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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通道防护棚施工方案培训资料.docx

汽车通道防护棚施工方案培训资料

 

汽车通道防护棚施工方案

原梧州地委大院危旧房改住房

改造工程

 

C栋北面通道防护棚

施工专项方案

 

施工单位:

广西矿建集团有限公司

年月日

1.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原梧州地委大院危旧房改住房改造工程,位于梧州市万秀区西江三路5号原地委大院内。

该工程C栋有二层地下室,地上31层,建筑面积为29195.02m2,建筑物的±0.000标高相当于绝对标高为为25.20m,建筑物高度为95.65m。

工程安全等级二级,耐火等级一级,防水等级二级,抗震设防烈度6度,结构抗震等级:

主楼31层剪力墙为三级、框架为三级,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设计合理使用年限50年。

C栋北面建筑结构外边缘距离E栋6层建筑距离约11米,北面围墙外为一条东西方向的小区道路宽约6米作为居民进出通道,通道上常有居民的小车、摩托车等交通工具进出、停放,该道路人员流动大、车辆进出频繁。

依据方案C栋外架采用附着式爬升脚手架进行施工,在爬升及降落操作时,高空坠物为重点防范危险源。

根据本工程的位置特点和建筑施工实际情况,决定在C栋北面受高处坠物打击范围内的人、车行道上,搭设落地式水平防护棚,消除C栋施工时高空坠物造成居民人身及物品伤害。

2.编制依据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建筑施工扣件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JGJ33-2001/J119-2012)

《施工图纸、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建筑施工脚手架实用手册》

3.安全通道防护棚搭设设计

(一)东西向行人、车辆安全通道防护棚搭设要求

1、本工程C栋北面围墙外侧东西向小区道路防护棚、立杆采用4根(立杆)钢管(φ48×3.0mm)加抱箍(水平杆),扣件连接组合成钢管立柱,立柱钢管距离边长400×400mm,立柱纵向间距为6.0米,中间单根钢管立柱间距1.5米。

立柱底部采用木垫板,立柱间垫板200mm处设置纵向扫地杆,纵向水平杆(抱箍)间距2米,防护棚上下二层,二层防护间距为700mm,上、下层铺5cm厚脚手板,下层竹跳板也可用模板代替。

桁架上下斜管及腹杆采用(φ48×3.0mm)钢管,扣件连接。

腹杆与斜管夹角为60度,桁架两尽端加斜杆支撑加固。

2、安全通道防护棚搭设范围应满足:

消除C栋施工时高空坠物造成居民人身及物品伤害为目的,影响范围内均应搭设。

根据现场实际搭设防护棚总体尺寸初步定为26m*11m*5.5m,可按现场条件略作调整。

3、防护棚纵向设置剪刀撑,每两根组合立柱之间设置一组。

剪刀撑竖向连接到顶,剪刀撑一端支撑在垫板上,另一端与立柱、水平杆连接到顶。

4、防护棚檩条采用钢管(φ48×3.0mm)扣件连接,檩条间距为0.60米,上下2层间距为0.7米,上、下层铺5cm厚脚手板,下层竹跳板也可用模板代替。

采用18#铅丝双股与檩条绑扎牢固。

5、安全通道防护棚上部四周采用1米防护模板封闭隔离围护。

4.安全防护棚搭设

(一)施工准备

1、技术准备

搭设脚手架之前,勘察作业现场,全面熟悉现场情况,做好防护架子搭设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脚手架作业人员经过相应安全、技术培训,操作人员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严格贯彻执行脚手架支搭工艺标准及操作规程,确保脚手架安全。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按方案设计中的技术要求、安全措施逐级向搭设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双方人员签字,并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2、材料准备

钢管采用现行国家标准《直缝电焊钢管》(GB/T13793),其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中Q235-A级规定钢管直径Φ48mm,壁厚3.0mm,杆6000mm,扣件采用可锻锻铸铁扣件,其材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

