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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章程

沈阳市第XXX中学办学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积极探索建立现代学校制度,推进依法治校进程,确保高效管理的运行机制,加强学校内涵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及省市区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性质:

沈阳市第XXX中学是一所隶属于XXX区的公立初级中学,实施义务教育,学制三年。

第三条学校地址:

沈阳市XXXX号

  第四条 学校的办学理念:

以人的发展为本

第五条学校的办学目标:

在这里每一位学生都健康发展,每一位教师都施展才华,每一位家长都收获希望。

第六条学校的发展思路:

以规范求发展、以提质求发展、以特色求发展

  第七条 学校的标志:

第八条 学校的教风:

格高爱生、严谨笃学、进取奉献。

学校的学风:

尚志、自主、刻苦、奋进。

学校的校训:

严谨、求实、勤奋、认真。

男生素质目标:

勇敢宽容博学志远

女生素质目标:

文静清雅聪慧自信

第二章 机构设置及职责

  学校建立:

“五制两管”的学校管理体制,“五制”即:

校长负责制、教师聘任制、全员岗位责任制、教师考核制、工作评价制。

“两管”即民主治校、依法制校,把每个人的责、权、利有机统一起来,促进学校管理上水平,出效益,创特色,促使学校管理机构的职能由行政向管理和服务职能转变,真正达成管理规范、运作高效。

第九条 实行校长负责制,充分发挥工会、教代会的民主权力,发挥校务委员会的参与管理和监督办学的职能。

校长在管理学校过程中,依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享有行政决策权、工作指挥权、人事财物管理权。

校长可以依法下放权力。

  第十条 校长要坚持实行校务公开,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接受民主评议和监督,定期召开校务委员会,重大决策接受校务委员会的咨询或审议。

自觉接受基层党组织或教育主管部门指导和监督;制定教职工培训方案,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积极努力,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和教职工的待遇;为学校教育创造良好的环境。

第十一条 凡学校重大的人事调整与安排必须通过校委会集体研究决定。

凡学校重大的改革方案、重大的决策措施及大额开支,必须通过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第十二条 教代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民主管理学校一种基本方式,应按照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行使职权。

  第十三条 学校依法设置教务处、德育处、总务处等管理机构。

各处室是学校日常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应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学校领导职数为:

校长1人、书记1人,副校长2人,工会主席1人,教务主任2人、德育主任1人、总务主任1人、综治主任1人、安全主任1人,团委书记1人,各部门副主任、干事若干名。

  

  第十四条 学校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督导、评估、检查、审计。

  第十五条 学校要经常召开校务委员会会议。

校务委员会是校长提出重大决策的参谋,一般由校长、学校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副校长、主任、学科骨干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和社区、家长、媒体等代表组成,其基本权利义务是负责审议校长对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

  第十六条 学校建立行政例会制度。

行政例会是校长履行其职责的职能会议,每周召开一次。

学校重大问题须经集体讨论决定。

校长定期举行学校行政会议,各有关人员要认真参加并严格按照行政会议要求,认真负责地保证学校各项决定的贯彻执行。

建立学校领导班子学习制度,以进一步增强班子成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三章:

 行政管理

第十八条 行政管理坚持以德育为首、安全第一,教学为中心、育人为根本;加强规章制度的制定、实施、督促、检查,并以相关制度评估各职能部门及教职工的工作,实行奖惩。

加强学校统计工作,依法提供真实数据,为决策服务。

 

第十九条 成立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综合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综合治理工作,搞好学校安全保卫,维护学校安全稳定。

将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纳入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定期召开安全保卫工作会议,经常对师生员工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内保意识。

第二十条 抓好学校法制建设,依法建立健全教育、教学、科研、财务、群团等全方位的管理制度,做到学校各项事务的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建立竞争机制,强化法律监督。

第二十一条 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抓好细胞建设,认真开展“文明办公室”、“优秀班级”的评选活动,积极争创文明单位。

加强爱国卫生工作,争创爱国卫生先进单位。

搞好计划生育工作。

               第四章 教学管理

第二十二条 学校执行国家规定的课程计划,遵循教育教学规律,遵守教育教学法规。

使用国家规定的教材,根据课程标准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足开齐课时,保证课程计划全面落实。

