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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川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

汇川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

技术报告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政府

2017年8月

 

汇川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技术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汇川区委、区政府紧紧围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指标为基础,大力实施“蓝天、碧水、绿地”工程,全面优化生态空间格局,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建设生态文明制度。

区委、区政府以创建生态区为突破口,坚守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瞄准一流的生态建设目标,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作为提高综合竞争力、打造特色城区的重要途径,坚持政府主导、科学规划、环境优先、因地制宜、依法整治、社会参与、举全区之力,全面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工作。

一、汇川区概况

汇川区地处遵义市北部,与遵义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实行“一套人员、两块牌子”的运行机制。

全区辖8镇6街道,49个社区,86个行政村,面积1515平方公里,城区规划面积48.78平方公里,已建城区26.46平方公里,城镇化率62.24%,常住人口57万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2.8万人,占4.9%,是遵义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境内气候宜人,属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区,海拔在850—1300米之间,年均气温15.2℃,降雨量1180毫米。

夏无酷暑,冬无严寒,青山叠翠,绿水环绕,素有“天然氧吧、避暑天堂”的美誉,是集康体养生、休闲度假于一体的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

2、强化组织保障

为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进一步统筹做好城乡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一是我区专门成立了由党政主要领导任双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生态文明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印发了《汇川区汇川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任务分解表》、《遵义市汇川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生态创建指导思想,阶段目标,工作计划,细化分解任务,将各项指标建设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负责人。

二是建立健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制定了生态创建一系列考核评价制度,并将生态创建工作列入年度环保目标责任书,作为考核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依据,形成了“党委政府领导、人大政协监督、环保牵头、乡镇负责、部门联动,社会参与”齐抓共管、共建的局面。

3、对照创建指标,逐项推进落实

(一)制度与保障机制完善

1、生态文明建设规划

考核要求:

制定实施。

指标完成情况:

已制定。

(1)编制科学可行的生态区建设规划,是创建国家级生态区的前提,是生态区创建科学实施的重要保障。

一是委托科研单位编制了《汇川区国家级生态区创建规划》,通过了人大审议并实施,规划对生态创建各项指标进行了可达性分析,分析未达标指标的原因及难点,提出达标工作措施和工程项目,同时对已达标指标提出巩固和持续改进的措施。

目前,由于国家生态创建指标的调整,我区生态创建规划正在进行修编;二是按照《汇川区国家级生态区创建规划》和《遵义市汇川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的年度创建目标要求,结合我区特点和实际,逐步推进生态创建,到2017年,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创建指标已全面达标。

(2)加大各项生态工程建设,发挥重点工程的支撑作用,通过争取国家投资、加大财政投入、吸收社会资金、出台优惠政策等措施,加大生态建设资金投入,推进生态示范区建设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

列入《汇川区国家级生态区创建规划》的重点项目共计114个,完成项目93个,总投资约285.57亿元,规划项目完成率81.6%。

2、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

考核要求:

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20%。

指标完成情况:

汇川区委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列入年目标考核内容中,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综合目标考核制度,制定了考核实施意见,合理设定考核内容,完善“负面清单”。

将各镇(街)和有关部门落实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责任的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作为对领导干部、领导班子领导能力的评价内容及使用的重要依据。

同时,对未完成年度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或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并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2015-2017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均达到20%。

3、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

考核要求:

编制。

指标完成情况:

编制了2015-2017年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适时跟踪政府届内或领导干部任期内的自然资源资产的变化及使用。

4、自然资产离任审计

考核要求:

开展。

指标完成情况:

已开展。

根据《中办、国办关于印发〈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方案〉》的文件要求,贵州省作为自然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工作的五个省份之一,要求先试先行,省审计厅组织贵阳市、遵义市、安顺市、毕节市、黔东南州、黔南州审计局6个试点单位进行试点。

汇川区审计局在市审计局的指导下,在2017年结合高桥街道党工委书记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开展了自然资源资产审计试点工作,审计中关注了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使用、开发、保护等方面是否存在违规情况,并出具审计结果。

