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二期监理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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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二期监理细则
宜昌市伍家乡共同村安置小区
二期4#--14#楼工程
监
理
实
施
细
则
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湖北华茂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2年九月
目录
一、开工条件控制3
二、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控制要点5
(一)、人工挖土5
(二)、人工回填土6
(三)、机械挖土6
(四)、夯扩桩基础施工质量控制7
(五)、人工挖孔桩基础施工质量控制10
三、主体分部工程质量控制要点14
(一)、砌体工程施工质量控制14
(二)、模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17
(三)、钢筋制作安装工程质量控制20
(四)、砼浇筑工程施工质量控制26
四、建筑屋面分部工程施工质量控制31
(一)、瓦屋面工程施工质量的基本要求31
(二)、屋面找平层的施工质量控制32
(三)、屋面保温层的施工质量控制32
(四)、卷材防水层的施工质量控制33
五、建筑装饰装修分部工程质量控制要点36
(一)、楼地面工程的施工质量控制36
(二)、抹灰工程的基本要求37
(三)、门窗工程的施工质量控制38
六、水电安装工程质量控制要点45
(一)、施工阶段安装工程质量控制流程图45
(二)、安装工程质量管理基本要求和标准:
46
(三)、安装工程材料、设备进场管理46
(四)、室内给排水工程质量控制47
(五)、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控制49
(六)、防雷接地工程质量控制51
(七)、电缆桥架安装和桥架内电缆敷设52
七、工程建筑材料质量控制53
(一)、监理单位的职责53
(二)、施工单位的责任54
(三)、申报签证程序54
(四)、工程建筑材料质量检验程序55
〈五〉、材料的运输、储存与管理57
为进一步规范监理行为,切实履行监理职责,认真做好本工程的施工监理工作,确保工程建设目标的圆满实现,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和工程建设的相关技术规程、标准、验收规范的规定以及设计文件、施工承建合同、委托监理合同等的要求,以《共同村安置小区二期4#—14#工程监理规划》为指导,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编制本监理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细化了各专业工程(各工序)施工监理工作流程、质量控制的要点和检验方法及数量要求、报验程序等,作为监理工程师履行职责、开展监理工作的操作指南。
一、开工条件控制
(一)、开工条件控制按下列程序进行:
1、向施工单位进行监理工作交底。
2、审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计划。
3、施工质量保证体系的检查认可。
4、参与业主组织的设计交底和施工图会审。
5、检查审核:
1)、施工许可证;
2)、征地拆迁完成;
3)、三通一平;
4)、施工组织设计是否合理、可行;
5)、承包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到位情况,机械进场及主要材料落实情况。
6、检查施工条件。
7、签发工程开工指令。
(二)、明确监理例行程序。
下发监理工作表格;明确工程质量、进度、投资监理签证的程序;明确监理办公室与施工单位之间函件、文件、报表等公文手续;明确工程例会召开的地点、时间、会议议程等。
(三)、督促施工单位根据设计文件、施工合同及工地现场实际情况提交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并应从施工设备、材料供应、施工方法、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保证措施、施工进度等方面检查其是否满足施工合同的技术和进度要求。
