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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油器安装工方案

 

 

贫液、变换冷却器装施工方案

 

编制:

审核:

批准: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

第一章基础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三章找正与找平

第四章地脚螺栓与垫铁

第五章二次灌浆

第六章压力试验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试验压力

第三节耐压试验方法

第四节气密性试验方法

 

 

编制依据

 

本施工方案编制主要依据和有关资料:

1、《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R0004-2009》

2、《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TSGD0001-2009》

3《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

4《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

5、《373号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6、施工图纸

 

第一章基础

1.安装施工前,设备基础(包括其他预制构件)须经交接验收。

基础施工单位

应提交质量合格证明书,测量记录及其他施工技术资料;基础上应明显的画出标高基准线、纵横中心线,相应的建筑(构筑)物上应标有坐标轴线;设计要求沉降观测的设备基础应有沉降观测水准点。

2.设备安装单位认为必要时,可按以下规定对基础进行检察:

一、基础外观不得有裂纹、蜂窝、空洞及露筋等缺陷;

二、基础各部尺寸及位置的偏差数值不得超过表1规定;

表1设备基础的允许偏差

项次

偏差名称

允许偏差值(毫米)

1

基础坐标位置(纵、横轴线)

±20

2

基础各不同平面的标高

+0

-20

3

基础上平面外形尺寸

凸台上平面外形尺寸

凹穴尺寸

±20

-20

+20

4

基础上平面的不水平度(包括地坪上需要安装设备的部分):

每米

全长

5

10

5

竖向偏差:

每米

全高

5

20

6

预埋地脚螺栓的:

标高(顶端)

中心距(在根部和顶部两处测量)

+20

-0

±2

7

预留地脚螺栓孔的:

中心位置

深度

孔壁铅垂度

±10

+20

-0

10

8

预埋活动地脚螺栓锚板的:

标高

中心位置

不水平度(带槽的锚板)

不水平度(带螺纹孔的锚板)

+20

-0

±5

5

2

三、基础混凝土强度应达到设计要求,周围土方应回填、夯实、整平,地脚螺栓的螺纹

部分应无损坏和不生锈。

3.基础表面在设备安装前应进行修整。

需灌浆抹面时要铲好麻面;基础表面不得有油垢或疏松层;放置垫铁处(至周边50毫米)应铲平,铲平部位水平度允许偏差为2毫米/米;预留地脚螺栓孔内的杂物应清除干净。

4.为保证高塔设备的正确安装,基础施工单位与设备安装单位应相互配合,待设备地脚螺栓与模板组装定位后,再进行基础土建施工,模板中心线与基准线的偏差数值不得超过±5毫米。

5.设计图样上注明有特殊要求的基础,应按其要求执行。

6.基础与设备之间的绝热,应按技术文件或相应规定执行。

第二章一般规定

1.设备的油漆、包装、运输按《压力容器油漆、包装、运输》(JB2536-80)规定执行。

设备吊装按《化工工程建设起重施工方案》(HGJ201-83)规定执行;设备的绝热和防腐分别按《绝热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方案》(HGJ215-80)和《化工设备、管道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方案》(HGJ22-83)的规定执行。

2.设备的验收、清点、检查及保管,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交付安装的设备及附件,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附有出厂合格证明书及安装证明书等技术文件;

二、设备开箱应在有关人员参加下,对照装箱单及图样,按下列项目检查与清点,并填写《设备验收、清点记录》:

1.箱号、箱数及包装情况;

2.设备名称、类别、型号及规格;

3.设备外形尺寸及管口方位;

4.设备内件及附件的规格、尺寸及数量;

5.表面损坏、变形及锈蚀状况。

三、设备安装之前应考虑下列条件,以确定存放、保管的地点和方法:

1.设备、内件及附件的型式,材料的性能及标面光洁程度,如有色金属设备、衬里设备、

搪瓷及其他易损设备应避免与钢制设备混杂堆放,场地应保持平整、清洁等;

2.贮存时期和气象条件;

3.环境条件,如有无灰尘、泥沙腐蚀性气体等。

3.设备安装前应进行下列准备工作:

一、安装前应按设计图样或技术文件要求画定安装基准线及定位基准标记;对相互间有关连或衔接的设备,还应按关连或衔接的要求确定共同的基准;

二、安装前应对设备、附件及地脚螺栓进行检查,不得有损坏及锈蚀;要检查设备的方位标记、重心标记及吊挂点,对不符合安装要求者,应予补充;

