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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经典美文从培根到伍尔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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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经典美文:

从培根到伍尔芙>OfLove—byFrancisBacon

分集介绍:

《论爱》是弗朗西斯·培根写于1612年的一篇散文,1625年修改后再版。

作者以雄辩的事实和逻辑说明爱情之于伟人的关系,培根认为,在人的生命中,爱情是一种强大的力量,一个伟大的人应当力避它的负面影响,因为它会给人造成无尽的麻烦。

他反对伊壁鸠鲁关于爱一个人便全身心地把自己专注于所爱的人的观点,主张把爱情与我们从事的伟大事业小心翼翼地区分开来,因为爱情让人失去理性和智慧,更让人失去财富,沉迷于爱情更会使人堕落。

该文短小精悍,但内容丰富,文笔古雅,引经据典,思想深刻,耐人寻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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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朗西斯·培根(1561-1626),英国文艺复兴时期最重要的散作家、哲学家。

他不但在文学、哲学上多有建树,在自然科学领域里,也取得了重大成就。

培根是一位经历了诸多磨难的贵族子弟,复杂多变的生活经历丰富了他的阅历,随之而来的,他的思想成熟,言论深邃,富含哲理。

他的整个世界观是现世的而不是宗教的(虽然他坚信上帝)。

他是一位理性主义者而不是迷信的崇拜者,是一位经验论者而不是诡辩学者;在政治上,他是一位现实主义者而不是理论家。

他是新贵族的思想代表,反对君主权神授和君权无限,主张限制王权;拥护清教主张改革,但反对革命。

他对中世纪的经院哲学,提出必须清除它给人们造成的错误认识和偏见(他称之为假相),以便给认识和科学扫清道路。

他继承了古代唯物主义传统,承认自然界是物质的,认为构成一切事物的最小单位是真正的分子,即事物的简单性质,它是有限的不变的。

千差万别的事物都是由它的不同排列和组合构成的。

运动是物质固有的最重要的特性,运动是有规律的,其形式是多样的。

他称事物运动的规律和规定性为形式。

科学的任务就是发现形式,从而获得行动上的自由,以便征服自然。

提出“知识就是力量”的口号。

《论爱情》培根舞台上的爱情比生活中的爱情要美好得多。

因为在舞台上,爱情只是喜剧和悲剧的素材。

而在人生中,爱情却常常招来不幸。

它有时像那位诱惑人的魔女,有时又像那位复仇的女神。

你可以看到,一切真正伟大的人物(无论是古人、今人,只要是其英名永铭于人类记忆中的),“没有一个是因爱情而发狂的人:

因为伟大的事业抑制了这种软弱的感憎。

只有罗马的安东尼和克劳底亚是例外。

前者本性就好色荒淫,然而后者却是严肃多谋的人。

所以爱情不仅会占领开旷坦阔的胸怀,有时也能闯入壁垒森严的心灵--假如守御不严的话。

埃皮克拉斯曾说过一句笑话:

“人生不过是一座大戏台。

”似乎本应努力追求高尚事业的人类,却只应像玩偶奴隶般地逢场作戏似的。

虽然爱情的奴隶并不同于那班只顾吃喝的禽兽,但毕竟也只是眼目色相的奴隶--而上帝赐人以眼睛本来是更高尚的用途的。

过度的爱情追求,必然会降低人本身的价值。

例如,只有在爱情中,才永远需要那种浮夸诌媚的词令。

而在其他场合,同样的词令只能招人耻笑。

古人有一句名言:

“最大的奉承,人总是留给自己的”。

--只有对情人的奉承要算例外。

因为甚至最骄傲的人,也甘愿在情人面前自轻自贱。

所以古人说得好:

“就是神在爱情中也难保持聪明。

”情人的这种弱点不仅在外人眼中是明显的,就是在被追求者的眼中也会很明显――除非她(他)也在追求他(她)。

所以,爱情的代价就是如此,不能得到回爱,就会得到一种深藏于心的轻蔑,这是一条永真的定律。

由此可见,人们应当十分警惕这种感情。

因为它不但会使人丧失其他,而且可以使人丧失自己本身。

至于其他方面的损失,古诗人早已告诉我们,那追求海伦的人,是放弃了财富和智慧的。

当人心最软弱的时候,爱情最容易入侵,那就是当人得意春风,忘乎所以和处境窘困孤独凄零的时候,虽然后者未必能得到爱情。

人在这样的时候最急于跳入爱情的火焰中,由此可见,“爱情”实在是“愚蠢”的儿子。

但有一些人,即使心中有了爱,仍能约束它,使它不妨碍重大的事业。

因为爱情一旦干扰情绪,就会阻碍人坚定地奔向既定的目标。

我不懂是什么缘故,使许多军人更容易陷入爱情,也许这正像他们嗜爱饮酒一样,是因为危险的生活更需要欢乐的补偿。

人心中可能普遍具有一种博爱的倾向,若不集中于某个专一的对象身上:

就必然会施之于更广泛的大众,使他成为仁善的人,例如像有的僧侣那样。

夫妻的爱,使人类繁衍。

朋友的爱,给人以帮助。

但那种荒淫纵欲的爱,却只会使人堕落毁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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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培根到伍尔芙>ThoughtsinWestminsterAbbey—byJosephAddison

分集介绍:

《墓园沉思》是约瑟夫·艾迪森写于1711年的一篇佳作。

该文指出,在威斯敏斯特教堂的墓地之中,作者发现有些墓志铭对于死者给予了过多的溢美,有些则太过简单,有些甚至完全扭曲死者的生平。

看到墓地中曾经的芸芸众生如今平等地长眠于地下,作者感慨唏嘘,并从中反思人生的哲理。

全文字里行间之中没有感伤、悲观和绝望,有的只是作者立足死亡对于人生的回望和关于平静人生的慷慨建言。

该文行文流畅,文辞优美,读来令人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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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散文家、诗人、辉格党政治家。

曾在牛津大学求学和任教,并去欧洲大陆旅行多年。

担任过南部事务部次官、下院议员、爱尔兰总督沃顿伯爵的秘书等职。

与斯梯尔合办《闲话报》(1710)和《旁观者》(1711)等刊物。

为英国散文大师之一。

写有诗篇《远征》、悲剧《卡托》以及文学评论文章等。

英国散文家、诗人、剧作家以及政治家。

艾迪生的名字在文学史上常常与他的好朋友理查德·斯蒂尔(RichardSteele)一起被提起,两人最重要的贡献是创办两份著名的杂志《闲谈者》(Tatler)与《旁观者》(Spectator)。

作品《战役》(TheCampaign)

约瑟夫·艾迪生——西敏寺内的遐想

 

心情不佳的时候,我是非常经常地独自走在西敏寺里,因为那里的地方之阴暗,以及对阴暗的应用,加上建筑之庄严,以及长眠于此的人们的状况,都易于让头脑充满一种忧郁,更确切地说是充满一种并非令人不快的沉思。

昨天,我整个下午都是在教堂墓地、教堂的回廊以及礼拜堂里度过的,用我在死者的那几个地区碰到的墓碑和碑文打发时光。

大多数碑文只记录了坟墓中的人生于何日,死于何日:

他的人生的整个历史在那两种情况中得到理解,而那两种情况又为所有的人类所共有。

我禁不住把对生存的这些注册,看作是对逝者的嘲讽,不管那是用黄铜还是大理石注册下来的,因为除了出生和死去之外,有关他们这些注册并没有留下任何难忘的东西。

他们让我想起了在史诗的战斗中提到的几个人,他们拥有人民所给予他们的显赫的名字,这又只是因为他们可能会被杀死,而他们之所以受到歌颂,又只是因为他们的头遭到了打击。

这些人的生命,在圣经中被“箭矢的道路”一语精彩地描述了出来,箭矢一飞过去,它在空气中形成的道路也就立即合拢起来,消失了。

 一走进教堂,我便饶有兴味地观看人们挖坟墓;我看到,每挖出一铁锨,都有骨头或者头颅的碎片与一种新的腐土混杂在一起,而曾几何时,这碎片曾在人体的构成中占据着一个位置。

此情此景令我自忖,在这座古老的大教堂的路面底下,不知混乱地埋葬着多少人啊!

