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法律知识竞赛试题150题汇总精选.docx
《中小学法律知识竞赛试题150题汇总精选.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小学法律知识竞赛试题150题汇总精选.docx(1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中小学法律知识竞赛试题150题汇总精选
2018年中小学法律知识竞赛试题150题汇总
1.什么是法律?
答: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是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则。
2.法律有哪些特征?
答:
法律具有以下显著特征:
第一、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第二、法律是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
第三,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3.法律具有什么作用?
答:
法律的作用是指法对社会生活的影响,包括法律调整的影响和法的思想影响。
法律具有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
法律的规范作用是指法作为一种特殊的行为规则,对主体的意志行为发生影响,从而对主体的行为具有指引、评价、预测、强制和教育的作用。
法律的社会作用是指法具有维护一定阶级统治和执行一定社会公共事务的作用。
4.什么是违法行为?
答:
凡是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者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
5.违法行为可以分为几类?
答:
违法行为可分为一般违法和犯罪两类。
6.什么是一般违法行为?
答:
对社会的危害性不大,情节轻微,没有触犯刑法,只是违反了刑法以外的法律、法规的,是一般违法行为。
7.什么是犯罪?
答:
犯罪是指违法情节严重,对社会危害很大、触犯刑法并依法应受刑法处罚的行为。
8.一般违法和犯罪有什么共同点?
答:
一般违法和犯罪的共同点是:
都违反了法律、都对社会有危害、都应受到惩罚。
9.区分罪与非罪的原则界限是什么?
答:
严重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应受刑罚当罚性是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它们共同构成了区分罪与非罪的原则界限。
10.怎样才能防微杜渐,避免违法犯罪的发生?
答:
我们要杜绝违法犯罪的事发生,首先必须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知道法律规定的禁止行为,不做违反法律的事情;其次,要防患于未然,自觉纠正不良行为。
有了不良行为尤其是严重不良行为,要及时加以矫正,不能任其发展;同时我们还有热情帮助有不良行为的同学。
11.我国第一部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专门法律是哪一部?
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1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什么时候通过的,并于何时施行?
答:
1999年6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的,并于1999年11月1日起施行。
13.国家对未成年人给予哪四大特殊保护?
答:
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
14.家庭保护有哪些内容?
答:
家庭保护的基本内容,一是家长要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二是尊重、教育和引导未成年人。
15.法律对家长在家庭保护中提出哪些禁止性要求?
答:
法律对家长在家庭保护中提出的禁止性要求有:
(1)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和残疾未成年人;
(2)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3)不得允许或者迫使未成年人结婚和订婚等。
16.学校保护有哪些内容?
答:
学校保护的基本内容是:
(1)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未成年人全面发展;
(2)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3)尊重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未成年学生;(4)保护未成年人在学校活动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等。
17.什么是社会保护?
答:
社会保护是指在社会生活环境中对未成年人实施的保护。
18.社会保护有哪些内容?
答:
社会保护的基本内容是:
(1)保护未成年人身体的安全与健康。
A.儿童食品,玩具,用具,和游戏设施不得有害于儿童的安全和健康;B.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2)保护未成年人的思想和心灵健康。
A.建立各种适合未成年人文化社会需要的活动场所和设施。
B.开展多种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活动。
C.保护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和荣誉权,对有特殊天赋或有突出成就的未成年人,应当为他们的健康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19.什么是司法保护?
答:
司法保护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国家执法机关通过依法履行职责,对未成年人所实施的保护措施。
20.司法保护有哪些内容?
答:
司法保护的基本内容是:
(1)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实行特殊制度。
(2)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3)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继承权、受抚养权等。
21.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获得哪些法律帮助?
答:
可以获得法律帮助的方式和途径主要有:
诉讼途径、非诉讼途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等。
根据诉讼所要解决的问题的性质,分为刑事诉讼、民事讼诉、行政诉讼三种。
非诉讼途径主要指投诉、调解、裁决、仲裁、复议、申诉等。
法律服务的主要机构是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
当打官司遇到困难时,还可以获得国家的法律援助。
22.未成年学生,容易受到哪些伤害和侵害?