学校推进育人方式变革。

坚持能力为重,逐步建立起因材施教的大格局。

建立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和公告制度,规范考试次数和作业量,把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切实减下来,为学生的自主发展腾出时间和空间。

规范教学行为,严控教学进度和难度,确保教学进程和学生接受能力的基本同步。

第二十三条 学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加强教学的流程管理,不断深化课程改革。

因地制宜地健全教学质量评价制度,引领方式的变革。

学校的课程改革与建设要体现“以生为本”的素质教育的课程理念,着眼于开发有利于学生选择学习、自主学习和主动发展的学校课程,立足于培养“基础厚、能力强、身心健、有特长”和富有合作精神、创新意识、科学思维能力的人才。

第二十四条 加强教学常规管理,健全教学规章制度,尤其是考核制度,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实行严格的过程管理。

第二十五条 学校要加强体卫艺工作,建立健全体育、卫生、保健管理机构和配备卫生保健人员,成立体卫领导小组。

落实教育部颁布的体育、卫生两个条例。

实行“2+1”工程,加强对体育课堂教学、课间操、眼保健操、课外活动、体育运动队业余训练,各级体育竞赛活动的管理。

搞好阳光体育运动,坚持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落实国家推行的体育锻炼标准,定期为学生体检,不断改善卫生环境,作好重大流行性疾病的预防、治疗工作,全面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

第二十六条 学校加强美育、综合实践技术和计算机教育工作。

第二十七条 加强活动课的力度,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进程。

结合学生特点,开展学科艺术、科技、综合实践、体育等各类社团活动和兴趣组活动,并将活动课的列入课表,列入学校的议事日程,把活动效果列入教师考核目标。

第二十八条 课堂教学是教学的中心环节,任课教师要严格执行关于课堂教学的有关规定,认真上好每一堂课,向课堂四十分钟要质量。

教师应树立教服务于学的观点,扭转重教轻学的倾向,注重情感交流、人际合作、主动参与和探究学习的课堂教学氛围的形成,潜心进行课堂教学方法与策略的研究,探索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新型课堂教学模式,变重在讲授为重在学习指导,培养学生自学习惯和自学能力,使课堂教学充分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与作用,使课堂教学真正成为实施以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素质教育主阵地。

  以学生发展为本的课堂教学研究取得显著成果,课堂教学效率获得明显提高,现代教育技术得到普遍应用,课堂教学改革经验得到丰富积累,并形成了新的课堂教学评估方案。

全体教师基本实现传统教学观念的转变,老中青教师均能展示以学生发展为本的观摩课,学生在课堂教学中个性化和主动性得到切实有效地展示。

第二十九条 对学生学习成绩的检测与评定是检查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是整个教学过程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

成绩检测与评定要严密组织严格要求,科学管理,体现客观、公正的原则,树立良好的考风和学风。

第三十条 加强质量监控。

努力提高学科成绩的优秀率,尤其要控制后20%学生的比例。

重视分层递进,做好差异教学,使不同层面的学生能获提成功的快乐。

第三十一条 学校完善教师教学的评价制度,坚持每学年的教育学观摩评优制度,坚持教学管理随机听课的作法,有关教学的各项评比检查结果,均记录于教师的业务档案,并作为教学评估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二条 教学评估是检测学校教学管理水平和教师教学业绩的一种重要手段,学校要建立由校长担任组长的教学管理评估领导小组,制定评估方案和评估工作计划,提出评估的步骤和要求,统一部署和开展评估工作。

评估的结果应与教学质量奖惩方案挂钩。

开展多角度地对教师进行评价与激励,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完善教师教学工作月考核制度,教师职称评定量化方案、备课组捆绑式评价等。

第三十三条 加强教学档案的管理,教学档案包括教学行政档案和教师业务档案两个方面,教导处应指定专人管理教学档案,并按学校归档制度按期归档。

第五章 德育管理

 第三十四条 学校要创新德育工作。

坚持德育为先,立德树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到学校教育全过程。

推进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和现代科学精神教育的有机融合。

把社会实践作为重点,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和公益事业,培养公民意识与健全人格。

