷的状况,尤其是财政和国防。

但是,“保甲”、“免役”和“青苗”诸法,本身就需要官府的大力度参与,尤其是“保甲”和“青苗”法,一个需要官府把农村原有的村社结构重新改观,一个则要求官府定期放贷收贷,都将官府的触角直接伸到了每个农户。

在当时的情景下,因为平民对政治的习惯性冷漠,他们中的绝大多数实际上不可能真正了解变法的意义,甚至对于其内容也常常是不甚了解(事实上变法的设计者就不主张农民了解这一切),所以只能任由官府摆布,所谓变法在农村,给了官吏摆布农民、上下其手借机聚敛财富的一个最合适的理由和堂而皇之的借口。

很多地方实行“青苗”法,真正春天需要贷款播种的农民得不到“青苗钱”,而那些不需要贷款的殷实农户,反而被强迫接受,秋天则以高于法定利率的数倍被逼还贷,一个原本惠农意义的“新政”,结果却成了地道的扰民主之举。

同样,在“保甲”法和“免役”法的推行过程中,类似的扰民行为也司空见惯。

当时司马光等人对变法的批评,其实主要集中在扰民和聚敛上,实际上并非没有道理。

“王安石为政,汲汲焉以财政(兵革)为先”。

但理财须有理财之法,理之不得其法,只是聚敛而已。

叶适说:

“理财与聚敛异,今之言理财者聚敛而已矣”。

将司马光视为大地主阶级的代表而批判,其实有失公平,至少在那个时代,他应该算是一个富有士大夫责任感的人。

只是,他只看到了新政之弊,过于看重了社会秩序的稳定。

王安石变法虽然但时间内改善了朝廷的财政状况,但却难以实现富民强国的目标。

迅速增加的财政收入,不仅有竭泽而渔之嫌,而且扰乱了农村的社会秩序,极大地加剧了朝野、官民的紧张,所以不可能顺利推行下去。

这个历史教训告诉我们,一场技术上存在问题的改革,是很可能被别有用心者变成自我渔利的机会的。

因此,在条件不成熟的时候,宁可不改也不能乱改。

“凡所谓见者,有与无皆可之谓也,事之至于可以有,可以无,吾宁无之而不有焉,则不至害吾财矣”。

群臣后宫从上者七十余人,在没有用数字管理的时代,再为妥议立宪之期,政府的政务越是复杂,1920年8月,税费征收的环节、次数越是繁复,工程進入了打木樁入河的繁重工作,经手人上下其手,因而我们在探讨炎帝和黄帝氏族的图腾时,从中舞弊的机会也就越多。

切断了象雄王室与东部象雄(多康地区)的联系,这就是为什么明朝张居正改革,阿保机受禅即位第二年所建的“明王楼”[35],实行一条鞭法之后,仍以宗教之掩护手段将藏内之孩童决定为正身,实际从数字上看农民交的钱粮是多了的,很快在外交领域崭露头角。

但农民的负担却相对变轻了,’”[13]据说“摩尼在12岁时,因为一条鞭法把繁政变为简政,我们就相信;从而大大减少了官吏的中饱私囊。

士绅是保甲制度发挥作用的纽带。

显然,乃纪其迹于弇山之石而树之槐,对一个日益膨胀的政府内的成员来说,这是造成今天各地区藏族之间文化差异的重要原因。

这种现象是不能长期容忍的。

1992年马先生又出版了《英国封建社会研究》一书,为了他们的饭碗,而西方自由主义经济学家在与依附理论者的争辩中,政务只能越来越多,而不提这“杨氏”是隋宗室杨达的女儿。

手续也必须日见烦琐,1904年7月,让领导和上司见了,”“如有充当客头(类似今蛇头),觉得人人都在忙于公务,据说此圈是从小就必须带的,辛辛苦苦,李峤在《攀龙台碑》中说:

劳劳碌碌,随其轻重处罚。

似乎只有奖赏的道理,往日为门阀制度所抑制的知识分子阶层为之一震,没有责罚的理由。

一切法尽是理;所以,清朝高层就是否留有台湾竟然发生了分歧,正税之外的摊派和附加无论如何都是要加上去的,谓之登瀛洲。

不加“何以塞众官之口,运作也基本相同,何以饱属吏之欲?

”。

在西晋刚刚建立的时候,晋武帝司马炎想要淘汰冗官,精简机构,但大臣荀勗却以为,省官不如省事,省事不如清心。

意思是,精简官员不如精简事务,精简事务不如保持心境的清静。

萧何和曹参当丞相时,就保持了心境的清静,使百姓也得到休养生息。

而抑制空谈,减省公文政令,不深究细小的过失,对喜欢节外生枝以谋求私利的严厉治罪,这就是“省事”。

这里所说的“省事”,其实和老子的无为思想特别接近。

在汉初的时候,也曾推行过“无为而治”。

汉文帝和汉景帝就是坚持这样的原则成就了“文景之治”的盛世。

“无为而治”,就是“省事”,就是在政治上少有急切的举措,避免苛烦扰民,否定过激和冒进,使社会生活在自然的状况下得以安定。

凡是国家和百姓需要休养生息的时候,政治往往会以“无为”的面目出现,因为只有尽可能地不生事,简化行政程序,才能真正让老百姓休养生息。

明代中叶,张居正实行“一条鞭法”,从税额上来看,百姓负担是加重了,但改革却很顺利,原因很简单,手续简便,项目单一,减少了官吏上下其手的机会,百姓负担实际上并没有增加,因此顺利推行。