答:
未成年学生,容易受到的伤害和侵害包括:
溺水、触电、烧伤、交通事故;被人勒索、殴打、拐骗;性侵害;其他合法权益的侵害等。
23.一旦发现火情应该怎么办?
答:
一旦发现火情要及时关闭电源(煤气总开关),同时打开门窗呼救。
要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在楼道中应伏身前进,不得乘坐电梯,(如果地势、楼层较低可撕碎床单做成长布条、绑在窗户上,并沿着下水道逃生),如附近有电话,应迅速拨打“119”报火警。
24.家里漏水应该怎么办?
答:
家里漏水时,迅速关闭总开关,等家长回来再找人修理。
25.如有陌生人来访应该怎么办?
答:
如有陌生人来访,绝不能贸然开防盗门,应委婉拒绝,如果来人强行进门,则应大声呼救。
较好的处理方法:
①假装没有人在家或用录音电话糊弄来人。
②即使你一人在家,也不要让对方知道你独自在家,要制造有家长在家的假象。
③如果来人纠缠不清,可打电话请求楼下保安或邻居的帮助。
26.在公共场所的自我怕保护主要有哪些方面?
答:
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在体育活动中注意安全,做好准备活动;发现险情,要量力而行;预防精神污染,避免受毒害;善于识别骗子的骗术,避免受骗上当。
27.发现同伴溺水应该怎么办?
答:
不提倡未成年人贸然下水救人,应大声呼救求得路人的帮助,或拨打电话求助,或赶紧寻找长木条、棒子之类东西去救助同伴。
28.网友或笔友要求与你见面应该怎么办?
答:
①坚决委婉拒绝见面,保持神秘感。
②如果非常想见面,要选择合适的时间,自己熟悉的地点(必须有许多人的地方)同时告诉家长,带2个以上同伴随行。
29.未成年人在自我保护方面存在哪些弱点?
答:
阅历不够丰富,心理不够成熟,体质也不够强健,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比较薄弱,等等。
30.匪警电话是多少?
答:
匪警的电话是110。
31.火警电话是多少?
答:
火警的电话是119。
32.急救电话是多少?
答:
急救的电话是120。
33.交通事故报警的电话是多少?
答:
交通事故报警的电话是122
34.森林火警的电话是多少?
答:
森林火警电话是95119。
35.海上搜救与事故报警电话是多少?
答:
海上搜救与事故报警电话是12395。
36.消费者申诉举报电话是多少?
答:
消费者申诉举报电话是12315.
37.什么是公民的权利?
答:
公民的权利,通常是指宪法和法律规定公民享有的资格、自由和利益。
38.什么是公民的义务?
答:
公民的义务,通常是指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应承担或不得从事的行为。
39.权利可分为哪几种?
答:
权利可分为普通权利和基本权利。
40.什么是普通权利?
答:
普通权利是普通法中规定的权利,是权力主体在具体的法律关系中享有的具体的权利,反映了权利主体的法律地位。
41.什么是基本权利?
答:
基本权利是宪法规定的权利,涉及社会生活的基本方面,反映了权利主体的宪法地位,体现权利的根本性、基础性与决定性,在权利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
42.公民的基本权利主要有哪些?
答:
公民的基本权利主要有:
(一)平等权;
(二)政治权利和自由;(三)宗教信仰自由;(四)人身自由;(五)社会经济权利;(六)文化教育权利;(七)监督权与请求权;(八)其他方面的权利。
43.什么是平等权?
答:
平等权是指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不受任何差别对待,要求国家同等保护的权利和原则。
43.平等权有哪些内容?
答:
平等权内容包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禁止差别待遇。
44.我国《宪法》对“平等权”是如何规定的?
答:
我国《宪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
45.什么是政治权利?
答:
政治权利是公民以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行使参与国家和社会组织与管理的权利。
46.什么是政治自由?
答:
政治自由是公民在国家政治生活中依法发表意见、表达意愿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
47.我国《宪法》对“政治权利”是如何规定的?
