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厅长在贯彻落实省委7号文件暨民政工作年中分析会上的讲话.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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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厅长在贯彻落实省委7号文件暨民政工作年中分析会上的讲话

谢厅长在贯彻落实省委7号文件暨民政工作年中分析会上的讲话

2010-7-14

同志们:

在全省民政工作座谈会不久,今天我们又召开全省民政工作年中分析会,并一直开到县、市(区),主要任务是对贯彻落实省委7号文件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学习推广建始县、掇刀区等地加强基层民政机构建设的典型经验,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目标,以务实的作风、有力的举措,全面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和民政部的部署和要求,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加快推进民政事业科学发展。

下面我讲三个问题。

一、关于上半年民政工作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民政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和民政部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贴后金融危机时期复杂的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按照“保障民生、发展民主、强化服务、夯实基础”的基本思路,同心协力,勇于进取,开拓创新,各项民政工作取得明显成效,重点工作有所突破,呈现以下三个特点:

(一)民政工作得到进一步重视和加强

今年以来,罗书记、鸿忠省长和其他多位省领导对民政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对民政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具体指导,十堰、荆州等地党政主要领导先后到民政局现场办公,对民政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各级财政对民政事业的投入保持了较大幅度的增长,省财政厅下达我厅2010年部门预算拨款指标9.96亿元,比2009年增长14.6%;年初以来,省里相继出台了三个关于民政工作的文件,为民政事业的发展营造了一个良好的环境,正如全省民政工作座谈会上,一些市州政府分管领导所说的,民政工作迎来了又一个发展的春天。

一是2月5日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加强乡镇民政组织建设有关问题的意见》(鄂编发〔2010〕2号)。

省编办2号文件同意在乡镇社会事务办加挂民政办的牌子,启用民政办的印章,在配备2名公务员专职从事民政工作的基础上,采取“以钱养事”的方式,按照乡镇(街道)人口规模分别设1-3个民政公益性服务工作岗位,乡镇民政工作力量比之前每个乡镇1-2人明显增强。

在省委、省政府反复强调防止综合配套改革成果出现反弹,各部门都要求恢复乡镇基层机构的情况下,民政办在被撤销6年之后重新恢复,充分说明了省委省政府对民政工作的高度重视,这是民政发展史上一件具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大事。

二是5月4日省政府印发了《研究民政工作会议纪要》(〔2010〕38号)。

3月26日,李宪生常务副省长、张岱梨副省长到民政厅调研,研究了有关工作并形成了专题会议纪要。

如果说7号文件是管长远的纲领性文件,那么纪要则是对当前民政工作中的难点问题提出了明确解决意见。

纪要共7条,每条都有极高的含金量。

纪要明确由省财政从2011年起每年安排专项民政工作经费2000万元,用于对财政困难的地方给予适当补助。

纪要还对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水平、加强救灾物资储备分库建设、建立城乡困难群众基本殡葬费用补贴制度、加强社区建设、完善民政机构编制、加强老龄工作等六个问题给予了支持。

三是5月20日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政工作的意见》(鄂发〔2010〕7号)。

省委省政府出台加强民政工作的意见,在我省民政工作史上是第一次,在全国也只有少数几家。

7号文件围绕“让人民生活得更幸福、更有尊严,让社会更加公正、更加和谐”的科学发展理念,围绕发挥民政工作在把湖北建设成为中部崛起重要支点战略目标中的基础作用,提出了民政工作要率先走在中西部前列的奋斗目标和7个方面的具体任务。

7号文件赋予的这些新的使命、新的任务,涵盖了民政工作的方方面面,是指导民政工作的综合性战略规划和纲领性文件,既使我们对未来发展的主攻方向、奋斗目标更加明确,也为我们进一步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提供了新的理论依据和政策依据,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了更大的机遇、更宽的平台和更广的空间。

(二)重点任务完成良好

一是六件惠民实事进展顺利。

各级民政部门坚持把保障民生、改善民生作为首要任务,不断完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体系建设,落实优抚安置政策。

