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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规章制度汇编

安全目标管理及奖罚制度

为使全矿职工牢固树立以“安全第一”为宗旨的思想、真正把安全工作摆在一切工作的首位,特制定如下奖罚制度:

1、能严格按照本矿各工种的有关规程和规定作业的或在安全生产预防事故等方面做出成绩的以及对此做出重大贡献的干部或职工,根据本矿实际给予50一100元的奖金和相应的荣誉奖励。

2、能主动及时制止和揭发他人违章、违纪行为的人员,矿领导除给予及时表扬外,还要给予一定数额的奖金。

同时对被揭发者和被制止者,视其违章程度和情节大小处以大于相应奖金两倍以上的经济制裁。

3、经检查发现或被他人揭发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者,除处以50—100元的经济罚款外,严寒要追究有关人员和肇事者的责任。

(1)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或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

(2)玩忽职守,擅自离岗或不安全隐患处理不及时解决不彻底而造成事故的;

(3)遇到违章作业现象不制止,不举报甚至包庇的;

(4)发现险情或事故隐患不处理不汇报或虚报或有意拖延时间的;

(5)对批评、制止或举报违章行为者进行打击报复的;

(6)故意损坏集体财产,破坏安全设施或故意制造汇报的;

(7)遇他人或已知他人身陷险境既不抢险急救也不汇报的;

(8)在事故调查和处理中不积极配合而弄虚作假或故意阻挠调查和处理工作的。

4、不服从领导、不听从指挥、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打架斗殴、寻畔滋事、扰乱驻地居民生活,干扰正常生产秩序的民工,除按情节进行一定的数额的经济处罚外,还要视其认错态度能留用的继续留用。

对于屡教不改者或不接受批评教育者,立即开除,严重者,交司法机关处理。

5、对有犯罪行为的职工,要积极主动向有关执法部门举报密切配合追捕查办。

6、对工作不负责任,问题处理不及时,不彻底且犯有严重官司傣主义的领导人员,更要严加处罚(扣发当月工资、年终奖金),直至罢免。

7、以上制度在具体执行中,若有不完善之处,须经公司有关领导研究作出适当方案后再作处理,决不可轻描淡写姑息迁就。

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一、安全技术编制的依据:

国家公布的劳动保护,安全法规、政策、指示等;安全检查中所现而尚未解决的隐患;生产建设需要采取的安全措施;职工提出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业卫生方面的合理化建议;本单位人力、物力、所允许要采用的先进技术,推广的先进经验。

二、安全技术编制的程序:

由矿总工程师组织通风、采掘机电、地质测量、安全监察、矿山救护队,在全面安全检查,调查研究,找出潜心洞,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行计划具体编制,并组织各科室的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基层干部和技术工人,对计划遭杂进行讨论,补充修改后交县安人监督管理局批准,并经县安全监督管理局组织有关技术部门审批,对责任重大的措施况地区安全监督管理局审批后方可施行。

三、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1、下列安全技术措施最终必须报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审批:

(1)在坚硬和稳定的煤岩层中,确定巷道不设支护时,必须制订安全技术措施,首先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2)井筒大修时,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3)改变全矿井、一翼或一个水平的通风系统时,必须报总工程师批准;

(4)新建立瓦斯排放系统的矿井,必须编制设计和安全措施,除报县安全监督管理局批准后,还要报地区安全监督管理局备巡案;

(5)开采水淹区域下的防水隔离煤柱时,必须在积水完全排除以后进行,并制订安全措施;

(6)编制探查水压大于2MPa的导水构造的探放水设计。

2、下列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报矿部工程师批准:

(1)探查和穿透老空的措施;

(2)采煤工作面如果迂顶底板松软或破碎、过断层、过老空、过原有煤柱或冒顶区以及托伪顶开采时,都必须根据具体情况,改变支架方式并制订安全措施;

(3)从报废的井巷内回收支架和装备,必须制订安全措施;

(4)改变一个采区的通风系统时;

(5)主要通风机至少每月由矿井机电部门检查一次,改变通风机转数或风叶角度时;

(6)主要通风机因检修、停电或其它原因需要停风时,必须制订停风措施;

(7)掘进巷道的通风方式、局部通风机和风筒的安装和使用等局部通风设计,应列入掘进巷道的作业规程;