答:
我国《宪法》第三十四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
48.我国《宪法》对“政治自由”是如何规定的?
答:
我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
49.什么是宗教信仰自由?
答:
宗教信仰自由是指公民依据内心的信念,自愿地信仰宗教的自由。
50.宗教信仰自由的内容有哪些?
答:
宗教信仰自由的内容包括:
有信仰或不信仰宗教的自由,信仰这种或那种宗教的自由,在同一宗教里信仰这教派或那教派的自由,过去信教现在不信教的自由,过去不信教现在信教的自由。
51.我国《宪法》对“宗教信仰自由”是如何规定的?
答:
我国《宪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
52.什么是人身自由?
答:
人身自由包括狭义和广义两个方面。
狭义的人身自由主要指公民的身体不受非法侵害,广义的人身自由则还包括与狭义人身自由相关联的生命权、人格尊严、住宅不受侵害、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等与公民个人生活有关的权利和自由。
53.人身自由的内容有哪些?
答:
人身自由的内容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公民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54.我国《宪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是如何规定的?
答:
我国《宪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
55.什么是社会经济权利?
答:
社会经济权利是指公民依照宪法规定享有的具有物质经济利益的权利,是公民实现其他权利的物质上的保障。
56.社会经济权利的内容有哪些?
答:
社会经济权利的内容有公民的财产权、劳动权、休息权、社会保障权。
57.什么是文化教育权利?
答:
文化教育权利,是公民根据宪法的规定,在教育和文化领域享有的权利和自由。
教育方面体现为受教育权,文化方面体现为科学研究自由、文艺创作自由和其他文化活动自由。
58.什么是监督权?
答:
监督权是指公民有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活动的权利,是人民主权原则的体现。
59.监督权哪些具体内容?
答:
监督权具体包括批评、建议权,控告、检举权和申诉权等。
60.什么是请求权?
答:
请求权是指公民有依照宪法规定,要求国家作一定行为的权利,是基本权利实现的手段性权利,是具有一般效力的具体的现实的权利。
61.请求权包括哪些?
答:
请求权包括国家赔偿请求权、国家补偿请求权、裁判请求权。
62.什么是其他方面的权利?
答:
其他方面的权利,又称特定主体的权利保护,主要是指对宪法中规定的特定人群,如妇女、退休人员、军烈属、父母、儿童、老年人、残疾人、青少年、华侨等的权利的保障。
63.公民的基本义务主要有哪些?
答:
公民的基本义务主要有:
(一)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义务;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的义务;(三)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四)依法服兵役的义务;(五)依法纳税的义务。
64.我国《宪法》对公民的“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义务”是如何规定的?
答:
我国《宪法》第五十二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
65.我国《宪法》对公民的“遵守宪法和法律的义务”是如何规定的?
答:
我国《宪法》第五十三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
66.什么是遵守宪法和法律?
答:
遵守宪法和法律,指的是公民要忠于宪法和法律,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确保宪法和法律的实施。
67.什么是祖国安全、荣誉?
答:
祖国安全指国家的领土完整和主权不受干扰,国家政权不受威胁。
祖国荣誉是指国家的声誉与荣誉不受侵害,对有辱祖国荣誉,损害祖国利益的行为给予法律制裁。
68.我国《宪法》对公民的“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是如何规定的?
答:
我国《宪法》第五十四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
69.什么是依法服兵役?
答:
依法服兵役是公民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的实际行动,是公民的神圣义务。
70.我国《宪法》对公民的“依法服兵役的义务”是如何规定的?
答:
我国《宪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规定:
“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
71.我国《宪法》对公民的“依法纳税的义务”是如何规定的?
答:
我国《宪法》第五十六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
72.什么是人身权利?
答:
人身权利,是指与公民的人身不能分离的、没有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
73.人格权有何地位?
答:
人格权是社会个体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整个法律体系中的一种基础性权利,是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
74.人格权有几类?
答:
人格权有具体人格权和一般人格权之分。
75.具体人格权包括哪些?
答:
具体人格权包含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名称权、隐私权等。
76.一般人格权包括哪些?
