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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管理制度

投标工作流程框图

工程信息管理规定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工程信息管理,提高工程信息搜集效率与信息利用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工程信息管理

(一)责任人:

经营管理处副处长

负责搜集工程信息,建立《工程信息搜集台帐》。

(二)信息搜集

1、经营副总、经营管理处处长负责建立广泛、稳定的信息搜集渠道,积极搜集工程信息。

2、经营管理处副处长每天早晚各浏览一次招标网站,搜集的信息记录台帐。

3、经营管理处工作人员通过建筑招标专业刊物或其他社会关系搜集工程信息,搜集的信息及时传递给经营管理处副处长进行登记。

(三)信息筛选

经营管理处副处长将每日搜集的信息汇总上报经营管理处处长和经营副总,经营副总及时会同经营管理处处长对项目进行评估,确定有效信息,重要工程信息上报总经理。

经营管理处处长负责记录有效信息。

(四)信息跟踪

经营管理处处长负责对有效信息进行跟踪,经常与项目经理(联系人)、业主、招标代理机构保持联系,为项目经理(联系人)公关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掌握联系工程的进展情况。

第三条要求

工程信息搜集及时、准确、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滥竽充数,信息跟踪有效。

第三条罚则

未按照规定要求积极搜集工程信息,信息跟踪不及时,造成信息失效或浪费信息资源的,对责任人依据情节严重程度予以扣除当月相应绩效分数、扣发当月绩效工资处罚。

 

介绍信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介绍信管理,保证介绍信正确、有效使用,根据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介绍信统一由经营管理处负责管理,开具介绍信应严格按本办法有关规定及批准程序办理。

二、使用范围

第三条公司介绍信主要用于联系工程和办理招投标有关事宜使用。

若用于其他用途,应经相应审批权限领导批准后,由经营管理处出具。

三、开具联系工程介绍信的条件

第四条开具联系工程介绍信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工程项目估算价:

安徽省境内不低于300万元、境外不低于1000万元;

(二)已经对工程项目的施工风险进行了评估;

(三)已经对项目承包人的承包风险进行了评估;

(四)公司自揽项目或经总经理批准的特殊情况不受条件限制。

第五条经营管理处负责对工程项目的施工风险和项目承包人的承包风险进行初步评估,初步评估意见经经营副总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开具联系工程介绍信。

风险评估的主要内容和方法:

(一)工程项目的施工风险评估内容:

业主信誉、资金状况、发包条件、施工难度等;

(二)项目承包人的承包风险评估内容:

项目承包人的信誉、资金实力、工程业绩、施工能力、管理能力等;

(三)风险评估方法:

对项目承包人提供的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收集相关证明资料,必要时应直接与业主取得联系、对项目承包人的综合能力进行实地考察,填写《工程项目及项目承包人风险评估表》。

第六条为提高风险评估效果,工程信息实行备案登记制度。

经营管理处应建立《工程信息备案登记台帐》,对不同渠道获取的工程信息首先进行备案登记,然后再进行风险评估。

经营管理处处长应及时向经营副总、总经理通报工程信息备案登记情况,以加强沟通和统一协调。

第七条经营管理处应在工程信息登记备案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风险评估工作,以保证经营公关工作的及时开展,提高联系工程效果。

第八条同一项目有多人要求联系,在同等条件下,联系工程介绍信优先开具给公司内部项目经理或与公司合作过且合作良好的项目承包人。

第九条同一项目有多人要求联系或公司列为重点的项目,经确认的项目承包人应缴纳5000~10000元联系工程保证金(公司内部项目经理或与公司合作过且合作良好的项目承包人不需缴纳),保证金以公司取得投标资格为退还条件(资格预审因公司自身原因未能通过的除外)。

