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问题治理专项施工方案1128.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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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问题治理专项施工方案1128
工程质量问题治理专项方案
北京城建远东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十月
说明
一、主要政策文件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建市[2014]130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4]118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2014]124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的通知(建质[2014]123号)
工作目标
通过两年治理行动,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落实工程建设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遏制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多发势头,进一步发挥工程监理作用,促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快速发展,提高建筑从业人员素质,建立健全建筑市场诚信体系,使全国工程质量总体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要点
1、两年行动方案时间表:
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9月),组织实施阶段(2014年10月—2016年6月),总结分析阶段(2016年7月—8月)。
2、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五方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质量终身责任制将首次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并将在每一处建筑物的明显位置设置永久标牌,载明五方责任人信息。
3、遏制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具体认定及违法处罚标准见住建部《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
4、严格落实施工项目经理责任,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建质〔2014〕123号)规定,督促施工企业切实落实好项目经理的质量安全责任。
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的,对项目经理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37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5、加快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库管理办法》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库数据标准》(建市〔2014〕108号)总体要求,实施诚信体系建设。
在2014年底前,具备一定条件的8个省、直辖市要完成本地区工程建设企业、注册人员、工程项目、诚信信息等基础数据库建设,2015年6月底前再完成10个省、直辖市,2015年底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完成省级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建设。
实现全国建筑市场“数据一个库、监管一张网、管理一条线”的信息化监管目标。