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概况。
2、施工准备(包括材料供应、供电、供水等)。
3、施工布置(含平面布置图)。
4、设备配置与劳动力组织。
5、质量保证措施。
6、组织管理机构。
7、施工进度计划。
(四)、施工质量保证体系的检查认可
施工单位应建立以项目经理、质检负责人、专职质检员组成的工程质量管理机构,配备质量管理工程师,建立班组自检、工序互检和专职质检员终检的施工“三检”制,完成质量保证体系文件的编制,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并报送监理部审查认可。
(五)、协助并参加业主组织的设计交底和施工图会审。
在工程开工前,应协助并参加业主组织设计单位对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进行施工图会审,使施工单位明确设计意图、技术标准和技术要求。
(六)、检查施工条件:
1、施工设备进场查验。
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强度选用合适的施工设备,按施工承包合同要求组织进场,并向监理报送进场设备报验单。
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施工设备是否满足施工工期、施工强度和施工质量的要求。
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批准的施工设备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未经监理工程师的书面批准,施工设备不得撤离施工现场。
2、施工准备检查。
在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平整好施工场地,修筑施工临建设施,建立起供电、供水系统、满足正常生产的需要。
3、原材料检验和砂浆、混凝土的配合比审批。
工程开工前7d,施工单位应对拟采用的水泥、砂、碎石、施工用水,进行随机抽样检验(必要时应有监理人员参加)和砂浆、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试验,并向监理报送原材料进场报验单和砂浆、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试验报告。
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水泥出厂检验报告(第一次还应检查水泥产品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的水泥、砂石料、块石抽检报告和检测单位的资质、资格,必要时还应进行监理抽样检测。
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证批准的材料和砂浆、混凝土的配合比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七)、签发工程开工指令。
上述施工单位报送的报审材料连同审签意见单一式四份经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或总工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报送监理,监理在7d内返回审签意见单一份,审签意见包括“照此执行”、“按意见修改后执行”、“修改后重新报送”3种。
除非审签意见为“修改后重新报送”,否则施工单位即可向监理报送开工申请报告,监理将在收到开工申请24h内签发工程开工指令。
(八)、如果施工单位未能按期向监理报送开工所必需的材料,由此造成施工工期延误和其他损失,均由施工单位承担合同责任。
施工单位在期限内未收到监理的审签意见单或批复文件,可视为已报经审阅同意。
二、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控制要点
(一)、人工挖土
1.质量标准
保证项目:
桩基、基坑、基槽和管沟基底的土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严禁扰动;
2.监理要点
、基底超挖:
开挖基坑(槽)或管沟不得超过基底标高,如个别地方超挖时,其处理方法应取得设计单位的同意;
、软土地区桩基挖土应注意的问题:
在密集群桩上开挖基坑时,应在打桩完成后间隔一段时间,再对称挖土。
