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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消防教育概况

第一章 国外消防教育概况

一些发达国家在工业化之后,消防事业发展较快,消防教育也相应地发展起来。

发达国家消防教育的共同特点是:

面向社会的消防宣传比较普及,消防教育侧重国民消防素质的提高,有一套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的消防教育方式方法。

与此同时,他们又建立起消防专业的学历教育体系,特别是20世纪中叶,消防学历教育发展很快,都相继建立起本国的消防学历教育体系。

由于消防教育学历体系的建立,极大地促进了消防事业的发展。

虽然发达国家的消防教育体制和情况有所不同,但就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的经验来看,消防教育的发展不是短期行为,其发展有个过程,需要时间和实践。

所以,他们有些做法和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本章介绍一些发达国家的消防教育培训的组织管理体制和消防教育培训的方式方法,以供参考。

第一节 法国的消防教育

一、概述

法国的消防教育分三个层次:

继续教育、学历教育和消防员上岗培训。

继续教育即大专毕业生或大学毕业生进消防队之前所要完成的教育,它由法国民防学院来承担。

学历教育由分布在巴黎、里昂、瓦那福、麦茨等城市的5个消防学校来完成。

学历教育主要招收没有学历的消防队员,经考核合格发给大专文凭。

而消防员上岗前的培训教育则由分布在全国95个县的消防办公室来完成,做到经过培训才能上岗,从而保证消防人员的素质比较高。

(一)消防教育培训体制

法国的消防教育培训机构主要是由两大部分组成的:

一是法国民防学院;二是法国各省的消防培训中心和法国民防学院设在各省的分校。

法国民防学院主要承担对职业制和志愿制的消防官员及高级政府官员、民事安全工作人员的培训,由内政部消防救援处负责制订教育培训大纲并进行培训管理。

各省的消防培训中心和民防学院设在各省的分校主要承担官员以下的职业制和志愿制消防员、私营公司的消防人员及社会公民的消防教育培训。

另外,法国的民防学院还对部分现役的巴黎消防大队和马赛消防大队的消防官员进行培训。

各省级的消防培训中心承担一定量的社会消防教育的工作。

从而使教育培训形成了一个以民防学院为龙头,以各省级消防培训中心为基础的消防教育培训体制。

(二)消防人员的教育培训情况

1.普通消防员的教育培训和晋升

从19世纪初拿破仑组建第一支消防队开始,法国的普通消防员主要分为职业消防员(含现役)、志愿消防员和义务消防员三部分。

他们的消防教育培训是由各省的消防培训中心或灾害救援中心负责。

以瓦兹省为例,这个省共有消防官员45名、职业消防员353名、志愿消防员3560多名、义务消防员52174名。

它的消防教育培训是由省灾害救援中心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和内政部的有关计划,并结合本省的具体情况制定的,由各灾害救援站负责实施;教育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

国家有关消防的法律、法规,消防知识,抢险救援等方面知识和技能。

职业消防员每天都要进行体能训练和各种抢险救援技术的训练,以保持身体素质和提高专业知识和技能;志愿消防员一般不是每天都训练,但至少1个月进行一次训练。

义务消防员也是定期到消防培训中心或灾害救援站,进行各种消防法律和法规、消防知识、抢险救援等方面知识和技能的学习、训练。

这些训练都是自觉地进行的。

消防员要通过考试才能晋升。

一般来说,从最低级的士兵到最高级的士官,每一级都必须经过2年的期限方可参加晋升考试。

这种晋升考试是由省级组织进行的。

职业消防员可以越级参加晋升考试,即可以从任何一级向上一级或更高级士官报考,但到官员后就不能越级晋升了。

上述这种教育培训和训练的模式在整个法国都是一样的,其培训大纲已写入了有关的消防法律,并由各省省长或省政府、市长或市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

2.消防官员的教育培训及晋升

法国的消防官员主要是由法国民防学院负责进行教育培训。

它的培训对象主要是职业和志愿消防人员、中尉级别的消防官员和少量上尉级别的消防官员,主要来源是各灾害救援中心的职业消防人员和社会上专科技术学校的学生及各私营企业的职员或员工。

法国民防学院每年招收中尉级别的职业消防官员100名、志愿消防官员200名。

培训的时间分别为:

职业者的培训34周,志愿者的培训4周。

培训的内容为:

职业制的消防官员进行战训、防火、预案的制订,财会和行政管理等课程培训,志愿制的消防官员只进行战训方面的培训。

每年招收上尉级别的职业制消防官员75名,志愿消防制官员16名。

职业制的消防官员培训32+12周(32周为地方考入的消防官员的培训时间,12周为在职消防官员的培训时间),志愿制的消防官员培训3周。

培训的内容与中尉级别的消防官员基本相同,只是增加了一些专业知识。

少校以上的消防官员的培训一般是由内政部的消防救援处负责,并负责制订有关的培训大纲,它的培训时间通常较短。

法国消防官员的晋升一般分两种,一是职业制消防官员的晋升;二是志愿制消防官员的晋升。

其中职业官员的晋升通常有两个途径,一个是通过全国的任职资格考试后从职业制消防员晋升到中尉,从中尉晋升到上尉,最后到上校(法国消防官员的最高级别为上校);另一个是地方技术学院毕业的学生通过全国的任职资格考试后而晋升到中尉或上尉的,但2年专科技术学校毕业的学生只能考中尉的资格,4年毕业的大学生,即取得了工程师资格或相当于工程师水平的大学生才能报考上尉的资格。

取得了中尉或上尉资格后的晋升与从职业制消防官员晋升的途径相同。

志愿制消防官员的晋升最高级别只能到上尉,而不能成为校级消防官员(志愿制的医生除外)。

职业消防官员晋升都是有一定的年限的,一般从中尉到上尉需4年方可参加晋升考试;上尉到少校需5年的时间;少校到中校需3年的时间;中校到上校需3年。

其中少校以上的消防官员的任职和晋升,是由各省省长、市长及具有社会地位的消防机构董事会主席从消防官员中选拔任命。

各省灾害救援中心的最高长官则须经省议会的批准同意,由内政部长任命。

3.青少年的消防教育培训

法国对青少年的消防教育非常重视,据介绍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法国青少年的消防教育培训是由各省的灾害救援培训中心负责。

有些是由各个灾害救援中心的官员担任教官。

对青少年的消防教育培训一般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14~16岁,这个阶段主要进行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及消防常识的学习和教育,每星期三、六各进行一次学习和教育;第二阶段是17~19岁,这个阶段除了学习一些基本的抢险救援知识的学习外,还要进行一定量的实际救援训练,学习期满经考试合格后发给结业证书。

这两个阶段完成并取得结业证书后,可作为成为志愿消防员的依据。

4.对地方行政官员和企业法人代表的消防教育培训

这一部分的消防教育培训是法国新增加的,它主要是对现场救援的决策人、负责人、民选代表、省长、市长及私营企业老板等有关人士,由法国民防学院负责进行培训。

它的培训内容主要是火灾及其恐惧心理的预防,核化事故的危害、污染治理,人员疏散,灾害的防范和处置对策,以及抢险救援的组织指挥等。

(三)社会消防宣传教育情况

法国基本上已普及社会化的消防宣传教育。

对普通公民的消防宣传教育,是法国社会消防宣传的主体,主要进行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预防灾害及报警的基本常识的宣传教育,目的是为了提高公民的消防意识及防灾的能力,使灾害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为此,法国法律规定每月第一周的星期三为消防宣传日,省(市)长不仅要依法参加民事安全的学习培训,负责对公民进行消防知识教育和宣传,而且要依法组织社会各新闻媒体及各种组织对公众进行防火防灾宣传教育。

并要参与组织指挥预案的演练。

消防人员在节假日将消防宣传的资料分发到每家每户。

消防队和消防队员在民众中的印象非常好,威信高。

居民防火意识强,自救的能力也强。

法国城镇火灾在所有的灾害中比率最小(8%),群死群伤的火灾案件就更少。

二、消防院校介绍

(一)民防学院

1.发展历程

民防学院是法国重要的消防教育培训机构。

根据法国1994年9月14日颁布的政令,民防学院成为一个公立的行政机构,它从属于法国内政部。

它具有民事法人的资格,财政独立。

该学院由23名理事组成,每年聚会3~4次,理事长由特里森斯省的省长担任。

民防学院是培养高层次消防指挥官、政府官员、专业技术人员和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最高学府,由内政部民防总局消防救援处负责制订教育培训大纲,并进行培训管理。

