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馆盗窃案件的主要特点与侦防对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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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馆盗窃案件的主要特点与侦防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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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刑警学院函授
毕业论文
论文题目:
宾馆盗窃案件的特点与侦防
姓名刘永鑫
学号2010123
年级2010级
站别安徽函授站
二〇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摘要
近年来,随着宾馆业的迅速发展,犯罪分子针对宾馆、饭店进行盗窃作案的案件呈上升态势,从而为了保护人民合法财产不受侵犯,依法打击针对宾馆业盗窃的犯罪活动,人民警察应当主动出击,快侦快破。
但宾馆是流动人口必经的驿站,其流动性及不确定性给预防侦破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那么,作为刑事技术人员研究此类盗窃案的现场规律及特点,对案件的侦破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采取集中打击盗窃宾馆犯罪;完善相关规定制度,从根本上防范宾馆盗窃案件的频繁发生。
关键词:
宾馆盗窃案侦查犯罪行为侦防对策
摘要.…………………………………………………………………….………...II
正文……………………………………………………………………….……….1
一、宾馆盗窃犯罪的构成特征..………………………………………………….….1
(一)宾馆犯罪的定义…………………………………………………………………1
(二)宾馆盗窃犯罪的犯罪构成要件………………………………………….……2
二、宾馆盗窃犯罪的主要方法和手段……………………………………………….3
(一)插门开锁………………………………………………………………………3
(二)翻窗入室………………………………………………………………………3
(三)窗外钓鱼………………………………………………………………………3
(四)借宿行窃………………………………………………………………………4
(五)骗房卡开锁……………………………………………………………………4
(六)铁丝钩锁………………………………………………………………………4
三、宾馆盗窃案件的主要特点………………………………………………………5
(一)犯罪手法具有新颖性…………………………………………………………5
(二)案件的复杂性…………………………………………………………………5
(三)犯罪的隐蔽性…………………………………………………………………5
(四)有组织团伙作案居多流窜作案……………………………………………...6
四、宾馆盗窃案件侦办工作中的难点和问题………………………..……………...6
(一)及时受案难……………………………………………………………………6
(二)调查取证难……………………………………………………………………6
(三)侦缉难…………………………………………………………………………6
(四)刑侦区域合作不协调…………………………………………………………7
五、宾馆盗窃犯罪的侦防对策………..……………………………………………..7
(一)规范登记制度…………………………………………………………............7
(二)建立防盗告知制度………………………………………………….………...7
(三)建立监控预警制度……………………………………………………………8
(四)采取专项打击、治理方式,集中打击宾馆盗窃犯罪……………………….8
(五)完善相关规定制度,防范宾馆盗窃案件的频繁发生……………………….8
参考文献…………………………………………………………………………..9
新时期,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人,才,物”流动快速而又频繁。
财随人走,物伴人行,人类的活动中“住”是主要的一环。
宾馆酒店成为流动人口的必经驿站,这推动了旅馆业的快速发展,在一定的程度上带动了当地经济的发展。
伴随着改革开放,我国的经济发展迅速,沿海城市及内地经济部断复苏,旅馆业得到很大的发展,各地高级宾馆,酒店数不胜数。
