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自动化仪表验收规范GB50093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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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自动化仪表验收规范GB500931

1总则

1.0.1为了提高自动化仪表(以下简称仪表)工程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制订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工业和民用仪表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本规范不适用于制造、贮存、使用爆炸物质的场所以及交通工具、矿井井下、气象等仪表安装工程。

1.0.3仪表工程施工应符合设计文件及本规范的规定,并应符合产品安装使用说明书的要求。

对设计的修改必须有原设计单位的文件确认。

1.0.4对直接安装在设备和管道上的仪表和仪表取源部件,应按设计文件对专业分界的规定施工。

1.0.5仪表工程所采用的设备及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1.0.6仪表工程中的焊接工作,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98中的有关规定。

1.0.7仪表工程的施工除应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自动化仪表automationinstrumentation

对被测变量和被控变量进行测量和控制的仪表装置和仪表系统的总称。

2.0.2测量measurement

以确定量值为目的的一组操作。

2.0.3控制control

为达到规定的目标,在系统上或系统内的有目的的活动。

2.0.4现场site

工程项目施工的场所。

2.0.5就地仪表localinstrument

安装在现场控制室外的仪表,一般在被测对象和被控对象附近。

2.0.6检测仪表detectingandmeasuringinstrument

用以确定被测变量的量值或量的特征、状态的仪表。

2.0.7传感器transducer

接受输入变量的信息,并按一定规律将其转换为同种或别种性质输出变量的装置。

2.0.8转换器converter

接受一种形式的信号并按一定规律转换为另一种信号形式输出的装置。

2.0.9变送器transmitter

输出为标准化信号的传感器。

2.0.10显示仪表displayinstrument

显示被测量值的仪表。

2.0.11控制仪表Controlinstrument

用以对被控变量进行控制的仪表。

2.0.12执行器actuator

在控制系统中通过其机构动作直接改变被控变量的装置。

2.0.13检测元件sensor传感元件sensor

测量链中的一次元件,它将输入变量转换成宜于测量的信号。

2.0.14取源部件tap

在被测对象上为安装连接检测元件所设置的专用管件、引出口和连接阀门等元件。

2.0.15检测点measuringpoint

对被测变量进行检测的具体位置,即检测元件和取源部件的现场安装位置。

2.0.16测温点temperaturemeasuringpoint

温度检测点。

2.0.17取压点pressuremeasuringpoint

压力检测点。

2.0.18系统system

由若干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的要素组成的具有特定功能的整体。

2.0.19控制系统controlsystem

通过精密制导或操纵若干变量以达到既定状态的系统。

仪表控制系统由仪表设备装置、仪表管线、仪表动力和辅助设施等硬件,以及相关的软件所构成。

2.0.20综合控制系统comprehensivecontrolsystem

采用数字技术、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具有综合控制功能的仪表控制系统。

2.0.21管道piping

用于输送、分配、混合、分离、排放、计量、控制或截止流体的管子、管件、法兰、紧固件、垫片、阀门和其他组成件及支承件的总成。

2.0.22仪表管道Instrumentationpiping

仪表测量管道、气动和液动信号管道、气源管道和液压管道的总称。

2.0.23测量管道measuringpiping

从检测点向仪表传送被测介质的管道。

2.0.24信号管道signalpiping

用于传送气动或液动控制信号的管道。

2.0.25气源管道airpiping

为气动仪表提供气源的管道

2.0.26仪表线路instrumentationline

仪表电线、电缆、补偿导线、光缆和电缆槽、保护管等附件的总称。

2.0.27电缆槽cabletray

敷设和保护电线电缆的槽形制成品,包括槽体、盖板和各种组成件。

2.0.28保护管protectivetube

敷设和保护电线电缆的管子及其连接件。

2.0.29回路loop

在控制系统中,一个或多个相关仪表与功能的组合。

2.0.30伴热heattracing

为使生产装置和仪表设备、管道中的物料保持规定的温度,设备、管道旁敷设加热源,进行跟踪加热的措施。

2.0.31脱脂degreasing

除去物体表面油污等有机物的作业。

2.0.32检验inspection

对产品或过程等实体,进行度量、测量、检查或试验并将结果与规定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每项特性合格情况所进行的活动。