6、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创新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方式,改变事先发通知、打招呼的检查方式,采取随机、飞行检查的方式,对工程质量安全实施有效监督。
重点对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承发包情况、质量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每4个月对本辖区内在建工程项目全面排查一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主管部门每半年对本地的工程项目进行一次重点抽查和治理行动督导检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每半年组织一次督查。
7、进一步落实施工企业主体责任。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建筑劳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建市〔2014〕112号)要求,指导和督促施工企业,进一步落实在工人培养、权益保护、用工管理、质量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责任。
施工企业要加快培育自有技术工人,对自有劳务人员的施工现场用工管理、持证上岗作业和工资发放承担直接责任;施工总承包企业要对所承包工程的劳务管理全面负责。
施工企业要建立劳务人员分类培训制度,实行全员培训、持证上岗。
8、完善建筑工人培训体系。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研究建立建筑工人培训信息公开机制,健全技能鉴定制度,探索建立与岗位工资挂钩的工人技能分级管理机制,提高建筑工人参加培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督促施工企业做好建筑工人培训工作,对不承担建筑工人培训主体责任的施工企业依法实施处罚。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充分利用政府财政经费补贴,培训建筑业从业人员,大力培育建筑产业工人队伍。
推行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推行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推进劳务人员信息化管理,加强劳务人员的组织化管理
9、大力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
住房城乡建设部拟制定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纲要,明确发展目标:
到2015年底,除西部少数省区外,全国各省(区、市)具备相应规模的构件部品生产能力;新建政府投资工程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应率先采用建筑产业现代化方式建造;全国建筑产业现代化方式建造的住宅新开工面积占住宅新开工总面积比例逐年增加,每年比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明确本地区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近远期目标,协调出台减免相应税费、给予财政补贴、拓展市场空间等激励政策,并尽快将推动引导措施落到实处。
工作任务和目标
(一)按照住建部两年行动方案要求,立即开展项目、公司、集团各层面的自查自纠,摸清情况、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做好迎接各省市及住建部检查的有关工作,确保不出现因以下问题受到省市及住建部的处罚:
▲违法转包、违法分包、挂靠;
▲一名注册建造师违反规定在两个及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质量总监、安全总监未与施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及不到岗、履职不到位;
▲工程实体质量及管理体系、管理行为等问题。
(二)加快推进公司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质量模块的升级,实时搜集、录入我局项目涉及的各省、直辖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公布的有关不良行为和处罚信息,并在局内部定期通报。
