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手册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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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手册2
江苏博德曼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员
工
手
册
本手册关系员工权益,请详细阅读,并认真执行。
本手册自2013年1月1日起生效。
公司文化
公司介绍
江苏博德曼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公司前身为瑞安市伟达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已有20多年办厂历史,技术成熟,管理先进。
本公司是专业从事汽车点火线圈开发、研制、生产和销售为一体的现代化企业。
公司依靠德国、日本、美国等国家的先进生产技术与原材料、检测设备,以及高素质的员工团队和科学的管理体系,成为中国生产点火线圈种类最多、质量在同行业中知名度最高的专业生产商。
新厂区将全部采用世界上最先进的生产和检测设备,最优质的生产原材料以及最科学的管理体系。
企业精神
诚信、敬业、唯实、创新
企业宗旨
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利用我们的科技优势和人文优势,竭力将江苏博德曼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打造成国内汽车点火线圈行业的龙头企业。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招聘及雇用
第三章工作须知
第四章考勤规定
第五章奖惩规定
第六章福利及劳动安全
第七章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明确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公司组织,提升企业文化,现依据政府有关法规和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手册,凡本公司所属员工悉应遵守本手册之各项规定。
第二条本手册所称之员工,系指本公司正式录用、并签订劳动合同之人员,因业务需要而聘请之技师、特约人员、顾问、临时工作人员,以合同另订之。
第三条公司保留对本手册因法规或实际情况变动而做出修改之权利。
第二章基本聘用政策及条件
第四条本公司因工作需要而增补员工,由用工部门向人事部提出用工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人事部进行公开招聘,择优录用。
第五条新聘用之员工,须经过试用期1—6个月(根据劳动合同期限决定),期满后,根据工作表现进行考核后决定是否正式录用或终止雇用关系。
试用期出现以下情况者不予录用:
(1)提供给公司的个人资料有虚假内容者;
(2)违反本手册或公司相关制度者;
(3)工作态度不端正,不服从上级工作安排和管理者;
(4)教育培训考试成绩不合格者;
(5)在试用期内无法胜任所在岗位工作者。
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和职工的能力、经验、技能、健康以及其他情况,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包括本手册在内的公司规章制度、劳动合同的条件下,有权调整职工的工作岗位。
第六条凡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雇用:
1.政府规定不许雇用者;
2.通缉有案者;
3.吸食毒品者;
4.患有精神病、传染病或其它重大疾病者;
5.未满16周岁者;
6.使用虚假证件者或隐瞒真实经历者;
7.公司认为由于其他原因不适合雇用者。
第七条应聘人员须缴验下列证件(原件)资料:
1.身份证
2.学历证件及技术职称、等级证书
3.体检报告
4.一寸照片4张
5.公司所需之其它资料
1.工作须知
第八条:
凡本公司员工应忠于职守,尽责尽力,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各级主管人员指挥,接受各项工作调配。
同时,员工需就下列事项的改变及时书面通知人事部备案,否则由此造成的法律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1)住址和电话号码;
(2)婚姻状况;(3)孩子诞生及家庭人员的变化;(4)身份证号码。
第九条:
员工对内应认真工作、减少损耗、提高品质、增加产量,对外应保守业务、职务上的机密。
第一十条:
本公司员工应爱护公物,维护环境卫生,文明生产,安全生产。
第十一条:
公司车间员工上班时应按照要求穿戴工作服、帽;不能佩带手饰,男性职员上班时间不能在公司任何场所吸烟。
第十二条:
员工在工作场所内切忌随地吐痰,乱抛垃圾或大声喧哗。
第十三条:
对非由自己操作之机器、设备,不得任意搬动、开启和使用。
下班时员工应整理好自己的工作台面,管理好自己的机器、仪器、设备等方可离开。
2.考勤规定
第十四条:
工作时间
公司实行六天工作制。
上班时间为:
上午8:
00—12:
00,下午13:
00—17:
00。
公司的某些特殊岗位可依据工作岗位性质调整上班时间和休息时间,报公司人事部门审批并备案。
操作员新进员工入职第一个月使用计时工资制,第二个月开始实行计件工资制,每个工作日正常工作时间不能低于8小时。
