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医疗机构月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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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医疗机构月报表
其他医疗机构月报表
表号:
卫统1-10表
制表机关:
卫生部
批准机关:
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
国统制[2009]56号
组织机构代码
机构名称:
年月
序号
指标名称
数量
一、人员、床位
-
1.1
卫生技术人员(人)
1.1.1
其中:
执业(助理)医师
1.1.2
注册护士
1.2
实有床位(张)
1.3.1
实际开放总床日数
1.3.2
1.3.3
实际占用总床日数
出院者占用总床日数
-
二、收入与支出(千元)
-
2.1
门诊收入
2.1.1
其中药品收入
2.2
住院收入
2.2.1
其中药品收入
2.3
门诊和住院药品收入中:
基本药物收入:
2.4
药品支出
-
三、医疗卫生服务
-
3.1
总诊疗人次数
3.1.1
其中:
门急诊人次数
3.1.1.1
内:
预约诊疗人次数:
3.1.1.2
双休日和节假日门诊人次数:
3.2
出院人数
3.2.1
死亡人数:
3.3
代报的村卫生室个数
3.4
代报的村卫生室诊疗人次数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
20年月日
填报说明:
1.卫生技术人员:
包括职业医师、职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药师(士)、检验及影像技师(士)、卫生监督员和见习医(药、护、技)师(士)等卫生专业人员。
不包括从事管理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如院长、副院长、党委书记等)。
统计界定原则为:
①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卫生监督员一律按取得医师、护士、卫生监督员执业证书且实际从事临床或监督工作的人数统计,不包括取得执业证书但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如院长、书记等)。
②除乡镇卫生院在村卫生室工作的执业(助理)医师和注册护士允许重复统计外(卫统1-1表、卫统1-2表和卫统1-4表均统计),其他人员不得重复统计。
③其他卫生技术人员:
包括见习医(药、护、技)师(士)等卫生专业人员,不包括药剂员、检验员、护理员等。
见习医师(士)指毕业于高中等院校医学专业但尚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医师和医士。
2.总诊疗人次数:
指所有诊疗工作的总人次数,统计界定原则为:
①按挂号数统计,包括门诊、急诊、出诊、单项健康检查、健康咨询指导人次。
患者1次就诊多次挂号,按实际诊疗次数统计,不包括根据医嘱进行的各项检查、治疗、处置工作量;②未挂号就诊、本单位职工就诊及外出诊不收取挂号费的,按实际诊疗人次统计。
预约诊疗人次数包括网上、电话、院内登记、双向转诊等预约诊疗人次之和。
卫生机构年报表
(诊所、医务室、卫生所)表号:
卫统1-3表
制表机关:
卫生部
批准机关:
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
国统制[2009]56号
组织机构代码□□□□□□□□-□
机构名称(签章):
年
一、基本情况(Y-是,N-否)
1.1机构属性代码(要求新设机构和属性代码变动机构填写):
1.1.1经济类型代码□1.1.2卫生机构类别代码□□□□
1.1.3机构分类管理代码□1.1.4行政区划代码□□□□□□
1.1.5单位所在乡镇街道名称乡镇街道代码□□□
1.1.6设置/主办单位代码□1.1.7单位所在地是否民族自治地方□
1.1.8是否分支机构□
1.2其他信息:
1.2.1地址1.2.2邮政编码□□□□□□
1.2.3联系电话(座机或手机)□□□□□□□□□□□1.2.4单位开业时间□□□□年
1.2.5法人代表(负责人)1.2.6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1.2.7配备国家基本药物品种数□□□其中:
化学药品□□□中成药□□□
序号
指标名称
数量
-
二、人员数(人)
-
2.0
编制人数
2.1
在岗职工数
2.1.1
卫生技术人员
2.1.1.1
执业医师
2.1.1.1.1
其中:
中医类别
2.1.1.2
执业助理医师
2.1.1.2.1
其中:
中医类别
2.1.1.3
注册护士
2.1.1.3.1
其中:
助产士
2.1.1.4
药师(士)
2.1.1.4.1
西药师(士)
2.1.1.4.2
中药师(士)
2.1.1.5
检验技师(士)
2.1.1.6
影像技师(士)
2.1.1.9
其他卫生技术人员
2.1.1.9.1
其中:
见习医师
2.1.1.9.1.1
内:
中医
2.1.2
工勤技能人员
-
三、收入与支出(千元)
-
3.1
总收入
3.1.1
其中:
上级补助收入
3.1.2
医疗收入
3.1.3
药品收入
3.1.3.1
内:
基本药物收入
3.2
总支出
3.2.1
其中:
人员支出
3.2.2
医疗支出
3.2.3
药品支出
-
四、医疗服务
-
4.1
诊疗人次数
4.1.1
其中:
出诊人次数
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
年月日
北京市卫生人力基本信息调查表
表号:
京卫信A1-5表
制表机关:
北京市卫生局
批准机关:
北京市统计局
批准文号:
京统函[2006]158号
一、基本信息
1.1姓名*
1.2身份证号码(军官证/护照)□□□□□□□□□□□□□□□□□□*
1.3出生日期□□□□年□□月□□日*
1.4性别代码□*1男2女
1.5民族代码□□*
1.6政治面貌□*1中共党员2共青团员3其他民主党派4群众
1.7参加工作日期□□□□年□□月□□日*
1.8办公室电话号码□□□□□□□□
1.9手机号码(政府办县及县以上卫生机构负责人及应急救治专家填写)
□□□□□□□□□□□
1.10所在科室代码□□□□*
二、岗位、从事专业、技术职称以及学历情况
2.1岗位类别□*
1管理岗位2专业技术岗位3工勤岗位
4管理以及专业技术岗位兼职9其他
2.2从事专业情况
2.2.1从事专业类别代码□□*
11执业医师12执业助理医师13见习医师21注册护士
22助产士31西药师(士)32中药师(士)41检验技师(士)
42影像技师(士)50卫生监督员69其他卫生技术人员
70其他技术人员80管理人员90工勤及技能人员
2.2.2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
2.3医师卫生/监督员执业证书编码(执业(助理)医师与监督员必填)
□□□□□□□□□□□□□□□□□□
2.4医师执业类别代码(执业(助理)医师必填)□
1临床2口腔3公共卫生4中医
2.5医师/卫生监督员执业范围代码(执业(助理)医师与监督员必填,可多选)
①□□,②□□,③□□
2.6行政/业务管理职务代码(要求科室副主任及以上人员必填)□
1党委(副)书记2院(所.站)长3副院(所.站)长4科室主任5科室副主任
2.7专业技术职称情况
2.7.1第一专业技术资格情况
2.7.1.1第一专业技术资格代码(评)□□□
2.7.1.2现专业技术资格取得年份□□□□(如:
1990)
2.7.2第二专业技术资格情况
2.7.2.1第二专业技术资格代码(评)□□□
2.7.2.2现专业技术资格取得年份□□□□(如:
1990)
2.8专业技术职务情况
2.8.1专业技术职务(聘)□*1正高2副高3中级4师级/助理5士级9待聘
2.8.2现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年份□□□□*(如:
1990)
2.9学历学位情况
2.9.1最高学历学位情况1
2.9.1.1最高学历代码1□*
1研究生2大学本科3大专4中专及中技5技校6高中7初中及以下
2.9.1.2所学专业代码□□□□
101基础医学102预防医学1031临床医学1032医学技术104口腔医学
105中医学106法医学107护理学108药学109卫生管理
01哲学02经济学03法学04教育学05文学
06历史学07理学08工学09农学
2.9.1.3学历取得年份□□□□(如:
1990)
2.9.1.4学位代码□1名誉博士2博士3硕士4学士
2.9.2最高学历学位情况2
2.9.2.1最高学历代码2□
1研究生2大学本科3大专4中专及中技5技校6高中7初中及以下
2.9.2.2所学专业代码□□□□
101基础医学102预防医学1031临床医学1032医学技术104口腔医学
105中医学106法医学107护理学108药学109卫生管理
01哲学02经济学03法学04教育学05文学
06历史学07理学08工学09农学
2.9.2.3学历取得年份□□□□(如:
1990)
2.9.2.4学位代码□1名誉博士2博士3硕士4学士
三、专科特长(仅要求医院主任、副主任医师填写)
3.1专科特长
3.2专科特长
3.3专科特长
四、培训及承担课题情况
4.1年内接受培训情况(仅要求当年接受培训人员填写,可多选)①□□,②□□,③□□
11住院医师培训已合格12正接受住院医师培训
13接受继续医学教育≥25学分14接受继续医学教育<25学分
15全科医学培训20护理知识培训
30疾病预防知识培训40卫生监督知识培训
50院前急救培训60管理知识培训
70计算机培训80其他岗位培训
90进修半年以上
4.2年内承担科研课题项目(多题目选择,承担课题人员填写)①□,②□,③□
1自然科学基金2国家科技计划3卫生部科技专项4省级科技计划5其他
五、出国留学情况
5.1出国留学的国家□□
1美国2德国3荷兰4丹麦5瑞典6英国7日本8韩国
9俄罗斯10澳大利亚11法国12加拿大13其他
5.2出国留学学习时间(累计月数,出国留学人员填写)□□
5.3出国留学派出渠道(多次多选,出国留学人员填写)□,□,□
1世界卫生组织奖学金2笹川医学奖学金3世界银行贷款4教育部
5省市院校双边交流6单位/自费公派7自费9其他
六、掌握语种、通过的考试以及类别
6.1掌握以下哪种语种(可多选)①□,②□,③□
1英语2德语3俄语4日语5法语6其他
6.2英语掌握情况(可多选)
6.2.1大学英语等级□
1六级2四级3无
6.2.2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PETS-5等级□