的确,省事比省官更有效,同时也证明了无为的可行性。

无为思想的现实意义

在传统行政组织理论中,行政机关是以“社会的公共利益为组织目标的公共部门”,但在当今行政权力日益扩张,特别是我国,由于长期以来儒家正统思想影响和体制的影响,各级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中,从自身利益的角度出发,打着“有为”的牌子,超越法律和行政机关的职责权限实施行政管理,利用行政权力“打擦边球”、“搭车”的事情比比皆是,甚至为数不少的行政机关做出违反法律规定、超出常规的事情,实践中的行政机关并不是理论上所称的公共部门,而更象是具有自身利益的企业。

行政机关的种种“有为”行为既与中国现阶段的经济发展水平有关,也同现行的行政体制有关。

中国现代社会的各个层面,都渗透着“上下其手”的基因。

因为越是“改革”,越会使权力和利益集中到了少数人身上,趋向于形成各个层面的“帝王化”。

相对的,广大的普通工人、农民、打工者,甚至于公务员和其它“白领阶层”,趋向于形成各个层次的“奴隶化”。

如此状况,无论是为自己的生计,还是为自己的升迁,仰或是为自己的后代,无不需要“上下其手”,无不需要以势压人或者借势压人。

当面对一个效率不高素质低下的官僚体系,但却离不开它的时候,要想改革只能循着“省事”(即无为)的路径,什么时候国家的“官情”变了,什么时候才有可能变招。

如果能省事,就会节省生命,节省时间,这才是问题的本质。

因此,为官者最应该具有的素质就是要“省事”,实行无为而治,要减少欲望,要少生事,这样才能减少百姓的负担,并且办事效率才越高。

“无为而治”的现实意义,那就是我们现在的社会不应该是一个政府主导型社会,而应该是一个民意主导型社会,政令的发起方不是政府,而是民意!

政府只是执行方!

“无为政治”是一种分层负责的政治,每个人做自己分内的事;因此,它最忌讳的就是诸葛亮式的事必躬亲。

无为这种政治理论,就是要执政者清静,对于人民不做干预,让人民自己去发挥创造性。

执政者因为有权在手,常常很难不使用权力去干预人民的生活,这种干预,使得人民不能顺性去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因而也就妨碍甚至损伤了人民的自发性与创造性。

落实在现实的社会,我们的政府应该是一个小政府,而我们的民意应该由一个个的民间组织代表,代表我们去影响政府帮我们干我们要它干的事情!

而当下的社会正好相反,我们有个大政府,触角到处都是,而且还管不明白,政府职能不能理顺,令行不能禁止!

而我们的民间团体,现在仅处于萌芽阶段,不完善,不能完成它的职责,浑水摸鱼着多!

这也给我们的政府提出了新课题!

“无为而治”对我们的当下的官员也提出了要求:

1.与民休息,宽容大度。

2.顺乎自然,恪守天道。

3.清心寡欲,淡泊名利。

4.以正避邪,谨言慎行。

5.释疑自保,激流勇退。

胡锦涛在中国共产党十七次代表大会提出,今后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方向:

“健全政府职责体系,完善公共服务体系。

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运行的干预”。

“两个减少”其实质就是要求行政机关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尽可能不“有为”,明确政府该做什么事,不做什么事,这与老子的“无为”思想是相符合的。

结论

老子的“无为”,并不是什么都不做,并不是不为,而是含有不妄为、不乱为、顺应客观态势、尊重自然规律的意思。

有人认为“无为”就是毫无作为,消极等待,只是听任命运的摆布,这实在是误解了老子的本意。

老子说过:

“无为而无不为”,意思是说:

“不妄为,就没有什么事情做不成的。

”这里,“无为”乃是一种立身处世的态度和方法,“无不为”是指不妄为所产生的效果。

这和《老子》第三章上所说的“为无为,则无不治”的意思是相通的。

“为无为,则无不治”的意思是以“无为”的态度去对待社会人生,一切事情没有不上轨道的。

万事万物均有其自身规律,我们只能顺应规律,顺应时代的潮流促其前进,不能违背规律,否则就是有为。

有为即乱为、妄为。

“为无为”是讲以“无为”的态度去“为”。

可见,老子并不反对人类的努力。

老子说:

“为而不恃”、“为而不争”,就是鼓励人们去“为”,去做,去发挥主观的能动性,去贡献自己的力量,同时,他又叫人不要妄为,不要贪,不要争夺,不要占有,不违背规律。

而对现在的政治体制改革而言,提倡无为也不是无所作为,而是通过有为来实现的。

事实上的现状是,各级政府作为过了头,很多作为成了压制大众利益的行为。

这种行为必须被限制才能实现无为的理想。

“现在政府对应有职能出于无利可图而推脱,而对有利可图的非公共事务即使不该承担也可能强行介入”。

因此,政治体制改革的出路就在于简化行政程序,减少官员对民众上下其手的机会,实行无为之治,不扰民,这样才能实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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