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产业振兴规划全文解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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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产业振兴规划全文解读

十大产业振兴规划(全文解读)

(2008-2020年)

作者:

  徐志群  来源: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2008-03-28

钢铁产业振兴规划

2009年1月1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钢铁产业调整振兴规划。

加快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必须以控制总量、淘汰落后、联合重组、技术改造、优化布局为重点,推动钢铁产业由大变强。

主要措施:

一要统筹国内外两个市场。

落实扩大内需措施,拉动国内钢材消费。

实施适度灵活的出口税收政策,稳定国际市场份额。

二要严格控制钢铁总量,淘汰落后产能,不得再上单纯扩大产能的钢铁项目。

三要发挥大集团的带动作用,推进企业联合重组,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和特大型钢铁集团,优化产业布局,提高集中度。

四要加大技术改造、研发和引进力度,在中央预算内基建投资中列支专项资金,推动钢铁产业技术进步,调整品种结构,提升钢材质量。

五要整顿铁矿石进口市场秩序,规范钢材销售制度,建立产销风险共担机制。

汽车产业振兴规划

钢铁产业振兴规划

2009年1月1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钢铁产业调整振兴规划。

加快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必须以控制总量、淘汰落后、联合重组、技术改造、优化布局为重点,推动钢铁产业由大变强。

主要措施:

一要统筹国内外两个市场。

落实扩大内需措施,拉动国内钢材消费。

实施适度灵活的出口税收政策,稳定国际市场份额。

二要严格控制钢铁总量,淘汰落后产能,不得再上单纯扩大产能的钢铁项目。

三要发挥大集团的带动作用,推进企业联合重组,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和特大型钢铁集团,优化产业布局,提高集中度。

四要加大技术改造、研发和引进力度,在中央预算内基建投资中列支专项资金,推动钢铁产业技术进步,调整品种结构,提升钢材质量。

五要整顿铁矿石进口市场秩序,规范钢材销售制度,建立产销风险共担机制。

汽车产业振兴规划

2009年1月1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汽车产业调整振兴规划。

加快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必须实施积极的消费政策,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需求,以结构调整为主线,推进企业联合重组,以新能源汽车为突破口,加强自主创新,形成新的竞争优势。

主要措施:

一要培育汽车消费市场。

从2009年1月20日至12月31钢铁产业振兴规划

2009年1月1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钢铁产业调整振兴规划。

加快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必须以控制总量、淘汰落后、联合重组、技术改造、优化布局为重点,推动钢铁产业由大变强。

主要措施:

一要统筹国内外两个市场。

落实扩大内需措施,拉动国内钢材消费。

实施适度灵活的出口税收政策,稳定国际市场份额。

二要严格控制钢铁总量,淘汰落后产能,不得再上单纯扩大产能的钢铁项目。

三要发挥大集团的带动作用,推进企业联合重组,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和特大型钢铁集团,优化产业布局,提高集中度。

四要加大技术改造、研发和引进力度,在中央预算内基建投资中列支专项资金,推动钢铁产业技术进步,调整品种结构,提升钢材质量。

五要整顿铁矿石进口市场秩序,规范钢材销售制度,建立产销风险共担机制。

汽车产业振兴规划

2009年1月1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汽车产业调整振兴规划。

加快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必须实施积极的消费政策,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需求,以结构调整为主线,推进企业联合重组,以新能源汽车为突破口,加强自主创新,形成新的竞争优势。

主要措施:

一要培育汽车消费市场。

从2009年1月20日至12月31日,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5%征收车辆购置税。

从2009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国家安排50亿元,对农民报废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换购轻型载货车以及购买钢铁产业振兴规划

2009年1月1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钢铁产业调整振兴规划。

加快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必须以控制总量、淘汰落后、联合重组、技术改造、优化布局为重点,推动钢铁产业由大变强。

主要措施:

一要统筹国内外两个市场。

落实扩大内需措施,拉动国内钢材消费。

实施适度灵活的出口税收政策,稳定国际市场份额。

二要严格控制钢铁总量,淘汰落后产能,不得再上单纯扩大产能的钢铁项目。

三要发挥大集团的带动作用,推进企业联合重组,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和特大型钢铁集团,优化产业布局,提高集中度。

四要加大技术改造、研发和引进力度,在中央预算内基建投资中列支专项资金,推动钢铁产业技术进步,调整品种结构,提升钢材质量。

五要整顿铁矿石进口市场秩序,规范钢材销售制度,建立产销风险共担机制。

汽车产业振兴规划

2009年1月1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汽车产业调整振兴规划。

加快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必须实施积极的消费政策,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需求,以结构调整为主线,推进企业联合重组,以新能源汽车为突破口,加强自主创新,形成新的竞争优势。