在密集桩附近开挖基坑(槽)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桩基位移;
(3)、基底未保护:
基坑(槽)开挖后,应尽量减少对基土的扰动。
如基础不能及时施工时,可在基底标高以上留0.3m厚土层,待作基础时再挖;
(4)、施工顺序不合理:
土方开挖宜先从低处开始,分层分段依次进行,形成一定坡度,以利排水;
(5)、开挖尺寸不足:
基坑(槽)或管沟底部的开挖宽度,除结构宽度外,应根据施工需要增加工作面宽度,如排水设施、支撑结构所需宽度;
(6)、基坑(槽)或管沟边不直不平、基底不平:
应加强检查,随挖随修,并要认真验收。
(二)、人工回填土
1.质量标准
保证项目
1、基底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2、回填的土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或施工规范的规定;
3、回填土必须按规定分层夯密实。
取样测定夯(压)实后土的干土质量密度,其合格率不应小于90%;不合格干土质量密度的最低值与设计值的差不应大于0.08g/cm3,且不应集中,环刀法取样的方法及数量应符合规定。
2.监理要点
1、未按要求测定土的干土质量密度;回填土每层都应测定夯实后的干土质质量密度,检验其密实度,符合设计要求才能铺摊上层土。
试验报告要注明土料种类、要求干土质量密度、试验日期、试验结论及试验人员签字。
未达到设计要求的部位应有处理方法和复验结果。
2、回填土下沉:
因虚铺土超过规定厚度或冬期施工时有较大冻土块,或夯实不够遍数,甚至漏夯,坑(槽)底杂物或落土清理不干净,以及冬期作散水,施工用水渗入垫层中,受冻膨胀等造成。
这些问题均应在施工中认真执行规范规定,发现后及时纠正。
3、管道下部夯填不实:
管道下部应按要求填夯回填土,如果漏夯或夯不实会造成管道下方空虚,造成管道折断而渗漏。
回填土夯压不密实:
应在夯压前对干土适当洒水加以润湿;回填土太湿,同样夯压不密实,呈“橡皮土”现象,这时应挖出换土重填。
(三)、机械挖土
1.质量标准
保证项目:
柱基、基坑、基槽、管沟和场地的基土土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严禁扰动;
2.监理要点
1、基底超挖:
开挖基坑(槽)、管沟不得超过基底标高,如个别地方超挖时,其处理方法应取得设计单位的同意。
基底未保护:
基坑(槽)开挖后应尽量减少对基土的扰动。
如果基础不能及时施工时,可在基底标高以上预留30cm土层不挖,待做基础时再挖。
施工顺序不合理:
应严格按施工方案规定的施工顺序进行开挖土方,应注意宜先从低处开挖,分层、分段依次进行,形成一定坡度,以利排水。
施工机械下沉:
施工时必须了解土质和地下水位情况。
推土机、铲土机一般需要在地下水位0.5m以上推铲土;挖土机一般需在地下水位0.8m以上挖土,以防机械自身下沉。
正铲挖土机挖方的台阶高度,不得超过最大挖掘高度的1.2倍。
开挖尺寸不足,边坡过陡:
基坑(槽)或管沟底部的开挖宽度和坡度,除应考虑结构尺寸要求外,应根据施工需要增加工作面宽度,如排水设施、支撑结构等所宽度。
(四)、夯扩桩基础施工质量控制
1.依据:
(1)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202—83)
(2)钢筋焊接及验收规范。
(GBJ18—84)
(3)砼质量控制标准。
(GB50164—92)
(4)工程有关设计图纸文件资料。
2.事前监理:
(1)施工单位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施工合同书、资质证书、施工方案、项目经理证、专业工种上岗证、机械设备年检、合格证(复印件)。
(2)原材料检测报告合格,必须用中粗砂,严禁用细砂,石子粒径不得>5cm,并有级配,含泥量不得超规范,结硬及刚出厂热水泥严禁使用(包括砂、石、水泥、钢筋及其焊接试验)(见证取样),砼配合比通知单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3)沉管直径φ377mm,长度达到设计要求。
(4)砼小推车必须经磅称,按配合比校核每车砂、石重量,并用线漆做好标记。
每盘配合比应写在黑板上,挂在搅拌机旁,一根桩灌多少,盘砼应在黑板上逐一作记录,对计量,监理除每天检查纠正外,每星期应对计量抽查一次并作记录。
(5)钢筋笼每10根桩报验一次,并符合下列规定,脱皮,麻点钢筋必须再经试验后降级使用。
(6)根据规划红线及控制点、对轴线、标高进行复测,根据设计图线对桩位进行复测。