第十条严格控制陪标行为。

未经经营副总批准不得陪标。

经批准为合作单位陪标开具联系工程介绍信应根据公司业务开展需要,保证随时可以收回。

四、介绍信的保管和开具

第十一条经营管理处处长负责公司介绍信的保管,并按本办法规定的审批程序经批准后办理开具手续,建立《介绍信管理台帐》,开出的介绍信应及时登记台帐。

介绍信丢失应及时上报总经理。

联系工程介绍信开具情况应专门建立《联系工程介绍信台帐》进行管理,开具情况应每周汇总一次,报经营副总、总经理查阅。

第十二条介绍信开具时应详细填写具体用途,持出部分和存根部分内容要一致,填写时应使用钢笔,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

开错和作废的介绍信要原样保存。

联系工程介绍信在开具时应详细填写建设单位(业主)名称、工程名称、公司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开具日期和有效期限等内容。

第十三条介绍信必须严格编号,严禁出具空白介绍信。

对确需开具空白介绍信的情况,应经总经理批准。

第十四条联系工程介绍信有效期一般为30天,其它用途介绍信的有效期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联系工程介绍信出具后,经营管理处在要求项目承包人及时反馈联系工程进展情况的同时,应加强跟踪,掌握联系工程的效果,对联系工程介绍信超过有效期且联系效果不好的项目,应及时报请领导批准更换项目承包人。

第十五条开具介绍信应按照“先填写后用印”的原则办理,不得在空白介绍信上预先盖印,不得将空白介绍信交给他人自行填写。

开出的介绍信因情况变化未能使用,应及时收回,并注明未使用的原因。

第十六条介绍信存根应及时归档,妥善保管,便于追溯。

五、开具介绍信收费管理

第十七条经营管理处在开具联系工程介绍信时,收取项目承包人联系工程资料费每份100元(公司内部项目承包人或合作单位可不收取)。

第十八条经营管理处不得私自收费,应向交款人出具交款单,由交款人持交款单到财务处统一缴费。

第十九条经营管理处应安排专人负责收费管理,建立收费台帐,每周汇总一次,列出收费清单报经营副总、总经理查阅。

六、罚则

第二十条介绍信实行专人管理,专人填写,管理人员应坚持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和批准程序开具介绍信,不滥开、私开介绍信,如开具介绍信发生问题,首先追究专管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对未经批准私自出具介绍信的,一经发现,将视情节对违纪者予以扣除当月绩效考核分、扣发当月绩效工资处罚;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并追究法律责任。

七、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经公司批准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公司经理室负责解释。

 

工程项目及项目承包人风险评估表

工程项目评估信息

业主单位名称

业主法人

姓名:

业主方

沟通人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工程规模

建筑面积:

结构:

层数:

估算造价:

万元

主要发包条件

业主信誉

资金状况

招标形式

招标代理单位

项目承包人评估信息

姓名

住址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项目经理资质

与公司合作经历

主要工程业绩

自有设备

自有技术人员

垫资能力

信誉情况

担保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单位

联系电话:

经营处长评估意见

 

年月日

经营副总评估意见

 

年月日

总经理审批意见

 

年月日

注:

工程项目评估信息、项目承包人评估信息由经营处处长根据调查了解情况如实填写。

重点工程投标评审办法

第一条目的

为使投标工作规范化、科学化,避免盲目投标,提高投标中标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重点工程投标评审规范

(一)责任人

经营副总负责组织重点工程投标评审工作。

(二)参与人

重点工程投标评审一般由经营副总主持,经营管理处处长及与项目工程相关人员参加,重大工程总经理主持、总工程师参加。

(三)评审时间

接到重点工程招标信息1天内经营副总组织评审。

(四)评审内容

重点工程投标评审包括研究工程信息、施工单位信誉及实力、项目班子配备及投标外围状况等有关投标情况。

(五)评审形式

重点工程投标评审原则上采取评审会议形式,在时间紧急或其他特殊情况下采取电话联系、口头评审等灵活形式。

(六)评审记录

重点工程投标评结果填写《重点工程投标评审表》(附后),并由经营管理处整理归档。

《重点工程投标评审表》上报总经理查阅。

第三条罚则

未按照规定要求进行重点工程投标评审或因评审失误而造成投标失败或损失的,公司对违纪者依据情节严重程度予以扣除当月相应绩效分数、扣发当月绩效工资处罚。

 