5、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

考核要求:

开展。

指标完成情况:

为切实增强保护生态环境、发展生态环境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汇川区成立了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印发了《关于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的通知》(汇办发〔2017〕39号),明确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坚持“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的工作原则,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认真履行党委政府和部门的环境保护职能职责。

2015年至今,汇川区已问责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履职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共计25人。

6、河长制

考核要求:

全面推行。

指标完成情况:

建立了区、镇、村三级“河长制”,由区党政主要领导分别担任总河长,区四家班子领导担任区河长,负责指导、协调所辖河流各项保护管理工作。

2015年汇川区在重点流域开展了环境保护“河长制”工作,2017年汇川区由点带面,全面推行河长制。

印发了《汇川区全面推行河长制总体工作方案》(汇办发〔2017〕87号),及时构建起区、镇(街)、村(居)三级“河长”体系,对全区范围内61条河流(河段)全部落实了具体责任人,推进“一河一策、一库一策”的落实。

建立了《汇川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区级会议制度》、《汇川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督查督办制度(试行)》、《汇川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信息报送及通报制度(试行)》、《汇川区全面推行河长制河长巡查制度》等一系列考核问责等制度,形成了区级河长月调度、镇(街)级河长旬调度和村(居)级河长日巡查的工作机制。

7、固定源排污许可证核发

考核要求:

开展。

指标完成情况: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统筹考虑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固体废弃物等要素,基本形成以排污许可制度为核心,有效衔接环境影响评价、污染物排放标准、总量控制、排污权交易、排污收费等环境管理制度的“一证式”固定源排污管理体系,规范排污许可证核发,固定源排污许可证覆盖率达100%。

2015年以来,按照省环保厅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要求,我区已完成水泥行业办理排污权储备相关手续。

2015--2017年6月汇川区固定源排污许可证办证统计表

年份

核发和换证数(家)

固定源排污许可证覆盖率

数据来源

2015年

121

100﹪

工业企业、三产

2016年

104

100﹪

工业企业、三产

2017年6月

37

100﹪

工业企业、三产

8、环境信息公开率

考核要求:

环境信息公开率100%。

指标完成情况:

为加强区环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办事透明度,接受公众及监察机关监督,成立了区环保分局环境信息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遵义市环境保护局汇川区分局关于开展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实施方案》(遵市环汇【2015】10号),并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定期对项目审批、排污许可、行政处罚、重点企业基础信息、国控重点企业监督性监测、国控重点企业自行监测、危险废物转移、排污费征收、环境质量等信息进行了公开,环境信息公开率100%。

(二)环境质量改善

9、环境空气质量

考核要求:

优良率天数比例提高幅度和重污染天数比例下降幅度达到省级环保部门要求。

指标完成情况:

汇川区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

目标及完成情况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只统计上半年)

我区空气质量优良率

94.52%

95.90%

95.58%

全市大气污染防治计划制定的目标

未要求

95.40%

93.50%

完成情况

较2014提高了16.16%

已完成

已完成

我区2015年-2017年上半年环境空气中各项污染物浓度基本保持在可控范围内,大气环境质量未降低并达到了全市考核目标,未出现严重污染天气。

(1)为提高我区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汇川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汇川区中心城区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汇川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汇川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汇川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攻坚方案(2017)》、《建筑工地扬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辖区内建筑工地环境管理的通知》、《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暨城市精细化“两个一”和环境治理“五个一”专项行动方案(2017)》、《关于加快推进油气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

(2)开展了一系列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大力推进中心城区天然气使用,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加强扬尘、油烟等面源污染治理,大力实施清洁能源工程。

一是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治理,截止目前已投入资金约3000万元完成了遵义卷烟厂、啤酒厂、江南能源、董酒厂、天义厂、天阳食品厂、复烤厂等8家企业共152.5蒸吨燃煤锅炉改燃项目;关停淘汰了落后产能,截止到2015年,已关停并拆除辖区内所有小水泥窑,淘汰落后水泥产能24万吨;完成了海螺水泥厂2条4500吨熟料/日的脱销实施建设项目,脱销效率达50%,有效减少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为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的提高贡献了巨大力量。