宾馆酒店业也成为一些犯罪分子敛财的目标。
宾馆盗窃案件是旅馆业常见的安全问题,随着时代的发展,宾馆窃案的发生情形也越来越复杂、越来越智能化、高科技化,这给宾馆的安全管理带来严重的隐患。
同时,宾馆窃案的发生不仅会给前来住宿的顾客或宾馆员工及本身带来财物损失,还会造成顾客对宾馆的投诉,严重的事故还经常引发顾客与宾馆之间的法律纠纷,影响宾馆的社会形象和品牌声誉。
因此,对宾馆盗窃案件的发生特征进行系统研究,并提出面向宾馆盗窃案件的安全管理体系,对于减少宾馆、顾客和员工的财物风险、提升宾馆的服务质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因此,我们必须认真的思考和研究,对宾馆盗窃的事实进行分析,归纳其方法和特点,从而采取相应的对策打击宾馆盗窃犯罪,并预防宾馆盗窃案件的发生,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
一、宾馆盗窃犯罪的构成特征
(一)宾馆盗窃犯罪的定义
宾馆主要是为了方便出门在外,包括旅游,出差等暂时性的流动人口居住。
宾馆酒店是流动人口必经的驿站,也逐渐成为一些犯罪分子敛财的目标。
我国刑法理论将盗窃罪定义为:
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多次盗窃的行为。
其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盗窃的行为。
按照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结合刑法理论对诈骗犯罪的论述,宾馆盗窃犯罪是指:
宾馆盗窃案件是指违法分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宾馆场所窃取顾客、员工或宾馆本身财物的窃案类型。
(二)宾馆盗窃犯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1.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从宾馆盗窃犯罪的具体表现来看,犯罪主体大多为自然人且具有团伙性。
2.犯罪主观方面
宾馆盗窃犯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间接故意和过失不构成本罪。
在本罪中,犯罪行为人具有明显的“非要侵占不可”的念头。
这表明犯罪主体具有明显的犯罪故意。
而且,这种故意常常是直接的。
并显示了极强的主观故意。
3.犯罪客体
就宾馆盗窃犯罪所侵犯的一般客体而言,自然是为刑法所保护的而为宾馆盗窃犯罪行为人所侵犯的一切社会关系。
包括居住在宾馆的顾客,员工及宾馆的一些设施等。
4.犯罪的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所谓秘密窃取,是指行为人采取自认为不为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经手者发觉的方法,暗中将财物取走的行为。
秘密窃取的公私财物必须达到数额较大或者虽然没有达到数额较大但实行了多次盗窃的,才能认定为犯罪。
如果没有达到数额较大且盗窃次数亦没有达到多次,则不能构成本罪。
根据本条规定,构成盗窃犯罪要以盗窃数额达到较大或者次数达到多次,否则就不能构成犯罪。
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构成。
对主体的修改是对本罪修改的重要内容。
依原刑法,已满l4岁不满16岁的少年犯惯窃罪、重大盗窃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本法取消了此规定。
二、宾馆盗窃犯罪的主要方法和手段
纵观近年来发生的宾馆盗窃案件,犯罪分子其作案的手段可谓是五花八门,但可以归纳为以下六类常用的作案手段
(一)插门开锁
主要针对使用球形门锁及磁片门锁的中低档宾馆实施盗窃的作案手段。
这类犯罪分子平时对各种门锁有研究,动作熟练而敏捷,他们充分利用球形门锁及磁片门锁锁舌为单体斜面结构这一特点,采用硬塑料片正插、倒勾插两种办法,打开房门入室行窃。
有些狡猾的犯罪分子还事先将一小团餐巾纸塞进锁舌槽内,让顾客关门时门锁不能完全闭合,这样插片开锁将更为得心应手,而宾馆业主及旅客对这一细微变化也很难察觉。
(二)翻窗入室
此类作案方式主要针对空调架安装较为密集或下水管道靠近窗户的房间实施盗窃。
犯罪分子往往采取徒手攀爬的方式,依靠空调架和下水管道为依托,翻窗入室,盗窃后又从原路返回。
一般发生在三楼之上房间,主要是顾客认为楼层高,从而放松警惕,忘记关窗或干脆开窗通风纳凉。
(三)窗外“钓鱼”
主要针对酒店三楼以下并且窗户面朝僻静处的客房实施的盗窃手段,是最常见的作案方式之一。