重点工程投标评审表

招标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建筑面积

结构层数

工程地址

建设单位

招标代理

单位

招标方式

建设单位评价

资金情况

信誉情况

其他

有无沟通人员(有/无)

姓名

描述

参审

人员

意见

意见:

意见:

意见:

意见:

意见:

意见:

意见:

备注

 

主持人:

年月日

资格预审文件编制办法

第一条目的

为强化投标工作管理,促使资格预审文件制度化、规范化,提高投标文件编制效率与中标率,结合公司实际,体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资格预审文件编制规范

(一)责任人

经营处副处长负责资格预审文件编制管理。

经营处业务员负责资格预审文件的编制。

(二)编制程序

1、接到招标单位通知后,经营处副处长安排业务员快速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提出相关要求,交资格预审编制人员进行编制;

2、业务员详细阅读资格预审文件,针对要求进行编制;

3、对不能满足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部分,需报经营副总,协商后进行解决;

4、资格预审编制结束后,经营处副处长须严格检查,避免漏项、错项,影响项目入围;

5、经营处业务员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送达时间前,将资格预审文件及业绩原件资料送交招标单位审查。

(三)编制时限

资格预审文件必须在规定时间前1天编制完成,并按照提前完成原则尽快完成标书制作。

(四)编制要求

资格预审文件编制严格按照招标方规定要求编制。

不断提高资格预审资料的编制水平,提高入围率。

第三条罚则

未按照制度要求进行资格预审文件编制致使资格预审文件出现失误的或人为原因延误资格预审文件编制的公司对违纪者依据情节严重程度予以扣除当月相应绩效分数、扣发当月绩效工资处罚。

对于工作严重失误致使公司财产、声誉损失的,予以解聘。

 

招标文件评审办法

第一条目的

为使投标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增加工程投标决策的合理性,提高投标中标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招标文件评审规范

(一)责任人

经营副总负责召集招标文件评审工作。

(二)参与人

招标文件评审一般由经营副总主持,总工程师、经营管理处处长及与项目工程相关人员参加,重大工程总经理主持。

(三)评审时间

工程资格预审通过入围,领取招标文件后3天内经营副总组织评审。

(四)评审内容

招标文件评审包括研究招标文件中的各项条款、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工程工期质量、项目班子配备及投标外围状况等有关投标情况。

评审结束后,经营副总根据评审情况制定投标方案。

(五)评审形式

招标文件评审原则上采取评审会议形式,在时间紧急或其他特殊情况下采取电话联系、口头评审等灵活形式。

(六)评审记录

招标文件评审结果填写《招标文件评审记录表》,并由经营管理处整理归档。

《招标文件评审记录表》上报总经理查阅。

第三条罚则

未按照要求进行招标文件评审的,公司对违纪者依据情节严重程度予以扣除当月相应绩效分数、扣发当月绩效工资处罚。

 

招标文件评审记录表

招标工

程概况

工程名称

建筑面积

建设单位

结构类型

工程地点

招标代理单位

项目经理

招标保证金

评分

办法

技术标

商务标

评审内容

分类

分项

分值

评分细则及注意事项

负责人

完成时间

技术标

评审

工程质量

投标工期

项目部配备

企业信誉考察

施工组织设计

商务标

评审

工程造价

三材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技术标编制人

完成时间

商务标编制人

完成时间

投标决策参与人

决策时间

参加开标人

参加评审人员签字

备注

投标文件(商务标、技术标)编制办法

第一条目的

为强化投标工作管理,促使投标文件编制规范化,提高投标文件编制效率与中标率,结合公司实际,体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投标文件编制

(一)责任人

经营管理处处长负责投标文件编制管理及商务标审核;

经营管理处副处长负责技术标编制管理和审核;

业务员具体负责投标文件标书编制;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员具体负责技术标编制;

造价员具体负责商务标编制;

(二)编制程序

1、经营管理处副处长下达商务标编制任务;经营管理处副处长下达投标文件标书编制和技术标编制任务。

2、经营管理处投标文件编制相关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评审结果,详细阅读招标文件,针对招标文件的评分要求进行编制。

