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操作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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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操作手册

 

 

一、专用设备的概念

1、专用设备的范围

本手册中的专用设备是指其投资额能够抵免企业所得税额的设备,包括三大类:

节能节水专用设备、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

专用设备有其固定的设备名称、应用领域,严格的技术指标或性能参数,对于节能节水专用设备还要参照专门的能效标准。

2、专用设备目录

3、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08年8月20日在财税[2008]115号文件中公布了《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安全监管总局于2008年8月28日在财税[2008]118号文件中公布了《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

以上三种专用设备目录简称《目录》。

 

2.1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

 

序号

设备类型

设备名称

性能参数

应用领域

能效标准

一、节能设备

1

中小型三相电动机

节能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

电压660V及以下、额定功率0.55kw~315kw范围内,单速封闭扇冷式、N设计的一般途径、防爆电动机。

效率指标不小于节能评价值

工业生产电力拖动

GB18613-2002

2

空气调节设备

能效等级1级的单元式空气调节机

名义制冷量大于7000W,能效比达到能效等级1级要求

工业制冷

GB19576-2004

能效等级1级的风管送风式空调(热泵)机组

能效比达到能效等级1级要求

工业制冷

GB19576-2004

能效等级1级的屋顶式空调(热泵)机组

制冷量为28~420KW,能效比达到能效等级1级要求

工业制冷

GB19576-2004

能效等级1级的冷水机组

能效比达到能效等级1级要求

工业制冷

GB19577-2004

能效等级1级的房间空气调节器

名义制冷量小于等于14000W,能效比达到能效等级1级要求

工业制冷

GB12021.3-2004

3

通风机

节能型离心通风机

效率达到节能评价值要求

工业生产传输

GB19761-2005

节能型轴流通风机

效率达到节能评价值要求

工业生产传输

节能型空调离心通风机

效率达到节能评价值要求

工业生产传输

4

水泵

节能型单级清水离心泵

单级清水离心泵(单吸和双吸),效率达到节能评价值要求

工业生产传输

GB19762-2005

节能型多级清水离心泵

多级清水离心泵,效率达到节能评价值要求

工业生产传输

5

空气压缩机

高效空气压缩机

输入比功率应不小于节能评价值的103%

工业生产

GB19153-2003

6

变频器

高雅大容量变频器

额定电压不超过10KV、额定容量500KVA以上

高压大功率电动机

 

6

配电变压器

高效油浸式配电变压器

三相10KV,无励磁调压额定容量30KVA~1600KVA的油浸式,空载损耗和负载损耗应不大于节能评价值的36%

电力输配电

GB20052-2006

高效干式配电变压器

三相10KV,无励磁调压,额定容量30KVA~2500KVA的干式配电变压器,空载损耗和负载损耗应不大于节能评价值的36%

电力输配电

7

高压电动机

节能型三相异步高压电动机

机座号355-560,效率指标不小于节能评价值

工业生产电力拖动

8

节电器

电机轻载节电器

额定电压不超过10KV、50/60Hz,额定容量500KVA~2500KVA,节电效率达到30%以上

工业生产电力拖动

9

交流接触器

永磁式交流接触器

1000V及以下的电压:

50Hz交流电源供电、额定电流1000A及以下的接触器。

功率小于0.5VA

电力控制

10

用电过程优化控制器

配电系统节电设备

额定电压不超过10KV、50/60Hz、额定容量不超过2500KVA。

采用微电脑实时控制。

具有电压自动检测控制、时间+电压控制、电压梯度控制模式、可根据不同的输入电压、不同时间及工艺要求进行过程能量优化控制的功能

工业生产及商用配电系统

11

工业锅炉

热水锅炉

热效率在GB/T17954-2000表2中一级指标的基础上再提高5%

工业生产

GB/T17954-2000

蒸汽锅炉

12

工业加热装置

铜锭感应加热炉

额定功率1600KW,加热处理每吨铜锭,单耗电量从250KW.h/t降到180KW.h/t

铜加工业

GB5959.3-1988

GB/10067.3-2005

高阻抗电弧炉

容量40T,熔炼每吨钢节能20KW.h/t,电极消耗机降低15%~20%

钢铁冶炼

GB5959.2-1988

GB/10067.2-2005

13

节煤、节油、节气关键件

汽车电磁风扇离合器

不少于3级变速;第2级变速是柔性联接

汽车节能

QC/T777-2007

二、节水设备

14

洗衣机

工业洗衣机

单位洗涤容量用水量≤15L/kg,洗净率>35%

适用于商业用工业洗衣机(水洗机)