全省常年生活救助对象达到350万人,省已下拨救助资金34.5亿元。

1、扩大了农村低保覆盖面和提高了城市低保补助水平。

省政府将“农村低保对象再增加30万人,全省农村低保对象达到200万人,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列入今年为民办十件实事项目。

我们重点支持29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适度扩大保障规模,平均保障比例达到8%,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工作目标。

其他地区主要通过动态管理,将少数符合条件的困难对象纳入保障范围。

各地按《湖北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核定试行办法》,从4月份开始进行政策宣传、入户核查和民主评议,目前,已基本完成新增对象的审核、审批工作,新增农村低保对象从7月1日开始陆续领到了低保金。

为更好地保障和改善城市低保对象基本生活,经报省政府同意,从2010年5月1日起,将城市低保对象人均补助水平提高了10%,全省城市低保平均保障标准达到250元/月,比调整前增加40元/月,月人平补助144元。

2、加大了对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临时困难救助力度。

各地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规范与便捷相统一,对临时救助的对象、范围、救助标准、县乡审批权限、简化审核审批程序等问题进一步规范,确保临时救助资金用到最需要、最困难的群众身上。

截止6月底,全省通过临时救助共惠及困难群众6万人次,完成全年救助10万人目标任务的60%,户均救助达到600元。

3、提高了医疗救助制度的可及性。

在继续做好资助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对象参保、参合的同时,督促各地取消病种限制和住院救助起付线,逐步扩大了定额门诊救助的范围,通过门诊统筹、医疗救助卡等形式,重点解决门诊大病、慢性病、多发病和常见病的医疗服务需求。

逐步将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等其他经济困难家庭人员纳入到救助范围。

今年上半年,省级下拨2010年中央和省级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1.77亿元。

全省各级共计发放医疗救助资金2.2亿元,直接实施城乡医疗救助12万人次,其中大病救助4万人次。

4、提高了救灾应急水平。

认真做好冬春期间灾民生活救助,及时下拨冬令、春荒灾民生活救助资金1.83亿元,救助受灾困难群众601万人次;紧急组织新灾应急救助,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和厅党组的部署,先后派出18批次工作组第一时间赶赴灾区一线察看灾情、慰问灾民、指导地方开展抗灾救灾工作,向灾区下拨救灾应急及倒房重建资金800万元,调拨救灾帐篷200顶、棉被(衣)1.2万多件,省委省政府领导先后就我省救灾工作批示10次,对救灾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罗清泉书记在我厅报送的材料上批示:

“民政厅工作抓的很紧很好”,李鸿忠省长批示:

“省民政厅工作很及时”。

认真组织开展玉树地震抗震救灾捐赠工作,先后完成13次国家级救灾物资调动任务,先后创造了装运速度、数量、批次、距离等多项记录。

积极推进综合减灾,以“减灾从社区做起”为主题,成功组织了第二个“5·12防灾减灾日”宣传教育活动。

5、提高了以孤老、孤儿和孤残为重点的特殊群体福利水平。

加大投入,完善城乡福利院生活配套设施,改善城市“三无”老人、农村五保对象、孤残人员的生活。

今年初,经省政府同意,省厅从省级危房改造资金中安排2000万元资助各地开展农村福利院提升活动,并按照“突出重点、上下联动,以点带面、连线成片”的原则,确定了49所农村福利院开展“窗口计划”建设,省厅对纳入“窗口计划”的建设项目每个资助40—50万元。