2.0.33试验testing

对产品或过程等实体的额定值(或极限值)或特性、指标、质量进行验证。

进行验证。

2.0.34检定verification

由法制计量部门或法定授权组织按照检定规程,通过试验,提供证明来确认测量器具的示值误差满足规定要求的活动。

2.0.35校准calibration

在规定条件下,为确定测量仪器仪表或测量系统的示值、实物量具或标准物质所代表的值与相对应的由参考标准确定的量值之间关系的一组操作。

2.0.36调整adjustment

为使测量器具达到性能正常、偏差符合规定值而适于使用的状态所进行的操作。

2.0.37防爆电气设备explosion-protectedelectricalapparatus

在规定条件下不会引起周围爆炸性环境点燃的电气设备。

2.0.38爆炸性环境explosiveatmosphere

在大气条件下,气体、蒸汽、薄雾、粉尘或纤维状的可燃物质与空气形成混合物,点燃后,燃烧传至全部未燃混合物的环境。

2.0.39危险区域HAZARDOUSAREA

爆炸性环境大量出现或预期可能大量出现,以致要求对电气设备的结构、安装和使用采取专门措施的区域。

2.0.40本质安全电路intrinsically-safecircuit

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正常工作或规定的故障状态下产生的电火花和热效应均不能点燃规定的爆炸性气体或蒸汽的电路。

2.0.41本质安全型设备intrinsically—safeapparatus

全部电路均为本质安全电路的电气设备。

2.0.42关联设备associatedapparatus

设备内的电路或部分电路并非全是本质安全电路,但有可能影响本质安全电路安全性能的电气设备。

3施工准备

3.1施工技术准备

3.1.1仪表工程施工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进行组织。

对复杂、关键的安装和试验工作应编制施工技术方案。

3.1.2仪表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应组织施工图设计文件会审,施工单位应参加会审。

3.1.3仪表工程施工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3.2仪表设备及材料的检验和保管

3.2.1仪表设备及材料到达现场后,应进行检验或验证。

3.2.2对仪表设备及材料的开箱检查和外观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1包装及密封良好;

2型号、规格和数量与装箱单及设计文件的要求一致,且无残损和短缺;

3铭牌标志、附件、备件齐全;

4产品的技术文件和质量证明书齐全;

5本规范有关条文中对外观检查的规定。

3.2.3对仪表盘、柜、箱的开箱检查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表面平整,内外表面漆层完好;

2外形尺寸和安装孔尺寸,盘、柜、箱内的所有仪表、电源设备及其所有部件的型号、规格均应与设计文件相符合。

3.2.4仪表设备的性能试验应按本规范第10章的规定执行。

3.2.5仪表设备及材料验收后,应按其要求的保管条件分区保管。

主要的仪表材料应按照其材质、型号及规格分类保管。

3.2.6仪表设备及材料在安装前的保管期限,不应超过一年。

当超期保管时,应符合设备及材料保管的专门规定。

3.2.7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对已安装的仪表设备及材料进行保护。

4取源部件的安装

4.1一般规定

4.1.1取源部件的结构尺寸、材质和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4.1.2设备上的取源部件应在设备制造的同时安装。

管道上的取源部件应在管道预制、安装的同时安装。

4.1.3在设备或管道上安装取源部件的开孔和焊接工作,必须在设备或管道的防腐、衬里和压力试验前进行。

4.1.4在高压、合金钢、有色金属设备和管道上开孔时,应采用机械加工的方法。

4.1.5在砌体和混凝土浇注体上安装的取源部件,应在砌筑或浇注的同时埋入,当无法做到时,应预留安装孔。

4.1.6安装取源部件时,不宜在焊缝及其边缘上开孔及焊接。

4.1.7取源阀门与设备或管道的连接不宜采用卡套式接头。

4.1.8取源部件安装完毕后,应随同设备和管道进行压力试验。

4.2温度取源部件

4.2.1温度取源部件在管道上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与管道相互垂直安装时,取源部件轴线应与管道轴线垂直相交;

2在管道的拐弯处安装时,宜逆着物料流向,取源部件轴线应与工艺管道轴线相重合;

3与管道呈倾斜角度安装时,宜逆着物料流向,取源部件轴线应与管道轴线相交。

4.2.2设计文件规定取源部件需要安装在扩大管上时,异径管的安装方式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

4.3压力取源部件

4.3.1压力取源部件的安装位置应选在被测物料流束稳定的地方。

4.3.2压力取源部件与温度取源部件在同一管段上时,应安装在温度取源部件的上游侧。

4.3.3压力取源部件的端部不应超出设备或管道的内壁。

4.3.4当检测带有灰尘、固体颗粒或沉淀物等混浊物料的压力时,在垂直和倾斜的设备和管道上,取源部件应倾斜向上安装,在水平管道上宜顺物料流束成锐角安装。

4.3.5当检测温度高于60℃的液体、蒸汽和可凝性气体的压力时,就地安装的压力表的取源部件应带有环型或U型冷凝弯。

4.3.6在水平和倾斜的管道上安装压力取源部件时,取压点的方位应符合下列规定:

1测量气体压力时,在管道的上半部;

2测量液体压力时,在管道的下半部与管道的水平中心线成0~45°∠夹角的范围内;

3测量蒸汽压力时,在管道的上半部,以及下半部与管道水平中心线成0~45°∠夹角的范围内。

4.3.7在砌筑体上安装取压部件时,取压管周围应用耐火纤维填塞严密,然后用耐火泥浆封堵。

4.4流量取源部件

4.4.1流量取源部件上、下游直管段的最小长度,应按设计文件规定,并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有关要求。

4.4.2孔板、喷嘴和文丘里管上、下游直管段的最小长度,当设计文件无规定时,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

4.4.3在规定的直管段最小长度范围内,不得设置其他取源部件或检测元件,直管段管子内表面应清洁,无凹坑和凸出物。

4.4.4在节流件的上游安装温度计时,温度计与节流件间的直管距离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4.4.5在节流件的下游安装温度计时,温度计与节流件间的直管距离不应小于5倍管道内径。

4.4.6节流装置在水平和倾斜的管道上安装时,取压口的方位应符合下列规定:

1测量气体流量时,在管道的上半部;

2测量液体流量时,在管道的下半部与管道的水平中心线成0~45°∠夹角的范围内;

3测量蒸汽流量时,在管道的上半部与管道水平中心线成O~45°∠夹角的范围内。

4.4.7孔板或喷嘴采用单独钻孔的角接取压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上、下游侧取压孔轴线,分别与孔板或喷嘴上、下游侧端面间的距离应等于取压孔直径的1/2。

2取压孔的直径宜在4~10mm之间,上、下游侧取压孔的直径应相等。

3取压孔的轴线,应与管道的轴线垂直相交。

4.4.8孔板采用法兰取压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上、下游侧取压孔的轴线分别与上、下游侧端面间的距离,当β>0.6和D<150mm时,为25.4土0.5mm;当β≤0.6或β>0.6,但150mm<D<1000mm时,为25.4土1mm。

2取压孔的直径宜在6~12mm之间,上、下游侧取压孔的直径应相等。

3取压孔的轴线,应与管道的轴线垂直相交。

4.4.9孔板采用D或D/2取压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上游侧取压孔的轴线与孔板上游侧端面间的距离应等于D土0.1D;下游侧取压孔的轴线与孔板上游侧端面间的距离,当β≤0.6时,等于0.5D土0.02D;当β>0.6时,等于O.5D土O.O1D。

2取压孔的轴线应与管道轴线垂直相交。

3上、下游侧取压孔的直径应相等。

4.4.10用均压环取压时,取压孔应在同一截面上均匀设置,且上、下游侧取压孔的数量必须相等。

4.4.11皮托管、文丘里式皮托管和均速管等流量检测元件的取源部件的轴线,必须与管道轴线垂直相交。

4.5物位取源部件

4.5.1物位取源部件的安装位置,应选在物位变化灵敏,且不使检测元件受到物料冲击的地方。

4.5.2内浮筒液位计和浮球液位计采用导向管或其他导向装置时,导向管或导向装置必须垂直安装,并应保证导向管内液流畅通。

4.5.3双室平衡容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安装前应复核制造尺寸,检查内部管道的严密性;

2应垂直安装,其中心点应与正常液位相重合。

4.5.4单室平衡容器宜垂直安装,其安装标高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

4.5.5补偿式平衡容器安装固定时,应有防止因被测容器的热膨胀而被损坏的措施。

4.5.6安装浮球式液位仪表的法兰短管必须保证浮球能在全量程范围内自由活动。

4.5.7电接点水位计的测量筒应垂直安装,筒体零水位电极的中轴线与被测容器正常工作时的零水位线应处于同一高度。

4.5.8静压液位计取源部件的安装位置应远离液体进出口。

4.6分析取源部件

4.6.1分析取源部件的安装位置,应选在压力稳定、能灵敏反映真实成分变化和取得具有代表性的分析样品的地方。

取样点的周围不应有层流、涡流、空气渗入、死角、物料堵塞或非生产过程的化学反应。

4.6.2在水平或倾斜的管道上安装分析取源部件,其安装方位应符合本规范第4.3.6条的规定。

4.6.3被分析的气体内含有固体或液体杂质时,取源部件的轴线与水平线之间的仰角应大于15°∠。

5仪表设备的安装

5.1一般规定

5.1.1就地仪表的安装位置应按设计文件规定施工,当设计文件

未具体明确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光线充足,操作和维护方便;