(8)恢复已封闭的停工区或采掘工作接近这些地点时,必须事先安排除去其中积聚的瓦斯。

排除瓦斯的工作应制订安全措施;

(9)对重大的通风、瓦斯等问题,通风部门应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并制订措施;

(10)探水或接近积水地区的掘进或排放被淹井巷的积水,都必须编制探放水设计与防尘瓦斯和其它有害气体等安全措施;

(11)在排除井筒和下山的积水过程中,如有被水所封住的瓦斯或其它有害气体突然涌出的可能,必须制订安全措施;

(12)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机电设备(包括电缆和电线),必须带电搬迁设备时,应制订安全措施;

(13)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的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查明原因、制订措施如何处理;

(14)每掘进或回采工作面在施工前必须编制《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并经有关人员会审、矿长和矿总工签字后方可施行。

(15)每一电气设备下井,必须经过机电部门的验收,并报主管机电矿长审批。

(16)井下每一通风设施,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如有必要必须经矿通风科长批准后方可。

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煤矿安全生产方针。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预防消除矿井事故隐患,杜绝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一、隐患排查职责分工:

矿长:

对矿井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全面负责。

付矿长:

组织分管范围内的隐患排查工作。

班组长:

实施本职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

二、矿井事故隐患:

矿井事故隐患指煤矿生产现场,技术管理,装备设施上所存在的可以导致事故的隐患。

1、顶板:

回采工作面顶板管理特别是上下出口顶板管理,掘进工作面迎头空顶,掘进主巷道与贯眼的交叉口顶板,回风顺槽及回风大巷顶板;风桥前后5m范围内顶板都是可能导致顶板冒落的地方,一定要严加观察,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2、通风:

矿井主扇不正常通风即随意开停;局部扇风机未安设风电闭锁且随意开停而又在开启时不检查瓦斯,恢复停工区的通风工作措施不力,巷道贯通通风工作及串联通风等都是导致形成瓦斯及有害气体积聚而形成通风隐患的原因。

3、瓦斯:

矿井瓦斯检查不到位,一班三检及一炮三检不到位,积聚瓦斯不及时处理。

空班漏检或瓦斯检查员缺乏责任心;停工区及停电,停产,停风,瓦斯管理检查不到位,不严密都是可能导致瓦斯事故发生的隐患。

4、煤尘:

采掘工作面放炮未采用黄土封口,矿井巷道积尘未及时定期处理,巷道未进行定期冲涮清洗等都可能导致煤尘事故发生的隐患。

5、机电:

矿井采用非煤矿准许的机电产品,井下机电设备失爆,完好率、失修率严重超标;机电管理混乱,不检修、不维护;设备线路布局不规范,接地不良好,保护不良好;带电搬迁设备都是导致机电事故发生的隐患。

6、运输:

机械运输设备不检修、不维护;信号不畅通;钢丝绳断股现象严重,人力运输过快,抢占道,弯道不放警号都是可能导致运输事故发生的隐患。

7、放炮:

采用非煤矿准许的雷管和炸药;煤渣装炮;放炮躲避距离不够。

不用放炮器起爆;不采用三人联锁放炮;火工品领用、运输、保管制度不严密,互相没有制约都可能导致放炮及火工品事故发生。

8、水害:

不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原则;越层越界开采。

三、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

1、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原则是:

分级负责、责任落实、要做到项目落实、措施落实、资金落实、时间落实、责任落实。

2、难度大,投资大的A级隐患矿长主持矿务会解决;难度较大班组长也解决不了的B级隐患分管付矿长指挥解决,一般现场的C级隐患班组长解决。

3、对于存在事故隐患的作业场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无措施,不安全不生产。

4、因事故隐患整改不落实,导致事故发生,要严肃处理事故隐患排查责任者的责任。

总之,实现隐患排查制度,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业务保安责任制有很大的约束力,避免了推委扯皮,拖拖拉拉和责任不到位的不良倾向,促进了解决问题的主动性,保证了人员、资金、设备、措施的落实,达到以预防为主,超前控制的目的。

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其基本任务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隐患,监督各种安全规章制度的设施制止违章作业,做好隐患防范整改工作。

一、基本要求

1、除地县组织的煤矿安全检查外,本矿每十天对全矿进行一次细致的安全检查。

2、安全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并要建立由领导负责和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组织,以便枷强领导,做好检查工作。