目前,这批项目已全面启动。

公办城市福利机构建设项目在补助资金还未到位的情况下,多数地方不等不靠,克服困难,多方筹资,抓紧建设。

上半年新开工项目4个,累计开工率达到92%;在建项目又有20%完成主体工程。

还有一些地方抢抓机遇,主动作为,新增立项,形成了突破性发展。

除省批新建项目外,咸宁市社会福利中心、孝感市社会福利中心、保康县社会福利中心等项目在地方立项新建。

加快实施“三个计划”(“蓝天计划”、“重生行动——贫困儿童唇腭裂手术康复计划”、“明天计划”),提高孤残儿童养育水平。

今年,经过争取,我省又有4个项目列入国家资助的“蓝天计划”项目,争取项目经费1050万元。

其中,3个直管市项目属于特批。

6、落实和提高了优抚安置对象待遇。

以贯彻落实鄂办文〔2009〕59号文件和鄂民政发〔2009〕54号文件为重点,督促各地克服困难,强化纪律,不折不扣抓好各项优抚政策的落实。

根据民政部的部署,基本完成了为部分残疾军人配发康复辅助器具工作。

召开了全省优秀复员退伍军人表彰暨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会议,表彰树立了一批先进典型。

通过举办退役士兵座谈会、就业形势分析会、安置政策指导会、退役士兵专场招聘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等措施,积极为退役士兵安置就业提供服务。

截止6月底,全省共接收退役士兵2.79万人,其中,符合城镇安置条件的有1.07万人。

目前,全省已安置城镇退役士兵6054人,举办各类教育培训班96期,培训退役士兵4532人(次),推荐就业3126人。

加大军供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力度,军供应急保障能力不断提高,在全国“深化军民融合,加快推进军交运输现代化建设工作会议”上,我厅作为军地10个单位之一作了大会交流发言。

组织召开了全省军休干部移交安置工作军地协调会,圆满完成了军休干部年度安置去向审定工作。

军休干部房改工作积极稳妥推进,“两个待遇”得到全面落实。

二是社会组织建设进一步推进。

召开了全省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总结表彰大会,进一步推进了社会组织党的建设。

依法办理了社会组织登记、变更事项,全面实行行政审批网上办理,加强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工作信息化建设。

与省物价局、纠风办联合开展了行业协会收费检查工作,对基金会和部分社团开展了“小金库”治理工作。

帮助33家公益性社团和基金会通过了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

积极探索武汉城市圈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登记备案管理工作办法。

三是区划地名工作有序开展。

围绕“两圈一带”经济发展大局,积极、稳妥地对襄樊、十堰等地部分乡镇设立进行了调整,配合武汉市做好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升格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申报工作。

积极推进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完成了“两实管理”中的街路巷、村湾组命名工作,指导30多个县市完成了乡镇设标任务,与武汉大学合作,更新了省地名网站,增加了查询系统,武汉城市圈地名信息系统初步建成。

深入,推动平安边界创建活动,鄂豫线联合检查和省内8条市州界线、34条县级界线联检工作有序展开。

四是“难点村”治理成效明显。

根据中央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决定,今年是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集中治理阶段。

为促进全省“难点村”治理工作,解决“难点村”治理经费短缺问题,争取省委、省政府将治理工作的部分经费列入了财政预算。

6月上旬,省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协调小组办公室组成8个督导组,对全省“难点村”治理工作进行为期一周的交叉检查督导。

全省1080个“难点村”中,已经根本治理的有190个村,正在治理的有890个村。

五是福彩发行再创新高。

福利彩票发行以“基础工作年”为抓手,突出销量上新台阶和自身建设两个重点,深化“市场发展、营销宣传、规范管理和队伍建设”四个转型,继续推进农村市场开发、末位淘汰和精品店建设三项工作,按照“六抓”要求,狠抓精彩十分、中福在线、无纸化投注、网点即开票等七个增长点,坚持规范管理,加大监控力度,实现了发行销售工作在安全运行前提下的良好局面。

截止6月30日,全省福利彩票总销量达到18.34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36亿,增幅22.5%,完成争创任务35亿元的52.4%,完成冲刺目标40亿元的45.85%。

仙桃市、随州市率先实现了冲刺任务时间过半任务过半,武汉、宜昌、襄樊、恩施、荆门等市州勇于创新,大胆突破,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工作亮点,销量都比去年同期有较大增长。

内部管理工作再出新举措,全系统集中内审了自2001年以来发行费使用情况,并针对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改。

(三)改革探索步伐进一步加快

针对民政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难点热点问题,省厅和各级民政部门共同加强研究,认真进行探索,进一步加大解决力度。