QB/T2323-2004工业洗衣机中6.3.10条,6.3.8a)条

15

换热器

空冷式换热器

强度和密封性能:

经管束压力试验符合GB/T15386-1994的要求

适用于设计压力≤35MPa的空冷式换热器。

不适用于铝或其他有色金属制受压元件的空冷式换热器。

GB/T15386-1994中8.3条

16

冷却塔

冷却塔

冷却能力:

实测冷却能力与设计冷却能力的百分比≥95%;飘水率:

冷却水量≤1000m/h的冷却塔不得有明显飘水现象,冷却水量>1000m3/h的冷却塔飘水率<0.01%

适用于用水冷却的冷却塔。

GB7190.1-1997GB7190.1-1997

17

 

灌溉机具

 

喷灌机

机械行业标准

农业、园林、林业灌溉

机械行业标准

18

滴灌带(管)

铺设长度80m以上,滴水均匀度>90%,工作压力>0.1MPa,滴灌带能够承受130N(滴灌管能够承受180N)的拉力不破裂、不渗漏

适用于棉花、蔬菜、果树等经济作物的滴灌。

 

2.2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

 

序号

类别

设备名称

性能参数

应用领域

1

一、水污染治理设备

高负荷厌氧EGSB反应器

有机负荷≥20kg/m3.d;BOD5去除率≥90%

工业废水处理和垃圾渗透液处理

2

膜生物反应器

进水水质:

COD<400mg/l;BOD5<200mg/l;PH值6~9;NH4-N≤20mg/l;工作通量≥120l/m2.h;水回收率≥95%;出水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

使用寿命≥5年

生活污水处理和中水会用处理

3

反渗透过滤器

采用聚酰胺复合反渗透膜,净水寿命(膜材料的更换周期)≥2年;对规定分子量物质的截留率应达到设计的额定值

工业废水处理

4

重金属离子去除器

对重金属离子(Cr3+、Cu2+、、Ni2+、Pb2+、Cd2+、Hg2+)去除率≥99.9%,废渣达到无害化处理

工业废水处理

5

紫外消毒灯

杀菌效率≥99.99%;紫外剂量≥16mj/cm2;灯管寿命≥9000h;设备耐压:

0.1-0.8Mpa/cm2;使用寿命≥10年

城市污水处理和工业废水处理

6

污泥浓缩脱水一体机

脱水后泥饼含固率≥25%

城市污水处理和工业废水处理

7

污泥干化机

单台蒸发水量1t/h~15t/h;单台污泥日处理能力≥100t;干化后污泥固含量≥80%

污水处理

8

二、大气污染防治设备

湿法脱硫专用喷嘴

流量≥40m3/h;雾化浆滴平均直径≤2100μm;流速:

额定值±10%;喷雾角:

额定值±10%;粒径分布均匀度:

0.8-1.2;流量密度变化幅度:

±10%

燃煤发电机组脱硫

9

湿法脱硫专用除雾器

在除雾器出口雾滴夹带的浓度≤75mg/Nm3,除雾器阻力≤150Pa;临界分离粒径≤25~35μm

燃煤发电机组脱硫

10

袋式除尘器

除尘效率≥99.5%;排放浓度≤75mg/m3;出口温度≤120℃;林格曼一级;设备阻力低﹤1200Pa;漏风率≤3%;耐压强度﹥5KPa;滤袋寿命≥3年;耐高温、高湿,耐腐蚀

发电机组、工业锅炉、工业窑炉除尘

11

型煤锅炉

热效率≥80%,煤渣含灰量≤2%;低热负荷燃烧运行良好;各项污染物排放指标均低于《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

用于采暖、洗浴、饮用水、制冷的热水锅炉

12

三、固体废物处置设备

危险废弃物焚烧炉

处理量﹥10t/d;焚烧温度:

危险废物≥1100℃、多氯联苯≥1200℃、医院临床废物≥850℃;烟气停留时间﹥2s;残渣热灼减率<5%;焚烧炉燃烧效率>65%;烟气排放达到《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