(计件制只针对于一线生产员工)
第十五条考勤管理
1、公司均使用考勤机进行考勤。
2、公司员工每天考勤二次(上下班各一次),中午休息时间外出考勤四次(上午上班、上午下班、下午上班、下午下班各一次)。
3、出差的人员因公出差1天(含)以上者,凭《因公出差申报单》记录考勤。
4、人事部门负责考勤制度的执行与考勤的管理工作,考勤结果直接与工资挂勾。
5、不得擅自更改考勤记录。
6、因考勤机出现故障而不能正常考勤,由人事部门登记上下班时间。
7、员工在考勤时,应自觉遵守秩序和按照规范进行操作。
8、因公外出部分时间或当天不能往返的为出差。
出差人员须提前填写《出门证》并详细写明出差事由。
公司员工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公司管理人员由公司总经理批准,交人事科备案。
9、在市内办理公务不能按时考勤且事前没有填写《出门证》或已按时上、下班但忘记考勤者,须在次日填写《出勤解释单》,公司员工由部门负责人批准,次日交人事科备案;公司管理人员由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十六条迟到、早退、旷工
1、迟到、早退者,一天累积迟到、早退达10分钟以上30分钟以下为事假,按30分钟计算,达30分钟以上为事假(未补请假单的为旷工)按1小时计算并以此类推。
每个月考勤有迟到、早退记录,将不能获得年度的晋职、评优资格并影响年终奖金。
2、当月忘记考勤超过一次(含)以上,没有合理理由的;没有事先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擅离工作岗位的,以旷工论。
3、无故不上班或故意不考勤者作旷工处理,连续旷工三天或全年累计旷工达五天者作自动离职处理,将予以解除劳动合同,不做任何经济补偿。
4、旷工按旷工时数的双倍扣全薪工资。
第十七条:
加班管理
1、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可按法律规定要求员工加班。
2、需要加班时,提交加班申请单交部门主管确认后方可执行加班,各部门主管加班则需要提交加班申请单交总经理确认后方可执行加班。
3、延长工作时间加班,加班时间以半小时开始计算。
4、不允许有虚报加班,如发现给予警告处理并按虚报时数加倍扣款处理。
5、相关加班费的计算支给,依劳动法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请假管理
请假类型
休假日期
基本工资
全薪
备注
公休
N日
有薪
以实际情况决定
工伤病假
N日
有薪
以实际情况确定
事假
半天以内(含半天)
实际请假时数
半天以上至1天(含1天)
实际请假时数
1天以上至2天(含2天)
实际请假时数
2天以上
实际请假时数
病假
三日内(含三日)
实际病假时数
市级以上医院证明
三日以上
实际病假时数
市级以上医院证明及病历
婚假
3日
有薪
7日
有薪
晚婚时
丧假
3日
有薪
父母、子女、配偶的父母、祖父母,兄妹(外地员工)
1-2日
有薪
父母、子女、配偶的父母、祖父母,兄妹(本地员工)
产假
(陪产假)
98日
有薪
如有剖腹产再加15天,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120日
有薪
晚育产假
5日
有薪
妻子分娩时(附出生证明)
哺乳假
1年
有薪
每天1小时
流产假
7日
有薪
妊娠3个月内
30日
有薪
妊娠3-7个月内
取环假
1日
有薪
需提供医院证明
上环假
2日
有薪
需提供医院证明
年休假
5日
有薪
入司满1-10年(不含)职员
10日
有薪
入司满10-20年(不含)职员
15日
有薪
入司满20年职员
第十九条
1、婚假需要提供结婚证,并且在领取结婚证后3个月之内使用;
丧假需要提供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和关系证明。
2、现将考勤制度中产假、流产假之成立条件规定如下:
产假――必须已经登记结婚,并且符合国家准生规定者方可享受全薪假,未婚生育、违反计划生育、没有准生证等生育一律以事假处理。
流产假――必须已经登记结婚,并且是有准生证后的流产方可享受全薪假,未婚流产等一律以事假处理。
3、请假批准权限:
(1)车间员工及科员:
三天以内(不含三天)由部门主管批准;超过三天(含三天)的请假在部门主管批准后,必须经过人事部主管核准,方可准假。
(2)干部:
请假均需总经理批准方可准假。
4、所有请假须先填写请假单,经核准后方可休息,确有特殊情况的,必须告知部门主管,经过同意,上班后补填请假单。
违反以上规定,未经批准擅自休息的一律以旷工计算。
第二十条休假规定:
(1)公司全体正式员工,入司满12个月者,可享有5天有薪休假,具体:
员工在本公司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6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2)休假具体实施办法:
公司休假实施年度周期为每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所有员工的休假准假期从入社满12个月之日起的下一年度1月1日开始。
(3)车间员工休假2天必须一次性使用,有薪休假不可与其他有薪假连续使用;车间员工有薪休假由员工本人提前7天提出申请书,经部门主管同意,安排日期后,经过本部门主管和人事部主管签字确认后,进行休假;办公室科员及干部休假时必须预先提出申请书,经部门主管同意,由本部门部主管和人事部主管签字确认后,进行休假。
(4)对员工的休假,请各部门合理安排,务必在当年度周期内休假,休假不可延续至下一年度使用。
第五章奖惩规定
