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装修承诺书范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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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装修承诺书范文
房屋装修是很重要的,下面是给大家带来的房屋装修承诺书,欢迎大家阅读参考,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
装修地点:
本人及所雇请的施工单位在对居室进行装修时,在装修过程中将认真遵守市政府和管理处各项装修管理规定。
同时做到:
1、对装修质量和安全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监督和验收责任,保证一年有效保修期,所装修房间经管理处检查无违章装修或渗漏堵损坏等情况后,方可退回装修保证金,并承付所聘人员违章罚金。
2、对所装修居室安全、施工人员安全及相关第三方安全负责。
3、对聘请进入楼内施工人员的行为负全部责任,包括:
公共秩序和公共卫生的维护、公用设施损坏赔偿和治安责任。
4、从装修开工起即采取防火措施,装修期间装修户内每50平方米应配一灭火器,每户至少配备两个灭火器;不违章使用电源,埋设或改动电线须穿管,确保户内外安全,并接受管理人员的检查与指导。
5、不改变房屋原有的外貌及公用设施,外墙不打孔洞;不剔凿房屋的梁、柱、板;不在承重墙上凿洞;不随意增加楼面静荷载如在室内砌墙,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铺设大理石地板等。
6、不改变厨房、卫生间及阳台的使用功能;厨房、卫生间保证做好防水层自做防水的业主应承担因防水质量出现渗漏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7、厨、卫天棚做吊顶时应在下水管清污口处留活动检修口;不将生活污水排入雨水管道。
8、装修垃圾在规定清运时间袋装运到垃圾站,并保证楼梯间的清洁卫生。
不将建筑材料、垃圾堆放在公共场所包括公共走廊。
9、安装防盗网、防盗窗花采用管理处统一的样式、规格、材料。
并装在管理处指定位置;安装空调要经过管理处审批。
10、不封闭前阳台,不擅自改动智能化线路。
11、不私自改动燃气管道,确需改动的应通知燃气公司进行。
12、装修施工期间关门施工,以免噪声及装修灰尘飞扬。
13、在装修期间不使用瓶装煤气,不使用电热棒、电炉等设施。
14、承担装修管理规定中应负的其它责任。
15、如有违反上述规定,可按市政府有关规定及《聚龙湾装修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装修施工单位:
装修负责人:
装修户业主/业主委托人:
联系:
身份证号码:
联系:
年月日
二
根据物业管理有关法规和园区物业处的要求,为保证园区物业的完好和安全,维护好入驻企业的合法利益和公共场所设施的整洁美观,公司在进行装修施工其间承诺如下:
一、不擅自改变房屋建筑结构、设计用处和布局,需要改变水管、电线走向的需要提前申请批准。
不对房屋建筑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楼板、露台进行违章凿拆、搭建。
二、,不占用和损坏楼梯、通道、屋面、平台、道路、机动车位、非机动车位等公共部位、场所和设施。
不擅自损坏、拆除、改造供电、给排水、供气、通讯、消防等公共设施。
三、不乱搭建、乱贴画。
不进行有损于公共设施的工程,保证物业外观和公共装饰的美观和统一。
四、不使用有毒、有污染的装修材料。
装修垃圾不抛撒乱放,并及时清运出场,运送过程中不影响园区内的整洁。
散落的垃圾要及时清理干净。
施工材料、设备和施工人员按规定的出入场。
施工人员每天做好入场登记,并不在施工现场留宿。
六、建筑垃圾、黄沙、水泥等散装材料必须装袋搬运,不得使用客运电梯运送装修材料。
损坏公共设施的要照价赔偿。
七、对在施工中造成管道堵塞、漏水、停电、坠落和火警等造成公共设施、设备和他人利益损失的,要及时给予修复和赔偿。
八、装修现场必须合理封闭,降低粉尘和噪音。
施工现场严禁用火和吸烟,施工中使用电焊时要向物业管理处提出申请。
上述条款我公司已确认并保证遵守。
若有违反,科技创业园物业管理处有权处理并限期改正和强制整改。
包括停止供水、供电甚至禁止入场。
直至停工整顿整改完毕方可施工。
装修单位:
公司盖章
承诺起始时间:
年月日
三
为保障宏府大厦业主和使用人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并结合大厦实际情况,特制定任何装饰、装修公司在大厦内施工过程中的防火安全责任承诺书:
1、凡在大厦的任何部位因装饰、装修需动火施工作业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在大厦物管部办理临时动火申请手续。
2、承担施工动火的单位负责人必须在施工前向大厦安保部领取《临时动火申请表》,详细填写动火事由,动火部位装修施工动火的起止时间及范围,采取的防范措施,并经大厦安保部审批同意,领取《装修动火许可证》,并将此证张贴于装修单位或业主外门明显处。
3、装修施工动火前要认真清理现场及周围的可燃和易燃物品,并配置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可租赁。
