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生产目的是社会目的与私人目的的辩证统一.docx

上传人:b****8 文档编号:8838240 上传时间:2023-02-02 格式:DOCX 页数:4 大小:18.5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商品生产目的是社会目的与私人目的的辩证统一.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商品生产目的是社会目的与私人目的的辩证统一.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商品生产目的是社会目的与私人目的的辩证统一.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商品生产目的是社会目的与私人目的的辩证统一.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商品生产目的是社会目的与私人目的的辩证统一.docx

《商品生产目的是社会目的与私人目的的辩证统一.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商品生产目的是社会目的与私人目的的辩证统一.docx(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商品生产目的是社会目的与私人目的的辩证统一.docx

商品生产目的是社会目的与私人目的的辩证统一

144172社会其它论文

商品生产目的是社会目的与私人目的的辩证统一

  

  

  在传统的观点里,人们总是片面地认为:

社会主义商品生产的目的,只是“保证最大限度地满足整个社会日常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的需要”。

“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的直接目的和决定性动机”,只是为了追求剩余价值和尽可能高的利润率,以保存现有资本价值和实现资本价值的最大增值。

其实,马克思和恩格斯曾指出:

“在任何社会生产(例如自然形成的印度公社,或秘鲁人的较多是人为发展的共产主义)中,总是能够区分出劳动的两个部分,一部分的产品直接由生产者及其家属用于个人的消费,另一部分即始终是剩余劳动的那个部分的产品,总是用来满足一般的社会需要。

”通过全面分析推论,不难看出,任何社会的商品生产都应该具有社会目的和私人目

  的两个方面。

  

  一、商品生产的社会目的是为了满足全体社会成员的消费需要

  

  广义的生产关系是指包括生产、分配、交换、消费诸关系在内的生产关系体系。

在这里,生产只是手段,生产的社会目的都是为了满足全体社会成员的消费需要。

这是一条适合任何一个社会形态和经济形态的普遍规律,是人类社会进行生产的总原则。

因而,就生产和消费之间的辩证关系,马克思指出:

“生产表现为起点,消费表现为终点,分配和交换表现为中间环节。

”他说:

一个社会不能停止消费,同样,也不能停止生产。

  恩格斯曾经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指出:

“随着生产分为农业和手工业这两大主要部门,便出现了直接以交换为目的的生产,即商品生产。

”恩格斯在这里所定义的商品生产,只不过是一种特殊形式的人类社会生产,它仍然隶属于人类生产这一大的范畴,所以,商品生产的社会目的,毫无例外地也是为了满足全体社会成员的消费需要。

在恩格斯的论断里,他说商品生产是以交换为目的的生产。

在表面上人们会觉得:

“以交换为目的”和“以满足人们的消费需要为目的”不是一回事,其实,通过进一步分析推论,二者实质上具有一致性。

只有通过“交换”才能实现满足全体社会成员消费需要的社会目的。

因而,满足全体社会成员的消费需要也是交换的真正目的。

  

  二、商品生产的私人目的是为了自身的盈利

  

  随着生产发展和社会进步,导致商品生产的产生。

商品生产的存在,必然引起商品生产者之间你死我活的残酷的激烈竞争。

因而,无论是小商品生产者,资本主义商品生产者,还是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要想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取得胜利,就必须要以盈利为目的。

在上面恩格斯的论断里,之所以要以交换为目的,就是要通过交换,在实现商品的满足全体社会成员消费需要的使用价值的同时,还实现商品自身的价值,以便于商品生产者的盈利。

可见,商品生产的私人目的是为了自身的盈利。

  在商品的价值构成C+V+M中,C是补偿损耗掉的不变资本价值部分,V是支付工人的工资即可变资本部分。

现在,构成商品生产私人目的的盈利只能来源于剩余价值M。

现在把剩余价值M划分为三个部分,即M=M1+M2+M3,其中,M1是商品生产者提留的部分,用于自身的扩大再生产,从而构成了该单位的局部利益,是其进行商品生产的私人目的;M2是作为商品生产者内部职工的工资、奖金和福利等部分,它构成了内部职工的个人利益,是商品生产者进行商品生产的私人目的的另一组成部分;M3是商品生产者上缴国家税收的部分,用于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需要,是商品生产社会目的的组成部分。