三、有内件装配要求的设备,在安装前要检查设备内壁的基准圆周线,基准圆周线应与设备轴线相垂直,以保证内件安装的准确性。

4.安装时所使用的测量及检查用仪器与量具的精度均需符合国家计量局规定的精度标准,并应按期检验合格。

第三章找正与找平

1.设备的找正与找平应按基础上的安装基准线(中心标记、水平标记)对应设备上的基准测点进行调整和测量;调整和测量的基准规定如下:

一、设备支承(裙式支座、耳式支座、支架等)的底面标高应以基础上的标高基准线为基准;

二、设备的中心线位置应以基础上的中心划线为基准;

三、立式设备的方位应以基础上距离设备最近的中心划线为基准;

四、立式设备的铅垂直度应以设备两端部的测点为基准;

五、卧式设备的水平度一般应以设备的中心划线为基准。

2.设备找正与找平的补充测点宜在下列部位选择:

一、主法兰口;

二、水平或铅垂的轮廓面;

三、其他指定的基准面或加工面。

3.设备找正与找平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找正与找平应在同一平面内互成直角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方向进行;

二、高度超过20米的立式设备,为避免气象条件影响,其铅垂度的调整和测量工作应

避免在一侧受阳光照射及风力大于4级的条件下进行;

三、设备找平市,应根据要求用垫铁(或其它专用调整件)调整精度;不应用紧固或放

松地脚螺栓及局部加压等方法进行调整。

紧固地脚螺栓前后设备的允许偏差均应符合第1.4.4条的规定。

4.设备安装找正与找平后,其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设备安装允许偏差(毫米)

检查项目

允许偏差

一般设备

与机械设备衔接设备

立式

卧式

立式

卧式

中心线位置

D≤2000,±5

D>2000,±10

±5

±3

±3

标高

±5

±5

相对标高

±3

相对标高

±3

水平度

轴向,L/1000

径向,2D/1000

轴向,0.6L/1000

径向,D/1000

铅垂度

h/1000

但不超过30

h/1000

方位

沿底座环圆周测量

D≤2000,10

D>2000,15

沿底座环

圆周测量

5

注:

D—设备外径L—卧式设备两支座间距离h—立式设备两顶端部测点间距离

5.图样或技术有坡度要求的卧式设备,应按其要求执行;无坡度要求的卧式设备,水平度偏差宜低向设备的排泄方向。

对于高温或低温设备,位置偏差宜偏向补偿温度变化所引起的伸缩方向。

6.设备安装调整完毕后,应立即作好《设备安装记录》,并经检查监督单位验收签证。

第四章地脚螺栓与垫铁

1.预留孔地脚螺栓的埋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地脚螺栓的铅垂度允许偏差不得超过螺栓长度的5/1000;

二、地脚螺栓与孔壁的距离a不得小于20毫米;

三、地脚螺栓底部与孔底的距离c不得小于80毫米;

四、地脚螺栓上的油脂和污垢应清除干净,但螺纹外露部分应涂油脂;

五、螺母与垫圈、垫圈与设备底座间的接触应良好;

六、螺母上端螺栓螺纹部分应露出2个螺距。

2.地脚螺栓上一般应配一个螺母和一个垫圈,高度超过20米的立式设备,考虑到风载荷等因素的影响,宜增加一个锁紧螺母;地脚螺栓的紧固应均匀对称。

3.在工作温度下经受膨胀或收缩的卧式设备,其滑动侧的地脚螺栓应先紧固,当设备安装和管线连接完成后,再松动螺母留下0.5~1毫米的间隙,然后将锁紧螺母再次紧固以保持这一间隙。

当采用滑动底板时,设备支座的滑动面应进行清理,并涂上润滑剂。

4.与震动的机械相连接的设备,其地脚螺栓的紧固应按图样或技术文件要求进行。

5.设备用垫铁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非直接承受负荷的平垫铁与斜垫铁:

二、直接承受负荷的垫铁,由下式计算出所需面积;

A≥C

100(G1+G2)

毫米²

nR

式中A一组垫铁的面积,毫米²;

C系数,C=2.3;

G1设备附件及物料等的重量,公斤力;

G2全部地脚螺栓紧固后,作用在垫铁上的总压力,公斤力;

G2=

πdο²

〔σ〕n'

4

do地脚螺栓根径,厘米;