桩位必须编号,不得随便变动。
钢筋笼制作允许偏差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mm)
1
主筋间距
±10
2
箍筋间距
±20
3
直径
±10
4
长度
±100
3.事中监理:
(1)根据设计图及会审纪要,严防断桩,桩径不足必须实行桩长与贯入度双控制,必须保证桩长≥M,桩尖进入持力层,桩长与贯入度未达到设计要求,由施工单位填写技术核定单,经设计、监理、甲方代表签字,否则,不得成桩。
(2)严格控制拔管速度,一般在0.6-0.8M/S,严禁超规定,特别是单打,严防断桩。
监理每天每台应抽查一次并记录。
(3)拔管前桩底应反插三遍以上,长度1.00M特别是单打,防止桩底混凝土松散。
(4)砼灌注结束后,需测定桩顶标高M,空管M。
(5)沉管过程中,应检查沉管是否进水,如有,则应用较干砼封底高度1.00M—1.50M。
(6)复打桩砼第一次灌注应到自然地面。
(7)复打前后二次沉管轴线应重合。
(8)单打、复打桩拔管时,应铲除沉管处壁上的泥皮。
(9)砼应计量正确,试块随机制作,搅拌时间90"。
(10)打桩应跳打,并随时观察地面有无隆起现象。
如有,则应复测桩位后,才能进行施工。
施工记录应随打随记,禁止写回忆录。
(12)桩长、钢筋笼及安装顶标高、桩顶标高、桩底标高、隐蔽工程验收必须经监理验收合格签字记录。
否则,以废桩处理。
(13)对于密集桩群,自中间向两个方向或向四周对称施工。
根据工程地质勘查报告,及设计院的设计变更单,桩长按设计图纸要求的有效桩长控制。
如遇异常情况,施工负责人必须及时将情况上报工程监理部,严禁施工人员擅自处理。
(14)混凝土预制桩尖,埋设位置应与设计位置相符,桩管应垂直套入桩尖,二者的轴线应一致。
(15)振动冲击时锤不得偏心,有沉管过程中应检查桩尖有无损坏,如在沉管过程中,水或泥浆有可能进入桩管时,应在桩管内先灌入1.5米左右的封底砼,方可开始沉管。
(16)第一次灌入管内混凝土应尽量灌满至自然地面,第一次拔管高度应控制在能容纳第二次所需要灌入混凝土的量为限,不宜拔得过高,拔管速度控制在0.8米/分钟之内,在拔管过程中应设专人用测锤或浮标检查管内混凝土面的下降情况。
(17)每次向管内混凝土时应保证混凝土的充盈系数,377管复打后桩的直径分别大于500,425管应≥550,单打377管应≥400。
(18)在灌注砼过程中,应注意按设计要求控制钢筋笼的标高。
砼应先灌至钢筋底标高,然后放置钢筋笼,再续灌砼直至桩顶标高。
在施工过程中,如遇到钢筋脱钩下落或放置不到位等异常情况时,施工负责人必须及时将情况报工程监理部,严禁施工人员擅自处理。
(19)前后两次沉管轴线应重合,单打、复打施工必须在第一次沉管后所灌注的混凝土初凝前完成。
(20)沉管灌注桩施工全过程必须有专职记录员做好施工记录,每根桩成桩结束,必须将施工原始记录整理归档,交监理验收签字。
(21)凡本细则未提及到的均按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94)、钢筋砼施工及验收规范(GBJ50204-92)及有关国家、地方标准、规范、规程执行。
(22)对钢筋、水泥除按规范规定做试验以外(钢筋热轧60T,水泥200T)不同厂家应重做试验合格,砂、石试验必须合格。
(23)监理发的联系单、指令单必须及时解决,对指令单必须及时回复、改正,否则视为抗拒监督,监理有权责令停工或返工。
(24)乙方必须健全质保体系,有项目经理,有技术负责人,有质检员,有安全员,有各项管理制度,有施工方案,材料及混凝土级配合格,否则不准开工。
(25)乙方必须排定总进度计划、月度计时并上墙及每周进度计划,并报送甲方及监理各一份。
(26)每周一次协调会,乙方在会上汇报一周质量情况及完成进度计划情况,存在的问题及需协调的问题及下周进度计划由监理作出记录,及时打印分送甲、乙各方,每月同上。
(第四周可代月报)
(27)场地自然标高必须一致,误差10cm,不得超过±10cm。
4.事后监理:
(1)所有工程验交表应填写齐全,数据正确不得弄虚作假。
(2)砼试块应做好养护。
(3)砼试块应及时送压、及时取回每天不得少于一组。
(4)做好资料归档工作。
5.有关质量问题:
(1)施工单位应建立完善的质检体系,申报验收前须经自检合
格,否则监理人员不受理验收。
(2)施工全过程由监理傍站,进行全过程质量跟踪监理。
(3)根据有关规定,需设计、质检站等部门进行检测验收项目,由业主进行联系、组织、协调、监理予以全力配合工作。
(五)、人工挖孔桩基础施工质量控制
1.依据:
(1)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202—83)