4、现场开始施工动火前,必须经大厦安保部消防主管对现场的防火措施进行验收后,方可施工。
5、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必须遵守大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禁止动用明火,严禁吸烟,严禁违章操作用电。
6、在装修施工作业的过程中,发生事故时,必须马上采取措施处理,并及时报告大厦消防安全监控中心。
7、装修施工动火的单位或个人凡违背承诺书条款,并造成损失,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还要贪依法追究其单位,或个人的法律责任。
四
本人:
是鹭岛国际社区期栋单元房屋业主,本人将对该房屋进行装修。
在装修过程中为使小区其他业主有一个舒适、安全的生活环境,维护小区业主权益和正常生活秩序,本人将按照《物权法》、《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物业管理条例》、《消防法》、《建筑施工安全法》等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物业《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做出以下承诺:
第一条: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携带办理装修所需的全部资料,装修施工单位必须携带资质证和营业执照,并由物业工程部备案留底。
第二条:
监督施工单位必须执行国家、地方关于建筑施工安全、消防、物权、物业管理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条:
施工单位须指定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在现场对施工现场的秩序、安全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隐患漏洞,须及时整改。
第四条:
施工单位须对施工人员进行法制教育、施工安全教育及消防教育。
在安排施工的同时进行安全工作的交底,并切实做好安全、消防、秩序等各种防范措施。
第五条:
施工单位须按照相关规定对施工人员配备必要的劳动、安全防护器具
第六条:
施工现场不得乱堆乱放及侵占安全防护设施。
在施工范围内放置相应的消防器具,教育作业人员在火灾发生时的灭火措施及报警意识。
有火花、明火施工时须用阻燃材料做好隔离措施,并按规定配备相应的消防器具进行监护,须交由具备相应操作资格的人员进行施工作业。
第七条:
在施工过程中应规范、安全用电,严禁私自任意拉线接电,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临时用电线路下方以及左右30公分处不得堆放任何易燃物品和装饰材料;如需动用电焊、氧焊、切割等产生火花及大功率的机器时,须先报物业工程部部批准且落实了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使用。
第八条:
装修现场严禁贮存油漆、汽油、香蕉水等易燃物品以及各类剧毒物品。
第九条:
对施工产生的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及噪声、振动等污染环境的事项有必要的防范及控制措施。
对产生的建渣、垃圾须及时清理不得过夜,施工完毕后须对施工产生的建渣、垃圾清运干净。
第十条:
施工单位不得封闭或损坏安全疏散指示、应急照明设施或消防标志,不得擅自挪用灭火器具或消防备用水源。
第十一条:
在施工过程中损坏非己物品时,须照价赔偿。
第十二条:
严格按照物业所规定的装修时间进行装修,施工人员不得在现场做饭、留宿等。
第十三条:
在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按规定佩戴安全帽和安全带,所有须持证操作的行业人员均须持证操作。
对于因本人装修导致相邻、他人或现场施工人员发生的安全事故、火灾意外事件等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概由本人承担。
房号:
责任人:
年月日
五
甲方:
乙方:
一、进场施工许可:
乙方所承包的装修施工项目,须经甲方审批并签署本责任书后,方可办理进场施工手续,否则甲方有权禁止乙方入场施工。
二、施工人员管理:
1、乙方项目经理现场负责人负责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并负责与甲方协调本责任书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乙方必须保证所属施工人员未涉嫌犯罪案件,并提供齐全的身份证件,否则甲方有权扣留嫌疑人并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3、进场施工人员必须按照有关管理规则办理相关证件。
4、乙方所属施工人员进出甲方时,应主动服从甲方门岗查验、登记,接受保安员巡查。
5、乙方所属施工人员不得冒用、转借、涂改或损毁施工证件,不得使用过期证件,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没收证件、劝离施工现场。
6、每日规定时间内施工结束后,施工人员应立即撤场,不得无故逗留,不得从事与施工内容无关的活动。
三、施工时间管理:
为规定施工时间,如有特殊情况将另行约定。