建立局内部项目经理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严格落实住建部项目经理质量终身责任承诺、竣工后设置永久性标牌、质量终身责任追究等规定要求,将项目经理质量责任履职情况作为项目经理质量责任追究和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进一步强化项目经理质量责任,提升企业、项目全员质量意识。
(三)进一步明确细化项目目标责任制中质量管理目标及考核方法、标准,在兑现中严格考核。
按照公司《质量管理条例》要求落实分公司对项目工程质量每月检查、每季考核,落实施工过程按季度或阶段的质量奖励制度,对发生质量事故、严重质量问题、业主质量投诉、政府市场监管质量处罚扣分的,严格按规定给予质量追究处罚,切实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质量管控。
(四)加强项目工程质量实测实量管理,规范实测实量方法,以信息化手段收集、统计、分析实测实量数据,为工程质量评价、预警、改进提供数据支持,针对性的采取措施,减少工程质量常见问题。
(五)按建设部要求要加快培育自有技术工人。
积极探索工人技能分级管理机制。
全面推行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推进劳务人员信息化管理。
(六)按照建设部要求,大力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
五、具体实施计划
(一)组织及领导。
公司质量管理委员会将把贯彻落实住建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作为近期重点工作,全面推动治理行动有关各项工作。
局属各公司要成立以公司主要负责人牵头,工程质量主管领导及质量、工程、安全、法律、人力资源、商务合约、技术、信息化管理、财务、纪检监察等部门组成的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住建部及局有关要求
(二)推进计划。
1、第一阶段,2014年9月20日前,各公司完成工程质量两年治理行动动员培训及自查自纠工作部署,传达学习住建部9月4日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住建部近期发布的《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及《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等规定要求,培训动员要所有项目100%全覆盖。
各公司动员培训及自查自纠工作计划须于9月18日前报局质量管理部。
2、第二阶段,2014年9月20日至10月15日,各公司、分公司要按照住建部《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及有关规定要求,完成对所属项目100%实地检查,重点检查包括:
违法转包、违法分包、挂靠,一名项目经理在两个及两个以上项目担任项目经理及项目经理履职不到位,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总监、安全总监未与施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及不到岗、履职不到位,工程实体质量及管理体系、管理行为等问题。
。
将自查情况、对存在问题的纠正措施及纠正措施的落实情况书面报告局质量管理部。
3、第三阶段,2014年10月15日至30日,集团组织各分公司主管领导及部门人员组成若干检查组对各公司项目进行交叉抽查检查,对未按公司要求进行自查、自纠的公司,公司将给予通报批评并督导其整改。
4、第四阶段,2014年10月25日至2016年8月,系统研究细化公司工程质量治理整体方案,逐步落实上述
(二)-(六)项工作目标和任务。
(三)自查自纠检查内容及标准
详见附件
附件1、转包、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及项目经理履职合法性检查表
2、中国进出口银行黑龙江省分行业务用房项目《工程质量问题治理专项方案》
本工程为中国进出口银行黑龙江省分行业务用房项目,为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已颁布的现行国家标准与规范的相应规定和合同约定,达到合格标准。
特对本工程质量通病特点,编制质量问题治理措施,为保证工程质量目标与进度目标的实现提供技术基础。
1、消除质量问题项目及内容
1.1钢筋混凝土工程
