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芦一通三防考核评分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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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芦一通三防考核评分表.docx

白芦一通三防考核评分表

项目

项目内容

检查内容及标准

标准分

考核方法

评分方法

检查记录

得分

(100)

1.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

改变矿井通风系统时(包括一翼或一个水平等)必须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由上级煤炭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其它巷道贯通调整通风系统应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技术负责人审批,并有记录可查;突出矿井严禁在井下安设辅助通风机

20

查阅资料现场检查

无独立通风系统、突出矿井在井下安设辅助通风机不得分;改变调整通风系统无审批措施的,一次扣10分;其他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

2.矿井的生产水平和采区必须实行分区通风,采掘工作面、井下爆破材料库、充电硐室、采区变电所、井下抽采泵站等必须有独立的通风系统,通风系统中没有不符合《规程》规定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采空区通风和采煤工作面利用局部通风机通风(均压通风除外)。

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回风侧不得设置调节设施

20

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0分

3.矿井、采区设置专用回风巷

10

瓦斯矿井有一处非专用回风巷的扣5分;其他矿井一处不符合要求该项不得分

4.矿技术负责人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通风系统审查、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反风设施检查;每半年对防爆门至少进行一次检查;每年进行一次反风演习,反风演习方案、措施须经矿技术负责人审批,报上级煤炭企业备案,反风效果符合《规程》的规定,有反风演习报告

10

查阅记录和演习报告

未进行反风演习扣5分(经上级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的不扣分);其它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5.矿井必须按规定进行通风能力核定,矿井、采区的风量必须满足生产需求。

采掘工作面、硐室和矿井各地点的供风量、风速符合《规程》规定。

矿井有效风量率≥87%。

矿井每月必须编制月度配风计划,并报矿技术负责人审批。

矿井通风阻力必须满足“AQ1028-2006”的要求

10

查阅资料

及现场检查

未进行通风能力核定、通风能力不足,该项不得分;有效风量率每低1%,扣1分;矿井通风阻力、主要井巷风速超过规定,一处扣2分;其它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矿井有效风量率计算未达到87%以上。

9

6.新安装的主要通风机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一次通风机性能测定和试运转工作,以后每五年至少进行一次性能测定。

新井投产前必须进行一次矿井通风阻力测定,以后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

矿井转入新水平生产或改变一翼通风系统后,必须重新进行矿井通风阻力测定

5

未测定不得分;其它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7.回风巷失修率不高于7%,严重失修率不高于3%;主要进、回风巷道、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实际断面不小于设计断面的2/3,满足通风、运输、行人畅通和安全的要求

10

巷道失修率每超1%扣1分;严重失修率每超1%扣2分;巷道断面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8.矿井主要通风机周边封闭严密不漏风,风硐吸风口装设防护网,外部漏风每年至少要测定一次,外部漏风率在无提升设备时不得超过5%,有提升设备时不得超过15%

5

外部漏风未测定不得分;有一处不符要求扣1分;漏风率每高1%,扣2分

矿井外部漏风率超过5%。

1

9.矿井主要通风机应安设监测系统,安装水柱计。

矿井主要通风机不得发生无计划停风现象。

矿井主要通风机改变转速或叶片角度必须经矿技术负责人批准

5

主要通风机未安设监测系统不得分;其它一处不符合要求扣2分

风机房水柱计显示不正常。

3

10.矿井每月分上、中、下旬进行全面测风;测风地点为矿井总进风道、总回风道和分区进风道、回风道及采掘工作面巷道、硐室及其它用风地点。

测风结果要填写测风台账及测风牌板。

井下通风系统发生变化必须及时进行测风

5

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项目

项目内容

检查内容及标准

标准分

考核方法

评分方法

检查记录

得分

(100)

1.局部通风机的安装、使用、最低风速符合《规程》规定,保证正常运转,不允许发生循环风;局部通风机不能靠风门漏风来供风。

两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一个掘进工作面供风的,两台局部通风机应同时实现风电闭锁

20

现场检查

发生循环风问题的不得分;其他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2.高瓦斯、突出矿井(包括按突出管理的矿井及有瓦斯喷出区域的矿井)掘进通风方式必须采用压入式;局部通风机设备齐全,须装消音器(低噪声局部通风机和除尘风机除外),吸风口有风罩和整流器、高压部位(包括电缆接线盒)有衬垫;局部通风机及其启动装置必须安设在进风巷道中,地点距回风口10m以上,且支护完好、无淋水、无积水、无杂物的地点;局部通风机必须吊挂或垫高,离地面高度须大于0.3m

