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PVC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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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PVC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项目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1总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总责。
1.2主持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化工集团及安全环保处关于安全生产的决议,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1.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持续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水平,不违章指挥,不强令从业人员冒险作业,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要立即组织处理或者人员疏散。
保障员工的健康、安全。
1.4保证安全投入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
1.5组织制定本项目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1.6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隐患。
1.7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8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9履行安全监督与指导责任。
1.10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1.11大力推进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积极采用先进适用技术。
1.12把安全生产纳入企业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
2、项目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2.1认真履行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协助总经理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项目的安全管理制度及规定不违章指挥,不强令从业人员冒险作业,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要立即组织处理或者人员疏散。
2.2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改扩建、技措技改方面的安全工作负责。
2.3坚持贯彻“五同时”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监督检查生产职能部门安全职责履行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生产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2.4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生产事故隐患的整改。
2.5组织对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件的调查处理,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2.6定期召开项目安全工作会议,分析项目安全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7定期参加安全活动。
3、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职责
3.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认真履行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指挥,不强令从业人员冒险作业,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要立即组织处理或者人员疏散。
3.2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技术上对项目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3.3加强安全技术管理,积极采用先进安全、环保技术和安全、环保防护装备,组织研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方案。
3.4在组织新建、改建、扩建基本建设项目以及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产时,做到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并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3.5审查项目安全技术规程、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保证技术上切实可行。
3.6负责组织制订生产岗位尘毒等有害物质的治理方案、规划,使之达到国家卫生标准。
3.7参加上报项目事故的调查,组织技术力量对事故进行技术原因分析、鉴定,提出技术上的改进措施。
3.8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定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的具体工作安排中。
3.9定期参加安全活动。
4、生产技术部部长安全生产职责
4.1认真履行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违章指挥,不强令从业人员冒险作业,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要立即组织处理或者人员疏散。
4.2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项目安全工作负直接的领导责任。
4.3“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项目的安全管理制度及规定,代表总经理全面负责本项目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实施工作。
4.4组织制订、修订和审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5坚持贯彻“五同时”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监督检查生产职能部门安全职责履行和各项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生产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4.6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生产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审批特级动火。
4.7组织对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件的调查处理,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4.8负责组织对本项目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职责的检查考核工作。
4.9定期召开公司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公司安全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4.10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部门和个人。
5、财务部部长安全生产职责
5.1认真履行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执行国家关于企业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提取使用的有关规定,做到专款专用,并监督执行,切实保证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保证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整改项目的费用到位。
5.2执行项目关于安全生产保证基金管理办法,监督检查安全保证基金的交纳和返回基金的使用。
5.3审核项目经营计划时,要同时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5.4把安全管理纳入经济责任制,分析项目安全生产经济效益,支持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审核各类事故费用支出。