(2)钢筋焊接及验收规范。
(GBJ18—84)
(3)砼质量控制标准。
(GB50164—92)
(4)工程有关设计图纸文件资料。
2.事前监理:
(1)审核承包人施工技术方案,督促检查其每道工序(重点抽查关键工序)施工交底情况及交底文件,审核承包人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2)检查承包人现场施工准备情况是否与施工组织设计一致。
(3)复核或监测承包人的桩位放线定位情况。
(4)对桩基所用材料进行预控:
检查所用材料出厂合格证及试验报告、复验报告、混凝土试配单等
3.事中监理
(1)测量控制:
安装提升设备时,使吊栏的粗绳中心与桩孔中心一致,作为挖孔时粗略控制中心线用,挖进时吊大线锤,控制中心线;用尺杆找圆心,以地面基准点测量孔深。
要保证桩位、垂直度和截面尺寸正确。
(2)人工挖孔桩施工允许偏差:
护壁形式
桩径偏差
(mm)
垂直度允许偏差
(%)
桩位允许偏差(mm)
单桩、条形桩基沿垂直轴
线方向和群桩基础中边桩
条形桩基沿轴线方向
和群桩基础中间桩
砼护壁
±50
0.5
50
150
套管护壁
±20
1
100
200
(3)挖土
.挖土应分层进行与护壁施工紧密配合。
②.一般挖深1m为一施工段,挖土次序先挖中间部门后周边。
如遇不良地基,如淤泥、流砂时,挖深可减少到300-500mm;可随挖,随验,随浇砼护壁,或采用钢护壁,或采取降水措施等。
.要注意相邻挖孔高差的影响,一般相邻桩底连线坡度宜小于45。
,岩石强度较高时可适当放宽。
(4)砼护壁制作:
.要严控第一圈护壁施工质量,井圈中心线与设计轴线的偏差不得大于20mm,井圈顶面应比场地高出150-200mm;壁厚比下面井壁厚应增加100-150mm。
.护壁厚度,拉结钢筋,配筋,砼强度均应符合设计要求,砼护壁石子粒径宜小于50mm;塌落度50-80mm;上下节护壁搭接长度,不少于50mm;每节护壁应在当日施工完毕;护壁模板拆除宜在24h以后进行;发现护壁有蜂窝、漏水现象,应及时补强,以防造成事故。
.挖至设计标高时,孔底不应积水,终孔后,应清理好护壁上淤泥和孔底残碴,然后进行隐蔽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后,应立即封底和浇筑桩身砼,一般成孔到浇筑砼时间,宜小于2d,对软质岩石宜为1d。
(5)人工挖孔桩基底验收:
对基底岩性检查,主要根据设计要求,是否进入中等风化岩、微风化岩或强风化岩及其入岩深度,对扩大头尺寸检查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6)钢筋笼制作:
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
要注意桩上部加密箍及桩身加劲箍的设置是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加密箍及桩身加劲箍的设置是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焊工应持证上岗,焊接样品应抽验。
钢筋笼施工允许偏差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mm)
1
主筋间距
±10
2
箍筋间距或螺旋筋螺距
±20
3
钢筋笼直径
±10
4
钢筋笼长度
±50
(7)砼桩身浇筑
浇筑桩身砼时,必须通过溜槽,当高度超过3m时,应用串筒,串筒末端离孔底高度不宜大于2m;砼宜用插入式振捣器振实,每浇筑1-1.5m高度振捣一次。
桩身砼应连续浇筑,每次浇筑量不宜过小,成桩时间不应过长,砼塌落度宜控制在60-80mm。
4.事后监理:
(1)所有工程验交表应填写齐全,数据正确不得弄虚作假。
(2)砼试块应做好养护。
(3)砼试块应及时送压、及时取回每天不得少于一组。
(4)做好资料归档工作。
5.有关质量问题:
(1)施工单位应建立完善的质检体系,申报验收前须经自检合
格,否则监理人员不受理验收。
(2)施工全过程由监理傍站,进行全过程质量跟踪监理。
(3)根据有关规定,需设计、质检站等部门进行检测验收项目,由业主进行联系、组织、协调、监理予以全力配合工作。
三、主体分部工程质量控制要点
(一)、砌体工程施工质量控制
(一)砌体工程的基本要求
1、砌块的品种、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所有用于工程的砌块应附有出厂合格证书,并必须经复试合格后方可用于砌筑。
2、在室内地面以下,室外散水坡顶面以上的砌体内应按设计铺设防潮层,防潮层采用防水砂浆,勒脚采用水泥砂浆粉刷。
