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民事上诉状范文3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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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民事上诉状范文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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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民事上诉状范文3篇
前言:
公务文书是法定机关与组织在公务活动中,按照特定的体式、经过一定的处理程序形成和使用的书面材料,又称公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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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篇章1:
离婚民事上诉状范文
2、篇章2:
离婚民事上诉状范文
3、篇章3:
民事上诉状写作须知文档
离婚诉讼结束,如果不服法庭判决,必须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裁定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那么,以下面是小泰给大家整理收集的离婚民事上诉状精品范文,欢迎阅读。
篇章1:
离婚民事上诉状范文
上诉人赵某。
被上诉人杨某。
上诉人因离婚纠纷一案,不服xx市xx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现依法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一、请求二审法院撤销xx市xx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第二项判决,改判婚生女杨X、杨Y由上诉人抚养,被上诉人每月支付xxxx元抚养费;
二、请求二审法院撤销xx市xx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第四项判决,改判坐落于xx市新建县解放路房屋归上诉人所有,上诉人支付被上诉人杨某相应房屋补偿款;
三、本案上诉费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请求改判婚生小孩杨X、杨Y由上诉人抚养,被上诉人每月承担xxxx元抚养费用。
1、原审判决仅以婚生小孩杨X表示愿意随被告共同生活就将杨X判给被上诉人抚养,显然是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五条规定“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根据该条规定,年满1x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子女的意见,只是作为判决考虑的因素之一,而不是判决唯一决定性的因素。
原审判决仅根据婚生小孩杨X的意见,而完全忽视上诉人更有利于抚养小孩因素,将婚生女儿杨X判给被上诉人抚养,显然是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
2、原审判决认定,“综合考虑原被告的抚养条件及小孩生活、学习的实际情况,并从有利于小孩的健康成长出发,将婚生小孩杨Y判给被上诉人抚养”,这是原审法院事实认定不清、歪曲法律条文、偏袒被上诉人的表现。
原审法院没有查明关于上诉人与被上诉人抚养条件的事实,也没有查明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哪方更有利于小孩健康成长的事实,就以原则性、概念化的理由将婚生小孩杨Y判给被上诉人抚养,显然是错误的。
3、婚生小孩杨X、杨Y跟随上诉人共同生活,更有利于她们的健康成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显然,婚生女儿杨X、杨Y跟随上诉人共同生活,更有利于她们的健康成长。
(1)上诉人拥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来源,能够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条件。
上诉人在江西xxx有限公司工作,工作地点在xx,月收入有3xxx元。
上诉人在xx工作,方便照看小孩,且有稳定的收入来源,能够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条件。
(2)上诉人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孩子在原告的抚养下有利于引导孩子健康成长,而被上诉人经常实施家庭暴力,小孩与其共同生活对小孩健康成长不利。
上诉人思想健康、性格开朗,注重与孩子的沟通与交流,能多方面启发和教育孩子,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
反观被上诉人,性格偏激,脾气暴躁,动不动就实施家庭暴力,去年4月份将上诉人殴打至严重脑震荡就是实例。
被上诉人经常实施家庭暴力,对孩子身心健康影响很大,如果小孩长期生活在这种不健康的家庭环境中,会养成偏激的思维方式,不利于孩子树立正确的生活观念和培养健康的生活心态。
(3)婚生小孩杨X、杨Y均系女孩,随着年龄的增长,其生理和心理问题会越来越多,更需要母亲的指导和帮助。
由被告对其抚养无论是对其现在还是未来的生活更为适宜。
且母性的关怀、体贴、细心对抚养、照顾孩子具有天生的优势。
而且被上诉人性格冷漠,平时不管是对女儿的生活还是学习都不闻不问。
如果小孩判给他抚养,小孩不仅得不到母爱的关怀,而且也得不到父爱。
本来离婚就已经对小孩带来了很大的不幸,如果再因缺乏父爱和母爱的关怀给她们带来第二次伤害,那对她们的健康成长会带来严重不利的影响。