可见,商品生产的私人目的是由M1和M2两部分构成,其根本来源是劳动者的剩余劳动。

  对M2的分析有三种特殊情况:

一是在社会主义商品生产条件下,由于广大劳动者都是生产资料的主人,他们之间不存在剥削和被剥削的关系,是平等的,因此,他们对M2实行的是按劳取酬和按要素分配。

二是小商品生产是商品生产者自己的事,M2是多是少,皆由自己或其家庭成员来支配,这就不存在分配的问题。

三是在资本主义商品生产条件下,由于在资本家和雇佣工人之间存在着雇佣被雇佣、剥削被剥削的关系,所以,他们对M2的分配是不公平的。

  商品生产私人目的的构成M12(等于M1和M2之和),反映了劳动者生产集体和劳动者个人之间的对立统一的关系。

首先,二者具有统一的一面。

在商品的价值C+V+(M1+M2+M3)中,由于生产和管理水平的改善,科技的革新和运用,经营技能的进步,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从而增加了单位时间内的剩余价值量。

如果这时国家税收的M3部分还未提高的话,那么,企业提留的M1部分和企业职工的工资、奖金和福利等的M2部分,都有同时增加的可能。

此外,劳动者个人和劳动者生产集体之间还有一种唇亡齿寒、祸福相依的关系。

因而,劳动者个人和劳动者生产集体之间的利益,具有统一的一面。

其次,二者又有对立的一面。

在M12一定的情况下,如果企业或公司提取的M1部分多了,则留给劳动者个人工资、奖金或福利等的M2部分显然就会少了,这样就会损害工人的切身利益,这时就可能造成工人的抗议,乃至罢工,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就更是如此。

反之,如果留给企业职工的工资、奖金或福利等的M2部分多了,则企业提留的M1部分就会少了,这样企业或公司等生产单位的所有者或管理者,就会运用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等加以调整。

因而,二者在利益上又是相互抵触和对立的。

  

  三、商品生产目的的成因

  

  商品生产社会目的和私人目的存在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社会(国家)的、企业的和生产者个人的,也有政治的、经济的、法律的和道德的,等等。

下面主要谈两点:

  1、商品的两个属性是商品生产社会目的和私人目的形成的内在要求

  一切商品都具有两个因素:

使用价值和价值。

商品就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对立统一体。

在交换过程中,商品买卖双方都不能同时得到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

对于商品购买者来说,他要取得商品的使用价值,就必须支付价值;对于商品生产者来说,他对商品要取得价值,就必须让渡使用价值。

商品使用价值和价值的这对矛盾,只有通过商品的交换或买卖才能得以解决。

所以,通过和借助于商品的交换和买卖,一方面在微观上实现了商品的价值属性,从而基本上规定了商品生产的私人目的;另一方面却在微观上实现单个商品满足人们消费需要的使用价值属性的同时,又在宏观上通过所有商品的使用价值,从而规定了满足全体社会成员消费需要的社会目的。

  2、商品生产的基本矛盾是商品生产社会目的和私人目的产生的二重性根源

  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是商品生产的基本矛盾。

作为私人劳动,是指各种商品生产者的劳动,是彼此独立的私人或个人的事情,生产什么,生产多少,怎样生产,由他们私人决定,其劳动成果归己所有,风险也由个人承担。

在商品生产和市场经济条件下,他们生产商品的私人劳动,必须要给他们自己带来利润,这从而客观上规定了商品生产的私人目的。

而作为社会劳动,商品生产者是在社会分工体系中从事生产的,他们作为社会分工所生产出来的产品,皆要提供给社会,以满足社会成员的消费需要,因而他们的劳动又是社会总劳动的一部分,从而使他们的劳动又具有社会性,进而也就规定了商品生产的社会目的。