1高级(A级)2中级(B级)3初级(C级)4无
6.2.3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BFT)等级□
1高级(A级)2中级(B级)3初级(C级)4无
6.2.4其他、等级
6.3德语掌握情况(可多选)
6.3.1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NTD等级□
1高级(A级)2中级(B级)3初级(C级)4无
6.3.2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BFT)等级□
1高级(A级)2中级(B级)3初级(C级)4无
6.3.3其他、等级
6.4俄语掌握情况(可多选)
6.4.1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NNS等级□
1高级(A级)2中级(B级)3初级(C级)4无
6.4.2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BFT)等级□
1高级(A级)2中级(B级)3初级(C级)4无
6.4.3其他、等级
6.5日语掌握情况(可多选)
6.5.1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NNS等级□
1高级(A级)2中级(B级)3初级(C级)4无
6.5.2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BFT)等级□
1高级(A级)2中级(B级)3初级(C级)4无
6.5.3其他、等级
6.6法语掌握情况
6.6.1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TNF等级□
1高级(A级)2中级(B级)3初级(C级)4无
6.6.2其他、等级
6.7其他语种掌握情况
6.7.1语种
6.7.2考试类别
6.7.3考试级别
七、取得资格情况(可多选)
7.1取得省部级突出贡献专家年份□□□□(如:
1990)
7.2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年份□□□□(如:
1990)
7.3教育部“长江学者”年份□□□□(如:
1990)
7.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杰出人才基金获得年份□□□□(如:
1990)
7.5北京市医学领军人才年份□□□□(如:
1990)
7.6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市级人选年份□□□□(如:
1990)
7.7取得硕导资格年份□□□□(如:
1990)
7.8取得博导资格年份□□□□(如:
1990)
7.9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年份□□□□(如:
1990)
7.10国家级突出贡献专家年份□□□□(如:
1990)
7.11中国科学院院士年份□□□□(如:
1990)
7.12中国工程院院士年份□□□□(如:
1990)
八、下社区情况
8.107年到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服务时间天
九、应急管理
9.1是否为卫生应急管理干部□(1是2否)
9.2是否为应急专业队伍成员□(1是2否)
9.3是否为博士后出站人员□(1是2否)
9.4是否参加北京奥运会医疗院前急救培训□(1是2否)
9.5是否参加卫生应急培训□(1是2否)
9.6是否具有全科医学岗位培训证书□(1是2否)
十、药品管理培训、处方权以及大型设备上岗资格情况
10.1北京市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与规范化管理培训情况
10.1.1是否有北京市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与规范化管理培训合格证书□(1是2否)
10.1.2考试培训证书发放年份□□□□(如:
1990)
10.1.3考试培训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2北京市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资格情况
10.2.1是否有北京市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资格证书□(1是2否)
10.2.2北京市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资格证书发放年份□□□□(如:
1990)
10.3拥有大型医用设备上岗证情况
10.3.1是否有大型医用设备上岗合格证□(1是2否)
10.3.2可操作大型设备代码□□
1X线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装置(CT)2医用磁共振成像设备(核磁)(MRI)
3眼科准分子激光PRK(Lasik)4医用电子回旋加速治疗系统(MM50)
