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总结公共基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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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总结公共基础
第一篇概述
第一章概述
1、取得《公路水运--等级证书》的检测机构,可设立工地试验室,承担相应业务、并对试验结果承担责任。
2、试验检测贯穿于公路水运始终(勘察设计—运营监控)
3、试验检测是工程建设中,进行质量、进度、费用三大控制的主要手段。
4、检测机构在规定范围内出具数据报告可作为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控制、质量评定、工程验收、技术状况评价、事故调查、投诉处理等依据。
第二篇试验检测管理
第二章法律法规
1、检测技术活动核心:
提供客观准确数据。
2、1985年颁布《计量法》(为加强计量监督管理,保障国家单位制统一和量值可靠,有利于生产、贸易、科学发展,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维护国家、人民利益)。
1987年《计量法实施细则》。
第一节计量法及计量法实施细则
1、《计量法》第7条计量标准器具具备条件:
①合格②环境③人员④制度。
2、实行强制检定:
县级以上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
部门、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给最高计量标准器具;
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
3、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
计量标准+工作计量器具
4、不合格计量器具:
①无合格证/印②检定过期③检定不合格的。
第二节标准化法及标准化法实施条例
1、(按部门分类)国标>行标>地标(行业标准可↑→国标)
(企业标准)┅已有国/行标、鼓励企业内部标准—(未备案)
国标→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行标(无国标情况下使用)→国务院有关行政部门制定┅有国标、行标废止
地标→省级、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有国/行标、地标废止
2、(按性质分类)强制性、推荐性(推荐性标准可↑→强制性)
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的(涉及人身、财产、法律法规)┅GB;JTJ
推荐性标准→国家鼓励、自愿使用┅GB/T;JTJ/T(其中“/T”表示推荐性)
第三节产品质量法
1、本法适用范围:
适用:
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eg:
钢筋、水泥外加剂)
不适用:
未经加工的天然形成的(eg:
原矿、原煤、石油、天然气、核等)
建筑工程、军工产品、公路桥梁隧道码头等永久性设施
2、赔偿问题:
↗生产者
受害人↓↑
↘销售者
3、处罚:
①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
1、构成犯罪→刑事责任2、不构成犯罪→行政处分
2出具虚假证明:
1、单位→5—10万罚款2、主管人员→1—5万罚款
4、为社会提供公正数据的机构——获省级以上计量认证证书
第四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1、本条例使用范围→建设工程(土木、建筑、线路管道、设备安装、装修)
2、建设单位责任义务
①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开工前施工许可、开工报告
②组织交工验收、竣工验收→(参与:
施工、设计、监理、质检)
③移交项目档案
3、竣工验收具备条件
①完成合同约定各项内容
②完整档案、施工资料
③设备、材料等进场试验报告
④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签署质量合格文件
⑤施工单位工程保修书
4、国家实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政府监督、社会监理、企业自检)
第三章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
第一节计量法及计量法实施细则
1、开展试验检测活动原则:
科学、客观、严谨、公正
2、类别、专业、等级划分
3、有相应等级后升级的:
满一年及有相应业绩→被降低等级的,1年内不得申报升级
4、有效期等问题
《等级证书》有效期5年→换证符合不合格的,6个月内整改
发生变更的,30日内办理
停业注销的,15日内注销→被注销的检测机构,2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5、公路水运工程质量事故鉴定、大型水运工程项目、高速公路项目验收,质检机构应委托通过计量认证并具有甲级资质或相应专项等级的检测机构。
6、检测机构建立样品管理制度,提倡盲样管理。
盲样管理→保证数据公正,将客户信息(委托方、生产方)隐藏不被了解。
第二节检测机构等级标准和等级评定程序
1、评定5方面:
人员、设备、检测用房、试验环境、检测机构试验检测水平
2、强制性参数和设备属于必须满足条件,一项不满足视为不通过,而非强制性参数,结合实际需要选择配置,但不小于非强制性要求的80%。
——评审采取扣分制(100分减……)
3、质量负责人——最好取得内审员证→只能任命1人
技术负责人——试验检测师→可以有多人、分别分管不同领域、也可只一人
试验室以下人员应有任命文件:
①最高管理者(负责管理体系整体运作)、②技术主管、③质量主管、④各部门负责人、⑤质量监督员
4、有模拟报告,无业绩的项目→提交比对试验报告/由现场评审专家组织比对试验
模拟报告→真实样品检测、无资质印章
业绩→真实样品检测、有资质印章
5、试验室样品唯一标识→名称、种类、状态标识(表明检测/校准状态—待检、在检、已检)
6、提交现场评审材料→《现场评审报告》、《工作用表》→电子稿及选取2份现场操作项目试验报告—5个工作日上报质检机构
7、评分:
得分<80分→不通过—整改6个月后重新申报
80分≤得分<85分<→不通过—整改3个月后重新申报
得分≥85分→通过→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第三节机构和人员信用评价
1、信用评价原则:
公平、公正、科学、客观
2、评价方法:
综合评分法→100分扣分制:
试验检测机构、工地试验室(<70分,较差/很差,对其授权负责人处理)、现场检测项目
→累计扣分制:
人员——20≤扣分值<40→较差
——扣分值≥40→很差
3、等级划分:
AA(>95,好)、A(85<评分≤95,较好)、B(70<评分≤85,一般)、C(60<评分≤70,较差)、D(≤60,很差)。
4、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直接评为D的情况:
①出借或借用等级证书承揽业务②弄虚作假或违法骗取等级证书或承揽业务③出具假报告并造成质量标准降低④工地试验室及现场检测项目有0分的(其中有1个即说明监管不力)。
5、超出等级标准(是否超范围与出具报告时加盖的印章决定,与出具参数无关—未盖章不扣分,盖章扣分)
6、单次扣分达上限的(4项),应在3个月内再次复查,若还出现则再次扣分。
①提供假报告、假数据(10分/次,共30分)②签字人不具备资格(2分/次,共10分)③设备未检定校准(2分/次,共20分)④检测环境达不到要求(2分/次,共10分)
第四节工地试验室管理
1、工地试验室标准化核心:
质量精细化、检测规范化、硬件标准化、数据信息化
2、工地试验室备案设立实行登记备案制,如变更,则母体报建设单位同意向质检机构备案
3、工地试验室出具报告加盖工地试验室印章(母体机构名+建设项目标段名+工地试验室)。
第五节换证管理→是否保持原有检测能力符合性检查
1、换证复核要求(条件)
①人员、设备、环境满足相应等级标准;
②上年度等级为B级且等级证书有效期内等级信用为C次数不超过1次;
③试验检测项目不少于批准参数的70%;
④甲级及专项每年应有不少于一项高速公路或大型水运/设立工地试验室业绩;
其他等级每年应有不少于一项大型水运/设立工地试验室业绩;
2、现场核查重点:
①检测机构基本条件与等级标准有关要求实际符合情况;
②质量管理体系运行和检测工作开展情况;
③业绩情况及有效性;
④参数及人员通过抽查方式确认。
(标准规范有实质变化且涉及结构安全耐久性检测项目、因标准变化在换证复核中应增加的检测项目、有效期内未开展的检测项目、有效期内变更的人员)
3、结果处理:
≥85→通过,<85不通过→6个月整改
第六节继续教育(了解即可)
第七节安全管理
1、安全生产三类人员(一级以上→交通部,二级一下→省):
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A):
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B):
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
专职安全员(C):
2、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至少1名专职安全员
3、安全生产费(用于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采购更新、安全措施落实、安全生产条件改善)投标报价中不低于1%。
由建设单位根据监理工程师对安全生产情况签字确认进行支付。
第八节记录与报告管理
1、管理体系文件→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相关文件记录格式
2、记录及格式、报告及格式都应受控管理——有相应受控编号、唯一性编号。
3、技术记录(原始数据、导出数据、可追溯其他信息)→至少保存6年→变动再保存3年
4、原始记录:
追溯性,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
5、报告信息来源于委托单/委托合同及原始记录,因此报告信息不得超过委托单和原始记录
6、检测结果判断定论:
①监督抽检按产品标准或检验评定标准(全项合格→合格;全项中部分项合格→不合格;部分项目→不判定是否合格)
②委托检验按委托合同(全项→合格;全项中部分项合格→不合格;送样→只对送检样品负责;抽样→样本负责)
7、书P72、P78页
①记录唯一性标识编码:
2(专业编码:
JJ【公路】QJ【桥隧】AJ【交通】)+2(项目编码:
固定的)+2(参数编码:
固定的)+1(方法区分码:
abc…)
②报告唯一性标识编码:
2(专业编码:
JB【公路】QB【桥隧】AB【交通】)+2(分类编码:
01【材料类】02【现场检测】03【特殊参数】)+2(项目编码:
同记录表项目编码)+2(格式区分码:
试验室自行制定)
③试验依据与判定依据原则:
判定依据明确试验方法、行标独立于国标先选行标、行标引用国标国标更新行标未更新先选国标、少选非标方法
④检测机构出具同时加盖试验检测机构专用章和试验室认证认可标识的报告,应注意签发人资格→持证试验检测师、机构授权签字人。
⑤盖章位置:
a.机构专用标识章→报告右上角【J(交通行业)】
b.报告专用章→右下角签发日期
c.CMA→报告左上角
d.CMA、CAL、CNAS同时使用,报告首页上方从左到右依次盖章
e.CNAS→报告首页上方居中
⑥等级检测机构与工地试验室检测工作流程不同:
工地试验室无需办理委托单→即记录和报告中不体现委托/任务编号和委托单位,但工地试验室报告必须附试验检测记录表;
试验检测机构必须填写委托/任务编号和委托单位,但无需附试验检测记录表、内部保存即可。
第四章检测人员考试管理(看看即可)
第五章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
第一节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1、资质认定形式:
计量认证、审查认可。
2、《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依据:
①《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②《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法规。
3、检验活动→出具符合性判定;检测活动→出具检测参数(数据);
4、需通过资质认定的活动:
司法机关裁决、行政机关行政决定、仲裁机构仲裁决定、社会经济公益活动。
5、资质认定程序:
技术评审(书面审查、现场评审)【45个工作日】→技术评审不符合要求、进行书面整改【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技术评审结论后、是否许可【20个工作日】→准许后颁发证书【10个工作日】
6、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6年(延期:
有效期满前3个月申请)。
交通检测机构证书有效期:
5年
7、风险较高:
安全、司法仲裁、民生公益消费者利益
8、资质证书注销、撤销:
注销:
期满未申请延续、依法不批准、依法终止、申请注销的;
撤销(被撤销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违法的、提供虚假信息的;
第二节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与管理体系文件构成
1、《评审准则》→总则、参考文件、术语和定义、评审要求(6方面【法人、人员、环境、设备、体系、特殊要求】、65条65款)。
2、法人必备条件:
依法成立、有经费、有名称组织机构场所、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3、生产企业(eg: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内部试验室不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范围内,若具有法人资格的,也可申请。
4、检验检测机构监督重点:
①新上岗、转岗、培训中的人员;②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