一是扎实开展城市低保专项清理监察行动。

上半年,省民政厅、省监察厅、省财政厅联合在全省集中开展了城乡低保专项清理监察行动。

各地严格按照《全省城乡低保专项清理监察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广泛深入宣传发动,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和清理监察。

通过拉网式排查、家庭收入信息比对、群众举报等方式,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受到了社会好评。

二是稳步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

继去年武汉市构建“五位一体、城乡统筹”社会化养老体系、黄石市建立养老服务补助资金和民办福利机构床位补贴财力支持机制的扶持政策之后,宜昌市今年出台《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的实施意见》,对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一次性床位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和居家养老服务补贴的申请条件、对象、标准、程序作了明确详细的规定,解决了长期以来存在的政策虽好但程序不清和落实较难的技术性和程序性问题。

荆州、襄樊、宜城、钟祥等地也以不同形式出台扶持文件,对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给予床位补贴;十堰、钟祥等地建立了高龄老人津贴制度。

黄石港区、伍家岗区、孝南区和钟祥市被列入第三批全国养老服务示范单位。

截止目前,全省民办福利机构现已达到200家,床位1.66万张。

三是大力推进医疗救助和优抚对象医疗费“一站式”结算服务。

今年,省厅将解决医疗救助工作和优抚对象医疗费结算中程序繁琐的问题作为工作突破口,督促各县市以全省低保信息管理系统为平台,在定点医院普遍建立医疗保险、新型合作医疗、医疗救助“三办合一”服务窗口,事中垫付救助资金,为困难群众和优抚对象提供便捷的“一站式”医疗救助服务。

各地重点加强了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确保实现结算服务体系联网即时审批、即时结算、实时监控,提高救助效率。

目前,全省已有50个县(市、区)在中心城镇定点医院实现事中救助的即时医疗救助模式,已有40个县市区实现优抚对象医疗费“一站式”结算服务,做到了“随来随治、随走随结”。

四是着力打造殡葬救助惠民品牌。

按照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的原则,先从重点救助对象起步,逐步扩展到向辖区所有居民提供免费基本殡葬服务。

目前,初步确定对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城镇“三无”和重点优抚对象,由政府免除遗体接运、存放、消毒和火化等基本殡葬服务费用。

在积极与省财政厅协商具体补助办法的同时,积极推动部分地区先行先试。

继武汉、鄂州、荆门等13个县市免除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城镇“三无”对象的基本殡葬费用后,今年又推动崇阳、武穴免除了四类对象的基本殡葬费用。

同志们,上半年,我们服从服务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把民政工作特别是一些民生工作和创新性项目纳入全省“两带一圈”区域发展战略,列入地方政府总体实施方案。

在认真落实已有7个厅市合作协议的基础上,今年又与咸宁市政府签订了合作协议,支持和鼓励上述地区民政工作先行先试。

同时,全省民政系统加强了民政事业单位建设,积极发挥民政直属事业单位服务社会的功能。

老龄、机关党建、规划财务、人事、监察、休干管理、后勤服务等各项工作,也都取得了新的进步。

二、关于省委7号文件的贯彻落实

6月1日,省政府召开了全省民政工作座谈会,就贯彻落实7号文件进行了专题部署。

会议之后,省厅将任务分解到党组成员和各处室,各地也采取多种形式进行了学习宣传,特别是黄冈、荆门等地,通过召开动员会、文件解读、发表市领导署名学习文章、答记者问等形式,收到了很好的成效。

为进一步推进7号文件的贯彻落实,这里,我再强调几点。

(一)要采取一系列学习宣传活动。

7号文件内涵丰富、含金量高,出台来之不易。

要用足、用好政策,需要深入挖掘《意见》内涵,认真提炼精髓,找准本地、本处室、本单位工作的最佳契合点和落实突破口。

全省各级民政部门要在前段学习的基础上,进一步逐条、逐句学习研究,通过会议、培训班等形式精学细研,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关于民政工作的重大决策上来,统一到7号文件的安排部署上来,形成深入学习7号文件的浓厚氛围。