脚手板及绿色2000目密目式安全网等。

3、要求对钢管、扣件、脚手板、密目式网等进行检查,不合格的构配件不得使用,经检查合格的构配件应按品种、规格分类,堆放齐整、堆放场地不得有积水。

4、搭设现场清除地面杂物,平整搭设场地,硬地坪,设置排水沟,确保排水畅通。

(二)搭设

1、按防护棚的钢管柱的柱距、排距要求进行定位放线

2、铺设垫板注意以下事项:

(1)垫板应准确地放在定位线上。

垫板采用统长(厚50㎜×宽200㎜)长不少于2跨木垫板

(2)垫板必须铺设放平稳,不得悬空。

3、杆件搭设

防护棚搭设顺序如下:

放置垫板→纵向扫地杆→组合钢管柱→纵向水平杆→桁架上、下弦杆腹杆组合→剪刀撑支撑→檩条→斜拉杆搭设→密目式安全网→下一层用模板或5cm厚的脚手板→脚手板→设置悬挂安全警示牌。

4、搭设钢管柱的安全技术措施

(1)钢管外径φ48㎜使用,钢管立柱边长400×400㎜,立柱纵向间距为6.0米,立柱中间每隔1.5米左右搭设单根立杆。

立柱横向间距(跨度)为6.0米,防护棚搭设高度为5.0米。

钢管柱距垫板200㎜外设置纵向扫地杆,采用直角扣件与立杆扣牢。

(2)钢管柱立杆应采用整根6米长钢管。

个别部位采用对接扣件连接时,立杆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两根相邻立杆的接头不准设置在同步内,同步内隔一根立杆的两相邻接头在高度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准小于500㎜,各接头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步距的1/3。

(3)立柱顶端伸出桁架高度不应小于500㎜。

5、搭设纵向水平杆的安全技术措施

(1)纵向水平杆间距不大于1.5米,纵向水平杆设置在立杆内侧,搭设纵向水平杆时其长度不少于2跨,纵向水平杆接长应采用对接扣件连接,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两根相邻纵向水平杆的接头不准设置在同步或跨内,不同步或不同跨两根相邻接头在水平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应小于500㎜,纵向水平杆采用直角扣件与立杆扣牢。

(2)同一步纵向水平杆必须四周交圈,用直角扣件与立柱内外立杆扣牢。

6、搭设上、下弦杆的安全技术措施

(1)上、下弦杆采用长钢管(即整根6米长钢管),上下防护层间距0.7米,水平钢管间距0.6米。

(2)上、下弦钢管横向方向中间部位设置钢管扣件连接杆,两端立杆与横向的上、下弦钢管用45度斜钢管斜拉弦钢管,以增强棚的刚度。

(3)桁架腹杆夹角60度,腹杆与上、下弦杆采用旋转扣件连接,腹杆伸出上、下弦杆不应少于100㎜,桁架上、下弦杆与立杆内外立杆采用扣件扣牢,上、下弦杆伸出立柱外不少于100㎜。

7、搭设剪刀撑、斜撑安全技术措施

(1)剪刀撑应随立柱、纵向水平杆、桁架等同步搭设,剪刀撑采用斜杆组合搭设剪刀撑,剪刀撑与地面成45度夹角,剪刀撑接长应采用搭接方式,采用二只旋转扣件扣牢,二只扣件间距不少于1米,杆端伸出扣件盖板不少于100㎜,剪刀撑搭设不少于2跨,剪刀撑纵向连续搭设,竖向连续到顶,剪刀撑一端抵在垫板上,另一端与立杆、水平杆、桁架上、下弦杆杆端扣牢。

(2)斜撑:

防护棚横向桁架两端设置斜撑,夹角60度,斜撑一端与立柱内外立杆扣件扣牢,另一端与上、下弦杆扣牢,斜撑杆端伸出上弦杆及立柱,外侧长度不少于100㎜。

8、扣件安装的安全技术措施

(1)扣件规格(Φ48㎜)必须与钢管外径相同。

(2)扣件的螺栓拧紧力矩应在45—65N﹒m之内。

(3)对接扣件的开口应朝上或朝内。

(4)各杆件的杆端伸出扣件盖板边缘的长度不应小于100㎜。

(5)在主节点处,固定横向水平杆,纵向水平杆,剪刀撑,横向斜撑等用的直角扣件、旋转扣件的中心点的互相距离不应大于150㎜。

(6)钢管检查

1、必须有产品合格证书。

2、应有质量检测报告、产品准用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钢管材质检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金属拉伸试验方法》(GB/T228)的有关规定。

3、钢管表面应平直光滑,不应有裂缝、结疤、分层、错位、硬弯、毛刺、压痕和深的划道。

4、钢管外径、壁厚、端面等偏差要符合国家要求。

5、钢管必须除锈,涂防锈漆、黄色油漆和标识漆。

6、扣件应备生产许可证,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7、使用旧钢管、扣件要求进行严格检查、检测。

(1)旧钢管的检查:

表面锈蚀深度≦0.5㎜,锈蚀检查每年一次,检查时应在锈蚀严重的钢管中抽取三根,在每根锈蚀严重部位横向截断取样检查,当锈蚀深度超过规定值时不得使用。

钢管弯曲变形应各种钢管杆件的端部弯曲长度≦1.5米,弯曲深度≦5㎜。

(2)旧扣件使用前质量检查:

有裂缝、变形的严禁使用,出现滑丝的螺栓必须更新,新旧扣件均应进行防锈处理。

8、防护棚搭设的要求、允许偏差与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的要求。

9、安装后扣件螺栓拧紧力矩应采用力矩扳手检查,紧固力在45N.m—55N.m范围之内,应按表2的规定确定,不合格的必须重新拧紧,直至合格为止。

三、防护棚的验收

组织验收:

架子搭设完毕并挂设警告标示后,由施工负责人召集技术、安全、搭设班组三方人员,进行检查是否按方案要求搭设、外观和实测检验,自检合格后。

需经通知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使用。

 

脚手架搭设的技术要求与允许偏差表1

项次

项目

技术要求

容许偏差△(mm)

示意图

检查方法

与工具

1

表面

坚实平整

观察

排水

不积水

垫板

不晃动

底座

不滑动

-10

降沉

2

最后验收垂直度偏差

Hmax=20m

H/200

用经纬仪和吊线和卷尺

搭设中检查垂直度偏差的高度

不同高度H时的允许偏差△(mm)

20m

H=2

H=10

H=20

±7

±50

±100

3

间距

步中偏差

杆距偏差

排距偏差

±20

±50

±20

钢板尺

4

纵向水平杆高差

一根杆的两端

±20

水平仪或水平尺

同跨内、外纵向水平杆高差

±10

5

双排脚手架横向水平杆外伸长度偏差

外伸500mm

≤50

钢板尺

 

项次

项目

技术要求

容许偏差△(mm)

示意图

检查方法

与工具

6

扣件安装

主节点处各扣件距主节点的距离

a≤150mm

钢板尺

同步立杆上两个相邻对接扣件的高差

≤500mm

钢板尺

立杆上的对接扣件距主节点的距离

≤h/3

钢板尺

纵向水平杆上的对接扣件距主节点的距离

≤L/3

钢板尺

扣件螺栓拧紧扭力矩

40-65N·m

扭矩扳手

7

剪刀撑与地面的倾角

45°-60°

角尺

8

脚手板外伸长度(mm)

对接

100<a≤150

150<a<300

卷尺

搭接

角尺

注l、中间档次用插入法

2、杆件编号说明:

1-立杆;2-纵向水平杆;3-横向水平杆;4-剪刀撑

扣件拧紧质量、抽样数目及判定标准表2

项次

检查项目

安装扣件质量(个)

抽检数量(n)

合格判定数(A0)

不合格判定数(R0)