5.5定期参加安全活动。
6、其它各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6.1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违章指挥,不强令从业人员冒险作业,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要立即组织处理或者人员疏散。
6.2负责落实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对本部门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6.3坚持生产经营与安全“五同时”原则,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任务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6.4组织本部门的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学习等活动。
6.5组织制订本部门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等。
6.6按时参加项目安全工作会议,贯彻执行会议通过的各项决议和规定。
6.7严格按照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对本部门发生的各类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7、分厂负责人安全职责
7.1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指挥,不强令从业人员冒险作业,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要立即组织处理或者人员疏散。
7.2厂长是各分厂的安全负责人,对本厂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制度,做到生产与安全的“五同时”。
7.3组织制订、修订本厂的安全技术规程、安全管理规定,编制本厂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7.4组织落实本厂级安全教育,并进行定期检查。
7.5组织对本厂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定期组织安全技术考核。
7.6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
7.7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配备取得资格证书的安全管理人员,领导并支持本厂专兼职安全员的工作,负责落实本厂各级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7.8负责组织每周一次的厂级安全检查,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处于完好状态。
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一时无法整改的应采取防范措施,并及时向公司报告。
7.9负责二级动火审批,组织落实动火安全防范措施。
7.10组织消除生产过程中不安全因素,落实防护措施。
7.11对本分厂发生的事故及时上报和处理,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落实防范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7.12副厂长(装置长、值班长)在厂长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责。
8、安全环保部部长安全生产职责
8.1要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违章指挥,不强令从业人员冒险作业,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要立即组织处理或者人员疏散。
8.2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公司的管理制度。
8.3负责对自治区、市、旗政府和集团相关部门的请示汇报及信息沟通。
8.4组织制订、修订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8.5坚持贯彻“五同时”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监督检查各职能部门安全职责履行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存在的安全隐患。
8.6负责组织对本项目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职责的检查考核工作。
8.7负责项目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日常安全检查,对查出问题按三定(定人、定时间、定项目)原则,分类治理,限期整改。
8.8参与动火、动土、登高、设备内作业等危险性较大的检修作业安全措施的制订与落实,并按规定督促有关部门履行作业审批程序。
8.9协助领导组织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分析,严格执行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写出事故分析报告,根据事故汇报程序进行上报。
8.10负责公司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并组织定期演练。
8.11定期参加安全工作会议,分析项目安全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8.12协助领导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
9、安全环保部安全专工安全生产职责
9.1要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强令从业人员冒险作业,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要立即组织处理或者人员疏散。
9.2协助领导组织制订、修订项目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9.3负责组织对本项目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职责的检查考核工作。
9.4负责对项目安全生产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检查出的隐患上报安全环保部领导及分厂领导,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9.5参与动火、动土、登高、设备内作业等危险性较大的检修作业安全措施的制订与落实,并按规定督促有关部门履行作业审批程序。
9.6负责各类事故的归口统计工作,做好工伤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建立健全事故台帐。
主管人身伤亡、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其他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
参加工伤员工的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9.7协助领导对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和分析。
9.8协助领导组织应急预案的定期演练。
9.9定期参加安全工作会议,汇报日常检查工作情况。
9.10协助领导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
10、安全环保部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10.1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强令从业人员冒险作业,对本岗位安全生产负责,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要立即组织处理或者人员疏散。
10.2贯彻落实项目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0.3协助领导组织实施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考核办法,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10.4对项目安全生产现场进行监督检查,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对查出的隐患及时上报安全环保部领导和厂长,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10.5参与动火、动土、登高、设备内作业等危险性较大的检修作业安全措施的制订与落实,并按规定督促有关部门履行作业审批程序。
10.6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职业病防治等工业卫生工作。
10.7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安全装置、安全设施的维护保养、技术检验和管理工作。
10.8负责对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进行考核。