男人和女人、朋友和敌人、教士和士兵、修道士和受俸牧师,在彼此当中被压碎了,混合成了同一堆东西;而在同一堆混杂的物质里面,美丽、力量和青春,与老年、体弱和残疾并无区别。

在这个古老建筑物的每一个地方都有墓碑竖立,可以说这是一本巨大的死亡杂志,我先是全都大略地看了一下,然后我又根据在几座墓碑上所发现的描述,更加仔细地予以审视。

有些墓碑上面覆盖着这样夸张的墓志铭,倘若死者有知,他就会因为朋友们给予他的溢美之词而脸红。

还有一些墓志铭又过分地谦虚,因为它们是用希腊文或者希伯来文描述死者的性格,而这样一来,也就一年之内不会有一次被人们所读懂。

在诗人角,我发现有些诗人没有墓碑,而有些墓碑的墓主又不是诗人。

我确实注意到,当前的这场战争让这座教堂充满了许多这些无主的墓碑,这些墓碑被竖立起来,是为了纪念那些其尸体也许是被埋葬在布莱尼姆平原,或者被埋葬在大海里面的人们。

我不能不为几篇现代墓志铭感到高兴,它们表达非常高雅,思想非常公正,因而也就既对死者表示了敬意,也对生者表示了敬意。

由于外国人往往会根据公开的墓碑和碑文的特色来形成对一个国家是无知还是文雅的一个概念,因而在墓碑和碑文做成之前,应该提交给有学问和有天才的人来仔细推敲。

克劳兹利·肖维尔爵士的墓碑经常令我非常反感:

在他的墓碑上,他不是被展现为那位勇敢彪悍的英国海军上将,这是那位朴素而又勇武的人的特色,而是被展现为一个花花公子的形象,戴着长长的假发,在华丽的罩棚的下面,倚在天鹅绒的靠垫上歇息。

碑文与墓碑相称;因为碑文不是赞颂他在祖国服务中所作出的许多引人注目的业绩,而只是使我们了解他的死亡方式,而在他的死亡方式当中他是不可能获得任何荣誉的。

我们一向瞧不起荷兰人,认为他们缺少天才,然而在这种性质的建筑和作品中他们所表现出来的古色古香和文雅的趣味,比在我们自己的国家里的那些建筑和作品中所表现的,要多得多。

他们的海军上将的墓碑是用公众的钱建起来的,栩栩如生地再现了他们的英姿:

头顶军帽,身披战袍,配挂着用水草、贝壳和珊瑚扎成的美丽垂饰。

不过还是言归正传吧。

英国历代国王的墓地,我打算留待日后再仔细予以考虑。

我知道,这种性质的消遣往往会使那些头脑畏怯、想象阴郁的人民产生黑暗而又沮丧的念头;但就我本人而言,尽管我始终是严肃的,我却不知道忧郁为何物;因而我能够持有一种顺其自然的观点,以对待大自然的最快乐最令人高兴的场景的那种愉快心情,来对待大自然的深刻而又庄严肃穆的场景。

这样一来,我也就能够用别的人带着恐惧来考虑的那些对象,来改进自己。

当我看着这些伟人的坟墓的时候,每一种嫉妒的情感都在我的身上死去了,当我读着美人的墓志铭的时候,每一种超出合理限度的欲望都熄灭了;当我在墓碑上读到父母亲的伤悲的时候,我的心被同情所融化;当我看到父母本人的坟墓的时候,又觉得这种悲伤是虚幻的,因为我们都会步其后尘;我看到国王们与他们的废黜者们躺在一起,当我想到势不两立的才子们并列排在一起,或者那些用其竞争和争端而分裂了世界的圣人们,我就带着悲伤和惊讶反思人类的那些微不足道的竞争、倾轧和争论。

