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崇义县茶滩旅游公路施工图设计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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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崇义县茶滩旅游公路施工图设计项目

中国·XX

崇义县茶滩旅游公路勘察设计

 

招标文件

 

招标人:

崇义县县乡公路管理站

招标代理:

XX省建设监理XX

二〇一五年八月

第一章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X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发布公告的媒体

7.联系方式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总则

2.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

4.投标

5.开标

6.评标

7.合同授予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9.纪律和监督

10.其他规定

第三章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1.总则

2.评标程序和评审标准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

1.定义和解释

2.发包人的责任与义务

3.设计人的责任与义务

4.勘察设计周期及提交成果

5.违约与赔偿

6.合同的生效、推迟与终止

7.费用与支付

8.其他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

1.定义和解释

2.发包人的责任与义务

3.设计人的责任与义务

4.勘察设计周期及提交成果

5.违约与赔偿

7.费用与支付

8.其他

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附件二廉政合同

附件三履约保函格式

第五章勘察设计技术要求

一、勘察设计技术标准与规X

二、发包人根据工程需要另行补充的勘察设计技术要求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第一卷商务文件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XX明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三、投标保证金

四、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五、资格审查表

六、其他材料

投标文件第二卷技术文件

七、技术建议书

投标文件第三卷报价清单

一、报价函

二、报价清单说明

三、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报价清单表

四、报价清单汇总表

第一章招标公告

崇义县茶滩旅游公路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崇义县茶滩旅游公路勘察设计已由上级部门批准招标,项目业主为崇义县县乡公路管理站,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X围

2.1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

本项目按三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时速为30公里/小时,路面宽7米,路基宽8.5米;设计起点为G357公路崇义县动物检疫申报站,终点为上獭坑(崇义县与上犹县县界分界处飘子坳);设计里程为20km。

招标控制价为154.3101万元。

2.2勘察设计周期

勘察设计周期:

总工期为50日历天

(1)勘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完成;

(2)征地拆迁图及施工图纸设计:

自勘察后35天内完成;

(3)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自工程开工之日至工程竣工验收之日。

2.3招标X围

本次招标X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本项目公路工程(含路线、路基、路面、交叉、桥涵及其它工程等)、沿线设施(含安全设计、绿化等)工程勘察、施工图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含工程量清单)及后续服务工作。

2.4合同段划分

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合同段即勘察设计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工程勘察设计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1日至2015年9月9日(工作日)下午14:

30至17:

00时(时间,下同),在崇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700元,根据崇价字【2008】52号规定交易中心1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9月22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0:

00分至10:

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崇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XX省招标投标网(.jxtb.org.)、崇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XX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崇义县政府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崇义县县乡公路管理站

地址:

崇义县政务大楼8楼

联系人:

万先生

招标代理:

XX省建设监理XX

地址:

XX市红谷滩新区万达广场A3写字楼22楼

联系人:

徐女士/邱女士

/

监督单位:

崇义县交通运输局

电话:

0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

崇义县县乡公路管理站

地址:

崇义县政务大楼8楼

联系人:

万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XX省建设监理XX

联系人:

徐女士/邱女士

电话:

/

项目名称

崇义县茶滩旅游公路勘察设计

建设地点

崇义县城

1.2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出资比例

100%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

招标X围

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合同段,设计起点为横水镇稍坑口,终点为獭坑的上犹边界。

原路面宽度分别为5m和3.5米的等外砼路面,全长约20公里。

招标X围为本项目公路工程(含路线、路基、路面、交叉、桥涵及其它工程等)、沿线设施(含安全设计、绿化等)工程勘察、施工图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含工程量清单)及后续服务工作。

勘察设计周期

勘察设计周期:

总工期为50日历天

开工:

2015年10月5日

竣工:

2015年11月24日

详见专用合同条款第4.1款的规定

1.4.1

申请人资质条件、

能力和信誉

资质条件:

见附录1

业绩要求:

见附录2

人员要求:

见附录3

信誉要求:

见附录4

1.4.2

联合体

不接受

□接受,

但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家;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11

分包

不允许

□允许

本项目严禁转包和违规分包,且不得再次分包。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人发出的招标文件补遗书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媒介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8天前,崇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9月22日10时30分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收到澄清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收到修改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3.1.1

投标文件形式

双信封

□单信封

3.2.2

招标人是否设有最高投标限价

□否

是,最高投标限价为154.3101万元。

3.2.3

固定勘察设计费

不适用

3.3.1

投标有效期

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60天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贰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形式:

电汇(含网上电子汇款)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

2015年9月21日17时之前

招标人指定账户的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1账户名称:

崇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崇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账号:

1

②账户名称:

崇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XX银行股份XX崇义支行

账号:

35

有关要求说明:

汇出时请注明“崇义县茶滩旅游公路勘察设计投标保证金”字样,并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未按要求汇出影响到帐情况查验结果的,为无效投标。

3.7.5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第一信封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

第二信封投标文件(报价清单)正本1份,副本3份,同时还须提交相应(资格、商务文件及报价清单)的电子文件1份(U盘形式)。

副本可以是正本签字盖章后的复制件,电子文件内容不需要签字盖章,电子文件应能保证正常读取,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1.2

封套上写明

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内层封套

投标人邮政编码: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联系人:

投标人联系:

招标人地址及名称:

(寄)

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内层封套:

投标人邮政编码

4.1.2

封套上写明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联系人:

投标人联系:

招标人地址及名称:

(寄)

投标文件外层封套

招标人地址:

招标人名称:

崇义县茶滩旅游公路勘察设计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

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崇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2.6

招标人通知延后投标截止时间的时间

原定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同投标截止时间,崇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同投标截止时间,崇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1

标书密封情况

密封情况检查:

开标现场随机抽取投标人检查标书密封情况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从崇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6.3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综合评估法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7.3.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金额:

5%签约合同价

履约担保形式:

银行保函

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履约担保的银行级别:

必须由投标人所在地的国有商业银业或股份制银行的支行或其以上级别的银行出具。

9.5

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

崇义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

崇义县政务大楼

电话:

0

传真: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投标人须知

1、本次招标的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XX明材料原件,未按要求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其放弃投标,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不进入资格审查。

现场验证需提供的原件:

1.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XX明及其本人XX;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3.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及以上证书;4.相关的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应向交易中心支付综合服务费。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综合服务费全部由中标人负担,并在中标公示后3个工作日交清。

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需考虑分摊的单价中,不单独列项。

4、根据《崇义县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崇府办发[2010]33号)规定:

项目履约保证金提交时间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发交易确认书前,并从基本账户提交到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专户,退付时间为竣工验收后七天内退付。

5、如中标人出现不按规定支付工程交易综合服务费,或出现不按时领取中标通知书、不按时提交履约保证金、不按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等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其不良行为,并将确定后续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10.2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传真、电子)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10.3

竣工文件的材料

立卷归档

竣工文件的材料立卷归档:

执行XX省交通运输厅《XX省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试行)》(赣交办字[2011]8号)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合同段

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勘察设计

1、具有在中华人民XX国境内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通过工商管理部门规定的年审。

2、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在证书有效期内。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合同段

业绩要求

勘察设计

近二年(2010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满足以下业绩要求:

1、完成1条10公里以上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交通工程)或1座100米以上的大桥的勘察设计业绩。

 

附录3-1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

1名

高级工程师

工程勘察分项负

责人

1名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工程造价分项负责人

1名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路基、路面分项负责人

1名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工程测量分项负责人

1名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桥梁分项负责人

1名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后续服务

分项负责人

1名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合同段

信誉要求

勘察设计

1、投标人未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未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投标人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勘察设计市场且处罚期限未满的。

3、投标人未出现在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上正受到建设部暂扣或吊销企业资质的处罚。

4、投标人无对本项目有重大影响的诉讼案件。

5、投标人在近5年内(2010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未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工程勘察设计中存在有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情况。

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XX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勘察设计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名称及建设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出资比例及资金落实情况: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X围和勘察设计周期

本次招标X围及勘察设计周期: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本招标项目对投标人资质条件、业绩、人员、信誉的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任一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被责令停业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招标项目造成重大影响的正在诉讼的案件;

(10)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11)为投资参股本招标项目的法人单位。

1.4.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1.6XX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XX,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

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XX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组织踏勘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投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了解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1.10.2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澄清。

1.10.3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第2.2.2项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分包

本项目严禁转包和违规分包,且不得再次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1)分包内容要求:

允许分包的X围仅限于工程设计中跨专业或者有特殊要求的勘察设计工作,且必须经发包人同意和批准。

(2)分包人的资格要求:

拟定的分包人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其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作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

(3)其他要求:

投标人应将拟定的分包计划,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拟分包项目情况表”,并提供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如有分包),且投标人中标后的分包应满足合同条款第3.6款的相关要求。

1.12偏差

偏差分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

1.12.1投标文件不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所列的资格审查和初步评审标准以及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按废标处理。

1.12.2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

(1)在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未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的情况下,出现第三章“评标办法”所列的投标报价的算术性错误;

(2)技术建议书不够完善。

1.12.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

(1)对于本章第1.12.2项

(1)目所述的细微偏差,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8款的规定予以修正并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

(2)对于本章第1.12.2项

(2)目所述的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可在相关评审因素的评分中酌情扣分,但最多扣分不得超过各评审因素权重分值的40%。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勘察设计技术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统称为“补遗书”,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

如有疑问,应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2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2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人有责任保证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的澄清。

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在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人有责任保证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的修改。

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采用的形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2投标文件构成如下:

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第一卷商务文件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XX明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3)投标保证金;

(4)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5)资格审查表;

(6)其他材料。

第二卷技术文件

(1)技术建议书。

第二信封(报价清单):

第三卷报价清单

(1)报价函;

(2)报价清单说明;

(3)土建工程勘察工作量及报价清单表;

(4)报价清单汇总表。

(5)投标文件电子文件,电子文件的载体为U盘(须确保能完全读取)。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应根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的相关规定以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勘察设计工作内容和计划工作量,自行测算勘察设计费用。

3.2.2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报价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本项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3.3投标有效期

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投标保证金必须选择下列任一种形式:

电汇或招标人规定的其他形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人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

招标人指定账户的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2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满后30天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果按本章第3.3.2项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3.4.3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和第3.4.2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4.4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投标人不接受依据评标办法的规定对其投标文件中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和补正;

(4)投标人提交了虚假资料。

3.5资格审查表

3.5.1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表格内容填写资格审查表,并按各资格审查表的具体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

3.5.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主要人员不允许更换。

3.6投标人信息的核查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资格后审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担保;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担保;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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