10.9检查督促车辆单位做好交通安全管理,负责维护厂区交通安全秩序。
11、各分厂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11.1贯彻落实项目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负责本分厂内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强令从业人员冒险作业,对本岗位安全生产负责,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要立即组织处理或者人员疏散。
11.2认真执行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考核办法,对本分厂的安全生产进行考核。
11.3对本分厂安全生产现场进行监督检查,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对查出的隐患及时上报分厂负责人,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11.4负责动火、动土、登高、设备内作业等危险性较大的检修作业安全措施的制订与落实,并按规定督促有关部门履行作业审批程序。
11.5做好本分厂的职业病防治等工业卫生工作。
11.6完成公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及分厂领导安排的安全工作。
二、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生产部安全生产职责
1.1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及指示。
1.2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坚持生产与安全的“五同时”原则。
1.3在生产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时,要及时果断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并通知有关部门协同处理,遇到紧急情况,有权先处理后汇报。
1.4参加安全生产检查,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及时上报并落实整改。
1.5负责组织装置检修后开车条件检查确认,并按经审定的开车方案组织、协调装置开车。
1.6负责生产事故(装置非计划停车、跑料、串料等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工作。
1.7按期完成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和隐患整改项目。
1.8在编制年度、月度检修计划时,应同时将相应的安全装置和安全设施纳入检修计划中。
1.9负责本专业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及发证申报管理工作。
1.10负责防汛抗台工作,组织落实台汛期间的值班和抢险队伍,做到及时调度,保证安全。
1.11在签订外协检修施工合同时,应负责审核其施工资格(企业等级、经营范围、技术资质、安全管理机构……),同时签订《安全协议书》,并负责对其进行检修施工安全教育。
1.12负责编制或修订工艺规程和岗位操作法,参加安全技术规程的编写与修订工作。
1.13负责工艺专业性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和改进生产技术上存在的问题。
1.14负责因工艺技术原因引起的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参加相关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1.15认真贯彻上级有关设备动力管理、运行、操作、维修等方面的法规、标准、条例和制度,负责对设备动力装置及工业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管理。
1.16负责组织对特种设备(电梯、起重机械、气瓶、锅炉、压力容器等)及相关的安全装置(附件)的定期检测、检验、调试工作,并做好特种设备的登记取证工作。
1.17组织编制设备动力管理制度,编写各类机、泵设备的维修安全规程,督促执行通用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在制订或审定有关设备制造、改造方案和编制设备检修计划时,应有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内容,并确保实施。
1.18组织设备动力专业性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及时组织整改。
1.19负责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工作,参加相关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2、安全环保部安全生产职责
2.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安全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和制度,负责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2负责对自治区、市、旗政府和集团相关部门的请示汇报及信息沟通。
2.3负责对员工进行入厂安全教育和日常职业健康安全教育,组织对特种作业人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做到持证上岗,上岗证应由人事行政部发。
2.4组织制订(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5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指导基层安全工作,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定期召开安全专业例会,协调、解决安全管理体系实施中出现的问题。
2.6参与动火、动土、登高、设备内作业等危险性较大的检修作业安全措施的制订与落实,并按规定督促有关部门履行作业审批程序。
2.7参加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及新产品开发设计审核、工程竣工验收及试车前的安全检查确认等工作,使其符合安全卫生要求。
2.8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职业病防治等工业卫生工作。
2.9负责制订员工劳防用品的发放标准,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的标准及时发放,合理使用。
2.10经常深入生产、检修现场监督检查,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2.11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安全装置、安全设施的维护保养、技术检验和管理工作。
2.12负责对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进行考核。
2.13对在、安全工作中作出贡献者或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2.14负责各类事故的归口统计工作,做好工伤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建立健全事故台帐。
主管人身伤亡、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其他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
参加工伤员工的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2.15贯彻执行《消防法》及有关消防管理规定,负责消防化救监督管理工作。
2.16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内装修等工程项目防火设计初审,落实消防局对项目的审定。
2.17组织作业环境劳动条件(尘、毒、噪声、射线)的监测、检查和调查,对超标的作业环境及时督促、整改。
2.18制订“三废”治理和噪声防治等措施规则,并检查执行情况。
参加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环保“三同时”监督工作,使环境保护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2.19负责对环境污染的监测工作,并督促有关单位、部门的各项环保指标达到国家卫生标准。
3、质检部安全生产职责
3.1贯彻落实国家的质量法规政策和项目的安全管理制工度。
3.2参加项目安全事故的处理工作,负责安全事故的取样、分析。
3.3负责大宗原料、辅料到货检验及产品出厂检验工作;负责环境监测工作。
3.4负责对各厂中间控制分析环节的监督、指导。
4、工程管理部安全生产职责
4.1在进行生产技术更新和装置技术改造时,应同时解决已存在的隐患,保证安全。
4.2负责贯彻工艺技术管理制度,经常检查工艺纪律执行情况,及时纠正违章操作。
4.3负责审核全厂性开停车方案、装置停车检修前的工艺处理方案等技术文件,使其符合安全卫生要求。
4.4制订长远发展规划,编制技术措施计划,进行技术改造时,应包括安全、防火技术和改善劳动条件的措施项目。
4.5组织进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时,应严格按“三同时”规定,邀请市劳动、消防、卫生防疫等部门参加。