提高家庭教育的同步性与实效性,促进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

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生自我了解、自我疏导的能力。

  第三十五条 加强学校德育队伍的专业化建设,强化对学生发展指导的能力,增强主动性和人格影响力,把德育切实贯穿于教育的各个过程,渗透于教学的各个环节。

第三十六条 学校的德育工作应构建以《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主导,以爱国主义教育为主线,以学生的道德体验为基础,以发展学生的道德责任感和道德实践能力为核心,以提高德育的实效性为价值取向的开放性学校德育体系。

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根据国家对学生德育的总体要求,结合学生的年龄特征,生理特征,心理特点,社会发展要求,和学生思想品德形成的规律,有的放矢,开展德育管理工作。

学校德育工作应拟定好德育整体规划体系和分年级分阶段实施的具体内容,做到目的明确,内容具体,便于操作,便于考评。

 第三十七条 学校德育管理工作应同智育、体育、美育、综合实践教育等紧密结合,要注意同社区教育、家庭教育紧密结合,积极争取公安、司法、交通、卫生、防疫、文化等有关部门的支持,促进形成良好的社会育人环境。

第三十八条 德育管理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努力培养“品行文明、品性健康、品位高雅、品质高尚”的有理想信念和实践能力,有开放意识和国际胸怀,有爱国心、报国志、强国才和高度社会责任感的优秀人才,以适应知识经济时代对于人才培养提出的新挑战、新要求。

第三十九条 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综合素质评定,是学校德育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班主任认真操作,通过评定,激励学生发扬优点,克服缺点,不断进步;通过评定,检查德育工作开展情况,促进德育工作不断提高。

学生思想品德评定是以学生守则、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依据,根据学生实际,制定具体标准。

第六章 教职工管理

第四十条  教师应认真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爱国守法,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关爱学生,严谨治学,踏实工作,勇于进取,乐于奉献,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无品行不良和违法乱纪行为,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组织或参加有偿家教,因材施教,钻研业务,勇于创新。

第四十一条坚持把师德建设摆在教师队伍建设的首位,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引导教师把教书育人作为毕生的事业追求。

完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考核及监督机制。

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以及聘任、奖惩的重要依据。

学校每名教师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和评议,实行师德建设一票否决制度,对失德失范者加强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的处分。

定期评选学校优秀教师、师德标兵。

第四十二条 通过逐步构建“以学校为中心”、“以教师发展为本”的教师培养教育体系,使学校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适应教育“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需要,适应知识经济时代人才培养的需要,适应学校快速发展的需要,适应教师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同时使教师成为新青年的表率者、新知识的学习者、改革创新的促进者、学校发展决策的参与者和素质教育的实践者。

第四十三条 按照教师培训规划,逐步构建个人(自我教育)、组级(教研组中互研互学)、校级三级教师校本培训教育体系。

在校级层面上逐步建立开放式的教师培训机制,形成以本校教师为主、校外专家和名师为辅的教师培训者队伍,建设若干基于学校改革和研究成果、用于教师培训的实践性课程,使教师培训适应改革、研究和发展的需要。

第四十四条 学校通过教育领军团队培植工程。

以提升教师育德能力、创新精神、专业素质和研究能力为重点,推动教师改革教学方法和教学模式,不断提高培养创新人才的能力,造就一批名师。

第四十五条 教师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四) 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五)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六)享有被聘和拒聘的权利,了解落聘或解聘的原因,了解晋升、工资升级的情况;(七)参加进修或其他方式的培训。

第四十六条 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第四十七条 学校健全科研管理体制。

强化学校对教育教学科研工作的统筹协调作用,建立健全学校、教研组和教师的三级衔接,开放灵活的教育教学科研管理体制,强化教育教学科研领导。

加强教育科研队伍建设。

引进与培养相结合,全面开展教育科研培训,全面提升全体教师教育科研素养。

创新教育科研机制。

学校设立校本科研课题,研究小问题,研究实问题,研究新问题。

开展德育、课改、人文教育、美育、综合实践教育和体育的综合性改革实验研究,同时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国家、省教育科学课题研究,逐步形成学校的“学术性研究职能”,营造学校的研究性学术文化。