主要措施:

一要培育汽车消费市场。

从2009年1月20日至12月31日,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5%征收车辆购置税。

从2009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国家安排50亿元,对农民报废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换购轻型载货车以及购买1.3升以下排量的微型客车,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

增加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并清理取消限购汽车的不合理规定。

二要推进汽车产业重组。

支持大型汽车企业集团进行兼并重组,支持汽车零部件骨干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扩大规模。

三要支持企业自主创新和技术改造。

今后3年中央安排100亿元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企业技术创新、技术改造和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发展。

四要实施新能源汽车战略。

推动电动汽车及其关键零部件产业化。

中央财政安排补贴资金,支持节能和新能源汽车在大中城市示范推广。

五要支持汽车生产企业发展自主品牌,加快汽车及零部件出口基地建设,发展现代汽车服务业,完善汽车消费信贷。

纺织工业调整振兴规划

2009年2月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纺织工业调整振兴规划。

纺织工业是我国国民经济传统支柱产业和重要的民生

钢铁产业振兴规划

2009年1月1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钢铁产业调整振兴规划。

加快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必须以控制总量、淘汰落后、联合重组、技术改造、优化布局为重点,推动钢铁产业由大变强。

主要措施:

一要统筹国内外两个市场。

落实扩大内需措施,拉动国内钢材消费。

实施适度灵活的出口税收政策,稳定国际市场份额。

二要严格控制钢铁总量,淘汰落后产能,不得再上单纯扩大产能的钢铁项目。

三要发挥大集团的带动作用,推进企业联合重组,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和特大型钢铁集团,优化产业布局,提高集中度。

四要加大技术改造、研发和引进力度,在中央预算内基建投资中列支专项资金,推动钢铁产业技术进步,调整品种结构,提升钢材质量。

五要整顿铁矿石进口市场秩序,规范钢材销售制度,建立产销风险共担机制。

汽车产业振兴规划

2009年1月1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汽车产业调整振兴规划。

加快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必须实施积极的消费政策,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需求,以结构调整为主线,推进企业联合重组,以新能源汽车为突破口,加强自主创新,形成新的竞争优势。

主要措施:

一要培育汽车消费市场。

从2009年1月20日至12月31日,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5%征收车辆购置税。

从2009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国家安排50亿元,对农民报废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换购轻型载货车以及购买1.3升以下排量的微型客车,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

增加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并清理取消限购汽车的不合理规定。

二要推进汽车产业重组。

支持大型汽车企业集团进行兼并重组,支持汽车零部件骨干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扩大规模。

三要支持企业自主创新和技术改造。

今后3年中央安排100亿元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企业技术创新、技术改造和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发展。

四要实施新能源汽车战略。

推动电动汽车及其关键零部件产业化。

中央财政安排补贴资金,支持节能和新能源汽车在大中城市示范推广。

五要支持汽车生产企业发展自主品牌,加快汽车及零部件出口基地建设,发展现代汽车服务业,完善汽车消费信贷。

纺织工业调整振兴规划

2009年2月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纺织工业调整振兴规划。

纺织工业是我国国民经济传统支柱产业和重要的民生产业,也是国际竞争优势明显的产业,在繁荣市场、扩大出口、吸纳就业、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城镇化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加快振兴纺织工业,必须以自主创新、技术改造、淘汰落后、优化布局为重点,推进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巩固和加强对就业和惠农的支撑地位,推进我国纺织工业由大到强的转变。

主要措施:

一要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市场。

积极扩大国内消费,开发新产品,开拓农村市场,促进产业用纺织品的应用。

拓展多元化出口市场,稳定国际市场份额。

二要加强技术改造和自主品牌建设。

在新增中央投资中设立专项,重点支持纺纱织造、印染、化纤等行业技术进步,推进高新技术纤维产业化,提高纺织装备自主化水平,培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自主知名品牌。

三要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制定和完善准入条件,淘汰能耗高、污染重等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

对优势骨干企业兼并重组困难企业给予优惠支持。

四要优化区域布局。

东部沿海地区要重点发展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资源消耗低的纺织产品。

推动和引导纺织服装加工企业向中西部转移,建设新疆优质棉纱、棉布和棉纺织品生产基地。

五要加大财税金融支持。

将纺织品服装出口退税率由14%提高至15%,对基本面较好但暂时出现经营和财务困难的企业给予信贷支持。

加大中小纺织企业扶持力度,鼓励担保机构提供信用担保和融资服务,减轻纺织企业负担。

中央、地方和企业都要加大棉花和厂丝收购力度。

装备制造业调整振兴规划

2009年2月4日召开的

钢铁产业振兴规划

2009年1月1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钢铁产业调整振兴规划。

加快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必须以控制总量、淘汰落后、联合重组、技术改造、优化布局为重点,推动钢铁产业由大变强。