(4)上诉人作为女性也4x来岁了,在生理上再生育孩子的可能性很小,因此上诉人抚养孩子的生活环境更加稳定;而被上诉人男方的年纪正值壮年,其今后再婚并生育的可能性很大,会给小孩的健康成长带来不利的影响。
综上,一审法院将婚生小孩杨X、杨Y判给被上诉人抚养,事实认定不清,适用法律错误。
二审法院应依法改判婚生小孩杨X、杨Y由上诉人抚养。
二、一审法院将坐落于xx市新建县解放路房屋判给被上诉人所有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依法应予撤销并依法改判。
一审法院依据婚生小孩杨X、杨Y判由被上诉人抚养且按揭贷款人为被上诉人,从而判决坐落于xx市新建县解放路房屋由被上诉人所有。
上诉人认为一审法院这一判决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关于“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之规定,本案中,上诉人作为女方其并没有其他可供居住的房屋,同时根据上述分析小孩交由女方抚养更有利于小孩的成长,故根据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该房屋应判归上诉人所有。
2、根据上诉人提供的证据可以得知,被上诉人存在家庭暴力,正是因为被上诉人的这一举动导致家庭关系无法在继续维持,直接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据此,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照顾无过错方权益,该房屋应判由上诉人所有。
据此,坐落于xx市新建县解放路房屋应判由上诉人所有。
综上所述,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恳请二审法院在查实究竟后,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
此致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
xxx年七月九日
篇章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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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人(原审被告):
阚××,女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
胡××,男
上诉人因离婚一案,不服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xxx5年5月1x日(xxx5)五法北民初字第xx4号民事判决,现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
一、请依法撤销原审判决第三项前半部分对住房的判决内容,并改判为“位于昆明市××幢××单元××号的住房一套归上诉人阚××所有”。
二、请依法对胡××于xxx4年12月1x日从其工资卡中取出的xxxx元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判令胡××向阚××补偿35xx元。
三、请依法分摊
一、二审诉讼费用的承担比例。
上诉理由:
一、原审判决第三项前半部分对住房的判决内容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依法应予撤销。
1、原审判决书倒数第四行“另查明,婚前原告胡××有住房一套”,没有证据支持,也没有事实依据。
我与胡××于xx年结婚后至xxxx年就一直租住云南××学校的房屋,按当时住房福利政策的相关规定,一个家庭只能租住一套福利房,当时不论是租住夫或妻单位的房屋,性质都是一样的,都是享受国家住房福利待遇,即以很低的租金承租房屋,承租人只享有租赁权,并没有所有权。
该租赁权也不仅仅属于胡××个人,我当时作为胡××的合法妻子对双方共同居住的房屋同样享有租赁权。
原审法院不能仅凭胡××在法庭上陈述“我在结婚前就有住房”而“查明,婚前原告胡××有住房一套”,必须要求胡××提供其“有”住房的证据(即房屋所有权证),而胡××并未提供其婚前拥有住房的任何证据,原审法院凭什么认定胡××婚前有住房一套?
2、每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房改房,夫妻双方不管是购买丈夫单位房屋还是妻子单位房屋,均享有同等的权利,该房屋均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房屋均有平等的处理权。
不能以购买的是丈夫单位房屋而对妻子加以歧视对待,反过来也一样。
《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1xx4年x月1x日、国发[1xx4]43号)第四(十八)条规定:
“职工按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每个家庭只能享受一次,购房的数量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各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分配住房的控制标准执行,超过标准部分一律执行市场价。
”《昆明市出售公有住房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
“职工购买公有住房实行自愿原则。
具有本市五华、盘龙、西山、官渡四个区城镇户口的职工,每户可按房改标准价或成本价购买一套住房。
”《昆明市出售公有住房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
“购买公有住房的职工必须是本人自愿并具有本市四区城镇常住户口的住户。
符合规定的购房户可按标准价或成本价购买一套住房,但每户只能享受一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1x条规定: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更何况夫妻双方婚后共同承租的房屋?
!