3、安全检查应贯彻领导和群众结合的原则,以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查领导、查隐患为中心,依靠群众,边检查、边改进,并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4、检查人员有权要求受检单位报告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情况及提出有关资料,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提出整改的要求。

二、组织形式与检查内容:

1、组织形式:

由矿长或副矿长组织安全小组全体成员每十天检查一次。

2、检查内容:

输变压电设备、消防器材,危险物品的保管使用,各专业班组的安全用具,班组及个人的安全防护用具的使用情况,现场工作人员的场地安全状况及执行各种规程制度的执行情况等。

3、除此及部门和本矿组织的安全检查外,各负责人应经常检查所属人员的执行安全规程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4、检查组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问题,要逐项分析研究,并落实整改措施,做到定项目、定时间、定负责人,区队能解决的不交矿部处理。

5、对查出的所有隐患问题,都必须全部整改,不得拖延,有限于人力、物力、技术条件暂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定计划,按斯解决,做到条条有落,件件有交待。

6、对重大隐患项目的整改实行《隐患整改通知书》制度。

三、其它规定

1、工人在上班前不得饮酒,并保证足够的睡眠与休息,工作中不得开玩笑、打闹、睡觉、脱岗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2、一切安全装置使用应妥善管理,加强维护保养不得随意拆除或挪做它用。

3、生产中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时,有关人员应逐级上报。

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1、矿成立安全领导组,矿长任组长,安全副矿长任副组长,主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办公会议。

2、安全办公会议或主要解决落实矿每旬安全大检查中出现的重大问题,主管部门安全检查中检查出的问题及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重大不安全隐患。

3、安全办公会议解决问题要定时间、定人员、定措施,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4、安全办公会议应以会议纪要形式将会议召开的内容,解决处理的问题及防范措施下发各班组,遵照执行或弓f起重视。