5质子治疗系统6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LA)
7彩色脉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CDFI)8伽玛射线立体定向头部诊疗系统(γ刀)
9X线立体定位诊疗系统(X刀)10800MA及以上医用X线诊断机(DSA)
11其它大型设备
10.3.3证书专业类别□1医师2技师3物理师
10.3.4大型医用设备上岗合格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3.5大型医用设备上岗合格证发放年份□□□□(如:
1990)
十一、返聘人员情况
11.1是否为本单位返聘人员□*(1是2否)
填写说明
一、调查目的
了解全市卫生人力资源的基本信息,为制定卫生政策和卫生人力规划提供依据;建立医疗救治专家库,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挥决策、组织医疗救治提供信息。
二、调查范围
本表要求各级各类卫生机构所有人员(乡村医生和卫生员除外)填报。
按实际支付年底工资的在岗职工填报,包括各类招聘人员及返聘本单位半年以上的离退休人员。
不包括临时工、未聘和返聘本单位不足半年的离退休人员、退职人员、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人员。
下列人员也要求填报本表:
(1)人事关系在校本部但在附属医院任职半年以上职工;
(2)村卫生室执业(助理)医师和注册护士;(3)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取得卫生监督员证书的人员。
以下7类机构或人员不要求填报本表:
(1)卫生新闻出版社和社会团体;
(2)卫生行政机关(卫生监督员除外);(3)药品检定所;(4)国境卫生检疫所;(5)高中等医药院校本部(附属医疗机构除外);(6)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主管的计划生育指导中心(站);(7)军队卫生机构;(8)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省所属卫生机构。
三、上报方式及日期
本表要求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通过“北京市卫生综合统计信息平台”将人员信息上报至市卫生局;二级以下医疗机构和其他卫生机构由区县卫生局通过“北京市卫生综合统计信息平台”代为上报至市卫生局。
卫生机构在人员流入或流出本单位1个月内上报增减人员信息;次年1个月内核准本单位所有人员变动信息。
四、填表要求
1.*为必填项。
2.民族、所在科室、医师/卫生监督员执业范围、专业技术资格以及所学专业只要求填写代码(详见《代码说明》),名称仅供审核用。
3.第1.5项(民族代码):
填写“中国各民族名称的罗马字母拼音写法和代码(GB/T3304)”中数字代码(详见《代码说明》第一项)。
4.第1.10项(所在科室代码):
①业务科室代码:
医疗机构填写《诊疗科目》代码(医院、妇幼保健院/所/站、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中医机构填写4位代码,其他医疗机构填写前两位代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填写《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科室代码》;卫生监督所(中心)填写《卫生监督机构业务科室代码》;其他卫生机构统一为7900。
②职能科室填写《卫生机构管理科室代码》。
(详见《代码说明》第二项)
5.管理人员:
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人员。
包括从事医疗保健、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医学科研与教学等业务管理工作的人员;从事党政、人事、财务、信息、安全保卫等行政管理工作的人员。
6.第2.4项目(医师执业类别代码):
根据《医师执业证书》选择相应代码。
7.第2.5项(医师/卫生监督员执业范围代码):
医疗机构医师填写《医疗机构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范围代码》;疾病控制中心医师填写《疾病控制中心公共卫生医师执业范围代码》、卫生监督员填写《卫生监督员执业范围代码》。
(详见《代码说明》第三项)
8.第2.7.1.1项和2.7.2.1项(专业技术资格代码):
按照“专业技术职务代码”(GB/T8561)填写(详见《代码说明》第四项)。
9.第2.9.1.2项和2.9.2.2项(所学专业)中:
医学技术包括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眼视光学及康复治疗等医学技术类专业。
10.第4.1项(年内接受培训情况):
“11”和“12”仅限住院医师选择,“13”和“14”仅限主治及以上医师选择,“20”仅限注册护士选择,“40”仅限卫生监督员选择,“60”仅限管理人员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