主要措施:

一要统筹国内外两个市场。

落实扩大内需措施,拉动国内钢材消费。

实施适度灵活的出口税收政策,稳定国际市场份额。

二要严格控制钢铁总量,淘汰落后产能,不得再上单纯扩大产能的钢铁项目。

三要发挥大集团的带动作用,推进企业联合重组,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和特大型钢铁集团,优化产业布局,提高集中度。

四要加大技术改造、研发和引进力度,在中央预算内基建投资中列支专项资金,推动钢铁产业技术进步,调整品种结构,提升钢材质量。

五要整顿铁矿石进口市场秩序,规范钢材销售制度,建立产销风险共担机制。

汽车产业振兴规划

2009年1月1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汽车产业调整振兴规划。

加快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必须实施积极的消费政策,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需求,以结构调整为主线,推进企业联合重组,以新能源汽车为突破口,加强自主创新,形成新的竞争优势。

主要措施:

一要培育汽车消费市场。

从2009年1月20日至12月31日,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5%征收车辆购置税。

从2009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国家安排50亿元,对农民报废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换购轻型载货车以及购买1.3升以下排量的微型客车,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

增加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并清理取消限购汽车的不合理规定。

二要推进汽车产业重组。

支持大型汽车企业集团进行兼并重组,支持汽车零部件骨干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扩大规模。

三要支持企业自主创新和技术改造。

今后3年中央安排100亿元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企业技术创新、技术改造和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发展。

四要实施新能源汽车战略。

推动电动汽车及其关键零部件产业化。

中央财政安排补贴资金,支持节能和新能源汽车在大中城市示范推广。

五要支持汽车生产企业发展自主品牌,加快汽车及零部件出口基地建设,发展现代汽车服务业,完善汽车消费信贷。

纺织工业调整振兴规划

2009年2月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纺织工业调整振兴规划。

纺织工业是我国国民经济传统支柱产业和重要的民生产业,也是国际竞争优势明显的产业,在繁荣市场、扩大出口、吸纳就业、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城镇化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加快振兴纺织工业,必须以自主创新、技术改造、淘汰落后、优化布局为重点,推进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巩固和加强对就业和惠农的支撑地位,推进我国纺织工业由大到强的转变。

主要措施:

一要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市场。

积极扩大国内消费,开发新产品,开拓农村市场,促进产业用纺织品的应用。

拓展多元化出口市场,稳定国际市场份额。

二要加强技术改造和自主品牌建设。

在新增中央投资中设立专项,重点支持纺纱织造、印染、化纤等行业技术进步,推进高新技术纤维产业化,提高纺织装备自主化水平,培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自主知名品牌。

三要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制定和完善准入条件,淘汰能耗高、污染重等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

对优势骨干企业兼并重组困难企业给予优惠支持。

四要优化区域布局。

东部沿海地区要重点发展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资源消耗低的纺织产品。

推动和引导纺织服装加工企业向中西部转移,建设新疆优质棉纱、棉布和棉纺织品生产基地。

五要加大财税金融支持。

将纺织品服装出口退税率由14%提高至15%,对基本面较好但暂时出现经营和财务困难的企业给予信贷支持。

加大中小纺织企业扶持力度,鼓励担保机构提供信用担保和融资服务,减轻纺织企业负担。

中央、地方和企业都要加大棉花和厂丝收购力度。

装备制造业调整振兴规划

2009年2月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装备制造业调整振兴规划。

装备制造业是为国民经济各行业提供技术装备的战略性产业,关联度高、吸纳就业能力强、技术资金密集,是产业升级、技术进步的重要保障和国家综合实力的集中体现。

主要措施:

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必须依托国家重点建设工程,大规模开展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化工作;通过加大技术改造投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大幅度提高基础配套件和基础工艺水平;加快企业兼并重组和产品更新换代,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全面提升产业竞争力。

一要依托高效清洁发电、特高压输变电、煤矿与金属矿采掘、天然气管道输送和液化储运、高速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等领域的重点工程,有针对性地实现重点产品国内制造。