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载体,进一步加强7号文件的宣传,让全省民政系统每个干部职工熟知,让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知晓,让广大民政对象和社会公众了解,积极营造声势、扩大影响,提高社会对民政工作的关注度,争取各方理解和支持,鼓舞全省民政干部的士气,提振做好民政工作的信心。

(二)要做好两项基础工作。

一是出台系列配套文件。

7号文件作为一个关于民政工作的综合性文件,一句话就是一个政策,需要一系列配套文件将其细化,使之从纲领性文件转化为制度性的实践。

从省厅来讲,将争取以省委、省政府或是两办的名义出台《关于发展和规范社会组织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快建立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乡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意见》等等。

各地民政部门也要在学习的基础上,积极汇报,借势争取,主动沟通,通过深入调研,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重视支持,结合本地实际,及时出台配套文件。

二是编制“十二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十二五”规划编制是关系民政事业长远发展的一件大事,它不是规划财务部门几个人闭门造车写出来的,需要各业务部门共同对“十二五”时期民政事业的发展形势、战略目标、重大项目建设规划等方面的问题作战略性、前瞻性研究。

要围绕7号文件关于民政工作走在中西部前列的总体要求和各项目标任务,把我省各项民政业务工作与中西部所有省份工作现状作一个比较分析和研究,建立一个指标体系,现在哪些指标已经是前列了,怎么来巩固和发展;哪些指标还有不足,怎么来加大力度,形成一个先进性和可行性相结合,数量和质量相结合的发展规划,为保持“十二五”时期民政事业的财政投入和项目的持续增长打好基础。

在编制过程中,可以把握以下原则:

第一,紧扣地方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编制规划。

各地要认真研究民政工作在全局工作中的作用和定位,深入分析党委政府总体部署对民政工作的具体要求,从促进全局工作任务的落实出发,从经济社会发展现实水平和民政工作已有基础出发,主动将民政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去谋划去思考。

第二,围绕加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编制规划。

加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是新时期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部署,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对此也越来越重视。

我们要争取党委政府把加大民政事业投入、加强民政设施建设作为十二五时期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优先措施。

第三,要着眼于提升民政服务社会的质量和水平编制规划。

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建立跨部门的民政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和资源,完善共建共享机制,有效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三)要解决好三个难点问题。

7号文件对新时期民政工作的保障措施,提出了要建立“四个机制”,做到“三个加强”。

我们要以贯彻落实7号文件为契机,解决好长期制约和影响民政事业发展的“有人办事,有钱办事,有地方办事”的问题。

一是要加强乡镇民政组织规范化建设。

乡镇民政组织是民政部门服务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力量,是履行民政职能的组织基础,是民政部门紧密联系人民群众的最大特点和最大优势。

切实加强基层民政组织建设,是我们夯实民政事业发展根基的必然选择。

省委7号文件对省编办2号文件再次进行了明确,省厅反复强调按10%的权重列入分配系数,我还给每个局长写了一封信,这些都是我们争取领导、协调部门的依据。

如果说以前是没有政策,现在政策已经非常明确了,如果我们还落实不到位,那就是我们局长的工作态度和工作水平、工作方法的问题了。

各地在时间安排上,8月底要出台文件,9月底人员要全部到岗到位。

在工作部署上,要按照典型示范、整体推进、高点起步的思路,按照“三有三全”的要求,统筹推进乡镇民政办规范化建设。

即,有达到规定数量的工作人员岗位,按比例该配多少人就得配多少人,不能打折扣;有满足为群众服务需要的办公场所,原则上不小于40平方米;有保证工作正常运转的经费来源,人员工资津贴和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以有效保障工作正常运转;办公设施设备全,应配备电脑、电话、传真机、数码相机等必须的办公设备,有方便群众办事需要的服务设施;规章制度全,有完整明确的工作职责和规章制度、有适应社情民意的服务措施和办事流程、有严格的内部行为规范,做到公开透明,有利于群众监督;文档资料全,民政对象的资料详细真实并实现微机管理,符合档案管理的保密要求。