4.3组织编制或审定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方案,使其符合安全、防火要求。
4.7在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时,应对承包工程的单位进行施工资质审查认定,同时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书》,并督促施工单位办理《开工报告》。
4.8负责对外来施工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教育和施工前安全交底工作。
若在厂区内施工,应联系施工所在厂安全部门对其进行入厂安全教育。
4.9负责建筑安装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定期召开各施工单位负责人参加的施工安全协调会,组织施工现场的安全防火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国务院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和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10在化工生产装置区域内从事局部施工,应事先与所在单位取得联系,共同制订和落实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4.11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保证安全卫生和消防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建成并通过竣工验收。
4.12参加基建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6、财务部安全生产职责
6.1执行国家关于企业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提取使用的有关规定,做到专款专用,并监督执行,切实保证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保证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整改项目的费用到位。
6.2执行项目关于安全生产保证基金管理办法,监督检查安全保证基金的交纳和返回基金的使用。
6.3审核项目经营计划时,要同时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6.4把安全管理纳入经济责任制,分析项目安全生产经济效益,支持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审核各类事故费用支出。
三、公司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1、车间主任(工段长)安全生产职责
1.1贯彻执行项目、分厂对安全生产的指令和要求,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强令从业人员冒险作业,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要立即组织处理或者人员疏散。
全面负责本装置的安全生产。
1.2组织员工学习并执行项目和分厂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员工遵章守纪,制止违章行为。
1.3组织工段级安全教育,主持对新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考核。
1.4教育督促员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和消防化救器材;检查督促做好安全装置和防护设施的检查、维护保养工作,保证完好投用。
1.5负责工段安全自查,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不能整改的应立即报告上级,同时采取应急防范措施。
1.6组织参加本工段发生事故的调查,配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1.7搞好本工段的安全生产竞赛,抓好安全建设,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保持生产作业现场整齐、清洁,维护本工段的安全生产秩序。
2、技术员安全生产职责
2.1在对本单位进行生产技术更新和装置技术改造时,应同时解决本单位已存在的隐患,保证安全。
2.2负责贯彻工艺技术管理制度,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强令从业人员冒险作业,对本岗位安全生产负责,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要立即组织处理或者人员疏散。
经常检查工艺纪律执行情况,及时纠正违章操作。
2.3负责审核本分厂开停车方案、装置停车检修前的工艺处理方案等技术文件,使其符合安全卫生要求。
2.4制订本单位长远发展规划,编制技术措施计划,进行技术改造时,应包括安全、防火技术和改善劳动条件的措施项目。
3、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3.1贯彻执行项目、分厂对安全生产的指令和要求,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强令从业人员冒险作业,对本岗位安全生产负责,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要立即组织处理或者人员疏散。
全面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
3.2组织员工学习并执行项目和分厂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员工遵章守纪,制止违章行为。
3.3定期组织班组安全活动,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3.4组织班组级安全教育,主持对新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考核。
3.5教育督促员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和消防化救器材;检查督促做好安全装置和防护设施的检查、维护保养工作,保证完好投用。
3.6负责班组安全自查,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不能整改的应立即报告上级,同时采取应急防范措施。
3.7组织参加本工段发生事故的调查,配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3.8搞好班组的安全生产竞赛,抓好班组安全建设,提高班组安全管理水平,保持生产作业现场整齐、清洁,维护本班组的安全生产秩序。
4、操作工安全生产职责
4.1参加安全、环保活动,接受安全、环保教育,学习安全、环保技术知识,严格遵守各项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对本岗位安全生产负责。
4.2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履行交接班前安全检查。
4.3严格执行“三纪”(即劳动纪律、工艺纪律、安全纪律),精心操作,认真记录。
4.4按时巡回检查,正确判断和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异常情况。
4.5认真维护保养设备,发现缺陷及时消除并作好记录,保持作业场所整洁。
4.6熟悉项目有毒有害物质的性质,以及急救方法、消防知识、防护知识。
4.7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劳动防护用品和消防化救器材。
4.8不违章作业,并劝阻和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向领导报告。
4.9积极参加各种安全、环保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预案演练。
4.10拒绝违章指挥,熟悉本岗位的职业危害。
4.11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要停止作业和撤离危险场所。
四、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的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地方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集团公司规章制度,并通过各职能部门和公司所属各厂、部门组织落实和实施;
2、定期召开安委会,听取各分厂、部门的安全工作汇报。
分析公司安全形势,研究部署项目安全工作。
3、建立健全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职责制并组织考核、奖励体系。
4、协调重大安全项目工程的资金落实。
5、协调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组织安全检查和督察。
6、发生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7、制定、审核项目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8、决定对安全生产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的奖励和事故责任者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