在全国范围内,设有50所消防学校,主要承担官员以下的职业和志愿消防员和私营公司的消防人员及社会公民的消防教育培训,他们均执行民防学院的培训计划,形成了一个相对统一的教育网络。

民防学院是法国消防官员的高等学府,是民事安全人员及工作人员的培训、学习、研究和从事国际交流的中心。

同时也是全法国最重要的消防教育培训的中心。

2.师资力量

参与民防学院教育培训的教员来自各省职业消防部门及现役消防部队的各级优秀消防指挥官,他们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按照学院的教学计划组成教学小组,针对培训队员要制定教学方案,着重培养学员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和实际才能。

3.培养对象

民防学院负责对2万多名职业消防队员及20多万名志愿消防队员进行消防技术方面的培训。

1万多名现役消防队员(巴黎消防队和马赛消防队)有自己的培训机构,自行安排培训任务和内容。

职业消防中尉以上晋升均须到民防学院考试,考试合格才准予晋升,医护等专职人员必须经过学院培训才能进入民防队伍。

4.培训或教学方式

民防学院的消防培训包括三方面的内容:

一是初级培训,即针对职业消防队的初级指挥官——中尉和上尉进行培训。

中尉培训的课程有行政管理,包括人员管理和上下级关系,时间为10周半,还有消防队实践训练,时间为4周。

上尉培训的主要内容有内勤、外勤、观察集体作业培训,时间为5周半理论课及3周实践课;二是专业培训,内容为针对消防队员、队长及技术顾问等进行层次不同的潜水培训、水中救援培训、危险地区抢险小组作业培训、警犬使用培训、清理现场培训、森林火灾扑救培训、急救培训、辐射危险物处置培训等;三是工作岗位适应性培训,即为适应工作变化而对各级官员在职务调整前的培训。

教学培训的经费一是来自财政拨款,二是来自培训收入,两者结合,使教学培训资金具有可靠的保证。

(二)民防学院巴黎分校

民防学院的巴黎分校也称该校的防火系(部),其主要任务是负责培训需要取得国家级资格证书进入防火安全委员会工作的职业消防人员,同时也对设计工程师、建筑师、医疗系统中的人员、省议员及其他所有希望接受防火知识的人员进行培训,对于培训合格的人员,每5年还要再接受一次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理论知识(相关法规、技术规范)及审图。

教学方法包括课堂教学,到公共场所、建筑物现场讲解和学习,随同防火委员会一同进行检查并写出评议。

最后接受3个考试:

一是笔试,主要考法规及图纸分析;二是现场考试,让学员进入一事先未通知的建筑物内,令其进行防火检查,要求3~4天交出一份检查报告,教师在阅读报告后评分;三是口试,教师当场提出有关问题,学员现场回答。

考试总分为20分,12分过关,但若有一种考试得分低于6分,则为不及格。

(三)民防学院瓦那福分校

民防学院瓦那福分校专门负责森林消防方面的培训。

第二节 德国的消防教育

一、概述

德国消防具有200多年的历史,其消防教育也是伴随着古老的消防史而出现和不断发展完善。

德国有国际知名的消防研究院,如萨克森安哈特消防研究院、北莱茵-威斯特法伦消防研究院等;16个市、州都建有消防院校,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院校是巴登-符腾堡州立消防学校、雷根斯堡国立消防学校以及维尔茨堡国立消防学校等。

德国的职业消防人员都要经过消防院校的培训。

要成为初级指挥员或专业技术人员,需参加l8个月的消防官培训,然后再通过州一级的考试才能予以录用;要成为高级消防人员,需要参加高级消防官培训,时间为27个月,通过考试及论文答辩后,还要到基层实习半年;消防官员和专业技术人员,90%以上是大学毕业后志愿从事消防事业并经过培训的。

在景色美丽的伏尔达市建有全联邦消防博物馆,系统介绍了近200年的德国消防史,陈列有自16世纪以来的各种消防工具、车辆等实物,各种消防庆典、灭火等活动的照片以及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消防服饰、徽章等,还有在灭火中牺牲的消防员纪念碑。