20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3.局部通风机应安装开停传感器,且与监测系统联网;局部通风机要实行专人、挂牌管理,不得出现无计划停风,有计划停风的必须有专项通风安全措施

10

无传感器或未联网不得分,;其他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

缺有计划停风专项通风安全技术措施。

8

4.采用局部通风机供风地点必须安设两台同等能力的局部通风机,必须实现“三专两闭锁”、“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

每天进行主、备局部通风机自动切换试验和风电闭锁试验,并有记录可查;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和备用局部通风机的电源应取自同时带电的不同母线的相互独立的电源

10

发现一处不符要求扣1分

4301回风顺槽局部通风机无自动切换记录,现场未进行测试。

9

风筒敷设

5.风筒末端到工作面的距离和出风口的风量要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巷道风速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并保证工作面和回风流的瓦斯浓度不超限

10

现场检查

发现一处不符要求扣1分

4301回风顺槽风袋16#、17#接头漏风,且部分接头接法不正确。

7

6.使用抗静电、阻燃风筒,接头严密(手距接头0.1m处感觉不到漏风),无破口(末端20m除外),无反接头,软质风筒接头要反压边,硬质风筒接头要加衬垫

10

发现一处不符要求扣1分

7.风筒吊挂平、直、稳,逢环必挂,硬质风筒每节至少吊挂两点,风筒不得被摩擦、挤压

10

发现一处不符要求扣1分

风袋吊挂不平直。

9

8.各掘进工作面必须在其巷道回风口附近,备有栅栏和“禁止入内”警标。

风筒拐弯处必须设弯头或骨架风筒缓慢拐弯,严禁拐死弯,异径风筒接头要用过渡节,不准花接

10

发现一处不符要求扣1分

4301回风顺槽出口未备有栅栏和“禁止入内”警标。

8

项目

项目内容

检查内容及标准

标准分

考核方法

评分方法

检查记录

得分

(100)

永久密闭

1.用不燃性材料构筑,严密不漏风,墙体厚度不小于0.5m

5

查阅资料现场检查

一处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2.密闭前无瓦斯积聚

3

一处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3.设有统一规格的瓦斯检查牌板、施工说明牌板、栅栏和警标

3

未设置不得分;设置不规范一处扣0.5分

密闭前5m内支护完好,无片帮、漏顶、无杂物、积水和淤泥。

所有导电体不能进入密闭(正常的瓦斯抽放管路必须采取绝缘措施进行处理)

3

有杂物、积水、淤泥的一处扣0.5分;其它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5.密闭内有水时应设反水池或反水管,有自然发火煤层的采空区密闭要设观测孔、措施孔且孔口设置阀门

2

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6.密闭周边掏槽,应掏至硬帮、硬底、硬顶,并与煤岩接实。

在岩巷构筑密闭时,嵌入周边岩石的深度不应小于0.2m;在煤巷构筑密闭时,掏槽深度进入实体煤不应小于0.5m掏至硬顶后再进入实体煤不应小于0.2m

2

一处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4103运输顺槽和回风顺槽密闭墙设计掏槽深度不符合规定。

0

7.墙面要平整,无裂缝、重缝和空缝,并进行勾缝或抹面0.1m内凹凸深度不大于10mm(抹面的除外)

2

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

永久风门(风窗)

1.每组风门不少于两道,通车风门间距不少于一列车长度,行人风门间距不少于5m,主要进回风之间的风门必须设反向风门,其数量不少于两道,通车风门前要设置防撞装置,并正常使用。

防突风门安设地点、质量须符合《防突规定》的相关要求

4

查阅资料

现场检查

一处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盘区变电所回风侧缺少风门一道。

0

2.风门能自动关闭,并进行联锁,保证两道风门不能同时打开,主要进、回风之间的风门应对其开关情况进行监测联网

4

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3.风门墙要用不燃性材料建筑,厚度不低于0.5m(防突风门不小于0.8m),周边要掏槽,掏槽深度符合相关要求,严密不漏风

4

一处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4.门框要包边沿口,有衬垫,四周接触严密,门扇平整不漏风。