答:
一般人格权包含人格独立、人身自由、人格尊严等。
77.什么是生命健康权?
答:
生命健康权,是公民的生命权和健康权的统称,是公民享有的最基本的人权。
生命权,主要表现为生命安全维护权。
健康权,主要表现为生命健康维护权。
身体权,包括身体的完整性不受侵犯和对自己身体具有完全的自主支配权。
78.生命健康权的内容包括哪些?
答:
生命健康权的内容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和身体权。
生命权,主要表现为生命安全维护权。
健康权,主要表现为生命健康维护权。
健康权包括身体健康权利和精神健康权。
身体权,包括身体的完整性不受侵犯和对自己身体具有完全的自主支配权。
79.未成年人享有哪些姓名权?
答:
未成年人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由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后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未成年人可以随父亲姓,也可以随母亲姓。
80.我国《民法通则》是如何规定公民“姓名权”的?
答:
我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规定:
“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
81.什么是公民的肖像?
答:
肖像是指描绘具体人物形象的绘画和照片,它是公民身体特有的缩影或真实写照。
82.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表现有哪些?
答:
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表现有丑化公民肖像、故意损毁公民肖像、以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
83.未成年人肖像权的内容包括哪些?
答:
未成年人肖像权的内容包括:
未成年人拥有自己的肖像,并有权通过对肖像的利用取得精神上、财产上的利益;经未成年人监护人的书面同意,允许他人使用未成年人的肖像,未成年人有权取得适当的报酬;未经未成年人监护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未成年人的肖像;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有权禁止他人非法毁损、侮辱、玷污未成年人的肖像。
84.我国《民法通则》是如何规定公民“肖像权”的?
答: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
“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
85.什么是公民的名誉?
答:
名誉就是一个人的名声,是社会成员对某个公民的品德、声望、信誉等方面的评价。
86.什么是未成年人的名誉权?
答:
未成年人的名誉权是指未成年人享有名誉、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权利。
87.我国《民法通则》是如何规定公民“名誉权”的?
答: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
“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誉的名誉。
”
88.什么是公民的荣誉?
答:
荣誉是国家、社会、组织授予公民的一种美名或称号。
如“劳动模范”、“三好学生”等,属于一种精神鼓励。
89.什么是未成年人的荣誉权?
答:
未成年人的荣誉权是指未成年人有接受政府、社会组织、单位对自己的表彰、嘉奖和授予荣誉称号并对荣誉加以维护的权利。
90.我国《民法通则》是如何规定公民“荣誉权”的?
答: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二条规定:
“公民、法人享有荣誉权,禁止非法剥夺公民、法人的荣誉称号。
”
91.什么是隐私权?
答:
隐私权也叫私生活秘密权,是指公民希望隐瞒的不危害社会的个人私事,未经本人允许别人不得将其公开的权利。
92.我们作为人,应当受到他人最起码的尊重的权利是哪种权利?
答:
人格尊严权。
93.什么是受教育权?
答:
受教育权,是指公民有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机会,以及获得受教育的物质帮助的权利。
94.受教育权有什么重要性?
答:
受教育权,是公民享受其他文化教育的前提和基础。
从一定意义上讲,未成年人受教育的程度和深度,决定着未成年人一生的发展。
基于受教育权对未成年人的重要性,根据我国的国情和未成年人的实际需要,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95.我国的教育体系有哪几个阶段?
答:
我国的教育体系分为初等、中等和高等教育。
96.何为九年制义务教育?
答:
九年制义务教育,又称义务教育,是指根据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青少年都必须接受,国家、社会、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其实质是对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实施的一定年限的强制性教育的制度,具体包括小学六年、初级中学三年(或小学五年、初级中学四年)共计九年的教育。
也就是说,实行义务教育后,青少年都能达到初中毕业生的水平。
97.义务教育法在义务教育入学年龄上是如何规定的?
答: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推迟到七周岁入学。
98.我国的义务教育具有什么特点?
答:
我国的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免费性和普及性三个特点。
99.什么是义务教育的强制性?