博物馆每年接待大批游人,成为国民消防教育和民族传统教育的重要场所和旅游景点。

德国各州政府都十分重视对少年儿童进行不同年龄段的消防教育,例如在幼儿园或学校,老师必须预先在消防队的帮助和支持下对学生做适当的工作,使直接参观消防站成为热点。

职业消防员和志愿消防员必须学会和掌握过硬的消防专业知识和相关的技术。

德国的志愿消防制度已有近200年历史,已经比较完善。

由于不断攀升的潜在险情,与此相配备的设备以及基础训练和专业训练必不可少。

大约在1920年,德国建立起第一所消防学校。

消防学校的建立与发展使得德国消防教育日臻完善,并且成为世界消防教育的典范国家,是其他国家学习的榜样。

二、消防院校介绍

(一)巴登-符腾堡州立消防学校

1.概况

巴登-符腾堡州立消防学校位于德国布鲁赫扎尔市,该校负责整个巴登-符腾堡州的消防人员培训。

巴登-符腾堡州立消防学校的总部教授行政和理论课程。

实践训练场距主校区4英里,在这里进行消防训练、技术援助训练等。

共有12000名消防人员在巴登-符腾堡州立消防学校接受专业培训,接受培训的人员既包括职业消防员,也包括志愿消防员。

每年大约有7000多人次的消防人员在该消防学校接受培训。

巴登-符腾堡州立消防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教学、实践设备先进,该校对消防人员的培训已经达到了德国相当高的水平,而且正朝着国际化方向迈进。

2.发展历程

巴登-符腾堡州曾经建立过以下几个消防学校:

位于舍韦兹根市的巴登消防学校,位于巴德波市的符腾堡消防学校,位于弗莱堡的南巴登消防学校以及位于蒂宾根的南符腾堡-霍亨佐伦消防学校。

巴登-符腾堡州立消防学校的创办经历:

巴登消防学校于1947年迁址到布鲁赫扎尔市,该校承担所有的消防训练任务。

由于任务量很大,因此位于弗莱堡的消防学校和位于蒂宾根的消防学校合并到了巴登消防学校中。

1952年合并后的学校命名为巴登-符腾堡州立消防学校。

合并后的学校于1961年7月7日迁移到现在的校址,新校址的校舍也随之而建设起来。

之后不久该校就开设了职业消防课程:

消防员培训课、消防指挥员和消防监察员课程等。

因此,巴登-符腾堡州立消防学校成为德国最早创办的消防学校之一,主要承办该州高级消防技术培训。

围绕消防训练开展的同时,该校也同时进行消防技术的创新。

为满足居民对消防救援的质量和速度日益增长的要求以及跟上消防机械化发展的步伐,该校的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扩大:

消防车量的增加、师资力量的增长以及对学员膳食保障能力的增强等。

3.课程设置

巴登-符腾堡州立消防学校开设的课程涵盖职业消防员与志愿消防员的培训。

主要开设下列课程:

机械设备保养、志愿消防队的指挥训练、教练员课程、职业消防员的培训、技术援助、车辆及器械的操作、其他课程(例如,火灾预防、火灾仲裁以及地方消防新闻发言人培训等)、青年消防员培训(包括青年教练员、青年管理员等)、进修深造课程、灾害预防、专题研讨班(包括指挥原理研讨课、形势及文献、民情与媒体等)。

总共有50门课程。

4.培训期限

课程的培训期限从1天~19周不等,依据培训人员的种类而定。

1需要基础课培训的职业消防员需要接受为期4周的培训。

2高级消防指挥员培训期为8周。

初级指挥官或消防站的指挥官的培训期为19周。

3支援消防员培训期通常为1或2周。

(二)雷根斯堡国立消防学校

1.发展历程

巴伐利亚消防委员会于1931年9月29日决定创办一个自己的消防学校,校址在兰茨胡特。

消防学校最初的成立是为“提高志愿消防队员的技术”进行准确而全面的培训。

教学计划内容丰富,课程安排紧凑,课业很繁重,当时受训人员接受的是接近于军事化的训练。

由于当时该消防学校场所和设施不能满足需要,1937年3月位于兰茨胡特的州立消防学校被停办。

之后,经过周密的计划和资金筹措,在1937年的夏季,巴伐利亚州立消防学校从兰茨胡特迁往雷根斯堡。

然而遗憾的是,在1945年学校全体成员的证明材料被销毁,因而汇编这一时期的历史材料极为困难。

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雷根斯堡州立消防学校的校舍被退还,但是紧接着诸如校舍的整修、更换以及置办等工作提上了日程。