3、砌体砂浆必须密实饱满,实心砖砌体水平灰缝的砂浆饱满度不小于80%,每步架抽查不小于3处。
检查方法:
用百格网检查砖底面与砂浆的粘结痕迹面积,每处掀3块砖取其平均值。
4、砖砌体的灰缝应横平坚直,竖向灰缝采用挤浆加浆方法,使其砂浆饱满,严禁用水冲浆灌缝;采用铺浆法砌筑,铺浆长度不得超过50㎝。
(二)砌体工程的施工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柱与墙连接的马牙槎内的混凝土、砖墙灰缝的砂浆,都必须密实饱满,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砖砌体尺寸、位置的允许偏差和检查方法: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
1
轴线位置偏差允许偏差
10
用经纬仪或拉线和尺量检查
2
基础和墙砌体顶面标高
±15
用水准仪和尺量检查
3
垂直度
每层
5
用2m托线板检查
全高
≤10m
10
用经纬仪或吊线和尺量检查
>10m
20
用经纬仪或吊线和尺量检查
4
表面平整度
混水墙、柱
8
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5
水平灰缝平直度
混水墙
10
用10拉线和尺量检查
6
水平灰缝厚度(10匹砖累计数)
±8
与皮数杆比较尺量检查
7
门窗洞口(后塞口)
宽度
±5
尺量检查
门口高度
+15、(-5)
尺量检查
8
预留构造柱截面(宽度、深度)
±10
尺量检查
9
外墙上下窗口偏移
20
用经纬仪或吊线检查以底层窗口为准
注:
每层垂直度偏差大于15㎜时,应进行处理。
检查数量:
外墙按楼层(或4m高以内)每20m抽查1处,每处3延长米,但不少于3处;内墙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但不得少于3间,每间不少于2处,柱不少于5根。
3、外墙的转角处严禁留直槎,其他临时间断处,留槎的做法必须符合施工规范的要求。
(1)砖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对不能同时砌筑而又必须留置的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实心砖砌体的斜槎下水平长度不应小于高度2/3;如临时间断处留斜槎确有困难时,除转角处外,也可留直槎,但必须做成阳槎,并加设拉结筋,拉结筋的数量为每12㎝墙厚放置1根直径6㎜的钢筋;间距沿墙高不得超过50㎝,埋入长度从墙的留槎处算起,每边均不应小于50㎝;末端应自90°弯勾。
(2)砖砌体接槎时,必须将接槎处的表面清理干净,浇水湿润,并应填实砂浆,保持灰缝平直。
(三)构造柱的施工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构造柱必须与圈梁联结,在柱与圈梁相交的节点处箍筋加密严格按设计实施,箍筋间距10㎝。
2、墙与构造柱应沿墙高50㎝设置2Φ6水平拉筋与柱拉接,同时砖应砌马牙槎,每马牙槎高度尺寸为240-300㎜。
3、构造柱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规定: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
1
柱中心线位置
10
用经纬仪检查
2
柱层间错位
8
用经纬仪检查
3
柱垂直度
每层
10
用吊线法检查
全高
10m以下
15
用经纬仪或吊线法检查
10m以上
20
用经纬仪或吊线法检查
(四)砖砌体上下错缝应符合以下规定:
1、砖砌体应上下错缝,内外搭砌,实心砖砌体宜采用一顺一丁,梅花丁或三顺一丁的砌筑形式。
2、隔墙和填充墙的顶面与上部结构接触处宜用侧砖或立砖斜挤紧。
3、每层承重墙的最上一皮砖,应用丁砌层砌筑。
在梁或梁垫的下面,砖砌体的阶台水平面上以及砖砌体的挑出层(挑檐、腰线等)中,也应用丁砌层砌筑。
4、砖柱和宽度小于1米的窗间墙,应选用整砖砌筑,半砖和破损的砖应分散使用和在受力较小的砌体中和墙心。
检查方法:
观察或尺量检查
5、窗间墙及清水墙面无通缝;混水墙每间(处)无4皮砖的通缝。
检查数量:
外墙,按楼层(或4m高以内)每20m抽查1处,每处3延长米,但不小于3处;内墙,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但不小于3间。
通缝系指上下2匹砖搭接长度小于25㎜。
(五)砖砌体接槎应符合以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