消除钢筋质量及混凝土强度不符合设计要求;消除构件断面、钢筋品种、规格、数量、位置及构件轴线尺寸不符合要求。
1.2砌砖工程
消除砖、砂浆强度达不到设计要求,砌体尺寸不符合设计图纸,组砌不正确,水平灰缝砂浆饱满度达不到设计要求。
1.3地下室、屋面、厕浴间、外墙防水
消除渗漏。
1.4楼地面工程
消除地面不平、倒泛水,水泥地面起砂、空裂;消除块材地面空裂,缝格不整齐,图案不规则,色泽不协调。
1.5抹灰工程质量通病的防治
严格控制砂浆配合比,消除粘结不牢固、空裂,表面不平整,阴阳角不方正、顺直。
1.6门窗安装
消除安装位置、开向不正确,开启不灵活、关闭不严密。
1.7室外地面
消除室外地面及散水沉降。
2、质量问题治理措施
2.1制订消除质量问题的规划
工程项目开工后,公司质量、技术部门应会同项目部对本工程容易产生质量问题的部位、项目进行逐一商讨。
当情况清楚后,就列入治理规划。
在制定治理质量通病规划中,项目要具体,目标要明确,责任要落实,措施要可行,实施要认真。
2.2精心会审图纸,消除因设计欠周而造成的质量问题
因设计欠周或涉及设计方面的一些因素而可能产生质量问题的,应在图纸会审时向设计单位提出改进设计。
2.3提高队伍质、按规范施工
提高队伍素质,改进施工工艺,认真按规范、规程及设计要求施工为减少由于施工不当而造成的质量问题,应向施工人员讲解质量通病的表现、危害、成因及治理措施。
对一些不正确的操作方法和施工工艺要迅速改进。
对易形成质量通病的部位要增设质量管理点以控制质量,不让质量问题形成。
2.4组织技术力量,攻克难度大的质量问题
有些工程质量问题往往不是设计和施工重视就能解决的。
墙体材料容易产生表面抹面层空鼓开裂或显露灰缝,对这些质量通病一方面要采取已推广的成熟工艺,另一方面要继续组织技术力量进行攻关。
3、钢筋工程质量问题的治理
3.1预防钢筋加工制作缺陷的措施
3.1.1钢筋下料必须严格按钢筋配料表下料。
3.1.2钢筋弯曲成型时,严格按规范操作;钢筋的弯曲直径、弯钩长度必须符合要求。
3.1.3钢筋加工模具磨损后应及时更换。
3.2墙、柱主筋偏位
3.2.1墙、柱采用塑料垫块,紧贴模板,按图纸及规范规定设置。
3.2.2柱子钢筋外伸部分加一道临时箍筋,用减去四周保护层的卡具固定柱筋;墙板筋在双层筋之间设置梯子筋用以保证双层筋之间的间距,在模板上口加一道水平筋,并用电焊加以固定。
3.2.3浇筑混凝土时,不得强行弯折伸出钢筋,振动棒或下料斗尽可能避免碰撞钢筋,发现撞斜碰歪,及时进行校正。
3.2.4框架柱、剪力墙钢筋绑扎前,先放出位置控制线,然后按照此控制线校正钢筋位置,对发生偏位的钢筋需要进行处理,偏移位置不大的钢筋在根部按照1:
6比例弯曲调整(严禁用热处理)。
对发生偏移位置过大的钢筋,报公司技术负责人,然后联系设计给出处理方案。
3.3梁板钢筋保护层厚度控制
3.3.1禁止使用碎石做梁、板等钢筋保护层的垫块。
梁、板的钢筋保护层宜选用塑料垫卡;当采用砂浆垫块时,强度应不低于M15,面积不小于40×40mm。
梁垫块应垫于主筋处,厚度为纵筋保护层厚度减去钢筋直径。
垫块上应按图3.3.1预留18#绑扎固定铁丝。
对厚度为40mm的保护层用花岗岩垫块。
3.3.2当板面受力钢筋和分布钢筋的直径均小于φ10时,应采用图3.3.2-a所示支架,支架间距为:
当采用φ6分布筋时不大于500mm,当采用φ8分布筋时不大于800mm,支架与受支承钢筋应绑扎牢固。
当板面受力钢筋和分面钢筋的直径均不小于φ10时,可采用图3.3.2-b所示马蹬作支架。
马蹬在纵横两个方向的间距均不大于800mm,并与受支承的钢筋绑扎牢固。
当板厚h≤200mm时马蹬可用
10钢筋制作;当板厚为200mm≤h≤300mm时马蹬用
12钢筋制作;当h大于300mm时,制作马蹬的钢筋应适当加大。
3.3.3墙、柱筋用成型塑料垫块,是正规厂家生产并出具合格证,按规定间距放置,以保证垫块正确放置。
3.3.4垫块的间距一般为1000mm左右,以垫块间钢筋不下垂为准。
3.3.5梁底垫块应垫在箍筋下,板的垫块应垫在钢筋交叉处。
由于梁板垫块承重大,不适用塑料与砂浆垫块,现场采用30mm×30mm的定厚水泥砂浆垫块。
3.3.6垫块应垫稳,墙、柱垫块要卡牢,防止移位、脱落,严禁用碎石、碎砖充作垫块。
3.4梁、板上筋有效高度不够
3.4.1设计图纸“几”字形马凳要按照计算后尺寸加工。
3.4.2梁板底筋下用用规定厚度的花岗岩垫块垫稳,由于底板混凝土较厚,一般的钢筋保护层垫块容易压坏,应采用豆石垫块。
3.4.3板内预埋管应穿在负筋之下、底层筋之上。
3.4.4对连续梁中间支座处的钢筋穿插顺序以及板内主、副筋的正反方向等易出错构件的钢筋布置,必须交底清楚并做好标记。
3.4.5绑扎楼板上部钢筋及浇筑混凝土时,工人应在搭设好的跳板上操作,以免压弯上部钢筋。
4、模板工程质量通病的防治
4.1轴线偏位
4.1.1模板轴线放线后,要有专人进行技术复核,无误后才能支模。