由于学校起步阶段所设课程贫乏,因而课程的建设有待进行。

学校必须拥有更大的学生公寓和教学场地。

由于该校当时的教学场地、师资力量等不能满足其自身发展的需要,为了减轻雷根斯堡州立消防学校的负担,1954年9月30日维尔茨堡成立了国立消防学校。

在雷根斯堡拉波茨道尔夫的新校区教授大约98种不同门类的课程,而且每年大约有4200名消防人员在这里接受在当时来说最新的专业知识培训。

学校的各项后勤保障服务都很到位,因而,受训学员在这里会有一种宾至如归的感觉。

同样以其自身越发强劲的实力和(与过去相比)从根本上改善的教学水平,该校应该成为巴伐利亚州消防员受训的“高等学府”。

2.职责范围

1如果巴伐利亚州消防队不进行驻地训练,该校被作为消防队员进行消防和技术援助方面的训练、进修和深造的场所。

2支援驻地训练(例如辐射防护等)。

3进行技术鉴定(TPD)。

4与维尔茨堡国立消防学校按照教科书、书面材料一起进行训练。

5与标准化消防委员会(ANFW)共同合作。

6进行防灾演习的准备和实施。

7对邻近地区的消防队进行支援。

8对职业消防人员进行资格考核。

9进行州一级和联邦一级的联合演习。

3.招生范围

1所有巴伐利亚从事消防工作的消防队员,男女不限。

2学员的年龄段:

最低入学年龄是18周岁;选修“消防指挥官”、“列车长”、“消防队长”等最低年龄是21周岁;学员的最高年龄是55周岁。

3学校只招收从事消防工作的人员。

4每班的学员人数因课程不同而异。

实践训练课和指挥训练课,每组4~8人。

5通常每周的课时安排为4~5节。

6课程的考核方式实行笔试、口试和实际操作等形式。

7官方消防队员(包括职业消防队、义务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进行培训不收取学费,所需费用由巴伐利亚政府提供。

(三)维尔茨堡国立消防学校

1.发展历程

1949年9月5日下弗兰肯消防学校落成典礼,当时只开设两类课程,即“机械师”和“消防技师”。

在1952~1954年之间,2名专职教师负责驻地训练。

20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学校扩展更名为维尔茨堡国立消防学校。

当时,每年平均有1400~1800名学员在维尔茨堡消防学校学习。

专职教师由2名增加到8名。

1956年技术考核工作(灭火装置的功能检测)在州政府内务部确定后,不再由技术监督协会鉴定,而是由学校的教师鉴定。

1959年对拜恩州消防员进行成绩考核。

消防学校承担仲裁人的培训任务。

因此,学校首次开设了3门课程。

1963年开始培养“呼吸防护器运送工”。

同年,首次开设“青年管理员”课程。

1972年附加了如下课程:

通讯队长的消防进修课、油泄漏预防、中级班(今天的机车长)、器材管理员、呼吸防护器管理员、无线通讯专职人员等。

课程增至12门。

1972~1996年的发展变化:

课程安排增加到31门次。

专业课的设置如下:

火灾预防、气流观察员、云梯机械师、危险材料等。

每年大约有2700名学员在维尔茨堡接受培训,与此同时,专职教师达到18名。

截止到1998年,自建校以来有10万名学员在维尔茨堡国立消防学校进行过深造。

2.课程设置

维尔茨堡国立消防学校的课程设置为:

1指挥课课程。

主要包括:

救援组长课程;消防指挥员课程;火灾预防课程;消防队教练员课程;培训话务员课程;仲裁人课程;青年管理员课程;气流观察员的进修课;火灾防护教育;火灾防护指导。

2技术课程。

主要包括:

重荷灭火器——消防运输工具机械师课程;云梯机械师课程;技术援助RW/LF16;技术援助——附载THL;直升机装载的洒水灭火器——使用;直升机装载的洒水灭火器——技术;设备管理员课程。

3环保课程。

主要包括:

呼吸防护器运送工课程;呼吸防护器管理员课程;呼吸防护负责人课程;呼吸防护器运送工的教练员专业;火灾突发——火灾现场救援训练;油泄漏防护;油防护器——技术;油防护器——使用。