〔σ〕地脚螺栓材料的许用应力,公斤力/厘米²;

nˊ地脚螺栓的数量;

n垫铁组的数量(视地脚螺栓的数量nˊ及设备底座的刚性程度,现场选顶);

R基础或地坪混泞图的抗压请度(可采用混凝土世纪标号),公斤力/厘米²;

6.直接承受负荷的垫铁组,其位置和数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每个地脚螺栓近旁至少应有一组垫铁,垫铁组应尽量靠近地脚螺栓;

二、相邻两垫铁组的间距,视设备底座的刚性程度确定,一般应为500毫米左右;

三、有加强筋的设备底座,垫铁应垫在加强筋下。

7.采用平垫铁或斜垫铁找平时,一般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直接承受负荷的垫铁组,应使用成对斜垫铁,两垫铁的斜面要相向使用,搭接长度应不小于全长的3/4,偏斜角度不超过3º;斜垫铁下面应有平垫铁;

二、应尽量减少每一组垫铁的块数,一般不超过四块,并应少用薄垫铁;放置平垫铁时,最厚的放在下面,最薄的放在中间,调整后应将各块垫铁互相焊牢,但铸铁垫铁可不焊;

三、每一组垫铁均应放置整齐平稳,接触良好;垫铁表面的油污等应清除干净;设备找平后,各组垫铁均应被压紧,可用0.25公斤手锤逐组轻击听音检查;

四、中小型设备的垫铁组高度一般为30~60毫米,大型设备的垫铁组高度一般为50~100毫

米;

五、设备调整后,垫铁应露出设备支座底板外缘10~20毫米;垫铁组伸入长度应超过地脚螺栓,且应保证设备支座受力均衡;

五、安装在金属结构上的设备找平后,其垫铁与金属结构尚应焊牢,但用带孔垫铁可不焊。

第五章二次灌浆

1.设备经初步找正与找平后,方可进行地脚螺栓预留孔的灌浆工作;预留孔灌浆后,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75%以上时,方能进行设备的最终找正、找平及紧固地脚螺栓的工作;设备安装精度经检查合格,在隐蔽工程记录完备的情况下,方可进行二次灌浆层的灌浆工作。

2.灌浆前,灌浆处应用水清洗洁净并润透;环境温度低于0℃时,应有防冻措施;基础表面的积水应吹净。

3.灌浆前一般应安设外模板,外模板至设备支座边缘的距离b应不小于60毫米。

一台设备应一次灌完,不得分次浇灌;地脚螺栓预留孔也必须一次灌满至基础毛面高度,不得分次浇灌;设备外缘的灌浆层应平整美观,上表面应略有向外的坡度,高度应略低于设备支座底板边缘的上表面。

4.地脚螺栓预留孔及二次灌浆层的灌浆,一般宜用细碎石混凝土,其标号应比基础或地坪的混凝土标号高出一级;灌浆时,应捣固密实,并不应使地脚螺栓歪斜或影响设备的安装精度。

5.灌浆层的厚度,对于中小型设备一般为30~60毫米,对于大型设备一般为50~100毫米;对只起固定垫铁或防止水、物料流入等作用的灌浆层,且灌浆无困难是,可放宽要求。

6.在混凝土养护期间,当环境温度低于5℃时,应采取防冻措施;要求早强的混凝土,可在混凝土内掺加早强剂。

7.对有特殊要求的基础,灌浆及抹面按图样或技术文件要求执行。

第六章压力试验

第一节一般规定

1.中低压设备的压力试验包括耐压试验和气密性试验。

2.耐压试验用以验证设备无宏观变形(局部膨胀、延伸)及泄露等各种异常现象。

耐压试验的同时,应在设计压力下对设备进行检查,同时应作严密性检测以验证设备无微量渗透。

3.耐压试验以清洁水(或设计图样指定的无危险液体)进行试验(以下简称水压试验)。

对有特殊要求,不宜作水压试验的设备,可用气体代替液体进行耐压试验(以下简称气压试验),但气压试验前,应对设备主要焊缝进行100%无损探伤检验,要全面复查有关技术文件,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安装单位技术负责人和安全监察部门检查、批准后方可进行。

4.对盛装剧毒介质和设计要求不允许有微量介质泄漏的设备.在耐压试验合格后尚应作气密性用以验证设备无微量介质泄漏.

5.压力试验项目按表3要求.