我读到这些坟墓上的几个日期,有些人死于昨天,有些人死于六百年前,这时我想到,当我们所有的人都成为同时代的人,并在一起出现的时候,那将是一个多么伟大的日子啊。

源自

ATreatiseonGoodMannersandGoodBreeding—byJonathanSwift

分集介绍:

《论教养》是乔纳森·斯威夫特生前写成但到他死后的1754年才发表的一篇散文。

文中区分了一般生活礼节和人的修养,对于18世纪弥漫在上至宫廷、下至普通百姓的英国社会中的一种繁复的日常生活礼节的风尚进行了无情的讽刺和批判。

作者认为,一般生活礼节源自一个社会对于理性的共同需要,而真正的修养则来自个人长期的学习和积累,遵守一般生活中的繁文缛节并不会使人立刻成为一个有修养的人,然而,修养可以从点滴小事做起。

对于礼节性的形式我们不需过分在意,过分地追究这些形式只能让人暴露自己修养的匮乏。

该文说理清晰、透彻,用例具体、生动,特别是幽默和讽刺的运用一针见血,反映了作者一贯的写作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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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纳森·斯威夫特(1667年11月30日-1745年10月19日),(有译为江奈生·斯威夫特)他被称为英国十八世纪杰出的政论家和讽刺小说家,在世期间写了很多具有代表性的讽刺文章,他也是英国启蒙运动中激进民主派的创始人。

他出生于爱尔兰首都都柏林一个贫困家庭,由叔父抚养成人,六岁上学,在基尔凯尼学校读了八年。

1682年进都柏林著名的三一学院学习,他除了对历史和诗歌有兴趣外,别的一概不喜欢。

还是学校“特别通融”才拿到学位。

之后,他在三一学院继续读硕士,一直到一六八六年。

1667年11月30日至88年,即所谓的一六八八年革命,爱尔兰面临英国的入侵,他决定前往英国寻找出路。

在社会背景黑暗的环境中,写下许多讽刺小说,著名的有《格列佛游记》、《一只桶的故事》等。

其代表作是《格列佛游记》,一部杰出的游记体讽刺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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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培根到伍尔芙>Conversation—bySamuelJohnson

分集介绍:

《论谈话》是塞缪尔·约翰逊写于1752年的一篇美文。

该文开宗明义地指出,谈话乃是一种艺术,但作者通过一种奇异的逻辑说明:

所谓谈话的艺术其关键实不在艺术,而在于给人欢乐。

作者首先表示,给人欢乐的谈话与知识的多少和德行的高低不成正比,人们可以通过不断地给人讲故事以博人一乐,但是不会讲故事的人也可以给人带来欢乐,一个生性的乐天派、一个生性平和者和一个谦虚的人都可以给人欢乐。

与人相处中,我们可以通过任何一点点的努力给人以欢乐。

给人欢乐者受人爱戴,而受人爱戴无疑是所有人都喜欢的一种感受。

该文立论奇特,思想深邃,语言华丽流畅,是不可多得的散文佳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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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作家、文学评论家和诗人。

1728年进入牛津大学学习。

因家贫而中途辍学。

1737年开始为《绅士杂志》撰写文章。

以后自编周刊《漫步者》(1750~1752)。

经九年的奋斗,终于编成《英语大辞典》(1755)。

约翰逊从此扬名。

1764年协助雷诺兹成立文学俱乐部,参加者有鲍斯韦尔、哥尔德斯密斯、伯克等人,对当时的文化发展起了推动作用。

一生重要作品有长诗《伦敦》(1738)、《人类欲望的虚幻》(1749)、《阿比西尼亚王子》(1759)等。

还编注了《莎士比亚集》(1765)。

英国文学评论家、诗人。

出身贫苦,父亲是小书铺业主。

他虽体弱多病,可自幼喜欢阅读,7岁进文法学校学拉丁文,19岁进牛津大学,求学期间用拉丁文翻译了当时著名诗人亚历山大·蒲柏的一首长诗,受到称赞。

约翰逊的《英文辞典》在当时开创了英文词典学的新阶段。

在此之前,英国只有冷僻的难词或新词语的汇编。

约翰逊从大量文学著作中搜集素材,选出例词例句。

他涉猎极广,他的条目中提到富兰克林的电学发明,引用了大量名作名句,这在当时是词典学的创举。

此外他还注意日常用词的解释,并对当时的英文拼法起了规范作用。

在1828年美国韦氏大词典问世前,它是最具权威的英文词典,并受到法国和意大利学者的赞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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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经典美文:

从培根到伍尔芙>Dream-Children,AReverie—byCharlesLamb

分集介绍:

《梦幻孩子:

一段幻想》是查尔斯·兰姆写于1822年的一篇经典佳作。

该文于梦幻中起步,完整地叙述了作者一日傍晚在座椅上打盹时做的梦。

在梦中,作者应两个孩子的要求描绘和讲述自己外祖母的为人和往事,讲述了自己和兄长一起长大的情谊以及自己与孩子母亲之间的美好爱情,叙述中充满了对于甜蜜往事的留恋,对于痛苦往事的悔恨,对于未实现的爱情和家庭的无限憧憬。

散文在梦幻孩子渐去渐远的话语中结束,现实的凄凉与梦幻的温暖形成鲜明对比,写出了作者对于温暖家庭的渴望。

文章语言优美,描写生动,情感真挚,读来令人慨叹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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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尔斯·兰姆生活在18、19世纪之交,当时全欧的最大政治事件是法国革命。

兰姆在早年和其他英国热血青年一样,受法国革命影响,结交了一批思想激进的朋友,一同著文办刊,向反动保守势力斗争,同时也受对方攻击。

但滑铁卢一战,拿破仑失败,欧洲形势大变,封建势力复辟;英国政府的政策日趋反动,兰姆的朋友们也走向分化,有的受舆论围攻,有的受审讯、下狱,有的流亡国外,有的思想转为保守。

在这种形势下,兰姆写文章只谈日常琐事了。

英国散文家,出生于英国伦敦。

父亲是塞缪尔·索尔特律师的机要秘书。

兰姆一生中对于社会下层的穷困者、弱小者、妇女、儿童和残疾人始终怀着真挚的同情,对于他那些处于逆境之中的思想激进的朋友,他一如既往地保持着友谊,并尽力给予支援帮助。

兰姆在他的随笔中使用了一种特殊的文风,那是个性毕露、披肝沥胆的——读了他的随笔,就了解了他的个人经历、性格和感受。

因此,他说过:

他的随笔集,不需要序言来介绍,因为他的每篇随笔都是自己的“序言”。

他的文章写得文白交错、迂回曲折而又跌宕多姿、妙趣横生——这是由他那不幸遭遇所形成的性格,以及他那博览群书所养成的“杂学”所整个决定的。

他的风格像是突破了重重障碍、从大石下弯弯曲曲发芽生长、终于开放的一朵奇花。

他的随.笔写作,是把个人的不幸升华为美妙的散文作品。

他常常板着面孔说笑话。

两剿伊利亚随笔肿贯串着一种别人无从模仿的幽默感。

这种幽默乃是一颗善良的心所发出的含泪微笑

梦幻中的孩子们

(一段奇想)

小孩子们爱听关于长辈的故事,想知道他们做小孩子的时候到底什么样,这样可以驰骋想象,对于他们从未见过、只在大人们传说中听过的某位叔爷爷、老奶奶进行一番遐想。

正是出于这种心情,不久前一天晚上,我的一双小儿女偎在我的身边,听我讲他们曾外祖母菲尔德的故事:

她住在诺福克郡的一所大宅子里(那可比他们和爸爸住的房子要大上一百倍),那个宅子恰好又是(至少,在那一带乡间,大家都这么相信)他们最近念过的歌谣《林中小儿》里那段悲剧故事的发生地点。