工业、医疗垃圾和危险废弃物焚烧处理

13

医疗废物高温高压灭菌锅

灭菌温度≥1100℃,压力≥200kPa,灭菌时间≤25min,干燥时间≤15min。

灭菌效率99.99%,气体中的微生物被截留的效率99.99%,达到100%灭活,排水排气均达到国家相应的排放标准。

医疗废物处理

14

四、环境监测仪器仪表

在线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连续监测仪

含尘量测量范围:

0-200-2000mg/m3;精度:

±2%;气体污染物测量范围:

SO2/NOx:

0-250-2500mg/m3;CO:

0-500-5000mg/m3;气体污染物测量精度:

±0.1%满量程;流速测量范围:

0-35m/s;流速测量精度±0.2m/s;压力:

±3000Pa;精度:

±1%;温度:

0-200℃;精度:

±1℃;湿度:

0-20%;精度:

±2%满量程

大气污染源监测

2.3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

 

序号

设备名称

技术指标

参照标准

功能及作用

适用范围

一、煤矿

01

瓦斯含量、压力测试设备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强制执行安全标志管理检验标准

随时监测煤矿瓦斯含量及涌出量,防止发生瓦斯事故

有有害气体的矿井

02

瓦斯突出预测预报设备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强制执行安全标志管理检验标准

预测高瓦斯矿井瓦斯变化情况,防止瓦斯突出

有有害气体的矿井

03

瓦斯抽放监测设备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强制执行安全标志管理检验标准

降低煤矿瓦斯含量,保证瓦斯不超标,确保安全生产

有有害气体的矿井

04

煤矿井下瓦斯抽采用钻机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强制执行安全标志管理检验标准

抽采煤矿瓦斯,防止瓦斯事故

有瓦斯灾害的矿井

05

瓦斯抽放泵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强制执行安全标志管理检验标准

降低煤矿瓦斯含量,保证瓦斯不超标,确保安全生产

有瓦期灾害的矿井

06

瓦斯抽放封孔泵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强制执行安全标志管理检验标准

降低煤矿瓦斯含量,保证瓦斯不超标,确保安全生产

有瓦斯灾害的矿井

07

矿井井下超前探测设备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强制执行安全标志管理检验标准

探测断层、含水层等地质构造,防治突出、冲击地压、透水事故

有瓦斯、冲击地压和水害的矿井

08

矿井井下安全监测监控及人员定位监测设备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强制执行安全标志管理检验标准

监测煤矿井下动态,防止违章作业

用于煤矿安全监测监控

09

一氧化碳检测警报仪器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强制执行安全标志管理检验标准

防止一氧化炭超标

用于煤矿安全监测

10

粉尘监测仪表及降尘设备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强制执行安全标志管理检验标准

监测煤矿地下煤尘变化情况,防止发生煤尘爆炸事故

有粉尘灾害的矿井

11

煤层火灾预测预报设备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强制执行安全标志管理检验标准

预测煤矿火灾事故

有火灾危险的矿井

12

采煤工作面矿压监测装备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强制执行安全标志管理检验标准

检测煤矿地下顶板压力,防止发生冒顶事故

易发生顶板事故的矿井

13

矿井自动化排水监控设备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强制执行安全标志管理检验标准

监测煤矿地下涌水量,防止发生透水事故

有水患威胁的矿井

14

煤矿井下通讯设备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强制执行安全标志管理检验标准

确保井下通讯畅通,防止因通讯不畅发生事故

煤矿安全生产调度

15

隔爆型低压检漏设备

GB3836.1-4-2000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强制执行安全标志管理检验标准

检测煤矿地下电器设备,防止漏电产生电火花

有爆炸性气体环境的矿井

16

隔爆型电气综合保护设备

GB3836.1-4-2000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强制执行安全标志管理检验标准

检测煤矿地下电器设备,防止漏电产生电火花

有爆炸性气体环境的矿井

17

防爆型功率因数补偿设备

GB3836.1-4-2000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强制执行安全标志管理检验标准

防止煤矿设备因电压不足,影响通风、排水

有爆炸性气体环境的矿井

18

矿用隔爆移动变电站

GB3836.1-4-2000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强制执行安全标志管理检验标准

防止煤矿爆炸性气体发生爆炸

有爆炸性气体环境的矿井

19

矿井供电电容电流自动补偿设备

GB3836.1-4-2000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强制执行安全标志管理检验标准