调节风窗采用插板调节或者自动调节。

调节风窗位置符合防火、防突需要

2

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

5.每道风门墙上设有规格字体统一的施工说明牌;墙面要平整、无裂缝、重缝和空缝,并进行勾缝或抹面,1m内凹凸深度不大于10mm

2

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

6.风门水沟要设反水池或挡风帘,通车风门要设底坎,电缆、管路孔要堵严。

局部通风风筒穿过风门墙体时,应在墙上安装与胶质风筒直径匹配的硬质风筒

2

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7.风门前后各5m内巷道支护良好,无淋水、无杂物、积水和淤泥

2

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

项目

项目内容

检查内容及标准

标准分

考核方法

评分方法

检查记录

得分

三通

1.用不燃性材料建筑

4

查阅资料

现场检查

一处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2.桥面平整、不漏风

4

一处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3.风桥前后各5m范围内巷道支护良好,无杂物、积水、淤泥

3

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

4.风桥通风断面不小于原巷道断面的4/5,呈流线型,坡度要小于30°

3

一处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5.风桥两端接口严密,四周见实帮、实底,且用混凝土浇灌填实

2

一处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6.报废不适用的风桥要及时拆除

2

有一处未拆除不得分

7.风桥上、下不准设风门、调节风窗等

2

一处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1.矿井主要进、回风巷都要在适宜位置建立永久测风站

2

查阅资料

现场检查

一处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2.测风站长度不小于4m,两端抹成流线型,以降低阻力

2

一处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3.巷道前后各10m范围内无分支、无拐弯、断面光滑

2

一处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4.测风牌板内容齐全(地点、时间、测定人、断面、风量、风速、温度、瓦斯浓度等)

2

无牌板的不得分;内容不全的一处扣0.5分

5.测风站内不能堆放材料、设备,不得有杂物、淤泥、污水

2

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

1.密闭设在顶、帮良好处,见硬底、硬顶,硬帮与煤岩体接实

5

查阅资料

现场检查

一处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2.密闭前5m内支护完好,无片帮、漏顶,无杂物、积水、淤泥

3

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

3.密闭四周接触严密,木板密闭应采用鱼鳞式搭接,并用灰浆勾缝,不漏风

3

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4.密闭前无瓦斯积聚

2

一处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5.密闭前设栅栏、警标、检查牌和说明牌

2

未设置的,该项不得分;设置不规范的一处扣0.5分

临时风门(风窗)

1.每组临时风门不少于两道,间距不小于5m

3

查阅资料

现场检查

一处不符合要求的该项不得分

2.能自动关闭,并进行联锁,确保两道风门不能同时打开

3

一处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3.风门设在顶、帮良好处,前后5m内支护完好,无杂物、积水、淤泥

3

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

4.四周接触严密,木板墙要鱼鳞搭接并用灰浆勾缝、不漏风

3

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5.门框要包边沿口,有衬垫,四周接触严密,风扇平整不漏风,与门框接触严密;调节风窗采用插板调节或者自动调节。

调节风窗位置符合防火、防突需要

3

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项目

项目内容

检查内容及标准

标准分

考核方法

评分方法

检查记录

得分

瓦斯管理

1.采掘工作面和其他工作地点的瓦斯浓度必须符合《规程》规定,做到无瓦斯超限作业,无瓦斯积聚。

凡煤矿发生2%以下的瓦斯超限,由煤矿分管负责人组织分析;发生2%及以上的瓦斯超限,由煤矿主要负责人组织分析;发生3%及以上的瓦斯超限或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的,由各市煤炭管理部门、集团公司组织追查分析

20

井下现场检查及查阅资料

出现瓦斯超限作业的,该项不得分;瓦斯超限未及时处理的,一处扣5分;检查周期内瓦斯超限一次扣1分;其他一处不符合要求扣2分

2.矿井应按规定测定煤层瓦斯赋存参数;矿井应编制年度瓦斯治理技术方案,并报上级业务管理部门、集团公司备案后实施。

高瓦斯、突出及按突出管理的矿井的采掘工作面必须制定瓦斯治理专项措施并严格落实。

地质条件发生变化、瓦斯涌出异常时,及时补充完善措施。

实现“一井一策,一面一策”

20

查阅资料

未测定、编制不得分;其它一项不符合要求扣2分

3.井下瓦斯检查地点、次数及瓦检员交接班等应符合《规程》规定;无空班、漏检、假检;每月必须编制瓦斯检查地点设置计划,报矿技术负责人审查、签字;高瓦斯、突出及按突出管理的矿井采掘工作面必须配备专职瓦斯检查员