4.1.2墙、柱模板根部采用焊接钢件限位,以保证底部准确。
4.1.3支模时要拉水平、竖向通线,并设竖向总垂直度控制线,以保证模板水平、竖向位置准确。
4.1.4根据混凝土结构特点,对模板进行专门设计,以保证模板及其支架具有足够强度、刚度和稳定性。
4.1.5混凝土浇筑前,对模板轴线、支架、顶撑、螺栓进行认真检查、复核,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4.2模板变形
4.2.1模板及其支架系统设计时,应考虑其本身自重,施工荷载及混凝土浇捣时侧向压力和振捣时产生的荷载,以保证模板及其支架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和刚度。
4.2.2梁底支撑间距应能保证混凝土重量和施工荷载作用下不产生变形。
4.2.3墙、柱模对拉螺杆间距要按设计规定设置,对拉螺杆应垂直于模板表面,否则受力后将发生错动失去作用。
4.2.4浇捣混凝土时,要均匀对称下料,控制浇灌高度,特别是门窗洞口模板两侧,既要保证混凝土振捣密实,又要防止过分振捣引起模板变形。
4.2.5当梁、板跨度大于或等于4m时,模板中间应按规定起拱。
对于跨度不小于4m的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板,其模板起拱高度宜为跨度的0.1%-0.3%!
4.3垂直偏差的预防措施
4.3.1立柱模板时应用托线板或线锤严格校正其垂直度。
成排柱子应先立两端柱模,校正复核无误后,顶部拉通线,再根据通线立中间柱模。
4.3.2合理设置模板和支撑系统。
内墙、柱高度不超过4m时,采用工具式斜撑,斜撑必须固定在牢靠的支点上,其底部水平角不宜大于45º;周边外墙、柱和高度超过4m的内墙、柱,应采用φ10~12工具式拉筋,花篮螺栓收紧,邻近墙、柱模板之间可用水平连杆、剪刀撑或交叉拉筋相连。
边柱要求3面设置支撑,角柱模板除两边支撑外,还应在其分角线位置上增设斜撑,以防柱模倾斜或扭曲。
模板支撑系统要严格按照模板专项施工方案执行,尤其是扫地杆与剪力撑不得缺少,以保证整个支撑系统的稳定性,防止架体失稳造成混凝土缺陷。
4.3.3梁侧模上口的通长围檩必须用斜撑固定在立柱、顶撑上的横杆上,其底部水平倾角不得大于60º,模板上口用搭头将两侧模板固定,梁的倾斜侧模应采用斜撑或楔形垫木加固,使其稳固。
4.4板标高平整度控制
4.4.1每层楼设标高控制点,竖向模板根部须做找平
4.4.2模板顶部设标高标记,严格按标记施工。
4.4.3楼梯踏步模板安装时应考虑装修层的厚度。
4.5模板接缝不严
4.5.1模板拼缝处应平直刨光,拼缝严密。
4.5.2木模板安装周期不宜过长,浇捣混凝土时,木模板要提前浇水湿润,使其胀开密缝。
4.5.3梁、柱交接部位支撑要牢靠,拼缝严密,发生错位要校正好。
4.5.4边柱外侧模板下口应伸入楼面下5cm,以便其夹紧下段混凝土,从而防可能出现的漏浆现象。
4.6拆模时出现缺棱掉角
4.6.1混凝土拆模强度应以不损坏混凝土表面,不出现缺棱掉角为准。
4.6.2模板的构造要使模板易于拆除,拆模的顺序与安装模板的顺序相反。
5、混凝土工程质量通病的防治
5.1蜂窝、麻面
5.1.1模板清理干净,不得粘有残存砂浆、杂物增圾。
5.1.2控制拆模强度,不宜提早拆模。
5.1.3模板拼缝严密,梁、顶板缝隙采用108胶水泥腻子填缝;墙体木模板拼缝侧面粘设海绵条。
5.1.4混凝土浇捣时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分层均匀振捣密实,严防漏振,每层混凝土振捣应至气泡排出为止。
5.1.5钢筋稠密区要选择合理粗骨料,振动器要采用刀片式等措施。
5.2露筋
5.2.1浇捣混凝土时,应检查钢筋位置,采取限位措施,防止钢筋偏位。
5.2.2检查保护层的垫块厚度、数量、位置是否准确,发现问题应及时修整。
5.2.3钢筋稠密区域,应采用细石子混凝土。
5.2.4模板缝隙处要采取填嵌措施,防止漏浆。
5.2.5混凝土振捣时,严禁振动棒撞击钢筋,在钢筋稠密区域内可用刀片式振动棒振捣。
5.2.6混凝土振捣应在平台上进行,不能把钢筋踩到板底。
5.3孔洞
5.3.1钢筋稠密区域,可采用细石混凝土浇筑,如机械振捣有困难,可采用人工振捣配合。
5.3.2预留洞口处应在两侧同时下料,并采取侧部开口浇灌措施,振捣好后,再封模板。
5.3.3采取正确的振捣方法,振捣跟着下料走,操作时采取快插慢抽,防止漏振。
5.4夹渣
5.4.1在已硬化混凝土表面上继续浇捣混凝土前,应清除表面残浆、浮石、垃圾、杂物,充分浇水湿润,用同配合比混凝土砂浆接浆。
5.4.2混凝土浇筑停歇时,在继续浇筑前,先认真检查,清除垃圾杂物,以防施工缝处造成缝隙夹渣。
5.5烂根
5.5.1墙、柱根部采取在浇筑顶板混凝土时在墙、柱根部支设模板处分别用4m和2m刮杠刮平,并控制墙体两侧及柱四周板标高,标高偏差控制在2mm以内,并用铁抹子抹平,支模时加设海绵条的办法可取得较理想效果。