2仪表的中心距操作地面的高度宜为1.2~1.5m;

3显示仪表应安装在便于观察示值的位置;

4仪表不应安装在有振动、潮湿、易受机械损伤、有强电磁场

干扰、高温、温度变化剧烈和有腐蚀性气体的位置;

5检测元件应安装在能真实反映输入变量的位置。

5.1.2在设备和管道。

上安装的仪表应按设计文件确定的位置安装。

5.1.3仪表安装前应按设计数据核对其位号、型号、规格、材质和附件。

随包装附带的技术文件、非安装附件和备件应妥善保存。

5.1.4安装过程中不应敲击、震动仪表。

仪表安装后应牢固、平正。

仪表与设备、管道或构件的连接及固定部位应受力均匀,不应承受非正常的外力。

5.1.5设计文件规定需要脱脂的仪表,应经脱脂检查合格后安装。

5.1.6直接安装在管道上的仪表,宜在管道吹扫后压力试验前安装,当必须与管道同时安装时,在管道吹扫前应将仪表拆下。

5.1.7直接安装在设备或管道上的仪表在安装完毕后,应随同设备或管道系统进行压力试验。

5.1.8仪表上接线盒的引入口不应朝上,当不可避免时,应采取密封措施。

施工过程中应及时封闭接线盒盖及引人口。

5.1.9对仪表和仪表电源设备进行绝缘电阻测量时,应有防止弱电设备及电子元件被损坏的措施。

5.1.10仪表设备的产品铭牌和仪表位号标志应齐全、牢固、清晰。

5.2仪表盘、柜、箱

5.2.1仪表盘、柜、操作台的安装位置和平面布置,应按设计文件施工。

就地仪表箱、保温箱和保护箱的位置,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且应选在光线充足、通风良好和操作维修方便的地方。

5.2.2仪表盘、柜、操作台的型钢底座的制作尺寸,应与盘、柜、操作台相符,其直线度允许偏差为1mm/m,当型钢底座长度大于5m时,全长允许偏差为5mm。

5.2.3仪表盘、柜、操作台的型钢底座安装时,上表面应保持水平,其水平度允许偏差为1mm/m,当型钢底座长度大于5m时,全长允许偏差为5mm。

5.2.4仪表盘、柜、操作台的型钢底座应在地面施工完成前安装找正。

其上表面宜高出地面。

型钢底座应进行防腐处理。

5.2.5仪表盘、柜、操作台安装在振动场所,应按设计文件要求采取防振措施。

5.2.6仪表盘、柜、箱安装在多尘、潮湿、有腐蚀性气体或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应按设计文件要求选型并采取密封措施。

5.2.7仪表盘、柜、操作台之间及盘、柜、操作台内各设备构件之间的连接应牢固,安装用的紧固件应为防锈材料。

安装固定不应采用焊接方式。

5.2.8单独的仪表盘、柜、操作台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固定牢固;

2垂直度允许偏差为1.5mm/m;

3水平度允许偏差为1mm/m。

5.2.9成排的仪表盘、柜、操作台的安装,除应符合本规范第5.2.8条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同一系列规格相邻两盘、柜、台的顶部高度允许偏差为2mm;;

2当同一系列规格盘、柜、台间的连接处超过2处时,顶部高度允许偏差为5mm;

3相邻两盘、柜、台接缝处正面的平面度允许偏差为1mm;

4当盘、柜、台间的连接处超过5处时,正面的平面度允许偏差为5mm;

5相邻两盘、柜、台之间的接缝的间隙,不大于2mm。

5.2.10仪表箱、保温箱、保护箱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固定牢固;

2垂直度允许偏差为3mm,当箱的高度大于1.2m时,垂直度允许偏差为4mm;

3水平度的允许偏差为3mm;

4成排安装时应整齐美观。

5.2.11仪表盘、柜、台、箱在搬运和安装过程中,应防止变形和表面油漆损伤。

安装及加工中严禁使用气焊方法。

5.2.12就地接线箱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周围环境温度不宜高于45℃;

2到各检测点的距离应适当,箱体中心距操作地面的高度宜为1.2~1.5m;

3不应影响操作、通行和设备维修;