第二十一条奖惩目的
是为了奖励表现优秀者,有效提高员工的士气;同时给予犯错者惩戒,以他人引以为戒。
第二十二条奖励
奖励分为优秀员工奖和其他奖励两种。
优秀员工奖励由人事科发起,经全体员工选举后,由总经理裁决后实行,每年一次。
其他奖励由相关部门提出,由总经理核准后实施。
奖励方法为奖金或授予奖品,或经总经理同意后的其他奖励方式。
第二十三条奖励的公开发表与记录
奖励事实宣传公布于公司内,并把奖励事实记录在该职员的人事档案内。
第二十四条惩罚区分
惩罚分为以下4种:
1.警告:
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口头或书面公告。
2.严重警告:
书面公告,并扣发50元。
3.停职减资:
书面公告,停职检查3-15天(期间无薪)。
4.免职(解除劳动合同):
无预告期解除合同(无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五条惩罚办法
1.在处罚员工违纪事件时,应遵照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本规定为基准。
2.员工被惩罚时,根据其上级主管责任大小,必要时将追究上级主管责任,给予连带责任惩罚。
3.员工违纪时各部门负责人、人事部门均可提出处罚建议,由总经理核准后进行处罚。
处罚结果将记入员工人事档案。
第二十六条惩罚细则
1.以下行为给予警告处分:
◆未经批准私自调班;
◆请假未办理有关手续;
◆用餐期间不按规定就餐者;
◆在工作场所内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者;
◆工作期间喧哗、打闹、聊天、嬉戏者;
◆员工工作期间看与工作无关的书刊,或耳塞听音乐者;
◆未经同意处理私人事务者;
◆违反员工手册其它规定者;
◆对下属考核不公正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擅自将公司电脑软件带回家者;
◆生产线员工未按照统一工作服饰或办公室人员着装与工作不相匹配者;
◆10分以上占用电话作私人用途的;
◆同仁之间相互谩骂吵架情节尚轻者;
◆未作好上下班次交接工作者;
◆工作期间观看网络娱乐性动漫、图片、网页、或进行游戏等;
◆在工作时间睡觉者;
◆伪造、涂改考勤记录或托人考勤和代人考勤一次者;
◆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
2.以下行为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第一次不服从上级合理安排或指示的;
◆伪造、涂改考勤记录或托人考勤和代人考勤2次者;
◆工作期间内擅自进入他人办公室区域逗留,窥探,翻看者;
◆未经仓库人员许可,擅自闯入仓储区域者;
◆在公司内饮酒者吸烟者;
◆造成职责下所保管的公司财物短少、损坏者;
◆因工作疏忽,导致批次返工或批次次品者;
◆私换(配)办公室钥匙或私撬办公室锁;
◆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司损失在2000元以下者;
◆工作期间不按规范作业操作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未通知主管或未经主管允许,擅自离岗或串岗;
◆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伤害但不大者;
◆在制造区域内食用食物、饮料者(含零食、饼干等点心);
◆因过失导致生产线停产2小时以下者;
◆私用职责下所保管的公司财物或擅送他人使用,造成损失较小者;
◆担任主管﹐对属下不良行为知情不报者;
◆因过失导致客户投诉,且情节较轻者;
◆擅自开启他人电脑翻阅、复制资料者;
◆私自携带公司物品外出使用、但仍归还公司者;
◆担任主管﹐滥用职权﹐恶意辱骂员工或取得不当利益者;
◆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
◆受警告处分累计出现三次者。
3.以下行为给予停职减资处分:
◆擅离职守,导致公司蒙受损失者;
◆非经许可,携带危险或违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者;
◆故意撕毁公文者;
◆虚报工作业绩或伪造工作记录者;
◆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较大伤害者;
◆遗失重要公文者(含物品、物料等);
◆第二次不服从上级合理安排或指示的;
◆违反安全规定,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擅自丢弃公司财物(包括废弃物品)者;
◆因疏忽大意引起自己或他人受伤或导致公司财产损失(并赔偿相关损失);
◆因操作不当导致自身工伤或造成其他同仁工伤的(需承担部分医药/补偿费);
◆因过失导致生产线停产2小时以上者;
◆机器、车辆、仪器、各种设备非经上级许可擅自操作或移动者(如因而损坏者须负赔偿责任);
◆在建筑物内禁烟区吸烟者;
◆挪用销售款、企业商品、样品等非法侵占公司财产者;
◆欺诈、蒙骗客户;
◆恶意中伤、诽谤、漫骂同事;
◆对下属考核明显不公正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擅自伪造涂改公司记录或文件。
故意提供虚假商业情报者;
◆违反公司保密规定,未经上司许可或授权,擅自对外评论公司各项政策及经营手法的;
◆给予商业竞争伙伴以任何形式援助者;
◆违反《员工手册》其他规定情节严重者;
◆未经许可随便使用公司的设施、设备、物品等的;
◆不论是否在工作时间内,有吵架、醉酒、扰乱风纪之行为,扰乱公司秩序者;
◆庇护他人错误,出具伪证的;