表3压力试验项目

工作介质

耐压试验

气密性试验

一般液体

一般气体

剧毒介质

6.压力试验前须对下列资料进行审查:

一、设备出厂合格证明书;

二、设备附件及内件合格证明书;

三、设计修改和现场修补记录;

四、对现场组装设备还应审查;

1.材质合格证;

2.设备组装记录;

3.焊接工艺记录;

4.热处理记录;

5.无损检验报告。

7.设备在压力试验前,均应进行外部检查,要检查几何形状、焊缝、连接件及衬垫等是否符合要求,管件附属装置是否齐备,操作是否灵活、正确,螺栓等紧固件是否已紧固完毕。

试验前,要检查内部是否清洁、有无异物,对有封闭记录确认无问题者,可不揭开检查。

图样上注明不耐试验压力的部件,试验前应拆除或用盲板隔离。

8.现场设备要在无损检验后进行压力试验;需热处理的设备要在热处理后进行压力试验,但允许在热处理前进行严密性检测;在压力试验前,还应以压缩空气检查开孔补强圈焊缝质量,气体压力取该处可以承受的压力最高压力,但不应超过5公斤力/厘米²。

9.对在制造厂已作过耐压试验、且有完备的证明文件的设备,安装前可不做耐压试验;但对于由法兰连接的设备及列管式换热器等,在运输过程中容易引起泄露者,应在设计压力下用气体或液体检测其严密性,以确认无危及安全的泄露问题。

10设备试压过程中,不得对受压元件进行任何修理。

试压缺陷要在卸压后消除;消除后应重新试压。

11.如果设备运行时所需要的密封件不属于设备的供货范围,则为了使设备压力试验能够密封。

可以采用辅助部件来完成,入法兰、盲板、端盖、螺栓、垫片和辅助焊接接头等。

辅助部件的材料及尺寸应满足压力试验时产生的符合要求。

12.对压力试验中可能承受外压的壳体或部件,图样注明有压差限制者,在整个试验过程中(包括升压、稳压和卸压),应使两侧压差不得超过设计压差。

列管式换热器压力试验的程序应按《钢制列管式换热气技术条件》(JB1147-80)规定执行。

13.进行压力试验时,各部位的紧固螺栓必须装配齐全。

试验时应装设两块压力表。

压力表应装设在设备的最高处与最低处,且避免装设在加压装置进口管路附近。

试验压力以装设在设备最高处的压力表读准为准。

压力表须校验,对低压设备其精度应不抵2.5级;对中压设备应不低于1.5级;量程为最大被测压力的1.5~2倍。

试验前应对安全防护措施,试验准备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14.压力试验过程中,如果发现有异常响声、压力下降、油漆剥落或加压装置发生鼓掌等不正常现象时,应立即停止试验,并查明原因。

15.压力试验完成后,所有应拆除的辅助部件应立即全部差掉,或者作上清楚的标记,以免运行时误用。

16.压力试验完成后,应核对记录,并填写“设备压力试验记录”。

第二节试验压力

1.试验压力应符合图样要求,且不小于表4规定。

2.对设计温度高于试验温度的内压设备,其耐压试验压力为:

P′T=PT·

[σ]

=η·P·

[σ]

公斤力/厘米²

[σ]t

[σ]t

式中[σ]之比值最高不超过1.80;

[σ]t

P′T试验温度下内压设备的试验压力,公斤力/厘米²;

PT—按表2.2.1规定的试验压力,公斤力/厘米²;

[σ]—试验温度下设备材料的许用压力,公斤力/厘米²;

[σ]t——设计温度下设备材料的许用应力,公斤力/厘米²;

η—超载系数(按表4)

表4设备的试验压力

设备种类

受压形式

设计压力P

(公斤力/厘米²)

耐压试验压力

PT=η·P·(公斤力/厘米²)

气密性试验压力(公斤力/厘米²)

水(液)压

气压

钢制设备

内压

低压

(P<16﹚

1.25P且

不小于P+1

1.20P

P

中压

(16≤P<100﹚

1.25P

1.15P

P

外压

(带夹套)

中、低压

1.25P

(夹套内)

1.15P

外压

(不带夹套)

中、低压

1.50P

(内压试验)

1.15P

铸铁设备

内压

低压(P≤6)

1.50P

且不小于2

外压

低压(P≤8)

铝制设备

内压

低压

1.25P且

不小于P+1

1.20P

P

中压

1.25P

1.15P

P

外压

中、低压

1.25P

(夹套内)