二要结合钢铁、汽车、纺织等大产业的重点项目,推进装备自主化。

三要提升大型铸锻件、基础部件、加工辅具、特种原材料等配套产品的技术水平,夯实产业发展基础。

四要推进结构调整,转变产业增长方式。

支持装备制造骨干企业进行联合重组,发展具有工程总承包、系统集成、国际贸易和融资能力的大型企业集团。

加快完善产品标准体系,发展现代制造服务业。

会议要求,充分利用增值税转型政策,推动企业技术进步;在新增中央投资中安排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建立使用国产首台(套)装备风险补偿机制;增加出口信贷额度,支持装备产品出口;鼓励开展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对部分确有必要进口的关键部件及原材料,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加强企业管理和职工培训,改进生产组织方式,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钢铁产业振兴规划

2009年1月1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钢铁产业调整振兴规划。

加快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必须以控制总量、淘汰落后、联合重组、技术改造、优化布局为重点,推动钢铁产业由大变强。

主要措施:

一要统筹国内外两个市场。

落实扩大内需措施,拉动国内钢材消费。

实施适度灵活的出口税收政策,稳定国际市场份额。

二要严格控制钢铁总量,淘汰落后产能,不得再上单纯扩大产能的钢铁项目。

三要发挥大集团的带动作用,推进企业联合重组,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和特大型钢铁集团,优化产业布局,提高集中度。

四要加大技术改造、研发和引进力度,在中央预算内基建投资中列支专项资金,推动钢铁产业技术进步,调整品种结构,提升钢材质量。

五要整顿铁矿石进口市场秩序,规范钢材销售制度,建立产销风险共担机制。

汽车产业振兴规划

2009年1月1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汽车产业调整振兴规划。

加快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必须实施积极的消费政策,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需求,以结构调整为主线,推进企业联合重组,以新能源汽车为突破口,加强自主创新,形成新的竞争优势。

主要措施:

一要培育汽车消费市场。

从2009年1月20日至12月31日,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5%征收车辆购置税。

从2009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国家安排50亿元,对农民报废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换购轻型载货车以及购买1.3升以下排量的微型客车,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

增加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并清理取消限购汽车的不合理规定。

二要推进汽车产业重组。

支持大型汽车企业集团进行兼并重组,支持汽车零部件骨干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扩大规模。

三要支持企业自主创新和技术改造。

今后3年中央安排100亿元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企业技术创新、技术改造和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发展。

四要实施新能源汽车战略。

推动电动汽车及其关键零部件产业化。

中央财政安排补贴资金,支持节能和新能源汽车在大中城市示范推广。

五要支持汽车生产企业发展自主品牌,加快汽车及零部件出口基地建设,发展现代汽车服务业,完善汽车消费信贷。

纺织工业调整振兴规划

2009年2月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纺织工业调整振兴规划。

纺织工业是我国国民经济传统支柱产业和重要的民生产业,也是国际竞争优势明显的产业,在繁荣市场、扩大出口、吸纳就业、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城镇化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加快振兴纺织工业,必须以自主创新、技术改造、淘汰落后、优化布局为重点,推进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巩固和加强对就业和惠农的支撑地位,推进我国纺织工业由大到强的转变。

主要措施:

一要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市场。

积极扩大国内消费,开发新产品,开拓农村市场,促进产业用纺织品的应用。

拓展多元化出口市场,稳定国际市场份额。

二要加强技术改造和自主品牌建设。

在新增中央投资中设立专项,重点支持纺纱织造、印染、化纤等行业技术进步,推进高新技术纤维产业化,提高纺织装备自主化水平,培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自主知名品牌。

三要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制定和完善准入条件,淘汰能耗高、污染重等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

对优势骨干企业兼并重组困难企业给予优惠支持。

四要优化区域布局。

东部沿海地区要重点发展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资源消耗低的纺织产品。

推动和引导纺织服装加工企业向中西部转移,建设新疆优质棉纱、棉布和棉纺织品生产基地。

五要加大财税金融支持。

将纺织品服装出口退税率由14%提高至15%,对基本面较好但暂时出现经营和财务困难的企业给予信贷支持。

加大中小纺织企业扶持力度,鼓励担保机构提供信用担保和融资服务,减轻纺织企业负担。

中央、地方和企业都要加大棉花和厂丝收购力度。

装备制造业调整振兴规划

2009年2月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装备制造业调整振兴规划。

装备制造业是为国民经济各行业提供技术装备的战略性产业,关联度高、吸纳就业能力强、技术资金密集,是产业升级、技术进步的重要保障和国家综合实力的集中体现。

主要措施:

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必须依托国家重点建设工程,大规模开展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化工作;通过加大技术改造投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大幅度提高基础配套件和基础工艺水平;加快企业兼并重组和产品更新换代,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全面提升产业竞争力。

