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南开田家炳中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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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南开田家炳中学

天津市南开田家炳中学

2019年教师职务评审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9号)、《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市教委关于印发<天津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6〕28号)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开展2019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9〕88号)等文件精神,开展我校2019年职务评审工作。

(以上文件及与职评有关的其它材料已传学校校园网,欢迎广大教师下载参阅)

一、传达津教委及人社局关于职称文件。

二、学校安排

(一)、田家炳中学2019年职称评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考核小组成员名单

领导小组:

7人

组长:

郭光盛

成员:

刘伟、商岷、朱光红、盖晓鹤、郑芸、王玉芬

推荐委员会:

15人

组长:

李焕领、王慧

成员:

提超、宁淑君、张晓慧、许海悦、、刘凯、杨杰、许轶、魏秀梅、韩瑛、刘凤玲、田青(小)。

惠永平、田慧娟

监督、协调小组:

9人

组长:

刘伟、商岷、

成员:

朱光红、王慧、李焕领、王玉芬、盖晓鹤、赵媛、杨杰、

群众评议:

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职称评定工作程序及今年的职数设定

程序:

1、动员,2、个人申报,3、公开述职,4、三级民主评议(群众评议、推荐委员会评议、领导小组评议)与个人量化加分相结合,5、校领导小组推荐,6、校内公示,7、教育局有关部门行政审核,8、市、区评审机构科学评审。

职数:

按上级要求,根据分类设置原则、总量控制原则、逐年到位原则,通过测算,2019年职称晋升指标,高级教师的职数待批,一级教师的职数待批,相关材料已上报教育局人事科,等待人社局的审批,最后使用的职数学校将按三级评议与个人自加分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使用。

(三)、时间安排

1、校内动员:

9月4日(周三)区教育局人事科进行全区动员、传达文件。

学校领导班子学习职评政策文件,成立我校职称工作的考核小组、领导小组。

9月9日(周一)下午14:

25召开教代会,通过2019年田中教师职评工作实施方案。

9月10日(周二)下午13:

30召开全体会,2019年教师职评工作动员。

2、校内申报、审核、推荐:

9月10日(周二)动员会后,申报人员领申报审核表、《职称政策应知应会问卷》,完成个人申报。

申报人员准备业绩材料和述职报告。

9月11日(周三)上午10:

00前将填好的申报审核表交办公室赵洁老师。

同时,交表后,申报人员抽签确定周五(9月13日)审核加分表顺序、时间。

同时,申报人员将述职报告交给赵洁老师,由校长审阅。

9月12日各处室准备申报人员的信息材料。

(暂定)9月13日(周五)推荐委员会审阅申报人员的个人证件及加分表

8:

00-8:

30领导小组、考核小组开会统一加分标准。

8:

30-10:

00审核根据抽签顺序确定的人员加分。

10:

00-11:

30领导小组、推荐委员会对每位申报人员证件及加分进行复查、审核。

11:

30对所有申报人员的加分信息进行公示。

经过本人签字确认的加分表非经推荐委员会和领导小组的审核不得更改。

参评人员需在现场等候,直至全体参评人员审核结束。

参评人员对审核过程中出现的异议,可提出申请,上报监督协调小组,由监督协调小组当场讨论、实名投票表决,做出集体决议。

述职:

9月17日(周二),下午15:

30召开述职报告会。

地点:

申报高级职称的教师及参会的高级全体教师在四楼录播教室。

欢迎一级教师及刚入职的教师参加,但不参加评议。

申报中级职称的教师及参会的一级全体教师在四楼报告厅。

欢迎二级教师及刚入职的教师参加,但不参加评议。

要求:

申报人员每人按职务评审的条件准备五分钟的述职报告并在当场等候,直至所有申报人员完成述职。

全体申报人员述职完毕后,教师进行打分。

推荐:

9月17日(周二):

述职报告会后推荐委员会在听取公开述职、群众评议的基础上,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评定打分。

推荐委员会评议后,领导小组进行评议打分;然后根据群众评议、推荐委员会评议、领导小组评议及个人量化加分的总分的排序情况确定推荐名单。

地点:

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9月18日(周三),与区教育局人事科进行沟通。

9月19日——9月25日对推荐人选进行公示。

9月26日(周四)1.单位上报《2019年南开区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报评名册》一份,2.单位上报《2019年申报高级、一级学科学段统计表》。

9月26日—9月30日(周四至周一)1.符合评审条件人员9月30日前必须完成网上申报信息填写,9月底以后系统关闭。

2.符合评审条件人员进行个人申报,申报人在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信息系统(网址:

整理业绩档案,刘凤玲老师负责;写评语、复审,田青老师负责。

3、10月14日上报晋升人员材料,地点:

教育局二楼206室。

4、10月17日(周四)上午8:

30各中学初审、整理、完善各单位报送档案材料。

各中学单位人事干部参加。

地点:

教育局六楼会议室

5、11月中下旬(周六)待定高级、一级水平测试。

(以准考证为准)