犯罪分子往往使用了事先准备好的楼梯、长木棍、竹竿为作案工具,将窗户破坏后,用木棍、竹竿伸入客房钓走或钩走旅客的衣物、包等物品,案件高发期为春、夏、秋三个季节,一般趁旅客外出或熟睡时作案
(四)借宿行窃
这是一种专门盗窃旅馆房内电脑的的作案手段。
犯罪分子通常选择旅游淡季,以打折价住入宾馆,待夜深人静时,犯罪分子用种种开锁办法打开无人住宿的房间,用床单包裹电脑等物品,同时用事先准备好的绳索从窗户处将盗得物品垂吊给酒店外接应的犯罪分子。
此种作案手法较为隐秘,往往要等至次日近中午时分方被业主发现,然而,此时犯罪分子早已逃之夭夭,给侦破工作带来极大的挑战
(五)骗房卡开锁
主要针对安装有电脑芯片的IC卡门锁并在经营管理上松懈的中高档宾馆实施入室盗窃的主要作案手段。
犯罪分子往往在清晨4点至9点这一时段潜入宾馆,主动找到总台或楼层服务员,或称自己是旅游团领队需提前唤醒游客,或称自己用早餐时门卡忘在房内,如此种种看似合理的理由,向服务员索要楼层卡或总卡,随后便快速开启楼层房门,逐一将客房内财物一扫而空。
犯罪分子选择这个时段作案主要有两点有机可乘:
一是中高档旅馆员工素质不高、责任心不强、管理松懈;二是利用值夜班后服务员贪睡、省事的心理。
(六)铁丝钩锁
主要针对安装IC卡门锁的中高档宾馆实施入室盗窃的作案手段。
犯罪分子用自制的“L”型铁丝(铁丝顶端套有棉线)先从门缝伸入室内后再将铁丝竖起,利用铁丝顶端的棉线圈套住门把手后再从门外用力拉扯棉线,将门开启。
采用此种开锁手段的犯罪分子往往事先登记入住,先测量门拉手离地的高度及拉手的宽度后再专门制作开锁工具。
三、宾馆盗窃犯罪的主要特点
(一)犯罪手法具有新颖性
(1)技术性开锁。
就是利用所谓的“万能钥匙”即钩状特殊工具开门或利用选配钥匙开门。
此种方法作案时,痕迹反映比较隐蔽,痕迹主要遗留在锁体内以及锁弹子上。
如果是利用钩状特殊工具开门,可在圆头弹子上留下钩划痕迹,在平头弹子柱面上形成剪切擦痕。
在异形弹子柱面上除了能形成划痕外,圆台底边也可以形成划痕。
有时还伴有金属碎屑出现,还可在锁芯入口周围留下钩划痕迹;如果是利用选配钥匙开门,有时在平头弹子倒角斜面上形成划痕,有时在圆头弹子平端面的一侧边缘形成磨擦痕。
目前,利用此种方法作案的较少,应注意与原配钥匙开门的区别,以免混淆而贻误战机。
(2)插片开门。
就是将类似薄金属片、硬塑料片等材质的片状工具插进门缝推顶锁舌,使锁舌顺势缩回解除锁扣的约束,从而将门打开。
如果利用金属片插拨锁舌时,在锁舌斜面上留下擦划痕迹,其线条明亮、不规则,有时在锁盒的油漆表面形成线条划痕;如果利用塑料片插拨锁舌时,可在锁舌斜面和锁盒上不易形成线条划痕,但可以在斜面边棱和锁盒固定螺钉上留下塑料片的碎屑或微量附着物。
现场勘查时要仔细寻找、发现。
(二)案件的复杂性
1.有些客人由于财物丢失为了讹诈宾馆,借被盗之机,故意夸大事实,使案情复杂化,从而使我们的侦查工作没法开展。
2.案件本身具有的复杂性,案发现场是流动人口的所在地,这为犯罪主体的流窜作案提供了有利的条件,使案件更加复杂。
另外由于整个犯罪过程发生在夜间,案件在第二天才被发现,案发现场可能已经发生变动,严重影响了案件的侦破工作。
(三)犯罪的隐蔽性
由于犯罪嫌疑人作案手法“高明”且大部分作案时间都在夜间,失主不易发觉钱物丢失或发现物品丢失时犯罪份子早已逃跑,从而使侦破工作滞后,失去战机。
(四)有组织团伙作案居多流窜作案
宾馆盗窃案件中,有组织的团伙作案居多,流窜作案,系列性作案突出,作案人员呈外来化特点。
一些常年流窜在外和社会闲散人员,没有正当的生活来源,往往以偷盗为生,这些人通常以两三个结伙出现,因为盗窃场所的特殊性,需要他们共同配合才能完成犯罪过程,且呈连续作案,流窜作案和系列性作案之势。
四、宾馆盗窃案件侦办工作中的难点和问题
(一)及时受案难
在一般的犯罪中,如果受害人能在第一时间报案,有利于公安机关开展侦破工作,如设卡围堵犯罪分子,及时对犯罪现场的痕迹物证提取并加以固定,这对最后成功破案有很大的作用。
但是在宾馆盗窃案件中,犯罪分子作案时间大部分是在凌晨,旅客熟睡的时候。
因此当旅客发现财务被盗的时候已是第二天了,而犯罪分子早已逃之夭夭。
此时在报案,对于公安机关来说已经丧失了最佳的战机。
(二)调查取证难
传统的盗窃案的犯罪现场多有明显的破坏痕迹。
犯罪分子进入作案现场的手段多表现为撬门、破窗、挖墙等,为了翻找财务又多会采取撬砸锁柜,抽屉等,在相应的部位都会留下指纹、足迹和工具痕迹。
这些痕迹往往能够反映出犯罪分子的个人特征和习惯性作案手法,这对侦查破案具有重要意义。
但是宾馆盗窃案中,犯罪分子进入作案现场多为技术开锁,很少甚至没有留下痕迹,在进入作案现场时怕把旅客吵醒暴露犯罪行为,他们会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犯罪过程并迅速离开。
所以整个犯罪过程很少留下对破案有价值的痕迹物证。
整个犯罪过程旅客都没有见过犯罪分子,所以在询问旅客时均得不到有价值的线索。