5、安全办公会议负组织审定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安全管理制度并督促落实。

6、大力推广安全系统工程,搞好安全生产。

入井检身及出入井清点制度

1、所有下井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入井检身制度,接受检身员的检身。

2、检身人员要严守职责,严格检身,时刻注意上、下人员。

3、所有入井人员都要佩戴安全帽,矿灯和自救器,否则不得入井。

饮酒嫌疑者及携带烟草,点火物品者不准下井,严禁携带无批准措施的喷灯,氧焊机入井。

4、检修期间要严格按检修措施执行。

5、发现出井人员盗窃国家财产和炸药、雷管者,要立即汇报公司保卫科进行处理。

6、外单位入井参观学习人员必须由公司派专人带领,并遵守本规定。

7、严格进行出、入井人数清点,并记入相应表格,同时报调度值班室。

各工种技术操作规程

一、下井守则

1、新来的工人,经身体检查合格后方准下井工作。

2、新工人必须经过入矿培训不超于7天,经考试合格后,才能下井工作。

3、新工人必须同专人熟悉有关巷道和安全出口。

4、新工人必须同有经验的工人共同工作不得少于一个月。

5、下井前绝对不许饮酒,禁止往井下携带烟草和一切发火物品。

6、下井前穿好工作服、鞋子、戴好安全帽、领好矿灯,并准将携带尖刀工具保护好。

7、凡下井人员的矿灯必须随身携带,不许摔、拆和乱扔乱放。

8、乘坐罐笼必须排队按次序上下,听从把钩人员的指挥,行车时身体任何部位不准伸出罐笼。

9、下井人员必须走人行道,在遇弯道、横穿交叉道口、风门及狭窄巷道时,应注意来往车辆。

10、通过风门后,要立即关好风门,过两道风门时不得同时打开。

11、凡失修,通风不好,封闭等危险巷道一律禁止通行。

12、携带长工具在巷道行走时,必须注意前后行人。

13、在井下不许打闹和睡觉,并禁止用热力丝和灯泡取暖。

14、分配在孤立危险地点的工作人员,必须指派有经验的工人,并不得少于两人。

15、通风设施如风门、风桥、局扇等未经矿技术负责人许可,不准拆除和移动。

16、发现电器设备损坏时,要立即汇报,非机电人员不得修理,不得向电器设备上撒尿、挂衣服,以防触电。

17、在井下发现危险予兆时,要立即汇报,必要时可先处理妥善后再报告。

如遇其他人有危险及可能发生危险时,要发扬互相友爱的精神,应设法抢救,及时制止。

18、外来下井人员,必须遵守本矿制定的《外来人员下井守则》。

二、外来人员下井守则

1、外来有关人员需要下井,必须通过矿领导批准,并在矿有关人员的陪同下方可下井。

2、下井前主动交出烟火和点火物品。

3、领好工作服、安全帽、靴子、矿灯,并着装整齐。

4、下井后,在矿有关人员的指弓l下,方可开始工作。

5、在巷道行走时,要注意自己的安全。

6、上井后必须将自己领用物品如数交清。

7、下井人员必须集体行动,不得私自乱撞。

三、瓦斯检查员操作规程

1、瓦斯检查交班人应向接班人交清楚井下瓦斯情况。

2、井下每班应循环检查,时刻注意瓦斯变化情况。

3、停电恢复送电后应先进行通风,经瓦斯检查后,确认没问题才能恢复生产。

4、瓦斯检查员应把检查结果及时写在牌板上,记在瓦斯记录本上,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及时如实填写瓦斯报表送矿领导,不准空班漏检。

5、如发现瓦斯含量超过规定,要采取果断措施及时处理,不能及时处理时,撤出该处的工作人员,然后向矿领导汇报。

6、除使用仪器人员外,任何人不准动用瓦斯检定器,在工作中发现瓦斯检定器发生故障,不许在井下拆修,有毛病不得继续使用,应立即更换。

7、下井前对瓦斯检定器要进行如下检查:

①必须经常检查气球,有破裂时立即更换。

②光谱是否正常。

③水份吸收管内的药品是否失效,粒度不得过大,也不得过小,一般应与黄豆大小相同,两头用脱脂棉堵好。

④用前必须用新鲜空气清洗,调整至零位,此地温度和被检查地温度不要超过10℃。

⑤精读盘、粗读盘调零后,把旋盖旋好。

⑥二氧化碳吸收管的药品应保持良好,发现失效要及时更换。

8、下井检查

①携带瓦斯器要防止碰撞,使用时动作要准确,不得用力过猛。

②检查沼气时瓦斯吸入管必须与顶板接近,保持在20公分左右。

③为了检查正确,每个地点都应检查三次,并记入记录本内。

④检查二氧化碳时,取下药品,吸气管必须接近底板,与底板保持10公分。

以免吸入水和粉尘。

检查的结果为混合气体,再在原处检查瓦斯,用混合气体减去瓦斯即为二氧化碳含量。

9、检查完后必须将镜头盖好,上井后清洗一次,并要观察光谱是否还原,还原时证明检查正确,否则为不正确。

正常使用的瓦斯器至少每季要校对一次。

10、对换修、停工恢复巷道中的瓦斯应由二人一前一后(不得并行),相距5米以上进行检查。

四、通风工操作规程

1、通风工要熟悉风机的电源线路系统及开关的用途。

2、风机起动后,在运转中要注意声音有无变化。

3、严禁随便停风机,停电后应拉开电源闸。

4、通风后必须检查风筒有无漏风和脱节现象。

5、井下局扇需安装在回风巷口10米以外,不准拉循环风,混合式通风两风保持20至30米的距离。

6、风筒按顺序相接,并保持接头严密,以减少漏风。

7、局扇安装好后,必须检查防护装置,并试验旋转方向是否正确。

8、移动局扇时,必须先找电工把电源切断,方可移动局扇和有关电器设备。

9、当搬动局扇时,必须小心其各零件,不要砸坏和丢失。

10、垒砌永久性密闭时,巷道的四周要掏槽,墙顶部厚0.6米,底部1米,用砖石等坐灰垒砌,用白灰、麻刀抹面,有水按U管送出。

11、垒砌临时密闭时,可用矸石坐黄泥垒砌,四周必须垒砌到实帮,并用黄泥掺麦秸抹面。

12、无论在任何地点,拆迁通风设施,必须将现场清理干净。

13、无论作永久密闭或临时密闭,如用矸石墙时应里外都坐泥垒好,不准漏风,两个出口巷道的密闭应在两端密闭。

14、垒砌永久性的风门,必须用砖石砌垛,临时性风门可以用木柱、板皮钉墙。

15、安风门时,门扇要向来风方向开,门框要有角度能自动关闭。

16、通风设备不经批准,不得拆除或移动。

17、井下要采用分区式通风,禁止使用大串联方式通风。

五、运输工操作规程

1、拉工必须服从带班长和采煤工的指挥,在安全地点装煤,禁止拉工私自偷窝砍壁装煤。

2、拉工不得抢道而行,执行轻车让重车的规定,在下坡和拐弯时,必须发出信号,防止撞车,不准猛打牲畜放飞车。

3、拉工要爱护自己所用的平车,如有轴承等损坏'现场,必须让修理工修理,否则损失严重者,按违章罚款条例处理。

4、拉工必须将自己所用的平车编号,未经带班人员批准,不准乱拉,否则严肃处理。

5、必须完成本班的额定任务。

6、拉车时发现车胎没气或气不足,一定要加足,如果还有其它毛病要立即找修理工修理。

六、采煤工操作规程

l、采煤工下井后,要随时注意工作面周围顶板和煤帮的变化情况,如发现局部片帮和冒顶要及时清理和支护。

2、采煤工进入工作面首先敲帮问顶,必须保证拉煤工距工作面20米内的安全。

3、采煤工必须在规定尺寸范围内采煤,不许任意扩大或缩小尺寸,应严格按中心线操作。

4、掘道工作面手镐掏槽深度要严格,不得超过50cm。

七、支护工操作规程

一、采掘工作面支护的一般规定

1、支护前"敲帮问顶'',遇有活煤、檐子煤及不安全的地方,必须站在安全地点及时处理。

2、柱子不得打在浮煤、浮矸上,顶帮必须支严背紧。

3、支柱要大头朝上,小头朝下,棚柱垂直顶底板。

4、支柱时要注意附近工作人员的安全,打柱的下方可能涉及到的地点不准站人。

5、柱脚要打在硬底上,必须全部接触脚窝,底软时要穿鞋,柱窝的深度和鞋的规格在作业规程中规定。

6、局部冒顶处支架上边的冒高处要搭木垛。

7、支架完成后,要清理好工作地点,整理好工具。

二、掘进工作面支护

1、工作面空顶距离应严格执行掘进作业规程。

2、棚子接口要严密,不要有托唇吊口现象,棚子要支严背紧,不许空帮、空顶。

3、巷道开口或接通处要预先架好抬棚或过梁,要在口部的两侧对拉或加固。

4、架设木支架遇有突出的煤时,必须处理,不许砍、削梁柱。

三、回采工作面支护

1、壁式回采工作面支架要成排成行,必须保持二直两净(工作面采直,柱子打直;檐子煤要拆净,浮煤清净)。

2、煤墙有片帮危险时要及时打好撑木。

3、工作面遇有断柱、伪顶、顶板破碎等现象,必须加强支护管理。

4、工作面的折断,必须及时修补好方可进行工作。

5、如工作面需要托伪顶或托夹石,必须在起始的伪顶或夹石边缘加强支柱。

6、回柱时采用人工配合回柱器,长把铁钩回撤,为了便于顶板充分垮落,提高支柱回收复用率,回柱要求快速,支柱要回收干净。

7、最后回柱前首先准备好替柱、局扇、风筒等辅助设备。