15

井下任意选点抽查和检查有关资料

未编制计划不得分;发现一次空班、漏检或假检,该项不得分;采掘工作面未配备专职瓦斯检查员,该项不得分

瓦斯检查点设置缺少检查地点。

12

4.加强特殊环节的瓦斯管理。

巷道贯通、工作面安装(准备)和回撤、井下摄像等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制定措施并严格执行。

矿井要有高冒区、井下煤仓、密闭前、空巷易积聚瓦斯地点必须制定瓦斯防治措施。

盲巷必须及时封闭,封闭前必须设置栅栏和警标,防止人员误入

15

查阅资料

现场检查

一项不符合要求扣2分

5.瓦斯排放及密闭启封,必须有经矿技术负责人批准的专门措施,并严格贯彻执行,有记录可查。

临时停风地点,要立即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设置栅栏、揭示警标;长期停风区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完毕。

停工区内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3.0%或其它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程》规定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24小时内予以封闭,并切断通往封闭区的电源、管路和轨道等导电体

10

无措施、未审批或未按措施执行不得分;其它一处不符合要求扣5分

人员配置

6.瓦斯检查员必须持证上岗,瓦斯检查做到井下记录牌、瓦检手册、瓦斯台账三对口;通风瓦斯日报、瓦斯监测日报必须每日上报矿长、技术负责人审阅签字,并有记录可查

10

查阅资料

现场检查

未持证上岗,该项不得分;其它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7.矿长、矿技术负责人、爆破工、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安检员、电钳工、安全监测工、采掘机司机、进入无人作业区域及其它无人区域的零散作业人员等必须配带便携式瓦检仪,并正常使用

10

数量不足扣5分;其它一处不符合要求扣2分

项目

项目内容

检查内容及标准

标准分

考核方法

评分方法

检查记录

得分

(100)

机构

齐全

1.矿井应建立安全监控管理机构,配足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维修人员;监测工、检修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建立健全安全监控人员责任制、操作规程、值班制度等

10

查阅资料现场检查

无管理机构,扣10分;无责任制或操作规程或值班制度,缺一项,扣2分;人员不足,缺一人扣1分;其它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10

装备

齐全

2.矿井应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级检测仪器使用规范》和《规程》要求,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且系统必须具备“风电、瓦斯电、故障”闭锁和手动控制断电闭锁功能;传感器、分站等安全监控设备备用量不少于应配备数量的20%;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必须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实行联网,并能正常运行

10

未联网或系统不完善扣5分;其它一处不符合要求扣2分

监测监控布置图中4301回风顺槽缺瓦斯传感器,传感器位置标示也不正确、缺风门传感器、瓦斯传感器断电范围与现场和系统不符。

10

3.安全监控系统安全装置安设的种类、数量、地点、位置、报警点、断电点、断电范围、复电点、电缆敷设等都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各种监控设备性能、仪器精度符合要求,井下传感器、分站实行挂牌管理

10

一处不符合要求扣2分

2

4.瓦斯抽采矿井应当配备瓦斯抽采监控系统,实时监控管网瓦斯浓度、压力或压差、流量、温度参数及设备的开停状态等

10

一处不符合扣1分

10

5.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主机应实行双机或多机备份。

当工作主机发生故障时,备份主机能在5分钟内投入正常运行,且数据不丢失。

中心站应保证双回路供电,并配备不小于2小时在线式不间断电源,双回路供电应能自动切换,检测设备有可靠的防雷电接地装置

10

一处不符合要求扣2分

10

数据

准确

6.地面中心站有专人值班,确保系统24小时不间断运行,值班人员详细记录系统运行状态,发现异常及时汇报;填写运行日志,按时打印报表,并报矿技术负责人、矿长审阅签字;建立监测系统、瓦斯抽采系统数据库,并有备份,其中安全监测、瓦斯抽采系统数据库要保持二年以上

10

数据无备份扣5分;数据库缺少一个数扣5分;其它一处不符合要求扣2分

10

7.分站、传感器等装置在井下连续使用6-12个月必须升井全面检修,井下装置的完好率应为100%,装置的待修率不超过20%,并有检修记录

10

未按规定升井检修一次(台)扣5分;其它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10

检测

试验

8.安全检测设备每月至少调试、校正一次;采用载体催化元件的甲烷传感器,每10天必须使用标准气样和空气样进行调校,并有调校记录;每10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试跳,并有试跳签字记录;安全监测仪器仪表按规定定期进行校验、检定