1

连接立杆与纵(横)向水平杆或剪刀撑的扣件;接长立杆、纵向水平或剪刀撑的扣件

51-90

91-150

151-280

281-500

501-1200

1200-3200

5

8

13

20

32

50

0

1

1

2

3

5

1

2

2

3

4

6

2

连接横向水平杆与纵向水平杆的扣件

51-90

91-150

151-280

281-500

501-1200

1200-3200

5

8

13

20

32

50

1

2

3

5

7

10

2

3

4

6

8

11

注:

1、本表l、2均为一般检查水平。

2、本表项次l的合格质量水平(AQL)为4,项次2的为10。

3、合格判定数(A0)系指允许不合格数。

 

5.防护棚拆除

1、拆除前必须完成以下准备工作:

(1)全面检查防护棚的扣件连接、支撑体系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2)根据检查结果,严格按照方案拆除顺序,经项目部规定要求批准方可实施。

(3)拆除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逐级进行技术交底;设置警戒区,并有专人负责警戒。

(4)清除防护棚上杂物及地面障碍物。

2、拆除前应符合以下要求:

(1)拆除防护棚顺序一般为:

脚手板→栏杆→剪刀撑→纵杆→横杆→立杆,按自上而下,先装者后拆,逐步拆除,一步一清,不得采取上下同时作业,应先拆中间扣,再拆两边扣,由中间操作人员工作递钢管。

(2)当防护棚拆至下部最后一根长钢管的高度(约6.0m)时,应先在适当位置搭临时抛撑加固。

3、卸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1)各构配件必须及时分段集中递运至地面,严禁抛仍。

(2)运至地面的构配件应按要求及时检查整修与保养,并按品种规格随时码堆存放,置于干燥通风处,防止锈蚀。

6.安全管理

(一)人员要求

1、防护棚搭设人员必须是经过国家现行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036)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

上岗人员应定期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发上岗证。

2、搭设防护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安全带,穿防滑鞋等,袖口、裤口要扎紧。

(二)搭设阶段

1、防护棚的构配件质量和搭设质量,必须按规范标准的规定要求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2、防护棚搭设应按《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校正维修。

3、防护棚的搭设质量必须符合要求,经验收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4、在靠近架空输电线路搭设防护棚时,应按供电局规定确保一定的安全距离,必要时切断电源或迁移电线。

5、施工现场带电线路,如无可靠的安全措施,一律不准通过防护棚,非电工不准擅自接电线电器装置。

(三)使用阶段

1、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和雾、雨应停止防护棚作业,雨后上架应有防滑措施。

2、应设专人负责对防护棚进行检查和保修。

3、在下列情况下,必须对防护棚进行检查。

(1)在六级大风与大雨后。

(2)停用超过一个月,复工前。

4、检查保修项目

(1)各主节点诸杆件的安装,附墙件、支撑、桁架等各节点设置构造是否符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

(2)地基是否积水、垫板是否松动、立柱是否悬空。

(3)扣件螺栓是否松动。

(4)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5、在防护棚使用期间,严禁任意拆除下列杆件

(1)主节点的纵横向水平杆,纵向扫地杆,桁架各杆件、斜撑。

(2)支撑:

立柱、剪刀撑、栏杆、档脚板

(3)要拆除上述任一杆件均应采取安全措施,并报主管部门批准。

6、严禁任意在防护棚基础及其邻近处进行挖掘作业,否则应采取安全措施,并报主管部门批准。

7、在防护棚附近进行电焊、气割作业时,必须有围档隔离和防火措施和专人监控。

8、工地临时用电线路的架设及防护棚接地、避雷措施等应按国家现行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16)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拆除防护棚时,地面应设围栏和警戒标志,并派专人监护,严禁一切非操作人员入内。

拆下的杆件与零配件,应按类分堆(零配件装入容器),用吊车吊下,或分级传递严禁高空抛掷。

 

 

防护棚搭设位置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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