6、12月底完成2019年职称评审、审批、总结工作,发证。

(四)、关于2019职称评审政策的几点说明

1、岗位设置及结构比例说明

根据《天津市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结构比例设置方案》(津人社局发〔2016〕24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科学合理地设置专业技术岗位,按照分类设置、总量控制、上限设置、逐步到位的原则核定我校的结构比例方案和本年度高、中级教师职务的使用职数,报区教育局、人社局审核同意后实施。

不经核定岗位职数及结构比例,上级将不予受理申报材料。

我校制定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结构比例设置方案根据根据市教委相关文件确定。

职称结构比例设置的基本原则

(1)分类设置原则。

按照不同类别的中小学(含幼儿园)教育机构的教学任务和实际规模,分类设置相应的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结构比例方案。

其他教育机构参照此结构比例方案设定。

直属单位原则上按照同级别单位设定结构比例。

(2)总量控制原则。

正高级教师数量按照国家下达的指标由全市统筹使用。

各类型中小学高、中级教师结构比例的总量,2019年在原执行的岗位结构比例高、中级总量的基础上提升1%,学校高级教师、一级教师总比例由2018年89%提高到90%。

(3)逐年到位原则。

根据我校结构比例现状、师资队伍以及教师队伍发展的需要,将用3—5年逐步达到结构比例控制标准。

2019年我校高级比例上限在当年12月31日本单位实际人员结构比例基础上提高1%,中级总量增幅不超过当年教师总数的8%,同时实施总量控制。

(4)设置上限原则。

按照“总量控制”和“逐年到位”的原则,我校可自行确定高、中、初级的具体比例数额,由区教育局核定高级结构比例上限。

凡本单位申报年度实有高、中级人数超过当年高、中级结构比例总量的,不能有申报中级职务的指标,如高级结构比例未到达设定上限的,可有申报高级职务的指标。

2、具体情况说明

(1)中小学高级、一级教师职务的评审条件按《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关于印发<天津市中小学教师职称水平评价标准>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6〕27号)执行。

(2)中小学高级、一级教师职务的评价办法按《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关于印发<天津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办法>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6〕29号)执行。

(3)任教年限和任职年限均计算到2019年12月31日。

女教师法定的“产假”和“哺乳假”应计算任教年限和任职年限。

参评人员近三年来年度考核或学年度考核应为合格(或称职)及以上等次。

任现职期间内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或不称职)的,该年度不计入任职年限,须相应延长。

(4)2019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取得时间按照各级评审组织评审通过时间计算,岗位聘任按照各单位实际聘任时间计算。

(5)参评人员的学历必须是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举办并承认的国民教育学历。

高级中学的教师和完中校的高中教师应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级中学在本校国办初中任教的教师其学历原则上为大学本科学历)。

申报中学实验系列的教师原则上为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当年取得的学历不予认可。

(6)参评人员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没有教师资格不得申报教师职务(教师资格可向下融通)。

(7)完成继续教育培训任务且成绩合格。

(8)申报学科必须是国家或天津市《中小学课程计划安排》所规定的学科课程,申报学科原则上应与所教课程、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现岗任教学科不满一年的,可按原任教学科、学段申报。

(9)专任教师参评要有担任班主任工作的经历。

年级组长、团队工作、德育工作、学科活动团队指导员或教练员年限可以视同班主任年限,可与班主任年限合并计算。

(10)少先队辅导员及团干部等人员,按照《市人力社保局市教育委员会共青团天津市委员会少先队天津市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中小学少先队辅导员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3〕5号)精神,可参照《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关于印发<天津市中小学教师职称水平评价标准>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6〕27号)要求按德育教师进行申报。

(11)有关论文要求按照《天津市中小学教师职称水平评价标准》(津人社局发〔2016〕27号)及《关于调整申报中小学教师高、中级职务论文要求的通知》(津教委职称〔2011〕3号)要求执行,所提交的论文发表或交流时间为任现职以来截止到申报当年8月31日前。

(12)校领导按照承担并完成两项市级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申报高级教师职称的,须是课题负责人或是课题组主要参与者(即课题组前三名)。

如课题研究方向为学科教学,申报学科以该学科为准;如课题研究方向不是学科教学,可自行申报学科。

(13)按照现岗兼任学科教学课程申报高级、一级教师职称的需上报兼任学科的课程计划、大小课表及教案。

(14)本人自愿接受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委派赴西藏、新疆、甘肃等地区执行支援任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参评。

(15)中小学教师在评聘高级职务时,须有在轮岗交流学校顶岗任教经历一年及以上。

(16)今年继续坚持和完善中小学高级、一级教师职务“考评结合”的评审办法。

完善定性为主、定量为辅,定性与定量、业绩与成绩相结合,综合量化的评审方法,申报高级、一级教师职务的人员均要参加“水平测试”。

考试时间为11月下旬,具体时间要求以准考证发放时间为准。

见2013年5号文件、〔2013〕9号文件。

(五)、公示受理及监督部门:

南开区教育局人事科,电话:

27459983。

另外,我区教育局“中小学职称工作义务监督小组”设在教育局纪检监察科,电话27459993。

南开田家炳中学职称评定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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