◆因业务上怠慢、监督不周或不注意而引起危害、灾害或者业务上的重大事故,给公司造成损失者;
◆讹诈、蛮不讲理、诽谤嘲弄上级的;
◆工作不负责任,造成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者;
◆捏造事实骗取休假者;
◆虚报加班或出勤记录者;
◆在工作时间或公司营业场所买卖私人物品;
◆因过失导致客户投诉,且造成公司形象严重受损者;
◆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
◆受严重警告处分累计出现三次者。
4.以下行为给予免职(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将其视为具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
(二)项规定的情形,解除劳动合同。
◆私开发票、谋取五千元以上私利;
◆故意损坏公司财产造成企业损失;
◆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打击报复或包庇行为;
◆在公司内酗酒滋事者;
◆在公司内聚众赌博者;
◆故意毁坏公物,金额较大者(5000元以上);
◆聚众闹事妨碍正常工作秩序者;
◆三次以上不服从上级合理安排或指示的;
◆不遵守规定操作以致危害其他员工的安全;
◆工作不负责任,造成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者;
◆填写公司文件时,虚报资料或擅自篡改记录或伪造各类单据、报表者;
◆XX而擅自挪用公司钱财或在收款后不及时将公司的钱财返还公司者;
◆非法罢工、消极怠工或煽动他人罢工、怠工,或破坏正常工作与生产秩序者;
◆工作期间,与客户发生争吵或与同事之间发生斗殴者;
◆严重违反各种安全制度,导致重大人身或设备事故者;
◆盗窃同仁或公司财物者;
◆在禁烟区吸烟造成事故者;
◆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者;
◆经公检法部门给予拘留、劳教、判刑处理者;
◆擅自翻阅、抄录或复印公司机密资料及信函者;
◆工作期间,顶撞上司或对上司出以恶言咒骂、威胁者;
◆隐瞒恶性传染病危害其他员工健康者;
◆在公司内藏匿、接受、或出售毒品等违禁品者;
◆所管现金或财物5000元以上金额严重短缺者;
◆非机械操作员未经许可,擅自操作并导致公司财产损失和其他同仁人身伤害的;
◆利用购买公物5000元以上收取回扣者;
◆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指挥者;
◆对他人施以暴行﹐进行威吓或妨害他人工作者;
◆不论是否在工作时间内,对其他职工施用暴力、恐吓、威胁者;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对公司的名誉及信用造成损害的;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私5000元以上受贿或收受回扣者;
◆未经许可带出公司的物品或设备,个人非法占有者;
◆提供虚假证件或经历,骗取公司录用者;
◆弄虚作假骗取5000元以上公司的财物:
◆在职期间内停职减资三次者;
◆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
第六章福利及劳动安全
第十二七条本公司员工一经雇用,即本地员工全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各类国家规定之社会保险,享有这些保险规定的各项权利。
外地员工按自愿原则参加社保。
第二十八条公司免费提供住宿,宿舍水电定额使用。
第二十九条每年度终了时,公司依据公司效益和办公室科员及干部(无绩效者)全年表现考量是否发放激励金(即年终奖)。
第三十条本公司员工享有以下福利:
生日蛋糕、节日福利品等。
1、老员工推荐新员工奖励措施
老员工每推荐一位新员工入司,且服务期限满三个月,新老员工都在职的前提下,方可在次月结算工资时享受推荐奖,奖金依实际公告为准。
老员工推荐新员工入司且达到一定数量,经三个月试用考核新员工80%能顺利录用的前期下,老员工可申请提拔为线长等产线管理职务,报人事部审核,可享受相关职务津贴。
2、开门红及车贴补助奖励措施
员工在新年初八(具体以实际公告为准)至公司准时报到者,均可享受开门红及车贴补助金,具体实施方案依人事部公告为准。
3、员工服务满一年可享受公司提供的体检一次;未满一年体检费自理。
第三十一条本公司依照有关劳动安全法规,办理公司安全卫生工作,防治职业灾害,保护员工安全健康。
第三十二条员工应重视生产安全并提升操作技术水平,积极参加公司各项安全教育及技术培训。
第七章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
第三十三条员工辞职,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30天上交辞职申请。
未经批准擅自离职者,公司有权扣除其预告期工资,若致使本公司遭受损失时,依法诉请司法机关追偿之。
第三十四条劳动合同在以下情况下终止:
1.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员工达到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员工的退休年龄如下:
◆男性员工为60周岁;
◆女性员工为50周岁,干部为55周岁。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期间届满的。