3、编制过程中对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部分,由经营管理处处长汇总报经营副总协商解决;对于重点、难点工程技术部分需报经总工程师协商解决。

4、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编标人员需详细审查,发现错误及时修改。

重大工程投标文件需在开标前三天送交总经理、经营副总、总工程师审核,一般工程投标文件由经营管理处处长负责审核。

(三)编制时限

投标文件必须在招标文件开标时间前三天编制完成,并按照提前完成原则尽快完成标书制作。

(四)编制要求

投标文件编制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评分标准要求编制。

第三条罚则

未按照要求进行投标文件编制,致使投标文件出现失误,或人为原因延误标书编制的,公司对违纪者依据情节严重程度扣除当月相应绩效分数、扣发当月绩效工资。

对于工作严重失误致使公司财产、声誉损失的,予以解聘。

封标管理规定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封标工作程序管理,保证标底的保密性,提高中标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封标工作规范

(一)封标责任人

封标工作由经营副总负责,经营处处长具体实施。

(二)封标程序

造价员将预算价上报经营副总;经营副总确定标底报价后,完成商务标书的制作;经营处处长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并确认投标文件无差错后,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密封。

(三)封标时间

封标时间由经营副总根据投标情况确定。

(四)封标人员

投标文件编制结束后,由经营副总及经营处长组织专人进行封标,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过问。

负责封标人员要对标底报价严格保密,严禁对外泄露标底报价及其他有关标书任何情况。

(五)封标地点

封标工作应在封标室进行,封标过程中严禁非封标人员进出封标室。

(六)封标要求

封标工作要求按照工程招标文件具体要求执行。

第三条罚则

(一)违反本制度的规定造成标底报价外泄或标书其他内容外泄的由公司对违纪者予以扣除当月绩效分数、扣发当月绩效工资处罚;造成严重损失或情节严重的,予以解聘并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二)未按照投标文件要求封标造成废标或未能中标的,公司对违纪者予以扣除当月绩效分数、扣发当月绩效工资处罚,情节严重的予以解聘。

 

开标管理规定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开标工作,保证开标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中标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开标工作规范

(一)开标工作负责人

投标文件密封后,由经营处处长负责组织投标。

(二)开标工作参与人

经营处处长或业务员组织拟派项目经理、造价员及其他招标项目要求的参加人员参加开标会议。

(三)开标文件要求

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准备法人授权书、资质证书、信誉证书、业绩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其它要求材料。

仔细检查核对,确保材料完整全面、符合要求。

(四)开标时间要求

提前做好准备,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标书送达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杜绝迟到现象。

(五)、开标记录

开标过程中,经营处业务员负责对其他投标单位报价得分、材料得分、工期得分、技术表得分、商务表得分等情况做详细记录,并将详细内容填写《工程开标评分记录表》。

(六)开标过程中如遇不公正待遇,授权委托人应及时坚决指出,维护公司利益。

第三条罚则

(一)违反本规定漏带投标材料、参加开标会议迟到造成废标或未能中标的是情节严重程度予以扣除当月绩效分数、扣发当月绩效工资处罚;造成严重损失或情节严重的,予以解聘。

(二)未按照规定要求进行开标记录的,公司对违纪者予以扣除当月相应绩效分数、扣发当月绩效工资处罚。

 

工程开标评分记录表(此表已经不适合现在的评标方法)

投标

单位

报价

±

钢材

(t)

±

水泥

(t)

±

红砖

(千)

±

三材

得分

工期/质量

技术标得分

商务标得分

优惠

总分

得分

得分

得分

得分

得分

标底

修正

标底

工程开标记录情况表(合肥地区)

建设单位:

代理单位:

招标编号:

年月日

序号

投标单位

投标报价

(元)

下浮

比率(%)

投标工期(天)

质量

承诺

得分情况

确定中标方式

商务标

技术标

均价

抽取系数

最低价

中标单位

工程控制价(元):

记录人:

工程开标评分记录表(其他地区)

建设单位:

代理公司:

招标编号:

年月日

序号

投标单位

投标报价

报价

得分

工期/得分

质量

技术标

得分

总分

名次

(备注)

标底

修正标底/

控制价

权重系数

记录人:

中标工程信息反馈办法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投标工作管理,总结投标工作中的经验教训,提高工程投标中标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标工程信息反馈工作规范

(一)责任人

经营处处长负责中标工程信息反馈工作,组织相关人员具体实施。

(二)反馈时间

在工程中标次日将中标工程信息情况进行反馈。

(三)信息反馈形式

经营处将工程中标情况以填写《中标工程情况表》形式进行信息反馈,内容包括中标工程信息、中标报价、工期、质量、项目经理等相关信息。

(四)信息反馈程序及对象

经营处处长组织相关人员1天以内填写中标工程情况表并送交公司办公室,由办公室分发各处室人员及上报总经理。

第三条罚则

未按照规定要求进行中标工程信息反馈的或延误工程信息反馈时间的,公司对违纪者依据情节严重程度予以扣除当月相应绩效分数、扣发当月绩效工资处罚。

 

投标保证金缴纳、收回办法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保证金收缴管理,确保投标工作的顺利进行以及投标保证金及时、足额回收,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投标保证金收缴规范

(一)责任人

经营处处长负责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收回工作,财务处负责保证金发放与回收的资金划拨与清算。

(二)缴纳保证金审批权限

保证金20万以下的由经营副总审批;保证金20万以上由总经理审批。

第三条保证金的缴纳

(一)投标项目资格预审通过入围后,由经营处处长负责将缴纳保证金情况上报经营副总或总经理处审批。

(二)审批通过后,经营处处长负责联系财务处将投标所需保证金按时打入招标单位指定帐户。

(三)项目部所投项目投标保证金由项目部自己准备,开标三日前将保证金交至财务处或公司帐户,再由财务处转至招标单位指定帐户。

(四)缴纳投标保证金要按时、按规定缴纳,保证投标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保证金的收回

(一)开标结束,中标公告3日后,经营处处长立即安排人员配合财务人员退回投标保证金,7日内确保保证金收回公司。

(二)项目部所投项目,先由招标单位转帐至公司财务处帐户,再由公司财务处转至项目部账户。

(三)保证金的收缴要及时、足额,确保公司利益。

第五条罚则

未按规定度要求进行保证金缴纳、收回造成投标工作停滞或延迟回收保证金的,公司对违纪者依据情节严重程度予以扣除当月相应绩效分数、扣发当月绩效工资处罚。

对于工作严重失误致使公司财产、声誉损失的,予以解聘。

标书收费管理规定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标书收费,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标书收费标准

(一)商务标:

1、定额算量:

按工程总建筑面积收取:

砖混:

0.5元/m2;框架:

0.7元/m2。

2、清单组价:

造价1500万元以内收取1500元;造价1500万元以上收取2000元.

(二)技术标:

按工程造价收取(一正一副以内)

1、工程造价1500万元以内收1000元;

2、工程造价1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收1200元;

3、技术标书超过一正一副的每增加一本副本加收100元成本费。

第三条标书收费流程

(一)投标前,由经营管理处副处长填写工程交费联系单,项目经理(联系人)持工程交费联系单到财务处交费。

(二)财务处收费后在工程交费联系单盖章,交费人将工程交费联系单交回经营管理处副处长处存档。

(三)经营管理处副处长建立标书收费台帐,做好每一笔标书收费记录。

(四)严格按照规定收取费用,严禁乱收费、高于或低于标准收费现象。

(五)特殊情况须减免费用的,必须由经营管理处处长书面提出减免原因及减免额后,报经营副总批准。

(六)经营管理处副处长每月将收费情况汇总上报总经理审阅。

第四条罚则

未按照规定要求和标准收取标书费用或未及时准确记录收费台帐的,公司对违纪者依据情节严重程度予以扣除当月相应绩效分数、扣发当月绩效工资处罚,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人赔偿。

 

经管管理处印章管理规定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经管管理处各类印章的管理,保证印章正确使用,维护公司的利益,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印章使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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