防止煤矿设备因电压、电流不足,影响设备正常运行

有爆炸性气体环境的矿井

二、非煤矿山

20

无轨设备自动灭火系统

在无轨设备作业过程中发生火灾时,自动灭火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

适用露天矿山作业

21

烟雾传感器

检测坑内烟尘的浓度,并报警

适用于产生烟雾的矿山作业

22

斜井提升用捞车器

当斜井提升钢丝绳断绳时,可以捞住人车,防止坠入井底,造成人身事故

矿山斜井提升

23

70℃防火调节阀

炸药库通风管路调节

矿山企业炸药库监测

24

井下低压不接地系统绝缘检漏装置

对井下低压IT系统进行漏电监视,保证井下作业人员人身安全

矿山井下

25

带张力自动平衡悬挂装置的多绳提升容器

提升过程中,自动平衡各钢丝绳张力,防止钢丝绳张力过大造成断绳和人身伤亡事故

矿井提升设备保护

26

带BF型钢丝绳罐道罐笼防坠器的罐笼

确保钢丝绳断绳时能够抓住钢丝绳,避免人身伤亡

带BF型钢丝绳罐道罐笼保护

27

带木罐道罐笼防坠器的罐笼

确保钢丝绳断绳时能够抓住钢丝绳,避免人身伤亡

带木罐道罐笼保护

28

带制动器的斜井人车

当钢丝绳断绳时,人车立即在轨道上制动,避免人身伤亡事故

矿山斜井提升

三、危险化学品

29

毒性气体检测报警器

毒性气体浓度超限报警

《作业环境气体检测报警仪通用技术要求》GBl2358-1990

测定作业环境毒气含量,防止发生中毒事故

含有毒性气体的作业环境

30

地下管道探测器

埋地管道泄漏检测报警

检测埋地管道泄漏情况

探测埋地管道泄漏点专用设备

31

管道防腐检测仪

检测管道防腐涂层厚度的变化

检测管道腐蚀情况

生产装置、井场、长输管线

32

氧气检测报警器

氧气超低、超高浓度报警

《作业环境气体检测报警仪通用技术要求》GBl2358-1990

检测密闭作业空间氧气含量,防止含量过低或过高引发事故

密闭空间作业

33

便携式二氧化碳检测报警器

二氧化碳气体超高浓度报警

《作业环境气体检测报警仪通用技术要求》GB12358-1990

检测密闭作业空间二氧化碳含量

密闭空间作业

34

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

可燃气体浓度超限报警

《可燃气体探测器》GB15322-2003

检测作业场所可燃气体含量

可燃气体是指列入《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年版本,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03]第1号,如有更新版本以最新版本为准)中的可燃气体

35

送风式长管呼吸器

正压送风,防止作业环境气体被劳动者吸入

《长管面具》GB6220-86

有毒有害物质作业和救援场所作业人员防护

有毒有害物质作业和救援场所

四、烟花爆竹行业

36

静电火花感度仪

火工药品及电火工品静电放电火花敏感度

监测并预防静电火花的产生

烟花爆竹生产

五、公路行业

37

路况快速检测系统(CiCS)

以车流速度(0-100Km/h)快速检测路况指标:

路面损坏(裂缝)等数据、道路平整度、路面车辙、路面纹理深度、道路前方图像。

自动采集上述5项路面状况指标;对检测数据自动处理识别;路面裂缝等识别准确率达到95%以上。

《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

用于道路缺陷及安全隐患检测。

用于道路施工。

六、铁路行业

38

红外线轴温探测智能跟踪设备(THDS)

适应列车运行速度5~160公里/小时;自动计轴计辆:

计轴误差<3×10-6,计辆误差<3×10-5;热轴故障预报兑现率:

区间探测站:

>60%;系统可维护性:

机械部分<10分钟,电气部分<3分钟;适应温湿度工作条件:

室外设备环温-40℃~+60℃,室内温度0~+40℃,室内相对湿度<95%,室外相对湿度<85%

运装管验[2003]276号

车辆轴温监测,防止轴温过高发生事故

车辆热轴

 

二、专用设备享受的税收优惠

三、

1、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有关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公布了《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财政部、税务总局、安监总局公布了《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以下统称《目录》)。

现将执行《目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企业自2008年1月1日起购置并实际使用列入《目录》范围内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可以按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抵免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不足抵免的,可以向以后年度结转,但结转期不得超过5个纳税年度。

2、政策解读

3、

(1)专用设备投资额:

购买专用设备发票价税合计价格,但不包括按有关规定退还的增值税税款以及设备运输、安装和调试等费用。

(2)

对于增值税进项税额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56号)明确,自2009年1月1日起,在进行税额抵免时,如增值税进项税额允许抵扣,其专用设备投资额不再包括增值税进项税额;如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其专用设备投资额应为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税合计金额。

企业购买专用设备取得普通发票的,其专用设备投资额为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

(2)当年应纳税额:

企业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扣除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国务院有关税收优惠规定以及税收过渡优惠规定减征、免征税额后的余额。

(3)“5年”包含两层意思:

a、从“购置并实际使用”专用设备的当年开始计算抵免税额,企业如果因相关资料无法准备齐全致使当年无法享受抵免税额的减免税优惠政策时,实际享受的抵免年度会相应缩短。

b、“5年”是向以后年度结转的5年,也就是说,加上购置并实际使用专用设备的当年,实际享受的抵免年度其实是6年。

例如:

2008年10月,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专用设备,在计算税额抵免年度时,2008年当年即为第一个抵免年度,2008年应纳税额不足抵免时,可以向后结转至2013年。

如果2008年相关资料无法准备齐全,致使2008年无法享受抵免税额的减免税优惠政策,到2010年资料准备齐全时,企业只能在剩余年度享受税额抵免的优惠政策。

(4)企业利用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购置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抵免企业应纳所得税额;企业利用财政拨款购置专用设备的投资额,不得抵免企业应纳所得税额。

(5)企业购置并实际投入适用、已开始享受税收优惠的专用设备,如从购置之日起5个纳税年度内转让、出租的,应在该专用设备停止使用当月停止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并补缴已经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转让的受让方可以按照该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抵免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当年应纳税额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三、专用设备的采购流程

1、流程描述

2、

 

2、流程解释说明

(1)设备管理部:

(2)

根据《目录》中的设备名称判断各部门提的设备需求是否符合《目录》要求,符合要求的单独标记提供给采购部建物料主数据;不符合要求的走一般设备申请流程。

(2)采购部:

a.根据设备部提供的信息建立专用设备物料主数据。

物料主数据名称必须与《目录》名称一致,可以在名称后加括号填写相关的位号、规格等信息。

b.对于名称符合《目录》要求的设备,采购部需要判断是否能够采购到既满足设计需要、又符合《目录》性能参数要求的设备。

如果不能够买到,则走一般设备采购流程;如果能够买到,在签合同时需要保证合同名称、发票名称与《目录》完全一致,并提供完整的合格证书、使用说明书、铭牌等资料。

如果《目录》中的能效标准已经作废,可以使用国家更新后的能效标准,但需要告知财务。

c.收到设备发票后将预制后的发票、合同复印件交给财务控制部稽核岗位,并说明该设备是可以抵扣的设备。

(3)财控部稽核岗位:

根据收到的发票、合同复印件登记合同台账,将发票校验入账后将发票扫描存档。

(4)项目部:

项目部需要先期确定是否有满足目录中的设备,将设备名单提供给设备管理部。

待设备供应商等确定之后,将设备对应的合格证、说明书、铭牌、使用状态照片等资料以电子版存档;并提供企业生产工艺流程图、设备在相应生产环节的功能说明及专用设备投入使用后的实际效果说明等税务局要求的资料给财务控制部稽核人员,而后由稽核人员送交财务部税务岗位人员。

(5)财务部税务岗位:

收集准备税务局备案所需要的各种资料,做好所得税抵免的相关工作。

四、专用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备案

1、备案所需提供的资料

(1)《____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抵免备案表》(3份)(财务)

(2)企业购置专用设备的相关说明(按设备名称单项说明),内容应包括:

A.企业概况;(财务)

B.企业购置并投入使用该设备的情况,并附该企业生产工艺流程图,着重说明该设备在相应生产环节的功能说明及专用设备投入使用后的实际效果;(项目部)

C.购置专用设备资金来源说明及相关材料;(财务)

D.对申请享受优惠的专用设备本年度是否转让或出租的说明;(财务)

(3)设备说明书中相应参数系数部分和购买合同(或融资租赁合同)中相关技术约定或协议部分复印件;(财务)

(4)购买设备的发票复印件;(财务)

(5)所申请设备固定资产卡片或固定资产明细账复印件;(财务)

(6)经经信、财政、国地税联合认定的环保专用设备文件复印件;(财务)

(7)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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