不管怎么说,那一双兄妹,他们那狠心的叔叔,还有那红胸脯的知更雀,整个故事都原原本本雕刻在那大厅壁炉面的嵌板上,清清楚楚,一点不差。

可是,以后来了一位煞风景的阔佬,把那块雕花嵌板拆下来,换上另一块时新样式的大理石壁炉面,这么一来,什么故事都没有了。

听到这里,爱丽丝脸上做出一副像煞她亲爱的母亲那样的表情,那么温柔可爱,简直说不上是责怪了。

然后,我接下去说,他们的曾外祖母菲尔德信教多么虔诚,为人多么善良,如何受到人人敬爱,虽然她并不是那所大宅子的主人,只是受人之托代为看管,因为主人在邻郡买了一所更时新更讲究的宅院,也就在那里定居,而把老宅子交给了她(所以,在某种程度上,她也可以说是这所旧宅子的主人);然而,她在那里居住时的神色,就像那宅子属于她自己似的,只要她活着,总要让它多多少少还保持着大门大户的气派;自然,那宅子后来还是破败了,眼看就要倒塌了,它那些古老的装饰部件统统都拆了下来,运到主人的新宅院里,重新安装起来,但是看起来很别扭,仿佛什么人把他们最近参观过的那些古墓葬从大寺中搬走,竖立在某位贵妇人的金碧辉煌的客厅里。

听到这里,约翰笑了,好像说:

“真蠢!

”我接着又说,曾外祖母死的时候,方圆多少里的人都来参加葬礼,穷人们全来了,也有些绅士,向她的亡灵致敬,因为她是一位善良、虔诚的人——她是那么虔诚,全部诗篇,嘿,还有大半部《新约》,她都能背得下来。

听到这里,小爱丽丝吃惊得摊开了她的一双小手。

然后,我告诉他们:

曾外祖母个子高高、身材挺直、风度娴雅,在她年轻的时候,大家说她跳舞跳得最好——听到这里,爱丽丝那小小的右脚不由自主的做了一个轻快地动作,我把面孔一板,她才停止——我刚才正说,在全郡里,数她跳舞跳得最好;可是,一种叫做癌症的残酷疾病袭来,使她痛苦得弯下了腰;可是它并不能把她那愉快的心情也压下去,不能使她屈服,她在精神上仍然依然挺立,因为她是一位善良而虔诚的人。

然后,我又说:

她总是独自一人睡在那所寂静的大房子里一个寂静的房间里;她说有人半夜里看见两个小孩子的幽灵沿着她房间旁边的那道长楼梯上上下下滑来滑去;但是,她说,“那两个天真的小东西”不会伤害她的;不过,那一阵,尽管晚上有女仆跟我睡在一起,我心里还是很害怕,因为我可不像曾外祖母那样善良而虔诚——然而,我也从来没有亲眼看见过那两个小孩子。

听到这里,约翰把他的眉头大大舒展开来,竭力做出一副勇敢地样子。

然后,我说她待我们这些外孙子、外孙女们又是多么好,一到节日假日就叫我们到那个大宅子里去住,尤其我常常一个人在那里一连几个钟头盯着那十二个凯(恺)撒,也就是十二座古罗马皇帝的胸像出神,看来看去的,那些古代的大理石头像仿佛又活了,而我也仿佛跟他们一同变成了大理石雕像;我在那所很大的宅院里到处跑来跑去,从来不知道什么是疲倦;在那许多有大有空的房间里,有破破烂烂的帷帐,有随风飘动的墙幔,还有橡木雕花嵌板——上面的涂金却快要剥落光了;我常常在那座古旧的大花园里玩儿,那个花园简直让我一个人独占了,除非偶尔碰上一个孤零零的老园丁——那园子里,油桃和桃子就垂在墙头上,我碰也不去碰它,因为那是禁果,只有偶尔摘下一个两个,因为我更爱在那神气忧郁的老水松树或者枞树中间跑来跑去,从地面上捡起几颗红浆果、几只球果,那些球果是只中看、不中吃的——再不然,我就到那花园深处的鱼池旁边,去看那些鲦鱼穿梭般的游来游去,说不定还会发现一条很大的梭子鱼,阴阴沉沉、冷冷清清地停在深水之中,一动也不动,好像对于那些小鱼们的轻狂样儿暗中表示鄙夷——我更喜爱像这样无事忙的消遣,而对于那些桃子呀、油桃呀、句子呀,以及诸如此类吸引着小孩子的平平常常的水果香味,连闻也不去闻它。