1.15P

搪瓷设备

内压

中、低压

1.00P

1.00P

P

外压

中、低压

1.25P

(夹套内)

1.15P

注:

①其它材料的中低压设备的试验压力按图样或技术文件要求;常压设备按《钢制焊接常压容器技术条件》(JB2280-81)或图样规定;真空设备;不论真空度大小,均以2公斤力/厘米²的压力作水压试验;

②表4.2.1不适用于以旧代新的设备,此类设备的试验压力应适当降低,但不应低于设计压力;

③立式设备卧置进行水压试验时,试验压力应为立置时的试验压力加水柱静压力;位差较大的设备进行水压试验时,设备最低点的压力不得超过设备受压元件及内件的承载能力;

④设备的铸铁内件与附件的水压试验压力,按铸铁设备的要求。

第三节耐压试验方法

1.设备的水压试验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水压试验一般应在涂漆、绝热之前进行。

设备的支承应牢固可靠;立式设备卧置进行水压试验时,支承的布置和形式应能防止设备产生局部变形,并应考虑土壤的耐压强度。

设备必须充分放空,使能充满水;

二、水压试验的水温,对碳素钢和16MnR钢设备,不得低于5℃;对其它低合金钢设备(不包括低温设备),不得低于15℃。

如因板厚等因素造成脆性转变温度升高,还要相应提高水温。

其它钢种设备水压试验的水温应按图样规定。

对设计温度大于200℃的高温设备,应特别注意试验水温,可适当提高,但不可超过水的沸点;

三、任何非危险性的液体,在低于其沸点温度下都能用水压试验。

当采用石油蒸馏产品进行水压试验时,试验温度必须低于油品的闪点;

四、水压试验时,设备外壁应是干燥的。

试验宜在环境温度5℃以上进行,否则应有防冻措施。

对低压大型设备,试验时应防止因温度骤变或设备泄露引起内部产生负压的情况发生;

五、奥氏体不锈钢制设备用水进行试验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氯离子腐蚀;否则,应限制水中氯离子含量不超过25ppm;

六、设备充满水,待设备壁温与试验水温大致相同后,缓慢升压到规定试验压力,稳压30分钟,然后将压力降到设计压力至少保持30分钟。

同时,检查有无损坏、宏观变形、泄露及微量渗透;

七、水压试验后,应及时将水排净;排水时,不得将水排至基础附近;排水后,可用压缩空气或其它惰性气体将设备内表面吹干。

2.设备的气压试验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气压试验时所用气体应为干燥、洁净的空气,氮气或其它惰性气体;对要求脱脂的设备,应用无油气体。

气体温度不低于15℃;

二、有铸铁附件、内件的设备,如进行气压试验,有试验要求的铸铁件应预先经水压试验合格;

三、气压试验时,先缓慢升压至规定试验压力的10%,保持10分钟,然后对所有焊缝和连接部位进行出次检查;合格后,继续升压到试压压力的50%,其后按每级为规定试验压力10%的逐级升压到试验压力,保持0分钟,然后再降到设计压力至少保持30分钟,同时进行检查。

3.设备耐压试验,符合下列情况为合格:

一、设备的各部焊缝无渗漏;

二、设备无可见的异常变形;

三、经返修、焊补深度大于9毫米或大于壁厚一半的高强钢设备,焊补部位按原探伤方法进行复查无超过原定标准的缺陷;

四、设计要求进行残余变形测定的设备,其合格标准为径向残余变形率不超过0.03%,可用位移千分表或贴电阻应变片在设备外壁进行测量。

4.对要求在基础上作水压试验且容积大于100米³的设备,耐压试验同时,在充水前、充水时、充满水后、放水时尚应按预先标定的测点作基础沉降观测,详细记录基础下沉和回升情况,并应填写“沉降观测记录”。

第四节气密性试压方法

1.气密性试验前,设备上的安全装置、阀类、压力计、液面计等附件及全部内件均应装配齐全,并经检查合格。

2.气密性试验所用气体应为干燥、洁净的空气,氮气或其它惰性气体;对要求脱脂的设备,应用无油气体。

气体温度不低于5℃。

3.气密性试验时,缓慢升压至设计压力,至少保持30分钟,同时以喷涂发泡剂等方法检查有无微量气体泄露(对于小型设备,也可以浸入水中,进行检查)。

4.对作气压试验的设备,气密性试验可在气压试验降到设计压力后进行检查时,一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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