综上我们不难看出在宾馆盗窃案件中调查取证是很困难的。
(三)侦缉难
宾馆盗窃案中犯罪分子的作案行为具有较强的隐蔽性,这给公安机关的侦缉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犯罪行为的隐蔽性主要体现在作案手段、住宿部位、作案工具、赃物携带等几个方面。
一是在作案手段上采取快进快出式、甲地住宿乙地作案式、集中进入分散作案式、偶尔也有住宿作案式。
二是在住宿部位上多采取不在作案地住宿的反侦查手段,有的睡公园坐马路,有的以看录像等打发时间,或采取异地住宿的办法逃避打击;三是作案工具掩藏上,大多采取随身携带,主要是一些比较轻便小巧的工具,有的采取在作案地藏匿,以逃避警方检查。
(四)刑侦区域合作不协调
近年来宾馆盗窃案件呈现结伙作案、流窜作案。
加强与宾馆盗窃案中流窜犯罪作斗争的刑侦区域协作。
宾馆盗窃案中由于其犯罪地域变化上的不确定性,决定了打击宾馆盗窃案中流窜犯罪不能局限于一地,而要放眼周围,加强区域间的刑侦协作。
另一方面从每个地市的位置看,在流窜犯罪上相邻地市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各地在打击流窜犯罪上有着一定的连动性和互补性。
因此,加强刑侦区域协作是与宾馆盗窃案中流窜犯罪斗争的重要一环。
近年沿海几个城市在协作上也建立了一种协作关系,但这仍属于比较松散型协作,在协作范围、协作责任、协作要求上还有相当欠缺,不能适应与宾馆盗窃案中流窜犯罪作斗争的形势需要。
五、宾馆盗窃犯罪的侦防对策
同传统盗窃案件相比较,侦查在侦查宾馆盗窃犯罪中遇到了新的挑战。
因此,在侦查宾馆盗窃犯罪案件中,侦查人员必须掌握宾馆盗窃犯罪的规律与特点,同时善于利用监控设备等侦查信息资源,坚持侦查协作原则,积极开展侦查工作。
(一)规范登记制度
落实“实名登记”制度,提高宾馆酒店从业人员的素质。
按照《旅馆业治安管理方法》确保做到“四实”、“四核对”、“四即”。
“四实”“实名(住宿人与登记人相符),实数(登记人数与实际入住人数相符),实时(登记后要立即上传住宿信息),实情(如实登记住宿人证件信息);“四核对”:
核对证件真假、核对旅客本人和证件相片是否相符,核对旅客年龄与证件年龄是否相符、核对证件印章和使用年限是否有效;“四即”:
即来即验证、即验即登记、即登即上传、即走即核销,保证对入住人员信息动态的全方位掌握和监控。
(二)建立防盗告知制度
重视“心防”,以“心防”助“技防”的落实。
在客房内张贴温馨提示,提醒顾客注意财物保管,务必做到人离房时关窗锁门。
宾馆从业人员要对当时入住旅客群有个整体的把握,并与保安及时沟通交流,通力协作做好防范工作,发现行为异常人员应及时与警方取得联系。
(三)建立监控预警制度
优化保安系统的防盗管理。
①通过人员和设施的有机结合构建智能化的防盗系统,积极引入智能化的防盗监控软件、加强监控网点布局,引入自动报警和顾客一键报警等高新技术;
②合理配置有限的保安资源,合理利用有限的保安设施;
③科学设计巡逻路线,合理安排保安人员的巡逻班次、巡逻密度;
④通过多层次的培训学习、交流演练等方式来提升保安人员的专业防盗水平,提高窃案预控能力。
⑤防范意识要始终贯穿于宾馆酒店日常管理制度之中,以严格的制度保证防范措施的全天候到位。
定期组织专业人员检查客房的插销、窗扣,做到及时修补和更换,确保技防最后一道防线无懈可击。
晚8时后酒店后门必须上锁,关闭一、二楼层窗户,只留大门供人进出。
这样有利于保安对进出人员的控制和监控设备最大发
(四)采取专项打击、治理方式,集中打击宾馆盗窃犯罪
由于宾馆盗窃频发,有时甚至出现地域性特征;因此,侦查机关可对那些宾馆盗窃犯罪猖獗的地区实施专项打击、治理。
(五)完善相关规定制度,防范宾馆盗窃案件的频繁发生
优化服务系统的防盗机制。
加强宾馆的服务制度建设,建立透明的监控机制和服务信息公开机制,并通过服务流程优化来减少宾馆内部员工作案的机会条件。
建立面向前来居住旅客的防盗管理机制。
引入全面的旅客防盗意识唤起服务,通过恰当的方式对旅客进行防盗警示、防盗教育和行为引导,向旅客提供贵重物品的保管服务,同时强化客房、餐饮和停车场等场所的安保设施与条件,并构建智能化的防盗监控、分析与报警系统,全面提升旅客的防盗意识和宾馆的防盗能力
由于笔者的理论积累和实践经验有限,加之受到占有资料、研究方式等因素制约,因此,该论文有诸多不足之处,敬请各界专家和老师多加指正。
参考文献
[1]杨震.宾馆盗窃案防范研究.甘肃法制报,2005-5-20(8)
[2]谢朝武.酒店宾馆业盗窃案件发生特征华侨大学学报,2010-3-4(7)
[3]刘益鸿流窜作案及侦防对策湖南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1(01)
[4]苏惠渔主编:
《刑法学》(修订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