5.5.2浇筑时,先下同混凝土配合比砂浆接浆。
5.5.3采取正确振捣方法,振动棒插点应均匀排列,快插慢抽,循序振捣,以免漏振。
5.6缺棱掉角
5.6.1模板垃圾清理干净,不得粘有残浆杂物。
5.6.2控制拆模强度,墙柱侧模拆模进,混凝土强度不应于于1.2MP。
5.6.3小心拆模,以免拆模碰坏混凝土棱角。
5.6.4涂刷脱模剂时,不得漏刷,以免模板脱不下,损坏混凝土。
5.7混凝土楼层表面不平
5.7.1严格按楼层标高布料,浇筑混凝土时,用4m刮杠找平,墙体根部采用2m刮杠找平,并用铁抹子收光,以利于墙体模板支设。
5.7.2采用一次机械抹光工艺。
5.7.3混凝土施工员及质检员监督检查操作工人混凝土楼板的压光,楼板的平整度必须保证控制在质量标准内。
5.8洞口变形
5.8.1模板阴角处用∠150×150×6的角钢与木模固定,阳角得用∠75×75×6的角钢与模板固定,同时洞口内部加支撑。
5.8.2混凝土浇捣时,要对称下料、振捣,并注意振动棒不能碰撞模板。
5.9裂缝
5.9.1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认真编制混凝土浇筑方案,夏季应尽量避开当日高温时段,春季应避免在大风天气下施工,以防止混凝土在塑性状态下因迅速失水,而引起塑性收缩裂缝。
现场应有特殊情况下的混凝土施工应急预案和措施(如停电、预拌混凝土供应中断时的处置措施)。
5.9.2混凝土进入浇筑现场时按检验批检查入模坍落度,高层住宅不宜大于180mm,严格执行混凝土施工配合比,预拌混凝土严禁现场加水,改变水灰比,提高混凝土的坍落度。
5.9.3支撑现浇混凝土结构的模板必须通过模板设计,使其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上下层模板支架的立杆应对准,并铺设垫板。
现浇板边支撑立杆与墙间距不得大于800mm,中间不宜大于800mm。
严禁在虚土上支撑模板。
5.9.4根据工期要求,配备足够数量的模板,保证按规范要求拆模。
后浇带两侧的支撑拆除时间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设计文件无明确要求时,应待后浇带闭合并达到设计强度时方可拆除。
5.9.5现浇板板底钢筋绑扎完后方可进行水电管线预埋,结束后方可进行上层钢筋绑扎,严禁钢筋绑扎与水电施工同步。
5.9.6严格控制现浇板的厚度和现浇板中钢筋保护层的厚度以及钢筋间距。
混凝土浇筑时应铺设架空通道,保证钢筋不位移不变形,并应确定专人负责,全程监控。
5.9.7现浇梁板中钢筋保护层的控制严格按照第3.3条执行。
5.9.8现浇板中的线管必须分散布置在上下层钢筋网片之间,交叉布线处应采用线盒,线管并排水平埋设在现浇板中,线管间的最小净间距不小于25mm。
5.9.9现浇板混凝土浇筑时,应设置板厚标高控制点,严格按照设计板厚浇筑混凝土。
5.9.10混凝土浇筑宜一次连续完成,不得随意留置施工缝。
5.9.11混凝土板必须使用平板振动器振捣,初凝前宜进行二次振捣和初次抹压工艺,板混凝土在二次振捣后应进行表面一次抹压,终凝前应进行表面二次抹压,以减少板表面的细微龟裂。
5.9.12现浇板养护期间,当混凝土强度小于1.2MPa时,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当混凝土强度小于10MPa时,不得在现浇板上堆放建筑材料等重物。
在没有采取特殊措施和承载能力分析的情况下临时堆载不得大于板的设计承载力。
5.9.13承重结构构件的模板支撑拆除必须使混凝土强度达到规范要求,跨度不于8m的梁板,应达到设计强度的75%;跨度大于8m的梁板及悬臂结构支撑,应达到设计强度的100%;当混凝土强度达到规范要求时,但上面仍然有施工荷载时,也不应拆除。
5.9.14混凝土现浇板浇筑完成后12h以内应覆盖养护,可采用麻袋或薄膜包裹覆盖,并淋水保温;对普通混凝土上述过程至少应持续7d,对添加缓凝剂的混凝土或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不得少于14天。
5.9.15施工缝的位置和处理、后浇带的位置和混凝土浇筑应严格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后浇带混凝土浇筑前必须清除交接面浮浆(石子外露1/3,不得将石子打断)和污染(严禁沾染油污),原混凝土面应提前淋水保温72小时以上,浇筑时不得有明水。
后浇带的位置和补浇时间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
5.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