争议房屋为双方结婚后的1xxx年购买的福利房(房产证上已注明:
该房属房改售房,房价5x5xx.1x元,产权1xx%归产权人所有),福利房面积、单价均有国家政策规定,针对的是一个家庭而不是个人,购买现住房时并未考虑或扣减原租赁房屋的价值。
退一步讲,即使考虑原住房的因素,原住房也已由双方共同租赁居住长达三年之久,所以并不是原审法院认定的以胡××婚前所有的房屋换购现住房,而是按福利房政策可以购买现住房,购买了现住房,原承租的房屋必须退还给单位,原住房租赁关系终止。
该房屋是在双方婚后取得,且是以共同收入来支付房款,还找我母亲借了三万元钱,xxxx年初搬进去居住,xxx1年11月12日才办下产权证,虽然产权证上的名字是胡××的,仍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胡××在起诉时向法院递交的财产清单及房屋所有权证也说明胡××自己也认可该房屋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原审法院既然已经认定争议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就应当平均分割房屋。
原审法院认定房屋价值15万元,并将房屋判给胡××所有,至少应判胡××补偿我x.5万元,而原审法院却只判胡××补偿给我5万元(房屋价值的1/3),而买房所欠债务却各承担一半即15xxx元,显失公平。
如果是将双方原租赁房屋的价值确定为胡××所有并从现住房价值中扣除,显然没有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
若从照顾抚养子女方、女方或无过错方原则出发,则应将住房判给我所有。
原审法院对住房的处理方式,上诉人百思不得其解!
3、争议房屋依法应判给上诉人所有。
《婚姻法》第3x条规定: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3条规定:
“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
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
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
原审法院既然已将女儿判给我抚养,就应将住房判给我所有。
否则,我带着刚刚五岁的女儿将无处安身。
在拿一审判决时,胡××问书记员:
“如果我没钱给怎么办?
”我真担心陷入即失去房子又拿不到钱的尴尬境地,那样,我和女儿的生活质量将大大下降。
原审法院的判决完全违背了“照顾无过错方、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共同财产均等分割”等诸多《婚姻法》基本原则,是违法的,理应被纠正。
4、原审法院将住房判给胡××所有于法无据,如果是竞价取得,又不符合竞价取得的规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2x条规定: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
篇章3:
民事上诉状写作须知文档【按住Ctrl键点此返回目录】
书写民事上诉状有什么需要注意的?
下面是小泰给大家整理收集的民事上诉状写作须知,供大家阅读参考。
民事诉讼当事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民事判决或裁定,依照法定程序和期限,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或变更原审裁判的书状,称为民事上诉状。
民事上诉状的作用,主要是有利于保护第一审民事案件败诉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防止错案的发生,有利于保证审判质量。
民事上诉状具有下列特征:
(一)必须是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提起的,别人无权提起;
(二)必须是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第一审裁判不服所提起的;
(三)必须依照法定程序和期限,向制作第一审裁判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一)首部
1.标题:
写“民事上诉状”。
2.当事人栏:
按上诉人、被上诉人、这个顺序列写他们的基本情况。
列写的方法如下:
(1)上诉人和被上诉人是公民的,写法是:
先列上诉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职务,工作单位或住址。
上诉人如有法定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紧接着另起一行列写:
法定(或委托)代理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或职务,工作单位或住址,与上诉人的关系。
代理人是律师的,只列写姓名、职务。
上诉人列写后,列被上诉人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或职务,单位或住址。