第四十八条 学校进一步完善《教师教学评价方案》、《班主任工作评价方案》、《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教职工民主管理责任制》、《教师职称聘任条例》,《教师岗位工作责任制》、《教师聘用制度》,加强对教师的考核。

第七章 学生管理

第五十条 学生管理工作涉及学校、家庭、社会等方方面面,要使学生管理工作正常运转,必须充分发挥科任教师,教辅人员,学生家长,社会等的作用。

第五十一条 学生管理工作由一名副校长负责,学校设立负责学生管理工作的职能机构,即德育处、团委会、班主任。

第五十二条 学生管理必须充分发挥学生自治、自理、自律的自我管理能力,充分发挥共青团、班委会等群众组织的作用,形成自我发挥,自我完善的态势。

第五十三条 学生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两免一补政策;(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四)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五十四条 学生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

(二)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四)遵守学校的管理制度。

第五十五条 学生家长的权利和义务:

家长除充分享有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监护人应充分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外,还享有参加学校举办的家长学校,接受教育,了解子女在校表现,向学校或教师提出帮助和教育子女的意见或建议,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对学校或教师可能危及学生身心安全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提出整改、直至采取法律手段以及代理学生维护其合法权益的权利。

履行对子女进行思想品德培养和教育,创设良好的生活和学习环境。

由于被监护人自身的过错,造成学校或他人财产损失的,有代为承担法律后果的义务等。

第五十六条 学生的成绩管理是学籍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由教务处负责掌握。

学生的学习成绩是学校对学生掌握所学知识与技能的程度,完成学习任务情况的反映。

学生的学习成绩考核的方式主要采取考试、考查的办法。

学生的学习成绩考核采用等级制,所开设学科均应考核。

第五十七条 对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全面发展,表现突出及有关方面为学校荣誉作出突出贡献的学生,学校授予“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或单项荣誉称号。

第五十八条 对极少数严重违反学校校纪校规,犯有严重错误而又屡教不改的学生,可根据情节及后果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和送交攻读学校的处分。

第五十九条 做好毕业生的升学工作,是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后学生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检测办学效果的重要内容。

学校有责任做好这一工作,此项工作由教务处负责操作实施。

第六十条 建立学生档案,设专人负责,具体要求依照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实施。

其内容包括学生违纪情况、学生获奖情况、考试成绩情况、班级竞赛情况、后进生转化情况、处分学生情况等。

第八章 总务后勤管理

第六十一条 学校总务处要牢固树立为教育教学一线服务的思想,并认真履行服务项目的承诺,不断扩大服务范围,提高办事效率,让教师、学生及家长满意。

 

   第六十二条 学校经费来源以财政支出为主,学校按规定申请拨款。

第六十三条 学校坚持艰苦奋斗、勤俭办学的原则,建立健全财务制度,配备专职财会人员,管好用好经费。

搞好年度经费预、决算。

严格遵守国家财经制度,接受国家物价、审计部门、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教代会的监督、审查,定期向教代会进行财务公开。

 

第六十四条 总务处应和学校一道集中相应的资金,用于教育教学的发展,用于学校办学条件和环境的改善,并不断提高教职工的福利待遇。

第六十五条 图书室是学校基本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办好学校,搞好教育的基本条件之一,要有专职领导抓图书馆管理,图书资料管理,有计划购置图书。

第六十六条 对教学仪器、设备和卫生设备设施管理是学校总务工作的一部分,要有专人保管,建立健全制度,完善台账,统筹安排已有器材和设施的使用,做到物尽其用。

第六十七条 切实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严防国家财产流失和浪费,切实加强借物、领物制度执行,保证物尽所需。

加强校园和教育教学设备的维护和更新。

第九章 监督与保障

第六十八条 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使用,坚决抵制腐败现象,反腐倡廉,实行党内监督,要坚持和保证党组织对学校的财务、福利、奖金分配、职称评定,晋职晋级,教学管理,干部队伍和师资队伍建设的监督作用,坚持实施校务公开。

 

第六十九条 制定学校的财务和财产管理、人事与档案管理,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实行行政考核,党组织保证监督及部门管理年终书面报告制度。