◆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布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的。
◆公司和正式职工双方均未实际履行本合同,经过3个月的。
◆正式职工患职业病或者因公负伤,被确认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公司按照规定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的。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五条其他情况下的劳动合同解除、终止:
(一)有三十一条第4项情况者,予以解除合同,且无需提前预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当事人终止聘用关系,并按照法律规定予以经济补偿金:
1.员工有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合同到期,公司不再续签合同的。
第三十六条有经济补偿金情况发生的,经济补偿金和最后一月工资一起发放于工资卡中。
第三十七条经批准后的辞职人员和被解雇人员,按《员工离职单》办理各项离职手续,未办理离职手续者,不予结算工资。
附件1:
宿舍管理规定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订本规定。
一、员工申请住宿条件
外来务工人员,可以申请住宿。
二、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传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三、本公司提供员工宿舍系现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务为条件,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免职)时,对房屋的使用权当然终止,届时该员工应于离职日起,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
四、宿舍统一由各寝室舍长担任各寝室监督,其工作任务如下:
(每月2次以上未能履行职责者罚50元)
1、总理一切内务,分配清扫,保持整洁,维持秩序。
2、监督轮值人员维护寝室内外清洁。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通知宿舍管理员:
(1)、违反宿舍管理规则,情节重大者。
(2)、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灾害时。
(3)、住宿员工身体不适或病情重大者。
五、员工对所居住宿舍,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舍。
六、有关宿舍现有的设备(如玻璃、卫浴设备、门窗、床铺等)本公司以完好状态交与员工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现住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论处。
七、住宿员工应遵守下列规则:
1、服从宿舍管理员和寝室长的管理与监督。
2、室内禁止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
(违者罚款30元)
3、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品及违禁品。
(违者视情况罚款20-200元)
4、个人棉被、垫被起床后须叠齐。
5、严禁吸烟,严禁烟火,易燃易爆物品不得放置于寝室内外。
(违者视情况罚款20-200元)
6、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地上。
(违者罚款5元)
7、洗晒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晒。
8、就寝后不得有影响他人睡眠行为。
9、夜间最迟应于22:
00前返回宿舍。
10、各寝室、各厕所均配备垃圾桶一只,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此类指定垃圾桶内倾倒。
随意将卫生纸等垃圾丢入马桶者,或未按规定保持卫生间整洁者,责任由寝室的成员共同承担。
(罚款20元)
11、宿舍卫生由各自住宿人员轮流清洁整理。
(无打扫罚款20元)
12、用水、用电不得浪费,随手关灯及水龙头,沐浴的水、电、煤气用毕即关闭。
按员工人数定额使用,超过部分由员工至人事部充值后再开通使用。
浪费者,责任由全体宿舍人员承担。
13、沐浴以20分钟为限。
14、员工不得于宿舍内聚餐、喝酒、赌博、打麻将或其他不良或不当行为。
15、员工亲友未经登记不得随意进出宿舍,男性禁止进入女性宿舍。
(违者罚款10元)
八、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呈报人事部取消食宿资格:
1、不服从舍监的监督、指挥者。
2、在宿舍赌博(打麻将)斗殴及吸烟、酗酒。
3、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等(包括私接明炉、电饭锅等电器之行为)。
4、擅自于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5、经常妨碍宿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