10

一处不符合要求扣2分

10

监测

装置

9.安全监测系统装置运行正常,性能完好,系统中断或出现异常情况,必须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及时处理;传感器不能正常显示或中断期间,该范围停止作业;信号中断1小时以上,矿井要按事故进行分析处理,并有记录可查

10

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断电测试记录设备填写不全。

10

资料

台账

10.安全监控系统报表、账卡、图纸资料应符合相关规定

10

缺少图纸扣5分;缺少一种台账、报表或记录扣2分;其它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8

项目

项目内容

检查内容及标准

标准分

考核方法

评分方法

检查记录

得分

(100)

1.煤矿必须建立消防、防灭火系统;消防水源、水池及管路系统要满足消防灭火要求;同时,要建立防火责任制和火灾应急救援预案;矿井必须对所开采煤层进行煤层自燃倾向性鉴定

10

现场检查及查阅设计、措施、资料等

消防灭火系统不健全、未进行鉴定的,该项不得分;其它一项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

2.开采自燃和容易自燃层的矿井必须编制相应的防灭火专项设计,采取综合预防煤层自然发火的措施,对采空区、冒落孔洞等空隙采取以灌浆和充填、注氮、喷洒阻化剂、注凝胶、均压等综合防灭火措施(不小于2种)

10

检查作业规程和记录,井下抽查

无专项设计或未采取措施的,该项不得分

3.凡开采自燃、易自燃煤层的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火灾监测系统,开展火灾的预测预报工作。

观测地点:

采空区、防火墙、采煤工作面上隅角及回风巷、其它可能发火地点。

观测内容:

气体成分、密闭内外压差、气温、水温等。

每班至少观测预报一次。

采煤工作面应安设束管监测系统,并确保数据准确、可靠。

在开采设计中应明确选定自然发火观测站或观测点。

发现有异常的地点,应采取措施处理,每天至少观测一次

10

检查化验报告单、防火记录等,井下任意选点检查

未建立火灾监测系统该项不得分;其它一项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

注氮防灭火系统未形成。

9

4.矿井所有穿越自燃和容易自燃煤层的回风井,对裸露的煤层要挂网喷浆,厚度不小于100mm;一个漏煤眼严禁供两个或两个以上煤层同时运煤,穿层漏煤眼层间要隔离

5

现场检查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该项不得分

5.对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单一厚煤层或煤层群的矿井,集中运输大巷和总回风巷、采区回风巷应布置在岩层内或不易自燃的煤层内;如果布置在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层内,必须砌碹或锚喷,碹后的空隙和冒落处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充填密实,或用无腐蚀性、无毒性的材料进行处理

10

查阅资料、现场检查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

6.对于由于受采动影响可能产生与地面导通裂隙的矿井,要加强地面巡查,及时封填地表裂隙,减少漏风,防止采空区自然发火

5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7.每一处火区都必须建立符合《规程》的火区管理卡片,绘制火区位置关系图。

火区的管理有措施和制度,并遵守《规程》的有关规定。

启封火区的安全措施必须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

10

火区管理不符合规定或启封火区无专项安全措施,该项不得分

8.井下电气焊作业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中相关规定的要求,并制度专项安全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5

现场检查

不符合规定进行电气焊不得分

9.井上、井下每个生产水平必须建立消防材料库,并配有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器材的数量、品种符合相关规定),且每季度至少检查1次

5

查阅资料、现场检查

未按标准设立消防器材库的该项不得分;器材不足的每项扣1分

消防器材库未存放设备物资。

4

10.井下爆破材料库、机电设备硐室、检修硐室、材料库、井底车场、使用带式输送机或液力耦合器的巷道及采掘工作面附近的巷道等其它机电设备集中地点,地面厂房、车间、库房等地点,必须配备相应的消防灭火器材,并能正常使用。

其数量、规格及存放地点,应在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明确规定

5

现场检查

消防灭火设施不齐全、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该项不得分

11.井口20m范围内无明火

5

现场检查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12.矿井无自然发火、无CO超限作业的现象及消除采区密闭内及其它地点超过35°的高温点(因地温、水温影响的高温点除外)

10

按期检查、检查记录

发现CO超限作业或自然发火该项不得分;因防火工作不到位,井巷、工作面风流中出现CO超限,一处扣2分

封闭

时限

13.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必须在45天内撤出一切设备、材料,并进行永久性密闭。

确因地质构造或其它原因无法按时撤出的工作面,必须采取灌浆、注氮、喷洒阻化剂等临时性防火措施,防止自燃

10

现场检查、检查记录

未按规定时间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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