一要依托高效清洁发电、特高压输变电、煤矿与金属矿采掘、天然气管道输送和液化储运、高速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等领域的重点工程,有针对性地实现重点产品国内制造。

二要结合钢铁、汽车、纺织等大产业的重点项目,推进装备自主化。

三要提升大型铸锻件、基础部件、加工辅具、特种原材料等配套产品的技术水平,夯实产业发展基础。

四要推进结构调整,转变产业增长方式。

支持装备制造骨干企业进行联合重组,发展具有工程总承包、系统集成、国际贸易和融资能力的大型企业集团。

加快完善产品标准体系,发展现代制造服务业。

会议要求,充分利用增值税转型政策,推动企业技术进步;在新增中央投资中安排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建立使用国产首台(套)装备风险补偿机制;增加出口信贷额度,支持装备产品出口;鼓励开展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对部分确有必要进口的关键部件及原材料,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加强企业管理和职工培训,改进生产组织方式,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推进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结合,鼓励科研院所走进企业,支持企业培养壮大研发队伍。

船舶工业调整振兴规划

2009年2月1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船舶工业调整振兴规划。

船舶工业是为水上交通、海洋开发及国防建设提供技术装备的现代综合性产业,对钢铁、化工、轻纺、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等重点产业发展具有较强的带动作用。

当前,我国船舶工业正处在由大到强转变的关键时期,制定和实施船舶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对于巩固和提升我国船舶工业的国际地位,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主要措施是:

加快船舶工业调整和振兴,必须采取积极的支持措施,稳定造船订单,化解经营风险,确保产业平稳较快发展;控制新增造船能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大型企业综合实力,形成新的竞争优势;加快自主创新,开发高技术高附加值船舶,发展海洋工程装备,培育新的经济

钢铁产业振兴规划

2009年1月1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钢铁产业调整振兴规划。

加快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必须以控制总量、淘汰落后、联合重组、技术改造、优化布局为重点,推动钢铁产业由大变强。

主要措施:

一要统筹国内外两个市场。

落实扩大内需措施,拉动国内钢材消费。

实施适度灵活的出口税收政策,稳定国际市场份额。

二要严格控制钢铁总量,淘汰落后产能,不得再上单纯扩大产能的钢铁项目。

三要发挥大集团的带动作用,推进企业联合重组,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和特大型钢铁集团,优化产业布局,提高集中度。

四要加大技术改造、研发和引进力度,在中央预算内基建投资中列支专项资金,推动钢铁产业技术进步,调整品种结构,提升钢材质量。

五要整顿铁矿石进口市场秩序,规范钢材销售制度,建立产销风险共担机制。

汽车产业振兴规划

2009年1月1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汽车产业调整振兴规划。

加快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必须实施积极的消费政策,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需求,以结构调整为主线,推进企业联合重组,以新能源汽车为突破口,加强自主创新,形成新的竞争优势。

主要措施:

一要培育汽车消费市场。

从2009年1月20日至12月31日,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5%征收车辆购置税。

从2009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国家安排50亿元,对农民报废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换购轻型载货车以及购买1.3升以下排量的微型客车,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

增加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并清理取消限购汽车的不合理规定。

二要推进汽车产业重组。

支持大型汽车企业集团进行兼并重组,支持汽车零部件骨干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扩大规模。

三要支持企业自主创新和技术改造。

今后3年中央安排100亿元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企业技术创新、技术改造和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发展。

四要实施新能源汽车战略。

推动电动汽车及其关键零部件产业化。

中央财政安排补贴资金,支持节能和新能源汽车在大中城市示范推广。

五要支持汽车生产企业发展自主品牌,加快汽车及零部件出口基地建设,发展现代汽车服务业,完善汽车消费信贷。

纺织工业调整振兴规划

2009年2月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纺织工业调整振兴规划。

纺织工业是我国国民经济传统支柱产业和重要的民生产业,也是国际竞争优势明显的产业,在繁荣市场、扩大出口、吸纳就业、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城镇化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加快振兴纺织工业,必须以自主创新、技术改造、淘汰落后、优化布局为重点,推进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巩固和加强对就业和惠农的支撑地位,推进我国纺织工业由大到强的转变。

主要措施:

一要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市场。

积极扩大国内消费,开发新产品,开拓农村市场,促进产业用纺织品的应用。

拓展多元化出口市场,稳定国际市场份额。

二要加强技术改造和自主品牌建设。

在新增中央投资中设立专项,重点支持纺纱织造、印染、化纤等行业技术进步,推进高新技术纤维产业化,提高纺织装备自主化水平,培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自主知名品牌。

三要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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