答:
强制性,又称义务性,让适龄儿童、青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是学校、家长和社会的义务,谁违反这个义务,谁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100.什么是义务教育的免费性?
答:
免费性,即公益性,公益性是义务教育的显著特征,就是明确规定“不收学费、书本费和杂费”。
101.什么是义务教育的普及性?
答:
普及性,是指义务教育对我国公民普遍实施。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青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状况、宗教信仰、地域分布等因素,都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102.实行教育公益性的目的是什么?
答:
实行教育的公益性是为了提高整个国民素质,是实现教育公平的起点,也是国民经济和教育发展水平的重要体现。
103.我国什么时候实现了普及义务教育的目标?
答:
我国于2008年9月1日实现了普及义务教育的目标,基本上解决了法律规定的适龄儿童、青少年“有学上”的问题。
104.我国现在义务教育的重中之重是什么?
答:
现在国家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义务教育的重中之重,要努力实现让所有的适龄儿童、青少年都“上好学”的目标。
105.受教育者主要享有哪些权利?
答:
(1)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实施、设备、图书资料。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3)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
(4)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利、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出诉讼。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106.受教育者应当履行哪些义务?
答:
(1)遵守法律、法规。
(2)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3)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4)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
107.青少年的受教育权受哪些保障?
答:
(1)父母及其监护人要保障青少年的受教育权;
(2)学校应保证教育公平性;(3)学校与教师应尊重学生的人格权;(4)学生对学校的处分不服可行使申诉权。
108.义务教育法规定的义务教育共几个阶段?
都是什么?
答:
义务教育可以分为初等教育和初级中等教育两个阶段。
在普及初等教育的基础上普及初级中等教育。
109.义务教育法对接受义务教育学生的收费是怎么规定的?
答:
国家对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免收学费。
国家设立助学金,帮助贫困学生就学。
110.义务教育法规定,谁承担“必须使适龄的子女或者被监护人按时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义务?
答:
适龄少年儿童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111.哪些场所应当对中小学生优惠开放?
答:
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文化馆、影剧院、体育场(馆)、动物园、公园等场所,应当对中小学生优惠开放。
112.什么是财产所有权?
答:
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113.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哪些?
答:
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
114.为什么未成年人和成年人一样享有财产权?
答:
第一,我国《民法通则》第十条规定: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从这一规定可以看出,未成年人享有与成年人一样的权利。
未成年人的行为能力、意思能力虽然受到限制,但未成年人拥有成年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财产权作为一项重要的民事权利,既为成年人所享有,也为未成年人所享有。
所以,未成年人应该享有独立的财产权。
第二,我国《继承法》确认了未成年人的继承权,且虽然规定了由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代理未成年人行使继承权,进行继承活动,但还是规定了未成年人在财产继承时有独立的人格,是独立于监护人之外的个体,监护人代理未成年人继承的财产应该归未成年人所有,而不能归作为代理人的监护人所用。
第三,我国的法律确定了未成年人有获得赠与、稿费等收入的权利,并未规定者部分财产应由监护人所有。
115.在生活中,哪些属于未成年人独立拥有的财产?
答:
在生活中,属于未成年人独立拥有的财产主要有:
①接受亲友的赠与,如压岁钱、生日礼物等;②接受继承或遗赠所得的财产;③稿费、表演费等收入;④16岁以上未成年人打工所得的收入;⑤所获得的各种物质奖励等。
116.10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财产由谁代为占有、使用、处分,自己不能行使,无权处分自己的财产?
答:
监护人。
117.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应该如何来行使其财产权?
答:
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行使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如果能够认定未成年人行使其财产权的行为与其年龄、智力状况相适应,他们就有权对自己的财产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各项权利,而不受其监护人干涉;对于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情况,则不能独立行使相应的权利,应由监护人代为行使。
118.我国专门规范财产继承的法律是哪一部?
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119.什么是继承?
答:
继承是指按照法律或遵照遗嘱接受死者的财产的行为。
120.什么是继承权?
答:
继承权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121.遗产包括哪些内容?
答:
我国《继承法》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