这次会议之后,省厅将每个月对各地落实情况进行一次通报,厅党组成员将结合7月民政调研督办月,分六组进行实地督查。

9月底,我们还将按照张岱梨副省长要求,会同省政府督察室对各地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二是要解决好市县民政局的工作经费。

在7号文件代拟稿中,我们原本提出“市州按照上年度上级下达民政专项资金总额(含所辖县市区)不少于1%的比例,县(市、区)按照上年度上级下达民政专项资金总额不少于3%的比例安排民政工作经费,足额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但由于《预算法》规定,上级财政不得干预下级财政预算安排,所以这一条最后没写进去,但文件强调“各级政府要足额安排民政事业所需的人员经费、工作经费和专项经费,保障民政事业正常工作需要。

省财政厅、民政厅、审计厅每年对各地民政经费落实情况进行督办检查,并建立民政经费拨付的奖惩机制”。

各市、县、区在以党委政府名义出台配套文件时,也要对财政预算安排民政工作经费作出硬性和明确的规定,或是按民政资金总量一定比例安排工作经费,或是明确每年民政工作经费总量。

省厅在安排各项民政经费时,将根据各地工作经费落实情况,建立细化的奖惩机制。

三是要加强民政基础设施建设。

落实7号文件,要以项目为载体,实行项目化动作,这也是我们这两年实施“民政项目建设年”的重要经验。

各地要进一步增强项目意识,积极提建议、拿方案、列项目、搞论证,争取把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减灾救灾体系、城乡社区、优抚医院、军供站、革命烈士陵园等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作为民生建设的重要项目列入规划,并通过现行政策许可的土地划拨、规费减免等方式,加强民政事业薄弱或重点领域的基础设施建设,促使民政工作公共服务设施不断完善,规划布局不断合理,综合保障能力不断增强。

(四)要推进四个方面的创新。

刚刚结束的全国民政工作年中分析会将“传承与创新”作为会议主题,李立国部长指出,改革创新是现代民政工作的最大动力、最突出亮点。

与兄弟省市相比,传统工作我们做得不错,但创新工作我们差距明显。

贯彻落实好7号文件,关键在于切实加大探索创新力度,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工作创造性,在7号文件新思路的指引下,在7号文件新的政策空间里,积极作为,勇于创新,推动民政各项职能更全面、更有效地履行。

特别是签订了厅市合作协议的地方,要把协议约定的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推进民政工作体制机制创新。

第一,创新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方式。

继续探索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简化登记手续,降低公益服务类、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的准入门槛,逐步放宽异地商会成立登记管理权限;学习借鉴外省市先进经验,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培育一批可承担公共服务职能的优秀社会组织;认真落实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推广襄樊、黄石等地经验,创新社会组织党建管理体制,力争更多的民政局成立社会组织党工委。

第二,建立行政管理和自治管理相配合的良性互动社区管理新体制。

进一步理顺城乡社区管理与服务体制,明确基层政府和社区组织在社区管理与服务中的功能及权责关系,指导和支持社区做好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工作,部门工作进社区实行“权随责走、费随事转”。

第三,推动社会福利制度由补缺救助型向适度普惠型模式转变。

积极开展养老服务社会化专题调研,通过政策优惠,吸引社会资本兴办养老机构。

第四,健全双拥优抚安置保障新机制。

以新一轮双拥模范城(县)创建考评工作为契机,严格落实六个“一票否决”制度,促进优抚、安置、军休各项政策的全面落实;积极动员更多非公组织参与双拥共建活动,完善社会化拥军体系;健全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进一步完善新型优抚医疗保障制度;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加强和完善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建立退役士兵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机制,进一步推进退役士兵安置城乡一体化。

三、关于下半年工作重点

今年上半年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后面6个月的工作还很多,任务还很重,困难也还不少,我们要按照年初工作安排和当前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在统筹做好各项工作的同时,突出抓好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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