听到这里,约翰悄悄地把一串葡萄又放回到碟子上,这串葡萄爱丽丝刚才也看在眼里了,约翰正在盘算着怎么跟她一块儿分吃,可是此时此刻又不大恰当,所以两个人就决定还是把它放回原处为是。

然后,我略略抬高声音说,虽然他们的曾外祖母菲尔德对外孙子外孙女们全都喜欢,但特别疼爱的还是他们的约翰伯伯,因为他是那么漂亮、那么活泼的一个小伙子,简直可以说是我们这一伙当中的国王;他从来不会闷头闷脑孤零零地呆在一个角落里,像我们当中有的人那样,而在他还是一个跟他们一般大的小鬼的时候,不管抓住一匹多么烈性的马,也敢纵身跳上马背,叫它驮着自己一个上午跑遍半个郡,去追上那些外出行围的猎人——当然,他也爱那所古老的大宅子和那些花园,只是他的精力太饱满了,那高高的院墙是无论如何也把他关不住的——后来,他们的伯伯长大成人,一表人才,气度轩昂,人人看了人人夸,他们的曾外祖母菲尔德自然尤其爱她;我又说,我小时候脚跛,他常常把我背起来——因为他比我大几岁——背着我走好多英里,因为我脚疼,走不得路;我又说,后来他脚也跛了,而我呢,(我恐怕)碰上他痛苦、烦躁的时候,对他可不那么体谅,而过去自己脚跛,他对自己多么体贴的事情,也记不那么清楚了;可是,他一死,虽然不过刚刚死去了个把钟头,就叫人觉得他好像已经死过很久很久了似的,因为生死之间的悬隔是太大了;她死了以后,我一开始觉得还能够忍受得住,可是后来这件事一回又一回地在我心头萦绕;尽管我没有像别人那样又是哭又是伤心(我想,要是我死了,他一定会哭的),我还是整天想他,到这时候我才知道我是多么爱他。

我既想念他对我的友好,我也想念他对我发过脾气,我盼望他能在活过来,哪怕两个人吵架也好(因为我们过去吵过架),也不愿意再也见不着他,由于失去他而心神不安,就像他,他们可怜的伯伯,被大夫截肢以后的心情那样。

——听到这里,孩子们哇地一声哭了,问我他们臂上那条小小的黑纱是不是为约翰伯伯而佩戴的;他们抬起头来,求我别再讲伯伯的事了,还是给他们讲讲他们去世的亲爱的妈妈吧。

于是,我说,在整整七年当中,有时候满怀希望,有时候灰心丧气,然而我没有间断地追求着爱丽丝·温——顿;我用小孩子们所能听懂的话,向他们解释少女的羞羞答答、左右为难、婉言谢绝那是什么意思——这时,我扭头一看,过去那位爱丽丝的眼神却突然从小爱丽丝的眼睛中活灵活现地显露出来,我简直说不清究竟是哪一个爱丽丝做在我的面前,也说不清那满头亮闪闪的金发到底是他们之中哪一个人的;我兀自凝眸细看,眼前两个小孩子的墨阳却渐渐模糊起来,向后愈退愈远,最后,在那非常非常遥远之处只剩下两张悲伤的面容依稀可辨;他们默默无语,却好似向我说道:

“我们不是爱丽丝的孩子,也不是你的孩子,我们压根儿就不是小孩子。

爱丽丝的孩子们管巴特姆叫爸爸。

我们只是虚无,比虚无还要空虚,不过是梦幻。

我们仅仅是某种可能性,要再忘川河畔渺渺茫茫等待千年万代,才能成为生命,具有自己的名字。

”——于是,我恍然醒来,发现自己安安静静坐在单身汉的圈手椅里,刚才不过是睡梦一场,只有那忠实的勃利吉特依然如故坐在我的身边——而约翰·兰——(又名詹姆斯·伊利亚)却永远地消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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