第七十条 科学管理、合理使用学校经费,提高使用效益,开源节流。

实行帐务公开,坚持党组织领导下的年度财务民主内审制度。

第十章开放办学

第七十一条学校构建以学校教育为主导,以家庭教育为基础,以社会教育为依托的三位一体的教育目标、内容衔接、功能互补、关系和谐的开放式办学模式。

第七十二条延伸德育视角,挖掘教育资源,打造开放式德育,盘活社区资源,深化社区教育特色。

学生活动充分利用社区、德育基地、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进行体验是社会实践教育。

第七十三条夯实开放式教学,改变传统的封闭式课堂教学,创建具有辐射性、主体性、创造性、时代性特点的开放性课堂教学模式,设立家长、社区开放日。

第七十四条激活开放式研培,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

第七十五条完善开放式管理,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和共建单位的职能作用,请他们充分参与到学校的管理工作中,借智兴校、借力兴校,同时学校向社区和周边单位开放,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目标。

第七十六条构建平台、强化管理。

让家长和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学校管理,我们设立学校网页和校长热线等沟通平台,实现学生与家长、老师与家长、家长与校长的网络互动及学校、家庭与社会的全面接触,最大限度的实现了敞开校门、开放办学。

第七十七条发挥家长委员会桥梁作用,建立办学愿景恳谈制度。

学校办学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通过家委会向家长进行沟通、协商;家长对学校办学的意见建议可通过家委会向校方进行咨询、监督。

家校形成合力和建立反馈系统,推进学校朝着既定的办学目标而持续向前迈进。

第七十八条发挥家长委员会资源优势,建立行政决策听证制度

学校在教育管理和行政决策过程中的重大事项通过听证会,听取家委会的意见建议,以减少决策的盲目性和片面性。

这一工作制度,纳入学校管理程序,成为学校民主管理机能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七十九条 本章程适用于本校。

第八十条 本章程由校长提出草案,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生效。

第八十一条 本章程的修改权属于教代会、解释权属于学校。

第八十二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由学校校务委员会研究解决。

附:

职能部门职责 

  各职能机构负责人的工作职责:

学校树立“依法治教”、“以德治校”和“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健全以校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学校领导体制,并发挥党总支在落实政策法规、实施素质教育、推进教育改革等方面的政治核心作用和监督保证作用,发挥教代会在参与学校决策、保障教职工权益等方面的民主监督作用。

1.校长职责:

(1)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认真执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及上级指示精神,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

(2)主持学校全面工作,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学校长远发展规划、教育教学、体卫艺、后勤等各项工作。

(3)领导和管理学校人事工作。

决定学校中层管理机构的组建或撤并。

负责选拔干部,聘任教师,决定人事变动。

(4)管理学校的经费、校产及设备等,实行校长审批“一支笔”。

坚持开源节流,勤俭办学,努力改善办学条件。

(5)配合党支部,支持工会、团委等群团组织开展工作。

(6)坚持“依法治校”,依照法律保护学校、教职工、学生的合法权益。

(7)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的领导,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的监督,协调好校内外各方面的关系。

副校长协助校长做好以上工作。

  2.党支部书记职责:

(1)学习、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保证上级党委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在本校贯彻执行,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

(2)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中心学习小组会议。

(3)支持校长工作,加强对学校行政工作的监督,保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保障学校内部改革的顺利进行。

(4)管理党务、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

抓好支部会、党小组会和党课,抓好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5)认真落实党的各项知识分子政策,培养积极分子,积极慎重地发展知识分子入党。

(6)加强对学校教工会、职代会、团委会的领导,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作用。

(7)负责学校的老干部工作。

  3.副校长职责:

在校长的直接领导下,主持分管的学校工作,具体职责:

  

(一) 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按教育规律办学,全面完成教育任务。

(2)制定和实施教学工作计划,进行检查总结。

(3)领导和管理学校的教学工实施。

 (5)指导制定教学科研规范与计划,抓好课题研究,组织教师开展教学科研活动,推广科研成果。

(6)经常深入教学工作,提出教改和教研的意见。

推进学校教学改革的实践活动。

(7)领导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

(8)组织教师的专业化进修。

(9)协助校长搞好其它工作。

  

(二) 分管德育、安全工作的副校长:

(1)负责学校德育工作,制定德育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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