商品生产的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不仅是商品生产私人目的的根源,同时也是商品生产社会目的的根源,因而是商品生产目的产生的二重性根源。

    

  四、商品生产社会目的和私人目的之间的辩证关系

  

  商品生产的社会目的和私人目的之间存在着既统一又对立的辩证关系。

  1、商品生产社会目的和私人目的之间具有相互联系、相互统一的关系

  

(1)商品生产的社会目的和私人目的,互为对方存在和实现的基础、前提、条件和手段。

“在市场经济中,企业不盈利(就)不能生存发展,而不满足人民需要则不能盈利。

”首先,只有当商品生产的社会目的存在并实现的时候,才更有利于商品生产私人目的的存在和实现。

因为,如果不存在和实现商品生产的社会目的,市场上没有足够的商品,这时就是商品生产的私人目的已经存在并实现,消费者即使腰缠万贯,但他们在市场上还是买不到自己所需要的消费品,最后势必会导致“纸币贬值、物价上涨、通货膨胀”,甚至爆发“经济危机”。

其次,只有当商品生产私人目的存在并实现的时候,才有利于社会目的的存在和实现。

因为,如果不存在和实现商品生产的私人目的,消费者手中没有足够的货币,这时商品生产的社会目的已经存在,市场上商品琳琅满目,但消费者缺乏购买力商品生产的社会目的还是实现不了,因而,势必会导致事实上的“只讲生产,不讲消费”的倾向。

因而,商品生产的社会目的和私人目的应该一致。

(2)商品生产社会目的和私人目的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列宁说:

“利润也是满足‘社会’需要的。

”人们所进行的消费的需要不是一次性的,也不是只停留在原有的规模和水平上,而是逐步发展和增长的需要,因而这就当然需要积累。

如果没有剩余产品和剩余价值,如果没有利润,自然也就谈不上积累。

因而,“满足需要”不能没有“利润”,也就是说,二者是统一的,并且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3)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是商品的不可分割的两个属性,它们统一于一个商品体中。

首先,在市场上进行商品交换和商品买卖的时候,就在商品交换或商品买卖已经成功的那个时刻,商品之所以成为商品的条件已不复存在,商品所担负的责任已经完成,这时的商品已将变成满足消费者需要的消费品,将去完成和实现商品生产的社会目的。

其次,就在商品交换或商品买卖成功的那一时刻,商品的价值也就实现了,而商品生产私人目的的利润也就包含在商品的价值之中。

因而,商品的价值的实现,其私人目的也就实现了。

可见,对某一商品来说,商品生产社会目的的存在和实现的同时,其私人目的也就客观地存在和实现了,二者总是具有同方向性,因而,是统一的。

  2、商品生产社会目的和私人目的之间具有相互对立、相互排斥的关系

  

(1)商品生产者为了实现其私人目的,获得更多的利润,不得不进行着激烈的竞争。

这种自由竞争必然会引起生产集中,而生产的集中必然会导致垄断,而垄断的实质就是规定并提高垄断价格,攫取高额垄断利润。

在某个商品生产者进行垄断的另一端,则是破产、倒闭和贫困,这样社会购买力将会受到极大的影响,因此,将不利于社会目的的存在和实现。

(2)为了实现私人目的,往往生产相对过剩,造成经济危机。

经济危机的实质在于生产的相对过剩,而不是绝对过剩,只是相对于劳动群众有支付能力的需求来说,生产的商品太多了。

在危机时期,一方面消费者的很多基本需要却得不到满足,另一方面有大量的商品找不到销路。

(3)某些商品生产者为了实现其私人目的,违法进行生产和经营,不择手段,甚至有意识地进行假冒伪劣商品的生产。

他们为了自己的利益,把这些商品投放市场,坑害群众,严重地损害了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不利于商品生产社会目的的存在和实现。

  综上所述,商品生产社会目的和私人目的的关系,既相互对立又密切联系。

任何一个把它们对立起来或统一起来的观点,都不可取。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外语学习 > 日语学习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