二是多部门联动,大力推进中心城区大气污染防治整治工作,形成城管、住建、环保、交通、国土、公安、乡镇及街道办事处等部门联动,专项整治中心城区建筑施工扬尘、矿山扬尘、油烟等大气污染,持续推进油气污染治理,到目前我区完成了油库、油罐车和加油站油气污染治理,开展了油烟治理试点项目,进一步推进油烟治理工作。

10、地表水环境质量

考核要求:

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例提高幅度和劣Ⅴ类水体比例下降幅度达到省级环保部门要求。

指标完成情况:

根据遵义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监测结果统计,我区湘江河洗马桥、仁江河四面山汇水口以上及新洪江桥断面和汇川区观音寺河落炉断面达到Ⅲ类水质要求,省控以上过境河流断面(湘江大足寺断面)达到Ⅱ类水质要求。

(1)制定了《遵义市汇川区仁江河(中桥水库上游)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汇川区全面推行河长制总体工作方案》、《汇川区“治污治水·洁净家园”五年攻坚行动方案》、《河道治理整改工作方案(2017年)》等文件。

(2)加强河道治理清淤及生态修复,投入资金4.82亿元,实施仁江河、高坪河、干溪河、高泥河等湘江河主干支流河道生态修复及管网建设工程,目前已完成大部分治理工作,河道治理将持续推进;大力实施城区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工程,2016年以来,先后完成了广州路、珠海路、长春路等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3)加大涉水企业环境监管,整治中小企业的污染防治设施,加强执法并严厉查处违法排污行为,强制取缔沿河小洗选、小塑料等违法企业,清理违法排污口,有效遏制了工业污水超标排放行为;强化工业废水治理,先后实施了高桥污水处理厂、北部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贵州珍酒酿酒有限公司污水处理项目、雪花啤酒厂污水处理技术改造工程,贵州天义电器有限责任公司电镀污水治理设施及酸雾治理设施项目,累计投资1100万元完成长征电器、南海科技、梅岭厂、5707厂电镀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技改工程等项目。

(三)生态系统维护

11、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

考核要求:

生态环境状况指数≧55且不降低

指标完成情况:

根据贵州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提高的数据,2015年汇川区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为66.3,达到考核标准。

12、森林覆盖率

考核要求:

森林覆盖率≧40%

指标完成情况:

扎实开展“绿化贵州建设”行动和“月月造林”活动,大力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天然林保护工程、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

2015、2016年度完成营造林面积共计30882.4亩,其中完成退耕还林还草工程25000亩,石漠化综合治理人工造林3724.4亩,植被恢复人工造林5878亩。

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力度,扎实开展保护森林资源“六个严禁”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查处占用林地行为。

2016、2017年汇川区森林覆盖率分别为48.38%、52.53%,逐年提高。

13、生物物种资源保护

考核要求:

重点保护物种受到严格保护;外来物种入侵不明显。

指标完成情况:

实施物种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完善湿地保护区及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加强濒危物种保护,对区域内野生动物比较集中的森林、山地进行全面的摸底排查,严厉打击捕猎或滥砍滥伐的行为。

防范外来有害生物入侵,开展物种资源调查和林业有害生物普查,目前汇川区尚未发现外来林业有害生物。

2015年、2016年、2017年上半年均无国家一、二级野生动、植物违法采集及猎捕、破坏案件的发生,无外来物种入侵。

(四)环境风险防范

14、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

考核要求:

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100%。

指标完成情况:

汇川区涉及危险废物主要为电镀污泥、医疗废物、废机油等,按照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要求,汇川区环境执法部门结合监管实际,均督促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按照环保要求规范暂存场所、建立完善产生及处置台帐、规范转移处置、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等。

截止2017年8月,汇川区未发生一起危险废物遗失、渗漏、非法转移处置等环境安全事故,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100%。

15、污染问题环境监管体系

考核要求:

建立污染场地环境监管体系。

指标完成情况:

已建立污染场地环境监管体系。

(1)建立了污染污染场地环境监管相关工作机制,印发了《汇川区环境保护监管统一管理职责》、《汇川区环境保护执法联动机制》、《汇川区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汇川区环保执法“风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汇川区2016年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方案》、《汇川区环保分局2016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汇川区环保分局关于对电镀企业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汇川区污染源日常监管随机抽查制度实施方案》等,为有效对辖区污染源及污染场地的监管提供了保障。

(2)针对排查出来的污染场地,我区采取“一案一策”的方式,制定了专门的治理方案,并开展了采样监测和风险评估工作。

区委、政府高度重视污染场地的治理工作,在物力、财力上予以充分保证。

环保、镇办等积极落实相关措施政策。

村居着力做好污染场地纠纷的调解等工作。

环保、工经、国土、水务、城管等多部门配合,形成环保执法联动机制,对污染场地实行全方位的有效监管和整治。

16、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

考核要求:

辖区未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

指标完成情况:

汇川区区委、政府高度重视环境突发事件的稳控,成立了环境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汇川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汇川区中心城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汇川区中心城区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汇川区突发辐射环境污染应急预案》等预案,完善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重污染天气应急监测系统2个重点项目,组织了大型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同时部署环保、安监、公安等部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处置工作,确保了2015年-2017年辖区未发生重、特大环境事件,有效地维护了辖区生态环境安全。

(5)空间格局优化

17、生态保护红线

考核要求:

开展划定。

指标完成情况:

按照《贵州省开展划定生态红线通知》(黔环通[2017]195号)文件,已开展生态红线划定工作,由省级统一划定。

18、耕地红线

考核要求:

严格遵守耕地红线,按照《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要求,耕地保护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上级下达的任务量。

指标完成情况:

严格遵守耕地红线,按照《遵义市汇川区土地利用总体(2006-2020年)》,通过开展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全面推行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和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建立完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激励机制,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建立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公众参与制度和听证制度、实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管理公开制度,加强基本农田监管等措施,2016年全区耕地面积40338.9公顷,比上级下达的任务量多1472.2公顷,汇川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保护面积31302.1公顷,比上级下达的任务量多102.1公顷。

汇川区耕地、基本农田保护情况统计表

年份

类型

任务量(公顷)

保护量(公顷)

保护率

2016

耕地

38866.7

40338.9

103.79%

2016

基本农田

31200

31302.1

100.33%

19、受保护区占国土面积比例

考核要求:

受保护区国土面积比例≥22%

指标完成情况:

加大生态保护红线区域、自然保护区、风景名社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饮用水源保护区、天然林、生态公益林等的建设和保护力度,逐步提高受保护地区国土面积,2016年汇川区受保护地区国土面积占行政区国土面积比例为38.03%。

2016年受保护区占国土面积比例统计表

保护区类型

面积(公顷)

比例

国土面积

151225.0

 

国家公益林

54555.5

36.08%

风景名胜区

417.1

0.28%

水源保护区

2156.8

1.43%

湿地公园

383.6

0.25%

合计

57512.9

38.03%

20、空间规划

考核要求:

编制空间规划

指标完成情况:

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区定位谋划区域发展,妥善处理好生产、生活与生态的关系,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给自然留下更多修复空间,给农业留下更多良田好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土地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规划“多规合一”,编制了汇川区城市空间发展战略规划。

(六)资源节约与利用

21、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

考核要求: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0.70吨标煤/万元且能源消耗总量不超过控制目标值。

指标完成情况:

(1)推进重点工业企业节能。

大力实施工业企业循环经济改造,对遵义市汇航机电有限公司实施的废旧固废回收处理中心循环化改造项目、贵州航天乌江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实施的超临界流体成套装备及衍生技术产业化改造、贵州珍酒酿酒有限公司实施的冷水回用及酒糟蛋白综合利用项目等15个项目进行循环化改造,总投资31.94亿元。

积极推动企业能源设备节能技术改造,通过实施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和管理减排,全面落实节能减排任务。