第三节 日本的消防教育

日本的消防是一种自主式消防,消防人员来自各自的市、町、村,属地方公务员。

每年根据公务员考试,招募一批消防职员。

目前全日本共有消防职员15万余人。

日本的消防教育不是一种学历教育,相当于我国的职业培训。

职员的教育主要由各地的消防学校完成,特别注重于教学与实际相结合和能力的培养。

日本的消防教育可以分为:

消防学校教育、委托培养及社会消防教育。

一、概述

(一)消防学校教育

所有消防队员必须经过本地的消防学校培训才能走上工作岗位。

消防学校的教育主要以培养消防队员处理复杂多样的消防业务能力为目的,对新录用的职员、干部以及技术人员进行培训。

消防学校有专职的教职员,但大部分是各消防本部派遣的职员,派遣职员一般在消防学校工作2年后,回到原单位工作。

消防学校基本按国家的编制都、道、府、县行政区域来设置。

全日本共有47个都、道、府、县,有经济实力的大城市也有自己的消防学校。

日本共有56所消防学校,一所消防大学校。

国家统一制定《消防学校教育训练大纲》和《消防学校的设施、人员及管理标准》。

对在编的消防职员及义务消防团员进行培训。

各消防学校都有非常完备的消防训练场所,这些场所均按实际建筑模式设置,而且都设有现代的声光、音响、蒸汽设备,可以完全模拟真实的火场,此种训练不仅仅是技能训练,同时也是一种心理素质的训练。

在综合训练馆的周围,专门设置了一些电线杆和电线,故意设置障碍,使云梯车在进行升降梯训练时,能与实际状况相吻合。

在东京消防厅消防学校的地下室,还专门设置了地铁训练场,车厢和铁轨均为实物,不同的是,内部增设了摄像机,教官能清楚地看到学员的作业操作情况。

日本是一个对教育很重视的国家,对消防的教育同样如此。

它体现在教育制度的完善,教育资金的大量投入和管理机制的高效率。

日本消防教育的目的不仅是告诉受教育者应该做什么,更主要的是告诉受教育者如何去做。

消防学校为本县各个消防局(本部)培训学员,消防大学校则为全国各消防局、消防团培训优秀的消防干部。

(二)委托培养

委托培养是日本消防学校教育的一种补充。

消防是一个综合性的学科,需要大量的科研和技术人员,各地消防局为了培养专门的人才,采取委托培养的方式,把一些有能力、有潜力的职员,推荐到地方大学,专门学习与消防有关的技术和相关知识。

委托培养不是以拿学历为目的,进修结束后回到自己当地的消防局。

(三)社会消防教育

日本非常重视对广大市民的防灾、救灾教育,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防灾馆

几乎每个城市都建有防灾馆,仅东京都就有3所防灾馆和1所消防博物馆。

防灾馆是进行防灾教育的场所,全部免费对市民公开。

在防灾馆能够进行各种体验,如地震体验、烟体验、灭火体验、风速可达50m/s的暴风雨体验、119报警体验、黑暗逃生体验,还能学习急救治疗。

地震体验装置能够模拟各种震级。

大人小孩们能够在娱乐中学习防灾知识和自救本领。

2.自主防灾组织

1地域的自主防灾组织(类似于我国的“社区消防组织”)是为了提高居民的团体防灾意识,市民主动建立的防灾组织,平时进行防灾训练、防灾知识教育、防灾巡查、购买防灾器材,灾害时进行初期灭火、避难引导、救助负伤人员、收集传递信息、提供饮食、危险场所巡查等活动。

2妇女防火俱乐部主要成员是家庭主妇。

平日进行家庭防火检查、初期灭火训练、防火防灾意识教育等活动。

目前全国共有1.4万多个俱乐部,参加人员超过200多万。

大部分都、道、府、县成立了联络协议会,俱乐部之间相互交流以充实活动内容。

3少年消防俱乐部是10~15岁少男少女为主要成员。

启发少年们从生活中发现预防火灾的方法,通过制作消防宣传画、了解居住地防灾情况、实地参观活动等提高地域家庭防灾能力。

消防厅成立了全国少年消防俱乐部运营指导协议会,每年选出优秀的俱乐部和指导者,给与表彰。

4幼年消防俱乐部是以9岁以下的儿童、幼儿园、保育园的幼儿为对象,在消防机关的指导下教育幼儿正确用火,了解消防工作,从而减少因玩火引起的火灾。

3.防火运动

(1)全国火灾预防运动

为了减少火灾、提高公民防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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