在回柱时苦中间垮落矸石阻塞了整个工作面,使通风系统遭到破坏,应立即开动局扇,以防瓦斯积聚而发生事故。

8、最后回柱时首先按正常放顶要求把控顶距回撤到最小控顶距,将工作面一切东西撤到安全地点,并打好贴帮柱,然后从工作面中间分两组向上下安全出口沿倾余方向回撤。

9、在最后回柱时,每个回柱工都要自觉把支柱回撤到安全宽敞的地点,一定要保证退路畅通无阻。

10、回柱完毕,必须把所回的支柱和顶梁作一番清点,并如实向矿领导汇报。

八、修护工操作规程

1、必须熟悉支护巷道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

2、发现巷道棚架歪扭、变形、折断现象,应及时换修理。

3、撤换棚子,拔掉柱腿应附近人员的安全,并应加固附近的棚子。

4、拆旧棚子时,要拆一架做一架,必须打好临时点柱,再换棚腿,所换的棚腿必须合乎要求,换好棚腿后再拆掉临时点柱。

5、修好的棚子不许空帮空顶,修完的巷道内的杂物清理好,严禁杂物堆积在巷道内。

九、洒水清尘工操作规程

1、洒水、清尘工一定要熟悉井下巷道,懂得井下作业的有关安全规程。

2、洒水时一定要均匀、适量,严禁路面出现流水现象,以防滑倒人。

3、对于浮煤太大的局部地段,应首先找修路工清理浮煤后将水洒上,以防出现淤泥积水。

4、对于煤尘最易漂动的地方,应多洒几次水,杜绝煤尘飞扬而防碍生产。

5、清尘工必须是用笤帚将顶梁、支柱以及积聚煤尘的每个地方,认真清理干净,严禁少清漏清。

6、清尘工同时应及时清理巷道中的楔子、顶板等杂物,苦发现有楔子和顶板松懈,应马上汇报有关人员处理。

7、清尘工同时应经常清理回风巷内的人粪等污染空气的杂物。

8、清尘工在作业时一定要注意安全,做到安全第一、质量至。

十、修路工操作规程

1、修路工必须熟悉井下巷道布置情况,懂得井下作业的各种安全规程。

2、修路时首先要清除浮煤,浮煤清清干后,如果路面仍不平整,再用手镐将高处削平尽可能少垫浮煤。

3、局部地段若出现低凹处或小坑,也可将高处浮煤垫上,但垫后一定要保证路面平整坚硬,严禁制造虚坑。

4、路面上清理出的浮煤要及时运走,严禁堆放在巷道中,更不允许垫入水沟中。

5、水沟经常要畅通,严禁有淤泥积水,如果出现此种情况,修路工要立即处理干净。

6、巷道中有冒顶片帮处,修路工应马上清理并报有关人员处理。

7、修路工剥路时,一定要心中有数,严禁将支架的柱子底剥空,更不能将柱子剥倒。

若发现柱子倒歪,应报有关人员处理。

8、修路工还应及时清理巷道中的牲口粪便等污染空气的杂物。

9、修路工一定要坚守岗位,经常保持路面平坦畅通。

十一、主提升绞车司机操作规程

1、提升绞车司机必须持证上岗。

2、司机必须熟悉绞车房各种设备的技术性能,名称部件及操作的基本原理等。

3、司机应能及时地发现和处理临时发生的一般故障。

4、绞车运转时,若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车,报矿有关人员修理,同时要记录损坏及修理情况。

5、司机必须在现场交接班,交接班必须将机器运转情况和存在问题交清楚。

6、接班司机应认真检查传动装置,制动装置、润滑部分、电器部分及钢丝绳排列是否完好。

7、司机只有在接到开车信号后方可开车,信号不明一律以停车信号处理(一停、二起、三松)。

8、绞车在运转时,司机要高度集中地注意绳在滚筒上排列位置。

9、绞车在运转时,非紧迫情况不得使用紧急制动闸,在任何情况下不得采用电动反转的方向停车。

10、操作时,司机不得与他人交谈,手不得离开操作手把。

11、绞车起动顺序

①起动控制回路直流发电机及辅助回路的润滑泵的电动机。

②安全闸手把推至松闸位置。

③工作闸手把推至一级制动位置。

④根据信号操纵控制器。

⑤缓慢地松闸起动,然后再依次搬动控制器绞车,逐步加速。

3、司机应能及时地发现和处理临时发生的一般故障。

4、绞车运转时,若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车,报矿有关人员修理,同时要记录损坏及修理情况。

5、司机必须在现场交接班,交接班必须将机器运转情况和存在问题交清楚。

6、接班司机应认真检查传动装置,制动装置、润滑部分、电器部分及钢丝绳排列是否完好。

7、司机只有在接到开车信号后方可开车,信号不明一律以停车信号处理(一停、二起、三松)。

8、绞车在运转时,司机要高度集中地注意绳在滚筒上排列位置。

9、绞车在运转时,非紧迫情况不得使用紧急制动闸,在任何情况下不得采用电动反转的方向停车。

10、操作时,司机不得与他人交谈,手不得离开操作手把。

11、绞车起动顺序

①起动控制回路直流发电机及辅助回路的润滑泵的电动机。

②安全闸手把推至松闸位置。

③工作闸手把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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