一是结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省、市政府对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部署,到2015年,汇川区全面完成淘汰落后水泥产能任务,淘汰落后水泥产能24万吨。

二是加大财政补贴力度,大力实施工业企业煤改气工程,到目前汇川区共淘汰工业燃煤锅炉152.5蒸吨,并全部改为天然气锅炉。

(2)推进建筑节能。

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我区积极协调配合牵头对接区内项目与节能服务公司进行合作。

(3)推进交通节能。

成功建设了汇川区营运车辆GPS智能信息化管理系统应用项目、绿色维修技术应用项目、遵义市高桥公路客运站枢纽项目(节能照明建设工程、智能化运营管理系统)和LNG车辆推广项目等交通节能减排示范项目。

(4)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及节能宣传周活动。

紧紧围绕节能宣传周“节能有道·节俭有德”和“低碳城市·宜居可持续”活动主题开展宣传活动。

2015—2017年汇川区单位生产总值能耗统计表

年度

单位GDP能耗目标任务(吨标准煤/万元)

能源消耗总量(吨标准煤)

地区生产总值GDP(万元)

GDP能耗指标值(吨标准煤/万元)

是否达标

比上年度下降%

备注

2015

0.931

1652443

2320600

0.712

-9.64

2016

0.760

1909700

2917800

0.655

-8.08

2017上半年

254409

577900

0.440

22、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

考核要求: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80立方米/万元

指标完成情况:

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

一是大力推进合理的水资源开发和节水宣传,建立健全节约用水管理制度,成立节约用水办公室,下达了《汇川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汇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区级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汇府办发[2015]267号)、《关于开展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管理工作的通知》(汇府办发[2015]132号)等文件,开展了区级行政机关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二是全力开展节水工程建设,实施麻沟水库渠道改管道试点建设,开展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加大供水管线及“一户一表”进行城市供水节水改造,减少城市供水漏失率。

加快中水回用工程建设,推进工业企业循环水收集系统建设。

2016年汇川区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为50.04m3/万元。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统计表

年份

用水总量

(亿m3)

控制目标(亿m3)

生产总值

(亿元)

单位生产总值用水量(m3/万元)

达标情况

2015年

1.309

1.598

243

53.87

达标

2016年

1.3914

1.702

285.15

48.80

达标

23、单位工业用地工业增加值

考核要求:

单位工业用地工业增加值≧50万元/亩。

指标完成情况:

加强工业用地管理,进一步以“智慧园区”蓝图为抓手提升改进我区工业用地信息化建设。

有效对工业园区闲置工业用地进行清理处置,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清理方案,对清理企业闲置土地从处置方式、工作步骤、时间安排、工作原则、税费政策等作出具体指导和部署,2016年,我区单位工业用地工业增加值为136.28万元/亩。

2015—2017年汇川区单位工业用地工业增加值统计表

年度

年度工业增

加值(万元)

工业用地总

面积(亩)

单位工业用地

工业增加值

与指标值相对是否达标

2015

1028500

7686.5205

133.81

2016

1139400

8360.7345

136.28

2017上半年

722700

8371.59

86.33

(七)产业循环发展

24、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考核要求:

秸秆综合利用率≧95;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95。

指标完成情况:

(1)充分利用好农作物秸秆这种宝贵的可再生资源,大力推进农作物秸秆还田、牲畜饲料、食用菌栽培、燃料等综合利用,制定了《汇川区2017关于严禁桔梗焚烧,强化桔梗综合利用实施方案》、《汇川区桔梗综合利用规划(2016-2020)》等文件,加强遏制桔梗露天燃烧。

2015—2017上半年汇川区桔杆利用情况统计表

年份

桔杆资源量(万吨)

桔杆处理量(吨)

处理率

2015年

6.95

6.66

95.1%

2016年

12.99

12.368

95.2%

2017上半年

8.45

8.11

95.9%

(2)加快实施畜禽养殖厂标准化建设,引导养殖场建设沼气池或粪便生产有机肥,近年来,我区共计完成标准化改扩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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