并根据案情需要,列写他与上诉人之间的关系。
(二)上诉请求说明具体的请求目的,是要求撤销原审裁判,全部改变原审的处理决定,还是要求对原审裁判作部分变更。
民事案件,相对地说比刑事案件的情节还要复杂一些,因此,请求目的,更要写得明确、具体、详尽。
想达到什么目的,就一针见血地提出来,不能含糊其辞地只说:
“请求上级法院予以照顾,适当变更原判”,“请求上级法院依法作出公正判决”或者是“请求上级法院给我作主”等类的空话。
同时,要把请求目的全部写出来,有几条就写几条,不要疏漏。
当然,如果属于考虑不周,在上诉审审理过程中再提出补充或变更诉讼请求,也是允许的。
(三)上诉理由民事上诉状,在论证理由上,主要是针对原审裁判说话,而不是针对对方当事人的;民事起诉状则完全是论述对方当事人的无理之处,这就是上诉状和起诉状在写法上的根本区别之点。
我们必须切实加以掌握。
否则,如果上诉时,再将给原审的起诉状或答辩状拿来,改头换面,照抄照摘,这不仅仅是不符合上诉状制作方法,更重要的是立论指向不明,文不对题,使上诉请求变成没有基础的东西,往往不能被上级人民法院所采纳。
针对原审裁判,论证不服的理由,不外乎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对原审认定事实错误的论证。
着重提出原审裁判所认定的事实是全部错误,还是部分错误;说明客观事实真相究竟如何。
上诉状中提出的与原认定的事实相对抗的客观事实真相必须举出确实充分的证据来加以证实。
人民法院处理案件,首先是“以事实为根据”的,只要能够把原审认定的事实全部或部分推回了,不言而喻,必然会导致其处理决定的全部或部分改变。
2.对原审确定性质不当的论证。
这要具体指出其定性不当之处。
民事案件同样存在着定性问题,也就是确定案由问题。
如果定性不准,则处理上必然不当。
3对原判适用实体法不当的论证。
这就是指原判引用有关的实体法条文,或者是与案情事实不相适应;或者是在引用有关法律条文上存在着片面性,只引用了一部分有关条款,忽视了另一部分有关条款;或者是曲解了法律条款等等,以致造成处理不当的。
要举出有关法律条款,加以具体地分析论证。
4对原审适用程序法不当,因而影响正确审判的论证。
这是指原审在审理案件中,违反了程序法的规定,因此造成案件处理不当的,可以据实予以提出,以作为要求改变原审裁判的理由。
如果原审在案件审理中,虽有违反程序法规定之处,但处理并无不当。
则不应作为唯一的上诉理由。
总之,上诉理由部分,实际上是对原审裁判的一段驳论文章。
明确这个含义之后,我们必须注意两点,一是驳论要有理有据,措词要得体,同样要求坚持采取摆事实,讲道理的态度,遣词用语切忌无限上纲;二是对原审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的正确部分,也就是没有争议的部分,有原审裁判可供上级人民法院审阅,因此,在上诉状中一般无须重复叙述,也不必说明对这些部分表示同意,以免造成上诉状文字冗长。
在写完上诉理由之后,就写结束语。
通常的写法是:
“综上所述,说明XXX人民法院(或原审)所作的判决(或裁定)不当,特向你院上诉,请求撤销原判(或裁定),给予依法改判(或重新处理)。
(四)尾部及附项
1.致送机关,可分三行写为:
此致XXX人民法院转报XXX中级(或高级)人民法院;也可直接写为:
此致XXX中级(或高级)人民法院。
2右下方写:
上诉人:
XXX(签名或盖章)并注明年、月、日。
3.附项写明:
(1)本上诉状副本X份;
(2)证物XX(名称)X件;
(3)书证XX(名称)X件。
民事上诉状
上诉人:
名称:
_____ 住所:
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
法定代表人:
名称:
_________________ 职务:
______
委托代理人:
姓名:
_____ 性别:
_______ 年龄:
______
民族:
____ 职务:
____ 工作单位:
________
住所:
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
上诉人因__________一案,不服_____法院于____年__月
__日__字第__号判决,现提出上诉。
上诉理由及请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 致
_____人民法院
上诉人:
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签章)
____年__月__日
附:
1、本上诉状副本___份。
2、有关证明材料___件。
注:
①上诉理由应全面陈述对第一审人民法院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的不当或错误,提出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包括在一审程序中未提供的事实、理由和证据。
上诉的请求包括要求全部或部分撤销、变更原判决。
②当事人不服法院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一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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