对违反施工时间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停工并处以50—500元罚款。
四、施工现场管理:
1、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依据国家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规定,严守操作规程、技术规范,落实安全措施。
2、乙方施工现场各工种作业,必须符合与甲方签署的协议内容;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责令停工。
3、乙方施工区域应封闭管理,按相关要求围上围板等,不得影响周边单位整体形象;所有施工器材进场后,由施工单位自负保管责任,如有丢失、损坏,甲方概不负责。
4、乙方施工人员撤场前,应配合甲方进行内部设施安全检查,确认无误后,将所有乙方自有设施撤离施工区域。
5、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使用施工现场以外水、电设施,不得在施工现场以外存放施工器材或工程垃圾。
6、对违反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的乙方或其所属施工人员,甲方有权要求其缴纳50-500元违约金,直至责令其停工。
五、消防安全管理:
1、甲方为装修施工消防安全监管方,乙方为装修施工执行方,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北京市各项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自觉接受执法和主管部门的检查。
2、乙方负责其所承包装修区域内的治安、消防安全工作。
并于施工前明确指定现场消防安全责任人,并通知甲方其具体职务及联系方式等。
3、乙方负责对其进场人员进行经常性的防火知识教育,包括火灾报警程序、消防器材使用方法、施工动火程序规定等;乙方需于施工现场配备适量灭火器材及消防用水。
4、施工现场非吸烟区域严禁吸烟,违者甲方有权处罚。
5、乙方需加强施工用电的管理工作。
乙方因施工需要,拉接临时电线或使用电热工具必须经甲方批准;必须坚持每天检查施工用电情况,并于每日施工结束后关闭电源。
6、乙方需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工作。
乙方需严格控制稀料、汽油、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施工现场,如有需要必须经甲方保安部门批准并由乙方指定专人、专室保管,当天施工使用剩余易燃易爆品不得在施工现场存放。
7、乙方应严格施工现场的管理,所有的装修材料须符合消防规范的要求,材料应码放整齐,刨花等易燃易爆垃圾应及时清除。
8、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安全部巡查人员的监督检查,对存在的不安全隐患立即整改。
9、乙方应制定“安全防火制度”,由乙方负责人负责监督执行,并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和问题应立即解决,解决不了的应立即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并上报甲方。
10、施工时,必须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动用明火事先申请审批·办理“动火证”,作业时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有专人负责看管,作业后认真清理现场,不留火险隐患。
11、施工现场的灭火器材必须摆放明显位置,不得挪做它用。
12、保证施工用电安全,各种电器的安装必须由持证电工操作,严禁乱拉电线和超负荷用电,下班时对作业部位进行安全检查,拉闸断电。
13、严禁使用电炉、电取暖具,室内照明禁用碘钨灯,各种照明灯必须与易燃物有05米的距离。
14、乙方应指定一名现场施工人员负责日常安全保卫工作,施工人员应妥善保管好私人财务,严禁私拿公物,未经批准不得动用与本工种施工无关的设备、材料等物品。
15、凡施工所需的各种用电设备及动用明火,须在使用前做好防范措施。
施工人员须随身携带各种特殊工种的上岗证、许可证,以备检查。
六、事故责任乙方保证会严格执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及责任书相关规定,坚决落实施工安全管理,保证生产处于最佳安全状态,在施工过程中,保证杜绝伤亡、火灾等安全事故。
若属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概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将报请安全监察主管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以上未尽事宜,双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协商解决。
甲方:
签字盖章年月日
乙方:
签字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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