4接线箱应密封并标明编号,箱内接线应标明线号。

5.3温度检测仪表

5.3.1接触式温度检测仪表(水银温度计、双金属温度计、压力式温度计、热电阻、热电偶等)的测温元件应安装在能准确反映被测对象温度的地方。

5.3.2在多粉尘的部位安装测温元件,应采取防止磨损的保护措施。

5.3.3测温元件安装在易受被测物料强烈冲击的位置,以及当水平安装时其插入深度大于1m或被测温度大于700℃时,应采取防弯曲措施。

5.3.4表面温度计的感温面应与被测对象表面紧密接触,固定牢固。

5.3。

5压力式温度计的温包必须全部浸入被测对象中,毛细管的敷设应有保护措施,其弯曲半径不应小于50mm,周围温度变化剧烈时应采取隔热措施。

5.4压力检测仪表

5.4.1就地安装的压力表不应固定在有强烈振动的设备或管道上。

5.4.2测量低压的压力表或变送器的安装高度,宜与取压点的高度一致。

5.4.3测量高压的压力表安装在操作岗位附近时,宜距地面1.8m以上,或在仪表正面加保护罩。

5.5流量检测仪表

5.5.1节流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安装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孔板的入口和喷嘴的出口边缘应无毛刺、圆角和可见损伤,并按设计数据和制造标准规定测量验证其制造尺寸。

2安装前进行清洗时不应损伤节流件。

3节流件必须在管道吹洗后安装。

4节流件的安装方向。

必须使流体从节流件的上游端面流向节流件的下游端面。

孔板的锐边或喷嘴的曲面侧应迎着被测流体的流向。

5在水平和倾斜的管道上安装的孔板或喷嘴,若有排泄孔时,排泄孔的位置为:

当流体为液体时应在管道的正上方,当流体为气体或蒸汽时应在管道的正下方。

6环室上有“十”号的一侧应在被测流体流向的上游侧。

当旧箭头标明流向时,箭头的指向应与被测流体的流向一致。

7节流件的端面应垂直于管道轴线,其允许偏差为1°∠。

8安装节流件的密封垫片的内径不应小于管道的内径,夹紧后不得突入管道内壁。

9节流件应与管道或夹持件同轴,其轴线与上、下游管道轴线之间的不同轴线误差ex应符合下式的要求:

5.5.2差压计或差压变送器正负压室与测量管道的连接必须正确,引压管倾斜方向和坡度以及隔离器、冷凝器、沉降器、集气器的安装均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5.5.3转子流量计应安装在无振动的管道上,其中心线与铅垂线间的夹角不应超过45°∠,被测流体流向必须自下而上,上游直管段长度不宜小于2倍管子直径。

5.5.4靶式流量计靶的中心应与管道轴线同心,靶面应迎着流向且与管道轴线垂直,上下游直管段长度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5.5.5涡轮流量计信号线应使用屏蔽线,上、下游直管段的长度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前置放大器与变送器间的距离不宜大于3m。

5.5.6涡街流量计信号线应使用屏蔽线,上下游直管段的长度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放大器与流量计分开安装时,两者之间的距离不应超过20m。

5.5.7电磁流量计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流量计外壳、被测流体和管道连接法兰三者之间应做等电位连接,并应接地;

2在垂直的管道上安装时,被测流体的流向应自下而上,在水平的管道上安装时,两个测量电极不应在管道的正上方和正下方位置;

3流量计上游直管段长度和安装支撑方式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5.5.8椭圆齿轮流量计的刻度盘面应处于垂直平面内。

椭圆齿轮流量计和腰轮流量计在垂直管道上安装时,管道内流体流向应自下而上。

5.5.9超声波流量计上、下游直管段长度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对于水平管道,换能器的位置应在与水平直径成45°∠夹角的范围内。

被测管道内壁不应有影响测量精度的结垢层或涂层。

5.5.10均速管流量计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总压测孔应迎着流向,其角度允许偏差不应大于3°∠;

2检测杆应通过并垂直于管道中心线,其偏离中心和与轴线不垂直的误差均不应大于3°∠;

3流量计上、下游直管段的长度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5.6物位检测仪表

5.6.1浮力式液位计的安装高度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

5.6.2浮筒液位计的安装应使浮筒呈垂直状态,处于浮筒中心正常操作液位或分界液位的高度。

5.6.3钢带液位计的导管应垂直安装,钢带应处于导管的中心并滑动自如。

5.6.4用差压计或差压变送器测量液位时,仪表安装高度不应高于下部取压口。

注:

吹气法及利用低沸点液体汽化传递压力的方法测量液位时,不受此规定限制。

5.6.5双法兰式差压变送器毛细管的敷设应有保护措施,其弯曲半径不应小于50mm,周围温度变化剧烈时应采取隔热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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